手机阅读

最新财务主管管理档案范文(通用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6:56:57 页码:11
最新财务主管管理档案范文(通用12篇)
2023-11-20 16:56:57    小编:ZTFB

积累经验是人们不断成长的过程,总结自己的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类似情况。总结要注意结构的完整性,清晰地呈现出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财务主管管理档案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门是财务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分为六大类,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资金档案管理、预算档案管理、日常往来文件、决议档案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其中每部分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类。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的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

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它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其它财务报告。

4.其它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其它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四条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专人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依据分类,分别保存,凭证按月整理保存,次年初将本年账簿存档。

第五条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档案柜由专人负责分类整理,档案柜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六条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凭证上涂画,不得拆封、抽换会计档案。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清册,及时登记查阅人或者复制人的姓名、部门、日期、查阅内容、归还日期等。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类。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条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的会计档案名称、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集团总裁、财务总监在会计档案销毁册上签署意见。

3.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销毁会计档案,财务总监与董事长办公室人员共同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公司总裁。

第十二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独立抽出立卷,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

第十三条计算机电子财务文档,原则上应当打印出书面会计档案进行保存,同时刻录成光盘进行备份保管。

第十四条公司分立,会计档案由分立后的一方统一保管,另一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有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移交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法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合并,原单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第十六条公司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财务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八条年度资料包括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这些报表及资料应依据时间、类别分别由专人保管。

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原则上不予外借。需经公司借阅审批流程批准,资料保管人需记录发放或借出时间、姓名、部门、数量等,并由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一条资金类档案包括资金日报、资金周报、资金计划,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资金台账、融资台账、员工薪酬信息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资金类档案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分类保管。

第二十三条融资台账信息记录须完整,因融资业务而签定的合同及协议必须将原件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资金类档案的管理应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第二十五条预算档案包含月度、季度、年度预算与年度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等,涉及收入、成本、费用及资本性支出等方面。

第二十六条预算档案按年度分类保管。年度预算应永久保存。

第二十七条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分为内部往来财务文件及外部财务文件两大类。其中内部往来财务文件包括各子公司、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发放的文件,包括“内部请示报告”、“内部通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外部文件包括公司同外单位之间的所有国、、内外往来文件。

第二十八条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应依据内容进行分类保存,如内部规章制度,审计往来文件等等;外部往来财务文件应依据往来单位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九条公司内部往来财务文件或外部财务文件亦需依据时间顺序存档,以年度为限,以前年度档案需另行存放。

第三十条依据集团合同管理规定建立合同台账,进行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按合同性质进行分类保存,编制合同清单,每季度清理一次,如有遗失、毁损,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可在财务部门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查阅,须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以影印件借出。

第三十三条合同文档须指派专人负责。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经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财务主管管理档案篇二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重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财务部和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一、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20xx年、20xx年、20xx年5类。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六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结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附表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财务主管管理档案篇三

为加强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财务部工作效率,配合公司整体经营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

3.术语和定义

3.1财务档案:财务档案是专业档案的一种,它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经济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开展经济活动、进行经济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3.2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3.3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3.4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

3.5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4.职责无

5.工作要求

5.1财务档案的分类。分为会计核算档案、财务管理档案及其他档案资料。

5.1.1会计核算档案

5.1.1.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5.1.1.2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5.1.1.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5.1.1.4会计电算化资料:包括历年财务帐簿的刻录光盘和磁带等。

5.1.2财务管理档案

5.1.2.1预算资料: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年度费用预算表。

5.1.2.2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5.1.2.3投资分析报告:是指由公司财务部编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核认可的项目投资分析报告。

5.1.2.4财务制度文本:包括由公司财务部制订并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行政办公会议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以及由下属公司根据公司财务部指导要求制订并经由下属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

5.1.2.5会议纪要:包括经由相关领导审阅并签字认定的财务例会会议纪要、税收筹划小组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各类专题会议纪要。

5.1.3其他档案资料

5.1.3.1合同文件:包括银行贷款合同及相关董事会决议、财产保险合同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各类经济合同。

5.1.3.2下属公司上报的报告:包括资金申请报告、调整预算报告等各类相关报告。

5.1.3.3其他:包括查帐报告、验资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决议、章程、公司基础资料、财务部发文等与公司财务活动有关的各类档案资料。

5.2档案管理工作

5.2.1档案的收集、归档

5.2.1.1财务档案要分类进行收集、归档,并对归档档案进行编号,填制“财务档案保管清册”,由财务档案经管人负责登记。

5.2.1.2会计核算档案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定期收集、整理归档,做到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

5.2.1.3部门及各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预算资料、财务分析报告以及各下属公

司提交财务部的各类请示报告应在确认加盖相关公司公章及相关领导签字后进行归档。

5.2.1.4投资分析报告、会议纪要等由财务人员编制的文件须在相关领导审阅并签字后进行归档。

5.2.1.5银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与财务活动相关的经济合同须确认合同双方法人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贴加足额印花税后进行归档,须董事会通过的重大合同还需附加相关董事会决议。

5.2.1.6财务制度文本、公司章程文本以及财务部下发各类文件应该在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部门印章后归档,并附加相关文件流转单及领导审批意见和相关董事会决议。

5.2.1.7其他档案的归档参照《档案管理办法》,达到归档条件后归档。

5.2.1.8应移交档案室归档的档案文件在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归档后移交档案室。

5.2.2财务档案的保管

5.2.2.1加强对财务档案的保管,建立财务(会计)档案柜,档案柜必须经久耐用,牢固安全。

5.2.2.2财务档案应设立专门地点保管,并按其种类、归档时间、编号等要素分柜存放。

5.2.2.3对财务档案的保管实施统一管理,财务部设置兼职档案管理员岗位,负责已立卷登记的财务档案的保管工作。

5.2.2.4档案存放地点应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窃、防蛀。

5.2.2.5会计核算档案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期限保存,其他财务档案都为永久性保存档案。

5.2.3.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财务档案时,必须按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5.2.3.2本公司其他人员调阅财务档案,要经财务部总经理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财务档案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经财务部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批准。

5.2.3.3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则外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天。

5.2.3.4调阅财务档案须填写“财务档案调阅登记簿”,需要复印的要经财务部总经理同意并进行登记,查阅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2.3.4调阅人员不得在案卷中勾、划、涂、抹,不得抄录与调阅无关的内容。

5.2.4财务档案的销毁

5.2.4.1对保管期满的财务档案,应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对按规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查批准后销毁,档案销毁时应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档案之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销毁清册一式二份,分别由档案、财会部门保留。

5.3附则

5.3.2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3.3本制度经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支持性文件

6.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7.相关记录及表格无

财务主管管理档案篇四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1.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1.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1.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管理处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必须由财务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财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4、各管理处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经公司总部有关领导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财务部必须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6、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管理处的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期限保管。

7、会计档案的销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必须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必须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9、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必须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财务主管管理档案篇五

第一条会计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组卷、归档工作。平时逐月做好记帐凭证、报表的装订工作并加盖有关人员的印章。按照档案标准要求,年度终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报表、帐簿的`立卷、装订工作,按报表、帐簿、凭证顺序排列,编好案卷号,抄写案卷目录一式三份,一份会计部门保存,一份存入档案箱,一份随同档案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由财务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移交时,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明确责任。

第四条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好移接交手续后才能离职。

第五条会计档案应做到科学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条非财务人员查阅档案,须经财务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同意;财务部人员查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外单位查阅应凭该单位介绍信,经档案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档案应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会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可提供复印件。

第七条会计档案保管到期,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审查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时将需永久保存的有关凭证抽出组成永久案卷保管。

第八条销毁档案时应由会计机构、档案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参加,参加人员应对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销毁清册列入会计档案作永久保存。

财务主管管理档案篇六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归档、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四、会计档案范围。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有关的电子数据和相应软件资料。

1、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会计凭证每月装订一次,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装订前应准备的工作:

4)、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检查附件有否漏缺,如:领料单、入库单是否随附齐全;5)、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的印章是否齐全;6)、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c、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7)、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a、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3、会计账簿的装订。

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账簿装订的基本要求:

2)、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

4)、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销毁:

4)、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六、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财务部。

附表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财务主管管理档案篇七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二)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1)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2)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3)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三)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1)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

(2)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五)档案保管期限。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3)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4)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6)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7)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8)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9)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10)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一)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员批准。

(二)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2)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3)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财务主管管理档案篇八

批准人:

批准依据: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版本:

2012--11发布范围:普发发体系名称:财务管理编码:

fc--01--0077。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体系-fc-01-08xx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xx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财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销毁、交接、转移、借阅的管理,提高公司财务资料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

3编制依据3.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财政部/国家档案局;3.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fc-01,2009,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3.4《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fc-01,2012,公司。

4释义4.1财务档案资料指相关的政府财税文件、会计档案、审计评估报告、预算、资金、资产、税务、保险、财务信息化、产权、股权等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文件)。

4.2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体系-fc-01-08xx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及文字说明;d)其他财务报告:财务快报、经营快报、年度工作报告、税务报表、预算报表等按规定上报的定期报告以及重要的专题财务报告;e)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3财务电子文件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软件。

4.4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

5职责5.1资金财务部a)贯彻执行国家财务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财务档案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b)负责财务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c)配合与股东方协调档案管理事宜,遵循财务档案资料的保管要求;d)会同办公室对财务档案提出关于管理、使用、销毁的意见,配合监销工作,具体负责审批会计档案的销毁清册。

5.2办公室a)负责保管资金财务部移交后的财务档案资料;b)会同资金财务部,对财务档案提出管理、使用、销毁的意见,主持监销。

6管理要求6.1财务档案的归档6.1.1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资金财务部应当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按顺序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6.1.2归档文件包括:

a)政府主管机关、股东方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体系-fc-01-08xx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1)政府主管机关、股东方召开的需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2)政府主管机关、股东方颁发的属于公司的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文件,以及非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规定性文件;3)政府主管机关、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的指示要求、会议纪要等;4)政府财政、税务、审计等机构审计检查的通知、函件、专项报告等。

b)财务机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

1)会计档案、中介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及预算、资金、资产、税务、保险、财务信息化、产权、股权等管理的相关资料及其财务电子文件;2)股东方召开的财务工作会、财务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从而由资金财务部门内部形成的相关材料;3)资金财务部制定发布(包括转发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正式文件和无字号文件;4)资金财务部对公司检查督促财务方面的工作或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材料;5)相关领导的重要批示,公司各部门交来的办理结果文件和其他文件材料。

6.1.3会计凭证附件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会计凭证的附件包括各种原始凭证和可以成为会计分录的其他书面证据。

6.1.4会计凭证要求如下: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体系-fc-01-08xx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加盖公章;d)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e)员工因公出差的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打印还款凭证,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f)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g)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h)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

6.1.5会计档案的整理6.1.4.1会计档案整理要区分类别,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类分别进行整理组卷。

6.1.4.2会计凭证按记账凭证的编号顺序排列,记账凭证所附的各种原始凭证折叠粘贴要整齐规范,会计凭证要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起讫号码。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6.1.4.3会计账簿的整理,要把不同名称种类的账簿分别组卷;扉页上单位名称、账簿名称及编号、启用日期、起止页数、经管人员、交接记录、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等项目要填写齐全;订本式账要在封面上加标签,填写单位名称、案卷题名、保管期限和档案号;对活页式账进行整理时,要撤出空白账页,编制页码,进行密封装订。

6.1.4.4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

6.1.4.5财务报告的整理,要区分不同保管期限;每本案卷要编制页码、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案卷封面要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的签名或盖章,密封处要加盖财务专用章。

6.2财务档案资料的保管6.2.1当年形成的各类财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资金财务部保管一年,期间由资金财务部内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期满之后,有资金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办公室统一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6.2.2移交办公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办公室应会同资金财务部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6.2.3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依据规范程序,经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复核,公司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活在监督下复制,但需登记备案。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抽换。

6.2.4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b)原单位仍存续的,其财务档案仍由原单位保管。

6.3财务档案资料的交接6.3.1岗位之间交接财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6.3.2移交财务档案的人员,应当编制财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财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6.3.3交接财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财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资金财务部总经理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财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

6.4财务档案资料的销毁6.4.1保管期满的财务档案需要销毁时,依照以下程序销毁:

a)由办公室会同资金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资金财务部总经理鉴定、严格审查,财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应当销毁的财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b)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负责人在财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c)销毁财务档案时,应有办公室、资金财务部和审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档案上签名或盖章;d)监销人在销毁财务档案前,应依照财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示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财务档案;销毁后,应在财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将监销情况报告公司负责人。

6.4.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财务档案,应当在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和财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6.4.3处于项目建设期期间的财务档案,或者公司正在处于重组整合期间,保管期满的财务档案不得销毁,需重新确定报关方式和保管期。

6.5.2对财务管理的制度文件、公文等有关资料,可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制作成电子文件发布、实施,经批准、发布的电子文件具有与纸质文件同等的效力,发布电子文件应按规范提供相应的纸质文件归档保存。

6.5.3财务电子文件的发布格式:对文本文件,建议采用pdf格式文档。

6.5.4财务电子文件的编号与纸质文件的编号相同,对电子文件应采用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更改。应及时对电子文件备份,存储于脱机保存的载体上。

6.5.5财务电子文件的发放、更改及再发放须登记所发放的电子文件。

6.5.6财务电子文件,可通过网络、邮箱、磁盘载体等形式发放,在交接财务电子文件时,应检查电子文件及其载体、技术环境,检验载体有无划痕,是否清洁;有无病毒;核实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检验、审核手续是否完备。

6.5.7财务信息系统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a)数据库备份资料(磁带与光盘);b)财务软件升级前的数据库备份;c)每年一次的、经系统管理员签字的系统管理维护记录;d)所有版本的系统、数据库、软件;e)软件的开发文档、源程序;f)其他应该存档的资料、数据;g)系统的维护手册、操作手册。

6.5.8财务信息系统档案管理6.5.8.1由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数据档案。为防止硬、软件故障或人为失误造成的数据损毁,确保在计算机发生故障后,可将数据恢复到最近状态,须在业务发生的当天备份数据。

6.5.8.2数据档案负责人应严格控制会计数据的备份、恢复、转出、转入的权限,防止数据被非法拷贝或毁坏。未经授权严禁将财务数据备份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单位;未经授权严禁数据恢复、转入操作。

7附则本办法由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财务主管管理档案篇九

为加强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财务部工作效率,配合公司整体经营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

3.术语和定义。

3.1财务档案:财务档案是专业档案的一种,它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经济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开展经济活动、进行经济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3.2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凭证。

3.3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对经济业务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薄的凭证。

3.4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地记录一个单位的经济业务,对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

3.5财务报告:指用来反映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4.职责无。

5.工作要求。

5.1财务档案的分类。分为会计核算档案、财务管理档案及其他档案资料。

5.1.1会计核算档案。

5.1.1.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5.1.1.2会计帐簿:包括日记帐、明细帐、总帐、各种辅助帐。

5.1.1.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包括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

5.1.2.1预算资料: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表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年度费用预算表。

5.1.2.2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5.1.2.3投资分析报告:是指由公司财务部编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核认可的项目投资分析报告。

5.1.2.4财务制度文本:包括由公司财务部制订并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行政办公会议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以及由下属公司根据公司财务部指导要求制订并经由下属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各类财务制度文本。

5.1.2.5会议纪要:包括经由相关领导审阅并签字认定的财务例会会议纪要、税收筹划小组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各类专题会议纪要。

5.1.3其他档案资料。

5.1.3.1合同文件:包括银行贷款合同及相关董事会决议、财产保险合同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各类经济合同。

5.1.3.2下属公司上报的报告:包括资金申请报告、调整预算报告等各类相关报告。

5.2.1.1财务档案要分类进行收集、归档,并对归档档案进行编号,填制“财务档案保管清册”,由财务档案经管人负责登记。

5.2.1.2会计核算档案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定期收集、整理归档,做到资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档及时、存入有序。

5.2.1.3部门及各下属公司编制和上报的预算资料、财务分析报告以及各下属公。

司提交财务部的各类请示报告应在确认加盖相关公司公章及相关领导签字后进行归档。

5.2.1.4投资分析报告、会议纪要等由财务人员编制的文件须在相关领导审阅并签字后进行归档。

5.2.1.5银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与财务活动相关的经济合同须确认合同双方法人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贴加足额印花税后进行归档,须董事会通过的重大合同还需附加相关董事会决议。

5.2.1.6财务制度文本、公司章程文本以及财务部下发各类文件应该在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部门印章后归档,并附加相关文件流转单及领导审批意见和相关董事会决议。

5.2.2.1加强对财务档案的保管,建立财务(会计)档案柜,档案柜必须经久耐用,牢固安全。

5.2.2.2财务档案应设立专门地点保管,并按其种类、归档时间、编号等要素分柜存放。

5.2.2.3对财务档案的保管实施统一管理,财务部设置兼职档案管理员岗位,负责已立卷登记的财务档案的保管工作。

5.2.2.4档案存放地点应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窃、防蛀。

5.2.2.5会计核算档案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期限保存,其他财务档案都为永久性保存档案。

5.2.3.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财务档案时,必须按顺序及时归还原处。5.2.3.2本公司其他人员调阅财务档案,要经财务部总经理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财务档案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经财务部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裁批准。

5.2.3.3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则外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天。

5.2.3.4调阅财务档案须填写“财务档案调阅登记簿”,需要复印的要经财务部总经理同意并进行登记,查阅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2.3.4调阅人员不得在案卷中勾、划、涂、抹,不得抄录与调阅无关的内容。

5.2.4.1对保管期满的财务档案,应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对按规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查批准后销毁,档案销毁时应由财会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档案之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销毁清册一式二份,分别由档案、财会部门保留。

5.3附则。

5.3.2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3.3本制度经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支持性文件。

7.相关记录及表格无。

财务主管管理档案篇十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完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用于财务部档案的管理。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制度。

财务部负责档案的整理、编号、归档、调阅、借阅等,对财务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负责,对于应当入库保管的资料应及时入库纳入管理。

包含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有关的电子数据和相应软件资料。

1、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2)、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3)、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2、会计凭证的装订。

会计凭证每月装订一次,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装订前应准备的工作:

1)、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2)、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5)、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的印章是否齐全;

6)、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b、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c、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7)、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a、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b、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3、会计账簿的装订。

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账簿装订的基本要求:

2)、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

4)、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

a、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的现象;

c、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4、会计档案的移交归档。

2)、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该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4)、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5)、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应当保存打印出来的纸质会计档案,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7、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销毁:

4)、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六、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财务部。

财务主管管理档案篇十一

1财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手工账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税务相关资料、各种票据领购使用登记薄、财务人员移交清单及交接登记薄、财务软件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各种经济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已作废的各种票据、已使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各项内部审计报告等。

3每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在每月账务完成纳税申报后,由会计人员协同会计主管人员整理、装订,并登记编号入库管理。对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手工账薄、各种登记薄、移交清单等在年终账务完后整理装订入库;对于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在拷贝后即刻纳入档案管理;对于其他财务资料应该入库保管的,但根据工作需要暂时保管在不同会计人员手中,但对于十分重要的资料也应先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相关财务人员按照正常借阅手续借出,以明确责任,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

4建立“财务档案登记薄”,每项财务档案归档前,由主管人员确定档案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别分别编号登记管理,由档案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盖章)。

并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按照以上手续办理借阅、调阅。

7财务档案的保管按照《档案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如果超过规定的保管时间需要销毁的,应上报财务中心并建立“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在保管人员、主办会计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销毁,“销毁清册”作为财务档案保管;其中未清债权债务虽超过期限也不得销毁。

8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公布财务资料;不得擅自销毁、涂改、伪造财务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写、复制财务档案;不得损毁、分散、丢失财务档案;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检查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0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档案管理情况;集团财务中心定期对分支机构的财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内部审计财务档案管理情况作为审计重点,确保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

财务主管管理档案篇十二

一、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财务部指专人以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基础,根据其特点,分阶段永久,定期二类。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查,经批准后销毁。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年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余额调节表15年。

二、会计帐簿类。

3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日记帐。

4明细帐25年。

5总帐15年包括日记总帐。

6辅助帐簿15年。

7固定资产卡片15年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三、会计报表类5年。

8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包括方字分析。

9月、季度会计报表5年包括方字分析。

10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包括方字分析。

四、其他类。

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

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

文档为doc格式。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