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制作手机支架成果介绍范文 手机支架制作过程(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06:08:27 页码:13
制作手机支架成果介绍范文 手机支架制作过程(3篇)
2023-01-16 06:08:27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如何写制作手机支架成果介绍范文(推荐)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的硕码手机在授权地区的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模式:

1.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约定甲方和乙方的经销关系的基本内容,指定乙方为区域独家代理商, 代理期限届满后,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续延,在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条件下,附上补充文件,可续签协议。

3. 如乙方超出规定的区域销售,即视为乙方窜货,按照《窜货乱价协议》处理。

4. 甲方分阶段制定乙方区域任务和价格体系,乙方完成本阶段提货任务后才可以享受相应的价格体系,如乙方未完成本阶段提货任务需继续按前阶段价格体系执行。

二、 销售价格:

1. 双方就本着合作相关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甲方给予乙方的代理价格以另行通知为准。

2.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代理商,应保证该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的规范运作。乙方保证按照与甲方协商共同确定的价格体系供货,并在甲方指导下,约束下级经销商不正当的销售行为,防止窜货乱价等不正当的商业行为,具体按防窜货乱价执行。

3. 甲方统一进行价格调整;

4. 广告促销管理,甲方统一制作、发行杂志及其他媒体的品牌广告;

5. 甲方组织的促销推广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执行。

三、产品销售:

1. 试销产品在市场反应迟缓的情况下,须在一个月之内申请退换货政策,逾期一个月不予以作退换货处理;

2. 乙方务必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提货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对该产品后续的经销权。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提货数量后,可优先享有后续产品的经销权。

3. 在乙方销售不力的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对乙方无法供货的大卖场、连锁店或核心售点进行直供,或由甲方另行指定第三方负责直供。

4. 20xx年 月 日至20xx 月 ,必须完成保底提货量 台。

四、 结算及提货方式:

1.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2.提货方式:甲方负责发货至乙方指定的一个收货地点(门到门)。

3. 产品执行买断价格。

五、 双方职责和义务:

1. 甲方保证乙方所需供货的数量和供货时间。

2. 在协议范围内,甲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的各种利益。

3. 为规范市场行为,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贰万元 窜货保证金,协议终止时可抵冲货款或返现金。

4.甲方严格执行区域独家销售(按机型)的政策,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产品,禁止跨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窜货保证金,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5. 乙方负责在授权地区内独家销售甲方的产品,乙方如在非授权的区域销售甲方的产品,一经发现,甲方将扣除全部返利并取消代理资格。

6. 在协议范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保证甲方在代理区域内的各种利益,并且不得代表甲方作出任何担保、承诺及其他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行为。对于乙方超出协议范围所做的一切行为及其发生的后果,甲方都将有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在授权的区域内,应积极组织分销渠道,配合甲方做好市场推广,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并积极反馈销售信息。

8. 在协议范围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达到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在按照国家对手机的三包政策确定为甲方应承担责任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六、 售后服务:

甲、乙双方另签订《售后服务协议》来补充此项约定。

七、 产品的储运与验收:

1.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该当场拆开运输包装进行验货,检查收货数量是否与随货同行的送货清单相符,每箱手机卡通箱包装是否完好,尤其要仔细检查封口有无被揭开后用透明胶纸重贴作二次封箱的迹象。

2. 乙方在签收前验货时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开箱检查,如果出现货损或丢失,需立即通知甲方和承运商,由双方协商后确定解决办法。应甲方要求时乙方需向保险公司和公安机关报案,索取相关证明,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或承运商索赔的依据,否则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同时在送货清单签收单上注明所有异常情况,包括包装异常和货物损失情况。

3. 乙方签收货物后,如果再提出包装异常造成货损或货物缺失等问题,甲方将不给予受理,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验货无误后,需签收送货清单。对于送货上门货物,签收单需交给送货的承运商返回。对于机场自提货物,每月的签收单需在下月5日前集中寄回甲方财务部。如果乙方拒绝提交签收单,则甲方有权终止发货并视为乙方已安全收货。

5. 货物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乙方提取货物或被视为提取货物后自甲方转移给乙方,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后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 保密: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的有关商业机密。甲方如发现乙方的行为有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甲方利益,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单方终止本协议。

九、 违约责任

1、乙方务必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提货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对该产品后续的 经销权。如乙方连续3个月以上未完成月度最低销售量,甲方即视乙方自动放弃在该区域的代理资格,并视违反本协议所约定事项,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另设代理商。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不在授权地区另行许可第三方销售代理本协议中的产品,甲方的后续新产品在该区域的代理权可以优先选择乙方。

十、 协议续签

本协议到期终止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协议的续延。本协议内容仅限于乙方内部使用,禁止向甲方的竞争对手及外界的第三方传播,如果一经确认实为乙方所传播本协议内容,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制作手机支架成果介绍范文(推荐)二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xx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注册

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提出注册申请,并可以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八条“对申请初始注册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收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收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

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十四条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第十五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第十八条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九条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如何写制作手机支架成果介绍范文(推荐)三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向甲方供应每一份订单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甲方以《手机配件订货单》方式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乙方在收到《手机配件订货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收到订单后第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默认。

3.甲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乙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乙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乙方须免费提供1-3%的备品和甲方客户所必须的产品附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的样品供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乙方需严格按照经甲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甲方负责知会乙方更新有关信息,乙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乙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电池负公差不能低于50,否则属于严重违约)

4. 返修率不能超过货物总数的千分之三超过后甲方有权利退回全部货物。

三、品质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其向甲方出具的承认书所述,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甲方确认。

2.乙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乙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甲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长途运输、装卸,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乙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方式、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仓库或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

3.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付款条件及双方确认的每笔订单下,共同遵守经甲、乙双方批准的价格

2. 付款条件:自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以上报价为人民币结算,不含税。(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4.乙方不得给予采购回扣,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货款。

七、交货及验收: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交货,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乙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甲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甲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甲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甲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乙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甲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甲方对乙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乙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乙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甲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总货款5%的违约金,乙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费用。违约金及赔偿费用甲方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5.因乙方产品不合格进行挑选、返修或退换,而造成甲方生产停工待料时,甲 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处以至少壹仟元罚款,延误甲方出货期而需空运或遭到甲方客户延误交期索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客户投诉,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如乙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

九、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货款,须事先与乙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乙方同意后,并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双方之前的合作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规格书、技术文件、和样品等,出现在展柜,台面等公共地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泄露。

3.乙方绝不允许把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文件和模具转让给第三方加工、制作产品出售。

以上条例如乙方有违反,其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本规定在双方终止合同后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解除:

1. 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

2.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甲方可马上解除本合同但应通知乙方,:

a.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b.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c.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3.协议一旦解除,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归还甲方所提供的模具、图纸、技术文件等,并偿还一切债务。

4.因乙方违反合同条款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在合同没有解除之前,乙方不可拒绝接单,否则视为违约。需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三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合同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所盖印章应为甲、乙双方企业的合同专用章。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期限为: 20xx年9月17日至20xx 年9月16日

鉴于甲、乙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合同一方提出需延长合同的有效期,经另一方确认后可延长合同期限。

十五、其他约定

1. 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甲、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对方提供其合法的授权书及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