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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处理协议书如何写 意外事故处理协议怎么写(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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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处理协议书如何写 意外事故处理协议怎么写(6篇)
2023-01-16 06:09:33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事故现场处理协议书如何写一

一、我国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态度

(一)我国立法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认定

我国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制度规定,经历了从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不重复到并行的变化,与此相应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也经过了从单纯保险责任到认可社会保障与侵权责任双重性质的过程。虽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属性,并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但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中可以推导出处理工伤赔偿关系兼有民事赔偿关系的原则—不同责任的不重复负担即互相抵免原则;对并行立法思想的体现,最早见于20__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年颁布的《安全 生产法》第48条也规定:因生产安全 受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其后出台的20__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却未作相应明确具体的规定。

20__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延续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思路,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和实践摸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请求权作出以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在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又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该征求意见稿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从中我们也能够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工伤事故责任问题上的倾向性,以及为解决这一立法遗留问题所作的努力。至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将采取双重赔偿责任兼得的方式处理工伤事故。

(二)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认识上的理论分歧

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集中表现在如何处理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之间的关系问题上。鉴于我国工伤保险立法的现状,学者们对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关系认识上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赔偿之外的侵权责任,承担的标准是什么 。而对于因第三人过错造成工事故的,应允许劳动者分别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对于两种赔偿之间是否需要采用共同项目抵扣的办法进行协调,即是否允许劳动者双重受益仍有分歧。对于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顺序以及是否允许社保经办机构代位工伤职工求偿等问题也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赞同工伤事故具有社会保障和侵权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的看法。

二、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性质的理论分析

(一)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首先属于由社会分担的保障责任

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对工伤事故这一现象给出处理方案,更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种处理方案更具有正当性。从工伤事故赔偿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为劳动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护的追求,一直是该制度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实行工伤保险,正是由雇主承担劳动关系中法定的安全注意义务要求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的工伤保险赔偿制度是对雇主过失责任的补充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社会发展选择的结果,对工伤事故责任的处理首先应当强调其社会保障属性,让工伤职工能够“伤有所养、死有所赔、遗有所慰”,使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及时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险基金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做法,使得赔偿结果与具体用人单位的偿付能力之间不再有关联,从而能够为所有受害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工伤待遇。同时,由社会分担了原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防范和化解意外风险的责任,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保证基本的社会公正。而工伤表现赔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具有一种较为直接的效应,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过难关。舍弃工伤保险赔偿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责任,则是一种制度浪费,更是一种低效率的救济选择。

然而,首先由工伤保险承担对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在于强调在对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受害劳动者不享有对赔偿责任顺序上的选择权。这一点是由工伤保险的强制属性所决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类似“公法”性质的权利,不存在可处分性,不能以协商等方式放弃或让与。

强调责任分担的顺序,意味着不排斥其他 赔偿责任的存在。工伤保险制度的本质不仅为损失填补,更具有生存权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补偿功能是次要的,其补偿标准的整齐划一决定了它并不能等同于赔偿。可以说,保险“赔偿”掩盖了受害劳动者所受损害的个体差异,在保障标准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其救济能力的不足则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 赔偿责任的介入,不利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与我国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伤事故产生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侵权赔偿责任存在的可能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的意外伤害”。所谓“意外”,是指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本身对工伤结果的出现没有主观故意,但不排除其他人对工伤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当然对于不可抗力或劳动者单方过错(过失)造成的工伤事故,其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独自承担,这是工伤保险分散工业灾害风险的体现。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过错或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伤事故的,都可能发生侵权责任的负担问题。如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表现为安全设备设施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或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存在过错,如用人单位指挥劳动者冒险违章作业,劳动者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劳动者为更多赚钱加班加点、疲劳作业;以及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作期间的劳动者的人身伤害,如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

社会实践报告在由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况下,若完全以保险责任的承担来覆盖侵权责任的补偿,因不存在免除侵权人责任的法律和道德基础而不具有可行性。而当同样的过错发生在用人单位身上导致工伤事故的,则可以免除其侵权责任,似有对同一事由因主体差别而有不公平对待的嫌疑。对于事实层面上存在着的保险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责任,如何在法律上进行处理,既取决于我们对劳动法与民法关系的认识和定位,也与工伤保险的范围和保障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赋予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首先,我国劳动法和民法属于两个并行而独立的领域的特点,决定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可以共存。虽然在理论上对于劳动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问题还存在争议,但从劳动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它一直是在民法之外发展,在这一意义上,劳动法的存在是一种独立的事实。我国的民事立法中没有对劳动关系进行明确的规范,而《劳动法》第1条就明确规定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尽管民法与劳动法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一直在持续,但是控制和减少职业伤害和救济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却是劳动法和民法所共同担负的责任,只是各自的侧重点不同,二者不同的责任制度构成并不存在相互替代关系

虽然在民法体系内部,由于现实生活 中的某一自然事实符合多个法律构成要件会产生多个请求权竞合问题,存在多种处理方案,但就像民法的赔偿要求与刑事犯罪制裁可能并存在一样,不同法律部门之间对同一现象的调整并不存在相互吸收的问题,否则就失去了各自不同的存在价值。

其次,国外对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关系的处理模式,仅有参考价值,并不足以构成评价我国同类现象的标准。应当承认,在现有对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关系的处理模式中,确认工伤事故责任的双重法律属性并实行双重赔偿非各国通例,甚至可以说是少数做法。但无论是实行工伤保险责任覆盖侵权责任,还是由当事人在二者之中进行选择,或者是侵权责任作为工伤保险责任的补充,都是其特定的法律发展过程及其现实生活要求的反映。法律制度作为一种文化,它是一种地方性知识。而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局限性,为侵权行为法在一定范围内对劳动者人身伤害赔偿发挥作用留下了空间。杨立新教授在分析工伤保险待遇不能替代侵权赔偿责任时认为,一是因为保险的数额是固定的,与造成的损害没有相对应的关系,未必能够填补工伤职工的实际损害;二是因为保险不能赔偿精神损害,这两点皆是我国工伤保险的软肋。显然仅仅依靠工伤保险的单一赔偿无法全面满足劳动者的合理诉求。

此外,不免除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以外的民事赔偿责任,可以祈祷威慑作用,有利于加强其安全生产意识,也是确定双重责任体系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因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发生的工伤事故,从理论上说是应当可以合理预见而且可以避免该损害的发生的。要求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对其过错承担责任,这种具有“惩罚”意义的责任的存在,可以促使其更加积极主动的尽其注意义务,努力避免损害的发生。因此,侵权责任的存在有利于预防损害的发生。对于多数中国企业来说尚未建立起“安全投入是能带来丰厚回报的战略投资”理念,要求其对工伤事故承担侵权责任,某种程度上会迫使其权衡利弊,加大安全投入,从根本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工伤保险制度的最终目标。

(四)坚持工伤事故责任的双重属性与企业负担加重没有必然联系

将无法预料的风险交由社会承担的依据不能成为转嫁可以预见风险的理由。工伤保险实际上是一种转移工伤赔偿的风险和责任的社会共济方式,“社会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实行不同风险企业和行业之间跨阶层风险分担,本企业或雇主跨时间风险分担”。之所以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目的在于加强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的保护,保证能够在遭遇工伤事故时获得及时的救助和补偿,维持其本人或遗属的正当生活,而不是让用人单位规避本应由其自己承担并有能力承担的责任。在工伤保险中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用人单位的个别责任转化为由社保机构承担的普遍的社会责任。用人单位即使对自己的员工所发生的工伤事故,也仅负间接的补偿责任。只要用人单位依法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就意味其完成了补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依法履行其对劳动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不会发生保险赔偿责任之外的侵权赔偿责任,当然不存在增加负担问题,而其对因自身过错导致的责任承担,符合基本的社会正义,为理所应当非额外负担。

上述观点可能会遇到的反对意见是,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浮动可以发挥一定的平衡功能,要求有过错企业额外承担侵权责任必然加重已有的负担。的确,按照现行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与其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密切相关,但这样的制度安排的效果未能满足提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要求是不争的事实,其对遏制高工伤事故率的直接作用因缺乏实证研究,无法仅凭想象 盲目加以肯定。

应当提及的是,追究工伤事故中的侵权赔偿责任,必然实行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以侵权行为人(用人单位或第三人0存在过错为前提。因此,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只是个别用人单位,实行双重责任不会带来用人单位整体负担的普遍增高。对于侵权责任,“侵权行为人与受害人可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期限、方式、地点以及由第三人保证”,不一定非经诉讼手段解决争议,所谓的诉讼成本的增加也不是必然的。

有关事故现场处理协议书如何写二

理工学院保卫处:

食府一食堂于20xx年10月12日上午,因食堂员工疏忽,造成局部火灾,现就对火灾情况的处理情况向贵处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xx年10月12日上午9时25分左右,我食堂员工lls在小炒部煎油的时候,因人离开操作间而未关火致使油温过高,最终导致着火。正在中锅房工作的我食堂员工yzh在第一时间发现了火情,立即呼叫其他员工进行扑救,并迅速切断了电源和天然气开关,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火灾在短短的几分钟就全部扑灭,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善后工作

1、火灾发生后,食堂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将火灾情况向食堂总经理jsw作了汇报,j总也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火和处理善后工作,通过查看火灾损失情况,j总当即决定:要顾全大局,不要因火灾影响学生的正常就餐。在j总的指示下,我食堂员工全力以赴,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恢复了生产,中午就餐时,除小炒部没有营业之外,其他各部门、各窗口全部正常营业。

2、处理好火灾现场后,j总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题紧急会议,就灾后各项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并于当晚主持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对安全防火意识再次进行了强调,落实了灾后工作的具体措施,责令食堂经理ll全面负责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求3天后全面恢复小炒部营业。

3、迅速补充灭火器等防火设备。火灾后的第二天,食堂就购置补充了因火灾损失的灭火器多具,并配置到各个火灾易发点。

4、在员工中宣传并重温《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让员工时刻牢记安全防火意识,明白当火灾发生后正确的处置方法。

三、处理措施

1、经过全体员工辛勤努力,小炒部于10月15日重新恢复营业,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学生就餐的影响。

2、对责任人lls进行严重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3、对在处置此次火灾事故中表现突出的yzh等其他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4、在全食堂范围内彻底排查各安全隐患,并汇总进行处理。

5、加强“食堂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工作,对本食堂各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

6、牢记火灾教训,以“10.12”作为本食堂的“安全警示日”,时刻不忘安全生产。

四、经验教训

1、本次火灾事故处理得当,没有造成更大的灾难和火灾蔓延,这与我们常抓安全生产是分不开的。

2、个别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不懂安全生产的真正含义,把安全生产当成一句耳边话,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不忘安全生产教育,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于每个员工的心中。

3、还有个别员工在救火过程中,灭火的方法不对,这就要求我们在适当的时间多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介绍和讲解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食府一食堂

二0xx年十月二十日

有关事故现场处理协议书如何写三

为防止春节期间突发事故的发生,同时确保救灾工作有序、高效、有条不紊的开展,中队根据救护消防大队制定的《救护消防大队关于春节放假期间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文件精神及中队实际情况,制定节假日期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节假日期间中队各管辖矿井的安全生产和矿区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组长:杨三

副组长:刘奋军张光亮郝艳斌王永刚

成员:一、二小队全体指战员

1、电话值班员应急准备

(1)电话值班员实行24小时值班,接班后要认真检查电话机、警报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指挥员报告;

(2)电话值班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远离值班室,有事必须请假。接警时应问清问全事故情况,填写事故记录,在10秒内发出警报,并立即向指挥员汇报事故情况;

(3)电话值班员临时离开电话机旁应临时找一名小队人员担任电话值班员,顶替期间要履行电话值班员职责。

2、值班指挥员及值班人员应急准备

(1)值班指挥员及值班人员实行全天值班。值班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其训练活动区域不得超过警铃区;

(2)值班时要认真检查、维护自己分管的技术装备,确保处于100%完好状态;

(3)值班人员夜间统一在休息室休息,严禁私自外出;

(4)值班人员接到警报后,白天应在1分钟内出动,夜间应在2分钟内出动。

3、值班司机应急准备

(1)值班司机实行全天值班,值班期间要认真检查车辆情况,保证车辆处于完好状态,做到车辆油足、电足、气足、一脚着火,确保随时出动。

(2)认真打扫车辆卫生,确保车内外卫生清洁;

(3)坚守工作岗位,时刻做好紧急出车准备,严禁私自外出。

4、技术装备应急准备

(1)值班队携带的技术装备必须全部上车,上车前要认真检查一遍,确保齐全、完好;

(2)消防战斗服要统一放在小队消防车库的货架上,当有火灾发生时,必须立即到消防车库换衣服;

(3)救护车出发后,指战员应该在车上迅速换好战斗服,并检查个人装备是否完好,下车后指挥员到救灾指挥部去领任务,小队长组织人员做战前检查。

1、电话值班员发出警报后,应立即向值班指挥员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地址、联络方式、事故性质、事故范围以及是否有人员伤亡等情况;

2、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指挥员应先判断事故类别,然后再决定如何行动,并及时向大队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3、当灾害严重救护力量不足时应及时与大队调度室汇报,请求支援。

4、当有人员伤亡时应及时与职工医院急救中心联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抢救和救治;

5、当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供电、供水、保卫处等部门配合时,应及时通知这些部门到现场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1、值班队出动后,电话值班员应打电话召集休班人员到中队,并转入值班,随时听候值班指挥员的调遣。

2、指战员接到招集命令后,应利用一切交通工具迅速到达中队转入值班;

3、所有休班人员必须24小时打开手机,随时做到应急召集准备。

(一)矿井水灾事故应急处理计划

1、应急出动步骤

(1)接警:电话值班员在接警时应问清事故单位、地址、联络方式、事故性质、发生范围、有无人员伤亡及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后,按动报警器。

(2)出动:值班指挥员在请示领导后下达出动命令,在车上简要介绍事故情况。休班队立即转入值班,做好出动准备。

(3)战斗预备展开:到达事故矿井后,应先一边听矿方介绍事故,一边做入井战前检查,接着确定行动路线和井下救护基地位置及负责人,然后指挥员下达救灾任务、行动计划及注意事项,最后救护队员进入灾区进行抢救遇险人员和侦察灾区。侦察小队与井下救护基地要保持不断联系,受威胁时待机小队马上出动实施救援。

(4)成立指挥部,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指挥抢险救灾,并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应严格执行《救灾方案》各项安全措施,并积极完成各项救灾任务。

(5)救护队应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变化情况,并请示下一步行动方案,直到事故处理结束,矿井恢复生产。

(6)组织设备、人员安设水泵、铺设管路,积极进行排水或清理淤沙,同时采取一切措施延长被堵人员生存时间。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2、安全措施

(1)处理矿井水灾或溃水溃沙事故时,救护队协助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以及安全技措施》;

(2)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应了解灾区情况、水源、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进入该地点的通道,并计算被堵人员所在地点容积、氧气、瓦斯浓度,计算出被困人员应救出的时间;

(3)矿方应调集水泵、水管等排水设施,加强排水工作,并派专人确保水泵供电正常;

(4)在排水过程中,应派专人检查有害气体情况,必要时安设风机和风筒排除积聚的有害气体;

(5)矿井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有全矿和水平被淹危险时,在下部水平人员救出后,可向水部水平或采空区放水。如果下部水平人员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设备受到被淹威胁时,可用装有粘土、砂的麻袋构筑临时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

(6)应派人员监视水情变化,并及时汇报。当水情上涨威胁救灾人员安全时,应及时通知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方;

(7)排水后进行侦察、抢救人员时,要注意观察顶板,防止冒顶;

(8)救护队员穿雨皮裤通过局部积水巷道时,水深不得超过大腿,且积水不长,同时要选择熟悉水性,了解巷道情况的队员通过;

(9)对于被困人员地点高于透水后水位,可利用打钻等方法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及食物,否则不得钉钻;

(10)派人用呼喊、敲击管路等方法与被堵人员尽快取得联系;

(11)当救护小队在没有通往上部水平安全出口的巷道中逆泥浆流动方向行进时,基地应设待机小队,并与进入小队保持不断联系,以便随时通知进入小队返回或进入帮助;

(12)人员有陷于淤泥危险时,应在淤泥上铺设木板,以便于人员行进;

(13)因受条件限制,须从斜巷下部清理淤泥、粘土、硫砂或煤渣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长亲自组织抢救,设有专人观察,防止泥砂积水突然冲下;并应设置有安全退路的躲避硐室。出现险情时人员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在淤泥下方没有阻挡的安全设施时,不得进行清除工作。

(14)抢救出的遇险人员,要用毯子保温,并迅速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对长期困在井下人员,不要用灯光照射眼睛,饮食由医生决定。

(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理计划

1、应急出动步骤

(1)接警:电话值班员在接警时应问清事故单位、地址、联络方式、事故性质、发生范围、有无人员伤亡及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后,按动报警器。

(2)出动:值班指挥员在请示领导后下达出动命令,在车上简要介绍事故情况。值班队立即出动。

(3)战斗预备展开:到达事故矿井以后,应先一边听矿方事故情况介绍,一边做战前准备,接着确定行动路线和井下救护基地及负责人,然后指挥员下达救灾任务、行动计划及注意事项,最后救护人员和装备到基地,并对灾区进行侦察和抢救遇险人员。侦察小队与基地保持联系,受威胁时待机小队马上出动实施救援(抢救人员时可不设待机队)。

(4)成立指挥部,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指挥抢险救灾,并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应严格执行《救灾方案》各项安全措施,并积极完成各项救灾任务。

(5)救护队应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变化情况,并请示下一步行动方案,直到事故处理结束,矿井恢复生产。

(6)在灾区侦察时发现遇险人员,给佩戴自救器,引导到救护基地。发现火源立即扑灭。若火势大无法扑灭时,应积极救人。在救完人后,对火区进行封闭。在侦察过程中,要派专人检查瓦斯,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爆炸。

(7)恢复灾区通风,排除灾区有害有毒气体,处理冒顶区域,抢救遇难人员,直至矿井恢复生产。

(8)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2、安全措施

(1)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后,救灾指挥部应制定《救灾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2)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应先了解灾区情况、爆炸时间、地点、灾区人员分布、避灾路线等情况,然后对灾区全面进行侦察;抢救遇险人员,发现生存者立即佩戴自救器救出灾区,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

(3)救护人员进入灾区前要切断灾区电源;

(4)注意检查灾区内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检查浓度及通风设施的破坏情况;

(5)穿过支架被破坏的巷道时,要架好临时支架,以保证退路安全;

(6)通过支护不好的地点时,队员要保持一定距离按顺序通过,不要推拉支架;

(7)进入灾区行动要谨慎,防止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8)在独头巷道较长,有害气体浓度大,支架损坏严重的情况下,确知无火源,人员已牺牲时,严禁冒险进入,在恢复通风、维护支架后方可进入。

(三)冒顶事故应急处理计划

1、应急出动步骤

(1)接警:电话值班员在接警时应问清事故单位、地址、联络方式、事故性质、发生范围、有无人员伤亡及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后,按动报警器。

(2)出动:值班指挥员在请示领导后下达出动命令,在车上简要介绍事故情况。备班队应立即转入值班,做好出动准备。

(3)战斗预备展开:到达事故矿井以后,应先一边听矿方事故情况介绍,一边做战前准备,接着确定行动路线和井下救护基地及负责人,然后指挥员下达救灾任务、行动计划及注意事项,最后救护人员和装备入井到基地,并对灾区进行侦察和抢救遇险人员。侦察小队与基地保持联系,受威胁时待机小队马上出动实施救援。

(4)成立指挥部,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指挥抢险救灾,并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应严格执行《救灾方案》各项安全措施,并积极完成各项救灾任务。

(5)救护队应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变化情况,并请示下一步行动方案,直到事故处理结束,矿井恢复生产。

(6)如果人员被埋或被堵,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支护和清矸,恢复灾区通风,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冒顶。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2、安全措施

(1)矿井处理冒顶时要制定《救灾方案及安全措施》。

(2)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要了解事故时间、地点、范围、被堵人员位置等情况。

(3)煤矿发生冒顶事故后,救护队应配合矿上人员一起救助遇险人员,当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威胁到抢救人员安全时,救护队应恢复灾区通风,确保救灾工作正常进行;

(4)处理冒顶前,应加固冒顶附近支护,并清理好退路,保证有危险时人员能迅速撤出;

(5)抢救人员时,用呼喊、敲击或采用寻人仪探测等方法,判断遇险人员位置,并与遇险人同保持联系;

(6)处理冒顶事故时,始终要有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顶板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撤出人员;

(7)清理堵塞物时,使用工具要小心,防止伤害遇险人员。遇有大块矸石、木柱、金属网、铁梁、铁柱等物压人时,可使用千斤顶、液压起重器、气垫等工具处理;

(8)抢救出的遇险人员,要用毯子保温,并迅速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对长期困在井下人员,不要用灯光照射眼睛,饮食由医生决定。

(四)矿井火灾应急处理计划

1、应急出动步骤

(1)接警:电话值班员在接警时应问清事故单位、地址、联络方式、事故性质、发生范围、有无人员伤亡及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后,按动报警器。

(2)出动:值班指挥员在请示领导后下达出动命令,在车上简要介绍事故情况。备班队应立即转入值班,做好出动准备。

(3)战斗预备展开:到达事故矿井以后,应先一边听矿方事故情况介绍,一边做战前准备,接着确定行动路线和井下救护基地及负责人,然后指挥员下达救灾任务、行动计划及注意事项,最后救护人员和装备入井到基地,并对灾区进行侦察和抢救遇险人员。侦察小队与基地保持联系,受威胁时待机小队马上出动实施救援。

(4)成立指挥部,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指挥抢险救灾,并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应严格执行《救灾方案》各项安全措施,并积极完成各项救灾任务。

(5)救护队应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变化情况,并请示下一步行动方案,直到事故处理结束,矿井恢复生产。

(6)当灾区有遇险人员时一边要积极抢救遇险人员,一边要积极灭火或控制火势,防止风流逆转和烟雾蔓延。若有条件实施反风救人时应积极快速实施,不得延误战机。当灾区人已全部撤出,且火势大无法直接扑灭时,应积极备料实施封闭。在处理火灾过程中,要派专人检查瓦斯,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发生。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2、安全措施

(1)矿井发生火灾后,救灾指挥部应制定《救灾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2)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要了解事故时间、地点、影响范围、是否有遇险人员、矿井瓦斯涌出等情况;

(3)救护队先对灾区进行侦察和抢救遇险人员。发现遇险人员应立即佩戴自救器进行救助,并将他们护送到安全地点或井下基地,然后继续完成侦察任务;

(4)抢救指挥部应根据火源位置、火灾波及范围、工作人员分布及瓦斯涌出情况,迅速而慎重地决定通风方式:正常、反风、停风、增风、减风等;

(5)救护队应积极组织灭火,控制火势和火风压,以免造成风流逆转和事故扩大。灭火工作应从火源进风侧进行;

(6)用水灭火时,应有畅通的回风道,ch4浓度不超过2%,水源充足,水流不要对准火焰中心,而应从火焰周围喷洒,灭火时要有足够的风量使水蒸气直接排入回风道;

(7)灭火过程中,应派专人检查瓦斯、co等有害气体。当ch4浓度达到2%,且急剧上升时应将所有灭火人员撤到安全地方;

(8)扑灭电器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当电源无法切断时严禁使用非绝缘灭火器材灭火;

(9)用水或沙浆的方法灭火时,应将回风侧人员撤出。向火源大量灌水或从上部灌浆时,不准靠近上流地点作业,用水快速淹没火区时密闭附近不的有人;

(10)扑灭瓦斯燃烧引起的火灾时,不得使用震动性灭火手段,防止扩大事故;

(11)封闭火区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12)救护队在高温区作业应制定安全措施,除救人外必须设待机队,同时用灾区电话随时与灾区小队联系。巷道内温度超过40℃时,禁止戴氧气呼吸器从事救护工作,否则必须采取降温措施(抢救人员或作业地点靠近新鲜风流的除外)。发现指战员身体有异常现象时(哪怕只有1人),应率领小队返回基地,把情况用信号通知待机小队,并采取一些改善其感受的安全措施,如手动补给供氧,用水冷却头、面等。

在高温区佩载呼吸器作业时,应喝0.75%盐水和其他饮料。休息2h后,小队才能重返高温区作业,但1昼夜内仅能再作业1次。

(五)地面火灾扑救应急计划

1、应急出动步骤

(1)接警:电话值班员在接警时应问清事故单位、地址、联络方式、着火性质、着火部位、着火范围、有无人员伤亡及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后,按动报警器。

(2)出动:值班指挥员在请示领导后下达出动命令,在车上简要介绍事故情况。休班队应立即转入值班,做好出动准备。

(3)战斗预备展开:到达火灾现场后,一是值班队长派人迅速侦察火情,掌握火场基本情况;二是命令值班小队一部分人铺设水带,准备灭火器材,控制火势蔓延;另一部分人准备破拆工具和担架,实施救人准备;三是要先排除火场各种危险,然后下达救人灭火命令。

(4)灭火:如果火势大,力量不足时要及时与大队调度室联系,请求增援,并成立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整个灭火行动,同时值班队长与灭火指挥部成员一起研究制定灭火方案,并根据火场情况及时调整灭火力量。当条件成熟时要按照“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原则,一鼓作气一举消灭火灾。

(5)调查火因: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安全措施

(1)根据火灾性质、着火范围及火势发展趋势,决定以下事宜:

a.断油气来源;

b.断影响灭火的电;

c.疏散威胁区人员;

d.拆除影响救人和灭火的障碍物;

e.划定警戒区域并疏散人员;

f.消除警戒区域内的明火;

g.实行区域交通管制;

h.请求公司治安保卫处维护火场秩序;

i.请求公司调动供水、供电、供气、医疗等单位参加救灾;

j.请求公司调集环保、绿化、物业处等单位的水车参加救灾;

k.请求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增援;

(2)消防队到达火场以后,应先询问当事人火场附近是否有炸药、x管、烟花、液化气罐和压力容器等爆炸物、火场附近是否有大量易燃物、火场电源是否切断以及被困人员人数和位置等情况,为此要先排除危险,抢救人员,然后再灭火。

(3)对于有爆炸危险的油气火灾,要在灭火的同时要冷却火场周围的压力容器,防止突然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并派专人进行观察。当有爆炸危险时要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灭火人员;

(4)当进入建筑物内攻时要派专人对建筑物进行监测,防止在灭火中楼房突然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对于不太结实的建筑物发生火灾,应分析考虑其倒塌的可能性,必要时可先推倒该建筑物,然后再灭火;

(5)当建筑物内有浓烟时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呼救器、对讲机等装备进入救人和灭火。搜寻人员时要2人1组;

(6)对于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泄漏,应先根据扩散范围划定警戒区域,疏散警戒区域内的人员并停电,阻止车辆进入警戒范围内,同时要在消灭明火、摩擦火、静电火的严密措施下进行稀释或用土埋;

(7)对于有大量易燃物的火灾,应在灭火的同时要及时疏散火场周围易燃物,建立隔离带,用以控制火势;

(8)对于像图书、电子仪器、仪表等贵重物品和家庭火灾要尽量使用开花水枪,避免产生大量水迹;

(9)对于大型玻璃帷幕建筑火灾,人员要离开建筑物一段距离,防止玻璃大量破裂掉下伤。

有关事故现场处理协议书如何写四

为确保体育课及体育训练的安全,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为体育教师制定以下责任:

一、课前及活动前

1.凡体育教师在上课或训练运动员前,对运动场地、器材等都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不安全的器材、危险器材坚决不能使用。

2.清楚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根据学生的情况适当或不安排运动,对有心脏病的学生坚决不安排运动,学生可自由活动。

3.对青春期的女生应予以适当的照顾和关怀。

4.体育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训练计划,合理组织课堂教学、训练。提前预见安全隐患,及早采取措施加以预防。

二、上课及活动训练时间

1.体育教师必须在上课铃响前组织学生排队、带队,要实行点名制。

2.体育教师无论是在上课还是在训练运动员时要认真组织,教师的视线不准离开学生。

3.要严格课堂、训练组织纪律,注意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体育课不准戴帽子,围围巾、衣服内不准装刀、笔、钥匙等妨碍安全的杂物等。

4.体育教师在上课或是在训练运动员时,如有高难度的动作,要对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5.上体育课时教师不得提前下课,课后要及时组织学生收拾好体育器材。

6.训练运动员时,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强调学生到校、离校、训练期间的安全。

7.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课的学生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实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不要强求。

三、应急措施

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责任人不等、不拖,立刻将学生送往医院,同时通知家长及学校有关领导,责任人要在家长及学校领导到达医院后,经学校领导同意,方可离开。凡上课期间出现不安全事故,上课教师负相应责任。

以上责任责任人要引起高度重视,谁发生的事故谁负责,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责任人进行处理。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一学年生效。

教务处主任(签章):

体育老师(签字):

xx中学

20xx年9月16日

有关事故现场处理协议书如何写五

甲方(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地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的其它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助交警机关处理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事项,不得相互设置障碍。

四、本协议签字合法有效后,乙方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造成甲方其它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在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___________交警大队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交警部门: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事故现场处理协议书如何写六

某地一个月内发生两起煤矿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23人被困井下、生还希望渺茫的煤矿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在国内外造成极坏影响。

这充分暴露出安全监管工作上的较多漏洞,尤其是没尽到监管责任,对事故查处不严、整顿不力,对安全生产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监管不力。

面对无可挽回的矿工生命,我们心情十分沉痛。在此,我们向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作出深刻检讨。

某市连续发生两起煤矿透水事故,有三个重要原因值得深刻反思:

一是对煤矿事故的复杂性和严重性认识不够。某市煤矿连续多年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尤其是今年上半年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于是产生了麻痹思想。上半年,某市省安监局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煤矿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的防治上,对煤矿水患未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认为某市是产煤小省,“应该不会”有大事故。

二是对基层工作监督指导不力。兴宁市福胜煤矿“7?14”透水事故后,某市省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发出事故通报,某市省安监局提请政府依法关闭兴宁市四望嶂矿区水淹区下包括大兴煤矿在内的6对矿井。但由于没有及时跟进和深入基层,致使停产整顿要求未得到真正落实,最终酿成特别重大事故。

三是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把关不严。采矿许可证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提,但某市大部分煤矿原有的采矿许可证过期。某市省安监局一方面担心完不成国家下达的工作进度,另一方面担心导致相当部分煤矿因无法到期领证而停产,从而给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加快发证进度,经与省国土资源厅协商后,明确地级以上国土部门出具正在办理证明,可视为有采矿许可证。据此,大兴煤矿在未正式领取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获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一味追求发证进度,忽视了发证程序,在煤矿企业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齐的情况下,采取“变通”办法给煤矿企业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把关不严,酿成大祸。

检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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