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范文(汇总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0:51:30 页码:11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范文(汇总13篇)
2023-11-20 10:51:30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的回忆,对现在的反思,对未来的展望。总结应该注重实用性,给读者带来有益的启示和借鉴。参考范文可以帮助你开拓视野,提高写作水平。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篇一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省属各普通高校:

全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注重内涵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围绕省第十四次会议重大战略部署和全省教育工作大局,以保安全、严管理、促公平为统领,按照“抓早、抓严、抓细、抓实”的工作要求,提前谋划、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勇于担当,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法纪意识、安全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依法治考从严治招,确保全省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全面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辖区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各市、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高考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把试(答)卷安全作为考试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试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地要成立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的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ti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将考前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与日常清理整顿工作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ti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等行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把好考场入口关,采取多种切实有效措施严防ti考。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进一步加强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招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获得高考资格的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

严厉整肃考风考纪。要突出强调各市、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中学的职责,针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要采取约谈、加强巡视、派人进驻考点等方式,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纠正违规行为。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队伍建设,结合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警示教育,健全诚信制度,大力宣传《刑法》《教育法》有关涉考条款,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上海市、浙江省的试点工作,做好在上海市、浙江省的招生计划安排和招录政策衔接等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人员培训、模拟演练,切实做好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宣传和政策解读,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稳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南昌市、新余市要切实做好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试点工作。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赣招委字〔2015〕6号)等文件规定,做好全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公示工作。

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学〔2016〕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关于做好全省2017年普通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12号)等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的自主招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保送生以及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招生工作。

开展提前单独招生的本省高职院校要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6〕70号)、《江西省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考院普〔2017〕2号)要求,认真做好高职单招的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工作。

各地和高校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

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高校招生机构或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学校分管校领导的责任。各地、各高校、各中学要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严禁高校招生工作人员、中学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代替或干预考生本人填报志愿。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高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刑法》《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高考信息安全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高考和招生录取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加强对重要设备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测,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切实做好考试数据备份,提高系统和数据恢复能力。

严防信息数据泄露。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卡保管、发放等环节管理,提醒考生妥善保管密码,防止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要通过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校验等措施,严防数据信息泄露。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严禁以信息发布或传递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各地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要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

各地要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控,把握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志愿填报、招生预警和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

附件: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1日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着力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考风考纪,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现就做好20全国成人高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实施。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安全。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不能草率大意、粗糙行事。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报告教育部。

二、严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各地要明晰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充分体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严格按照本省(区、市)确定的报名条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申请“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审查和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三、严格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和管理。

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报名人数及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百万等因素,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严格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要按照201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附件2)和有关计划编制时间安排,按时完成计划编制各阶段工作。

四、严格规范考试组织管理。

2019年全国成人高考安排在10月26日至27日。各地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全过程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格按考务管理规定做好考试组织,严格考场考风考纪管理。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工作,确保成人高考期间标准化考点能用、管用且必须使用。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完善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五、严格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参照执行普通高校“30个不得”工作禁令。加强对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完善年度备案制度,严控函授站点的标准条件,加强办学质量检查和评估。严肃查处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方式进行恶性生源竞争行为。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严防冒名顶替上学。

六、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招生宣传服务。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校招生政策,积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要提醒考生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和医学、外语、艺术等相关科类专业招生政策规定,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6号)中有关“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鼓励退役军人积极报考。在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不同的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生预警,提醒考生切勿上当受骗。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7号)和我部相关招生工作要求执行。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成人高校。

附件:

1.201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篇三

各市、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决战决胜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贯彻落实顶层设计要求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确保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教育领域推进的重大改革,是国家交给浙江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深刻认识做好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实施,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要深入进行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把各方面的'思想统一到改革方案上来。严格执行高考加分政策意见。进一步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管理,稳步探索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确保试点工作平稳进行。继续推进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做好医卫人员、农技人员、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和退役士兵等定向招生。完善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确保各项改革有序推进。

安全是考试招生生命线,也是改革生命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中学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要切实加强安全保密,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强化保密教育,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强化风险预案管理,按照“工作到哪里,风险提前细化排摸到哪里”的原则,细化高校招生风险点排查,对从报名、计划编制与发布、考试实施到录取管理、数据信息管理、舆情管理等全过程各个重点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启动,妥善处置。要强化与公安、交通、电力、卫生、无线监管、环保、宣传等部门联防联控,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帮忙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行为;坚持教育、防控、监督三管齐下,完善考试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确保不留盲点死角。要特别重视数据信息安全,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要进行安全监测;要切实做好数据备份,提高系统和数据恢复能力;要严密防范泄露考生个人信息,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管理。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担当、工作不落实、发生安全问题的严肃查处。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严格实行多级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安排专人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进行核查处理,确保公示、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高校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自主选拔、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等招生须严格按规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要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

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优质服务切实提升广大考生的感受度和获得感。要深入细致地做好高考招生改革政策解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要继续做好录取办法、招生考试各项政策的咨询、解答工作。要精心指导志愿填报。各中学要根据新的录取方案和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制定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的方案和办法;高校要加强对考生的招生宣传和指导咨询,努力提高考生的志愿满足率;特别要提醒考生重视查阅高校招生章程。要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主动拒绝违纪舞弊;要强化合法报考、公平竞争宣传,教育考生提高对不法分子以各类招生录取为诱饵的欺诈行为的警惕,维护好自身利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高校要牢固树立依法治考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开、公正。对高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群体舞弊、严重违规招生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等教育学校。

附件: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7年4月22日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篇四

(一)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公布时间:福州一中3月底,其他学校4月23日。方案详见各校校园网站。

(二)自主招生报名工作:福州一中在3月31日至4月9日;其余学校在4月底至5月初,具体以学校公布的方案为准。

(三)自主招生测试时间。

5月8日:师大附中。

5月9日:福州三中。

5月10日:福州八中、福州高级中学、福州四中。

测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各校方案。

五、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推荐审核工作。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篇五

四川省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排已经公布了,详细内容,下面请看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在川招生各普通高校:

为确保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高考安全稳定。

全面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高考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考试、评卷等全过程监督管理,突出强调各级政府、招考部门、中学的职责,要把试题试卷安全、考试安全和考生安全作为工作重点,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成立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严厉整肃考风考纪。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普通高考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2〕20号)的要求,全面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职能,紧密配合,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

强化内部防控和考场监控。要强化防控手段和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和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保密工作机制。对每一个涉密岗位梳理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对照职责、排查风险、规范管理,做到每一个试卷存放的'“点”和所经过的“线”,全天候无缝连接,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所有试卷运送车辆上加装gps,确保能随时监控试卷运送情况。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考点配备视频监考员,考试全程监控录像;各地要建立监考教师信息库,加强对监考教师的选聘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考生和监考人员入场安全检查,严防考生和监考人员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使用身份验证系统对入场考生进行身份验证,严防替考等违规行为;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考场进行巡查,督察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对全省考场监控录像要进行回放倒查。

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确保标准化考点各类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技术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对地震、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灾害和疫病等做好应急防范工作,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有条件的地方可为考生统一提供考试用品。

二、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规定,全面落实我省改革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

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今年要进一步扩大高职单招等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加快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今年在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中,要进一步增加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专业类。各技能考试组考院校要高度重视技能考试工作,严格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逐步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我省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省属高校继续招收免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定向生。各地要根据各类别计划的报考条件,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和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建立教育、公安、民委、统计和招考部门以及集体报名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共同审核、严格把关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资格审查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落实和完善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13号)要求,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

四、进一步强化招生工作规范管理。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各级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报名资格、加分资格、农村专项资格等审核,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多级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考生资格的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招考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市、县级招考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保留至当年8月底。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禁令。各地和高校要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高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严肃招生纪律。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等违规录取的考生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扣压考生录取通知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违规收费,更不得与招生录取挂钩,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任何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

五、切实保障高校考试招生信息安全。

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高考信息安全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高考和其他重要时段,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加强对重要设备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测和监控,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切实做好考试数据备份,提高系统和数据恢复能力。

严防信息数据泄露。要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保管、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防止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要通过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校验、检查、堵塞技术漏洞等措施,严防数据信息泄露。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对非法篡改、窃取信息,利用招生考试信息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要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考试招生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细致地解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措施,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要结合重要工作环节和工作时段,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法纪教育、诚信教育、信访查询等面向考生的宣传和服务工作,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规定、考场规则、录取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健全诚信制度,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要对高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监督,适时开展预警提示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中介欺诈等违规行为。

各地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平安的考试环境。要按照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热情关爱弱势群体考生。

要及时回应处理考生关切,畅通考生申诉渠道。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5月5日。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篇六

6月9日北京时间17时,新疆自治区201x年普通高考双语班英语考试平稳结束。至此,为期三天的自治区201x年普通高考全部顺利结束。

一是在乌鲁木齐市个别中学、相关单位开展考生填报志愿指导;。

二是6月10日北京时间08:00至6月15日北京时间20:00,网上填报志愿;。

三是6月14日至22日左右,网上评卷;。

四是6月15日至19日,公安及公安现役院校、军队及国防生招生院校政审;。

五是6月17至18日,公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

六是6月20至22日,军队及国防生招生院校面试、军检;。

七是6月23至24日,公安现役院校面试、体格检查;。

八是6月25日左右,公布普通高考考生成绩;。

九是6月28日左右,公布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篇七

(一)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接收专业的要求;。

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篇八

6月9日北京时间17时,新疆自治区201x年普通高考双语班英语考试平稳结束。至此,为期三天的自治区201x年普通高考全部顺利结束。

一是在乌鲁木齐市个别中学、相关单位开展考生填报志愿指导;。

二是6月10日北京时间08:00至6月15日北京时间20:00,网上填报志愿;。

三是6月14日至22日左右,网上评卷;。

四是6月15日至19日,公安及公安现役院校、军队及国防生招生院校政审;。

五是6月17至18日,公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

六是6月20至22日,军队及国防生招生院校面试、军检;。

七是6月23至24日,公安现役院校面试、体格检查;。

八是6月25日左右,公布普通高考考生成绩;。

九是6月28日左右,公布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篇九

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分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各批次征求志愿时进行,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如线上生源不足,允许降分: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篇十

(一)推荐名额。省教育厅按照接收专业计划的1:1.5比例下达推荐名额,各推荐学校按照名额进行推荐(具体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推荐程序。

1.推荐学校公布通知,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学生。学校应依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推荐学校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系部初审后上报学校,由学校审定推荐名单。学校要制定可量化指标进行综合测评并排名,按排名顺序等额推荐。如有学生中途放弃推荐机会,严格按排名依序递补。

3.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五天,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上网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和各接收院校。

(三)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本人所在院校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表见附件3),该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18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

(四)审核。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同时汇总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推荐学校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学生推荐报名表(包含学生的附加照片)、推荐报名汇总表(须盖学校公章)以及汇总信息库(excel电子表格)报送各接收院校(接收院校联系电话、邮箱、通信地址见附件1)。

在报名时,推荐考生仍可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统一考试并填报相应志愿。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篇十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和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以下统称为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认真部署招生考试工作,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评判标准,确保试题(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专业考试过程的监督及结果公示力度,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客观公正,进一步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二、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和评分参考按我部有关规定执行(教学厅[2008]15号)。进一步加强考试科目设置和组考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门。考试人数较多的,素描、色彩科目一般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考试人数较少的,一般采用写生的试题模式,试卷原则上采用4开纸作为统考用纸(各省份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评卷工作特别是分档和评分要认真执行有关标准,确保质量,为高校选拔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不得为追求完成计划放宽评分尺度和分档要求。

三、2017年各省(区、市)除美术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外,还应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快实现音乐类等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应在2017年春节前完成。

四、凡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尽可能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须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完成。

五、各有关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我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执行,有关高校及专业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上述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六、省级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协调配合。各省级招办应于2017年春节前完成本省(区、市)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学校提供包括省级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及省级统考评判标准(不同等级样本)等内容的信息网上查询服务。省级招办应提前向有关招生学校通知具体查询办法。符合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专业考试或自行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试条件的招生学校,须将专业考试实施方案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自觉接受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指导和监督。对本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招生学校须将校考合格名单按《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要求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七、严肃查处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各种违规行为。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对在组织专业考试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各具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的普通高校。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篇十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好“专转本”各个环节的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监管和督查。

(二)制定周密方案。各有关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详细的“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手续完备。对于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周密的预案,确保今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工程”。要坚持标准,严格选拔,坚决打击考试、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附件:

江苏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7日。

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篇十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眼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高考改革等工作,加强高校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提前谋划研究,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确保相关考试组织安全平稳。要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教育部。

2.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各地各校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强化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强监考巡考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加强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配备,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鼓励各地积极配备“智能安检门”。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3.统筹做好考试防疫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将考试防疫列入当地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完善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科学精准防疫,做好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工作。安排一定的备用考点和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应考尽考”。

4.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各地各校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切实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名额。

5.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各地要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招录程序,鼓励将专项计划纳入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

6.完善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针对不同情况,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处置,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考,流出地省份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在中考报名、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和摸底核查,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做好引导工作。要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7.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促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的协调联动,推动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要指导中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第四、五批改革省份要提前谋划,积极做好改革落地各项准备工作。尚未启动改革的省份要认真借鉴改革省份经验,抓紧完善基础条件,做好改革方案制定等准备工作。

8.持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高考命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现代化建设人才选拔,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考命题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注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持续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和考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9.深入实施强基计划试点工作。各试点高校要深入总结近年强基计划工作情况,坚持试点工作定位,进一步优化招生程序,提高选拔质量。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选拔标准,着力选拔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要优化学校考核内容和形式,积极在面试中参考使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着重考查学生的理想信念、兴趣特长、思维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要加强招生培养联动,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精心做好本硕博衔接等后续培养工作,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

10.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要指导高职院校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职教高考招生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要完善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制度措施,确保公平公正。

1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规范高校大类招生行为,高校原则上按专业开展招生,少数探索大类招生的高校要精心制定培养分流方案,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要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2.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各地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高考成绩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要加强高考成绩信息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要优化完善高校及专业录取分数线发布办法,扭转简单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倾向。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探索建立涉考负面舆情清单制度,作为相关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13.严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要强化考生志愿填报等环节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14.严格强化监督管理。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要认真做好所属高校招生章程及属地高校的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的审核工作,对相关高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要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的,要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15.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科技、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16.加强招生宣传规范管理。各地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健全高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志愿填报期间,要逐步减少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量,进一步扩大线上咨询服务渠道。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17.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各地各高校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要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实现地区、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积极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各地要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专项治理,加强高考志愿填报预警,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18.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各地要围绕考试组织、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咨询服务等考生关切,聚合各方力量深入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等行动,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要积极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化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

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校。

教育部。

2023年1月11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