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政府招商引资培训引言范文 政府招商引资培训引言范文怎么写(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06:23:42 页码:14
政府招商引资培训引言范文 政府招商引资培训引言范文怎么写(三篇)
2023-01-16 06:23:42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政府招商引资培训引言范文一

会议纪要:县政府会议纪要。现纪要如下:

一、审议了县政府办草拟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报告》,会后,由县政府办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按照“准确、朴实、精炼、感人”八个字的要求,进一步予以修改完善,送周崇明、杨瑞良等政府有关领导审阅或召开专题会议审定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二、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汇报了 县xx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建议计划和重点建设计划(草案)。会议决定:由县发展计划局牵头负责,县经贸、农业、统计、乡企等部门参与,结合省市要求、 实际、周边县区情况以及xx年我县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再认真细致地研究测算,重新提出我县xx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建议计划,并由杨瑞良同志牵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再进行讨论研究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同时,要全面做好市上对我县xx年综合考核的各项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如实客观反映 xx年的工作。

三、审定了县经贸局所提《 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县经贸局和西北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中心编制、并经省市规划评审组评审通过的《 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范文《会议纪要:县政府会议纪要》。会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并上报市政府批准认定。2、同意成立“ 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由杨瑞良同志任主任,何祥君、周崇明同志任副主任,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由衡智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所需人员在县经贸局内部调剂,县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县编办按程序向市上报批。3、县财政预算安排200万元工业集中发展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集中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4、关于申请认定县域工业园区所需的有关要件和资料,由县经贸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及时予以办理。5、县经贸、发展计划等部门要将我县工业园区建设作为重要工业项目,抓紧向上申报,积极争取上级的项目和资金扶持,确保在xx年取得明显进展和效果。

四、县供销社汇报了关于将供销社机关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关问题。会议决定:1、执行上级政策,落实省市有关规定,同意将县供销社机关纳入参照推行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县人劳社保局负责,界定核准县供销社现有在编人员的身份;县审计局负责,对县供销社的非税收入、账务以及相关欠账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县财政对其拖欠县社保局的15.8万元职工养老金进行专项研究处理。3、县政府办、人劳社保局负责,将体制调整后的县供销社纳入县政府相应序列管理。

五、县交通局汇报了关于调整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地及苗木补偿标准有关问题。会议认为,制定一个全县范围内乡镇公路建设占用地及苗木补偿的统一标准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在制定出台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要合法。具体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按程序把关,确定是否属县政府的事权范围,若不属县政府的事权范围,应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要符合实际。乡镇公路建设是地方公益事业,应区别于国家建设项目,必须符合 当地实际和项目建设实际;三是要便于操作。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交通局所提关于调整农村公路建设占用地及苗木补偿的标准,会后,由黄朝谦同志牵头,县交通局负责,按以上意见尽快操作到位。

推荐政府招商引资培训引言范文二

桃园镇百村万树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睢宁县元府西路252号二楼招标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3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桃园镇百村万树工程

预算金额:1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地点:睢宁县桃园镇

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要求工期:2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时间:2022年03月14日 至2022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睢宁县元府西路252号二楼招标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元府西路252号二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4 日 至2022年3月 18 日(公告期、不含节假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现场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2 年 3 月 14 日 至2022年 3 月 18日上午8:30至17:30前,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前往江苏润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睢宁县元府西路252号)招标办公室购买(500 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3月 21 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 3 月 23 日15:00整。

推荐政府招商引资培训引言范文三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一规定,不仅明确了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指导关系,也明确了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指导内容和范围。法律之所以会作出这一规定,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现行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村民委员会组织定性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所谓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就是广大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就是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既然宪法对于村民委员会性质作了如是规定,就使得村民委员会与过去的行政村有了本质的区别,即村民委员会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因而,不像行政村那样具有行政职能,它不能代表国家向村民实施行政管理,而只能带领村民办理本村的各项内部事务或者协助政府做好有关的行政工作。因此,法律关于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就不能再套用过去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只能确定为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这是尊重宪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具体表现。

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法律的上述规定,必须把"指导"性质和"指导"内容及范围即"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衔接起来。一方面要坚持"指导"性质而不能偏离这一性质,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关系,不能简单照搬上下级关系,乡镇政府不能对村委会实施行政领导,不能改变或者撤销村委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制定的村规民约,更不能代替、包办属于村委会的工作。另一方面要立足于"村委会的工作"这一内容和范围指导,而不能超越。

根据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的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大致为: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组织村民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作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遵守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委会,应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引导,等等。乡镇政府在如何有效指导村委会的工作问题上,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村委会工作内容和范围,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法,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

二、应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村委会对乡镇政府的协助关系

村委会组织法在规定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指导关系的同时,规定了"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一规定,同样既明确了村委会对乡镇政府的协助关系,又明确了村委会对乡镇政府开展工作的协助内容和范围。法律之所以作出这一规定,根本原因就是基于现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权组织的确认。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政府是我国基层政权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五级(中央、省、市、县、乡)政府中的最低一级。既然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政府如此重要的法律地位,就使得它必然承担着对所辖乡村行使行政管理的职责,承担着依法在所辖行政区域内开展各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政务,把各项具体行政工作落实到千家万户的任务。因此,法律关于村委会对乡镇政府工作的协助关系,就不能不成为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委会的法定义务。这也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

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法律的这一规定,也必须把协助的法定义务和协助内容及范围即"乡镇政府工作"衔接起来。一方面要严格落实而不虚置法定的协助义务,更不得以自治为由拒绝协助乡镇政府工作,协助的方式包括向村民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向乡镇政府反映本居住地区各项行政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为乡镇政府到本村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必要时可受乡镇政府委托代表乡镇政府办理有关政府事宜等等。另一方面,要立足于乡镇政府工作的内容和范围而不能超越。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政府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大致为: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等。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精神,村民自治内容与范围只限于乡镇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本村村民群众自己的事情,包括通常所说的选人、议事、监督诸项内容,并不是把国家政权组织专属的行政权力交与村民自治,行政权力依然由乡镇政府行使。因此,当乡镇政府要求村委会予以协助诸如征兵、交纳税款、统筹提留、粮油定购、计划生育等政务工作时,村委会应当无条件协助完成。村委会在如何有效协助乡镇政府工作问题上,要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乡镇政府工作内容和范围,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完成任务。

三、应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两者间指导关系与协助关系的统一

根据上述两个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指导关系与村委会对乡镇政府工作的协助关系,是具有不同指向性的,不属于一对范畴。换个角度来看,也就是前者是立足于村民自治角度,后者则立足于基层政权行政工作角度。所以如果我们将二者的关系简单地归纳为"指导与协助关系",就是不完整准确的。但尽管如此,两者间的指导关系与协助关系仍具有统一性。

1.统一于村民的利益。乡镇政府工作和村委会的工作都是代表和体现广大村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坚持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及村委会对乡镇政府工作的协助,二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作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在乡镇政府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办理好本村村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乡镇政府工作的落实,使村民自治工作依法进行。在实践中,乡镇政府通过各种政策和法律,指导村委会工作,把政府的行为变为村民的意志,村委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协助乡镇政府工作,实现其行政管理目标,这样就把乡镇政府的指导与村委会的协助有机统一起来。

2.统一于宪法和法律。我国的宪法、地方组织法和村委会组织法等,对乡镇政府工作和村委会工作的内容和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从不同的方面保证了各自工作的实现。正因为有了这些规定,两者的工作才有了可靠的法制保障,才能实现统一的国家意志和要求。

3.统一于党的领导。乡镇政府的工作和村委会的工作都需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乡镇政府工作和村委会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决定着这两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这两项工作的开展,都不能与党的大政方针相抵触,必须体现党的主张,代表人民的利益,同时两项工作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监督。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