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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数量复审申请书 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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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数量复审申请书 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七篇)
2023-01-16 07:52:00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工程数量复审申请书(精)一

我单位承建的 建设施工监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承诺如下:

一、按规定建立本工程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合理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人员,配备的监理人员到岗到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觉接受lbs定位考勤。

二、建立本工程监理部各级岗位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能正常运行。

三、按规定建立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台账;

四、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在编制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时,制定切实可行且具有针对性、能指导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五、建立本工程方案审查、巡视检查、安全隐患处理、公司理会等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六、认真执行安全监理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审核施工总、分包单位资格、组织机构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等安保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七、严格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把好本工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关。切实做到未编制方案不允许施工;方案未经过审核、审批不允许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不允许施工。

八、主动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做到施工前查方案、查交底;施工过程中查方案落实;施工完成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九、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拆卸的监督管理。做到做到未经允许不允许安装、拆卸;未经检测验收或检测验收不合格不允许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允许操作。

十、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做到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或检查机关检查发现隐患责令整改或停工整改而未按照要求整改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十一、因未履行职责,依据有关规定我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相关监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责任追究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术一式三份,监理单位、监理项目部、高新区建设局各一份

推荐工程数量复审申请书(精)二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昆明市呈贡县建设局档案室进行备案.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5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荐工程数量复审申请书(精)三

***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消防设计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设计,不越级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挂靠、卖图签等违法承接、转包、分包工程的消防设计;

二、推行设计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健全并落实消防设计质量自审制度,严格履行自审小组的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三、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四、对图纸审查机构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及时作出修改,不擅自修改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对确需修改的消防设计,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重新向原审批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五、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

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年月日

推荐工程数量复审申请书(精)四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外墙加装电梯代建安装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合同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在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

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装修工程为 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景观绿化工程管养期为 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工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期 年内电梯使用产生的电费、电梯检测费、电梯维护保养费(除人为原因或自然灾害损坏)。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量保修期自本合同工程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工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期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3.其他约定: /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量保修责任

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有关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2.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3.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由总承包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业主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桂林地址:

南宁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工程数量复审申请书(精)五

各市(县)、区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质量意识,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6月28日到7月1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全市范围内在建的建筑工程开展了20xx年上半年度工程质量大检查活动,现将此次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 总体情况

此次大检查随机抽查了无锡地区19个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抽查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检查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质保资料;(3)现场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4)预拌砂浆使用情况;(5)现场抽测15个砼构件强度、28块现浇板厚度、26个砼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根据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共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7份。

通过对此次检查的实体质量、各方质量行为、工程质保资料,以及一些实体抽测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目前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总体保持平稳,各市(县)、区工程质量监管能力逐步提升,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日趋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较好。主要体现在:

1、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质量行为日趋规范。参建各方质量意识逐步加强,工程质量责任能较好得到落实,能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规范性文件。

2、工程质保资料基本齐全、同步。大多数工程已按要求使用江苏省新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现场检查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功能性检测的资料基本齐全,并且基本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

3、工程实体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大部分工程的参建单位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组织施工,各类住宅工程质量总体符合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质量通病防治等各项施工方案的措施基本得到落实。

4、实体抽测情况:现浇混凝土构件回弹强度推定值抽测合格率60%,现浇楼板厚度抽测合格率72%,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测合格率100%,现浇砼构件强度和楼板厚度抽测不合格率较去年有所上升。

5、预拌砂浆使用情况:大部分砌筑工程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预拌砂浆,粉刷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的比例目前还偏低。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行为方面

1、部分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不规范。部分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办理滞后;个别工程建设单位未能将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审图回复及设计变更文件反馈给施工、监理单位;个别项目未按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的要求使用预拌砂浆,如xdg(xq)-20xx-3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c、d、e块11#房。建设单位对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锡建工〔20xx〕9号)文件执行力度不够,不能及时组织调整相关设计内容,致使现场质量通病措施落实不到位;建筑物沉降观测时间滞后或未进行沉降观测。

2、部分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不规范。部分工程未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个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监理规划编制针对性不强;防治质量通病的监理实施细则未根据设计文件、规范、省、市相关文件通知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对于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未及时出具书面通知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未旁站;部分监理旁站记录反映内容不完整,与现场施工情况不一致;无监理平行检查记录。

3、部分施工单位质量行为不规范。部分工程未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足够的施工管理人员;部分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未有效建立,项目经理等岗位形同虚设,质量管理人员未常驻现场;现场质保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实体质量保证能力低,主要表现: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未认真执行所编制的各种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标准执行不严,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设计文件中采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图集现场配置不齐全,导致质量问题和通病的出现。

(二)现场实体质量方面

1、未执行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和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锡建工〔20xx〕9号)文件的要求,具体表现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多数工程未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根据相应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出具设计变更文件。部分项目在设计文件已有质量通病防治专篇的情况下,仍未执行质量通病防治的各项内容,如商品房b地块3#房等工程。部分项目在编制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未根据设计、规范、相关文件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导致现场质量通病措施未有效落实,如外窗窗台梁高度不足150mm,窗台未内高外低及坡度不足10%;窗侧砼框厚度不足120mm等问题,易造成外窗渗漏隐患。住宅工程顶层砌筑砂浆强度低于m7.5;墙体转角部位漏设构造柱;墙体拉结筋间距大于500mm,易造成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的发生。

2、本次检查抽查到的操作面,钢筋工程总体符合设计文件和验收规范要求,但钢筋工程质量问题还普遍存在,有些问题还暴露出监理、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和规范理解的欠缺:部分工程钢筋施工存在较多不符合设计、规范和图集的问题,如剪力墙边缘构件箍筋和单肢箍规格、间距未按设计施工;框架梁偏心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框架梁加腋;剪力墙边缘构件纵筋绑扎搭接接头在非连接区连接,且接头未错开,绑扎搭接区域范围内箍筋未加密;箍筋弯钩水平段长度不足10d等现象还普遍存在。

3、部分现浇混凝土结构,特别是剪力墙结构体系的砼外观质量较差和构件几何尺寸偏差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剪力墙砼蜂窝、麻面、露筋情况较严重;变形缝两侧构件几何尺寸偏差较大,剪力墙厚度不足设计要求;二次结构浇筑质量较差;外挑板立模高度不足,致使成形的外挑板厚度不足设计要求;施工现场留置的砼试块内容标识不完整;砼同条件试块未放置在结构相应部位。

4、水电安装方面:sc管的套管处缺跨接或离墙过近;leb的4×5的接地扁钢与圆钢连接方式不对;成排敷设pvc管间距过近,部分pvc管重叠超楼板2/3;接线盒未见3c认证标识且部分接线盒未错开,部分pvc电导管保护层不够;公共部位照明配管设计为jdg管,现场施工为pvc管。

(三)施工、监理资料方面

各项目的施工、监理资料基本完整,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工程未使用江苏省新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部分工程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未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桩检测资料;墙体自保温砖未检测导热系数;无回填土检验报告;无钢筋接头工艺检测报告;无钢筋机械连接型式检验报告;现场使用的钢筋未进场复试;无砼施工记录;无砌体工程施工记录;无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机电安装工程资料:施工单位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监理单位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无排水管的管件复试报告;无排水管灌水试验记录;无卫生间局部等电位隐蔽记录;

(四)质量监督档案方面

本次大检查对所检项目的质量监督档案作了有针对性的检查,各区(市)质量监督机构大多数能按江苏省20xx版档案的要求设立监督档案,但监督档案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监督机构对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个别地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未有效落实;部分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未签名;个别工程存在质量监督机构单人执法现象;监督抽查频次不足;部分监督抽查记录内容表述不清或过于笼统,不能反映出工程实际质量状况;部分整改回复资料内容不具体,缺少相关附件、图片等证明材料;对不合格检测报告处理情况未进行跟踪,质量监督抽测工作内容在监督档案中没有反映。

三、通报批评的单位和工程

1、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上海海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xdg-20xx-68号三期5#房工程;

2、南通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商品房b地块3#房工程;

3、宜兴融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亿达大厦工程。

四、今后工作要求

1、针对此次检查组下达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有关责任单位应积极落实整改,各市(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应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结构安全隐患的工程建设责任方,各地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将处罚及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住建局。对于工程实体检测时查出的问题,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采取加固等相应措施,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同时全市各参建单位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照质量问题汇总表,全面检查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2、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检测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遵循科学规律,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

3、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的工作,各地区质量监督机构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锡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的通知》(锡质监字[20xx]02号)文件要求,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作为一项监督重点,定期组织针对通病治理的专项检查,通过抽查、巡查和组织专项检查等手段,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及时发现质量通病治理过程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实体样板引路制度,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将对实体样板进行检查,未制作实体样板或样板制作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针对住宅工程质量特点和常见问题,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方案,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专项治理,严格质量责任落实,使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4、各地区质量监督机构要进一步改进监督管理模式,逐步提升监管效能,把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质保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实体质量、实体抽测、材料抽检、质量通病防治等,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实现行为监督与实体监督的有效结合。各监督机构应着力规范质监人员的监督检查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整理监督档案,逐步规范监督检查记录、整改(停工)通知书等各类质监执法文书的书写,能够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水平。同时,各监督机构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逐步完善质量诚信考评体系。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牢固树立工程建设必须站在对人民群众利益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自身发展负责的高度,真正把工程质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规范质量管理行为,严格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充分履行职责,常抓不懈,通过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质量水平,努力打造精品工程。

附件:20xx年上半年度全市质量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7月12日

推荐工程数量复审申请书(精)六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质量年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基础工作,强化监督管理,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努力控制和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四级以上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施工生产安全,努力保障

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局里和其它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度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减少和降低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行钢管脚手架;所有在建工程均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争取50%以上的县级文明样板工地,20%以上市文明样板工地,省级文明达标工地2-3个。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常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二)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设部已制订颁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国家标准,并对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是引导和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治本措施。,要把各公司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当作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中心来抓,体系要求以职责分明、体系完备、重点突出、封闭管理为原则,强调全过程控制,有序有效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考核

1、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同时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目标责任的考核上。

2、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资格审批后的现场督查、安全生产检查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要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制度,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吊销其个人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得申请;落实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并配备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加强自身力量的建设,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安全监督员队伍。在新的一年,我们一是要求所有站里工作人员加强自学,迅速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及时吸纳新知识;三是加强横向联系,认真学习周边市、县的先进经验。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有针对性。要通过检查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促进企业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2、加大企业伤亡事故的经济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的经济处罚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3、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任职资格考核,以使建筑业企业主要安全责任人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决策能力。

4、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要重点抓好文明施工、模板工程、高处坠、起重机械拆装等专项治理,要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突出重点,分类监管。要督促企业制定专项治理措施,措施要落实工程项目。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各企业要重点突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三类人员要做到100%经考试合格执证上岗。认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法定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检查,今后凡“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各施工企业必须对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告局安全监管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规范事故管理

1、要高度重视事故管理工作每起事故都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和结案,依法查处事故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的有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建设行业安全事故的季报和年报工作。要加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要建立建筑行业诚信制度,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在结案处理后,要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同时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良业绩记录,并作为企业资质年检、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考核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

推荐工程数量复审申请书(精)七

甲方(卖方):

保证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 怀化 市 鹤城 区 翻身塘 路 新源里 #楼 住宅工程 第 单元、第 层 #住房 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售出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 ,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级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限为5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为2个月的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为 半 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 新宇物管中心

6、该商品住宅于 年 月 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 年 月 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第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房屋住宅使用说明见附录(备20xx-8)。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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