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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车辆报停申请书通用 关于车辆停用的申请(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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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车辆报停申请书通用 关于车辆停用的申请(五篇)
2023-01-16 08:04:59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单位车辆报停申请书通用一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用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用物 名称:古河随车吊(车牌号:鄂n06780)

1、 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汽车一台

2、 质量状况:车况良好

第二条:租用期限:

第三条:租用物的用途、使用方式

1、 租用物的用途或性质:用于甲方值班。

2、 租用物的使用方法:由甲方统一调度,统一使用。

第四条:租用物结算价格、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 结算价格:租用物在租用期内,无论在油区还是长途行驶,每月按贰万元,年租金24万元(含6%税),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出具国家运输(内河)专用发票,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租用物的油料与维修

1、 油料均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在租用期内对租用资产要认真保养维护,保证其资产的完整性、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出甲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在合同期内车辆使用管理归甲方负责乙方无权插手。

2、 伪造、冒领、涂改、挪用或者使用伪造、冒领、涂改、挪用的机动车登记文件、号牌、行驶证的,一经查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二)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除按国有要求购买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外,还应购买车上人员乘座险,车辆资抢险等附加险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车辆的各类保险,规费及相关证件齐全。合同期限内,对甲方准入的车辆不得随意更换。

3、 乙方车辆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车辆年度检测标准,且不得挂靠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按国家或地方车管部门规定,定期检验。

4、 在租用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付全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第六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视为违约,甲方可解除终止本合同,乙方并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第八条:其他

1、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上报当地合同主管部门促裁。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均采用书面形式。

4、 本合同由双方签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5、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单位车辆报停申请书通用二

使用及保管人:

身份证号码:

车辆所有人:

车辆车牌号:

使用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所的车辆“含摩托车”是本所工作业务配备的交通工具,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指派专人调派使用,并负责保管、保养、检验、清洁等,工作人员因公事需要使用车辆,必须事前进行申请预约,登记调派,按照诉讼业务的优先安排。

没有申请预约的,特殊安排,事后补回手续。没有预约登记,也没有经同意答复的一切人员,不得使用。

关于车辆的保管、保养、使用等有关事项及规定如下:

一、本所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驶,并应遵守本所的相关规定。

二、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录是否相符。

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办事情况,随车办事人员等。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提出警告,批评,对不听警告批评者,给予处分,罚款或停止其用车的权利。

三、每年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每次加油及维修都应记录

以了解车辆受控情况,每月底前把行车记录表交回办公室,稽查、核对,对超出正常工作使用范围的油费、路费以及车辆磨损均由私人负责。

四、使用者必须具有效驾驶证件

使用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基本的检查(如对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并维修以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五、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严禁酒后驾驶

下列情况由驾驶人或保管人负责。

1、无证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以及其它一切费用由驾驶者负责

4、酒后驾驶一切责任由驾驶者负责

5、车辆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致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马上报110中心与保险公司。同时联络办公室协助处理。如属小事的,可自行处理后向办公室报告处理情况。

六、如车辆在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向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额后,其差额部分视实际情况由驾驶者与单位按交警出示的“交通责任认定书”进行合理负担处理(如果是未经批准或私人用车则一切责任由驾驶者负责)。

七、驾驶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 违者受罚,经批准或公务返回超逾晚上8时例外。

八、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应停放停车场或适当的合法位置

任意停放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

九、为私人目的借用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私用”经主管核准才能借出使用

使用者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

将车辆清洗干净,交回。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违规,交通事故等均由使用者负责。

十、车辆保养与维修,应先申请,说明原因经批准方得送修、保养

十一、车辆费用报销。

每月按行车里程登记表进行核对,报销、油费、路费、停车费等。

超出核对范围则由驾驶者负担。车辆磨损及折旧费按每公里元计算均由驾驶者负担。

使用及保管人: 车辆所有人:

日期: 日期:

最新单位车辆报停申请书通用三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一台__________小汽车委托乙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报价

1、项目工时:按照《__________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工时定额标准。

2、正厂配件销售价:以对应品牌车型4s店对外销售公示价格(不得高于人保或平安保险公司价格平台)

3、从事汽车装饰、轮胎更换业务价格按市财政局发布的指导价执行。

4、如零配件市场价格浮动超过+5%时,须由乙方向岳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申请价格调整并经批准同意后才可调整结算价格。

二、协议范围

服务范围为:以维持、恢复车辆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整车维修、维护、总成维修,小修、专项修理维护,维修救援,汽车装饰,轮胎更换等相关行为。

三、维修程序

(一)维修时限

乙方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天大修不超过15天,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并为公务车辆提供24小时随时接修及道路施救服务。

(二)送修手续

1、车属单位驾驶员填写全市统一格式的《定点维修报修单》(一式二联),经维修专干审核,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修,报修单位第一联由车主单位存档,第二联交由乙方结算。

2、乙方在实际维修过程中发现与报修范围不符时,必须先告知车属单位,经车属单位确认并重新开填报修单后再进行维修,严禁先修后补、后确认行为。

3、乙方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维修中确需增加修理项目的,需经车属单位同意,将增加的维修事项及理由报岳阳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核准。

4、乙方要坚持以“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根据送修单位出具的《岳阳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报修单》(以下简称《报修单》)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工时费、管理费等进行测算,并提供修前检验报告反馈给送修单位,经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维修程序。对二级维护以上的维修项目,应实行维修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承修过程中,发现需增加维修项目的,应征得送修单位同意,并补办报修手续。维修过程中对可以修复、不该更换的零件不得更换,不得擅自扩大维修范围。

(三)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结算清单,并附乙方维修明细清单,维修明细清单应注明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位及计价情况,注明优惠事宜,(此单一式二联甲方和定点维修厂家各执一联)乙方将结算清单、送修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2、送修方应在送修前的接车时仔细检查应修部分是否还在质保期内,以便得到维修。车辆竣工,应索取维修出厂合格证,对返修或质保期内维权做到心中有数。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送修方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送修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送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送修方。

4、乙方在向送修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报修单》、《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一同交送修方。

5、如送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________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送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四、维修工时费和材料费

1、维修费=材料费+工时费

2、上述维修费为含税价。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_一级维修车辆行驶20__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大修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百天之内。在上述质保期内,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经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乙方要及时无偿地进行修复,对造成车主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乙方要全部赔偿。(若乙方质保期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乙方的质保期执行)。提供其他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__年7号令)、《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及岳阳市现行的行业标准执行。

2、在甲、乙方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详见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协议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送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换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协议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

1、本协议以人民币结算。

2、乙方在车辆维修结束并得到甲方认可后,应向甲方出具结算清单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所有结算手续后15天内办理结算支付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对乙方维修质量进行监督。

(2)协同市汽修办、监察、审计、物价、工商、技术监督、司法、财政等部门对各单位定点维修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建议有关部门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按行业规范和标书协议中的承诺约定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汽车维修做到四优,即:“时间优先、质量优良、服务优秀、价格优惠,”并接受送修单位的监督。

(2)乙方应严格执行协议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市甲方及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第的情况之一的,累计三次的,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3)乙方须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杜绝虚开乱领造假违规行为。

(4)对各单位定点维修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违反《岳阳市市直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和部门的情况。

(5)协议期满后,甲方授予的“定点维修厂家”的牌子,由甲方无条件收回。

(6)协议条款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执行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四十条的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警告,累计三次甲方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年度维修协议。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送修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送修单位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向送修单位追究经济赔偿。

4、定点服务单位办理结算的价格未按其入围价格执行,第一次违规,给予警告,并处罚违规项目金额二倍的处罚;第二次违规,给予严重警告,并处违规项目金额五倍的处罚;第三次违规,取消其定点资格。

九、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协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协议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协议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在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送修单位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协议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十、乙方交货延误

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送修方验收使用。

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

3、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送修方办

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十一、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送修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或承诺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向送修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__________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________元整,是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协议。

十二、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乙方,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送修方。除甲方和送修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改造不受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上以的,甲方、送修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

十三、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均乙方负担。

十四、协议有效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止。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的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双方均有权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扫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最新单位车辆报停申请书通用四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集体以及广大旅客、业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交公路发【20__】2号《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和交通部10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为确保运输生产的正常运行,车站与进站营运车辆经营单位(业户)特签订本责任书,条款如下:

一、进站参运车辆必须具备持有合法营运证明文件,持有有效“四证一牌”及运输证、驾驶证、行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线路牌和运输单位驾驶员上岗证明。

二、严格“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车辆必须备齐运行安全设施 (灭火器、三角木、玻璃锤、停车警示牌、安全带等并应齐全有效)。

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停车摆放应拉好刹车、关闭车辆总电源、锁好 门窗。

四、进站营运车辆必须做好客车内外的清洁工作,要干净整洁、卫生。各 种标识应按规定张贴、摆放整齐,不准在站场内倾倒垃圾。

五、严格履行安全例检和调度报班制度,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 和未报班的车辆不得配载承运。

六、凡进站营运车辆不得私运行包货物和站内揽客,必须做好危险品自查,严禁利用驾驶车辆的便利,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站和运输,行包托运必须交行包快运部安检方可办理托运。

七、在站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进库、发车应听从发车员旗、 笛指挥,站场内不鸣高音喇叭。

八、进站参运车辆必须遵守车站站场管理规定、并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接受监督。

九、以上条款如有违反,一律按站场管理,站务稽查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并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责任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单位车辆报停申请书通用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至区内的货物特约承运单位

承运的品牌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的货物。

二、承运路线及价格

路线为:此运费不包括货物开具运输发票金额,_____________市内包送达仓库。

三、甲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要托运的货物包装必须完好,如因甲方货物的外包装不合格造成货物残损或在无开箱情况下发生内包装货物短缺等,责任由甲方自负。

2、方不能交付或在货物内夹带危险品,禁运物品给?否则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有货物托运时,至少提前知发货工厂送货到乙方收货点。

4、甲方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完整提供收货人姓名、地址及电话,以便能准备交付货物,否则造成失误及一切裙带责任,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贵重物品应保价运输。

四、乙方应尽责任和义务

1、交接货物时,必须提供标准的托运单据一式四联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此单据可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

2、乙方应按时将甲方的货物递至收货点,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丢失货损坏(除不可抗力自认原因外),乙方必须按预定赔偿。

4、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_____运输甲方货物。

5、乙方不可将甲方食品与其他有污染或有毒货物混放,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选择一项)

1、货到即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凭收货证每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国家相关法律向当地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注:运费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可做适当调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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