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医联体托管医院协议书 医联体托管医院协议书怎么写(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08:09:19 页码:10
医联体托管医院协议书 医联体托管医院协议书怎么写(3篇)
2023-01-16 08:09:19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医联体托管医院协议书(精)一

在市卫生局和各县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以安康市中医院为主体,4所县区医院、7所县区中医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所镇卫生院组成的安康市中医院医联体经过精心策划、紧张筹备,今天正式诞生了。刚才,我们召开了成员单位会议,通过了安康市医联体章程和相关文件,成立了医联体理事会,建立了医联体组织运行构架,标志着安康市中医院医联体成功起航。在这值得记忆的今天,我们邀请了市卫生局,汉滨区、岚皋县、平利县、石泉县政府,成员单位县区卫生局领导共同见证医联体起航,预示着医联体将在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的领导、监督、关照下顺利航行。在此,我代表医联体及市中医院全体职工,对莅临指导医联体起航的各位政府领导、各位卫生局长、医院院长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关心支持指导医联体组建工作的各级政府、卫生部门表示衷心地的感谢!对安康市中医院医联体的成功起航致以良好的祝愿!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分级医疗已经启动,宁陕现场会为我们加快医改开阔了思路。如何应对分级医疗、参与分级医疗?如何解决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帮助基层提升能力?是当前市级三级甲等医院必须面对的课题。实践证明,组建医联体,建立健全医联体内双向转诊、资源共享机制,落实三级医疗机构帮扶带动基层技术提升的责任和义务,是目前深化医改的有效路径之一。安康市中医院作为一所市级国家三级甲等中医综合医院,具备两所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人才培养能力,拥有陕西省中医院排名前列、全国中医院排名80位的技术科研实力,背靠北京、西安、广州等大型医院强大的技术支撑,我们有能力与全市县区医院、中医院、社区和镇医院携手发展,有责任在探索新的医学运行模式,破解医改难题,加快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真正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方面做出努力。我们深信,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有各县区政府及卫生部门的支持,通过医联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合作和努力,我们一定能把医联体发展起来、壮大起来,为深化安康市的医改做出应有的贡献。

安康市中医院医联体以我院为龙头,包含了安康市城市核心区的汉滨区中医院、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多个卫生院,月河川道的汉滨区第二人民医院、汉阴和石泉中医院,人口大县的旬阳、紫阳中医院,秦楚医疗走廊的平利县医院、中医院、白河县医院,旅游大县的岚皋县医院、中医院,覆盖安康8个县区。本着“合作、共赢、创新、发展”的原则,我院在医联体总章程下区分不同医院个性特点分年度明确工作重点,从医院管理、人才培养、专科扶持、远程医疗、技术提升、双向转诊等方面对成员单位进行指导和帮助,通过科室培育、科室托管、人员进修、领办社区基本医疗等提高基层技术能力,通过病理中心、超声中心、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建设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机制,落实术前基层准备、上转实施手术、术后恢复下转医疗安全管理及费用结算机制,实现医联体内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共同发展。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设立服务中心等工作机制,实现小病在社区、康复在基层,大病、疑难危重病在大医院诊治的目的,再造新的就医流程。探索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建设,落实居民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为辖区内的广大居民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健康水平。

我们将加快市中医院七大医疗中心(腔镜中心、儿童病院、妇产病院、骨伤病院、脑病病院、眼科病院、肛肠病院)、两个专科医院(眼科医院、肛肠医院)、三个基地建设(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基地、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基地)、一个临床医学院建设(陕西中医药大学安康临床医学院),推进老年病、中医肿瘤专科医院规划建设,8月底开通安康市中医院远程会诊中心,发挥龙头地位,提升指导帮扶能力,把市中医院建成医联体的指挥部、联络部、服务部和指导中心。

从今天开始,安康市中医院和医联体成员单位已经成为共同发展的命运共同体,我们将积极探索和实践医联体新的工作模式,不断拓展医联体服务范围,提升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不断形成共同的发展愿景、办院理念、技术布局、文化遵循,认真总结经验,为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恳请各级政府及卫生部门进一步重视、支持、关注、关心安康市中医院医联体发展,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各位院长参加医联体启动会议。祝愿安康市中医院医联体越办越好!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医联体托管医院协议书(精)二

“530万”“14.45%”,这两个数字是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数和所占比例。而这两个数字在今后的每年还会呈增长态势。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当前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山西在推行医养结合的过程中取得了些许成效: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初步提升、老年医疗护理体系逐步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步入新常态、老年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也同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期,我们对太原、大同、运城、长治、晋中等5市医养结合发展现状进行了解,不仅是为了梳理近年来山西在医养结合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更重要的是为山西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冲击,推动健康山西发展提供些许务实之举。

山西省自20xx年迈入老龄化社会后,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20xx年,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达530万人,占总人口的14.45%,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33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9.10%。同时,随着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老年,未来25年将是我省老年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老年人口会不断增多,高龄老人、失能失智老人、病残老人、“空巢”老人数量会急剧增加。

据统计,目前我省失能、半失能老人达101.1万人,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19.1%,慢病防治、医疗、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问题已成为老年群体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因此,“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更重要的是推行医养结合是推进健康养老产业盘活现有社会资源的重要途径。”省卫计委党组成员、省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李跃珍直言不讳。

近年来,国务院及各部门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医养结合的发展环境初步形成。近两年,山西省委、省政府把健康养老产业作为全省经济转型发展新动力的支撑点,并纳入了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了支持健康养老业发展的推进意见。

去年7月,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并由省政府转发,就全省医养结合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等具体内容予以了明确,确定了太原市、大同市、吕梁市、晋中市为省级首批试点市。这些文件的出台,为全省加强医养结合、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截至目前,全省有5个市以政府或部门名义制定出台了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特别是太原市,作为省会、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领头羊,大胆探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医养结合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探索实践。晋中、阳泉、临汾、长治等市在医养结合工作上不等不靠,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开展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我国未来“医养结合”的目标,是面向社区在全国建成一个覆盖城乡、规模适宜的医疗服务网络,明显提升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梳理近年来山西各地推进医养结合的经验做法,山西医养结合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医中有养”模式,这类模式较为普遍的做法是依托医疗机构强大的医护资源,在老年病科的基础上多数针对失能、失智、半失能老年人开展养老医护服务。

第二种是“养中有医”模式,如山西省老年公寓开办的康复院、太航馨悦养护院设立的医务室等,以及部分乡镇敬老院、村级日间照料中心与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的合作共建等。

第三种是“居家医养”模式。主要是公办或民办社会机构通过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运用创新的手段,将服务触角延伸至千家万户。

第四种是“医养结合综合体”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民间资本参与较多。如侯马市的山西怡之福中心项目,就是由山西瑞景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投资打造的一个集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科研、培训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融合式、综合体医养结合项目,预算投资16亿元,目前正有序推进。

山西医养结合的成效有目共睹。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李跃珍中肯地说道。“政策滞后、没有形成真正的合力、工作基础薄弱、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一定要想方设法尽快解决。”

对于山西医养结合的未来发展,李跃珍表示,在去年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了全省医养结合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此外,我省还提出确保到20xx年,50%的三级综合医院、20%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的任务完成。大力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级、二级医院或其它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条件,开办康复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实现转型发展;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现有养老机构通过内设护理院、门诊部、医务室等形式开展医疗服务。

针对目前山西90%以上的老年人都选择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李跃珍表示,今后,我们将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与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相结合,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医疗的红利。

大同市魏都颐养康复中心:强强联手,打造颐养天年的理想地

在大同,有一所集医疗、教学、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大同市魏都颐养康复中心。在大同,他们率先把医疗和养老融合为一体,解决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颐养天年的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新路子,有效地解决了老年人的养老就医问题,不仅实现了老有所依,更让老人们感受到老有所医的好处,让儿女们放心地从事自己的工作。

在大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5%,其中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4%,全失能的老人占老年人口2%,在这些失能、半失能的群体中,80%以上的家庭子女由于忙于工作,外出务工等因素而疏于照顾老人。

大同市魏都颐养康复中心与大同魏都医院强强联合,经过前期的探索,将传统的养老与医疗进行功能整合,优势互补,重点推出入住老年人生活照料与医疗康复护理相结合,从而形成了新型的养老服务模式。“我们始终坚持一切为了老人们的需求,努力办好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机构,给老人们创造一个颐养天年的理想圣地。”大同市魏都颐养康复中心孟新华副院长说道。

在老人日常生活照料中,大同市魏都颐养康复中心为老人们提供量血压、测血糖、康复训练、医疗护理等康养服务,让自理老人健康生活其乐融融,不能自理老人达到全面护理医养,同时对老人24小时实行医疗监控,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还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做到多元化的.休闲娱乐服务,有效地丰富了老年人的文化娱乐生活和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了入住老人的生活健康质量。

此外,该中心将医院与康复中心进行了封闭式长廊连接,方便了生病老人的及时救治,也有效缓解了老年人惧怕住养老院的不良心态。

据了解,大同市魏都颐养康复中心自开业以来,运营不足两年内,共收治康养老人1162人,其中康复好转739人,安宁护理62人,成功抢救老人38次,现有常住老人151人,康养老人66人,其中常住老人中失能者占50%以上。

孟新华副院长还告诉记者,针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投入大,运营成本高,需要大量的医疗技术支撑等一些问题,该中心已经大同魏都医院、大同三医院结成医联体合作单位,远程会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医联体医疗与养老有效的融合发展。

河津福逸家园养老院:亦医亦养乐在其中

福逸家园养老院是河津市铝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的养老机构,是河津市第一家提供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也是河津市的一家集医疗康复、保健护理、餐饮娱乐等于一体的适合老年人身心健康的综合性养老机构。

院长姚自芳说,自20xx年元月开业以来,该院就从医院抽调正规有执业资质的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做具体的医护服务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招聘能吃苦、有耐心、热爱养老事业的人员做生活护理服务工作。“我们的`医养结合工作在运城市范围内算是起步较早的,如今,已经有一套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以及规范的医疗、护理工作记录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养老院会为每一位入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风险评估和自理能力评估,根据护理等级对老人进行分级护理,针对不同老人的健康状况,制定个性化的健康养生处方。该院还配备了24小时急诊呼叫服务,入住老人自申请入住之日起,就有各种与健康相关的表格全程记录老人的健康状况与治疗情况。

此外,该院成立入住老人夕阳红康乐协会,每天安排一个小组开展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全面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其实,养老院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机构运行、医疗费用报销、机构风险防范、养老服务培训等。”但对于未来医养结合的发展,姚自芳院长还是充满信心的,“今后,我们首先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其次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借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开展,借助机构养老的先天优势,积极探索开展居家养老,为社区居民解决养老难题。入住养老院的老人多来自河津市及周边县市区,常年居住养老机构,其中慢性病住院结算遇到困难,因此,下一步我们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入住老人排忧解难。最后,我们会努力争取资金扶持,用于居住环境改造、医疗设备更新、人才引进等方面。”

医联体托管医院协议书(精)三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卫老龄规发〔2020〕1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指示要求,以满足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为主要目标,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作用,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等资源,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创新服务模式,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福祉。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市场规范、投入引导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城乡联动,以城带乡。在推动城市医养结合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医养结合工作加快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在健康扶贫中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全面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强化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加强养老和医疗资源共建共享。依照老年人需求,提升政策引导、投入扶持、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优化整合服务项目和内容,推动形成整体联动、深度融合的服务模式。

改革创新,优化供给。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为先导,创新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不断丰富老年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老年人能力显著增强,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更加优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效共享和无缝对接,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健康医疗服务。

——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推动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以上;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

——开展城市农村社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

——到2022年,至少建成1所安宁疗护中心或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

——到2022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到2022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一)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强基行动

1.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参与“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应签尽签”的原则,在保证签约服务质量基础上,针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群,探索信息化签约方式和个性化服务内容,着力提高老年人签约满意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为签约居民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检查检验等方面提供便利。为社区高龄、慢病、失能老年人等确有需要的人群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到2022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市卫健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按照省即将出台的《家庭病床服务管理规范》,落实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深化价格改革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措施,改进医养结合服务价格的定价方式,完善相关收费标准,从价格政策上支持提高医养结合服务的供给和服务质量。为社区高龄、慢病、失能老年人等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制定公平合理、操作方便的价格政策。规范家庭病床、家庭巡诊、上门护理和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制定较为宽松的鼓励性价格政策。根据医养结合服务工作的延伸和发展,适时动态调整医疗卫生服务的价格和内容。(市卫健委、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3.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鼓励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运用已具备或依托可提供线上申请、跟踪、评价等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在本机构注册的、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护士(专科护理还需要其他相应资质),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模式为主,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病患者、康复期患者、终末期患者,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市卫健委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提升行动

1.推动社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建设。积极应对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及需求,做好我市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组建项目服务团队,对试点社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居民,尤其是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老年人,以集中或入户的形式开展心理状况调查和评估。了解和掌握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素养以及对心理健康服务的需求,提升基层老年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有效维护和促进老年心理健康。(市卫健委、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加强“健康小屋”建设。持续推动健康小屋建设,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不限次数提供血压测量、血糖测试、肺功能测试、人体成分分析等“十项”自助式服务。推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综合体(日间照料中心)内嵌入“健康小屋”,为老年人提供慢病监护、疾病预防、日常保健、紧急预警等就近、便捷的医疗服务。选择2~3个“健康小屋”试点,统一规范建设标准,并逐步在全市推广。到2022年,全市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城市街道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43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或日间照料机构)288个,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市卫健委、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促进行动

1.强化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实际,合理增加医疗服务功能并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城市社会福利院(中心)、农村中心敬老院与医疗机构采取合作共建、服务外包等方式,建设区域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标准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到2022年,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率达到100%。倡导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向社区、农村居家老人开放,提供营养配餐、医疗、康复、娱乐等服务。(市卫健委、民政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康复护理延伸服务。加强老年护理、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病床。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签约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和多种形式的义诊、志愿服务,建议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每年到医疗资源薄弱养老机构开展一次义诊活动。(市卫健委、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专业医养结合供给提速行动

1.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优先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为医养机构融资提供便利。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支持、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域外金融机构等作为投资主体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积极落实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为我市民办医养结合机构扩大规模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助力医养结合产业发展。新建医养结合机构,应充分考虑应对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求,合理规划医疗与养老区域布局。(市卫健委、发改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民银行、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推动社会力量开展医养融合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围绕老年人在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监管规范药品使用行为,督促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对医养结合机构的药品使用提供业务指导。举办“安全用药月”活动,加强用药安全科普,有效提高老年人群体的药品科学素养,引导老年人合理用药。加强对老年患者用药的重点品种监管力度,结合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用药及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指导医药食品企业围绕中药、汉麻等我市优势产业开发适合老人服用的药品和保健品。(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3.鼓励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医养结合机构。鼓励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探索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护理机构、养老机构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到2022年,至少建成1所安宁疗护中心或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县(区)要建成1所康复医院或安宁疗护机构。(市卫健委、民政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行动

1.支持发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有序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到2022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2.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推动中医医院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深层次合作,积极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兴办养老、康复、护理专业机构,发展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服务特色的养老机构,引导中医适宜技术和护理服务向社区和居家延伸,探索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做强做大大同区、林甸县、杜尔伯特县中草药种植基地项目,推进北药南用、南病北治。支持组建含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家庭医生团队,鼓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与家庭结合的中医药养老服务。推进“中医药+旅游+养老”发展,鼓励开发中药材的适老产品和中医药康养旅居产品。(市卫健委、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一)完善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制定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家庭病床、老年人签约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扶持政策。对非公立医养结合机构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实行与公立机构同价政策,其中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用地。鼓励医养结合项目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加强规划布局,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结构发展需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严格执行供地政策。由民政部门研究制定《大庆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计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做到合理布局,平衡发展。将医养结合项目作为审查重点,确保满足使用功能的设计需求,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确保医养结合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同步设计、施工。加强对医养结合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加强对医养结合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后交付使用。(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完善基本医疗和照护保险制度。研究制定医养结合医疗护理服务清单和服务规范,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支付方式。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地区,参保的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按规定支付。鼓励保险公司紧贴人民群众需求,增强社会服务领域保险供给。支持保险公司增加老年人需求较为强烈的疾病险、医疗险、意外险等领域产品供给。鼓励养老机构参加综合责任险。开展辅助器具服务,通过租赁等形式为居家失能人员提供生活必需的辅助器具。加大对入住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的志愿服务力度和宣传力度,组织协调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爱心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与医养机构结对帮扶活动,推动团属各类宣传平台加大对青年志愿者结对医养机构服务的宣传。研究志愿服务积分奖励标准,给予参与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积分奖励,确保志愿服务质效。(市医保局、发改委、民政局、团市委、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完善投融资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配合项目实施机构做好落地项目政府支出责任按绩效付费等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对医养结合型机构贷款,保障医养结合机构能够顺利获得融资。支持在专业医养结合机构附近设立自助服务银行,便于办理基础性金融业务。支持在医养结合机构内部设立atm机,满足老年人基本金融业务需求。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上门开展金融业务,为老年人提供便民贴心服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发挥“投、贷、债、租、证”协调作用,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贷款政策,拓宽信贷担保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预算安排,与金融、保险等社会资本共同筹资设立健康产业发展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健康养老产业,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的力度。(市财政局、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发改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五)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推动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建设健康养老信息共享机制。基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及多媒体影像等技术,运用可穿戴设备等移动信息采集终端,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配合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市卫健委、民政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强医养专业队伍建设。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服务、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养老评估培训,将市第二福利院打造成为在庆高校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护理院、护理站及其卫技人员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及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引导职业院校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和社区从事健康养老服务工作。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为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市教育局、文明办、人社局、卫健委、民政局、团市委、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医养结合在健康大庆建设、深化综合医改、推动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以及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工作中的重要意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医养结合工作各项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效率。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县(区)要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积极探索建设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示范项目、示范中心等多元化医养结合模式。

(四)加强监管考核。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重要事项督查范围,建立工作评估体系。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要落实服务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