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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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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优秀12篇)
2023-11-21 00:21:00    小编:ZTFB

通过天文学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我们自身在宇宙中的位置,增加对宇宙的敬畏之心。总结可以通过列举事实、数据或例子来支持观点。以下是一些值得我们借鉴的总结范文,希望能激发大家对写作的兴趣和热情。

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篇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洒水车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海勒斯壕站货场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16吨洒水车壹辆,司机壹人。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良好的设备和操作机手。

2、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3、甲方机手必须听从乙方的安排。

4、合同履行期间,机械的维修、零配件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租期个月。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每吨贰拾贰元整计算。本设备按月结算租赁费用(每月25号结算租金),甲方开出正规发票产生的所得税由乙方承担。

3、油料提供:甲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车辆自身保养及维护用油。

4、设备维修:甲方负责设备的维修,并保证乙方的正常施工,所付的维修费由甲方支付。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篇二

尽量挑选新桶、透明无色的桶。旧桶内壁不光滑易产生沉淀,会滋生细菌。市售定型包装水的标签应有qs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卫生许可等信息。购买小区现场制售水机水时也应选择桶底部应有qs标志的.水桶。

用水慢,“大换小”

市售桶装水开封建议在一周内喝完,根据家庭饮水量选择合适容量的桶装水。购买小区现场制售水建议少量分次,尽量减少储存时间,避免细菌滋生。

生产日期要注意

注意市售桶装水的生产日期,避免选用临近保质期的水。

冷热水嘴轮流用。

使用饮水机时建议冷热水嘴轮流使用,以免水格内储存的水因久不流动而变质。

定期消毒饮水设备。

取水时会有细菌随空气进入饮水机内部,如果水胆内长期存水将成为细菌滋生的温床,同时水中杂质、污物等也会在饮水机内胆存留。建议家用饮水机每三个月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夏季适当增加频次。

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篇三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自行修建的饮用水池,尚有部分充足水源,乙方自愿搭伙使用甲方的生活饮用水,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旱、涝、霜冻、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除外。

2、甲方应负责甲方蓄水池至乙方水表间的水管线路及常年维修。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乙方应自觉爱护用水设施,发现任何不良现象及时报告甲方。

2、本着一户一表的原则,乙方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私拉乱接水管线路,否则罚款10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3、乙方应保证(特别是霜冻天)水表的正常转动,发现水表破损、停止转动,应及时报告甲方维修,乙方只负责水表的成本价,不负责水表安装费。如水表不正常转动,乙方发现不及时、或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按200.00元/天收取水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三、搭伙事宜。

1、单价:880.00元/块表(不含水表钱),从主水管破口处开始的接头、弯头等配件以实际数量和单价另算。

2、期限:双方约定,甲方水池使用性质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乙方可长期有偿使用甲方水源。

3、大修基金:甲方水池自修建后第一个10年,乙方应付当时搭伙费的1/2作为大修基金,以后每10年付当时搭伙费的2/3作为大修基金。

四、服务协议:

1、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水费单价2.50元/吨(水价以当时市场价为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甲方运转,乙方每月至少保证用水3吨(以水表为准不足3吨按3吨计算),每季度收取一次水费。

3、在服务时限内,乙方如需暂停用水,乙方则应向甲方申请报停(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停后申请开通按50.00元/表收取劳务费。

五、建修用水。

如乙方因建修用水,需经甲方根据当时水源情况,本着保证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实行建修有偿用水,乙方负责水管、水表、接头、安装劳务费,由甲方安装后,方可使用(枯水季节以保证生活饮用水为原则,建修结束后用水协议自行解除),以实际吨位,按3.00元/吨计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篇四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第一批、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要求,经研究,现将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项目及资金管理要求。

一、切实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项目资金,涉及中央投资项目的梓桐等11个乡镇(见附表)必须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农村饮用水项目资金专户,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工程完工后,须报请县审计部门对工程总投资进行审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乡镇成立以主要行政领导为组长(代表项目法人)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还应落实有责任心,在村里有威望的村级监督人员。

三、严格管理,确保质量。

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规定,在抓好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建设工期。

对列入建设计划的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建设计划,抓紧工程实施,确保在2014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完成初步验收和资料整理工作。

五、根据县小额工程公开交易管理的通知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要求.

实施公开交易,由各乡镇“小额工程交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实行以乡镇为单位统一集中招标采购。土建工程施工以村为单位由乡镇组织招标(其中饮用水管材要求采用pe管,达到国标合格产品,并尽可能使用名优产品,土建工程施工企业要求承包工程范围有管道安装资质的三级以上施工企业)。

六、合同管理。

项目法人(乡镇政府)和有关建设各方签订的建设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和规模、工期和质量,并协调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

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篇五

乙方:xxxx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为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供应桶装饮用水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饮用水品牌、数量、价格。

2、乙方向甲方所供南湾牌饮用水规格均为桶装4加仑/桶,单价3元/桶(不含运费)。

二、品质保障。

2、在保质期内若非由于甲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对其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三、包装、运输及相关服务。

3、乙方保证全年不间断对甲方服务,送水时间甲方提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

四、价款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实施转账月结。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合同终止条件。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以下原因,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由于乙方经营不善,不能再提供东盛牌饮用水;

〈2〉乙方产品质量下降,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

〈3〉甲方员工如饮用乙方产品出现身体不适,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防疫部门采样检验,确系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

2、因以下原因,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水费达以上时;

〈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使用其它品牌或与其它品牌饮用水共用。

3、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七、违约责任。

若非由于上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解除合同原因而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无条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圆整),并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八、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提交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合作中产生的纠纷,应以本合同为依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篇六

水是生命之源!农村饮水问题至关重要!民生问题是急需解决的根本问题!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条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但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正常与否、收费价格是否合理公开,更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全面掌握目前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运行情况,促进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更好地发挥作用,我委对全区范围内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供水价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了我区xx-x5年10月以来陆续建成投用的66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这66处的设计日供水规模总量为25992立方米,解决和改善了23.8263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工程主要分布在23个建制镇70个行政村(居),其中通过建制镇供水企业扩容扩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4个,实现独立供水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62个;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至xx-x年12月底共投入建设资金17982万元;工程属国有供水企业管理的有2个,属建制镇供水企业管理的有2个,属于原撤销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供水站(小水厂)管理的有13个,属村集体管理的有40个,属用水协会管理的有7个,属个体管理的有2个。

从调查的情况看,供水企业管理的饮水工程运行的情况要好于村集体管理的运行情况;供水价格除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扩容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外,均由管理机构自主定价,供水价格1-4.5元/吨,其中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2-3.5元/吨,行政村(居)独立供水的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1-4.5元/吨;取水水源主要来自溪河、水库、泉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制不健全,服务不到位。水价的制定未充分征求广大用户意见,水价制定随意性强,有不管用多少都要加底吨水现象。由于水价偏高,约20%的用户不愿意用安全饮水工程自来水,并出现了投诉信访现象。工程没有维修经费和大修基金保障,一旦主要设备损坏,就可能因缺乏资金维修而停止运行。

(二)水质难以保证。由于受制水工艺水平和缺少必要检测设备的制约,供水质量难以得到真正有效保证,水质只能“顺其自然”。有时管道维修恢复供水后,因管网高低起伏并距离较长,用水户在放水时有一部分数量较大的管道污水,这部分污水已进入用户水表计量,用户认为这部分污水不应该收费,部分远端用户反映强烈。

(三)农户普遍用水量少“抬高”了单位供水成本。由于受农户用水习惯和农村经济条件的影响,农户用水主要用于做饭、饮用等,或者只在缺水季节才饮用安全饮水工程自来水。据调查了解,大多数用户月用水量在4吨左右,这就造成整体用水量少,供水规模不大,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水费收入难以维持正常运行费用和管理人员工资。

(四)管网维护投入大。由于受自然环境条件的限制,农户居住分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网分布范围较大,地形复杂,管网的运行维修难度较大,供水中的跑、冒、滴、漏难以及时发现,造成水损严重,增大了供水成本。

(五)缺少有经验的工程运行维护人员。目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维护管理人员,绝大部分未经过相应的技能培训,缺乏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基本上不能满足有效运行管理的需要。维修维护水平低、管理方式粗放,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维修困难,就会出现较长时间停水现象。

三、建议意见

(一)健全基层管理服务机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政府投资建设,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应提高群众的参与度。镇、村两级要完善农村饮水工程服务体系建设,镇政府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管工作,村委会主要抓好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行政村独立的饮水安全工程,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开选聘有制水技能、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饮水工程运行台账,实行专款专用专管。安全饮水工程的水价、电费、维修费实行公示制度,定期向用户公示。

(二)建立运行维护保障机制。针对当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无有效资金保障运行的实际,应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顺利运行提供资金保障。维修基金和大修基金,要作为一种制度按时从水费中提取,同时政府财政每年可以安排或向上级争取一部分资金专户存放,统一管理,合理支取。实行优惠政策,建制镇水厂扩网供农村饮水的部分电价执行农民生活照明电价政策,减少电费支出,降低供水成本,减轻群众用水负担。

(三)理顺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价应按照“补偿成本、保本运行”的原则进行定价,为保证水价处于合理区间,可分为行政村独立供水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定价两种定价方式。工程所在地镇政府和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价的监管,防止出现安全饮水工程供水过程中的乱收费和不合理水价现象。

一是行政村独立供水的安全饮水工程的水价制定。此类水价的制定,可采取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的民主议事规则,向用水户公开供水成本,召开用水户大会集体议定。

二是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的安全饮水工程的水价制定。供水管网由政府投资修建,交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此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价可在建制镇水价的基础上优惠10%左右执行。

(四)强化群众参与管护维修。行政村独立的饮水工程也可以利用建制镇上的供水企业

的管理、技术优势实行联合维护维修;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维护,共同监督,积极参与用水管理,管网实行按户分片监管,保证及时发现供水中的跑、冒、滴、漏水现象,及时组织维修,减少水损量,降低供水成本。)

今年,县政协把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作为解决民生的重要调研课题,纳入工作要点。从6月1日以来,调查组按调查方案要求,认真听取了水利、环保、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汇报,先后深入全县9个乡镇,到水厂、入村屯、访农户,实地察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水源水质情况,随机询问了基层干部和群众,并召开乡镇、村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详细了解了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10镇1乡,有145个行政村,462个自然屯,总人口3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9.05万人。

近年来,县政府非常关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加强水源保护工作的同时,抓住国家政策机遇,积极争取资金,全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使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主要做法是:

和《辉南县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牵头,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统一调度和指挥,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2、抓住政策机遇,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县政府紧紧抓住近年国家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有针对性的做好前期工作,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在2015—2015年5年中,共争取上级投资2694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500万元,省配套资金1194万元,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奠定了基础。政府在组织工程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政府组织、水利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几年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2964万元,完成了84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任务,解决了6.4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截止2015年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达到9.4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2.36%,一定程度的缓解了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

责任制》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了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也设臵了专(兼)职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加强监管。

县乡两级积极投入资金进行水源保护工程建设,进行河道清淤、清理垃圾,设臵防护网、防护墙,建立沿河标准化石砌边沟和水源护岸堤,划界立标、绿化、改厕等,加快治污工程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硬件水平。沿河乡镇还采取新建沿河标准化卫生箱、配备垃圾专用清运车、设立警示牌等一些保护设施。

县政府加强了河道两岸护岸和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管理。对一级保护区内的耕地,在土地规划修编和水源保护工程中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为水源保护工程的实施提供了保证。在三统河两岸进行8.7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减少施肥量239.8吨,从而降低了农田对水源的污染。

在加强对保护区水源进行管理工作外,县政府还对散落在各乡镇、村、屯的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了卫星定位、自然情况和供水人口调查、环境分析等工作,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及时处理水源保护中产生的问题,并进行了存档备案,逐步纳入水源保护工作中,拓宽了水源保护工作范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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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我县农村尚有饮水不安全人口19.65万人, 占农村总人口的67.64%,任务依然很重。在调查中,我们感觉存在以下问题:

1、生活饮用水的水质仍然较差。我县自来水普及率低,农村饮用水多为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饮水多为自取水。一些农村集中式供水消毒净化设施简易,无卫生防护设施,水质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卫生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全县农村饮用水总体来看存在铁、锰超标现象的村屯比较多,庆阳镇15个村、53个自然屯经县疾控中心20项农村饮用水指标检测,结果8个村、22个自然屯水质不合格,大多数为铁、锰超标。朝阳镇至团林镇一带有的村屯氟超标,如朝阳镇文家屯、团林镇西宁屯属于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已在2015年率先进行了改水。庆阳镇、石道河镇一带含碱高。疾控中心在全县范围对涉及饮水人口达3万余人的64处水源进行了抽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率53%。不合格指标主要为铁超标20处,占31.3%;锰超标22处,占34.4%;色度超标8处,占12.5%;浊度超标14处占21.9%。

法是就地打深井取地下水,经必要的处理后饮用。但有的地方打深井也找不到水源,石道河镇大场院村打了三口井,三岔村打了两口井都没有找到水源。石道河每年出现季节性缺水时间都在6个月左右,地下水位逐年下降使部分水井出现干枯缺水等现象。杉松岗镇岗后屯,由于煤矿采煤,人为将该村地下水抽降至地面300米以下,导致该村断水,多年来饮用三井供的井下水,遇有三井停产,该屯500多口人就只好买水吃。

3、水源污染还比较严重。有的农民随意设取水点打手压机井,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无井裙、井台、井盖等),周边环境较差,有的与厕所、禽畜圈舍、垃圾堆较近,没有超出渗透范围,渗漏严重,机井水因此而受到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还很严重,河流沿岸农田在生产期投放大量的化肥、农药,在天然降水、地表径流的冲刷和淋溶作用下,被带入河流中,造成河流水体中有机物浓度升高,造成河水污染。农业固体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一起四处堆放,大量农膜残存于耕地、土壤和流入沟河中,在降雨的冲刷下,其大量渗滤液排入水体或直接被冲入河道,严重污染水源。

作无法开展,没有针对饮用水源开展过系统全面的调查与评价。致使农村饮用水水质缺乏相关部门的水质评估,对是否达到饮用标准缺乏科学依据,总体情况无法掌握。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不够完善。目前,我县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一般由受益乡镇水利所或村屯进行管理,收取的水费也只是当年的运行成本费用,没有计提设备维修、折旧等费用,设备出了问题,没有维修资金,将会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运行。特别是近年安装的供水设施,里面有一些精密设备,我县又缺乏专业维修人员,一旦损坏维修困难。辉南镇反映供水没有享受到农村自来水电价政策,电价过高,运行成本高,而水费相对较低,经营困难。

工程量巨大,给供水改造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7、资金投入不足。目前供水工程建设主要依靠国家投资这一主渠道。由于我县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多数村集体又无资金积累,县乡财力极为有限,不但无力进行自主改造,甚至连改水配套资金都无法到位。2015至2015年,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需要县、乡镇及农民自筹资金270万元,而实际配套资金121.8万元,尚有148.2万元资金没有配套到位。其中县里配套资金100万元,乡镇仅配套资金21.8万元。2015年项目县、乡配套资金没有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步伐。

8、有些村屯农民改水的积极性不高。部分群众的安全饮水意识淡薄,认为只要有水喝就行,“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进不进行供水改造无所谓。甚至有的农民觉得花钱改水没必要,吃自来水还要交水费,存在部分农民不配合、入户不及时、接电不及时等情况,影响施工进度。更有甚者还阻挠施工,如2015年在团林镇潘家街实施农村饮水工程时,村民把已打完的水源井用土和石头进行填埋,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展程度。

三、几点建议

确保水质达标。对距城镇现有供水管网较近的农村,可依托已有自来水厂的富余供水能力或扩容改建已有水厂,辐射延伸供水管网发展自来水。对人口较多,水源水量充沛,条件适宜的地方,可新建适度规模的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有良好的山泉水、浅层地下水,农户居住分散的`地方,在保证饮水环境和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可采取一村一井或一户一井的灵活方式,建造分散式供水设施。

2、保护环境,管好水源。一是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除三统河外,争取将我县其他规模较大、服务人口较多的水源(比如辉南镇水源)划为保护区,加强监管。二是大力防治产业污染。要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发展有污染的产业,杜绝产业废水直接排放。三是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进畜禽粪便处理和村庄河塘整治,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网等形式的水产养殖活动,防止水体的富营养化。四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并重,集中建设一批乡村垃圾处理中心和养殖小区,实行人畜分离,推进农村改厕和沼气池的建设,对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确保饮水安全。

责任制,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要不断提高供水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制,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降低损耗,提高经济效益。要兼顾农民承受能力和供水成本,由物价部门合理确定农村水价标准。

4、多方筹资,加大投入。一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争取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要紧紧抓住确定我县2015—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机遇,争取重新填报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数据库,最大限度地将我县饮水安全改造工作纳入国家投资规划中。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在争取上级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县乡财政要有适当的投入,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步伐。三是鼓励农民出资出劳,建设饮水工程。对农民自建的饮水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可实行以奖代补,调动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5、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建议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饮用水安全和节约用水科普宣传,要使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普及节水和卫生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环境意识和饮用水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015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五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5]2880号,以下简称《通知》)。2015年6月5~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水利部规计司和农水司、卫生部疾控局在河北保定市主持召开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座谈会,会议分析了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了工程实施和《规划》编制中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根据会议精神,受水利部委托,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组织专家制定了《2015-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工作大纲》。

一、调查复核范围

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京、上海只上报省级表1、表2和表3)。

二、调查复核内容

以县为单元,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及规划人口复核工作。调查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全面掌握农村供水基本情况。重点对2015年和“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实施情况,已建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情况进行调查。

(二)各省(区、市)在认真调查复核的基础上,科学

确定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并将拟列入《2015-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不安全人口(包括总体规划剩余饮水不安全人口和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逐级落实到县、乡、村(行政村),落实到农(林)场。

具体调查、复核数据要求见附表。

三、调查复核依据

(一)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进行复核。农村日供水1000m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及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可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的放宽限值。

(二)高氟、高砷、高碘、血吸虫、包虫、涉水重病等形成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以卫生部提供的数据为主要依据。

(三)污染等引起饮水不安全人口要区分责任,有明确责任主体的,要按照“污染者付费,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给予解决。

(四)2015年以后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因建设标准低和采矿引起的水源枯竭造成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不列入《规划》,由地方和责任单位负责解决。

四、调查复核的要求、程序、方法

(一)有关要求

工程布局,确定不安全人口;应区分轻重缓急,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避免工程建成后出现闲置和浪费。

2、发展改革、水利、卫生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合作。调查和复核的有关数据要与2004年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2015年水利统计年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卫生部门近两年提供的防病改水地区范围等与农村饮用水有关数据相校核。

3、县级首先将2015年和“十一五”规划解决人口和剩余的不安全人口分解落实到行政村,规划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要进一步落实到工程。

4、“十一五”规划尚未安排投资的剩余人口已列入今年或明年计划,不重复列入2015-2015年规划;对已有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的地区,水质不达标的由当地安排资金解决,不列入本规划。

5、本次县级规划人口调查复核的范围包括原规划剩余人口和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县级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完成后,经专家审查和同级政府领导审核把关,正式上报市级水利和卫生部门,市级进行复核后上报省级水利和卫生部门,省级审核后上报水利部和卫生部。逐级上报的纸质调查表要求填报人、审查人签字,并加盖水利和卫生部门单位公章。

验报告的不列入规划,水质化验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水质化验主要指标包括:(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度)、浑浊度(ntu)、臭和味(描述)、肉眼可见物、ph、铁(mg/l)、锰(mg/l)、氯化物(mg/l)、硫酸盐(mg/l)、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mg/l以caco3计)、耗氧量(mg/l)、氨氮(mg/l);(2)毒理指标:砷(mg/l)、氟化物(mg/l)、硝酸盐(以n计)(mg/l);(3)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cfu/ml)、总大肠菌群(mpn /100ml);(4) 水利、卫生和环境保护部门已经查出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其他指标。

7、由于水量不足、水源保证率低、用水方便程度不够引起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要详细说明相应行政村的具体情况和影响人口及其形成原因。

(二)调查、复核程序

本次调查、复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有关标准和本工作大纲的要求,开展相关调查。根据地方规划人口上报情况,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逐级抽取适当数量的典型县、乡、村进行复核。

1、各县在基本情况调查、饮用水水质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对乡镇上报人口进行复核,提出本县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类型、分布情况等,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成果。

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篇七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桶装饮用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一年。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桶装饮用水规格为:3加仑和5加仑两种。

(1)3加仑:________/桶。

(2)5加仑:________/桶。

三、服务及要求:

1、甲方送水工作人员在乙方工作场所内,应自觉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要爱护乙方财物,不得损坏,如有人为损坏,甲方要照价赔偿。

2、乙方用水每满乙方使用;每满________桶,甲方免费提供一台饮水机(冷热水功能)给乙方使用。饮水机所有权归________方所有。

3、甲方为乙方提供增加周转桶的,应按________元/桶的价格支付周转桶押金。

4、甲方接到乙方用水电话通知,应在的送水点。

5、甲方应定期对乙方饮水机进行免费保养和消毒,办公楼饮水机每半年应全面消毒清洗一次,车间饮用水每季度消毒清洗一次。

6、饮水机使用期一年内,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饮水机损坏,如当天无法完成维修的,应于次日免费提供备用饮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可适当收取维修费用。

四、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因卫生不达标导致乙方人员伤害的,由甲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于每月额,核对无误后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乙方于收到发票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转帐的方式一次性结清。如协议终止,甲方应按收回周转桶数量将押金一次性退还乙方。如有损坏,按________元/桶进行结算。

六、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篇八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桶装水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特立此协议。

一:_________________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

1、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协议。

2、在合同期内,乙方按甲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单价准时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商品,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时间及特殊要求等。

二:_________________配送商品质量、数量、时间及验收

1、配送商品质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方必须获得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许可证。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以甲方收货数量签单为准。

3,时间:_________________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日期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乙方所在地。

三:_________________商品价格

2、乙方需开具正规发票结账。

3、乙方提供甲方空桶若干无偿使用。由甲方原因损坏、丢失的桶,乙方按出厂价收取成本费,每只40元,协议期满乙方收回。

四: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

送货款项每月结算一次,并于结算后7天内,甲方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1、如因货物质量不符或不对板,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甲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六:_________________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篇九

岩涌泉,健康生活每一天。

2、上善若水,持之以恒,回味无穷!

3、“岩”选品质水源,你的`关注我们必当“涌泉”

4、千锤万击出深山,喝得健康在人间,

5、深山绿景出好水,喝水就喝岩涌泉。

6、岩涌泉,从内心涌出的甜蜜;天然泉,从自然中萃取的健康。

7、泉有多深,情有多真。

8、甜甜岩涌泉,生命活力源。

9、健康新生活,从喝岩涌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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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篇十

甲方:

乙方:

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

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之内容。

三、本施工合同为____镇____村村内管网改造工程,乙方应完。

成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村内管网改造,包括对管道沟(水表井以上部分)。

的破路、土方开挖、管道铺设、管道沟回填、水表井、截门井、排气井、泄水井、消防井的砌筑、管道冲洗、打压。

(二)村内入户段工程(水表井以下至入户墙外壹米)。

包括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该村合同户数为____户。

四、乙方负责提供村内供水管网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农民改水工程所需各种管材管件及材料费的筹集(该材料费由区财政补贴给甲方,待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拨付给乙方元)。甲方负责提供改水中发生的居民差价;管道施工费用;主干管、分支干管破路、开挖、回填费用;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甲方出资费用总计为元。

五、乙方在施工当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听从驻地监理要求,如有违反施工要求造成返工、原材料浪费等问题,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甲方在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给乙方工程费款。

七、施工期间,沙河镇政府应同该村村委会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由镇政府委托该村协调具体施工事宜。

八、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自签订合同后,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施工,本合同施工工期为____天,如逾期未完成施工任务,应写出书面原因。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篇十一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自行修建的'饮用水池,尚有部分充足水源,乙方自愿搭伙使用甲方的生活饮用水,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旱、涝、霜冻、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除外。

2、甲方应负责甲方蓄水池至乙方水表间的水管线路及常年维修。

二、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乙方应自觉爱护用水设施,发现任何不良现象及时报告甲方。

2、本着一户一表的原则,乙方不得私自以任何理由,私拉乱接水管线路,否则罚款10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3、乙方应保证(特别是霜冻天)水表的正常转动,发现水表破损、停止转动,应及时报告甲方维修,乙方只负责水表的成本价,不负责水表安装费。如水表不正常转动,乙方发现不及时、或发现后不及时报告甲方,甲方按200、00元/天收取水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退还搭伙费的情况,停止乙方使用饮水。

三、搭伙事宜。

2、期限:双方约定,甲方水池使用性质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乙方可长期有偿使用甲方水源。

3、大修基金:甲方水池自修建后第一个,乙方应付当时搭伙费的1/2作为大修基金,以后每10年付当时搭伙费的2/3作为大修基金。

四、服务协议:

1、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水费单价2、50元/吨(水价以当时市场价为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甲方运转,乙方每月至少保证用水3吨(以水表为准不足3吨按3吨计算),每季度收取一次水费。

3、在服务时限内,乙方如需暂停用水,乙方则应向甲方申请报停(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停后申请开通按50、00元/表收取劳务费。

五、建修用水。

如乙方因建修用水,需经甲方根据当时水源情况,本着保证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实行建修有偿用水,乙方负责水管、水表、接头、安装劳务费,由甲方安装后,方可使用(枯水季节以保证生活饮用水为原则,建修结束后用水协议自行解除),以实际吨位,按3、00元/吨计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20xx年月日。

农村饮用水协议书通用篇十二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桶装饮用水采购及其配套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适用范围及期限。

1、本合同为框架性协议,适用于双方之间的桶装饮用水采购及其配套服务;

2、配套服务包括:乙方免费提供饮水机及水桶供甲方使用,并负责饮水机的维修、保养及定期消毒服务。

2、订单的内容:订单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交货时间等信息;

3、订单的效力:乙方收到订单后未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的,随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内容与订单内容相冲突的,以订单为准。

三、质量标准、包装、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桶装饮用水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饮用水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3、乙方保证对其生产、销售的桶装饮用水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或取得相关授权,无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限制或瑕疵。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各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2、及时、准确向乙方发出订水通知;

3、收到乙方提供的饮水机和桶装水时,在送货单上及时签收;

4、要求员工正确使用饮水机,不得随意损坏饮水机和水桶;

5、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向乙方结算货款。

(二)乙方义务。

1、按照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免费提供配套设施以及服务;

2、承诺所提供的饮水机、水桶是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产品,禁止提供再生塑料水桶;

3、对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饮用水机和水桶损坏,乙方给予免费维修或调换。

4、乙方须自觉遵守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5、如乙方向甲方配送伪劣假冒的产品,一经查出,立即解除本合同,由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五、价格条款。

森宝山泉价格单价为元/桶。

六、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2、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但不得超出清远市区范围)。

3、货物交付前产生的运费、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产品的验收。

2、桶装饮用水的质保期为或退货;

3、关于验收的有关条款一概以本合同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产生的任何资料与本条款有冲突的无效。

八、付款方式:

按乙方提供的送水卡,填满后一次性现金支付,乙方需开具等额发票给甲方并保证开具给甲方的所有发票、凭证等真实合法有效。如出具假发票、假凭据等,无论何时发现,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检验报告复印件给甲方,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需)方盖章:乙(供)方盖章: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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