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建房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 农村建房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九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09:26:37 页码:13
建房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 农村建房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九篇)
2023-01-16 09:26:37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建房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一

买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买卖相关事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房屋价格及面积

1、甲方将坐落于团城山玉龙湾5栋一单元19楼1903室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属于换建范围,依据房产实测面积为准。

2、甲方出售给乙方房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元整,小写(¥360000),此价为优惠后的实收价。

3、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面积不得低于80.11平方(含公摊面积)。

二、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将该房屋在青龙山社区和玉龙湾物业把有效房屋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整,小写(¥350000)元整。

2、余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于乙方拿到房产证当日支付给甲方。

3、付款时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字据。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到社区和玉龙湾物业变更名字,在乙方未取得此房屋产权证之前,若甲方违反此买卖合同将房屋另售他人或收回,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该房屋的市场估计的二倍赔偿给乙方。

2、甲方售给乙方的本套房屋的实测面积引起的补交或退还的房款与乙方无关。在正式办理房屋产权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签订本协议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于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责任。

4、在乙方未取得该房屋房产之前,若因开发商或物业对该房屋所产生的损失责任,乙方无权单方面主张,则甲方有义务无条件协助乙方交涉或索赔。

四、违反本合同责任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但不履行违约责任时,可向法院进行诉讼。

五、房屋产权的确认

该房屋为甲方拆迁还建房,产权归属应经甲方夫妻双方签订后可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七、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配偶): 签证人:

年 月 日

最新建房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二

拆迁自建房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圓(小写________元),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中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建房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三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甲方自建房屋一栋,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地下层、一层、夹层为框架结构,

二、三、四层为砖混结构;

二、甲方将主体部分发包给乙方,土建部分:不包括钢筋工,主体及地下层±0以上72元/平方米;

三、结算方法:主体工程完工后,以实际制作为准结算,挑出部分按实际面积计算。

四、付款方式:一层一付,工程完工后,十日内一次付清。

五、甲方要求,乙方按图施工,质量按甲方要求制作。

六、安全施工:乙方应安全施工,勤检查,如发生意外,甲方不负责任(重大问题除外)。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主体完工付款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建房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四

甲方:

乙方:

甲方购有××市国有出让地一块,土地证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用地通知书:号;甲方因资金不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兴建一栋七层半住宅楼,协议细则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以上地皮,乙方出资人民币880000元,分得建筑面积约200㎡的威尔士综合楼a座201五房二厅一橱三卫的跃层连排别墅一套,按建筑面积4400元/㎡。(面积以建筑面积测量为准)

二、乙方出资合作兴建的房产,甲方协助乙方统一办理房地产证,费用由各层各套各自支付。乙方拥有此房产的房地产所有权。房屋使用权限为70年。

三、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甲方经与规划局沟通,初步落实土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化率≥35%,商住比≤0.15。为此,建筑方案设定为沿南北向海达路 55m建进深5m铺面三层(上二层外挑1.5 m),计935㎡,占地275㎡;南北向分别建三幢一梯两户六层半加一连排别墅,底层技术层架空2.2m,建筑面积480㎡;一楼以上东西方向部分外挑 1.5 m,单层平均建筑面积584㎡,占地480㎡;共计十八户3801㎡(584*6+584/2=3801)。骏工验收后沿东西向建进深6m宽4m车库18 间,计576㎡。

四、建筑及装修要求:1、建筑采用框剪结构(超建面积罚款由甲方负责)。2、装修:外墙采用青石等石材做墙基贴面和高档外墙涂料,入户为毛坯交房,外墙窗用电泳铝合金窗,入户门为防火钢门,水电设施由甲方预留入户,城市征地建设费及道路建设费由甲方负责,甲方须保证房屋建筑质量,如果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按原有布局乙方第二次装修及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第一期付款,协议签订生效后支付20万定金;第二期付款,土地证办理至甲方公司名下,支付30万元;第三期付款,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后,七日内支付35万建设费用;第四期付款,房屋验收合格交付日,支付尾款并交纳相关的购房税费。乙方如未能准时交款给甲方视为自动放弃产权,乙方合作建房收据作废,律师见证费由乙方负责。

五、双方有权享有该楼的公共通道设施,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公共设施管理费(保安员工资,公共部分电费,保安办公室等相关住户共同费用按住房面积计算)。公共设施需维修时按双方所占的房产面积比例分摊支付。

六、房产交付使用后,如需改装,以不影响整体结构为原则,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损坏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经见证部门见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违约方应作相应经济赔偿。

八、本合作协议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互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该物业受损,甲乙双方共同获赔偿,获赔金额甲乙双方按建筑面积比例划分,涉及相关费用亦依此比例交纳。

十、甲方不得在以后日子里,收取任何其他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部门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签约日期:

最新建房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五

合作建房协议

甲方:         ,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基于三点基本事实,即甲方拥有合法之宅基地使用权(见本协议第一款);乙方所有的个人合法资金;甲、乙双方之间互相信任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协议书。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建房地点

1.1双方约定建房地点:位于xx省xx市             (土地使用权证见附件1)宅基地,土地面积约      平方米。

解析

第二条合作方式

2.1建房用地:甲方以占地面积为约      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由乙方出资并建设楼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每层面积约      平方米。(房屋建造图纸见附件2)

2.2甲方应当以本协议约定之宅基地面积提供建房用地,并保证该土地地上没有其他构筑物及附着物,满足建房所必须之条件。甲方若与家庭其他成员共有的,须保证其他家庭成员已同意合作并出示书面证明,甲方为其家庭成员代表,负责全权处理合作建房事宜。

解析

2.3建房资金:设计、施工及其他与建房相关之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消防等)由乙方提供。甲方不作任何资金投入。

2.4房屋为框架结构,共    层高的住宅楼。首层高度为     米,第二至第    层均为     米。

第三条建房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建房属于自愿行为,甲方不对房屋建成与否、可建成楼层数目及收益等作任何承诺保证。

3.2乙方施工期间需要向供水、供电管理部门申请更改线路的,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3.3乙方在施工期间,因建房与相关部门之间产生的其他矛盾,甲方应当参与协调,涉及的必要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在费用产生前应与乙方进行必要的协商并征得乙方同意。

3.4乙方应负责房屋建筑质量,并负责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3.5在可以补办报建手续时,以甲方名义报建,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全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6乙方建造房间的规格、用材应当划一标准。乙方交付甲方的房间应当是安装包括通电、供水设备、安装合理排水系统、安装铁门、防盗网(其中一二楼必须加装,三楼以上自行决定),楼层及房间独立水电计量等基本设备、设施,相关房间并可以即时使用而无需进行装修的。

3.7若乙方在建房过程中对原来约定的建房面积等有更改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8乙方应当及时完成所有房屋建设工程,并在满足上述第6点适居条件后,立即将甲方分配所得部分房屋交付甲方使用。

第四条房屋权属分配及权属变更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

4.1甲、乙双方对房屋按楼层分配。乙方建成房屋后,将其中第      层房屋交付甲方,归甲方所有,该部分产权、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均归甲方;其余第        层房屋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行使相应权利;楼梯及其他公共部分归双方共有。

解析

4.2房屋分配后,在可以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时候,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房屋登记的全部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3甲、乙双方各自处分房产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对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双方中任何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转移给第三方时,对方应当提供必要协助。

4.4若该房地产被政府征收,依据征收时政府可补偿面积部分的补偿款全部由甲方享有。其他部分的补偿款,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分配比例,属甲方所有的部分,补偿款归甲方;属乙方所有的部分,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全部手续,并有义务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参加与征收部门协商并争取获得合理补偿。

解析

第五条房屋使用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

5.1甲、乙双方按照上述约定所分配的房屋权属,对各自楼层住户、水电等进行管理,各担其责,因对方原因导致的损失由对方承担责任。

5.2楼道卫生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约定。

5.3乙方负责对楼房质量上的维护,并对房间的水、电系统进行维护,甲方所属楼层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害的由甲方承担。

5.4房屋建成后,乙方应当及时将甲方所有房屋的钥匙交付给甲方。

5.5甲方负责报装房屋的水、电等,乙方应当每月按水电部门规定的时间自觉缴纳水、电费用。

5.6在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时,若不能以乙方名义登记,则以甲方名义登记;若可以以乙方名义登记的,则登记乙方为共有权人,甲方须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解析

5.7在全部房屋产权登记在甲方名下时,则甲方应当遵守本协议约定,不能擅自处分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所有的该房产的份额。房地产权证不能分割房地产权时,乙方暂时持有房地产权证原件。但不能挪作他用,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5.8甲、乙双方在房屋建成后,若需加建或者改建房屋的,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风险承担

6.1建房过程中,因施工或者其他与建房相关之活动导致的人员或者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2建房中或房屋建成后,乙方应当确保所建房屋对邻近房屋、设施及人员不构成安全威胁,若发生相邻关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6.3房屋在使用过程中,若因房屋质量原因导致的其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4非房屋质量原因、遇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承担自己房屋权属部分的损失;因此需要对房屋进行修缮的,甲、乙双方应当进行协商解决。

6.5甲、乙双方因相关法律纠纷而牵涉到所分配房屋时(如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拍卖等),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自觉履行。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2若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将本协议所涉房产转让给第三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参考该房地产现时的市场价值以及为该房地产投资的其它费用等赔偿对方损失。

7.3因自然灾害,国家征收等非甲乙双方过错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互不赔偿对方损失。

第八条其他

8.1甲、乙方双方合作建房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排除本协议的除外;协商不成的,提交宅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8.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附件2:《房屋建造图纸》复印件

最新建房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六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建甲方自有的位于__市卢店镇政府西500米即__市交警二中队后边的亩宅基地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建标的物、面积

甲方自愿将其自有的位于__市卢店镇政府西500米即__市交警二中队后边的亩宅基地承包给乙方,规模为层。

二、承建期限

自___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承包方法: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甲方负责水、电(线杆至配电盘)、路三通以及铁钉、铁丝、线绳材料;

2、乙方负责建筑所需一切用具(壳子板、脚手架、机械设备、混凝土小车、靠尺杆等;

四、承包范围及质量

按照图纸和甲方要求,参照国家普通民宅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楼层高度:一层净高度为米;二、三净高度为米

放线、主体、内外粉刷、墙砖、地板砖。

做法:主体一至三层厨房、卫生间和三层顶面要求现浇预制,其它以

预制板为主,出檐厘米。

粉刷:前墙、东墙瓷砖;后墙、西墙水泥压光。

地面:室内全部地面地板砖;卫生间,厨房高度不低于2米的墙砖;楼层内部不高于厘米的墙裙砖。

五、支付方式

承包总价款以每平方米/元的价格计算,主体结束付总价款的45%;内、外粉刷、地板砖及墙砖完工付总价款的90%,扣留总价款的10%作为工程保证金,待完工两个月后,尾活结束,复验无误后,甲方结清全部价款。甲方支付价款,以乙方出具的收到条为准。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承包建筑工作开始前,处理好四邻关系,保证乙方承建工作的顺利开工。

2、甲方应提供合格、足量的建筑用沙、石子、水泥等原材料,以配合乙方保质保量的建房工作。

3、甲方应提供安全的水电,以便于乙方安全施工。

4、乙方施工期间,不按甲方要求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给付乙方施工款项。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自备的建筑队,能保质保量的安全施工,按期竣工。

2、乙方应与施工前,挑选、筹备有能力、有技术的建筑工人组成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队,并按行业规定进行必备的培训,以确保工人能熟练干活、安全施工。

3、乙方在施工前应准备与施工相关的机器设备,并应提前调试到位,保证其能正常运转、安全施工。

4、乙方有权利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施工款项。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若因过失、故意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即建筑队负责人承担事故后果。

6、乙方负责建筑队内部施工款的发放及分配,由此引起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7、经甲乙双方同意,在正常施工期间若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等因素出现安全问题,需要赔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不能提供有序的四邻环境、安全水电、合格的建筑原材料,造成乙方施工延误期限,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没有按时支付乙方承包款,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

1、没有组织工人上岗培训,不能提供合格、技术熟练、对建筑安全熟知的建筑队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事故后果,甲方免责。

2、没有提供性能完好、调试无误的建筑设备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甲方免责。

3、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不按施工程序,不熟悉施工技术,不按行业规定,造成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且需要返工的,甲方不再重复支付施工款;若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无法返工或者返工会造成甲方严重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保证金且乙方应向甲方赔付因乙方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若因质量问题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甲方除行使上述权利外,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最新建房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方拟建房屋一座,位置在___县__镇__村__组,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加工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⒈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⒉乙方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⒊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⒋工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建设,工期为___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①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②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图纸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重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铸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三、付款方式

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___元。

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后___天内,第二次付款在___,第三次付款在___,第四次付款在房屋峻工并经甲方检验后____天内给付。

四、违约责任

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乙方原因导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___元,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___元。

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___元(或每日承担违约金____元)。

五、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

年月日

最新建房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八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容积率为_________、计划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_____ ;

2.乙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条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____栋_________层的办公(或商住、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第三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_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_____天内开工,并在第_____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_____栋_________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_________栋_________房屋的产权。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办理完甲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_____天内开工、或在第_____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乙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_____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新建房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九

甲方(代理方):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乙方(出资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电话:

住址:

为了平抑房价,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经甲、乙双方的深入研究及友好协商,就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一事,达成以下一致。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特此郑重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第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购房能力并愿意在淮安市居住的多个自然人(乙方)以签订法律文本(合同、协议等)的形式共同出资,通过委托咨询机构全权代理运作、银行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机构进行开发的方式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

第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合作、公开、公平、公共利益优先等原则。

第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已完全了解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同时,对存在的风险也有足够的认识。

第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参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属于自愿行为。

第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以出资人(乙方)自己居住为初始目的。

第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拟为中型社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地点为淮安市市区范围以内。预计可供居住的户数为800户左右,户型面积约为6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准确的户数和户型面积将根据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在综合考虑地价、房价的同时兼顾交通和环境因素,尽量做到紧凑、经济、舒适、宜居。

第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由多方参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它包括出资人(乙方)、咨询机构(甲方)、出资人委员会、资金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机构五方。其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下:

1.出资人(乙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是由多个自然人组成,其准确人数将由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的户数决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所有权由全部出资人(乙方)共同享有。

2.咨询机构(甲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咨询机构(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及相关事务进行全权代理运作。其运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筹划、组织、协调、执行、监督及签订相关法律文本。(以下可将甲方称为"代理方")

3.出资人委员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通过共同选举的方式产生出资人委员会。该出资人委员会由五名出资人(乙方)义务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及监督代理方(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

4.资金监管银行: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淮安市境内的银行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其资金监管的具体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委托的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确定。

5.房地产开发机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机构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的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建设。其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委托的房地产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开发方")三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确定。

第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在代理方(甲方)全权代理运作的过程中,仍享有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监督及核查的权利。

第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均有权以支付建房成本的方式获取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建的住房一套。

第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成本将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开发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等支出为依据进行计算。

第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成本,由专业机构或国家相关单位决算、审计后最终确定。

第十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房屋面积均以建筑面积为准。

第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物业管理由出资人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

第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将分预先出资、追加出资、出资清算三步完成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具体内容如下:

1.预先出资: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同意预先出资人民币元(大写)用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此资金在甲、乙双方共同与监管银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后,由乙方存入监管银行并接受监管。

2.追加出资: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如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阶段出现资金不足或缺口,甲方作为代理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追加出资。追加出资的额度为乙方应支付的建房成本减去乙方预先出资后的剩余部分资金。(本条所称"资金不足或缺口"指乙方预先出资的资金已使用完,同时,又没有银行贷款等其他资金作为补充)

3.出资清算: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已完成,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有权以实际获取住房应支付的建房成本为依据与代理方(甲方)、监管银行、开发方进行出资清算并解除合作关系。

第三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监管

第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监管银行必须是淮安市境内的银行机构。

第十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以现金形式进行支取及使用,更不得用于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无关的事项。

第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必须由甲方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用途。

第十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在正当使用过程中,乙方作为出资人必须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否则,甲方作为代理方将有权要求不支持、不配合的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乙方预先出资资金的20%。

第二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的相关约定及详细内容以甲、乙双方与监管银行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为准。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与监管银行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四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购地

第二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土地将通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方式取得。

第二十三条:甲方负责搜集土地的拍卖信息及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向全部出资人(乙方)征询竞拍意见,若51%以上的出资人(乙方)同意竞拍,甲方将遵从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代表全部出资人(乙方)参加竞拍并努力取得该宗土地,反之,甲方将不参加竞拍。

第二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全部出资人(乙方)共同享有。

第二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通过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即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或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小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当以上两种情况发生时,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处理决定:

1.当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时,乙方只需负责承担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及相应的公摊面积的费用。剩余的土地面积由甲方负责召集数量与可容纳户数相等并符合要求的自然人参与并成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以下称为"购地后出资人")。

2.购地后出资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时,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人必须无条件给予协助和支持,否则,甲方作为代理方将有权要求该乙方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3.购地后出资人不是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人,因此,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时必须承担因土地使用权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当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小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时,甲方将通过预算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的分配原则进行所建住房的分配,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分配结果。未分配到住房的乙方可以选择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或等待下一次购得土地后享受优先分配权。

第五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建设

第二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第二十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将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及经相关单位核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开发方必须保证所开发、建设的工程质量合格,同时,还应保证路、水、电、气、绿化、公共活动场地及社区服务设施等配套齐全。

第二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地质勘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银行贷款等工作由开发方具体办理及实施。

第二十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凡是涉及会影响建房成本核算的项目,均应由开发方汇集代理方(甲方)、出资人委员会和出资人代表(限定为五名出资人)四方,共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决定。招标结果由四方共同协商确定,如遇分歧或争议,最终决定权归出资人委员会享有。

第三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作为代理方有权对开发方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方面的相关约定及详细内容以甲、乙双方与开发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为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与开发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周期

第三十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周期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筹划阶段:指从甲、乙双方共同筹划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至甲方、乙方、监管银行三方共同完成资金监管的全部手续及相关事项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三个月。

2.购地阶段:指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筹划阶段后至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六至八个月。

3.开发建设阶段:指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至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竣工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若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具有规定的开、竣工时限要求,则以该时限为准。

第七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工作流程

第三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工作流程》(见附件)

第八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步骤

第三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步骤是指甲方在接受乙方全权委托代理运作后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相关事项进行办理及实施的基本顺序。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通过填写《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与甲方达成参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初步意向,当报名人数达到300至500人时,甲方将通知乙方签订正式合作的法律文本。

2.甲、乙双方通过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本合同)正式确定委托全权代理运作的合作关系。

3.甲、乙双方与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正式确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监管关系。

4.乙方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的同时在监管银行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由乙方将预先出资的资金以现金的形式存入该账户内接受监管。

5.甲方根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需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将个人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划转到由甲方在监管银行处开立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专用的资金监管账户内,并在出资人委员会和监管银行的监管下进行支付、使用。

6.甲方在得到乙方同意后积极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

7.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甲、乙双方与开发方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正式确定委托房地产开发的合作关系。

8.甲、乙双方共同协助、监督开发方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地质勘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银行贷款等具体工作的开展及实施。

9.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竣工验收后,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进行住房分配和终结清算,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合法手续。

第九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

第三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原则如下:

1.甲、乙双方在共同筹划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由甲方凭乙方所填写《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的序号进行排序。

2.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启动时,甲方根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的序号依次分批通知乙方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及办理存入预先出资和资金监管等相关事宜。

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合同编号既是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排序号。同时,也是乙方选房的依据。

4.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到开发建设阶段时,甲方将依据相关部门核准的规划、设计方案通知乙方进行住房预选,初步确定乙方的意向住房。(意向住房指乙方初步选中并愿意支付建房成本的住房)

5.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时,甲方将按照《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合同编号顺序,依次分批的通知乙方进行住房正式分配及相关事宜的办理。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同时与监管银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此两份合同(或协议)的编号相同。

第三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以乙方自主选择为原则。即乙方可根据所持合同编号的先后顺序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建的住房。

第三十九条:乙方未能按照甲方提前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签订合同或分配住房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所持的序号依次顺延。如乙方在结束时仍未到达,甲方将视乙方为自愿放弃或退出,并有权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

第四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资金监管费用、委托开发费用三种。此三种费用中不包含乙方在取得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时所应支付的建房成本。具体内容如下:

1.委托代理费用:指乙方在委托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全权代理运作所产生的费用。此费用由甲方作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报酬向乙方定额收取。

2.委托资金监管费用:指乙方委托监管银行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监管银行的报酬及管理支出。此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与受委托的资金监管银行协商确定。

3.委托开发费用:指乙方在委托开发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开发、建设所产生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开发方在办公、会议、出差、报酬、应酬、聘请顾问和工作人员等方面的支出。此费用由开发方按照乙方所应支付的建房成本的5%向乙方收取。乙方同意开发方对该费用实行包干使用或支配,无须披露用途及明细。

第四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支付方式:

1.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发起费用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时,由甲方向乙方定额收取现金元。

2.委托资金监管费用的支付方式:依据甲、乙双方共同与监管银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3.委托开发费用的支付方式:委托开发费用将根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进度由开发方向乙方逐步收取。即:甲、乙双方与开发方共同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时,收取全部委托开发费用的30%;开发建设阶段收取至全部委托开发费用的70%;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时,乙方将全部委托开发费用付清。

第十一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清算

第四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清算分为中止清算和终结清算两种。具体内容如下:

1.中止清算:指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超过购地阶段的时限后仍未能成功实施,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放弃时进行的清算。在进行中止清算时,甲方已经收取乙方所支付的委托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其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终结清算:指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已经完成,甲方、乙方、监管银行、开发方四方决定终结合作关系时进行的清算。在进行终结清算时,乙方必须付清所有应付的费用后,方能获得所分配的住房,否则,甲方有权将该住房另行分配。

第十二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退出

第四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退出机制以自由、自愿为基础,以公共利益优先为原则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为正式退出。

2.乙方提出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申请时,甲方应予以同意,但是,若该申请不利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正常运作或不利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公共利益,甲方有权根据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将该申请推延至终结清算时进行办理。

3.乙方提出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申请时若有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补缺,甲方应同意乙方的退出申请并尽快为乙方办理好相关手续。

4.乙方因违约或不利于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而被甲方要求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按照第四十三条2小条之规定进行办理。

5.乙方正式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甲、乙双方的合作即宣告终止。

6.乙方正式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以"中止清算"的规定为退出的清算依据。

第十三章其它约定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中的"公共利益优先"指在全部出资人(乙方)的基础上,以比例超过51%的多数出资人(乙方)的利益为优先。由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多个自然人参与的项目,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在合作中严格遵从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如遇分歧,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征询全部出资人(乙方)的意见,并在统计出结果后,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予以执行。

第四十五条:甲方在要求乙方追加出资时,首先应尽力协助乙方取得银行按揭贷款作为追加出资。如未能取得银行按揭贷款,乙方必须自筹资金进行追加。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第四十六条:甲方承诺在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权代理运作过程中,将全面、公开的接受乙方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甲方承诺在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权代理运作过程中,将及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运作进展和相关信息。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由甲方提出修改或补充的文本,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遇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本地法院裁决。

第五十条: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对签字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甲方分别交监管银行和开发方执有、备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