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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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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汇总13篇)
2023-11-20 06:21:58    小编:ZTFB

人生苦短,我们应该好好总结。写作是一种表达思想的方式,我们要不断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总结已经成为衡量个人能力和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篇一

各州(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整治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行为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云府明电〔〕6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清理排查整治,规范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区限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建设项目压覆区矿业权登记管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2016〕131号)、《关于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办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矿〔2016〕72号)、《关于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44号)、《关于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45号)等文件。结合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矿产资源和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矿业权登记管理工作,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探矿权勘查区块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的,在探矿权人书面承诺已知悉勘查区块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自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后,可以按规定继续予以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扩大勘查区块范围除外),在颁发的勘查许可证上注明“该探矿权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完成勘查工作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时应符合相关规定”。探矿权人在开展勘查活动时应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定,对需临时占用的土地应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时,应符合基本农田保护规定。

二、采矿权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其井口及地面设施等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地下开采区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重叠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现场踏勘,对是否造成基本农田破坏出具评估意见(附件1),报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出具意见。对未造成基本农田破坏的,可以申请继续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有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时,不涉及各类保护区的,只征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

四、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持有人在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有效期内已提出延续预留期申请,但因涉及各类保护区、规划禁止区限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项目压覆区,按规定需要调整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持有人书面承诺按规定按时完成划定矿区范围调整工作,给予划定矿区范围批复1年预留期,仅作为办理划定矿区范围调整依据,不能作为采矿权登记依据。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持有人应在1年预留期内按规定完成划定矿区范围调整工作。

涉及各类保护区、规划禁止区限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项目压覆区,按规定需要调整划定矿区范围的`,按以下方式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持有人按照《关于矿产资源管理重要审批事项集体决策涉及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19号)规定申请调整划定矿区范围。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按规定进行审查后出具明确审查意见,并附相关材料正式行文报州(市)国土资源局,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后行文报送省厅。申请资料应包含调整划定矿区范围申请(说明调整原因及理由,并附拟调整缩小后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坐标)、州(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调整缩小范围后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规划禁止区限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项目压覆区审查意见等相关资料。非煤矿山还需提交州(市)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具的符合本地矿山总数控制指标、同意纳入新建矿山范围的意见。

五、已划定矿区范围仅只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不与其他保护区重叠,且难以将基本农田划出的,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持有人书面承诺已知悉划定矿区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自愿承担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后,可以申请办理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延续手续。

六、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持有人在申请采矿权登记时,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各类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等管理规定。

七、非煤矿山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持有人申请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预留期延续时,应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38号)要求,提交州(市)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具的符合本地矿山总数控制指标、同意纳入新建矿山范围的意见。

八、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矿业权勘查开采区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管。进一步强化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动态巡查,对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九、在办理采矿权延续,或按《关于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办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矿〔2016〕72号)规定办理剔除采矿权与各类保护区、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建设项目压覆区重叠区并缩减矿区范围变更时,矿山企业未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备案的,或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其中一个超过适用期,方案剩余服务期少于采矿权延续时间的,可以按规定先予办理采矿权延续或缩减矿区范围变更登记手续。采矿权人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合并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2年内完成方案审查备案。

十、按照《关于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2016〕131号)、《关于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办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矿〔2016〕72号)、《关于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44号)、《关于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45号)规定,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矿业权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意见,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审核规划禁止区限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项目压覆区前,应对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勘查区块范围坐标、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坐标、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载明的矿区范围坐标(包括因开拓工程超越矿区范围等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调整后的矿区范围坐标)等进行审核,确保提交相关部门审查的范围与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勘查区块范围坐标、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坐标、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载明的矿区范围坐标等一致。

探矿权人在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时应提交勘查许可证载明的西安80经纬度坐标与西安80平面直角坐标转换对照表。

十一、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汇总相关部门出具的矿业权、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范围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意见,或汇总矿业权联勘联审、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以及审核规划禁止区限制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项目压覆区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时,应确认相关部门审查的范围坐标与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勘查区块范围坐标、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坐标、划定矿区范围批复载明的矿区范围坐标等一致。

十二、省级发证矿业权申请办理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相关业务时,在申请资料中只需提交州(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是否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查意见,或矿业权联勘联审、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的汇总意见(附件2、3、4)。按照《关于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云国土资〔2016〕131号)、《关于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办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矿〔2016〕72号)、《关于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44号)、《关于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45号)要求,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由州(市)国土资源局按档案管理规定负责存档备查。

十三、省级发证矿业权过期后申请延续的不再提交探矿权(采矿权)过期原因调查表、审查表,由州(市)国土资源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5〕130号)审查过期原因,单独出具矿业权过期原因书面审查意见(附件5,可视具体情形与附件2、3、4合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探矿权(采矿权)过期原因调查表、审查表由州(市)国土资源局按档案管理规定负责存档备查。

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篇二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_对纪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纪检工作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效果明显,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本文以纪检监察工作为研究对象,结合自身到基层项目的调查情况和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日常工作思考和参考相关资料,从国有企业三级子公司机构和项目两个角度,深入探讨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为导向,寻找解决办法,为企业持续提高监督效果提供构想。

关键词国有企业基层纪检主动监督。

纪检监督职能的作用如何,可以直接反映一个单位反腐败倡导廉洁的工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依法合规的管理水平。近年来,国有企业高度重视纪检监督,相继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结合监督重要领域、重要监督点编制多项指导手册,深入开展廉洁员工、团队、家庭等一系列廉洁宣传活动。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开展过程中,在不同水平、不同阶段也发现了问题,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的实效。

现阶段企业纪律检查组织监督职能发挥的问题和障碍主要存在于以下几点。

(一)积极监督需要提高。

目前,大部分纪律检查监督属于事后监督,纪律检查部门开展监督工作的多数是相关人员通报或突然发生重大生产经营问题后,收到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公司党委员会的指示后,开始履行相关监督程序。同时,纪律委员会在开展同级监督时,尽管党章等党委内规制度有明确的要求,但相应的辅助制度没有保障,在监督什么、监督什么、监督什么时候等问题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监督方式主要以上级纪律委员会的指导为中心,自己设计了新的载体和抓手同时,公司纪律委员的作用不受重视,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一些纪律委员只工作,不履行责任,这种现象不仅削弱了纪律委员的职能,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腐败倡导廉洁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三转的力量需要加强。

十八届中央纪律委员会三次全会后,国有企业纪律委员会深化了转职能、转职方式、转职方式(简称三转),继续着重于中心任务,强调了主要业主的责任,相关工作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几年前,由纪检_门主导,涉及生产经营各项业务,在全国各行各业广泛开展的性能监察活动于2018年上半年完全取消。但是,长期形成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大包,垄断面大,有些工作超过了纪律检查监察的职能界限,纪律检查监督的主要行业反而减弱,减弱,不可否认现在一些企业机关级别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还存在。

(3)害怕困难的思想需要解读。

在监督监督过程中,担心领导不支持,担心发现问题惹怒领导,不利于今后工作开展的心理。同时,监察人员也害怕影响内部人际关系,监督同级人员害怕团结,监督下级人员害怕伤害和工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抗心理,影响本来和谐的人际关系。其次,害怕影响工作任务的推进,监督监督力变大,限制变多,影响生产经营,妨碍企业工作任务的推进,不能深入研究不能调查的事情。此外,纪检_门和项目纪检员也担心其他部门会觉得他们的手太长。例如,在公司、项目层面的团队、物资采购等各种招标监管中,纪检监管过多关注细节,而对招标部门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淡化,监管再监管的职能无效发挥。

(四)抑制力需要加强。

目前,纪检工作执行的是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的双重领导制度,该制度有利,但存在问题。发生在外部企业案例中,公司纪律委员会认真处理违反纪律的问题时,一些项目领导人采取方法,甚至存在领导人介入纪律检查事件等违反现象。这些现象只发生在少数部门,但不可否认类似的心理行为仍然普遍存在。或者出现在一些部门,项目领导害怕自爆家丑,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的处理态度,以避免重量轻、擦边球的方式个人处理,不向公司纪律委员会报告。正因为有类似的行为和想法,纪律委员会工作的威慑力不足,缺乏必要的权威性。

(五)业务素质不全面。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招标、选人用人、物资采购、生产组织、经营、财务等相关业务,具体需要较强的综合业务素质。如果综合素质较弱,在寻找线索或证据时,单独完成工作难度较大,需要联合财务、经营、物资设备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难免造成人力、财力资源的浪费。同时,与政府机关纪检部门相比,目前纪检部门人员缺乏纪检及其相关专业背景,开展内部腐败事件的调查、处理能力也需要加强。另外,通过统计分析3家国企三级全资子公司2018年、2019两年度项目纪检联络员信息情况,发现人员变动率为,人员变动也直接成为制约项目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原因之一。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的,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达川安办〔2020〕104号)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区电动车生产企业、经销商。

二是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具有防篡改设计,蓄电池是否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接口,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间距是否小于或等于30mm,且不晃动。三是检查电动车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应当中文清晰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商标)、生产企业及地址、制造日期、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驱动方式(电驱动或电助动)、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和电压、电池种类等信息。同时检查合格证信息与车辆信息是否一致。(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二)检查电动车是否获得ccc认证。检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是否获得ccc认证,强制性认证证书标注信息是否与产品信息一致,严厉查处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行为。(指导股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

(一)高度重视。电动车质量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迅速行动,切实开展好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质量违法案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实施电动车销售环节监管时,应当核实产品是否获得ccc认证和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严禁销售未获得ccc认证、也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防止假借电动摩托车名义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进行部署。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

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监督管理全县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资格资质;

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加大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领导指示的宣传贯彻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特种设备监管持续加强。目前,全县共有特种设备相关单位71家,特种设备129台(不含气瓶),其中电梯115台,承压蒸汽锅炉5台,起重机械4台,压力容器5台,压力管道11.83km,另有气瓶34374只(其中报废10930只)。对全县所有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同时开展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6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3家次,在行动过程中,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共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4份,要求限期整改,已经完成整改34份。在执法过程中,深入开展“依法治县,法律进企业”活动,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县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71份。印制宣传册、宣传单500余份,重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在10月组织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专业培训,参加人员100余人,有力的促进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和安全使用。

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移动检查平台推广使用,目前已经将全县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设备信息录入了特种设备移动检查平台app,建立健全了全县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台账,运用app进行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

(四)制定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按照方案开展特种设备信息普查专项行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实施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久马高速等施工场地起重机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基础能力提升,召开了2020年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专业培训会。

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和责任。对2019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评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开展了非洲猪瘟日常检查,要求所有流入县市场的外来猪肉都必须两证两章齐全,同时必须有非洲猪瘟检疫合格章,有县查理检查站的检查备案章。

开展了食品安全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评级工作,完成率达75%以上;

参与学校食堂布局设计2次;

做好。

(八)强化食品抽检。先后完成省级州级食用农产品抽样48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95批次。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食品或食用农产品,及时送达了抽检报告,开展核查处置。针对县本地面食和肉制品、果蔬、小食品等开展抽检2次,计47批次,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3批次,都及时进行了核查处置。

(九)办理食品抽检一般程序案件2件、食品一般程序案件16件,罚没款17.28万元。

一年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人次、执法车辆600台次,检查流通企业3115家次,检查各类冻库155家次。

一是强化培训宣传工作,合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利用会议、led等形式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强化安全、关注生命、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二是严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对办公场所管理,落实管理措施,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特别是疫情期间,加强测温和登记,确保机关工作环境安全。

为了规范我县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违规销售非标、超标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行为。7月27日,碌曲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碌曲县辖区内开展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对碌曲县爱玛电动专卖店和碌曲县瑞芳家用电器总汇经营户进行现场摸底检查。重点检查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经销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在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3c标识等资料是否齐全。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互联网+监管”服务,进一步规范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销售“三无”车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假冒伪劣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2户,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9月,挂牌成立。根据三定方案,不设内设机构,只设派出机构3个,分别为尕巴松多市场监督管理所、河秀市场监督管理所、唐谷市场监督管理所。在编干部职工共有2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6人),临聘人员共有10人。全县共登记注册市场主体4391户,其中各类企业843家,个体工商户3548户,药店11家,学校食堂67个。全县电梯用户有23家,共33部,疫情期间在用6家10部;全县压力容器有4家8台,均在用;锅炉有3家6台,在用3台。

(一)复工复业情况。

根据省、州关于做好复工营业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按省、州、县委要求,研究制定我县经营户有序开业的方法,动员经营户有序开业。一手抓好疫情科学防控,一手扎实推进各类经营户复工复业,确保疫情防控、经营商户复业两不误、两促进。截止3月29日,同德县开工开业市场主体总数3312家,开业率75%。大中小型商超及小商店848家,农贸(集)市场2家(市场内经营者139家)、餐饮店196家、药店11家、理发店21家、小摊位56家、洗车和修理店65家、手机店23个、民族用品62家,服装店138家,其他1753家(家庭牧场、合作社、宾馆、百货店、建材店、馍馍铺、企业等)。其他经营商户正在有序复业开业中。

(二)监管执法工作情况。

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对擅自复工复业的,进行劝导教育;对违规违法复工复业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加大对已复工复业企业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守好安全底线。第一季度我局共立案10起,正在办理当中。

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监管方面:要求各经营户在入口处张贴温馨提示(入场人员戴口罩);每天消毒至少2次以上,做好消毒记录;并要求从业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要求农贸市场、超市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对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有体温异常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上报措施。疫情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00多家。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对开业的11家药店进行检查,所查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均渠道合法,票帐货相符、供货资质齐全,未发现抬高药品、口罩及消杀用品价格的情况;未发现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并要求药店建立买药人员登记表。

餐饮服务监管方面:我局对复工营业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求经营者落实对经营场所进行“搬家式”卫生清扫,消毒消杀等各项防控要求,与经营者签订了《2020年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承诺书》200多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方面: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海南州第五民族高级中学、同德县第一民族中学、同德县第二民族中学、青海省牧草良种繁殖场学校开展了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全覆盖排查摸底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学校食堂切实做好餐厅、操作间环境、设施设备、索证索票、餐用具消毒等关键环节准备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个人防护等工作;建议实行盒饭制等分散就餐形式,杜绝学生就餐时人员聚集。

野生动物市场监管方面:为深入贯彻上级部门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疫情期间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我局联合农牧水利局、森林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联合检查集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单位及电商平台(网站)等,均未发现宰杀、加工、销售野生动物,销售活禽的行为。

特种设备检查方面:对各校的锅炉房、开水房、货运电梯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学校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操作、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一系列问题开展检查,并要求学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全面自查自纠,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定时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确保安全“零”事故发生。检查前我局还开展了“法律三进”活动,深入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加大了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执法力度。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家。

(三)人员信息掌握情况。

为切实掌握住我县外省籍经营户返县情况的动态信息,尤其是切实掌握住对38户湖北籍经营户返县动态,我局开展了摸底排查行动,工作人员对外省籍经营户逐个打电话联系情况,并在还未返县的店铺门口张贴《温馨提示》,提醒经营户在返县后第一时间内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切实掌握信息,持续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此次摸排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排查个体工商户558户。

(四)宣传动员情况。

根据省、州关于做好复工营业的通知精神,我局迅速制定印发《关于我县经营户从业人员做好复工复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温馨提示》,签订《经营户经营承诺书》2000多份,《食品安全承诺书》700多份,《诚信计量承诺书》20余份,加强复工复业防控政策宣传和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基层机关人少事多的问题依然突出。尽管通过政府聘用、单位临聘人员等方式充实了监管队伍,但监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现有监管力与市场主体监管任务仍不匹配;二是执法车辆年久失修,其中最好的执法车辆也是于2008年调拨使用,下基层执法路途遥远,执法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基层用车困难问题突出,基层监管设施匮乏。三是检验检测基础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还未建设,乡镇监督检查仍停留在外观检查和证照、台帐等核查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和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围绕提高群众满意度这个中心,严防严控严管市场安全风险,提升整体监管能力,严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每一道防线,不断提高全县市场安全保障水平。一是加强价格监管。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宣传引导、价格提醒、检查巡查、监测价格等多项措施,严查严处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平稳和商品供应充足。二是深化改革,持续优化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努力实现市场环境更加改善优化,力争新增个体工商户310户、中微型企业15家,不断增强创新创业活力;三是强化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坚持日常监管常抓不懈,全力保障安全底线更加牢固可靠;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行重点领域监管,强力推行信用监管,积极推动监管手段更加科学有效;五是进一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工作机制,做到办事零障碍、服务无缝隙、承诺全到位,狠抓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动发展战略更加高质量实施;六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强化网络监管工作。七是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做好商标品牌培育工作,加大农畜产品区域品牌培育力度,强化牦牛、绵羊、青稞等产业集群等涉农品牌服务指导,用好、用足政府政策和奖励资金,做好创牌、用牌、护牌三篇文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职责,严格审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申请,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招用职工,取缔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严惩各类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人社局和市监局成立了永宁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协调指导小组,由人社局牵头,协调市监局,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专项行动安排,抓好落实“专项行动”清理整顿工作。

(二)加强法规宣传,鼓励自纠自查。为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促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我局通过广播、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宣传。并下发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督促辖区内各用人单位和劳务中介机构对招用工行为和职介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

(三)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整改到位。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共抽调检查人员10人,检查劳务派遣机构30家,涉及260余人。通过对辖区内永宁县吉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30家用人单位的检查,未发现“黑中介”和以职业中介为名坑蒙拐骗求职者财务、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劳动者不存在打骂体罚,强迫劳动,超时加班和限制人身自由等现象。

我县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用人单位和劳务中介机构。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和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的意识。同时,深入到用工相对集中的建筑企业进行宣传,把加强协调配合作为维护稳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督促用工企业按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二)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预防“黑职介”和“非法职介”机构的产生。通过加强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排查矛盾隐患等措施,预防“非法职介”的产生。通过下发责令整改、联合市监局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许可证等措施打击非法劳务中介,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篇四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职工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按照驻厅纪检组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过节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至5月7日,为期10天。

各部门采取自查自纠形式,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结合实际,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重点检查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开展情况,严查是否有在落实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形式主义。

(二)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各种隐性、变异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聚餐、违规收送礼金、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礼品、滥发津补贴等问题。

(三)严查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问题。重点查处对待职工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

(四)严查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自由散漫、迟到早退、不假外出,工作期间购物、炒股票、玩游戏等行为,以及节日期间生活奢靡、参与赌博。出入私人会所的行为。

(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规定。

(二)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严肃对待检查工作,以最严格

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有效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监督作用。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篇五

各村党支部、乡直单位党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时间节点,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现就清廉过中秋国庆“两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年9月1日至10月10日。

1、各党支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收受礼金等行为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2、各支部要严格执行。

“七个不准”;1、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2、不准借节日之机收受礼品、礼金;3、不准违反财政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4、不准公款吃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5、不准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6、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7、不准公车私用,不准以任何借口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车辆。乡纪委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活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纪律意识,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接受举报。乡纪委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纪检监察“12388”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的作用,广泛收集线索。

3、要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处分的处分、该批评的批评、该曝光的曝光、该追究的追究。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篇六

国家粮食局今天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当前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各地扎实开展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突出抓好粮食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有无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相关收购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有无拒收农民交售的合格粮食;是否向农民“打白条”;是否计量不准确克扣农民;是否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以次充好”,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存在“转圈粮”、买卖“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隐患,抓住关键环节进行精准监管。对中储粮直属企业在近年的托市收购中,是否存在“以租赁之名”行“委托之实”等执行政策不规范的问题,与委托或租赁库点是否存在经济纠纷隐患,影响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和顺畅出库等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及时化解风险,防止久拖不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于市场化收购,要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重点对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兑付售粮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严厉查处缺斤少两、坑农害农、拖欠农民售粮款、设置障碍造成农民售粮不畅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

要压实责任,确保粮食收购安全。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开展粮食收购和维护粮食市场收购秩序方面的监管主体作用。作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执行主体的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以及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的中央及地方企业,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的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在收购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

务必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加大储粮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确保不发生重大霉粮坏粮和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粮安、库安、人安。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篇七

上半年以来,在区纪委、区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区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持之以恒推进“三转”,切实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严肃查办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坚持遏制交通运输系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狠抓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交通运输干部职工队伍,奋力推进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半年工作总结。

(一)“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明晰。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职责,对照“9、4、4、5”目录清单,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在全系统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确保“两个责任”更加落到实处。二是按照“两个办法”规定,认真制定交通系统实施方案,加大对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三是全面落实“签字背书、定期汇报、廉政约谈“等制度,建立完善各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四是发挥表率作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引导全体交通系统成员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局党委领导班子、下属单位以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了局党委领导联系点制度,每名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局属一个单位、一个帮扶村(社区)、一家企业,经常性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走访,加强对各联系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五是强化责任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照责任分解的内容,逐项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各责任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

(二)廉政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一是抓专题研究。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传达了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特别是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讨论了区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认真领会和落实今年的工作部署及任务要求,进一步深化局党委班子成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抓廉政学习。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勤奋工作、清正廉洁的教育,并精心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政治学习、每月的廉政教育和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日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廉政准则》及中央、省、市、区纪委文件精神和规定,学习廉政文章,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教育。三是抓警示教育。一把手坚持带头讲廉政党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结合近全市交通系统典型案例,积极组织学习开展讨论,人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今年5月,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我要廉”主题宣传月活动,结合交运系统的特点,区交运局自创动作,多方面、多角度营造宣传声势。区运管所利用led屏在人口密集的滨河路口、西客站、北客站滚动播出“讲规矩、守纪律、做表率、有作为、勇担当、促发展”为内容的反腐倡廉标语。市鸿运公司充分发挥企业优势,结合gps短信平台向公司广大从业人员发送廉政短信,同时,利用全市1063台出租车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以“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坚决惩治腐败、打造廉洁xx”等为内容的反腐倡廉格言、警句。区路政大队、区养护段在人口密集的生活小区及g210国道悬挂警示横幅,向过往群众进行廉政宣传。四是抓党风监督。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让党员群众全面了解和有序参与党内事务,监督权力运行。五是抓完善制度。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制定和完善4个新的制度,加大执行制度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上半年,交运系统共投入反腐倡廉宣传资金近2万余元,悬挂廉政户外标语7幅,发送廉政短信320条/次。

(三)源头治理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坚持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强化交通公共服务职能,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了公开监督保障措施。二是继续狠抓治理交通工程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提出的《若干规定》,严格实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三是强化纠风治理,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对交通执法人员严格落实“十条禁令”,局纪委开展明查暗访,加强督查,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四是加强对上半年交通8个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抓好交通工程项目实行参建单位“项目合同和廉政承诺双管理”机制,同时,注重加强交通项目建设管理,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廉政监督,加大对工程项目发包,转包的查处力度,实行项目建设施工单位“黑名单”制,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项目”、“进工地”。认真落实相关责任人“一岗双责”。五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和健全惩防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六是认真制定了正风肃纪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主要任务,细化责任分解,落实了工作措施,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推动了正风肃纪工作扎实开展。七是切实规范公务行为,严格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如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八是加强与民沟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将“书记信箱”、“市长热线”、凤凰山下论坛作为与民交流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继续强化政风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掌握、了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行风监督员工作常态化,建立政风行风测评体系,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为各项工作的科学决策和顺利开展提供详实的参考。九是进一步规范了交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上半年交通执法共查处违章车辆523台次,治理车辆超载超限12台次,打击非法营运车辆278台,共受理行政处罚案件325件(其中一般程序291件,简易程序34件),办理路政赔(补)偿案件5件,案件查处率达100%,结案率达100%,受理行政许可案件9件,办结率达100%。

(四)案件查办力度持续加大。

(五)特色亮点工作力求创新。

一是深化纪检监察工作,着力抓好正风肃纪工作,针对“四风”和“9+2+5+2”存在问题,加大督查力度,强化问题整改到们,建立完善局纪委督查机制,制定《督查督办管理办法》。二是围绕交通攻坚建设这一中心和重点工作,积极发挥局纪委监督作用,大力推进廉政建设进交通工程项目,建立交通工程建设合同、廉政建设承诺“双机制”,着力突出“三个转变”。即:将工作重心从全面监督向重点环节监督转变;从工程业务监督向纪检业务监督转变。三是加强政风建设,推行交通执法廉洁承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自由栽量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四是建立交通述责述廉制度,推行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向局党委述责述廉,中层干部向纪委述责述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对落实“两个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局下属个别单位对纪检监察工作抓得不力,特别是创新和特色亮点工作少,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的经验总结和信息上报不多,需着力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抓好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切实加强警示教育,采取多渠道多途径深化廉政教育氛围,严格执行“十不准、六禁止”规定,促进廉政文化“八进”活动更加深入。

(三)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狠抓治理交通工程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着力推进廉政建设进工程项目,建立和制定交通行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分离制度。

(四)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强政风行风和执法监察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认真做好纪检信访办理,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深挖违纪违法线索,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五)加强交通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树立交通新形象。

四、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全力推进交通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坚持以年初工作计划为基础,加强对各项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时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确保全年目标的实现。

(二)创新方法,不断完善行业管理管理机制。一是提高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严查非法营运,打造xx交通品牌。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加大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治理力度,规范公路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不断提升交通执法形象。

(三)统筹兼顾,抓好201x年纪检监察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和效能问责的长效管理机制,开展经常性多样化的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廉政责任制。三是围绕全区交通工作总体要求,齐心协力全力推进交通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篇八

本次招聘共设置12个岗位,22个名额,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户籍要求等详细信息见附件1。

(二)岗位待遇。

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岗位工资普通类2800元/月、技术类3300元/月(含个人承担五险一金部分)。

(三)岗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

2.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篇九

市_办纪检监察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坚持以_理论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行党务政务公开等活动,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_体系建设,进一步改进了机关作风,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队伍素质。现将20_年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加强学习是筑牢拒腐防变的重要途径。一年来市_办党组结合开展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及“创先争优”活动,精心制订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及时了解了当前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的最新形势和动态,促进大家从思想深处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深化。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将创先争优活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_廉政文化建设紧密结合,组织开展读书思廉、观红色经典和歌咏活动,尽情讴歌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定期观看电教片,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全办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法从政意识明显增强,从思想上筑起了防腐反腐的牢固防线。

办党组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方面积极主动。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对全办各项工作、各个岗位进行认真梳理,明确了工程项目、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三个廉政风险防空点,建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增强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具体做法是:

(一)落实党务公开,党组织工作透明度增强。完善了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做到能公开的均公开,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切实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实行政务公开,行_力在阳光下运作。我办将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办结时限全部向社会公开,并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进驻政务大厅,实现了“首问负责,一站式审批”目标。

(三)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有关人、财、物及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办法,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选任用人等环节全面规范。

(四)加强监督制约。

1、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办党组始终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是大额经费开支、干部任免和奖惩,以及_审批事项和涉及_全局性的工作,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做到议事有规则,会议有议程。党组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2、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了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办党组在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印制《征求意见表》发至各县(区)_办、办机关各科及直属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反馈回来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并发给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班子成员逐项开展对照检查,查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还把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在全办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办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年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办领导班子向参加民主测评的干部群众通报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的工作情况。班子成员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书面述职述廉,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四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_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定期排查信访举报线索。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好信访件的初核与调查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过各项制度落实,我办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一般干部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形成了相互制约的良好监督机制。

(一)制定新举措、激发新活力。重点围绕机关“效率、作风、执行力”等关键词,把治庸治懒治散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查找问题,研究问题根源和解决办法,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执行不力、为政不廉等庸懒散问题,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不断深化和推进办效能建设。

(二)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结合_工作实际,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_干部队伍政风行风建设,及时调整充实了办行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针对去年行评工作中存在的差距,认真受理和办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20_年我办召开两次行评座谈会,邀请_代表、政协委员、其它人士20多人对我办政风行风进行评议,对大家提出的问题、意见给予了圆满答复和解决。

(一)及时部署。年初以来,办机关和办属各单位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党组学习(扩大)会、党员干部职工大会等,认真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对本单位落实2014年任务进行及时安排。

(二)细化任务。办党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了7个方面19项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参与单位,完成时限。

(三)认真落实。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把分解到本部门、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切实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全办上下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__年,_机关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总体成效显著,_干部在正确行使权力、自觉遵守廉政纪律等方面有明显增强,涌现了大量严格依法行政、勤奋敬业,作风严谨,遵守廉政纪律的好人好事,_机关纪律严明、文明办公、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是教育针对性不够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特色不够,对干部行政行为的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全面等。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篇十

国家粮食局昨天发布《关于认真做好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通知》指出,当前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各地扎实开展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突出抓好粮食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有无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相关收购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有无拒收农民交售的合格粮食;是否向农民“打白条”;是否计量不准确克扣农民;是否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以次充好”,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存在“转圈粮”、买卖“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篇十一

1.《招聘公告》信息首次将在海南省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惠民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2.填表:报考人员登陆海南省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资讯动态栏内(http://)、三亚惠民公司网站(http://)下载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3.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三亚惠民公司(三亚市河东路46号山水云天大厦11a09)。

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必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

(3)学信档案1份(登陆学信网http:///,打印学信档案)。

(4)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技术职称、资格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4.本人不能前来报名,委托他人代报的,受托人应持委托人签名并按指印的委托书(附件3),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代为报名。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只公布在三亚惠民公司网站。考生从网站上下载准考证样本,将姓名、性别、考场号、座位号、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序号准确填写在准考证上规定的各栏目中,用a4纸张打印出来并粘贴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出示证件不齐全的一律不予进入考场。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卡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根据岗位情况分类命题,各岗位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工作结束进行统分,统分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只公布在三亚惠民公司网站,不在其他途径公布。

2.面试。

(1)人员确定。

以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各岗位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不影响面试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果放弃面试,请于面试前两天书面发送“放弃面试说明”,书面递交有困难的,必须以手机(号码为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形式递交“放弃面试说明”,短信请发至18308979960。放弃空缺按规定递补。

(2)时间和地点以三亚惠民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3)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举止仪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答题水平等综合素养(满分100分)。

3.考试成绩确定。

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复试,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4.成绩公示。

统分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公布在三亚惠民公司网站,不在其他途径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以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果放弃体检(考核),请于体检前两天书面递交“放弃体检(考核)说明”,书面递交有困难的,必须以手机(号码为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形式发送“放弃体检(考核)说明”,短信请发至18308979960。放弃空缺按规定递补。

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书面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核)人员。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布在三亚惠民公司网站,公示期间存在的争议由招聘工作监督小组及时调查核实。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三亚惠民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篇十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农垦总公司:

为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6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粮食(含油菜籽,下同)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做好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对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夏粮收购工作将全面展开,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研判和准确把握收购形势,周密制定检查方案,畅通举报渠道,细化对策措施,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收储矛盾突出的地区,要特别制定检查工作预案,切实履行好收购监督检查职责,严防发生“打白条”、卖粮难和“转圈粮”问题,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扎实开展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一)抓住重点,保障兴粮惠农政策落实。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做好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对于政策性收购,检查工作要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开展,突出抓好粮食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有无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相关收购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有无拒收农民交售的合格粮食;是否向农民“打白条”;是否计量不准确克扣农民;是否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以次充好”,不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存在“转圈粮”、买卖“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隐患,抓住关键环节进行精准监管。对中储粮直属企业在近年的托市收购中,是否存在“以租赁之名”行“委托之实”等执行政策不规范的问题,与委托或租赁库点是否存在经济纠纷隐患,影响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和顺畅出库等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及时化解风险,防止久拖不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对于市场化收购,要组织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重点对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兑付售粮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严厉查处缺斤少两、坑农害农、拖欠农民售粮款、设置障碍造成农民售粮不畅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

(二)压实责任,确保粮食收购安全。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开展粮食收购和维护粮食市场收购秩序方面的监管主体作用。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四个共同”机制切实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5〕202号)要求,共同合理确定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政策。作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执行主体的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以及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的中央及地方企业,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的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

在收购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务必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加大储粮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确保不发生重大霉粮坏粮和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粮安、库安、人安。

(三)创新方式,强化问题整改。在收购期间,各地要创新监管方式,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问题易发多发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扎实开展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分大小一律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查实的问题要严惩不贷,严肃问责;对重大问题立案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消除监管盲区,实现监管全覆盖。

三、严格履行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部门联动和区域协调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收购顺利进行。

(二)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主流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收购政策,将有关政策解读到位,引导企业主动遵规守纪,引导种粮农民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高度关注社会舆情,妥善解决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涉粮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收购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层级监督,严肃检查纪律。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在收购高峰期,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对因工作不力影响粮食收购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在开展检查时,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严格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分别在夏粮和秋粮收购结束后,将落实本通知要求的情况书面报送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

国家粮食局。

2017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生态环境监督检查通知范文汇总篇十三

今年以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县纪委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__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纪委会议部署要求,结合“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和纪检监察系统“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深入推进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两个责任”、运用好“四种形态”,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统计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

1、“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坚持每周必学。我局利用每周五例行学习的机会,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局纪检组长领学“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结合实际,剖析内涵,深刻认识准则条例规则的重大意义,认真领会所蕴含的深刻实质和要求。二是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深入交心谈心、广泛听取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准则》、《条例》和《规则》,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整改落实。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经常性谈心交心,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从根本问题上提出建议和意见。四是开展测试,对照“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活动知识测试,测试结果很理想,进一步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

2、“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我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以纪检监察系统“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为契机,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把活动作为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的标杆。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县纪委相关会议精神,把握活动内涵,紧扣活动主题开展宣传工作。二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方案,目标明确,活动内容细化,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三是与“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剖析,查找问题,杜绝“四风”苗头,夯实作风建设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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