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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车行业分析报告范文汇总(大全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03:35:12 页码:14
搅拌车行业分析报告范文汇总(大全10篇)
2023-11-20 03:35:12    小编:ZTFB

写报告需要明确目的,合理规划结构,有逻辑性地展开论述,同时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度。重视报告的编辑和校对工作,确保语法和拼写的正确性。读这些报告范文可以拓宽我们的视野,了解不同领域的创新和进展。

搅拌车行业分析报告范文汇总篇一

亲爱的公司领导: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这2年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

这段时间,我认真回顾了这2年来的工作情况,觉得来(公司名称)工作是我的幸运,我一直非常珍惜这份工作,这2年多来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导,同事们对我的帮助让我感激不尽。在公司工作的二年多时间中,我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从行业知识还是做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培养,对于我此刻的离开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非常感激公司给予了我这样的工作和锻炼机会。但同时,我发觉自己从事汽车香水行业的兴趣也减退了,我不希望自己带着这种情绪工作,对不起您也对不起我自己。所以我决定辞职,请您支持。

请您谅解我做出的辞职决定,也原谅我采取的暂别方式,我希望我们能再有共事的机会。我决定在上交辞职报告后2周后离开公司,以便完成工作的交接。

在短短的2年时间我们公司已经发生了许多可喜的变化,我很遗憾不能为公司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辞职人:xx。

搅拌车行业分析报告范文汇总篇二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居民收入的逐步提高,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已越来越普遍,由此带来汽车的热销。通过前期国税稽查部门对该行业的检查,浅析如下:

据我国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在已成为全世界第三大汽车生产国,汽车经营逐步规范、汽车销量逐年上升,发展到现在4s店经营,遍地开花。销售额逐年增长,平均税负率却不足1%.

汽车经销行业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以直接销售为主,以调拔销售为辅。大多经销公司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车,在公司直接销售,极少有调拨销售行为。二是不仅有整车销售,而且有全程式服务。汽车经销行业目前最主要的方式是建立“4s”店,“4s”即集整车销售、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信息反馈四块业务为一体的营销模式,不仅有销售而且有修理,不仅有整车,而且有配件。三是单位价格高,资金投入量大。一般汽车的单价均在十万元左右,这就要求经销商需要投大量的资金。投资大都在千万元以上。四是市场竞争激烈,经营风险大。目前,汽车生产企业处于兼并整合期,世界各大知名品牌纷纷到我国投资、合作建厂。加上我国自主知识品牌的民族经济加入,市场竞争尤为激烈。在强大的竞争压力下,各汽车经销商纷纷通过优化服务、改进质量、降低价格进行角逐,经营风险加大。

就其会计核算来看,会计账目简单,流程明晰,责任明确,电算化程度相对较高。首先是核算流程明晰。核算流程一般为:先往厂家付款——厂家收到货款后发车——商家验收入库——商家销售——厂家返利——商家结转成本。其次是电算化水平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大多采用电算化核算,部门设置齐全,各种业务的购、销、存手续规范,资料保管完整,便于核查。第三是无馀欠经营行为。一般是经销商先向厂家打款,然后提车,在资金结算上比较单一。出售时一般也是通过银行直接结算,往来账很少。第四是返利的总类烦多。一般有实销奖、达标奖、优胜奖、广告费补助、建店补偿、季度奖等,种类烦多,统一归为返利,进行核算。第五是多头开户现象较严重。内控机制不严造成多头开户,银行结算较多,现金结算相对较少。第六是普票用量大,专票用量少。这是汽车行业销售对象所决定的,因为汽车大多售后直接使用的多,对外调拨再销售的少。这就导致每销售一辆车,均要对消费者开具发票。

从税收角度来看,汽车经销行业税负普遍偏低。通过对该区8家汽车经销公司的检查,发现汽车经销行业存在“高抵扣,低增值,低税负”的特点。

二、汽车经销行业在纳税上存在的问题。

针对该案检查情况,结合汽车销售行业自身特点,反映出汽车销售行业普遍存在五个方面的税收问题:

1、汽车销售返利不入帐。汽车销售行业不管是汽车4s店还是综合汽贸企业,销售车辆总是由厂家或上级经销商给予一定的返利(4s店约为2-7%,综合汽贸相对较少),部分企业未入帐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还有一部分从事品牌汽车专卖的企业,虽然“返利”入帐了,但返利的形式有所变化:厂家给专卖店发出返利结算通知单,不直接支付货币资金或从往来帐结算,而是在下一期进货时,将专卖店上一期销售汽车的返点,在发票价款中直接少开少收货款,这样一来,经销商虽然未少缴税款,但生产厂家却形成少缴税款。

2、隐瞒车辆售后服务收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品牌专卖店虽然销售车辆的利润逐渐减少,但随着本地区本品牌的车辆占有率的增加,售后服务的保养维修量会逐年增加,因此汽车的保养和维修的收入逐渐成为专卖店利润的主要来源,一些企业隐瞒了正常的汽车维修收入和非本品牌外来车辆的维修收入,成为经销商偷税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3、推迟销售实现时间。还有企业将实际收取的货款与机动车发票上的差额,长期挂在“应付账款”上不结转收入,有意推迟销售时间,影响当期税收。

4、价外费用,不记收入,直接冲减有关费用,不作视同销售处理。无正当理由低于成本价销售整车。这些现象也是“4s”店普遍存在的。另外,汽车经销商为促销或作广告,在销售时将一部分购进的精品,无偿赠送用户,或将随车收取代客户装车内饰等费用,只结转成本,不计提销项税。在这次检查中,5家“4s”店均有上述行为,少提销项税0多元。

5、从第三方(如保险公司)取得收入未申报纳税。每户汽车销售公司都有各类的保险公司进驻办理汽车保险,但进驻的条件是保险公司按当期销售汽车收取的保险费支付给经销商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汽车经销商几乎都不入帐申报缴纳所得税。

6、随同车款向客户收取的价外费用未申报纳税。购车的客户,绝大部分是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购车,银行按揭就需要担保公司担保,因手续繁琐,客户怕麻烦,就委托汽车销售公司代为办理,随同购车款(或购车首付款)一起支付给经销商一笔“管理费”或“考察费”,有的经销商未入帐申报纳税。

三、行业检查主要内容第。

一、增值税的检查。

(一)进项税额的检查。

1、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抵扣进项税额。如,在4s店建店环节,购进的装饰用材料和4s店专用标识材料,其不含税购进价格记账如“在建工程”转资,但是其进项税额依据税法规定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看企业是否申报抵扣了该进项数额。

2、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抵扣进项税额。如,在每年的中秋节和春节,4s店均购置一定数额的职工过节福利品,其不含税购进价格作为职工福利费记账,但是其进项税额依据税法规定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看企业是否申报抵扣了该进项数额。

3、购进的货物,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如,4s店批量购进整车,取得汇总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附有开具的销货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未填写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项目,其进项税额依据税法规定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看企业是否申报抵扣了该进项数额。

4、购进货物所支付款项的单位,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的单位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看是否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

5、取得返利,核查是否与销售量或销售额挂钩,如果取得的返利与销售量或销售额挂钩,看是否对应转出进项税额。

(二)销项税额的检查。

1、销售汽车,货款已收,整车已发出,看是否及时记账核算销售收入,核算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2、销售汽车,无偿赠送消费者精品或汽车装饰,看是否是同销售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3、销售汽车,另开票给与消费者现金折扣,看是否直接冲减了销项数额。

4、销售下脚料如废机油等,看是否计提了增值税销项税额。

5、售后服务取得的维修工时费收入、备件销售收入、首保收入、装饰装潢收入等,看是否计提了增值税销项税额。

6、检查其他收入项目,看是否依法计提了增值税销项税额。第。

二、企业所得税的检查。

(一)收入项目的检查。

1、销售汽车、售后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及时记账核算,看有无挂账不及时结转收入问题。

2、销售汽车的同时,无偿赠送消费者精品、汽油或汽车装饰等,看是否只结转成本,而未有申报视同销售收入。

3、销售汽车,另开票给与消费者现金折扣,看是否直接冲减了销售收入。

(三)税前扣除项目的检查。

1、销售汽车的同时,无偿赠送消费者汽车商业保险,看是否申报税前扣除。

2、购买小轿车支付车辆购置税,看是否一次性列支费用并申报税前扣除。

3、支付员工个人房租列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看是否申报税前扣除。

4、取得假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列支费用,看是否申报税前扣除。

5、审核税前弥补亏损,看亏损弥补是否符合税前扣除政策规定。

6、其他扣除项目的检查,看是否符合税前扣除政策规定。

四、稽查建议。

一是税源管理部门要对汽车销售行业经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税收评估和检查,发现企业在税收上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对长期偷税企业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处罚或停供发票。

二是加强宣传,督促汽车销售企业建章立制,加强财务核算,规范纳税行为。对部分汽车销售企业财务人员会计核算水平不高,依法纳税意识淡薄的,基层管理员要多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和业务指导,督促企业正确使用汽车销售专用发票,认真鉴别取得发票的真实性,减少发票违章行为,减少税收流失。

三是责任区税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汽车销售企业了解资金运行及财务核算情况,掌握企业资金的收支及结存情况。对企业应收、应付款数额较大,购销业务发生后长期挂往来的;企业资金帐户数额不真实,现金日记帐余额长期较大的;企业销售汽车和汽车维修业务账务核算混乱,修理领用材料无出库单,无材料明细账的要作为重点评估对象。

四是建议管理员按月或按季收集汽车销售企业库存商品盘点资料,及时掌握库存商品的进、销、存情况。防止汽车销售企业虚增库存,造成留抵税额较大的假相。对企业库存商品经常出现负数,业务不真实的情况要重点关注。

搅拌车行业分析报告范文汇总篇三

受经济放缓和中美贸易摩擦影响,2019年中国汽车行业又度过了艰难的一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汽车生产与销售均受到较大冲击,未来汽车行业所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行业概览。

2020年初,中国中部城市、湖北省省会武汉市爆发新冠病毒。武汉是中国最大的汽车生产基地之一,坐拥15余家汽车厂。由于疫情爆发,武汉乃至整个中国的汽车生产被迫中断。在武汉,原定于春节假期期间的停工停产计划被迫延长一个多月,甚至更久。牛津经济研究院预计,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或将导致汽车产量减少140万辆或更多。

在疫情爆发期间,汽车展厅被迫关闭,消费需求受到严重打压。2020年一季度,汽车销量同比暴跌43.3%。

为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中国政府已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来稳定经济。中央和地方政府正通过放宽购车限制、提供购车补贴等措施来刺激汽车消费。2020年3月底,国务院宣布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再延长两年,以拉动汽车销量。这些扶持政策将有助于推动中国汽车行业的复苏。

2020年第一季度行业数据回顾。

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汽车市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量和销量出现大幅下滑。汽车产量同比下降45.1%至350万辆。自三月份以来,工厂逐步复工复产,汽车产量开始攀升,但整体相比去年同期依旧处于较低水平。一季度乘用车和商用车产量分别同比下降48.7%和28.7%。

2020年一季度,由于疫情期间需求放缓,中国汽车销量达370万辆,较去年同期下降42.4%。此番销量下滑主要受乘用车拖累,一季度乘用车销量同比收缩45.4%,商用车销量也同比下滑28.4%。

一季度汽车及汽车底盘出口同比下滑10%,远低于四季度的同比增长14.4%。该季度卡车和客车出口量分别同比下降40.3%和12.4%至34647辆和57439辆。轿车出口逆势上扬,同比上升17.7%至82835辆。

此外,2020年一季度中国汽车生产商的财务数据出现大幅下跌。一季度,中国汽车行业销售收入达1.3万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0.9%。行业总利润同比暴跌80.2%至209亿元。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亏损企业数量上升47.5%至6483家。

行业展望。

由于新冠疫情的爆发,多家机构下调对2020年中国汽车市场的预期。罗兰·贝格国际管理咨询公司称,中国汽车行业将很有可能经历u型复苏。2020年国内汽车销量或将同比下降10%,而2021年则有望迎来10-20%的销量反弹。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则大幅下调全球汽车销售增长预期,其预计2020年全球汽车销量将下降14%,远高于今年2月预测的2.5%降幅。穆迪预计2020年中国汽车销量将下降10%。2021年产量和需求将双双出现提升,销量有望增长。

汽车产业综合服务提供商盖世汽车网预测,供应链影响和需求疲软将导致2020年中国乘用车市场同比下滑13.3%。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则在一次线上直播时表示,中国乘用车市场最迟将在2021年恢复增长。

行业重要事件。

华晨宝马铁西新工厂正式开建。

2020年4月1日,宝马集团与华晨汽车集团的合资公司华晨宝马在辽宁省沈阳市正式开建铁西新工厂。铁西新工厂计划于2022年建成投产,主要生产纯电动、插混动力等新能源车。

中国将延长新能源汽车补贴和购置税免征至2022年。

2020年4月,财政部发布公告,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和免征汽车购置税的政策将延长至2022年。但同时公告也明确,2020年至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公告中还提出,补贴前售价超3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今后将不再享受补贴。

主要行业指标一览。

乘用车。

乘用车市场在2020一季度受到疫情的冲击最大。乘用车产量近乎腰斩,总计268万辆,同比下滑48.7%,销量也同比下降45.4%至287万辆。尽管如此,三月份销量相比二月份大涨366%,呈现v型反弹趋势。

商用车。

2020年一季度商用车市场出现双位数下滑,但下降幅度低于其他细分市场。一季度商用车产销量同为79万辆,分别同比下降28.3%和28.4%。行业普遍认为,随着物流的恢复和大型基建项目逐渐复工,商用车销量将在未来几个月内持续增长。

搅拌车行业分析报告范文汇总篇四

(一)引子:2014年以来,工信部等多部委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支持政策“层出不穷”,各地亦快速出台相应推广措施。投资人关注: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的立意,以及未来是否还有进一步措施。我们认为,投资新能源汽车需要上升到国家能源安全高度,并统筹考虑传统汽车降油耗带来的投资机会。

(二)问题:中国原油还能让汽车业“奔跑”多久?一边是中国60%的原油对外依存度,一边是快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和居高不下的平均油耗。中国已连续5年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消费国,假设单车油耗不变,到2018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和车用原油量再翻一倍,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或超过70%!中国能源结构多煤少油,新能源汽车可降低石油消耗,但考虑到其偏低的销量占比和普及速度,仍不足以彻底改变中国车用能源结构。

(三)现状:政策先行,部分整车企业“压力山大”。工信部已经基于中国情况,推出了严格的油耗评价体系。从2005年“第一阶段”燃油限制到2015年即将实施的“第三阶段”,要求整车企业的加权平均油耗不高于6.9l/100km。然而,根据今年5月工信部公布的企业平均油耗情况,2013年,79家国产车企的油耗达标率仅为72%,25家进口车企中更有近半数未能达标。如果2015年按“第三阶段”标准严格实施,将有更多企业无法达标。我们判断,未来政策的方向将表现为:1)信息公示,通过媒体和第三方力量推动车企降油耗,2)奖惩并用,不排除类碳排放交易的奖惩方式。

(四)机遇:与其打政策“口水仗”,不如打技术“攻坚战”。与整车企业的窘境相比,优势零部件企业则“各显身手”。我们认为,中国油耗标准提升,将驱动整车和零部件公司在如下领域的研究拓展和投资机会:1)高性能发动机技术(涡轮增压、缸内直喷、电控燃油喷射等),2)车身和发动机轻量化技术(镁铝合金、高强度塑料、碳纤维等),3)启停电机(电池、电机),4)混合动力汽车(自动变速箱、电池、整车匹配等),5)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及其零部件等)。

(五)挑战:中国企业(整车+零部件)将面临“法规提升+国际竞争”的双重挑战。中长期看,如何在满足不断提升的法规同时,提升企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持续研发能力,才是长治久安的唯一路径。建议关注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1)在细分市场中具有较高市场份额,2)研发投入具备规模且稳健增长,3)附加值相对较高等。

(六)风险因素:汽车行业销量不达预期;汽车节能技术路线变革;政策推广、执行力度低于预期。

(七)投资策略:汽车节油降耗关乎国家能源安全,带来持续投资机会。

一、中国原油,还能让汽车业“奔跑”多久?

中国原油还能让汽车业“奔跑”多久?一边是中国60%的原油对外依存度,一边是快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和居高不下的平均油耗。中国已连续5年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消费国,假设单车油耗不变,到2018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和车用原油量再翻一倍,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或超过70%!中国能源结构多煤少油,新能源汽车可降低石油消耗,但考虑到其偏低的销量占比和普及速度,仍不足以改变中国车用能源结构。

二、企业平均油耗,多数企业压力大。

企业平均油耗标准是核心考核指标,2015年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2020年降至5.0升/百公里。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2015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需要降至6.9升/百公里(第三阶段油耗),到2020年降至5.0升/百公里(第四阶段油耗)。此外,节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2015年要降至5.9升/百公里,2020年要降至4.5升/百公里。

2013年国产乘用车企业的油耗达标率仅72%。根据今年5月工信部公布的企业平均油耗情况,2013年,79家国产车企的油耗达标率仅为72%(不达标的不乏大型国企集团),25家进口车企中更有近半数未能达标,具体名单详见附录1。如果明年按2015年标准严格实施,将有更多企业无法达标。

我们判断,未来油耗标准严格实施概率大。目前业内对于2015年油耗政策能否严格实施的分歧很大。主要担心在于:外资和合资企业在发动机等先进技术中占优,可以比较轻松的达标;而自主品牌企业可能会因此面临进一步窘境。然而,事实上,在5月公告的2013年数据中,长城、吉利、长安等多家自主品牌都是轻松达标。我们判断,未来政策的方向将表现为:1)信息公示,通过媒体和第三方力量推动车企降油耗,2)奖惩并用,不排除类碳排放交易的奖惩方式。

三、机遇:技术“攻坚战”

降低企业平均油耗,需要降低传统车油耗、发展新能源汽车双管齐下。

传统车降耗:根据《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包括城区和城郊循环多个工况(怠速、加速、匀速、减速等),通过测量不同排放物浓度计算得到燃料消耗量。降低传统车燃油消耗的主要技术路线包括:

1)高性能发动机,例如涡轮增压汽油机有望实现7%-12%的燃料消耗;。

2)轻量化,例如通过轻型结构设计及材料替代,可减少5-10%的燃料消耗;。

3)启停系统,例如启停技术在综合工况下有望实现3%-5%的节油率;。

4)混合动力,例如若采用混合动力系统,节油潜力约30%。

新能源汽车: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纯电动驱动模式综合工况续驶里程达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按零计算,并按5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低于2.8升/100公里(含)的车型(不含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按3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企业扩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比例,将有助于降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从而达到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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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车行业分析报告范文汇总篇五

消费群体年轻化,更加注重时尚感和运动感。都市时尚型、运动型、越野型广受准车主的欢迎(所以,在近几年中,suv的产销量有了大幅增长)。

三线城市准车主的需求高于其他城市的需求。

关注一下沃尔沃的s60车型。

一线城市:中高级车。

二线城市:小型车、紧凑型车。

三线城市:mpv、suv、跑车。

主的购买产生很大的影响。

中国在时已经成为全球汽车产销第一大国。

诞生于德国,成长于法国,成熟于美国,兴旺于欧洲,挑战于亚洲。

1886,德国人本茨和戴姆勒发明了汽车。

世界汽车工业的三次巨大变革:

一、美国福特公司推出t型车,发明了汽车装配流水线;。

二、欧洲使用多种生产方式,打破美国在车坛上的长期垄断地位;。

三、日本通过完善生产管理体系形成精益的生产方式,全力发展物美价廉的经济型轿车。

老牌四国:美国、日本、德国、法国。

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巴西“世界原料基地”、俄罗斯“世界加油站”、印度“世界办公室”、中国“世界工厂”)。

20金砖四国的总产量直逼老牌四国,分别为32.27%、33.47%。

印度tata、韩国现代集团、中国上汽、一汽、广汽,依托本国新型市场的潜力迅速崛起。

制造商仅有通用和大众,供应商中仅有博世和德尔福在金砖四国中拥有良好的发展基础。

全球汽车产业将从传统动力驱动转为新能源驱动。

三级城市:其他。

东风日产的新天籁和逍客是五年国民最为关注的两个车型。

比亚迪f3销量最高,其次是f0。

一汽丰田最受关注的是09年上市的rav4和新皇冠以及销量一直不错的卡罗拉。

广汽本田雅阁是主力。

吉利汽车的全球鹰熊猫、帝豪ec7最受关注,其次是吉利金刚和吉利ge。

东风本田(关注度由高到低):思域,cr-v思铂睿。

广汽丰田的丰田凯美瑞和雅力士关注度比较高。

微型车中,新款式上设计的新奥拓、吉利熊猫、奇瑞瑞琪m1最受关注。

豪华型车中,仍然是奥迪a8l和宝马7系最受关注。

suv车型中,3款经典紧凑型城市suv-一起丰田rav。

中国产销双双突破1800万。

购置税优惠。

由于政策的不稳定,导致小排量汽车的不温不火。

10年韩系车呈现小规模降幅,达到0。79。

2010suv产销双双突破一百万辆。

国内mpv市场渐入佳境,远高于行业平局增速。

保有量。

2010年中国汽车行业从09年的高增长爬坡期转入高位盘整期。

2010整车进口爆发式增长。

进口增速回落。

进口车相对于国产车在2010召回数量少,但是召回频率高。

现代汽车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还是比较低勒。

psa是标致雪铁龙。

节能汽车推广补贴。

北京出台摇号限购治堵方案。

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出台。

疯狂抢购、排队候车、加价提车。

家庭收入在10-20万之间的消费者购车主流价位幅度空间最大,在12-25万之间,而家庭年收入在8万以内与25万以上的用户主流购车价位空间相对较小。

随着价位的增加,消费者选择手自一体和自动挡的越来越多。

备而买车。

消费者普遍愿意为三厢车支付更多的钱,用户的购车价格在其家庭年收入上下波动。

限牌是消费者从自主品牌向合资品牌、合资品牌向进口车流动。

搅拌车行业分析报告范文汇总篇六

中国汽车企业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逐步发展强大,已经形成了各种车型生产基地。汽车行业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已被广泛认可。以独立自主为基础,以发展汽车行业为重点,以大集体为主体,逐步促进联合重组,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规模经济;同时结合中国汽车行业特点为基础,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建立自主发展的中国汽车企业体系。

二、上海大众发展状况分析。

成立于1985年的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大众)是一家中德合资企业,双方投资比例各为50%。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安亭国际汽车城,占地面积333万平方米。新成立的上海大众南京分公司为第四个整车生产基地,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63.5万平方米。上海大众目前具备了年生产60余万辆的能力,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现代化轿车生产基地之一。基于大众、斯柯达两大品牌,公司目前拥有桑塔纳、桑塔纳vista志俊、帕萨特、波罗、途安、lavida朗逸和octavia明锐、fabia晶锐、superb昊锐八大产品品牌系列。

(一)上海大众的市场营销理念。

1.具有卓越的企业营销文化。营销文化是保持企业基业常青的根本。上海大众在推进企业发展的同时,适时地对其企业营销文化进行了梳理,在继承和创新的基础上,提炼出以追求卓越,永争第一为核心价值观的卓越文化和营销理念。追求卓越,永争第一源于历史的积淀、现实的努力以及对未来的追求。上海大众成功探索、创造了利用外资、引进技术与自我发展相结合的模式,以不畏艰险的开拓精神、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把卓越刻进了企业的历史进程。随着汽车市场的竞争加剧,上海大众迎难而上,在2008年抓住奥运契机,将追求卓越,永争第一的营销理念与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高度的契合。依托先进、环保的产品和服务,上海大众成为北京奥运会汽车合作伙伴成员企业2008年北京奥运会境内火炬接力供应商成员企业,全程护航境内奥运圣火传递,全面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2008年北京残疾人奥运会、北京奥组委、中国奥委会和2008年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在车辆及相关服务提供赞助与支持。北京奥运会之后,上海大众的飞速发展令国内和国际瞩目。

2.积极采用和推广先进的工艺设备。公司坚持运用世界一流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如先进的全自动化冲压生产线、目前国内仅有的两台2000t全封闭快速成型多工位压机、大量采用的机械手,确保冲压件的制作精度;先进的激光焊接技术、大量的焊接机器人,大大提高了车身结构的钢性强度和表面的光洁度;双面镀锌钢板、先进的空腔注蜡工艺,结合先进的轿车涂装工艺和自动喷涂设备,保证车身多年防腐;精密的水珩磨工艺、自动化的生产线和装配线冷测试技术,保证了发动机的优良性能;模块化生产方式的总装线、先进的激光在线检测设备,确保轿车制造质量稳定可靠。上海大众始终密切关注和跟踪国际汽车工业的发展动态,不断地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保持车型、工艺技术和加工、检测设备的先进性以满足市场及用户的需要。

(二)对上海大众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

用竞争理论对上海大众在未来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可小视:

1.市场规模状况。随着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人均gdp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促使居民对汽车的消费能力大幅提升,为了应对居民的需求,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国内汽车行业,使得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与销售量均有所上升。上海大众自1985年建立以来,经过近四十年的滚动发展,已在国内汽车行业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

2.竞争激烈,同类产品较多。随着消费市场的壮大,竞争也白热化。不仅有高档汽车宝马、奥迪、奔驰、英菲尼迪抢市场,也有比亚迪、奇瑞等中低档国产车抢市场,而同档类型的车竞争对手也众多,上海通用就是上海大众的最强劲对手。

3.国家政策影响。最近大热的话题无疑是国五标准的颁布,实施国五标准将使汽车厂商面临技术升级,调整核心技术,升级发动机燃油系统和尾气排放系统的挑战。最直接的影响是发动机成本将增加,提高尾气排放技术也需要厂商投入大量研发成本,这无疑会增加整车的成本压力。

4.市场需求多样化。汽车产业的竞争力表现在性价比上,取决于汽车的创新能力与研发能力。东南汽车总经理左自生表示:中国汽车市场细分化趋势越来越强,且个性化、高端化趋势明显,国内汽车市场已经从早起的入门时代走到了升格的时代,第一批消费汽车的人,多数有一个成功的职业生涯,他们的消费会瞄准b级车或者豪华车,以及s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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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车行业分析报告范文汇总篇七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10月1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11月9日24时结束。社会公众对征求意见工作高度关注,通过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地方政府座谈会以及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媒体等召开的各类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反馈了许多意见建议,我们对此深表感谢。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交通运输部公布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情况》(见交通运输部网站)。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理、积极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收集到的意见逐一梳理,继续会同发展改革、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管理方式、网约车车辆条件、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驾驶员权益保障、私人小客车合乘规范发展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对于合理部分充分吸纳,寻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切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大的获得感。

截至11月9日24时,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6457件,其中,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交通运输部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和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分别收到463件、5252件、562件、48件、44件和88件。在对多人或多渠道提交的完全相同意见归并后,意见共5008件。

从反馈意见分布看,针对《指导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相对较少(约占32%),针对《管理办法》提出的意见较多(约占68%)。从反馈时间分析,集中在公开征求意见初期(10月11日至14日)、半个月征求意见情况公布后2日(10月27日至28日)以及征求意见截止前3日(11月7日至9日)三个时间段。公开征求意见后半个月,反馈的意见建议内容与前半个月基本一致,没有出现新的观点。

通过对5008件意见进行拆分归集,共梳理出针对两个文件条款内容的意见建议6832条。其中,提出具体修改内容的意见建议5929条,无具体修改内容仅简单表示支持或反对态度的意见建议903条(支持495条、反对408条)。

经对5929条有具体修改内容的意见建议梳理分析,主要集中在12个方面:一是出租汽车定位与方便群众出行问题(97条,占1.6%);二是网约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及管理方式问题(1022条,占17.2%);三是出租汽车新老业态是否应当实行数量调控问题(362条,占6.1%);四是巡游车经营权管理改革问题(535条,占9.0%);五是网约车车辆条件及准入问题(1020条,占17.2%);六是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及准入问题(205条,占3.5%);七是出租汽车价格管理方式及燃油补贴政策问题(361条,占6.1%);八是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问题(644条,占10.9%);九是驾驶员权益保障问题(242条,占4.1%);十是加强打击非法运营问题(176条,占3.0%);十一是私人小客车合乘与规范发展问题(205条,占3.5%);十二是网约车计价器、标识、现有存量过渡等其他问题(1060条,占17.9%)。

有具体修改内容的意见建议5929条。经梳理分析,主要集中在12个方面(见附表)。

《指导意见》第一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理由:

(1)应从城市交通和社会总体效益的角度统筹考虑出租汽车发展定位,必须坚持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出租汽车只能作为其补充。

(2)出租汽车是个体交通方式,相比公交、地铁等大容量交通工具,其运输效率要低很多,也不够经济环保。出租汽车应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侧重满足个性化和紧急、特殊需求,不宜作为解决基础性、普遍性出行需求的交通方式。

(3)出租汽车不纳入公共交通的范畴,回归其合理定位,有利于推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4)出租车虽然是个性化交通方式,不属于公共交通,但从其社会公用的角度看,却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与城市的正常运行密切相关,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需要政府统筹发展。

理由:

(1)在部分省市的城市公共客运条例中已经规定城市公共客运包括公交和出租车,建议明确“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客运的重要组成部分”。

(2)对于公共交通相对欠发达的城市,出租汽车仍是市民主要的交通出行方式之一,应该纳入公共交通范畴,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和经济补贴,方便公众出行。

《指导意见》第二条:“预约出租汽车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电话预约出租汽车等形式。”

《指导意见》第十一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作为运输服务的提供者,承担承运人责任。”

《管理办法》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1)网约车本质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为出行者提供从甲地运到乙地的交通运输服务,本质上就是出租汽车服务,互联网只是为出租汽车客运业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了新的手段,提升了出租汽车的服务效率与水平,互联网不应是“法外之地”,“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让其在无政府状态下无序发展,必须纳入政府监管”。

(2)符合“共享经济”原则的拼车是指开车者与乘客一起合用一辆车从相同的地区出发到达同一个终点地区,这样分享了同一个交通工具,并少用了另一部车。而网约车不是拼车,是一种新型约租车模式,无关“共享经济”,考虑使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全体社会公众的效率与公平,才是政府制定适当管制措施的依据与基本出发点。

(3)为平衡乘客与平台、出租车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传统出租车与网约车、网约车驾驶员与平台等各方利益,促进“互联网+交通”健康有序发展,网约车平台必须纳入政府监管。

(4)网约车的出现一方面丰富了运输服务类型,消除了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提升了服务质量,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主体责任不清,存在不公平竞争,信息安全存在风险等问题,亟需在一定的规则或者法律框架下进行监管,做到趋利避害。

理由:

(1)网约车是市场自发形成,在经济“新常态”下应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落实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应尊重市场优胜劣汰的规律,减少过多行政干预,加强采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市场的公平与法治。

(2)网约车服务不是简单的传统出租车行业加网络预约,而是新型交通网络信息服务,不是运输服务,不能用监管出租车的思维对待新兴产业。

(3)网约车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模式调动了大量闲置和未充分利用的小汽车资源,节约了稀缺的道路资源,创造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体现了共享经济的理念以及公众对“共享交通”的迫切需求,是区别于传统出租车的一种新业态。

《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理由:

传统巡游车承担“一般人群的特殊出行需求”和“特殊人群的一般出行需求”,对于“特殊出行”和“特殊人群”,其提供的出行服务不可替代,因而具有公共性,政府需要从公众利益出发对其进行治理。而网约车主要为具有高支付能力、期待享受高品质服务的人群提供个性化出行服务,两者在定位上显然有较大差异,因而在巡游车和网约车的管理中,巡游车服务好“特殊出行”与“特殊人群”,网约车做好“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这样才能在出租汽车的框架下,权衡好城市出行全局的利弊,提高城市客运组织效率。

理由:

互联网服务具有“一点接入、多地服务”特点,要求平台在全国各个县或社区的市设立分支机构,逐一申请许可难以想象。目前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多数未建立出租汽车监管平台,且已有监管平台的硬件条件难以承接海量数据,将平台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作为许可条件不符合实际情况,难以实施落地,应当对许可审批程序予以简化。

《指导意见》第三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实行动态调整,要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类型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证》。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配置数量有规定和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其规定和要求,对车辆发放《道路运输证》。”

理由:

(1)应系统考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建设和发展,长期坚持公共交通为主、出租汽车补充的顶层设计,坚持对出租汽车数量科学的总体管控。通过公共交通服务的提升,满足市民一般性的通勤出行需求,引导市民绿色出行;而出租汽车应侧重于满足紧急需求和特殊需求,回归其合理定位,适度发展。

(2)城市道路承载量有限,在道路交通资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出租汽车作为个体化交通方式不应无限制的发展,否则将加剧交通拥堵,也不利于环境保护。

(3)出租汽车的具体数量应因地制宜,不应“一刀切”。由各地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公共交通发展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环境容量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并合理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比例。

(4)国外城市已经有放开出租汽车数量管制导致出现市场运力过剩、无序竞争、服务质量下降、行业混乱,随后又恢复管制的失败案例,政策制订时应充分考虑。

(5)网约车在接载乘客前后也存在无效空驶,在运输过程中对道路交通资源的占用率并不比私家车低,应与巡游车一样,实行数量调控。

(6)网约车与巡游车应该差异化发展,应统筹考虑巡游出租车及网约车运力的合理科学配比,否则将引起市场混乱和不公平竞争。

(7)城市规模、城市交通模式、交通出行结构都在不断发展中的,出租汽车的数量和比例也应随之动态调整。政策制定要为将来的发展变化预留空间,不能简单地对数量一放了之。

理由:

(1)管制是计划经济思想,与市场经济思维相违背。出租汽车数量应实行市场调节机制,由市场需求决定市场进出,避免行政干预。

(2)放开出租汽车数量,可以有效解决“打车难”,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更大便利;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给驾驶员带来更多收入。

(3)实行出租汽车数量调控,保护了既得利益者,增加了行业垄断和利益寻租的可能,抬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应重点改革。

(4)网约车是“互联网+”的产物,属于“共享经济”,不应设置发展障碍。

(5)网约车根据预约出车,比巡游车占用道路资源少,没有必要实施数量管制。

(四)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改革问题(共535条)。

1.关于经营权期限制(158条)。

《指导意见》第四条:“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具体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于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在考虑各方面因素基础上,充分协商论证后合理确定经营期限,实现平稳过渡。”

主要观点1:应当实行经营权期限制(39条)。

理由:

(1)出租车经营权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应当实行经营权期限制,让更多公众受惠。

(2)经营权期限制可以有效建立出租汽车准入退出机制,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实行优胜劣汰,进而使乘客获得更好的服务。

(3)经营权期限制可以抑制非法哄抬经营权价格,降低出租汽车经营成本,减轻驾驶员负担,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积极性,促进经营水平、服务质量提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细化相关规则,如“经营权具体期限原则上与车辆强制更新期一致”、“经营权期限制,根据质量信誉考核决定经营权的配置或延续。”

主要观点2:不应实行经营权期限制(106条)。

理由:

(1)提出不实行经营权期限制主要是出租汽车经营者,现有经营权大多是通过高价买卖获得,担心明确经营权期限后,到期收回将影响经营者的权益。

(2)经营权设定期限,到期收回再投放,容易造成新的权力寻租。

(3)出租汽车行业是为乘客服务的,经营权应与服务质量关联,不应简单的确定期限。建议“经营权可以在行业服务质量、投诉情况、诚信等管理等达标的情况下,允许长期使用”。

主要观点3:应当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13条)原有的车辆经营权仍然维持现状,新的经营权配置按新的规定执行。“如果实行经营权明确期限,政府要回购经营权。”

2.关于经营权有偿使用(69条)。

《指导意见》第四条:“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考虑市场公平竞争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主要观点1:应当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40条)。

理由:

(1)经营权无偿使用可以减少经营成本,减轻出租汽车经营者的负担,也是政府惠民利民政策的具体体现。

(2)经营权有偿使用导致私下交易和转让普遍存在,市场过度炒作,导致使用费畸高,增加了一线从业人员的负担;或者通过提高出租车运价来补偿,增加了乘客负担。

(3)有利于经营权到期后回收再分配,促进驾驶员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经营权有偿使用会造成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之间不公平竞争。

主要观点2:应当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19条)。

理由:

(1)现有经营权大多是通过高价买卖获得,认为无偿使用会造成个体承包者经济损失。

(2)出租汽车经营权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无偿使用可能造成公共利益流失。

(3)因资源的有限性,经营权无偿使用增加了权力寻租空间,导致垄断阶层和垄断集团更加稳固。

主要观点3:应当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10条)“新增车辆实行无偿有期限制度。原有车辆仍然维持现状,彰显公平合理原则”,以及应“明确具体时限,防止各地进度不一”等。

3.关于经营权转让问题(177条)。

《指导意见》第六条:“规范经营权的使用管理。在出租汽车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主要观点1:应当禁止经营权擅自转让(115条)。

理由:

(1)出租汽车经营权属于公共资源,私下炒卖和擅自转让,造成公共利益流失。

(2)经营权转让将提高经营成本,加重驾驶员负担,应当禁止炒卖和擅自转让。如“经营权所有者自己运营何来份钱?份钱高正因为出资者转包所致。经营权就像住房,买和租的区别,国家应鼓励经营权归实际运营者所有,禁止投资性交易,才能消灭‘份钱’。”

主要观点2:经营权可以有条件的转让(62条)。

理由:

(1)现有经营权大多是通过高价买卖获得,禁止转让将导致个体经营者投资贬值,希望有条件的允许转让。

(2)明确经营权转让条件,使其风险可控,既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也有利于保护经营者权利。如“关于擅自转让,应该根据经营者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对年龄超过六十岁、因工致残、因病死亡等特殊情况,由政府及市场指导其价格进行市场转让,一旦转让其本人再不能进入此行业,这样就可以防止炒卖。”

4.关于经营权配置、经营权管理、经营权准入退出机制问题(131条)。

(1)“要抓住经营权改革机遇,理顺各地历史上形成的复杂经营权关系,取消挂靠、托管及空壳公司,对个体经营权予以确权,支持个体经营者组建公司实施公司化经营”。

(2)“出租车必须确权,实现责权利统一,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挂靠经营模式,可以通过经营权收购、经营权入股等方式逐步实现‘两权合一’。”

(3)“诚信考核是针对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的考核,不应该和经营权退出挂钩。”

(五)网约车车辆条件及准入问题(共1020条)。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具体车辆标准、营运年限和车辆标识,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1.关于网约车车辆性质(846条)。

主要观点1:网约车车辆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440条)。

理由:

(1)传统意义上的私家车是指个人或家庭使用的非营运性质的小客车,我们国家对于营运和非营运车辆实行严格的区分管理,两者在车辆的安全检测、驾驶技能、报废年限以及保险税费等方面都存在不同,为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服务质量,应严格禁止私家车从事网约车经营。

(2)网约车和巡游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两个类别,都是营运车辆,都应当登记为“出租客运”,遵循现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行8年报废政策。

(3)在登记为“出租客运”营运性质基础上,应结合网约车特点修改《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适当延长报废年限,建议结合年限和行驶里程综合确定。

主要观点2:网约车车辆性质不应登记为“出租客运”(379条)。

理由:

(1)私家车从事运营符合共享经济潮流,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就业,应允许私家车不改变车辆性质从事经营。

(2)相比于巡游车,网约车每日行驶里程较少,强制登记为出租客运,按照8年报废不符合实际,也造成资源浪费。

主要观点3:应创设新的一类“网络预约车辆”(27条)面对“互联网+”的发展形势,应以互联网思维设立“网络预约车辆”一种新的车辆性质,介于“营运车辆”与“私家车”之间,并制定符合网约车特点的报废标准。

2.关于网约车车辆标准(117条)。

主要观点1:网约车车辆标准应高于巡游车(98条)。

理由:

网约车满足的是对出行品质要求较高,对价格不敏感人群的出行需求,应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原则,明确车辆档次和标准明显高于传统巡游车。如“车辆排量在2.0l以上,车价不低于20万元,车辆注册登记时间在3年以内”。

主要观点2:对网约车车辆标准不应作规定(19条)。

理由:

网约车作为市场化产品,应该根据市场需要去确定车辆档次和标准,无论是传统巡游车还是网约车都可以提供不同层次的运输服务,应当发挥平台作用,由平台设置车辆标准和营运年限,建议由经政府审核同意的监管平台依据相关条件审核后,为车辆发放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

3.关于车辆其他条件(57条)。

主要围绕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登记审查,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加大对车辆的审查力度和后期车辆保养维修等方面提出建议。

(六)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及准入问题(共205条)。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二)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对符合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驾驶员,由驾驶员提出申请,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类别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主要观点1: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126条)。

理由:

(1)驾驶员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是保证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手段,不论是传统出租车还是网约车,为了保证乘客安全,都应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

(2)从业资格是政府对于驾驶员提供客运服务相关从业技能的基础认证;如由平台企业自行把关,则其“既做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缺乏公信力。

(3)驾驶员无序的进入,会造成运输秩序混乱,服务质量下降,服务纠纷、投诉增多,乘客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4)鉴于网约车提供差异化服务,应当规定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应高于传统行业,如学历、无酒驾、无吸毒、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等。

主要观点2:网约车驾驶员不需要取得从业资格证(66条)。

理由:

(1)网约车服务模式下,乘客在乘车之前即可以在信息平台上得知车辆及其驾驶员信息,并且平台实时记录行车路线。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设置驾驶员准入门槛。

(2)现在汽车普及,驾驶技能并非高要求的专业技能,没有必要设置准入门槛,而且网约车驾驶员大都为兼职,实行从业资格会挡住一大批人。

(3)网约车平台对驾驶员的审核已形成一定的体系,且效果比较好,可以将驾驶员资格审核交给平台,实行车辆和驾驶员备案制度等。

(4)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评价结果由乘客决定,并与其收入挂钩,并能够实现事后追溯。服务水平的透明化与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促使平台企业和所属驾驶员共同具有不断完善服务的动力。可以由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监管驾驶员。

(1)从业资格要与信用记录相关联。对于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的从业人员实行终生禁入等。

(2)“网络约租车驾驶员从优秀出租车驾驶员中选拔产生”。

(3)“巡游车驾驶员可自动获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4)“网约车驾驶员向平台提交申请,由平台统一到政府办理从业资格,不要个人去申请”等。

《指导意见》第十三条:“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继续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要依法规范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管理办法》第三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理由:

(1)政府定价最具有公信力,有利于保持价格在合理水平,保护社会公平与司乘各方权益。

(2)巡游车存在信息不对称,政府统一定价并向社会公布,才能提升交易效率,有效防止议价,这也是其他国家和城市的通行做法。

(3)网络约租车也属于出租汽车,应与巡游出租汽车一样实行政府定价,体现公平性。否则,网约车可能利用灵活定价的优势,以平峰期低价抢占客源,高峰期高价侵害乘客权益,出现不公平竞争。

(4)对于政府定价模式的相关建议:一是建立更加灵活的运价评估和调整机制,如“规定两年或者三年调整一次”;二是科学定价,与公共交通价格形成一定区隔,发挥价格杠杆的供需调节作用;三是适度提高高峰期收费和返空费等,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以提高服务质量,减少拒载、议价。

理由:

(1)目前的政府定价模式存在调价程序复杂、程序僵化等问题,运价不能根据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成本变化等得到灵活的调整。因此,应对出租汽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允许价格在一定比例内浮动,使其既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又能保持在相对合理水平。

(2)对于网约车,更应实施政府指导价,限定高于巡游出租汽车的最低价格,符合其发展定位,体现差异化服务,促进良性竞争。

理由:

(1)“政策制定通常滞后且不可随机应变市场需求变化,在经济市场中价格应主要由市场决定,减少行政干预。”

(2)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利于企业利用价格杠杆灵活调节供求关系,促进市场竞争。

(3)巡游车应与网约车一样,实行市场调节价,以促进巡游车提升服务,公平竞争。

《指导意见》第十四条:“推动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制度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要推动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制度改革,在保证驾驶员合理收益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取消或减免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指导企业建立合理收益分配机制等综合措施,逐步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促进出租汽车回归合理定位。”

《管理办法》第三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享受出租汽车燃油补贴。”

理由:

(1)从城市交通体系发展定位来看,出租汽车不属于公共交通,不应享受燃油补贴。

(2)“不能用纳税人的钱为出租车发放临时燃油补贴,乘坐出租车的人必竟是少数人,让少数人享受燃油补贴不符合国家政策,这部分钱应全部补贴给公交车或地铁,全国应为出租车设置燃油附加费,当燃油价格上涨时,向租车人收取,谁租车谁付。”

理由:

(1)出租汽车,特别是巡游车为特许经营,运力数量、价格需受到管制,应享受燃油补贴。

(2)燃油补贴政策有利于维持出租汽车运价稳定,保护乘客权益。

(3)燃油补贴政策已经实施多年,有效保障了驾驶员收入,有利于维持行业服务稳定;取消后驾驶员收益将受到较大影响。

(4)网约车如纳入出租汽车管理,应与巡游车一样享受国家燃油补贴政策。

(八)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问题(共644条)。

《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理由:

(1)网约车平台是根据用户需求,组织调度车辆进行运输服务;平台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制定了运输价格,制定了收益分配规则,对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制定了相应要求,乘客直接与平台发生合同关系,因此是整个运输过程的组织者,而非单纯提供信息服务,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

(2)平台作为运输服务组织者,从中获取利益,应当承当相应责任,责权对等。

(3)目前网约车平台通过“四方协议”等形式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平台的承运人责任,明确各方责权,在发生纠纷、事故时才能有效处理。

理由:

(1)平台只是提供信息撮合服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承运人,因此不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

(2)让平台承担承运人责任,责权利不对等。

主要观点3(5条):认为“《管理办法》仅简单约定运营者为责任主体过于笼统,不便于责任认定及纠纷调解”等。

促销方案。

向社会公告。”

《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在服务所在地不应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主要观点1:应当对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及防止形成垄断作出规定(87条)。

理由:

(1)大量补贴和低价运营将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应当严格禁止网约车低于成本价运营。

(2)如出现网约车经营者垄断市场的局面,可能会为了攫取更大利益,侵害乘客及驾驶员权益。

(3)如形成垄断,公共服务由垄断经营者把持,无法保持公共服务的稳定性。一旦其退出市场,则出现服务空白。

主要观点2:关于不正当竞争及防止垄断的规定存在不合理(53条)。

理由:

(1)网约车经营者的奖励和优惠活动是市场行为,且消费者使用优惠券、抵用券降低了出行成本,对消费者有利,政府不应过多干预。

(2)提前10日将奖励、促销方案向社会公告的规定无上位法要求,应予以删除。

(3)《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并未规定一个市场主体不能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因此关于不得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内容与上位法冲突,变相扩大了不正当竞争或垄断的法律含义。

(4)一个公司是否取得市场支配地位,是市场竞争的自然结果,只要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不滥用市场竞争地位,政府就不应行政干预。

主要观点3(12条):应增加“促销后网约车的价格应该至少不低于当地巡游出租汽车的运价”等网约车价格管制内容。

3.关于网约车保险机制(78条)。

《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相关保险。”

所提意见均支持通过保险方式来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但对于保险具体内容有不同意见:(1)保险应当由车辆所有者购买。(2)保险应该由平台统一购买。(3)目前对于保险的规定过于简单,没有规定具体的险种和保险额度,“购买1万元/座的承运人责任险是否也符合要求呢?”,应当予以明确规定。

4.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台责任(372条)。

所提意见涉及应当进一步明确网约车经营者基本义务、信息安全、服务标准等方面责任。(1)消费者是否与驾驶员达成服务合意、何时何地上车以及行车路线,互联网信息平台予以实时记录,并且长期存档。(2)互联网约车中消费者和服务者双向选择、交互评价并且该信息向所有后来者开放。(3)在网络约车实际运行中,存在大量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比如向互联网平台提供虚假信息从事相关服务或接受相关服务,比如泄露乘车人乘车信息等个人隐私,再比如发生交通事故后网络信息服务商与驾驶员和第三方的责任承担问题等。

(九)驾驶员权益保障问题(共242条)。

1.关于签订。

劳动合同。

(64条)。

《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保证接入平台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与接入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

主要观点1:平台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19条)。

理由:

(1)不论巡游车还是网约车,经营者与驾驶员之间都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特征,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驾驶员应依法享受保险、休假权等劳动权利,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

主要观点2:不应规定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45条)。

理由:

(1)对于轻资产模式下的网约车平台企业,要求其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将增加经营管理成本,改变了轻资产的互联网模式,与共享经济思维不符。

(2)出租汽车经营者与驾驶员之间可能只是经济合作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应“一刀切”规定网约车经营者必须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

2.关于承包费协商机制(99条)。

《指导意见》第七条:“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

主要观点1:应当建立承包费协商机制(71条)。

理由:

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承包费,且根据实际的经营状况动态调整,既有利于降低驾驶员的经营负担,又有利于保持经营者合理收益。

主要观点2:承包费应该由政府确定(28条)。

理由:

(1)驾驶员与出租汽车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不具有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的条件。

(2)各地的协会、工会组织不健全,无法组织驾驶员与出租汽车企业开展集体协商。

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劳动保障(79条)。

主要涉及驾驶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强度、职业病防护等方面。“驾驶员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没有职业体面感,相对收入低。”“常年跑出租,让我们老司机身患多种职业病,腰椎肩周炎等疾病非常普遍。希望在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十)加强打击非法运营问题(共176条)。

《指导意见》第十七条:“建立和完善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打击非法运营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加大非法运营惩处力度。”

所提意见均支持打击非法运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1)目前私家车利用互联网技术从事“专车”服务“只是套上了互联网的外衣”,本质上就是非法运营,扰乱市场、带来治安隐患、加剧拥堵,应当严厉打击。(2)目前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只是对从事“专车”服务的私家车进行处罚是不够的,问题的根源在于所谓的“专车”平台公然组织私家车从事非法运营,应当予以取缔。(3)目前各地打击非法运营的部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应当明确地方政府打击非法运营的主导地位。(4)“能不能像香港那样立法立规对‘黑车’长期保持高压态势,给市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5)要对现行的出租汽车数量管控政策催生出大量“黑车”的现状进行反思。

(十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与规范发展问题(共205条)。

《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私人小客车合乘,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在通勤或节假日出行时,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计划,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出行方式。”

《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主要观点1:应当支持发展私人小客车合乘(167条)。

理由:

(1)私人小客车合乘能够减少交通量,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节能减排,符合绿色出行理念,政府应该支持。

(2)允许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分摊出行成本,也方便群众出行,是真正的共享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

(3)细化相关规则,如“每天限定次数、限定每公里价格或者顺风车服务区域”等,进一步明确与非法运营行为的界限。

主要观点2:应该禁止私人小客车合乘(38条)。

理由:

(1)合乘与客运服务的界线难以准确界定,担心“将来的‘拼车、顺风车’一定会发展成为现行的‘专车’、‘快车’第二,同样又会游离于现行法律法规之外!”

(2)合乘双方身份信息无从考证,存在纠纷和安全隐患。

(十二)网约车计价器、标识、存量过渡等其他问题(共1060条)。

除上述11个热点主题外,剩余1060条意见比较分散,涉及网约车计价器、网约车标识、现有“专车”存量过渡等问题。

1.关于网约车计价器。

《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计价器。”

主要观点1:应该使用计价器。网约车目前使用的软件计费方式不符合国家《计量法》要求;网约车使用计价器可以防止其在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乱涨价,保护乘客利益。

主要观点2:不应使用计价器。网约车是利用gps定位技术,通过驾驶员和乘客双方的手机客户端完整记录行驶和交易的全过程,其交易价格事先由双方同意并确认,最终交易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完成,与传统出租车完全不同;网约车的价格可能是动态调整的,计价器功能无法满足其定价要求;网约车安装计价器后有可能导致其巡游揽客,加大政府的监管难度。

2.关于网约车标识。

《指导意见》第二条:“预约出租汽车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电话预约出租汽车等形式,具有预约出租汽车专用标识,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具体车辆标准、营运年限和车辆标识,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主要观点1:应该喷涂标识。网约车应当喷涂有别于巡游车的标识,便于公众识别和执法监督。

主要观点2:不应喷涂标识。网约车定位于提供中高端服务,喷涂特殊标识将降低乘客体验;且喷涂标识可能会导致网约车巡游揽客。

3.关于现有“专车”存量过渡问题。

主要观点1:应适度放宽准入条件。允许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现有“专车”车辆及驾驶员“转正”。

主要观点2:应该一视同仁。只有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现有“专车”才能依法获得许可证件。

主要观点3:不需设置过渡措施。认为现有“专车”都是非法行为,应坚决打击,不需设置过渡措施。

另外,还有不涉及两个文件具体条款内容、反映文件合法性和出台时机的意见。在《管理办法》合法性问题上,有的观点认为上位法依据充分,有的观点认为上位法依据不足。在《管理办法》出台时机问题上,有的观点建议尽快出台,有的观点建议暂缓出台、由地方先行试点。

搅拌车行业分析报告范文汇总篇八

中国汽车行业真正发展时期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主要借助于汽车金融行业的发展。从1993年北方兵工汽贸提出分期贷款购车的概念;1998年,央行出台《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之后中国汽车消费贷款额以年均200%以上的速度迅猛增长。自2009年至今,中国已连续9年雄踞全球汽车产销量榜首,2017年产量达到了2900万量,销量达到了2887万辆。

我国汽车消费市场还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2017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仅有140辆。不及美国的六分之一、德国的四分之一。目前我国二手车的置换率大概在35%左右。国人的传统购车用车习惯是购买一辆自己心仪的新车,一直用到不能用为止,其中较少涉及租车以及二手车购买及置换的情况。

从一些发达国家的成熟汽车市场来看,汽车后市场是成熟汽车市场的主要利润来源。其中近60%来自于汽车服务领域,即汽车后市场,剩下的利润一部分来自于汽车制造加销售所占的利润,占整个汽车产业链利润的20%,另一部分则来自于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利润,占整个汽车产业链利润的22%。对于成《·》熟汽车市场来说,汽车后市场的利润不仅占比大,且利润率也是汽车行业利润水平最高的领域,其整体利润率可达40%-50%。

而我国目前最主要的利润来源于整车销售,随着我国汽车销量的增长放缓,也会向想发达国家一样向汽车后市场发展。比如二手汽车,汽车租赁以及汽车内饰,汽车维修等等。

国民消费水平提升。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开始经历消费升级,汽车市场也将会迎来更大的增长。随之带来的是汽车更加普及、千人汽车保有量的提高,2017年中国的汽车产量达到了2900万量,销量达到了2887万辆,到2030年,中国市场的千人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00辆甚至更多。汽车需求的增长与普及将会助推汽车金融的快速增长。

90后消费观念提升。

90后将逐渐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主力军,他们的事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但拥有更前卫的消费理念。随着其步入家庭的支柱,汽车会成为其首要的选择。接送小孩,接送老人等等,汽车将会成为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

汽车后市场发展。

随着汽车市场品牌竞争加剧和新车的利润下降,经销商逐渐将盈利的重点转向汽车后市场业务。

国家层面的支持。

汽车行业是国家支柱产业,每年的市场规模是2万亿元,相对于80多万亿的gdp比重相对比较大。其带动的就业,消费,资金等等对社会影响较大。

汽车更新换代,高科技,高性能更符合现代人需求。

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自动驾驶,定位系统,更低损耗,更舒适的驾车体验,更低价格水平都在刺激汽车行业发展。

多样化的汽车金融选择。

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互联网汽车金融公司,汽车保险公司等加入,助力提升消费者购买力水平,扩大汽车消费市场。

国际贸易不稳定。

中国和美国的贸易战导致很多行业存在不确定性,特别例如汽车行业的我国支柱行业,美国优先原则会导致美国迫使我国开放汽车市场,这势必会导致市场竞争加剧,某些汽车公司会遭受到非常大的影响。

经济压力增大,压缩汽车消费空间。

目前我国房价高企,很多90后都背负较重的负债压力。汽车消费是一种消耗性的消费,在一定压力情况下,会导致消费者压缩或者滞后汽车消费。

关注的汽车公司。

吉利汽车董事长李书福曾经说过,中国的汽车行业最终会留下几个超级大的公司,其他公司都可能会消失。这不是危言耸听。回忆我国的互联网行业,手机行业等,随着我国市场不断被迫或者主动开发,这些行业最终都只留下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超级公司。我国的汽车行业也同样会遭遇相同情况。老牌的规模小的国有汽车公司现在已经遇到很大影响。

搅拌车行业分析报告范文汇总篇九

(一)。

一、汽车物流定义。

汽车物流是指汽车供应链上原材料、零部件、整车以及售后配件在各个环节之间的实体流动过程。广义的汽车物流还包括废旧汽车的回收环节。汽车物流在汽车产业链中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1、技术复杂性。

保证汽车生产所需零部件按时按量到达指定工位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汽车的高度集中生产带来成品的远距离运输以及大量的售后配件物流,这些都使汽车物流的技术复杂性高居各行业物流之首。

2、服务专业性。

汽车生产的技术复杂性决定了为其提供保障的物流服务必须具有高度专业性:供应物流需要专用的运输工具和工位器具,生产物流需要专业的零部件分类方法,销售物流和售后物流也需要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汽车保管、维修专业知识。

3、高度的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性。

汽车物流需要大量专用的运输和装卸设备,需要实现“准时生产”和“零库存”,需要实现整车的“零公里销售”,这些特殊性需求决定了汽车物流是一种高度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型行业。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37。

9、1万辆和136。

4、5万辆,同比增长。

48、3%和。

11、8万辆和6。

16、6万辆,同比增长6。

3、8%和60、5%,据此预测,中国2011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将达到1700万辆,产量分析图如下图所示。

中国汽车物流业的巨大发展潜力。

1、汽车物流业市场发展空间增长快。

4、9亿辆左右,届时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为中国汽车物流带来成倍的增长空间。

2、汽车物流外包已成为趋势。

目前汽车生产厂家一般都是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运输的。据调查,在车辆运输总量中约有五分之四的是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完成的,公司自身完成的只有五分之一。通过第三方物流,汽车生产企业能够集中主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同时能节省费用,减少库存,发挥了资本的效率。

第二节汽车物流的市场调研分析。

中国现代汽车物流发展的过程已进入从整车物流为主、向零部件入厂物流以及零部件售后物流方向延伸,形成了一主两重(以整车物流为主,以零部件入厂/售后物流为重)的现代汽车物流的新格局。

汽车行业物流配送的主要模式有市场配送模式、合作配送模式和自营配送模式,其中市场配送模式是我国汽车行业的主流配送模式。

1、市场配送模式,所谓市场配送模式就是专业化物流配送中心和社会化配送中心,通过为一定市场范围的企业提供物流配送服务而获取赢利和自我发展的物流配送组织模式。具体又有两种情况:。

(1)公用配送,即面向所有企业。如:上海国际汽车物流(码头)有限公司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日本邮船株式会社(nyk)和上海港务局合资组建了。该合资公司借助世界上最大的汽车船运企业之一,日本邮船丰富的汽车运输管理和码头运作经验以及高新技术,加上上汽集团的雄厚实力以及管理着世界上第四大集装箱港口的上海港务局的倾力支持,明确提出了要打造世界一流的现代化汽车物流企业,以满足飞速发展的中国汽车业需要,为中国汽车业提供卓越的物流服务。

(2)合同配送,即通过签订合同,为一家或数家企业提供长期服务。这是中国汽车行业最广泛的一种物流配送模式。如:上汽集团与荷兰tpg集团下属的tnt(天地)物流公司合资组建的安吉天地汽车物流有限公司。这家汽车物流公司向上海大众、上海通用等国内汽车制造厂家提供物流服务,并为其在整车物流、零部件入厂以及售后物流等方面提供一体化、网络化的物流管理方案。

2、合作配送模式,所谓合作配送模式是指若干企业由于共同的物流需求,在充分挖掘利用个企业现有物流资源基础上,联合创建配送组织模式。如:美国总统轮船(apl)公司的姊妹公司美集物流(apll)公司与中国三大企业集团:民生实业有限公司、西南兵工万友集团及长安汽车集团合资组建了重庆长安民生物流有限公司,在重庆经济开发区北部科技园区建造占地80亩的现代化仓储配送中心,负责提供汽车及零件的物流配送服务和该区域内其他生产企业的物流配送服务,主要客户有长安、福特以及铃木等。

3、自营配送模式,所谓自营配送模式是指生产企业和连锁经营企业创建完全是为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配送服务的组织模式。选择自营配送模式的企业自身物流具有一定的规模,可以满足配送中心建设发展的需要。如:上汽集团自有的安吉物流,也具有一定的规模。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这种模式将会向其他模式转化。

1、汽车物流基础设施不完善。

汽车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出现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物流成本较高等问题。近年来,中国汽车生产和销售出现快速增长,但与之配套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没有跟上汽车业的发展。国内各大汽车企业各自建运输网络,企业间缺乏有效合作,汽车物流配送更是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使运力资源大大浪费。特别是在运送整车的过程中,仍然普遍存在着单向载货运输,双向核算运输成本,返回运力资源利用率低,运输成本高等问题。例如,许多汽车物流企业都各自担着不同品牌轿车的运输服务。上海安吉主要承担上海通用、上海大众轿车的运输;长安民生主要承担长安汽车、长安福特、长安铃木的运输;吉林长久主要承担一汽—大众、一汽红旗等品牌的运输。这些企业在全国各地都有自己的仓库、运输车辆甚至运输船舶以及专用铁路等,区域分布情况各有不同。如果对这部分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将会优化资源配置,大大降低汽车物流成本,提高运输服务绩效。

2、中国汽车物流市场运输成本高。

21、3%,日本为12%,美国仅为。

9、9%。据对美国物流业的统计与分析,以运输为主的物流企业平均资产回报率为。

8、3%(irr),仓储为。

7、1%,综合服务为。

14、8%。中国大部分汽车物流企业的资产回报率为1%左右。我国车辆运输成本是欧洲或美国的3倍,全国运输汽车空驶率约37%,其中汽车物流企业车辆运输空驶率达37-40%之间,存在着回程空驶资源浪费、运输成本高等问题。这意味着中国汽车物流供应商必须进一步帮助客户降低成本,并同时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才能赢得客户的满意、尊敬和信赖,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第三方物流在整个物流市场中占的比例日本为80%,美国为57%,而中国仅为18%,所以在中国第三方物流程度不高、浪费巨大、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已成为制约我国汽车物流业未来发展的主要问题。因此,我国汽车物流企业在降低成本方面的战略思考,一是要设法降低库存,优化供应链配送信息管理和调控,减少供应链配送体系不增值部分,削减不必要的成本,尽量减少中间环节,通过物流网络优化和信息技术系统建设和管理,帮助客户实现零库存是降低物流成本的必由之路。

三、目前中国汽车物流企业的构成形式。

中国汽车物流企业主要是由四种形式构成:。

1、从传统的国营运输企业介入仓储等物流领域转变而来。

3、拥有地皮的单位利用地主之宜在仓库或物流园区基础上逐步涉及其它物流业务。

4、中外合资企业的汽车物流企业(例:安吉天地汽车物流有限公司、安吉日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

从总体上来看,国内汽车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服务,多限于简单的仓储,运输环节、服务功能比较单一,管理体制也过于粗放,其基础管理标准与国外汽车物流企业的管理体系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汽车物流标准化体系工作滞后,汽车物流的技术标准和基础管理、服务规范及运输工具、装备等均未形成统一标准,一旦供应链环节出现问题,往往显得无所适从,造成顾客抱怨。致使物流企业信誉低,成本高,市场流失的风险大。

第三节国内汽车物流市场竞争分析。

在国内汽车物流市场中,中国汽车物流企业已经面临着一个国际化汽车物流的激烈竞争环境。例:英运物流公司将其负责接收来自欧洲、北美和亚洲的伟士通货物运输到中国,安排所有的国际货运、报关并将其货物运往其在中国的仓库和工厂,竞争优势在仓储管理,在华客户主要为伟士通。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汽车物流市场的前景也显得格外诱人,国内第三方汽车物流企业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富田-日本仓储运(广州)有限公司,主要客户广州本田,竞争优势在于信息管理技术、稳定的客户。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海运方面由美国总统轮船公司提供远洋运输支持,年承运16万辆商品车、汽车零部件及原材料约77万吨。主要客户为长安汽车,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管理技术(美国先进的管理经验及it系统)、资源优势(由长安、万友集团提供仓储、公路、铁路运输)和规模优势。

安达集团有限公司,现代化管理仓库达45万平方米,每年吞吐量30万辆。商品车专用车辆300多辆。主要客户为天津一汽夏利和神龙汽车。竞争优势主要为管理技术(gps全球定位系统)。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与国外40多家货运代理企业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在中国国内29个省市、自治区建立300多个业务网点,形成了功能齐全的物流网络系统。主要客户为海南马自达、一汽大众,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规模、管理技术、稳定的客户源和区域。

安吉天地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中外合资汽车物流企业,主要从事汽车整车、零部件物流以及相关物流策划、物流技术咨询、规划、管理、培训等服务,是一家专业化运作、能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技术化、网络化,可靠的独特解决方案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主要客户包括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上汽通用五菱、华晨金杯、重庆红岩等,运输车辆共有1639辆驳运车、438节火车皮、5艘江轮、6艘海轮。某年该公司的年运输能力已超过100万辆商品车,年销售收入已达17亿元,主要竞争优势体现在稳定的客户源和区域以及先进的汽车物流管理技术为基础,已形成整车及零部件物流运作管理技术联动平台。

第四节中国汽车物流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营销方案。

一、中国汽车物流企业存在的问题。

中国汽车物流运输主要的途径是通过水运、铁路、公路运输;。

汽车物流行业的进入门槛不高,造成目前行业群体数量多,单个企业控制车辆规模少,行业目前拥有10000多辆车,从业企业达400-500家。大多数企业依靠当地的发出资源,不能构成规模和回流网络,单车重载率很低,或者极低的回流配载价格造成企业效益水平差。

2、效益和规模的原因,使得大多数企业没有能力提升管理技术,保障服务质量。

整个行业服务水准不高,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约束机制,造成同等价格条件下的服务内涵、品质判断参差不齐,导致服务品质参差不齐,商品车交付及时率,商品车质损率,架子车的事故率等诸项指标均不尽人意。

3、持续增长的油价成本和不规范的途中罚款更加重了企业负担。

国家标准的限制导致了区域间的政策尺度掌握差异。超长、超限车型在这里不能上牌,在那里就可以通,怎么也解决不了竞争的对等、基础统一。

大多情况下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局面,围绕一个主机厂,以当地运输为主体形成了一批运输企业,他们的规模、管理能力、地域的群体利益制约了外地企业参与竞争,特别在月初、月末的不均衡销售发运情况下,更加无法旗帜鲜明的提出强化管理、改善品质的合理管理需求。

4、公路公司为了生存不得不卷入无序、恶性竞争。恶性竞争导致了行业价格体系的破坏和局部供需的不平衡。汽车物流运输过程中,各企业为寻求回流效益、不惜牺牲自身利益,破坏了行业价格体系。这种恶性竞争还造成了局部运力供给大于运量需求的假象,一方面是潜力巨大的市场和需求的增长,另一方面却是价格的不断压低和利润的不断侵蚀,这种效益剪刀差的矛盾日趋突出。

二、中国汽车物流企业业务流程。

易流gps进入汽车物流企业的切入点:。

1、汽车零配件从生产企业运输到各汽车生产企业或是中转仓储中心的环节中;。

2、整车出厂配送给各地经销商、仓储中心的环节中;。

3、汽车整车出口,将整车运往各码头,铁路运输中心得环节中;。

三、降低汽车物流企业成本的主要措施。

1、减少等待时间,加强仓库与运输的团队合作,加强客户、调度、驾驶员之间的沟通;。

2、做到资源共享,实施战略联盟,加强集货回程的匹配,提高车辆利用率;。

3、改善驾驶员工资、提高福利后的成本消化,推行精益生产方式,实施驾驶员作业平衡分析,实施全员运输设备维护,提高人员的劳动生产率和驾驶安全。

4、加快仓库收货速度,建立快速收货流程;。

5、简化质量交接流程,加快速度;。

6、改变物流调度模式,降低装卸时间、交接、验收。避免重复检验;。

7、布局优化仓库,加快仓储吞吐量、周转率,构建资源信息共享平台;。

搅拌车行业分析报告范文汇总篇十

随着齐齐哈尔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汽车保有量的不断膨胀,二手汽车市场的诞生和初步发展推动了全市整个汽车贸易的协调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生活消费需求。为推动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健康发展,市商务局、齐齐哈尔汽车产业协会联合对齐齐哈尔市的二手汽车交易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掌握了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现根据调研的基本情况,本文对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分析,探讨推动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发展的可行性建议。

一、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发展的现状。

(一)经营主体逐年增长。随着齐齐哈尔汽车行业不断发展,二手汽车市场相应诞生。从20xx年初的2个二手车市场,逐渐发展到目前30多家。二手车行从当初的4、5家发展到80余家。二手车中介二手车经纪人目前已经突破100余家。20xx年,为了进一步促进全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齐齐哈尔商务局、齐齐哈尔工程学院、齐齐哈尔汽车产业协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进行斡旋,充分发挥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的优势、重新投资,按高标准建交易场地,创新经营。至此,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步入正轨、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经营规模逐年较快增长。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在齐齐哈尔汽车行业发展中可以说是一个新事物,目前还处于一个起步并较快发展的阶段,还属于一个量的积累过程,但从两年多经营效益看,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具有顽强的生命力。20xx年,二手汽车市场交易量为10万辆,比20xx年增长150%,交易额为50亿元。

(三)项目业务不断拓展。根据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经营了交易过户、鉴定评估、收购寄售、以旧换新、代购代销、美容维护、代理机动车登记、代办保险等业务,每项业务都有相关人员全程为二手车交易业主提供服务。

(四)经营汽车品牌国产居多。目前,齐齐哈尔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的汽车从品牌看以国产居多,进口汽车较少;从汽车用途看,交易的车辆以乘用车和农用车较多,其中乘用车占2/3以上;从汽车的所有权来看,交易的私用车较多,占90%以上,公用车很少。

(五)二手汽车市场前景可观。有汽车就有二手汽车,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对汽车的消费将会越来越多。随着汽车使用寿命的不断延长和款式、技术的不断更新,二手汽车的数量将会不断扩大,这对齐齐哈尔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的不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二手汽车市场前景看好。

二、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发展的问题。

(一)全市竞争处于不利地位。从调研中了解到,目前全市各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竞争十分激烈。齐齐哈尔大庆市区仅60分钟的车程,齐齐哈尔二手汽车交易市场作为一个刚刚诞生的新市场与大庆市市区的已经发展很多年的二手汽车交易市场进行竞争,往往会处于不利的地位。

(二)交易市场经营规模偏小。目前,齐齐哈尔二手汽车交易市场总资产仅1.1亿元,经营面积为60000平方米,其中交易大厅面积为28000平方米,其中,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二手车市场总资产达到1亿元以上,占地面积和交易大厅面积均为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二手车市场所拥有,其他30家二手车市场几乎没有市场用地。

(三)汽车交易手续有待规范。据调查发现,在所有二手汽车交易的过程中存在不过户的现象,二手汽车的合法性受到很大挑战,这就使二手汽车消费业主之间存在很大的经济纠纷隐患,这是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的发展存在潜在的不利因素,有待进一步规范。另外,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二手汽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但随着汽车行业私家车的增多,有搞场外交易的现象,交易市场也无法管理,也给“黑车”经营者有可乘之机,给消费者造成损害。

(四)汽车交易税费流失严重。目前齐齐哈尔二手车市场年交易规模约为50亿元,年交易在10万台左右。如果按照300元每台的收费标准来收取税费,理论上每年交易税费大约可收3000万元。而现在小交易市场每笔交易仅仅收取10元费用,以此为基数进行征税,可想而知,税收收入将不足万元。这样就会导致二手车市场地税收入大大流失。

(五)资金技术投入严重不足。目前,齐齐哈尔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的资金投入不足,一是市场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收购二手汽车,以致市场内没有停旧车供人挑选。二是硬件投入少。交易市场除了齐工程二手车市场巨资投入外,其他市场几乎是0投入。车行仅租用1间办公室,然后就在室外占道经营,其他基础设施和软件环境的投入很不足,有待加强现代化的投入。从业人员更加缺乏。目前市场从业的人员,既是老板又是业务人员,还是评估人员,往往一人身兼数职,业务繁多。因此,招聘或培训有较高汽车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已经成为齐齐哈尔二手(敬请期待本站推出更好文章:)汽车交易市场发展的当务之急。

(六)经营主体违法经营。目前,齐齐哈尔北三区共有二手车行50家,主要集中在南马路、红星路、中华路和合意大街,均为主要街路。二手车中介及经纪人100余家,连固定办公地点都不具备。这些车行几乎没有营业执照和二手车评估从业资格证,没有行业主管部门,完全违法经营。二手车行随意占道停车,经纪人车辆随意停放在住宅小区,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三、齐齐哈尔二手车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强化市场监管。齐齐哈尔委、齐齐哈尔政府应对二手汽车交易市场进行宏观指导、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二手汽车市场管理工作。按照商务部制定二手车交易市场有关政策,齐齐哈尔商务局应制定出市场发展规划;齐齐哈尔工商部门依法查处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汽车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负责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无牌无照的黑车及偷盗车辆交易;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对二手汽车流通征税和发票的监督管理,防止税收的流失,依法查处虚假申报、违法使用发票等行为;物价部门负责依法制定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服务费和旧机动车评估收费标准,严格管理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及二手汽车鉴定评估机构的收费行为;其他部门依照部门职责对二手汽车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二)严格市场准入。就目前齐齐哈尔齐齐哈尔二手车市场规模而言,齐齐哈尔城区设置一家二手汽车市场为宜。因此,齐齐哈尔商务部门应严格在齐齐哈尔城区的二手汽车市场的准入,切实扶植现有的二手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对新进入二手汽车市场的业主,要明确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明确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条件,必须具备一定面积的交易、展示场所和配套服务功能齐全的设施,能为客户提供办理车辆鉴定评估、交易过户、转籍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如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严格不准进入二手汽车市场。

(三)加强市场整治。要积极开展二手汽车交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二手汽车市场经营环境。积极推进二手汽车交易全过程网络监控,防止违法违纪二手汽车车辆入市交易。坚决打击二手汽车场外交易,对一些肆意为黄牛提供开票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交易市场,要依法严肃查处。鼓励汽车品牌企业开展品牌二手汽车经营,提升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的档次。

(四)引导升级改造。要积极引导现有二手汽车交易市场积极顺应汽车行业加快发展的势头,围绕做大规模、做强市场的目标,积极实施市场升级改造,重点是建立二手汽车交易系统、管理系统、服务系统和相关硬件设施,加快实现二手汽车辆买卖、鉴定价格评估、转籍过户、驾照换证、税务、保险等一站式服务,增强交易透明度,提升服务功能和品质,激发二手汽车流通活力,实现齐齐哈尔二手汽车市场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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