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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方案范文(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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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方案范文(通用9篇)
2023-11-11 13:29:57    小编:ZTFB

方案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和条件,包括时间、资源和风险等。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有合理的时间安排和任务分配,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是一些详细的方案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要求,以构建安全生产法规警示教育体系为统领,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通过全方位、立体式校园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各类人员切实提升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校园事故发生,确保全州教育系统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制定全州教育系统校园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全州教育系统校园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范围为全州教育行政机关及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活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日常公益警示宣传。各县市教育局要密切联系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主流报纸每周至少播出刊出一条有关校园安全新闻,宣传国家、省及州有关校园安全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政策解读。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媒体利用早操、课间操等时段播放相关校园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警示、提示,在本单位醒目位置专门设立固定警示教育专栏。加强“三微”(微博、微信、微门户)建设,充分利用吉林省中小学安全管理微信群和qq群,积极组织通讯员、网评员,加强与“吉林安监”“xx安监”政务微博和微信的互动,持续给予关注。通过短信、微信、至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扬校园安全,不断扩大微信、微博宣传覆盖面。形成全社会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

(二)定期集中警示教育。各县市教育局要收集或制作校园安全系列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专题片内容包括国内近3年内发生的各类有代表性的安全事故、事故原因、吸取的教训、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情况、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及警示和借鉴。要根据实际,列出全年播出计划,反复播、循环放。具体要求如下:

1.在州和各县市教育局召开的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会议上专题播放,每季度至少1次,全年不少于4次。

2.要纳入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校园安全培训课程内容,每季度至少两次,全年不少于10次。

3.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全体学生观看一次有关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人员密集场所拥挤踩踏事故、公共场合如何避险等内容的警示教育片。

4.学校校园广播、校园网每天要选播相关内容。

5.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震减灾日”、“11.9消防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开展好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

6.利用习习网络公司提供的中小学安络知识竞赛平台大力宣传校园安全教育,鼓励师生、家长积极参与,提升全社会参与校园安全管理的氛围。

(三)完善全员培训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校园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预警制度,学校平面图及逃生疏散指南要张贴在醒目的地方,要建立岗位安全知识标准、安全监督工作流程标准,逐一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进一步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软实力。积极参加各级教育安全管理培训班、校园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班、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软件专项培训和校车驾驶员及照管员全员培训,让所有教职工实现岗位责任“一口清”。

各县市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警示教育活动落到实处。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启动安全教育进学校、进班级、进课堂、进家庭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辐射度。州教育局要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校园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宣传和报道,对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请各县市教育局、各州直属学校于3月10日前将校园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报州教育局学校安全处。

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方案篇二

我校建立并落实了岗位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由教导处主管信息安全,信息老师负责学校的信息安全工作。开学以来,我校对村学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

学校网站设置有专门管理员密码,专门有一台计算机接收文件,该计算机必须用密码登陆。同时我校购买了专门的杀毒软件,学校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必须定期杀毒,每台计算机关闭远程控制,文件共享,来宾账户。重要电子文档必须设置密码。

我校建设了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机制。重要数据备份刻盘。针对新学期的信息安全制定完善了应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了值班人员。

保密计算机必须使用密码,重要信息要求必须密码保护。

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信息安全常识和技能。兼职安全员持证上岗。

建立了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信息安全规定的行为和泄密事故、信息安全事故,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严格追究责任。

定期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设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排查,研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方案篇三

为全面落实《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保街道内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涉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街道党工委决定在街道内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

四中全会。

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构建“平安校园”为目标,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消除校园及周边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恶性刑事案和校园重大责任安全事故,校园周边涉校师生事故案件明显减少,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为学校的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1.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加强学校集中区域治安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对学生进行招生诈骗、就业欺诈、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造谣煽动师生非法聚集、上访的违法行为。

2.开展对学校周边网吧和非法经营文化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及各种出版物展销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和非法音像制品,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

3.开展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17号)、《县人民政府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开展校车许可审核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督查。严格查处超员、超速等违规违法现象,严厉整治“三无”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完善学校周边路设警告限速慢行、让行、人行横道等交通标志,严格查处是否有防碍交通的摊点杂物,乱搭乱建行为。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有交巡警、协警维持交通秩序。开展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彻底清除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占道经营摊点,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环境整洁。结合实际采取“一校一警”和“护学岗”措施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4.开展学校周边饮食卫生专项整治。按照《2020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强化学校饮食管理,提升学生餐饮质量。对校园周边的餐饮店、食杂店、医疗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规范校园周边的饮食卫生和疾病的防控,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严格学校食堂、校内卖店食品卫生监管,严格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

5.开展校园周边违章建筑专项整治。一是对校园周边乱搭乱建违章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强化治理,依法拆除校园周边违章建筑,全力维护校园周边整洁有序。二是对校园及校园周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三是对可能影响校园环境及师生安全的建筑工地进行排查整治,从施工围栏、防护棚、进出口通道、预警提示及防尘、降噪等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认真进行检查评价。

6.开展学校周边稳定工作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学校周边各种安全稳定隐患,及时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封堵不良信息的传播,消除各种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的影响,维护学校及周边的安定稳定,防止群体性事件以及政治性事件的发生。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月29日)。按照统一工作部署,街道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细致排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街道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对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的调查摸排。切实把校(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不留盲点和死角,为集中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集中治理(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根据摸底排查的情况,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街道与教育、公安、市场监督、城管、卫健、交通、住建、文广旅等多部门联动,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四)整治常态化。街道常态化合理安排人员到学校周边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影响校园安全及周边秩序的违法行为和乱象,要坚决依法严惩,健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

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定期对辖区内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对校园周边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和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务求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把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到责任人。与教育、公安、市场监督、城管、卫健、交通、住建、文广旅等部门共同参与校园周边整治工作机制,形成校园安全稳定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三)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强化街道、相关部门和学校三方的责任,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多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步促进学校周边治安各项措施的落实。

此项工作可以结合“平安校园”工作一起开展。

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方案篇四

为扎实做好我镇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工作,进一步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影响校园治安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为核心,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保障,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的落实和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学校持续安全稳定,为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经过一年的努力,实现“两提升、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校园及周边立体化、信息化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升;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大幅下降,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大幅下降;不发生重大政治安全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涉暴涉恐事件、不发生恶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一)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学校安全防控机制,学校安全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同志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和学校、幼儿园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推行中小学生错时上下学制度。

(二)加强思想政治、安全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传统文化,扎实做好抵御、防范非法宗教、邪教组织向校园渗透工作。突出抓好防欺凌、防性侵、防溺亡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提升法治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践性,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培养师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

(三)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加强教职工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教师及校内其他工作人员准入机制,建立健全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信息库入入职查询制度。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做到“五个百分之百”:即配齐专兼职保卫人员和落实门卫值班制度的校园数达到100%;符合安装条件的学校,硬质防冲撞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校园数达到100%;在学生下课时间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的校园数达到100%;在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校园数达到100%。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好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和晨午检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全镇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四)落实校园周边治安防范措施。推动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作坊、违章建筑、校外托管场所、非法幼儿园、非法培训班等,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整治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辣条类和“三毛、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强化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建设,完善警校联动机制。加大对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加强对校园周边重点管控人员的滚动排查和动态管理。加强民警、巡防队员、平安志愿者对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守护,提高见警率、见巡率。加强初步监控建设,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在上下学高峰期设立“护学岗”,探索错时上学、放学制度、校门口道路临时交通管制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远离校门停放制度,缓解高峰期交通拥堵。

(五)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建立健全问题隐患线索排查、案件强制报告、快速处警核查、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依法严惩恶性伤害、欺凌、性侵、黄赌毒等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依规处置“校闹”。对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伤害学生儿童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同步”措施,严防形成诱导效应。

(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平安校园”创建机制,每年命名一批“平安校园”创新奖励激励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引导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参与平安创建工作,共享平安建设成果。

“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从2019年5月开始,至2020年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下旬)。召开动员会议,及时启动“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二)深入排查阶段(2019年5月至6月)。各有关部门结合本系统实际,确定排查范围,整合资源力量,集中时间精力,对所有学校、幼儿园、托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逐个排查,做到“四结合”,即拉网式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联合排查相结合、全力排查与边排查边整改相结合。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问题隐患,分类、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改台账。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整改措施,强化督办,限期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2月至3月)。各有关部门要把“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亮点经验进行总结梳查,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并长期巩固其成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由镇长李涛任组长的“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及时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落实本部门的各项职责和整改措施,加强对学校的工作指导,把“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作为平安坡头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整治、责任查究等工作,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信息报送和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将“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采取全面督导、暗访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竿子插到底”,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四要严格奖惩问责。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安全隐患较多、工作措施棚架的实行通报、约谈等措施;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方案篇五

今年是我街道学校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迎接国家检查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贯彻全县教育工作会议,落实安全责任目标最艰巨之年,本年度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将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责任目标,确保今年学校安全、稳定、平安、和谐。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跨界合作、多元参与、资源整合,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积极宣传推广“持续改进,促进事故预防和伤害预防”理念,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社区建设,全面提高学生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和安全健康水平,通过一系列安全文化教育、培训活动,积极构建安全社区。

1、学生接受安全教育率达100%。

2、安全责任事故实现0目标。

3、学生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达100%。

4、学校无较大级别以上的交通安全事故。

5、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学生无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6、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学生无因心理疾病导致的各种伤害事故。

(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全体教师要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

今年是建设国家级安全社区建设的验收之年,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使命关荣,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校校(园)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人员必须群策群力,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要根据上级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将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分析会,严格校门进出登记制度,坚持和完善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发生师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到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

(四)认真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学校要坚持每周一次安全专题教育,特别是加强食堂安全教育、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对学生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预防和安全防范的能力。整合各方面力量,提高安全意识。每天放学时的班主任安全提示,特殊气候下的短信发送,国家法定假日和特殊假期的安全告知书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安全联系。坚持做到每周一次安全集中教育,每学期一次安全法制教育,每月一次校园安全知识宣传。

2、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的建设工作。要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搞好学校基础设施的添置,搞好设施设备的完善,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确保学校无一起因设施设备简陋而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认真做好安全监管。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安全领导干部、班主任、社区干部、学校保安人员、路队长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必须索证索票,进出库登记验收落实,严格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监厨人员要尽心尽力,到岗履职。严禁“三无”食品进入校园,坚持每月联系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对学校食堂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坚持食品留样,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

5、认真抓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注留守儿童,学校要召开留守儿童座谈会,了解他们的心理变化情况,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教育引导活动,要充分发挥亲情电话联系,发挥代理家长的作用,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6、进一步落实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与引导,落实交通劝导小组,学校在上放学时间,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校门口交通疏导,确保今年无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7、加强预防自然灾害的教育。开展安全演练,加强基本的防灾减灾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预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方案篇六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生产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生产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生产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生产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生产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生产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生产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9、楼内清理的'垃圾,严禁抛撤。

10、生产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11、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生产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生产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二、生活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

(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宿舍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禁止其它人员乱扔废纸、废物,不准随地吐痰。

(三)、宿舍冬季取暖炉安装验收合格证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四)、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1、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3、冬季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三、食堂卫生管理。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二)、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生产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三)、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方案篇七

69。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和省、市安全生产

“十三五”规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管控”原则,以实施系统风险管控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引领,以基础建设为支撑,逐步建立格局完善、系统完备、运行顺畅、保障高效、手段科学的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2020。

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定期汇总辖区内行业领域企业风险数据,特别是与周边企业风险因素相互影响的风险数据,并进行分析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确保风险得到及时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顶层设计,推动安全生产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统一全市安全生产风险信息数据标准规范,由各行业领域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牵头,收集整理各行业领域企业风险管理的基础数据,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数据库。健全完善市直各监管部门横向联通、各级监管部门纵向畅通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风险信息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综合考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因素导致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性等因素,按企业管理状况进行分类,按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建立完善分类分级标准,绘制辖区或行业领域企业风险分级示意图,并实行差别化监管,建立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安全风险较高、管理水平较低企业监督抽查的频次。〔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各级人民政府及行(专)业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设立安全生产风险应急处置机构,完善应急平台功能,加强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多部门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依托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矿山救护队、海上搜救中心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覆盖全市、布局合理的事故风险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不断完善风险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制度,满足应急救援需要;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与属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队伍联动,定期组织演练,强化信息沟通、应急协作、技术支持、队伍和物资统一调配,提高风险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三、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能力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保证人力、物资和资金投入。要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采用先进的、符合企业实际的方法,开展风险评估,科学制定风险管控标准。要组织技术和管理人员,发动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科学辨识生产系统、设备设施、物料工艺、操作行为、职业禁忌、环境条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因素,根据各种风险性质进行分类,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登记建档。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风险管理数据库,并将数据与监管部门风险管理数据库对接。在开展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各层级、各作业区域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事故预防重点,制定管理要素和工作标准(包括检查规程和各层级的检查表)。要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标明本企业的风险级别、风险类别、重大危险源和应对措施;在每个岗位设置风险告知卡,标明岗位职责、岗位风险、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等内容;在作业环境、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内容和人员等条件发生变化前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制定和落实风险预防控制计划,发现事故征兆立即发布报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使风险预防控制工作在日常安全管理和基层一线得到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对风险因素评估确定的事故预防控制点,企业的岗位作业人员和各层级安全检查人员要按照检查表规定的事项、检查规程规定的方法和判定标准做好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缺陷等事故隐患,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并记录在案。其中,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整改信息应录入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和风险较高的作业场所、设施设备进行重点管控,完善排查、评估、预警和备案机制,加强全程动态监控、动态评估、预测预警和风险预控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制定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评估演练结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发生。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档案资料。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告知及职业健康监护等制度,严格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四、加强区域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

城市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安排企业选址、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充分体现安全发展要求。要加强城乡发展规划与城市地下公用基础设施规划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轨道交通等规划的衔接,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关键环节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实行重大安全风险

完善城镇新区、产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等区域的公共安全设施布局,加强对各类功能区风险因素的辨识及风险评估。加强车站、机场、码头、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公园景区、旅游景区、学校、医院、体育场、歌舞厅、影剧院、商场(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活动场所的安全风险管控,明确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安全风险公示警示,强化预防控制措施。推进供水、排水、电力、热力、通讯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施工和运营单位,以及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输送管道的风险管控,落实分类监管,强化安全现状评价,建立数据库,实现风险预测预警智能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等区域的安全风险管控,加强行业部门间的协作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完善区域安全风险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认真贯彻落实

在企业实施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开展产业园区风险评估,实现从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风险预防控制。产业园区选址应当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和敏感目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产业园区内各功能区域和企业的布局应当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生产装置之间影响、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物料供应和综合利用等因素,满足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产业园区的规模应当充分考虑园区的承载能力,对化工园区和危险物品聚集区应当进行区域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其事故风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产业园区应当具备较为齐全的污水处理、公用管廊、公共消防、消防装备等设施设备,完善基础数据,落实管理责任。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监督指导港口经营单位合理规划布局港口内建设项目,与当地人民政府整体规划布局相统一。严格港区危险货物码头、罐区、仓库、堆场的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不予开工建设。要监督指导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制定风险预防控制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降低风险,消除隐患。〔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五、充分发挥社会参与和市场机制作用

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职工依法参与和监督企业风险预防控制工作,健全和畅通危险有害因素、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的群众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全面参与、主动监督、自觉举报的积极性,推进群防群治。加强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安全体验馆和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的作用,大力开展风险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普及风险防控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积极营造安全文化氛围。重视中小学和大中专、职业院校安全教育,提高青少年在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中防范危险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充分发挥保险费率经济杠杆作用,引导企业自觉主动地防范事故风险。在全市不同行业实施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同行业内通过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费率档次,并将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安全生产诚信等建设挂钩。要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和事故赔付功能,进一步推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道路交通、水上运输等高风险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社会化支撑。支持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检验检测等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政府部门提供咨询、评价、培训、检测检验等服务。支持商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为企业、政府部门风险管理提供咨询服务。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真实性、专业性和客观性。加快安全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推动标准研发、信息咨询等技术服务发展,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安全生产科技创新。鼓励协会、联合会、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安全科技推广、安全风险宣传教育、安全文化普及等方面的工作,汇聚各方专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全社会风险预防控制能力。〔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锦州银监分局〕

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定期开展分析评估,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综合决策、协调落实、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部门要按照

“三个必须”要求,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加强各类风险因素排查和风险评估,抓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要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和研判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工作的形势、特点和规律,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相关政策创新,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化、标准化建设,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规范、引导和推动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工作依法运行,为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内容、方法、步骤,并抓好落实。要完善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为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明确各单位、各岗位人员风险预防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责任、内容和标准,对因风险预防控制工作不力,导致风险因素辨识分析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事故信息报送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到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和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抄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有关部委,锦州军分区,武警锦州市支队,中省直驻锦有关单位。

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从根本上预防涉及学校及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的发生,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及省市县精神,制定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深化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切实把校园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将学校安全作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作用,有效运用法律、行政、社会服务、市场机制等方式,加快形成合力。

2.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将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全部纳入防控范畴,科学预防、系统应对、不留死角。

3.坚持依法治理、立足长效。突出制度建设和政策保障的根本性重要性,依据法治原则和法律规定,做好顶层设计,依法明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与职责,形成防控学校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4.坚持分类应对、突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实际,区分风险的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构建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着重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

(三)主要目标。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处置体系,着力实现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防力量配备到位、物防技防设施先进、师生安全素养提高、校园周边治安良好、涉校案件有效遏制、安全保障机制完善、防控能力全面提升。

二、建立防控体系具体举措。

1.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校校长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理责任体系,依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以网格化的形式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2.全面推进安防达标建设。学校应根据规模配备相应数量且有资质的保安员,配备相应数量的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系统等防卫器材。学校的视频监控可根据需要与上级监控中心联网,入侵报警系统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3.建立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学校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防、物防、技防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师生安全教育与培训等。学校生均经费中列出安全工作相关科目,保证学校安全常规工作有序进行。

4.建立安全教育课程体系。依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建立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小学阶段的安全教育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中进行,每周不少于2课时;编写“安全自护教育读本”校本教材,将安全教育列入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系列,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

5.加快安全教育基地建设。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积极与公安、消防、交通、治安以及卫生、地震等部门联系,借用以上部门已有的教育基地和资源,组织学生定期参观综合及专项安全教育场馆,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6.规范应急疏散演练。学校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通过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加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有序、迅速地安全疏散,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7.建全联动安全工作机制。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齐心协力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坚决整治学校周边治安乱点和治安隐患,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切实落实涉校高危人员管控措施。

8.妥善处置涉校师生伤害事故。依据《侵权责任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应以救人为先,事后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学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事故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关人员。

9.积极做好消防、防溺水、交通安全等重点工作,加强安全教育。一旦发生交通、火灾等事故极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社会影响巨大,应给予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校车和消防工作基础水平,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杜绝发生校车、消防等事故。

1.建立健全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县、校两级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体系;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下,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完善学校安全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考核,对学校安全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学校以及为学校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学校安全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借力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防范等级。依托智慧校园建设,推进视频监控联网平台、学校网格化责任体系和隐患查报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针对安全工作实际,大力拓展学校云数据建设,强力推进基础信息采集,全面深化资源整合应用,有力支撑隐患整改和责任落实,实现学校风险防范效能的新提升。

组 长:xx 书记、校长。

副组长:xx 副校长。

xx 纪检员 工会主席。

成 员:xx 后管办主任。

xx 代德育办主任。

xx 出纳。

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以人为本、全面防控,依法治理、立足长效,分类应对、突出重点”原则,深化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教育和社会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坚强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依法治理、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处置和保障体系,着力形成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防力量配备到位、物防技防设施先进、师生安全素养较高、保障机制完善的防控格局,筑牢学校安全防线,切实维护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

1.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公共安全教育课时数及应急疏散演练频次。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及应急疏散演练,将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在幼儿园与小学低年级全面开展体育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初级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区教育研究部门确保至少1名公共安全教育专(兼)职教研员,定期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教研活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红十字会、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2.加强中小学生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超过一定规模的、多校区或多学段学校应酌情增加,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按照标准建立心理辅导室,为师生提供心理辅导,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妇联、各街镇)。

3.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学校、社区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区妇联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办好社区家长学校,指导家长进行科学家庭教育,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各街镇)。

4.构建广泛参与的学生安全保护网络。区教育部门健全对校园内发生的侵害学生人身权利行为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渠道,规范调查处理程序。相关未成年人保护部门与学校、家长等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构建对受到伤害学生和涉嫌违法犯罪学生的心理疏导、安抚救助和教育矫正机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二)着力构建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

5.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规划学校。区规划部门对学校建设规划和选址,严格执行《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上海市控详规划技术准则》等相关标准规范,在校舍建设过程中,区建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抗震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有条件建设学校体育馆的,按照国家防灾避难相关标准建设;统筹规划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专门学校设施建设,保障残疾学生和专门学校学生安全参与学校活动。(牵头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防办、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6.强化学校建设质量监管和建筑风险排查。区建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校园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监管,学校切实做好校舍、设施设备使用管理与监督。区教育部门会同房管等部门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和应急保障维护机制,定期开展校舍抗震风险、教育教学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区建管委;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防办、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7.加强教育装备安全。公安和应急管理等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完善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安全地方性标准并推进实施。更新和完善学校安全技术防控设施,覆盖幼儿园内幼儿集体活动区域。(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8.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配齐配强专业安保力量。学生在校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进一步健全警校合作机制。公安部门健全校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配齐配强校外治安辅导员;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巡逻必到点等制度,加大学校及周边区域力度;会同街镇为小学和幼儿园校门周边100米范围内配备1名社区网格巡逻保安并配防护器械;会同区交通部门及各街镇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交通委、各街镇)。

9.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将学校周边200米划设为学生安全区域,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学校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区市场监管、文化执法、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出版物市场和玩具市场监管与检查力度。(牵头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各街镇)。

10.加强网络环境建设。完善互联网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巡查监管和规范治理,建立网络举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强化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学校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牵头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街镇)。

11.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区教育、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指导、监督学校依法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区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规范管理。特别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保障制度。学校应切实承担起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职责。(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12.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管理。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监督指导。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以及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区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贯彻落实食品、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互通检查结果。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分类制定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和预案。(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13.加强学校集体用车管理。区教育部门要加强校车管理,探索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开展校车许可审批和实时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校车年检、运行等监督检查力度。区交通部门要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和检查。学校集体活动临时用车(社会实践等),要租赁具有客运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备。(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区交通委、各街镇)。

14.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级。持续推进区、校视频安防监控平台建设,实现区、校平台对接和数据交换,并接入市级平台,逐步实现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网上巡查和评估机制,建设“雪亮校园”,提高监控能力,为校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和打击犯罪行为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科委、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15.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控工作。区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和处置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学校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有效制止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16.加强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惩治。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依法坚决处置、严厉惩治,实行专案专人制度,同时建立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区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未成年学生及幼儿权利保护机制,细化并落实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机制。(牵头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团区委、各街镇)。

(四)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

17.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及时整合多方力量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和救治工作,及时启动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和责任认定等工作程序。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建立完善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

18.健全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和处理制度。发生造成师生伤亡的安全事故,有关部门要组建事故调查小组,依法查清事故真相、认定事故责任。区司法部门要加强案例指导,明确学生监护人职责,引导学生监护人、社会公众提高法治意识。对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打砸学校财物等妨碍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置。(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

19.完善多元化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区教育部门统一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在园学生购买校方责任综合保险,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经费由区财政部门和民办学校举办者保障落实。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则参加保险,分担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鼓励社会组织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镇)。

1.组织保障。建立区委领导、区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加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判学校及周边安全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细则或办法,落实本实施方案要求。由街镇牵头,会同公安、学校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有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

2.政策保障。区教育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机制,推进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区编制部门统筹编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力量。区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将公办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公共安全教育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优先安排。民办学校举办者要保障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

3.宣传保障。新闻媒体要结合季节特点、寒暑假及重大节日,加大学生防火、防溺水、交通安全、治安防范、雨季汛期安全等公共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网站、新媒体等切实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加强内容审核,禁止上传对学生有诱导、暗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健康内容。

4.督导考核。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区教育部门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学校依法办学和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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