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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范文(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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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范文(大全9篇)
2023-11-20 08:19:06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不足和进步,从而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如何有效处理财务和理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参考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篇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女,198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c县_____镇d村七组。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男,1963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_____县_____镇_____路35号。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__)_____民一初字第_____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_____省_____县人民法院(20__)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20__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20__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20__)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一致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篇二

申请人:曹_,女,1_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c县_镇d村七组。

委托代理人:_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名贵,程。

被申请人:伍,男,_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_县_镇_路35号。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_民一初字第_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_省_县人民法院()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_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_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一致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曹_。

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1.一审调解书复印件一份。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篇三

被申请人: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____法定代表人:李某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一案,经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____]沈民(1)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

3、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50000元的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20____年9月6日至执行完毕当日)。

4、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诉讼费988元;

5、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被申请人承建上海某工程,为了能按期完工,被申请人雇佣申请人带领的安装队帮助安装,20____年6月15日经结算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劳务费为50000元,由于被申请人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人向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20____)皇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50000元;二、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劳务费元的利息(利息自20____年6月15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8元,由被告沈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申请人提起上诉,20____年8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____]沈民(1)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后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一二审判决书。

年____月____日。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篇四

申请人认为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明,属于错判。但此为再审解决的问题。申请人(xxx)就本案所谓权利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终止执行意见:

申请人(xxx)不服北林区人民法院(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因双方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为“原告与被告建筑合同纠纷一案,现经原告人xxx与被告xxx协商,上诉人撤诉,原告人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共同遵照履行要不回来,xxx可继续上诉。”该协议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上诉人xxx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

该协议产生不是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其产生的时间、地点的特殊性,决定其真实、合法、有效。业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确认。

该协议产生的时间是上诉期间,其地点是在中级人民法院。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定合法有效。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不应撤诉。”反过来讲,准予撤诉就是没有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应确定为合法有效。

其在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如权利人主张此权利,义务人就必须履行此权利,否则公权力介入将强制执行。但如权利人放弃诉讼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人则不须履行,如判决后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有效期间内没有申请法院执行或明确告知不申请执行,放弃此项权利,此案就此了结,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则,不可能在没有申请人的申请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本案虽然一审判决确定了权利人的权益,但双方已在上诉时达成“上诉人(xxx)撤诉,原告(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协议。协议确定了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是原告人(xxx)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对其赋予的权利。申请人(xxx)既然放弃了申请的权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就不能再接受其申请,从而起动强制执行程序。

现在上诉阶段原告人xxx与被告xxx协商,“双方拿原始证据(收据、合同)去起诉欠款人张勇,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人xxx这一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对被告xxx法院确定的权利的一种变更处分。处分的结果是不再向被告xxx主张权利,而向实际欠款人张勇主张权利。这一改变是实体上改变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从而免除了被告人责任。人民法院在被告人责任由原告免除后,不是义务主体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xxx)。

《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依民诉意见190条规定允许撤诉行为不是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该协议标的所指向的就是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审查准许撤回上诉的行为时,对一审判决效力和不执行一审判决目的是否正当性必须进行审查。该协议是不申请执行一审判决,且协议不存在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撤回上诉没有违背当事人的处分权力,因此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时确认了双方在上诉期间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就是说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是经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的。其中级人民法院的确认可以认为是对原法律文书的撤销,也可认为是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

反之,如果认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对协议的内容“原告人(xxx)不申请执行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决书”的审查,不是对一审的撤销或对执行终结的认可,那么中级人民法院的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就是错误的,中级法院就不能准许撤诉,只能继续审理或调解。

综上: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xx)绥中法民一终第26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20xx)绥北城民初字774号民事判书权利人不能申请执行。原告(xxx)与申请人(xxx)签定的协议,原告(xxx)放弃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本案应当终止执行。

此致

北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9月7日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篇五

执行申请人:×××,女,59,蒙古族,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号院号楼3单元×号。

被执行人:×××,男,47岁,蒙古族,住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镇××居委会×组×号。

被执行人:×××,女,××岁,蒙古族,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养××楼×单元×号。

一、强制被执行人立即支付赔偿金×××××.××元及利。

息;

二、本案的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执行人民间交通事故一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赛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医疗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鉴定费××××元,案件受理费被执行人负担××××元,共计×××××.××元。判决俩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现判决书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判决书中的给予义务,故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呼和浩特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篇六

导语:张某与李某原系一对夫妻,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婚生儿子张某某(8周岁)由父亲张某独立抚养至成年,对李某行使探望权的次数、方式作出约定后发生变更怎么办?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张某与李某原系一对夫妻,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婚生儿子张某某(8周岁)由父亲张某独立抚养至成年,对李某行使探望权的次数、方式作出如下约定:如张某某在当地读书、生活,李某每年可以探望3次,如在外地,则不予探望。不久,张某到外地务工并将张某某一起带往该地,在该地就读、生活。后李某思子心切,希望探望儿子,张某以儿子在外地为由拒绝李某探望,因此李某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探望其儿子。

对该案能否立案执行主要存在四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立案执行。因为探望权是国家司法考试赋予父母对自己子女享有的法定权利,属于身份权的范畴,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也不能因为双方约定而剥夺父母的探望权,所以李某要求行使探望权符合国家司法考试规定,法院应当立案执行。

第二种观点认为不应立案执行,应将该案重审。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而法院的生效国家司法考试文书却确定李某仅当儿子在当地时才享有探望权,这也是对李某探望权的剥夺。所以该案调解属于违反相关国家司法考试情形,应当重新审理。

第三种观点认为不应立案执行,应就探望权问题单独重新起诉。根据相关国家司法考试,在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探望权没有在判决或调解中确定时,当事人可以就该项事由单独提起诉讼,该案属于当事人对探望权约定不明的情形,应由其单独重新提起诉讼。

第四种观点认为不应立案执行,直接裁定不予受理,也不必重审或重新起诉。

探望权是一项法定权利,探望权不是产生于离异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只要直接抚养权一确定,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探望权也同时成立。《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得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国家司法考试上明确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先应由父母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再由法官自由裁量。父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在不影响子女正常生活、学习的前提下,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地点。同时,探望权是婚姻法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一项法定权利,而并未将其设定为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所以当事人是否行使探望权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即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探望的方式、时间,或人民法院对探望的方式、时间作出了判定,也不能强行要求探望权人行使探望权,探望权人既有行使探望权的权利,也有放弃行使探望权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进行干涉或限制。

在本案中,法院的调解是在遵循双方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作出的,而且仅就探望的方式、地点、次数等作出了确定,并未剥夺李某对其儿子探望权,没有违法相关国家司法考试。同时调解确定李某的探望方式、地点、次数都是具体明确的,也无需单独再提起诉讼。而李某因为对思子心切,违背调解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到外地看望儿子,违反了生效国家司法考试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故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该案。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篇七

家庭住址: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

二、依法责令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做房屋产权变更;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1、原告与被告的夫妻关系自_______解除。

2、原告与被告婚后所生孩子_______归原告抚养,被告每个月给付_______抚养费1500元。

3、被告张某某给付原告齐某某夫妻共同财产中现金部分490000元,于_______前执行完毕。

4、位于_______的住房归被告所有。

5、登记在被告名下的_______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于_______前协助原告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6、诉讼费900元,由原告负担(已缴纳)”该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未能在自动履行期间内向申请人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定义务,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至今不能得到维护,故申请人特依法提出上述强制执行请求,望贵院能够及时采取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以体现法律的权威。

此致

_______

申请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篇八

请求事项:强制执行被申请人_元(包括货款_元、案件受理费_元)和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双倍利息。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李与被申请人张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__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__年__月__日作出(20__)_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书(或调解书)确认被申请人于20__年__月__日前偿还货款_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__元。该判决书(或调解书)已生效,现履行期限届满,被申请人仍然未按《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履行义务。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

附:

1、__区人民法院(20__)_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强制执行程序篇九

申请请求:

二、要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三、本案的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案件,___人民法院作出(20___)豫14__民初___号判决书,裁判文书生效之后,被申请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影响了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严肃性,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申请人的权益得以实现,现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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