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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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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大全15篇)
2023-11-21 19:35:14    小编:ZTFB

报告是一种系统性的、正式的书面表达方式,用于向他人传达特定事件、情况或研究结果。撰写报告需要注意对目标读者的需求和背景进行分析和考虑。这是一份关于环境保护的报告,通过对现有政策和措施的评估和分析,提出了改进方案和意见。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一

某女职工c某2月与中外合资的酒店签定为期两年劳动合同。10月发现怀孕,4个月后,酒店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与c某终止劳动合同。c某不服,一是认为自己是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二是,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收入会给家庭生活带领困难。因此,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二

12江苏双良集团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

一:企业介绍。

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地处长江三角洲的核心腹地,素有“江海门户”、“锁航要塞”之称的江阴市。于1982年创业起步,经过三十年的专注与创新,已经从单一的中央空调制造业发展成为集机械制造、化工新材料、酒店服务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名列中国机械工业500强、中国民营百强、中国工业行业排头兵企业。双良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溴冷机诞生之地,拥有亚太地区规模最大的溴化锂中央空调及节能系统设备制造基地、国内领先的智能化环保锅炉生产基地、国内重要的氨纶丝和包覆纱生产基地、国际先进的包装材料及苯乙烯化工材料生产基地。集团拥有两大工业园区:占地2000亩的双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和占地700亩的双良机械制造产业园区,下属18家子公司,其中有两家上市公司(双良节能600481,友利控股000584)。企业总资产达95亿元,在职员工5600多人。双良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为研发平台,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参与制定溴化锂制冷机、智能化锅炉等多项产品技术国家及行业标准。

双良集团公司不仅通过了国际通用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等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还取得美国asme、德国suv、欧盟ce等国际标准机构认证。作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多项产品列入国家火炬计划和863计划,成为各个所在领域的领导品牌,“双良”商标被国家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双良采用国际先进的dfm柔性生产管理模式,引进一流的生产检测设备,推行创新周到的服务理念,为全球20000多家客户提供卓越的产品和服务。双良人秉承“学习才能进取,创造方为永恒”的企业精神,遵循“多元化发展,专业化经营,精细化管理”的发展战略,依托雄厚的实力和人才优势,凭借强大的品牌魅力,迅速融入国际化竞争舞台,成为立足中国、走向世界的国际化大型企业集团。

2012年,全球经济不确定性依然存在,欧洲债务危机阴影仍笼罩市场,国际油价也在五月中下旬出现较大幅度下挫。国内经济同样面临着严峻的局面,房地产业受到调控,政府积极财政政策逐步退出。但在“十一五”最后一年,政府对节能减排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在此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公司采取了积极灵活的应对策略,紧跟政策导向,全力推进工业余热利用业务。对受石油价格影响较大的化工业务,公司强化管理,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根据市场状况,适时进行装置检修,减少市场不利影响。公司大型med法海水淡化装置的研发工作已完成,市场开发工作正在进行中。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94,万元,较上年同期比上升,实现净利润9,万元,较上年同期比下降了。

二:企业社会责任。

1热心公益心怀感恩。

双良集团多年来热心回报社会,资助社会公益事业。双良集团响应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号召,在公司范围内发起了“爱心包裹”筹款活动,公司员工纷纷慷慨解囊,为贫困地区的孩子送上一份爱心礼物。为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此次爱心包裹的受益地区还增加了革命老区,公司的党员同志们更是积极响应、踊跃捐助。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捐赠的总计19100元的爱心包裹被传递到了全国62个贫困县、灾区和革命老区。在无锡市红十字会建立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缪双大总裁当选为无锡市“十大红十字公益人物”。省红十字会领导吴瑞林、无锡市委书记、市红十字会名誉会长毛小平等领导进行现场颁奖。本次活动由无锡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红十字会等机构联合开展评选,经过基层推荐、群众投票、组委会审定等环节,一致认可缪双大总裁在人道救助、帮扶弱势群体、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作为“大厂勇担更大社会责任”的明星企业家代表当选。

(1)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江阴市红十字会,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200万元。为响应集团号召,为玉树受灾同胞送一片爱心,4月21日下午起,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员工纷纷慷慨解囊,为灾区捐款,截止4月27日,集团员工共为灾区捐款达万。这笔钱也将通过江阴市红十字会转向玉树灾区。(2)“爱,让我们心心相连”汶川地震后集团发出了“四川地震紧急捐助行动倡议书”,内容如下:5月12日,汶川地震震惊全国!这场级的地震给灾区人民带来了巨大伤害,财产损失难以估量,死亡人数不断增加,多所学校倒塌,孩子稚嫩惊惶的哭声牵扯全国人民的心。__在震后立即做出重要指示,_总理第一时间赶赴灾区亲自指挥救灾工作,要求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生命安全。部队武警官兵、医疗救助人员、紧急救灾物资„„均以最快速度运往灾区。灾难无情人有情。早春的雪灾让我们更加团结,奥运_燃烧中国人民的爱国热情。这次突发的灾难面前,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和全国人民一样,心系灾区,争献爱心,不少员工自发组织向灾区捐款捐物,体现出中华民族血浓于水的同胞之情。在这次震灾中,感谢各界朋友对双良的关心,集团在四川的舒卡股份公司非常幸运,没有遭受重大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了帮助受灾群众尽快重建家园,集团号召全体双良员工伸出援助之手,贡献绵薄之力,携手同心、众志成城,与灾区的同胞同渡难关,早日赢得抗震救灾的胜利!5月15日,672万元捐款通过江阴红十字会捐往四川。

(3)心怀感恩反哺家乡:双良集团在利港镇在利港公园广场隆重举办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盛大庆典活动,全镇各级党员干部、劳模、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等上千人欢聚一堂,共庆共享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发展成果。在庆典仪式上,镇党委、政府回顾总结30年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发生的深刻变化,隆重表彰30年来为利港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21名“时代楷模”、“时代先锋”和“时代标兵”,进一步激发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建设幸福利港的创业热情。江阴市委常委、宣传部徐冬青部长和市_会周平生副主任参加了盛典活动并为先进颁奖。集团公司有7位同志获奖,江荣方副总裁被评为“时代先锋”,缪双大总裁被评为“时代楷模”,也是唯一一位此殊荣的先进个人。30年前的利港被称作江阴的“西伯利亚”,家家户户守着一亩三分田,靠天吃饭,有工作的人,每个月也只能领回二三十元工资。房子是低矮的草房平房,路面坑坑洼洼,一到下雨天就泥泞不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春风吹绿了江南,吹到了利港,在这片江南我的沃野上,走出了一批像缪双大这样的优秀企业家。创业初期没有资金,用房产抵押筹备贷款;没有技术,自己埋头钻研,用诚心和信心邀请来溴冷机业内专家;没有厂房,先借用别人的车间投入生产„„克服面临的每一个难题,每一个脚印都伴随着辛勤的汗水和全身心的付出。付出终有回报。创业十年后,1992年,双良以一个民营企业的身份参与制定溴化锂制冷机国家及行业标准,那一刻,不仅是对一个企业专业技术的认可,也是国家改革开放“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百花齐放,更奠定了双良在溴冷机行业不容置疑的地位。双良在利港这块沃土上呀呀学语,逐渐成长。

九十年代的中国每天都有新气象。产业结构急剧升级,进入重工业阶段;国有企业面临巨大冲击,非国有经济地位日益重要;“铁饭碗”不再是永远的护身符„„在这样一个人心涌动,机会纷杂的特殊时期,双良始终坚定重技术、严管理的思想。成立了被国家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的研发机构,被国家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设立双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时成立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锅炉公司和停车设备公司,并于1998年迎来了时任_中央_、__同志的视察。那一天,双良代表了一个企业,一个产业,一个地区,一种发展模式和发展趋势,站在了国家最高领导人面前。缪双大的汇报得到了__的高度赞扬:“你学历不高,这么多高级人才为你所用,不简单!”这是对缪双大、对双良的高度肯定。新发展,新公司,新集团,是机遇更是挑战。创业发家的中央空调产业经过近20年的历练已经成长为亚太地区首屈一指的溴化锂制冷机生产商,产品远销印度、巴基斯坦、意大利、德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市场占有率达30%以上。锅炉公司从创业之初就坚定绿色环保锅炉的理念,生产燃油燃气锅炉,更相继开发了水煤浆锅炉、水管锅炉等更多节能环保的大型锅炉产品,成为业内发展的风向标。改革开放的春风拂面,利港的发展日益加快,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宽敞明亮的楼房,电灯电话楼上楼下的梦想实现,平整宽阔的马路,四通八达的交通,轿车不再是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双良乘着这股东风,为家乡的经济建设尽心尽力,成为利港的骄傲,家乡的父老乡亲见证着双良逐渐壮大,分享时代发展带来的便捷与喜悦。

二十一世纪,科技迅猛发展,人民需求更加多元化,使得更多更新的产业涌现。2002年,双良积极投身产业布局调整,掀开“多元化发展,专业化经营”的新篇章。“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不仅仅是荣誉,更是一种信任,一种形象。双良股份挂牌上市、收购蜀都a,两家上市公司让双良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企业,使经营者更感肩上责任的重大;利士德化工、包装公司、氨纶公司的开工投产,产业布局日益清晰。双良不再是单一的机械产业发展,而是多产业多公司,齐头并进,竞相开放。与此同时,双良不忘一个企业对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投身环保、慈善等公益事业。首先从产业选择上就排除重污染型企业,宁可放弃高利润。已有生产企业的环保设备全部安装到位,安全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另外还专门投资3000多万元兴建污水处理厂,一方面对企业排放的污水进行国家标准的处理,另一方面承担了利港镇全部居民的生活污水处理。双良设立扶贫基金,向希望工程捐款,每年拿出数十万元帮助贫困家庭的学生继续完成学业;双良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放生100多万尾长江刀鱼、河豚鱼苗;第一时间参与四川赈灾,捐款逾700万元。在家乡人居环境改善、道路维护等城建工作上,双良始终站在前列,从不推脱责任。正如缪双大总裁获奖后对台下父老乡亲说的一番话:利港从三十年前的西伯利亚发展到现在的初步小康,双良从当初名不见经传的小厂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些都离不开改革开放政策,离不开各级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利港人民的关心支持。我们决心和利港的企业家们一道,为建设繁华兴旺的新利港再做新贡献,绝不辜负家乡人民的殷切希望。

2爱护环境关爱员工。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三

北京市某中学12月招收合同制工人,b某是其中之一,并签合同期3年。10月20日b某生育后休产假3个月,201月该校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与b某终止劳动合同。b某不服,于2月15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b某认为:其尚在哺乳期,校方终止合同后本人不好找工作,会给生活带领困难。要求延长合同期限。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四

女职工a某被一家公司录用。双方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签定合同的第3年a某开始休产假。原公司合同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产假为56天”。a某没有按照公司的规定休产假,而是按照国家规定休息了90天。当a某上班时,公司根据内部规定,认定超出56天的假期为旷工,并给予除名处理。a某认为旷工一事不是事实,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述。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五

答:(1)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不负责赔偿。因为根据“协会货物保险条款”,货物本身的内在缺陷或特性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属于保险除外责任。

(2)进口商必须支付货款。cif是象征性交货术语,卖方不需要保证到货。只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就必须付款。

【分析】:(1)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仓,造成的船货的部分损失,以及遇到恶天气,导致的某货主的部分损失属于单独海损;因修理船只花费的修理费和各项费用开支属于共同海损。(2)根据198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平安险的规定:对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了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因此,被保险人有权就上述所有损失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

答:抛掉a舱的所有钢材并及时组织人员堵塞裂缝•(共同海损)。

•请来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费用施救费)。

•遇恶劣气候入侵海水使b舱底层货物严重受损(推定全损)。

•甲板上的箱货物也被风浪卷入海里(实际全损)。

•应投保何种险(水渍险)。

答:应给予赔偿、因为罢工险是保险人承保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参加工潮、暴动和民众、战争的人员采取行动所造成的承保货物的直接损失、案例中80%大米损失属于罢工险范围内的损失、我方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答: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业务中,保险人或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按照投保的具体险别来确定的,不同的险别规定的保险范围是不同的,保险公司所承保的责任大小也不相同,只有当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才能向保险人要求赔偿,并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该案例中,被保险人投保的附加险是偷窃提货不着险,它只有在被保险货物被偷或者在整件中窃取一部分,以致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提取不到整件货物时,保险公司才予以赔偿。而本案例不属于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可拒赔是正确的,如投保的是水渍险加交货不到,保险公司应予以赔偿。

我某纺织品公司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货在海运中因舱内食用水管破裂,致使该批坯布中30包浸有水渍。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答:水渍险只包括货物被海水浸泡说产生的全损或部分损失。所以这个是不赔的,需要购买淡水雨淋特别险。

答:不能接受。。该公司得不到赔偿。货物被雨水浸渍属于淡水雨淋险范围、保险公司和卖方对于货损都不负责、由买方承担损失。。。(中国保险条款(cic)规定:水渍险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货物被雨水浸湿属淡水雨淋险范围,是一般附加险,不在水渍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对该部分货损不负责赔偿。又由于是以cif贸易术语条件成交的,卖方只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由买方自己承担,所以最后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在80年代,有一进口商同国外买方达成一项交易,合同约定的价格条件为cif,当时正值海湾地区爆发战争,装有出口货物的轮船在公海上航行时,被一发导弹误中而沉。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加保战争险,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买方为此向卖方提出索赔,理由是,卖方明知海湾有战事公海上不平安,而没有投保战争险,致使买方利益受损。

答:注意保险责任的范围;由买方自己负责,买方没有提出特别要求的情况下,卖方投保责任范围最小的险别是合理的。

案例。

某公司出口一批钢材(裸装)到中美洲国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海洋货物运输“水渍险”。货物抵达目的地后,发现短卸5件。收货人即联系保险单所列检验理赔代理人进行检验清点,该检验人出具检验报告证实短卸事实,收货人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该段运输只投保了“水渍险”,“短卸”并不在承保范围内,保险公司爱莫能助。

答:建议应投保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不着险,加保的保费一般按一切险的80%收取。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首先要确认导致损失的原因,只有在投保险种的责任范围内导致的损失才会被赔偿,故此,附加险的选择要针对易出险因素来加以考虑。例如,玻璃制品、陶瓷类的日用品或工艺品等产品,会因破碎造成损失,投保时可在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破碎险;麻类商品,受潮后会发热、引起霉变、自燃等带来损失,应在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加保受热受潮险;石棉瓦(板)、水泥板、大理石等建筑材料类商品,主要损失因破碎导致,应该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加保破碎险。防险比保险更重要。

案例。

我国金星公司于7月10日按照fob新港条件向日本出口一批价值20万美元的玻璃瓶装甘草膏,日本商人来证要求金星公司替其在我国向中保按货值的110%投保水渍险加碰损破碎险,并指定保险单抬头为买方名称,同时在保险单上注明仓至仓条款。金星公司按照买方要求在办妥托运手续后于8月12日向保险公司办理了投保手续,于8月15日将货物装上卡车运往天津新港,货物于8月20日运抵新港并卸入仓库,准备8月24日装船,然而8月22日晚间该仓库突然起火,大火扑来后调查发现,该批甘草膏部分受损,损失价值达80000美元。事后卖方凭保险单及相关单据向保险索赔,但遭到保险公司拒赔。然后卖方又将保险单交给买方,请求买方代其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样遭到保险公司拒赔。而买方以货物风险未发生转移为由,拒绝支付受损的80000美元货款无奈之下,卖方只好自己承担这笔巨额的损失。从上述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这是一个由于卖方忽视了国际间货物运输保险的“盲区”而遭受巨额损失的典型例子。

具体分析如下:在以fob或cfr价格术语成交的合同项下,卖方没有义务给货物投买国际间运输保险,通常买方为了自身的利益而给货物投保。根据大部分国家都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fob或cfr术语下,被特定化的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是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才由卖方转移给买方的,也就是说被特定化的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货物遭受损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对货物拥有保险利益;被特定化的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货物遭受损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亦即此时,买方才对货物拥有保险利益,即买方对货物拥有的保险利益是“船至仓”非“仓至仓”。而根据有关的保险法规和国际保险惯例,当货物由于保险公司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的发生而遭受损失时,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人必须既是保险单上的被保险人或合法受让人,同时又在保险标的物遭受损失时对保险标的物拥有保险利益。在上述案例中,保险公司拒赔卖方的理由是卖方不是被保险人(因保险单上的被保险人是买方名称),而在货物遭受损失时买方对货物尚无保险利益可言,所以保险公司也有权拒绝赔偿买方。因此,在以fob或cfr价格术语成交的合同项下,如果只以买方为被保险人给货物投买国际间货物运输保险,无论保险单据中是否含有“仓至仓”条款,保险公司的责任起讫都是“船至仓”,而非“仓至仓”。上述案例中,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由于风险的发生而遭受的损失,买方和卖方均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这一段就成为保险“盲区”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六

福建某皮件厂女工邱某,1993年11月与该厂签定5年劳动合同。邱某于9月生小孩,住院期间花费检查费、接生费、住院费、手术费等医疗费用1470元。而厂里规定生育费用采取包干的办法,一次性给付给邱某元。邱某认为2000元的标准太低,加上生育津贴至少也需要3000元。但是,厂里认为企业女职工多,不能负担太多的生育费用,只能实行包干的办法。况且,邱某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为此,邱某于19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厂里为其报销全部生育医疗费用和支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七

河北某市一家皮件厂的女工王某,从1月起就在皮件厂工作。王某与皮件厂的劳动合同是每年续签的。7月王某怀孕,从开始怀孕、检查、孕期反应的休假,一直到分娩,王某花去的各项费用包括住院分娩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住院费、手术费等医疗费用和病假被扣除工资达5000多元。皮件厂从王某结婚时就通知了王某,厂里规定的生育费用是采取包干的办法,由厂里一次性支付给她1500元人民币,其余部分就由王某自行承担。王某虽然认为应当由工厂按照生育保险的具体规定来报销自己的费用,但是工厂却认为厂里的女工太多,工厂又没有参加社会统筹的生育保险,所以不能负担每个人太多的生育费用,只能实行费用包干的办法。因为当时王某所在地区尚未将生育保险列入强制性的社会保险,所以王某无法继续要求单位报销自己生育医疗费用和支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八

11月13日,个体户孟某驾驶解放141汽车外出办事。由于车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中途被扣查。经过与某保险公司协商,孟某同意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10万元,需交保险费1890元。但当时孟某没有现金,就通过其亲属赵某(系保险公司员工)协商,给保险公司出具一张1890元的欠据,并保证回去后将此款及时缴纳。经办人赵某当时就在欠据上注明,此保费在月25日以前缴纳保险合同有效,过期不交保单作废,同时给孟某出具了保险单和收款凭证。

事后,孟某并没有在约定期内缴纳保险费,年12月25日,保险公司用批单批注原保单作废,并于当日通知了孟某,让其将作废的保单退回。孟某一直以保单被车带走为由,迟迟不退还作废保单。

3月21日,孟某驾驶该车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与一辆夏利车相撞,造成1人重伤,夏利车严重受损,合计损失金额5.3万元。事故发生后,孟某报告了当地交通部门,并通知了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认定保单已经作废,不再与孟某有任何关系,没有受理案件,拒绝赔偿。

孟某于20底将保险公司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赔偿5.3万元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双方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后,法院认定孟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实践性合同,由于孟某没有履行保险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保险合同终止,孟某要求履行保险合同的诉讼要求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孟某的诉讼要求,案件受理费用由孟某个人承担。

一审判决后,蒙某不服,以“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及保险公司应赔偿经济损失”为由,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经过法庭调查后,认为保险公司向孟某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合同所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保险公司应赔偿合同所规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损失。保险公司以约定交款期限否则保险合同作废为辩解理由,没有证据证明是在孟某同意的情况下写的,对双方没有约束力,其辩解理由不能成立。同时因保险公司没有按时理赔,应向孟某支付一定数额的银行利息。

二审法院于年12月25日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由保险公司支付孟某第三者责任险损失、利息及部分诉讼费用,合计6.3万元。

终审判决送达后,保险公司立即向检察院进行申诉,提请抗诉,并建议中级人民法院对判决暂缓执行。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九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_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_办公厅转发教育部、_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食物中毒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食物中毒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食物中毒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食物中毒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对食堂卫生日常管理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物中毒的预防、报告、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舒锦萍校长任组长,负责全面总管,靳彦琛副校长任副组长,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食物中毒的防治工作。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三、应急措施。

(一)应急食物中毒小组成员及职责。

1.周绍贞校长任组长,负责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爆发,学校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温晖副校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安全办、总务处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及后勤保障。

4.德育处、各年级、班级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宣传工作。

5.医务室加强对食堂卫生按量化分级管理进行经常性检查,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

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由校长亲自指挥。

(二)应急程序。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在_门的指导下,全面启动突发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年级主任、班主任或在场教职员工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总指挥。

2.校长及主管校长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具体联系急救中心,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等:在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班主任协助医务室立即将发病学生送往医院,协助医疗部门治疗,联系中毒学生家长,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长的合作。

4.总务处负责调查厨房及工作人员情况,炊具、设备和食品原料加工现场,待确认后等待_门处理,事件发生后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5.医务室负责临时急救处理,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进行封存,以便_门的检查。

6.司机待命应急出车。

7.突发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完成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8.对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反应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9.凡是瞒报、缓报,一经发现,就要做相应的处理。

10.事情处理结束后,还要对学生进行相关的预防教育。

四、食物中毒预防。

(一)强化自身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1.学校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与管理中,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总务处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管理,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医务室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日常防治工作的检查,按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评分逐一落实。

4.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消除不必要的隐患。

(二)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食堂按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三证”齐全,注意个人卫生。

2.使用的食品及原料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应持有正规的进货发票,禁止向学生提供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学校直饮水的管理,按时进行检验,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6.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学校依法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储、使用的管理,由专人负责,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三)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发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十

被告:某保险公司。

209月,李海为其子李小宝投保了某保险公司一年期学生、幼儿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在保险期内,李小宝在居民大院被一辆小轿车撞伤,发生医疗费用1万多元,肇事司机向李海赔偿了全部医疗费。随后,李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到保险公司拒赔,拒赔理由为:住院治疗费用已经得到补偿,按照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公司不必赔付。李海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依约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焦点】。

法律依据。

从我国《保险法》的现行规定来看,保险代位权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这一点,从我国《保险法》第68条的规定中可以得到证明。

《保险法》第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该条增加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仍有权追偿”的规定,强化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对第三者的追偿权,使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第三者的追偿权更加明确。

在“案外责任方”已经向小宝支付了赔偿金后,保险公司是否仍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呢?该保险公司认为其不应当承担责任。但我认为,被告的这一抗辩是基于保险行业中的“损失补偿原则”提出的,而“损失补偿原则”是适用于财产保险的原则。在本案判决中主要适用了《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分析意见】。

“损失补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本案中,原、被告建立的是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保险法明确限制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行使代位追偿权,而对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求偿后,仍可以向第三人求偿作出了肯定的规定,同时,保险法对人身保险,没有重复投保的限制。法院认为,“损失补偿原则”并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中,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分析结果】。

我认为该保险公司对于残疾金理赔的免责条款未尽到明确告知义务,其仍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李小宝支付残疾保险金。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十一

为了保障我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以便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校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集体食物中毒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韩宝奎(校长)。

副组长:李忠会(副校长)。

张海峰(食堂管理员)。

成员:带班领导杨立革于文双林海军宋玉臣班主任。

2、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并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对食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确定为食堂问题的要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解决善后工作,如不为食堂问题也要积极参加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带班领导负责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解决参与抢救工作。

(4)宋玉臣负责厨房的安全工作,在事故发生时积极协助配合调查取证,保证无关人员不能进入厨房和工作间。

(5)牟松花、班主任要经常深入班级、随时了解学生情况,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报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并组织抢救。

三、前期预防工作。

1、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把关,确保所采购的原料和食物符合有关卫生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学校食堂仓库钥匙必须专人保管,责任到人,食堂仓库门前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定期对仓库内的食品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食品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过期食品流入师生餐桌。

3、严把餐具消毒关。食堂对餐具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交叉感染而引发食物中毒事故。

四、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的身体健康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应急小组,由应急小组组长向教育局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根据_门的调查情况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五、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十二

哈尔滨市某制药厂女职工岳某,于参加工作,并与该厂签定的劳动合同。2月岳某生小孩,并按照厂里规定休产假4个月。当她上班时,原来的岗位已经被别人顶替,本部门领导不予安排工作。岳某认为,自己与工厂签定10年的劳动合同,同时按照规定休产假,单位现在不安排工作,就等于终止劳动合同。她多次找有关领导要求上班。但是,厂里一直没有安排她的工作。岳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十三

根据《_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全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要作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江西师大附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副校长、总务处主任。

组员:办公室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副主任、食堂负责人、保卫干部、校医。

二、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学校突发卫生事件,立即启动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食堂、超市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立刻报告,对食堂、超市的食品展开全面检查,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并解决善后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校医务室每天定时或不定时对食堂、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改正,以确保师生安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对师生开展医疗救护。

三、突发事件检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检测制度,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并进行追踪观测,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与所属区域疾控中心建立联系,了解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同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现突发卫生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突发卫生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校有关领导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发病的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4.由组长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立即向_门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防疫站同志到达后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人员,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5.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责任追究。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意见》要求,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要严肃查处,坚持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委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主抓分管联系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领域负领导责任,切实解决干部职工意识形态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同时,局党委定期对全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行研判,做到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抓有目标、管有方向,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1.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的问题。

2.存在着对干部职工自媒体负面议论掌握不清的问题。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以加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引领,督促各单位、各支部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夯实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保险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简短篇十五

为了更好的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食品安全,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及安全,依据《_食品卫生法》、_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性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食堂的运行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食堂所有饮食经营者均需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二)操作间管理不严,违反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没有按规定留样;

(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推诿;

(五)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六)经营销售假劣食品或“三无食品”;

(七)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

第三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学院食堂专职管理员的责任。

(一)第二条所列情形,管理员监督检查不到位;

(三)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不配合、不主动;

(四)对食堂管理监督检查没有纪录,没有按规定督查留样等,。

(五)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能提供相关资料;

(六)索赂、受贿、包庇事故责任者;

(七)有其他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相关的失职行为。

第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开发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有第二条、第三条所列情形之一;

(二)原料统一定点采购把关不严,未索证索票,未按要求督查留样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条: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措施不力,要求不严,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根据事前工作情况追究各主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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