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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抵押车牌协议书汇总 欠款抵押车牌协议书汇总模板(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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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抵押车牌协议书汇总 欠款抵押车牌协议书汇总模板(二篇)
2023-01-16 12:33:27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欠款抵押车牌协议书汇总一

被上诉人:董某(又名董国辉),男,汉族,19xx年7月11日生,灵寿县xx村人。

被上诉人:孙某,女,汉族,19xx年7月4日生,住址同上,系董某之妻。

上诉人不服灵寿县人民法院()灵民一初字第1-101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改判被上诉人偿还上诉人借款和欠款366797元及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审法院以因合伙期间对合伙现金财产、债权、债务尚未最后结账,应予合伙清算,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之名,判决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上诉人对此判决理由和逻辑,倍感惊讶和愤怒:对诉争双方皆无异议的借款、欠款、还款事实,审判委员会的经验丰富的法官们,竟然集体失明视而不见,却以在《民法通则》上根本不存在的合伙未清算的理由,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无视事实,歪曲法律规定,合法伤害原告。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应予改判,不应发回重审,理由如下:

一、诉争双方对五份借据和欠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法庭应予认定被上诉人应偿还上诉人借款及欠款本金数额为366797元,利息依据约定或法定偿还。

1、被上诉人借款欠款及还款分别为:

被上诉人借款欠款5笔总计为686797元:

(1)x年12月1日借款25万元,月息8厘。

(2)、x年12月18日借款10万元

(3)xx年3月10日借款20万元,月息8厘

(4)、xx年6月26日欠款121497元

(5)x年6月30日借款15300元,月息1分。

被上诉人还款总计为320xx0元:

(1)、xx年4月26日至xx年6月13日被上诉人分8笔偿还20万元购车借款共计8万元,xx年9月3日偿还20万元购车借款本金12万元和利息19500元,将xx年3月10日20万元借款本息清偿完毕。

(2)、xx年4月20日偿还xx年12月1日25万元借款中的4万元。

(3)、x年12月28日偿还10万元借款中的6万元。

(4)、xx年8月25日偿还20xx0元。

所以被上诉人合计应偿还上诉人本金367297元。

2、根据借款时约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1)、25万元借款利息为自xx年12月1日至xx年4月20日为35267元 。自x年4月20日按21万元本金月息8厘的利率计息至生效判决确定偿还之日止。

(2)、xx年12月18日借款10万元扣除xx年12月28日还款6万元,xx年8月25日偿还20xx0元,余款20xx0元应自x年8月25日上诉人起诉日始算利息,依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至生效判决确定偿还之日止。

(3)、xx年6月26日欠款121497元,应自x年8月25日原告起诉日始算利息,依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至生效判决确定偿还之日止。

(4)x年6月30日借款15300元,月息1分,应自x年6月30日按15300元本金月息一分的利率计息至生效判决确定偿还之日止。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个人借款欠款纠纷与合伙纠纷反映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并无实质联系。以合伙未清算未终止的理由驳回上诉人诉请,违反法律规定,实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非常不公正!

xx年3月四合伙人开始到山西宁武矿经营,到xx年6月26日经结算结清了账目,将合伙欠原告的债务结算后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出具121497元欠款条。此笔欠款与合伙有一定关系,但并没有约定必须合伙终止后偿还上诉人,所以被上诉人应当偿还上诉人。

其余几笔被上诉人以各种名义向上诉人的借款,虽然是在合伙期间发生,但被上诉人并没有证据证明系合伙债务,借款与合伙有什么不可分割的内在关系。被上诉人借款用于买房、买车、或作为合伙出资与否,都不能否认借款这一事实。

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反映不同的法律关系,被告试图将个人借款欠款混淆为合伙借款欠款,但其主张无相关证据支持,并且与董某的还款表现背道而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因此,既然被上诉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款欠款系四位合伙人委托被上诉人借款用于合伙经营,被上诉人客观上又偿还过上诉人借款,审判委员会凭什么认定诉争双方的借款欠款纠纷与合伙纠纷存在牵连呢。上诉人与另外合伙人张某的借款诉讼中,张国芹的辩解与被上诉人相同,为什么同样同样的情况,同样的事实,诉张某案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诉被上诉人案却是驳回呢?

三、对于被上诉人反诉上诉人偿还92703元的反诉请求,被上诉人提交xx年4月20日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归还上诉人480000元款项。原审和发回重审程序中,上诉人当庭提交x年4月20日“阜平郑某偿还张某20万元款项已还清”的证据,可以证明被上诉人的证据是将xx年4月20日的证明予以裁剪后伪造形成,所以其证据不能认定。一审判决竟然说上诉人没有提交,对上诉人权利的践踏和欺凌,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综上所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借款欠款纯属民间借贷行为,被上诉人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借款系合伙债务。简单的借款还款纠纷,灵寿县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法官们竟然集体错判。上诉人面对灵寿县法院审判委员会的集体研究决定,结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追索执行款案件同样的“审判委员会的集体研究决定”的判决命运,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上诉人不能不对灵寿法院公平审理上诉人的案件深表怀疑,不能不对灵寿法院的司法公正丧失信心。因此上诉人坚决要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法院错判予以改判,而不应予以发回重审,徒增上诉人诉累和愤怒!!!

此致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年12月27日

2023年欠款抵押车牌协议书汇总二

甲方(债务人):

乙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丙方(抵押人/连带责任保证人):

甲方欠乙方货款,丙方愿提供房屋和土地为其抵押担保并自愿担任连带责任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双方就货款、抵押等相关事宜平等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1.欠款金额; 元 大写金额:元整。

2.资金占用费支付办法 元/月.现在 计 元。

3.甲方承诺 年 月 日前付清欠款及占用费,并制订分月还款计划。

第二条:丙方愿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权的的房屋为乙方该项货款和资金占用费提供抵押担保,并自愿担任连带责任保证人。

第三条:特别约定,因抵押房屋不能办理它项权证,为了保障乙方权利,丙方同意将抵押商品房给乙方(或乙方书面指定的任何第三方)进行网签合同,房屋单价按双方约定每平方米 元,并将网签合同提交 房管局备案(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丙方如需销售全部或部份抵押商品房,应先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份的商品房全部房款后,乙方与丙方解除相对应的网签合同,所有税费由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税费零负担(依法应由乙方或乙方书面指定第三方的税费,均由丙方代付代缴直接承担)。

第四条:甲方付清乙方货款和资金占用费后,丙方抵押及连带责任解除失效。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清款项,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和丙方共同付清货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本合同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签字盖章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丙方(盖章签字):

时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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