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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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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大全12篇)
2024-04-03 18:44:29    小编:ZTFB

总结能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并寻找改进的方法。总结时要注重逻辑性,将事物的发展脉络展现清楚。借助以下总结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总结的特点和写作方法。

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篇一

国家税务局:

我单位(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法人代表,主要经营等业务,我单位月份实现销售收入元,月份实现销售收入元,目前在国税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限额为拾万元,因我单位销售业务扩大,销售产品特殊,分开开具销售发票,客户难以接受,不能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导致我单位开销售发票出现困难,现向国税局申请将我公司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增为百万元。

请领导予以审查、审批!

20xx年xx月xx日。

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篇二

当你需要购买发票时,你要写一份申请书,你知道如何写才是规范的申请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购买发票申请书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我单位xxxxx公司(或厂、或其他),主营生产制造或销售xxxxx,年销售额(或预计年销售额)xxxx元,因经营需要特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干份,最高单份限额xxx元。

请审核批准为荷盖上公章即可。

如果申请的发票数量较少(不超过25份)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话,也可以不写销售额的。

致xxxxxxx有限公司:本单位今委托 同志(系我公司 人员,身份证号码:话: ),向贵公司办理购买货物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项。

如本单位未声明作废,今后该人与贵单位办理购买货物的委托书一直有效。

请给予协助!授权单位:年 月 日

委托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委托公司委托上述代理人通过******以下单方式订立买卖合同,并为本公司验货、收货及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为:委托公司以 (现金、转账)方式将货款转至上述代理人的个人银行卡账户,由上述代理人将此款项通过刷卡或网上支付方式向****(**账号: )支付相应货款。

代理人的付款行为视为委托公司的行为。

特此授权。

委托公司(盖章): 年 月 日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xx国家税务局第__税务分局:兹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授权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到贵局办理购买发票事宜。

请给予办理!特此证明!原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不再办理我单位购买发票事宜(变更购票委托人需填写)。

法人签名:受托购票人签名:单位(章)年 月 日

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篇三

这是管理最为严格的发票。

由一般纳税人开具给一般纳税人,购销双方都要准确填写名称、税号、地址电话、账号。票面信息包含价格(不含税),税率和税额,还有价税合计。

至少有三联,发票联(购方记账),抵扣联(购方抵税),记账联(销方记账)。

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同一台税控机开出,格式、防伪与其一致由一般纳税人开具给普通消费者(含个人),销售方要准确填写名称、税号、地址电话、账号,购货方可以只写名称。票面信息包含价格(不含税),税率和税额,还有价税合计。至少有两联,发票联(购方记账),记账联(销方记账)。没有抵扣联。

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篇四

山西省国税局领导:

我公司因为因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向厂家核销费用,因增值税发票寄予厂家时间逾期,超过时间未能核销,5万元增值税发票作废,望领导批准统一,保证今后不再有此情况发生。

希望国税局领导给予理解,今后绝对不会再有此类错误发生!

特此说明!

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篇五

江北区国税:

我公司名称:某某有限公司,公司正式成立于2015年05月17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归属江北区国税所管辖,国税登记证号为:50*********52,2015年05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为17%。

目前我公司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批发、进口及其他相关的配套业务、佣金代理等销售业务,自公司成立以来,业绩突飞猛进,发票数量的需求也在迅速大幅增加,特别是商超、热卖点等大客户所开发票必须分店、分区域开具。我公司目前的发票数额已经不能满足日常销售需求。现申请每月增加到中文三联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希望贵局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办理为盼,谢谢!

某某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日。

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篇六

济南****区国税局:

由于我公司经营日益扩大,原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月用量已无法满足现在使用要求,向贵局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现将公司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济南***科技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370***********,20xx年7月经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注册经营,注册资金伍拾壹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地址:济南市*********。20xx年4月被济南市****国家税务局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支行,0000007100000000000.

01月至月销售收入2983851.97元,销项税额507254.86元,进项税额488448.60元,进项税额转出3312.82元,交纳增值税21719.08元,税负率0.72%。

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销售收入为3858875.94元,销项税额656009.06元,进项税额624976.24元,交纳增值税31032.82元,税负率0.80%。

我公司预计今年销售收入能达到500万元,交纳增值税大约6万元,税负率约1.2%,在本次申请提交以前,我公司每月领购千元版专用发票50份,由于公司经营多年,客户逐渐增多,每笔业务多在元—200000元不等。原每月增值税专用发票月用量50份已无法满足现在使用要求,近来我公司又与多家单位签订销售合同,其中“济南*******有限公司”109.44万元、“济南******有限公司”47.60万元、“济南*******有限公司”33.53万元、“山东*******有限公司”10.46万元。

我公司的货源主要采购于“*********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企业,现货物及发票均已到我公司并进行了发票认证。

以上所有申请资料、数据、证件内容真实,如有虚假,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现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由每月50份(最高开票限额壹万元)增加到100份,长期有效。敬请贵局考察核实,诚盼批准!

济南*****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11月19日注:需要提交:

1、税务副本复印件(携带原件校验)。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校验)。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校验)。

4、销售合同复印件(携带原件校验)。

5、采购合同复印件或者进项发票复印件(需要申请当月认证)(携带原件校验)。

6、《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

7、《基本经营情况报告书》本文所述内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篇七

****税务局:

我是****企业,税号:************,已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准确核算销售收入。现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数量:****,特此申请,请局领导批准为盼。

致此。

敬礼

申请人:**单位。

****年**月**日。

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篇八

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普通发票作废相关的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普通发票作废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省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和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税务机关(包括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下同)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各级财政、审计、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票由税务机关负责监制。

第六条 在本省内使用的发票的种类、式样、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七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

第八条 发票由省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九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由省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式样,统一定点制作。

本省发票防伪标志的设置,由省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统一规定。

第十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印制发票,在印制发票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过程中出现的错票、次品、废品,应当登记造册,经税务机关核定后,集中销毁。

第十二条 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第十三条 在本省内使用的发票应当在省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市印制的,必须经省税务机关批准。

外省、市来本省印制发票,必须经省税务机关批准。

第三章 发票的领购

第十四条 需要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购票手续。

第十五条 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对外出售。

未经省税务机关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出售发票。

第十六条 发票仅限于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内使用,跨市、县使用发票的,按照省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单位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市、县的,应当分别使用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

第十七条 租店、租柜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不得使用出租单位的发票。所需发票,按照规定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

第十八条 临时到本市、县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开具发票。

第十九条 跨市、县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所在地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省税务机关的规定,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收据。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 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可以不逐笔开具发票,具体办法由省税务机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第二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开具的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式样,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不得在印制发票时套印。如确有需要的,应当报省税务机关批准。

第二十五条 财会人员应当对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假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从事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收。

第二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在启用整本发票时,应当检查发票是否有缺号、重号等,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填错的发票,全部联次应当完整保存。

发票丢失,应当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第二十八条 省际毗邻市、县不得跨省开具发票。如确有需要,由省税务机关商毗邻省、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跨规定的市、县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第三十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薄,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五章 发票的缴销和检查

第三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发生转业、改组、分设、合并、联营、迁移、歇业、停业、破产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发票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三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对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在发票换版、更换发票监制章或者发票防伪专用品时,应当将未使用的发票登记造册,送主管税务机关销毁。

第三十四条 按照规定终止授权出售发票的单位或者授权出售发票的单位书面申请不再代售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于终止授权或者批准申请的当日收缴其所领发票。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票货不符有偷逃税收义务嫌疑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检查。

第三十六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第三十七条 发票的真伪由税务机关鉴定。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处罚;拒不改正的,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在6个月内暂停向其出售发票。

第三十九条 税务工作人员在发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对国有的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专业发票,经省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省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应用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本省有关发票管理的规定与《发票管理办法》和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发票管理办法》和本办法为准。

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篇九

国家税务局:

因我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现本月票量已用完,原每月2张的用量不能满足我司的需求,根据我司的实际情况,现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大限额百万元的发票用量为10份。

特此申请,望批准。

公司名称。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篇十

交口县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

我公司为交口县晋能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5日,已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煤炭、焦炭、生铁、钢材、铝矾土经销:物流信息服务,现有员工35人。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特申请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为10万元限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最大持票量为25份。

为做好专用发票的领购工作,我公司将建立健全专用发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财务从业人员,掌握增值税进销项的正确计算,发票将由专人保管专人开具,有专门的保险柜保管发票,保管措施安全,严格遵守有关专用发票领购、使用、保管的法律和法规。

交口县晋能煤炭销售有限公司2014年9月20日。

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篇十一

对企业作废、重新开具、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情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三个文件有明确的规定,笔者归纳如下:

一、应当作废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二、重新开具。

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对这些条件,购买方需要格外关注。对当场取得专用发票的,认真审核,发现错误立即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事后取得专用发票的,对照上述作废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作废后的处理。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这里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如果只进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操作程序。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的,按以下规程操作。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这些操作环环紧扣,缺少一个环节或一项证明则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也就不能作废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事项。目前增值税的抵扣政策是,不论购买方对专用发票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只有销货方报税、购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比对成功后才能彻底抵扣,这就决定了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复杂性,手续也相对烦琐。因此,购买方对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作废,要做到不耽误太长时间,也不会产生税收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购进货物或劳务的开票现场对取得的专用发票进行一次手工全面审核,发现有误当场要求销售方作废重开。二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后立即与采购部门购进货物或劳务验收情况进行核对,发现按合同规定需要退货或应索取折让未索取或发现其他争议不能按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全额付款时,要及时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三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并接到采购部门后验收无误通知后,必须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发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时立即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四是必须在开票的当月将需要作废的专用发票赶在销售方抄税和记账前转交到销售方。

作废发票申请书范文通用篇十二

................区国税局:

……………………………………公司

….年….月….日

×××国税局:

兹有我单位 不在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取工作,改由×××(身份证号:*******************)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取工作,现在申请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票人予以变更!

致财务,****年**月**日,因业务需要,申请更换发票,更换发票明细及原因见下表。

总经理室: 财务: 部门经理: 经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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