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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金返还申请书 质保金返还意见书(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12:39:30 页码:9
保修金返还申请书 质保金返还意见书(4篇)
2023-01-16 12:39:30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精选保修金返还申请书一

乙方:上海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关于上海______大厦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为了保证工程在合理期限内正常使用,维护建筑工程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乙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

一、保修范围及内容

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下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或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本工程的质量缺陷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或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工程为五年;

3、电气工程、排水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为二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由于使用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属于本协议保修范围。

2、在保修期内,发生需紧急抢修的质量问题,乙方应遵循先处理后划分责任的原则。

3、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承包的工程质量(以及维修)问题给用户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应及时支付用户赔偿金。

4、在保修期内,乙方应设专人负责维修工作,乙方负责维修的人员必须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当出现质量问题时,如果甲方与乙方无法联系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到达现场,甲方则安排其它人员维修,发生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物业、监理、及维修人员共同确定,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乙方应无条件认可此项费用并承担因此带来的其它损失。

5、甲方分包工程与乙方承包的工程交接部位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到场协助处理,分清责任后,由责任方负责维修,否则,甲方认为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

本工程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

五、保修金的结算与支付

1、保修时间满二年,付至保修金总额的______%;保修时间满五年,付至保修金总额的100%。

2、甲方支付保修金时,扣除以下费用:

(1)因乙方未能及时保修或乙方维修后质量未达到要求,甲方安排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因维修问题产生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的损失应支付给用户的赔偿金;

3、保修时间在二年至五年内,凡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都应负责保修.

4、保修金在结算时不计利息。

六、保修细则

1、凡属乙方保修范围内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维修。乙方到达前,需要紧急处理的,甲方可采取适当措施,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维修时间要求:

(1)渗水、漏水、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等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用户正常生活情况下,乙方须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6小时完成维修或采取可靠的应急措施。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一般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于到达现场2日内完成维修,工程量较大,2日内不能完成维修的,甲、乙双方确定维修时间。

(4)一般情况下,甲方电话通知乙方维修,乙方到达现场后,甲方将书面通知给乙方,乙方维修合格后,在甲方(或物业)的维修记录上签字,若甲方与乙方无法联系或乙方接到电话通知后没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将维修通知单送达乙方单位。

(5)维修项目完成后,必须经用户、甲方(或物业)验收签字后确认。

(6)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到达维修现场维修,须按20__元/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3、维修质量:

(1)屋面、卫生间、外墙渗漏每发现一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2)同一部位乙方维修两次仍未解决问题,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屋面、卫生间、外墙渗漏为10000元;其它分项工程为20__元;且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维修,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提出维修方案,乙方实施维修。

4、甲供材料/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及对用户造成损失,经调查属实,由甲方向供货商索赔,乙方负责更换或安装。

5、乙方维修人员应按甲方或物业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物业管理,服从监理和用户的监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当与用户发生争议时,立即请甲方或物业协调,严禁与用户争执、吵架,否则按5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在维修过程中,甲方或物业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7、在保修期内,乙方必须设维修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当乙方维修负责人或联系方式更换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乙方维修负责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返还保修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逾期付款的利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因甲、乙双方履行协议产生纠纷的,可以采取协商解决或调解,调解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精选保修金返还申请书二

我公司在严格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电产品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所有条款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以下条例: 七天包退 十五天包换 整机一年保修 主要部件两年保修, 全国联保。

保修的条件:

1).自购机之日起,七天之内,无法正常使用,出现《家电产品性能故障表》中所列故障的机器;

2).未有私自拆机或改装、人为损坏以及不可抗拒的因素损坏;

3).具备有效的购机凭证和保修凭证(购机发票和保修卡)。

包换的条件:

1).自购机之日起,十五天之内,无法正常使用,出现《家电产品机性能故障表》中所列故障的机器;

2).未有私自拆机或改装、人为损坏以及不可抗拒的因素损坏;

3).具备有效的购机凭证和保修凭证(购机发票和保修卡)。

注意事项:

1).包换时只更换同型号的机器,包装物品(包装箱、泡沫、说明书)不予换;

2).对于外观损伤的机器不能包换;

3).公司特价销售的机器不能包换;

4).赠品不在包换、保修范围之内;

5).如在包换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不实行包换,只提供有偿维修:

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用户私自拆机、改装或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保修卡及有效发票的;保修卡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人为损坏及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等等。

精选保修金返还申请书三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巨各庄镇葡萄长廊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葡萄长廊基础工程,葡萄长廊主体结构工程、铁艺门头、景观花架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保修巨各庄镇葡萄长廊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葡萄长廊基础工程,葡萄长廊主体结构工程,铁艺门头及景观花架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葡萄苗木一年。

(三)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一年。

1、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葡萄长廊基础工程和葡萄长廊钢结构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2、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零。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精选保修金返还申请书四

工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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