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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入职申请书如何写 路政入职申请书如何写范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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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入职申请书如何写 路政入职申请书如何写范文(7篇)
2023-01-16 13:27:22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路政入职申请书如何写一

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是对我们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我国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两年的执法工作实践也使我体会到,只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因此,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另一方面,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还要注意文明执法。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我们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而且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自行纠正的。因此,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我们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

二、服务人民、接受监督。

我所担任的是内业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交通行政案件处理、损坏路产索赔等工作,我所在的岗位是路政大队对外的一面窗口,树立好我自己的形象在相当程度上也就是树立好了大队的形象。所以,在工作中我不但坚持学_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并且将服务人民真正落到实处,处处为人民着想,从各个方面悉心考虑来大队办理许可审核、处理事故、求助等各不相同的人们的需求,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做到把事务办理好、把事情处理好、把客人服务好,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行政效能。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我还做到执法依据、主体、人员公开,做到执法程序、过程、结果公开,而且公开大队的举报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大队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行风监督,进一步做到透明、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作为一名路政人员,同时也是人民的服务员,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优良的风貌塑造起沿江路政良好的形象,更好的做到人性化执法、文明化服务。

三、必须不断加强学习,给自己充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首先,要加强学习,保持正确的政治观念。要不断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要时刻牢记_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态度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善于从政治上和大局上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其次,要加强学习,树立明确的服务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我们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我们不仅要时刻牢记服务理念,更要不断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把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在为群众服务中真正做到换位思考,全心全意做好服务工作。第三,要加强学习,打造过硬的业务本领。要做好我们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就要求我们必须熟悉自己的业务,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必须学会、学好、学透交通行政执法相关的业务理论知识,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提高为单位和群众服务的水平,提高为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能力。

在过去的两年里,在大队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同志们的热心帮助下,我踏踏实实、勤奋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我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行政执法内容多,涉及面广,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很强,我们的路政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艰巨性、长期性的特点,在此,我将认真总结经验,虚心学习,力争在今后的时间里中将各项工作逐步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我的能力范围内,使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最新路政入职申请书如何写二

领导:

您好,我叫xx,是xx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xx届的学生,专业是路政管理,在校期间担任班级体育委员兼生活委员,得到了学院和各位老师的一致好评。几年的寒窗苦读,我时刻按照“宽专业、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标准去锻炼及发展自我,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已把自己塑造成为一个专业功底扎实、知识结构完善、适应能力强、富于协作精神的时代青年。

大学阶段的学习与成长磨练了我的意志,提高了我的修养!“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辛勤劳作,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我有着一种敢于自荐、敢于探索、善于创新的精神。诚实正直的品格使我懂得了如何用真心与付出去获取别人的回报,我会用努力与智慧去争取我的空间,让社会来容纳我。

临近毕业时,我就开始更近一步的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以便更好的在以后的工作中,为贵公司的发展尽我之所能,为高速公路事业贡献自己的青春。

我会珍惜把握好每一次机遇。在校期间我养成了良好的学习态度及组织和管理的能力,相信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挥很大的作用。我认为自己适合并胜任本岗位,为公司作出成绩创造效益是我的目标,现递上我的简历!

我将贵公司作为我人生的新起点,若有幸能成为贵公司的一员,将是我莫大的荣幸,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业绩来回报公司。我将把有限的时间融入到无限的工作当中。期盼贵公司给我一次机会,我将还您十分荣幸。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最新路政入职申请书如何写三

20xx年上半年,赣州支队安全生产工作在总队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良好的态势,继续保持着和谐平安稳定局面,保障了高速路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好了“三个强化”。

一是组织责任意识到位,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支队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位置,并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是确保高速路政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强力保障。按照20xx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支队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指定了专职安全生产员,与各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了恶劣天气、应急处置、联勤联动等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约束权力的运行机制,保证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安全教育到位,营造了安全发展的氛围。支队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依托,深入推进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如4月25日,支队邀请驻赣消防支队的教官对各大队负责人及部分干部职工开展了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让广大干部职工再次绷紧了安全预防这根弦,增强了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安全生产月期间,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张贴安全生产标语140张,掀起安全生产宣传热潮,各单位也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理念,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已成为全支队的基本共识,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是各种投入要到位,奠定了安全生产基础。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支队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在管理上,增加了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在资金技术方面,支队增加投入,及时更新或更换了一批消防设备,为每一位员工配备了led远程强光手电筒,为每一台车配备了消防、安全锤、安全锥等装备和防护器材,使安全生产工作确有抓手。

上半年,是春运、冰雪恶劣天气与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各种小长假相互交错,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支队:

一是加大路面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时段,各大队进一步加大了对所辖路段的路面巡查力度,加强对所辖路段上了中央开口栅和刺丝网隔离栅的巡查工作,对开启的及时封闭,对损坏的立即下达《路产损坏修复告知书》告知相关部门修复,确保高速公路处于全封闭的状态,努力为车主用户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二是建立了应对恶劣天气等应急安全工作的常态化和标准化的管理措施。设立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非常设机构,强化24小时“三级”值班制度,保障了应急状态下各级单位领导分片到现场督导,强化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力度,并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调整职工轮休假制度,加强上路巡查力度,重点路段或敏感部位指派专人24小时盯守,成立应急清障保障队伍,应急状态下立即集结并24小时随时待命,提前将清障施救车辆摆放到现场,做好了岁末年初抗冰保障工作。

三是保障了各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安全畅通工作,针对20xx年春运、春节、“两会”、清明、“五一”、端午等重点时期和重要时段,强化安全工作力度,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圆满完成了各重点时期的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任务及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任务。

四是进一步加强联勤联动,形成整体合力。支队积极密切联系高速交警、高速养护部门、路段管理单位,进一步健全与各单位的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实时了解路面情况,确保反应迅捷,救援及时。与高速交警、清障施救队一起进行不间断的交叉巡查,联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将排障施救车辆重点布置在特大桥、长隧道、长下坡等路段,共同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管理,派员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为规范清障施救工作,确保清障施救安全迅速有效,支队结合清障施救整顿活动,真诚沟通、开门约谈,深入查找清障施救安全问题:

一是认真督查清障施救整顿工作。从6月5日起,支队重点对路政部门监管工作和清障施救整顿自查等内容,全面检查约谈单位。

二是收集梳理整顿意见,逐一面对面约谈。针对前两个阶段的整顿工作,该支队对各单位自查中汇集的问题和建议意见,逐条梳理,并对辖区各清障施救单位和各大队发出约谈通知书,与约谈单位一对一的进行约谈,帮助解决清障施救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全面推进整顿工作的开展。

三是召集约谈。支队于6月8日正式逐一约谈辖区内14个路政大队、7个清障施救企业单位,共同分析其根源,探究解决清障作业中存在的棘手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约谈共发现普遍性问题5个,收集好的意见建议6条,发出整改通知书21份,并及时跟进约谈内容与要求的督办、现场检查,确保清障施救工作安全发展。

约谈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清障施救工作,全面掌握监管信息,了解清障施救企业诉求,并防患于未然,提高了清障施救管理水平,规范了清障施救服务和收费行为,为打造群众满意、清障迅速、安全高效的施救队伍奠定了基础。

支队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还针对上半年重要时段开展了安全监督检查。20xx年,支队共组织开展了三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分别是春运、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清明、“五一”、梅雨季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安全大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8份,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另支队在加强检查的同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考评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抽查,并做好汇总通报,对圆满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要进行责任追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上半年,赣州支队全体干部职工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和汗水,顶住了压力,实现安全平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取得了好成绩。但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当前高速路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安全监管的力量仍需加强。目前,支队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均是兼职人员在做,没有形成统一的工作合力;二是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时有发生,对应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和保畅通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三是个别单位存在疏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各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职工安全意识不足,在清障施救监督管理上还有一些漏洞和问题,应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为此,支队将在下半年再接再厉,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防患于未然,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高速路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最新路政入职申请书如何写四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自荐信!

我叫王xx,是河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xx届的学生,专业是路政管理,在校期间担路政07301班体育委员兼生活委员,得到了学院和各位老师的一致好评。几年的寒窗苦读,我时刻按照“宽专业、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标准去锻炼及发展自我,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已把自己塑造成为一个专业功底扎实、知识结构完善、适应能力强、富于协作精神的时代青年。大学阶段的学习与成长磨练了我的意志,提高了我的修养!“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辛勤劳作,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我有着一种敢于自荐、敢于探索、善于创新的精神。诚实正直的品格使我懂得了如何用真心与付出去获取别人的回报,我会用努力与智慧去争取我的空间,让社会来容纳我。

临近毕业时,我就开始更近一步的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以便更好的在以后的工作中,为贵公司的发展尽我之所能,为我省高速公路事业贡献自己的青春。

我会珍惜把握好每一次机遇。在校期间我养成了良好的学习态度及组织和管理的能力,相信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挥很大的作用。我认为自己适合并胜任本岗位,为公司作出成绩创造效益是我的目标,现递上我的大学生个人简历!

我将贵公司作为我人生的新起点,若有幸能成为贵公司的一员,将是我莫大的荣幸,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业绩来回报公司。我将把有限的时间融入到无限的工作当中。期盼贵公司给我一次机会,我将还您十分荣幸。

最后祝贵公司兴旺发达、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自荐者: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最新路政入职申请书如何写五

路政处年上半年紧紧围绕局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针对性地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加强了政治学习、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廉政建设,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

今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公路事业加快发展的一年。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我处认真学习了党的xx大精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深入学习了《公路法》、交通部新的《路政管理规定》、《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学习贯彻了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厅的相关文件,配合相关处室对全省超限运输专项治理工作作了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大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积极参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培训班、省工委安排的干部培训班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培训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和法律素质,适应依法治路的需要。

二、建章立制,从制度上保证执法规范

建章立制是路政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实现路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根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我处积极协调相关处室起草了《全省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讨论稿),并提交局办公会进行了讨论;起草了《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和《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初稿),并与省厅体改法规处、局办公室共同修改完善,于一月十八日出台试行;参与省厅关于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会签稿)与(会签修改稿)的修改意见征询工作;参与起草了省厅《关于车辆闯岗情况的报告》、《交通系统对恶意堵塞交通的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关于保留我省交通行业标志服装的报告》。

三、调查研究,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第一手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我局对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管理机构、收费站、服务区以及监控分中心和养护部门的设置等其他基本情况做了全面的实地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对下一步的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并整理出《公路系统高速公路管理处设置情况一览表》、《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情况一览表》、《公路系统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养护处设置情况一览表》、《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情况一览表》、《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一览表》。

四、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省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处作为行使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切实担负起了对全省高速公路路政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责任。

按照省厅、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处加强了春运、元旦、春节期间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巡查力度,保障了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对三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组织了与省厅高速公路二期项目部就公路系统信息系统管理进行的座谈,下发了高速公路信息管理系统人员培训文件,协调组织有关市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处培训信息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共8期100人;

筹备并参与主办了“年全省公路路政工作会议”和“全省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暨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会议”,并组织与会人员到江苏就其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站、路政支队、服务区、养护中心、排障中心、监控调度中心等进行了学习考察。印发了《高速公路管理文件汇编》(《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

同时,我处还认真完成了高速公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整理与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和协调高速公路公司路政管理派出机构的组建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不定时地进行明查暗访;会同相关处室对全省路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查认定;积极协调有关处室,较好地完成了高速公路涉路工程的审批和非公路标志的审批、治理工作;对省公安厅的来函《关于尽快变更高速公路有关标志标识的函》(鲁公交29号),根据局领导的要求,积极协调相关处室和有关单位,并报省厅同意给予了回复;认真完成了年文书立卷归档工作等。

最新路政入职申请书如何写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管理,提高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

本规定所称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统称“路产”)的行政管理。

第三条路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部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主管全国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法》的规定或者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路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依照《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受让公路收费权或者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负责。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路产。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路产的义务,有检举破坏、损坏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路政管理许可

第八条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根据《公路法》和本规定,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同意。

第九条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五)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第十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五)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第十一条因抢险、防汛需要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第十二条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或者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按照《公路法》第五十条和交通部制定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标志的内容;

(三)标志的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

(四)标志设置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五)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

第十五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或者平面布置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三)施工期限;

(四)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第十七条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依照《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三)树木的种类和数量;

(四)安全保障措施;

(五)时间;

(六)补种措施。

第十八条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公路法》第八条第二款就国道、省道管理、监督职责作出决定外,路政管理许可的权限如下:

(一)属于国道、省道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二)属于县道的,由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三)属于乡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路政管理许可事项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第十九条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应当作出决定。作出批准或者同意的决定的,应当签发相应的许可证;作出不批准或者不同意的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路政案件管辖

第二十条路政案件由案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指定管辖。

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对属于其管辖的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处理的,可以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决定。

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可以直接处理属于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报请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处理的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决定直接处理的案件,案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首先制止违法行为,并做好保护现场等工作,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确定管辖权。

第四章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二)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三)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

(四)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

(五)违反《公路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六)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

(二)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公路法》第八章及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公路法》有关规定实施。

第三十条实施路政处罚的程序,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

第五章公路赔偿和补偿

第三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路产损坏的,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第三十二条根据《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经批准占用、利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路产损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赔偿数额较小,且当事人无争议的,可以当场处理。

当场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应当制作、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出具收费凭证。

第三十四条除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可以当场处理的公路赔(补)偿案件外,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三)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或听证;

(四)制作并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

(五)收取公路赔(补)偿费;

(六)出具收费凭证;

(七)结案。

调查取证应当询问当事人及证人,制作调查笔录;需要进行现场勘验或者鉴定的,还应当制作现场勘验报告或者鉴定报告。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对公路赔(补)偿案件处理程序的具体事项未作规定的,参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

办理公路赔(补)偿案件涉及路政处罚的,可以一并进行调查取证,分别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公路赔(补)偿通知书》认定的事实和赔(补)偿费数额有疑义的,可以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复核。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公路赔(补)偿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

本条规定不影响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定权利。

第三十七条公路赔(补)偿费应当用于受损公路的修复,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当场不能处理完毕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公路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签发《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责令该车辆停驶并停放于指定场所。调查、处理完毕后,应当立即放行车辆,有关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而设置者逾期不拆除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强行拆除。

第四十条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而建筑者、构筑者逾期不拆除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强行拆除。

第四十一条依法实施强行拆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设置者、建筑者、构筑者负担。

第四十二条依法实施路政强行措施,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制作并送达路政强制措施告诫书,告知当事人作出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的期限,不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三)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四)经督促告诫,当事人逾期不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的,制作并送达路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五)实施路政强制措施;

(六)制作路政强制措施笔录。

实施强行拆除涉及路政处罚的,可以一并进行调查取证,分别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当事人拒不履行公路行政处罚决定;

(二)依法强行拆除受到阻挠。

第四十四条《公路法》第八章及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公路法》有关规定实施。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巡查,认真查处各种侵占、损坏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四十八条公路养护人员发现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协助路政管理人员实施日常路政管理。

第四十九条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接受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十一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路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第八章人员与装备

第五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十三条路政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本辖区公路的行政等级、技术等级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第五十四条路政管理人员录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但一线路政执法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45岁;

(二)身体健康;

(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持有符合交通部规定的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第五十五条路政管理人员实行公开录用、竞争上岗,由市(设区的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十六条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第五十七条路政管理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熟悉业务,清正廉洁,文明服务、秉公执法。

第五十八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路政管理执法水平。

第五十九条路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用于路政管理的交通、通信及其他必要的装备。

用于路政管理的交通、通讯及其他装备不得用于非路政管理活动。

第六十一条用于路政管理的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七十三条和交通部制定的《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九章内务管理

第六十二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路政内务管理制度,加强各项内务管理工作。

第六十三条路政内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路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路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三)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四)路政执法与办案程序;

(五)路政巡查制度;

(六)路政管理统计制度;

(七)路政档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路政内务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公路赔(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十六条路政管理文书的格式,由交通部统一制定。

第六十七条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1990年9月24日交通部发布的《公路路政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最新路政入职申请书如何写七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营造公路安全保护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路政〔201x〕1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____大和____届____精神为指导,以“规范执法,提升服务”为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理念创新、手段创新,精心组织策划,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路政执法,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理解与支持,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安全保护和扎实推进迎“国检”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公路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公路路政管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进行重点宣传,对超限超载运输典型案例、公路两侧违章建筑和违法广告的治理等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行集中宣传,对开展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先进人物进行积极宣传,以及对公路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成果进行展示,实现路政管理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路政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的工作目标。

三、宣传重点

(一)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为重点的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典型案例。

(三)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四)公路两侧违章建筑和违法广告的治理及典型案例。

(五)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

(六)公路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成果展示。

四、工作安排

(一)分阶段进行路政宣传活动

第一阶段:20____年5月11日至15日制订方案

第二阶段:20____年5月16日至20日动员部署

第三阶段:20____年5月21日至31日组织实施

(二)多形式多样化开展路政宣传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扎实开展宣传。市局将会同北湖、苏仙区公路管理局在郴州五岭广场设立宣传点,开展两次集中宣传,并现场解答群众提问。

各单位要在路政办公区、办事大厅、超限检测站等地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充分利用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情报板和路政巡查车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开展24小时滚动宣传。选择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点,发放法律法规文本、倡议书、漫画等宣传资料及印有路政、治超宣传标语的`宣传物品等。

二是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市局将适时邀请郴州日报、郴州电视台、郴州人民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组织开展集中采访报道活动,郴州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滚动播报宣传内容。

各单位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本地区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播放路政管理宣传片、宣传口号,使路政管理工作深入人心。同时,通过媒体访谈、群众问答等方式,就群众关心的公路保护、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等问题进行互动,积极营造声势浩大的舆论氛围。

三是开拓内容形式,创新宣传格局。市局将在局门户网站开辟路政宣传专栏,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实施动态宣传模式。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优势作用,通过网络路政和微路政(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及时编发宣传月活动,积极联系相关新闻媒体,进一步扩大宣传的影响力。要将宣传月活动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创建活动及行业重点工作相结合,增强宣传效果。

四是深入贴近社会,全面推进宣传。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公路沿线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乡镇、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场、公路超限检测站等地进行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开展“三走进”活动(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村镇),广泛深入地普及公路安全保护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了解路政管理,支持和关心路政管理工作。

五是突出报道重点,掀起宣传高潮。各单位要密切关注辖区内路政管理工作动态,组织有关媒体对超限运输等典型违法行为进行专题、连续报道,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要善用一线的感人事迹和生动事例开展宣传,延伸宣传触角;着力挖掘培养宣传先进典型,展示路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集中开展涉路违法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郴州市开展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梳理辖区内当前路政管理工作中面临突出的问题,针对超限超载运输、非法设置非公路标志、违法占用公路资源、违法占道经营、盗窃公路设施、在公路上违法增设交叉口等重点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四项专项(“清非”、 “取缔”、 “打非” “拆违”)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一批严重影响公路安全的案件,进一步巩固路政执法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公路产权完整,更好地服务公众安全便捷出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____年是全国集中开展“路政宣传月”工作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开展“路政宣传月”的头一年。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路政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曾建华任组长,张含之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局路政法规科、局超限运输管理科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路政法规科,具体负责活动月的组织实施。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统一调度,加强督导,并安排专项经费,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岗到人,确保经费、人员、效果到位。

(二)狠抓落实,制定细化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于20____年5月15日前将“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市公路管理局路政法规科(联系人:黄对林;联系电落实宣传责任,明确宣传任务,细化实施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工作。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和迎国检工作相关要求,把“路政宣传月”工作作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落实。要以“路政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加快建立健全路政管理的长效宣传机制,深入有效地开展路政宣传工作。

(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把“路政宣传月”活动与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等公路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确保“路政宣传月”活动卓有成效开展,着力形成领导重视、各方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路政宣传工作的新局面。

(四)强化监督,认真总结提高。各单位要及时收集“路政宣传月”活动中的录音、录像、照片等宣传资料,建立宣传档案。“路政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局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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