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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稳定就业岗位申请书(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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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稳定就业岗位申请书(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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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自己的成长和不足之处。总结应该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怎样才能更加全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学习技巧和方法,供大家参考。

稳定就业岗位申请书篇一

省、市人社、财政、工信、发改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以来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于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中小企业等。凡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中省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稳岗补贴政策从20开始执行,至底结束,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与稳岗补贴一并在7月底前提出申请。此后,每年6月底前提出申请。在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企业,向所在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县人社、财政、发展改革、工信局联合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市失业保险处。

稳定就业岗位申请书篇二

由于受到当前经济形势的影响,企业经营困难、企业收益下滑。但为了维护“保稳定、保民生、保增长”的大局,既要减轻企业负担,又要实现不裁员反而增员的生产局面,并正努力争取多一些的绩效、不减以前已有的待遇,迎难而上。目前看起来生产任务不足,有人没有足够生产任务,但是公司依然要招聘新员工,这里面公司自然有公司的长远、战略考虑,所以公司综合部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拓宽销售渠道,扩大销售市场。在现有销量及销售区域的基础上,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销售氛围。由于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下,资金极度紧张。但为开拓外销市场,需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知名度,使公司的销售市场覆盖到省内省外的每一个地区、每一个地方。利用每一个销售网点,以点带面,积极促销,完成销售渠道的转型升级(新疆市场),从而实现销售收入的增长。

二、加强职工技能培训,节约降耗。按岗位、工种开展“职工技能提升计划”活动。根据国家颁发的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培训教育工作,不仅让职工掌握技巧,更让节约降耗的意识深入人心,同时教育职工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到:就业自主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者自身的素质,劳动者的收入由劳动者的技能、素质所决定。从而让职工乐于学习,乐于创新,乐于进取,以消极心态为耻辱,以高尚的心态积极工作,努力做一个把事情一次性作对的优秀员工。

三、从分发挥职工先锋岗的先锋模范作用,设立职工先锋岗的示范岗。带动周围职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企业如何摆脱困境出主意、想办法,并归纳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每月的生产经营会上进行探讨、商量,最终被所采纳的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由此形成一种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生产氛围,同时也形成了一支富有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的团队,为企业早日摆脱困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做好稳定新到员工的工作,给他们多一些鼓励,不利于公司的话不要说,不利于职工稳定话不要谈,尤其是管理人员,无论在什么场合,都要释放正能量,一些消极的、负面的行为、言论在呢都不要散布,公司不好,个人也好不到呢去,除非你想着再换个地方,公司还是希望,我们每位员工干一行爱一行,既然我们先泽现在的岗位,就静下心来,把自己的工作干好,树立起处处维护公司利益的好形象,为公司的发展尽一份微薄之力而工作。

最后致谢全体员工每天都有一个好心情,用积极的、阳光的心态面对生活和工作。

十堰盟强有限公司。

综合部。

2015年1月8日。

用户名:mengqiang密码:

公司名称:十堰市盟强实业有限公司行业性质:汽车。

稳定就业岗位申请书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加大《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175号,以下简称17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切实做好今年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

当前,我国经济企稳向好,但国际经济环境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我国经济发展、企业运行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不足,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坚实。这就决定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在贯彻落实175号文件中,要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策。要尽快研究制定贯彻落实175号文件的实施办法,细化政策措施。对支持企业的数量和类型,稳定岗位的数量等,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稳定岗位所需资金数量,要做出合理的预算安排。

二、统筹安排,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各地在实施稳定就业岗位政策中,要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支撑能力较强的统筹地区,可全部实施175号文件规定的失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即“一缓一降两补贴”。要加大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的力度,工作重点向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倾斜。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要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并制定具体标准,简化申报和审批程序,要切实为企业着想,缩短审批期限,及时拨付资金,提高办事效率。

东部7省市要切实做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统筹考虑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关系,搞好政策衔接,把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纳入试点工作对象范围,取得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双成效。

三、加大基金调剂力度,使更多的企业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扶持。

要提高统筹层次,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着力解决基金结余较少的统筹地区实施援企稳岗政策资金不足问题,使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政策的扶持,推动175号文件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快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步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四、加强监管,维护基金安全。

各地要建立健全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批、拨付、监督等制度,严格程序审批,规范操作,强化内部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行政监督,要对享受扶持政策企业的补贴资金使用、用工、参保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核查企业和职工享受补贴的情况,检查企业补贴资金是否被挪作他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在享受政策期间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要暂停其享受的相关政策;对于超规定裁减员工的企业,要取消其享受政策的资格;对于伪造材料、弄虚作假骗取基金的要追回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稳岗补贴的情况进行公开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三大功能的作用;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效果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援企稳岗政策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广其好的做法和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开展。

六、开展总结评估,进一步巩固援企稳岗政策的成效。

各地要对贯彻落实《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11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要结合本地就业、失业基本状况,重点对政策实施中各级领导是否重视,政策文件是否配套,工作措施是否有力,享受政策的范围是否周全,操作程序是否规范、透明、简便以及稳定就业的效果是否明显,基金使用是否安全,困难企业和职工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评估,并于2月底前将评估报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稳定就业岗位申请书篇四

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各企业失业者频繁。就这一现象本公司为了稳定职员就业特采取如下措施:

1、不裁员、少裁员。

2、定期辅导、学习、交流工作心得,参加专业培训。

3、传统节日开展庆祝活动或发放传统物品。

4、八小时工作制、双休、国定假期,如需加班则按国家规定额度发放加班费。

5、女性职员享有带薪产假。

本公司将严格遵循以上措施。让每位员工都能在和谐的工作环境中没有负担没有顾虑,怀着轻松的好心情迎接每一个工作日,只有在这样的精神状态才能创造最好的成果!

篇二。

由于受到当前行业形势的影响,以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已不能完全保持人员结构稳定,为保证现我公司人员队伍稳定,维护“保稳定、保民生、保增长”的大局,减轻社会负担,实现不裁员反而增员的局面,并正努力争取多一些的绩效,不减以前已有的待遇,迎难而上,从而进入良性发展阶段,采用了以下几点措施:

一、拓展分销渠道,扩大岛外市场。

在现有分销渠道和市场的基础上,努力并积极营造更加良好的销售氛围。进一步加强企业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知名度,加强拓展岛外分销渠道,渗透拓展岛外每个区域,加强与岛外分销公司之间的合作,从而促进企业发展,实现收入的增长。

二、加强员工培训,轮岗提升技能。

通过企业内部培训、以岗位交换等措施来要求员工必须具备能在两个不同职能岗位任职的能力,我公司员工除了能充分胜任目前岗位的同时还必须熟悉、了解其他的工作岗位,我们的目标是把每一位员工培养成一专多能的综合性人才,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到:就业自由权取决于员工自身素质、技能。同时也是未雨绸缪,以此来防范短期行业形势带来的人员惊恐造成公司经营过程中带来人才流失风险。

三、充分发挥职工先锋模范作用,设立职工先锋岗示范岗。

发挥职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职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企业如何摆脱困境出主意、想办法,并归纳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职工月结会上进行探讨、商量,最终被所采纳的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由此形成了一种良好的企业文化,同时也形成了一支富有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的团队,为企业早日摆脱困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实行业绩积分制度,加薪升职。

业务部实行业绩积分制度,积分划分等级。积分数额达到加薪的标准,就给员工加薪;达到达到升职的标准,就给员工升职。以此促进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业绩的增长。

人事行政部。

20**年6月7日。

篇三。

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各界失业者频繁,公司为了稳定职员就业采取了以下措施:

1、实现不裁员、少裁员;

2、不断加强、完善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知识等。

旨在帮助新员工更快地掌握工作内容、技巧,更好地融入到新环境中去。

要求实现新员工入职培训率达。

100%。

3、在公司岗位出现空缺时,首先采取内部招聘的形式。

给予员工更多的选择机会,也依据人岗匹配原则对员工进行考核,输送合适的员工去到适合的岗位上。

4、增加员工培训。

包括产品知识、工作技巧、销售技巧、部门工作手册、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等,全方位提升员工的工作胜任力。

5、完善企业内部晋升通道。

结合技能考试及绩效考核结果,提拔优秀员工至高级岗位,使员工实现职业生涯的延续性和发展性,同时为企业留住优秀人才。

6、为员工发放节日礼品,安排体检,节日。

开展趣味活动,切实做好企业人文关怀。

7、八小时工作制、单双休、法定假期,如需加班则按一定额度发放加班费;

8、女性职员享有带薪产假;;

9、公司为在职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给退休职工参保商业保险。

希望能够通过以上。

个措施,使得员工稳定性及技能提升,从而实现员工稳定就业的目的。

******************公司。

201**。

稳定就业岗位申请书篇五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

(一)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的企业。

(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的企业。

(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等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二、基本条件。

(一)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资金使用。

各地区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期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的具体比例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确定。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底。

四、审核认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稳岗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类型认定后,对申请稳岗补贴企业的基本条件进行审定,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并督促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基金管理。各地区要充分考虑基金支付能力,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三)加强跟踪监测。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评估稳岗补贴政策效果。财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给予必要经费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适时组织开展政策绩效评估,根据实际调整完善政策。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尽快制定本地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具体实施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稳定就业岗位申请书篇六

本单位郑重承诺:

1、本单位按照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有关文件规定申报 年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行为,本单位、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所申领补贴资金全额用于职工培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挤占挪用,如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本单位、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已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的优惠政策条件。现向补贴审核机构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稳定下岗失业人员的工作岗位,及时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3、申请的补贴专款专用;

4、如实填报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伪造证件材料、虚报冒领等欺瞒行为,自愿接受下列处罚:

(2)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3)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单位: (印章)

稳定就业岗位申请书篇七

由于受到当前形势的影响,以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已不能完全保持人员结构稳定,为保证现我公司人员队伍稳定,维护“保稳定、保民生、保增长”的大局,减轻社会负担,实现不裁员、不减员,迎难而上,从而进入良性发展阶段,采用了以下几点措施:

一、为保持我公司现阶段人员队伍稳定,在不减员、不裁员的情况下,通过企业工会出面沟通,与广大员工共同协商在特定的时间段、在特定的市场大环境下短时间内减少薪资报酬;减少员工福利发放时间等手段来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转与就业岗位的相对稳定。

二、通过企业内部培训、以岗位交换等措施来要求员工必须具备能在两个不同职能岗位任职的能力,我公司员工除了能充分胜任目前岗位的同时还必须熟悉、了解其他的工作岗位,我们的目标是把每一位员工培养成一专多能的综合性人才,未雨绸缪,以此来防范短期减薪带来的人员短缺造成我公司经营规模减小的风险。

三、针对目前的具体情况,我公司还缩短了工作时间,给予员工更多的休息机会,通过组织各类企业文化活动来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并通过对员工的培训来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使我公司员工能时刻感受到来我公司上班并不是只为了赚钱,我们努力给员工搭建一个展示自我,表现自身能力的平台,在给员工提供就业岗位的同时还能为员工提供提升自身能力的平台,使员工在特定的环境里也能感受到企业带给他们的温暖,使广大员工能与公司一道携手并肩、同舟共济。

四、充分发挥职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设立职工干部示范岗。使职工干部带动周围职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企业如何摆脱困境出主意、想办法,并归纳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每月的职工月结会上进行探讨、商量,最终被所采纳的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由此形成了一种良好的企业文化,同时也形成了一支富有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的团队,为企业早日摆脱困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重庆市旺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11日。

稳定就业岗位申请书篇八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援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意见》(内政办发〔2014〕89号)精神,做好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包头市援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以下简称“援企稳岗”)实施方案:

一、援企稳岗政策

(一)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

在确保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失业保险基金三年内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认定为参加失业保险的困难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按规定缴费基数的60%缴纳失业保险费;困难企业中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

企业和个人以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但人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执行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

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在确保当前和今后三年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对未裁员或少裁员(裁员20人以内且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人数10%以内,下同)的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1.社保补贴

对困难企业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我市就业专项资金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补贴额度:对未裁员的困难企业,以该企业实际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60%计算;对少裁员的困难企业,以该企业实际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50%计算。

2.岗位补贴

对困难企业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50%计算,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补贴额度:对未裁员的困难企业,补贴额度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60%计算;对少裁员的困难企业,补贴额度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50%计算。

3.培训补贴

困难企业开展在岗职工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在严格培训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企业提出申请,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对未裁员的困难企业,通过培训合格且继续履行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最高不超过转岗培训人数的70%计算。

每人最高可补贴800元;对少裁员的困难企业,按最高不超过转岗培训人数的60%计算,每人最高可补贴800元。每个困难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

同一困难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次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中的一项补贴政策。

(三)政策执行期限

以上援企稳岗政策执行到2017年12月31日。

二、 困难企业申报条件及认定程序

(一)困难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且不欠缴失业保险费的;

3.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方案且没有经济性裁员的;

4.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规定,实施兼并重组,积极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也适用本实施方案(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经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二)困难企业认定程序

困难企业每年认定一次,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31日。

1.困难企业申请

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的,持相关材料向所属市、旗县区就业服务局提出困难企业认定申请。

2.困难企业认定

(1)审核。市就业服务局负责审核全市困难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并负责市本级所辖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申请材料初审。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负责所辖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申请材料初审,报旗县区援企稳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同意后出具审查报告,并附相关资料报市就业服务局进行审核。

(2)审批。市就业服务局将全市困难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汇总、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援企稳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审批通过后,将认定结果在包头日报、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公示期满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在15日内将困难企业认定情况,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三、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请、审批程序

(一)企业申请

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的,于每年3月31日前持相关材料向所属市、旗县区就业服务局提出降低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请。

(二)资格审核

市就业服务局负责审核全市困难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请材料,并负责市本级所辖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申请材料初审。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负责所辖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申请材料初审,报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审查同意后出具审查报告,并附相关资料报市就业服务局进行审核。

(三)审批

市就业服务局将全市困难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请材料汇总、审核后,报市援企稳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名单由市就业服务局反馈至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市、旗县区社会保险公共业务部门执行新的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

四、稳岗补贴申请条件及审批、拨付程序

(一)申请条件

在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下,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申请稳岗补贴年度前三年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收入或利润总额下降;

3、在生产经营暂时性困难期间,企业未裁员或少裁员。

(二)审批程序

1. 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

符合申请稳岗补贴条件的,于每年3月31日前持相关材料向所属市、旗县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申请。

2、培训补贴申请

开班申请。符合申请稳岗补贴条件的困难企业拟开展转岗培训,持《包头市转岗培训开班申请表》(企业委托政府定点培训机构的还需提供委托培训协议书)、参训人员花名册,向所属市、旗县区就业服务局提出转岗培训申请。

开班审核。市就业服务局负责审核全市困难企业转岗培训开班申请材料,并负责市本级所辖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申请材料初审。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负责所辖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申请材料初审,经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市就业服务局进行审核。

培训监管。市、旗县区就业服务局负责对所辖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转岗培训过程进行监管。开班时,监管人员到场检查,现场核对培训人员身份。开班后根据培训期限进行抽查。培训结束时核实培训合格人数,并根据检查结果出具《包头市转岗培训监管情况表》。

补贴申请。企业转岗培训结束后,持相关材料向所属市、旗县区就业服务局提出转岗培训补贴申请。

3、稳岗补贴审批、拨付程序

(1)市就业服务局负责审核全市困难企业“三项”补贴申请材料,并负责市本级所辖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申请材料初审。各旗县区就业服务局负责所辖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申请材料初审,并经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后,报市就业服务局审核。

(2)市就业服务局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援企稳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提出拨付意见,报市援企稳岗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市财政局负责将稳岗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中直接拨付到困难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4)市财政局拨付稳岗补贴资金后,将相关票据反馈至市就业服务局基金科,作为记账凭据。稳岗补贴资金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记“其他促进就业支出”科目。

以上困难企业认定及稳岗补贴审批可同时进行。

每月5日前,将援企稳岗政策执行情况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五、申请困难企业认定及稳岗补贴所需材料

(一)困难企业认定申请报告(一式六份);

(三)保证不裁员的计划措施和相关凭证(一式六份);

(四)当年和上年度失业保险参保足额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六份);

(七)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式六份);

(八)企业银行开设账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六份);

(十)申请培训补贴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十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援企稳岗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援企稳岗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财政局、地税局、经信委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就业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就业服务局长兼任。

各旗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领导本地区的援企稳岗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援企稳岗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是市委、市政府发展经济和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地区、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促进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各地区、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各自职能严格把关,确保政策执行公开透明,不出纰漏。

(二)强化基金管理。严格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的审批、拨付和监督管理。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牵头组成联合监督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稳岗补贴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对有弄虚作假、截留、骗取行为的,取消其享受本政策的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强化跟踪监测。各级就业服务部门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重点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评估援企稳岗政策执行效果,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政策绩效评估。

各地区、部门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

稳定就业岗位申请书篇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有关要求,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现就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策范围。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以下企业:

(一)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的企业。

(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41号)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的企业。

(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7号)等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二、基本条件。

(一)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资金使用。

各地区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期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的具体比例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确定。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底。

四、审核认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稳岗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类型认定后,对申请稳岗补贴企业的基本条件进行审定,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并督促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基金管理。各地区要充分考虑基金支付能力,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三)加强跟踪监测。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评估稳岗补贴政策效果。财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给予必要经费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适时组织开展政策绩效评估,根据实际调整完善政策。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尽快制定本地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具体实施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稳定就业岗位申请书篇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政策要求,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申领条件、审核程序和补贴标准。

人社部发〔2017〕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关于“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的要求,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审核程序。

(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制定,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四、资金使用。

在失业保险基金科目中设立技能提升补贴科目,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列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技能提升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要重点关注基金支付能力相对较弱的统筹地区,发挥省级调剂金的作用,确保每个地区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到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利于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有利于弘扬工匠精神,推动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尽快制定实施办法,在6月30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二)提高审核效率。以“规范、安全、便捷”为原则,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将受理、审核、发放、监督等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核流程,强化信息共享,完善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经办服务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运用电子政务手段,探索实行技能提升补贴网络在线申请、审核。

(三)强化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严格鉴定标准,严把证书发放质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通过信息比对有效甄别证书的真实性,严防冒领、骗取补贴。制订补贴资金的审核、公示、拨付、监督等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和资金监管,防范廉洁风险。公示补贴发放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设计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深入企业、街道、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和集中宣传活动;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等场所,悬挂、张贴、发放宣传材料;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微博微信等渠道宣传申领条件、申请办法、受理部门、办理时限。通过广泛宣传,使参保职工了解政策内容,熟悉办理程序,知晓办事场所,更方便更快捷地享受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各地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适时组织开展政策绩效评估,根据实际调整完善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5月15日。

稳定就业岗位申请书篇十一

由于受到当前行业形势的影响,以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已不能完全保持人员结构稳定,为保证现我公司人员队伍稳定,维护“保稳定、保民生、保增长”的大局,减轻社会负担,实现不裁员反而增员的局面,并正努力争取多一些的绩效,不减以前已有的待遇,迎难而上,从而进入良性发展阶段,采用了以下几点措施:

一、拓展分销渠道,扩大岛外市场。在现有分销渠道和市场的基础上,努力并积极营造更加良好的销售氛围。进一步加强企业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知名度,加强拓展岛外分销渠道,渗透拓展岛外每个区域,加强与岛外分销公司之间的合作,从而促进企业发展,实现收入的增长。

二、加强员工培训,轮岗提升技能。通过企业内部培训、以岗位交换等措施来要求员工必须具备能在两个不同职能岗位任职的能力,我公司员工除了能充分胜任目前岗位的同时还必须熟悉、了解其他的工作岗位,我们的目标是把每一位员工培养成一专多能的综合性人才,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到:就业自由权取决于员工自身素质、技能。同时也是未雨绸缪,以此来防范短期行业形势带来的人员惊恐造成公司经营过程中带来人才流失风险。

三、充分发挥职工先锋模范作用,设立职工先锋岗示范岗。发挥职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职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企业如何摆脱困境出主意、想办法,并归纳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职工月结会上进行探讨、商量,最终被所采纳的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由此形成了一种良好的企业文化,同时也形成了一支富有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的团队,为企业早日摆脱困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实行业绩积分制度,加薪升职。业务部实行业绩积分制度,积分划分等级。积分数额达到加薪的标准,就给员工加薪;达到达到升职的标准,就给员工升职。以此促进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业绩的增长。

人事行政部。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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