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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监管医院申请书通用 移送监管医院申请书通用模板(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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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监管医院申请书通用 移送监管医院申请书通用模板(七篇)
2023-01-16 13:46:13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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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移送监管医院申请书通用一

按照省政府-年33号明电的规定,分局组织召开20-年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旨在通报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共商对策,更加扎实地抓好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及近期的各项工作,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实现今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前面,我们共同传达学习了国家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会议纪要》,部分市县监管部门和企业交流了瓦斯治理的经验。

下面,我代表分局作一发言。

(一)煤矿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区域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回头看”,继续深入进行煤矿关闭整顿和瓦斯治理,开展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9月区域煤矿发生事故40起,死亡47人,控制在省下达进度指标内(全年指标8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3.63。其中,xx市发生事故27起、死亡34人(xx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达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xx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7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大竹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电集团公司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5.17;xx市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xx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1.73;xx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均发生在xx县煤矿),百万吨死亡率5;广能集团公司、xx市南江县和xx市xx县未发生事故。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xx县大坪煤矿1.10水害事故)。

10月份已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xxxx市招勋三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2人,xx县青山煤矿发生运输事故死亡1人,xx市红旗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xx煤矿)北井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市黑石溪二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电集团公司金刚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二)今年煤矿事故的主要特点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1-5月发生事故15起、死亡19人,6-9月发生事故25起,死亡28人,前五个月平均每月不足4人、百万吨死亡率2.95,但后四月平均每月达7人、百万吨死亡率上升到4.3,百万吨死亡率上升了46。事故发生除与6-9月气候转换、天气炎热、雨季等自然因素导致煤矿事故高发有关外,还与近几月煤价较高、煤炭供不应求、电煤供应紧张,部分煤矿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与生产关系处理不当、抢产量赶进度有直接关系。

2、从事故类型看,顶板事故死亡24人、占51,其它事故死亡8人、占17,运输事故死亡6人、占13,水害事故死亡5人、占11,瓦斯、放炮事故各死亡2人、各占4。加快支(护)机(械)电(供电)运(输)等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落实现场安全监管,有效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仍是当前区域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

3、从考核煤矿安全整体水平的百万吨死亡率来看,仍大大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特别是xx、xx市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还很高。区域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还亟待增强和提升,还远没有达到可防可控的程度,抓好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仍任重道远,需要经过我们艰苦长期努力。

4、出现了今年第一起瓦斯事故。达县新桥煤矿8月6日发生水仓掘进工作面瓦斯窒息事故,死亡2人。该起事故死亡人数尽管只有2人,但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其事故教训值得认真总结。一是矿井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专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二是矿井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封闭严实,倒风季节导致采空区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矿井作业区(xx富源煤矿曾发生过该类事故致死六人);三是向掘进面供风的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将进入矿井的采空区废风送入掘进工作面;四是矿井瓦斯监控系统不完善,没有在该掘进面和局扇安装点设置瓦斯探头,起到自动报警监控作用;五是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瓦斯检查空班漏检,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掘进面瓦斯积聚的事故隐患;六是作业人员在停开局扇情况下仍冒险进入作业点作业;七是从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看,上至业主、矿长,下至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都表现出了低瓦斯矿井从业人员对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蔑视,这是最严重的、最危险的隐患。

(三)1-9月分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1、累计监察各类煤矿459矿次(已大大超过全年三项监察计划数),其中国有重点煤矿44矿次、国有地方煤矿16矿次、乡镇煤矿399矿次。

2、累计查出隐患2259条,实际完成整改1863条,隐患整改率92。

3、查处煤矿事故40起,结案37起,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

4、累计作出行政处罚100矿次(国有重点1矿次、国有地方4矿次、乡镇煤矿95矿次),责令停产整顿7矿次,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8矿次;经济处罚73矿次,罚款527.48万元,其中事故罚款431.58万元,预防性监察罚款95.9万元。

(一)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管理力量缺乏

大部分煤矿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配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及煤矿技术负责人,以及采掘、通风、机电运输和地质测量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煤矿的主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无法落实;

2、采掘部署不正规,“两改”进展缓慢

(1)部分矿井重采轻掘、掘进单进水平低、采掘关系失调,安全生产秩序不正常(仍实行前进式开采);

(2)大部分矿井采煤工作面仍使用木支柱、金属磨擦支柱,主要运输、回风大巷没有布置在岩石中,且采用裸巷、木支架、磨擦支柱、碹石支护等原始形式和方式的较多。在对巷道进行维护时,没有制订和落实管理维护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致顶板事故多发;

(3)溜煤眼和急倾斜人行上山的管理不到位,设计溜煤眼时没有防止堵塞和处理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上没有严禁人员私自进入溜煤眼的规定和措施,急倾斜人行上山没有可靠的防坠措施或坚持伪倾斜布置,致溜煤眼和坠落事故多发;

3、“一通三防”工作不到位

(1)大部分矿井没有专门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不落实,达县新桥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教训值得区域煤矿特别是绝大部分低瓦斯矿井认真汲取;

(2)部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区域性防突工作不落实,矿井“抽、采”或“抽、掘”失衡,瓦斯预抽达不到抽采指标的规定安排掘采作业,部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制定和落实确保瓦斯抽采达到国家规定指标的监管措施;落实局部防突的“四位一体”措施不到位,进行瓦斯预抽后没有进行效果检验便安排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实行不严格等;

(3)部分开采突出矿井同一突出煤层的矿井,迟迟没有按规定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申请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4)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没有定期测风调风,未按质量标准要求设置通风构筑物和设施,矿井主要通风构筑物质量差,个别矿井采区仍使用风帘控风,施工煤层上山局部通风管理不严格;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风表、瓦检仪、各种传感器、自救器等)没有定期送检和维护;不经审查批准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造成通风系统混乱和“三超”等;

(5)未按规定建设井下瓦斯和安全监控系统,井下探头和传感器数量不足,设置位置不当,且没有定期校正,风电、瓦斯电断电闭锁装置不可靠;

(6)与相邻矿井、采空区贯通,实测矿井总进风与总回风差距很大,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不可靠,个别矿井主要通风上山断面极小,矿井通风阻力大、总风量不够;

4、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

(1)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选用符合各类矿井井下使用要求的电器设备,并定期整定、校验,井下仍存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个别矿井擅自甩开井下漏电保护安全装置;

(2)提升斜坡的安全保护装置(特别是跑车防护装置)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行,斜坡提升用连接装置未定期作抗拉试验,且与平巷用连接装置混用;斜坡提升管理不到位,提升时井底车场所作业人员未进入躲身洞,部分煤矿井底车场躲身洞位置不当;部分煤矿使用的斜坡运输车辆无“ma”标志;

5、排水方面存在缺陷

个别煤矿主要排水设备缺检修水泵,主要排水管路无备用,有的没有并联运行;

6、放炮管理不到位

(1)个别煤矿放炮人员配备不足,采用流动放炮形式进行井下放炮作业;

(2)井下放炮作业后,没有按规程规定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并及时处理;

(3)井下违章用放炮器作导通检查,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爆破器材,井下放炮母线仍使用铁芯线且固定铺设;

7、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1)被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按446号令的规定落实现场监管不力;

(2)改扩建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擅自修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工期组织施工等;

(3)部分县仍存在非法煤矿、非法生产的现象,个别地方甚至非法开采发生事故;

(4)部分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等问题。

(二)在监管监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1)个别县区仍没有按省政府规定落实安全执法队伍和人员,个别产煤县安全执法队伍中配备的专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人员比例达不到省局规定的50以上,且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煤矿安全业务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业务水平和能力不能适应监管监察工作的需要;

(2)个别县区没有严格按省政府规定落实煤矿驻矿监管的制度,没有切实解决好驻矿监管员的津补贴、补助、待遇和为其履行职责进行培训、购置安全装备、解决车辆费用等,驻矿安监员待遇低、素质不高、队伍不稳、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部分县驻矿安监员工作定位不准,没有将主要职责放在代表县监管部门监督煤矿按审批同意的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组织生产、防止煤矿越界开采、禁止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的等非法违法生产的关键上来,个别煤矿仍有非法生产情形,而驻矿监管人员竞熟视无睹,使驻矿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

(1)个别县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的政策措施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彻底。工作中考虑本地的基础条件、利益、关系较多,对执行上级政策措施打折扣,致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改善提升不大、不快,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甚至逾来逾远。如在实行煤矿采掘工作面审核、入井人数核定公示方面,个别县区监管部门把关不严,出现了煤矿报多少审多少,有的矿井批准了十多个掘进面;

(2)“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隐患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理。一些同志存在着一些思想顾虑,遇到困难缩手缩脚,不敢碰硬;对一些重大隐患和问题,虽然也采取了执法措施,下达了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指令,但是没有跟踪落实,致使一些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出现同一隐患在同一矿井多次重复甚至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怪圈”。

3、监管监察“合力”亟待增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发挥基层监管力量抓面、煤监机构抓点、攻坚、破难的作用不够,个别基层监管部门对煤矿监管乏力,甚至还有为煤矿说情的情况。

4、对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中介服务机构重收费、轻服务,没有认真履行维护管理职责,部分中介机构为收费,帮煤矿说话,不惜造假作假,已影响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推进。如投入巨额资金建设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各级瓦斯监控平台,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使部分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几乎瘫痪,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大部分监控平台正常上线率仅30左右。

5、对煤矿的工作指导不够。一方面煤矿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二方面煤矿基本的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缺乏,短期内又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二者反差很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矿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服务亟待改进和加强,以暂时弥补煤矿技术管理力量严重缺失的不足。

6、据部分县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情况看,还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1)行政执法工作亟待规范。一是使用执法文书不规范,应使用的执法文书没有使用,如个别处罚案件缺现场检查笔录,普遍缺复查意见书、立案决定书、调查取证等;二是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不规范,矿井基本情况描述不细,隐患没有尽可能地定量描述,大量使用风量较弱、支护差、监控系统不完善等语言;三是现场处理缺乏针对性,个别隐患现场处理决定不当,如停止使用、停止作业、立即封闭等,应从服务、指导和便于煤矿实施的角度增强针对性;四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没有闭合,处罚执行依据未存档,隐患整改情况没有及时复查和处理(罚);五是对应予处罚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如对部分地区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没有按重大隐患查处,对没有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不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没有防尘设施、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证上岗)、安全仪器仪表未定期送检、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等没有严格按相关法规处罚(理),对擅自增加井口(系统)、开采保安煤柱、越界开采等没有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移送关闭等;六是选用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当等。

(2)检查煤矿矿次虽多,但执法效果较差,特别是促进煤矿按期整改隐患的机制未形成,致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我们曾调阅了某县对一煤矿的检查记录(文书),发现各级监管监察机构、部门每年到矿检查达数十次之多,但每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都基本相同,长期下去不但将有损监管监察执法机构的执行力,而且严格要求属失职渎职行为(关键时候将成为执法不到位的证据),必须彻底加以改变。

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重点,也是历年工作的难点,我们要按省局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全面抓好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结合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重点。

(一)抓好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防治

今年以来,省内宜宾、乐山等地连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就已发生二起,特别是一些之前没有瓦斯动力现象和从未发生过突出的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其深刻教训值得认真汲取。为此,省局专门下发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紧急通知》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分局与市县监管部门共同研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发了文件,我们要共同督促煤矿抓好落实。

1、进一步落实防突工作责任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防突实施队伍。防突专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专门防突实施队伍操作人员是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必须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凡一个环节不落实或不到位,严禁组织生产。

煤矿业主和矿长必须全力支持并督促检查防突机构和防突人员的工作,既要赋予其保障实施职责的权力,如停产权、撤人权等,又要督促工作到位,坚决防止“麻痹大意”、“应付了事”和“走过场”。

2、严格实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交换图制度,确保“抽掘采”平衡。所有矿井从十月一日起要严格按省局规定分类实施交换图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如实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瓦斯地质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瓦斯抽采系统布置图和瓦斯超限断电控制图并及时上报和交换。

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必须纳入市、县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实施重点监管。

4、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措施。有条件开采保护层的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无条件的,优先选择布置超前岩巷,对突出煤层实施穿层钻孔网格预抽等区域性防突措施,突出煤层瓦斯预抽达到国家标准各企业标准后方可进入煤巷施工。

5、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监管制度,规范定期和动态检查煤矿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的行为,对措施制订、实施、修改、完善、创新和效果检查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科学管理,督促煤矿严格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6、必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凡xx山矿区开采k1煤层的矿井,一是在今年底前,必须按规定申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二是直接申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为突出矿井。逾期既不申请鉴定又不申报认定的,坚决停止生产、作业。对应该鉴定而没有鉴定的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将从严追究有关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煤矿应该申请鉴定而不申请鉴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一律按蓄意违章指挥追究责任。

我们必须向煤矿讲清楚:一是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机理十分复杂,xx县双岔河煤矿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在820米,超过原认可的始突标高200余米,今年汶川地震后省内煤矿发生突出又出现了许多不可预计的因素,切不要等到发生了事故再去“后悔”和“采取措施”;二是根据近期发生的一些突出事故来看,部分煤矿不是先有动力现象再发生突出,而是突然发生突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关闭矿井,加之许多煤矿根本没有可靠的地质资料,故提前采取措施抓好“预防”是完全正确和主动的唯一办法;三是一个小型煤矿实施“四位一体”防实措施的投入也就是数十万元/年,瓦斯抽采是高瓦斯以上矿井都必须建立的,瓦斯抽出来还可以利用,每年花数十万元买到“平安”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相信煤矿在明白相关规定和道理后,会主动做好鉴定和防突工作的。

(二)坚决抓好煤矿瓦斯治理

国家、总局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十分重视,今年八月专门以国务院安委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号),对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了32条指导意见(分局已向大家传达学习)。区域xx、xx、xx三县市是省上的示范县,也是瓦斯治理的重点。根据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县各煤矿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全面把握“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基本内涵和要求。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是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总结和深化,既是经验总结也是工作要求,强化现场管理是瓦斯治理的根本,完善通风系统是瓦斯治理的基础,有效的监测监控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保障,强化瓦斯抽采是瓦斯治理的根本措施,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我们一定要积极组织监管监察人员并督促煤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全面把握体系内容、标准,更好地贯彻实施。

二是要督促煤矿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保障。优化生产布局要从设计、准备、生产等环节全过程体现和落实,必须科学安排生产,按能力、定员组织生产,保证生产秩序稳定,必须坚持正规开采(主要运输、回风大巷要布置在岩石中,要实现后退式开采),在生产准备与接替、采煤方法和工艺满足瓦斯治理的要求,必须严格按要求实施煤矿采掘面、入井人数核定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擅自增加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生产、施工。

三是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认真制订工作规划、优化系统、整改隐患、确保投入,全面实现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

在矿井通风系统方面,必须达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系统合理就是矿井通风系统要优化,采区通风系统要完善,采掘面通风系统要合理,要实行分区、独立通风,严禁不合理串联、无风、微风;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并保持完好无损,主要通风巷道有足够的断面并保持巷道不失修(某煤矿回风上山断面仅只有0.24m2);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保证有足够备用系数;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要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必须考虑防灾需要,低瓦斯矿井也要推广使用。

在抽采达标方面,必须达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多措并举就是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相结合,因地制宜、因矿制宜,把矿井(采区)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多种措施结合起来,加强瓦斯抽放;应抽尽抽就是凡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压力);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包括开采解放层)的进度与采掘衔接相协调、平衡,使采掘生产过程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或保护有效的范围内进行;效果达标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可解析瓦斯含量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指标。

在监控有效方面,必须达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装备齐全就是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昼夜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就是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校正,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实时反映监控部位瓦斯的准确浓度,其他传感器反映监控场所的真实状态;断电可靠就是当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dw系列开关必须停止使用);处置迅速就是要制订瓦斯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种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映,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和异常得到有效控制。

在管理到位方面,必须达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要求。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总工,下到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责任、技术管理体系);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瓦斯检查、调整通风系统、巷道贯通、瓦斯排放、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等);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是要督促煤矿在本月底前完成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升级,逾期没有完成的要坚决停止生产,加强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督促加强矿井瓦斯监控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年底前正常上线运行率达到80以上,对管理维护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市县煤矿瓦斯监控中心要制定瓦斯超限和各种危险情况的处罚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准确地处置各种险情,对煤矿重大瓦斯超限险情,要果断命令煤矿停止作业、断电闭锁、撤出作业人员,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处山区煤矿要积极与科研单位合作解决监控系统防雷电问题,据学习时请教专家,前不久龙滩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火源很大可能是雷电所致,特别是致全井监控系统瘫痪可能性极大。

五是要落实专人,从十月一日起,按省局会议纪要分级实行交换图制度,国有重点矿交换到分局,年产九万吨以上煤矿交换到市局,其余煤矿交换到县局。需要提出的是,xx、xx个别煤矿还没有专门技术人员,实施这项工作还有一定难度,建议各县可联系组织一些短期培训,以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实行,促进煤矿有计划组织生产,杜绝抽掘采失调。

六是要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管监察和技术指导。要严格煤矿瓦斯治理的安全准入,将煤矿瓦斯治理工程作为煤矿新建项目核准、“三同时”审查的重要内容;要将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推进体系建设工程;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对煤矿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监管监察的标准,并严格对照检查和执法;要把瓦斯治理体系建设纳入监管监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煤矿、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服务。

(三)抓好煤矿水患的治理

煤矿水害防治,是煤矿除突出、瓦斯灾害的又一个重点,各县要根据自身实际督促煤矿抓好防范,特别是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是重点。一要督促煤矿摸清矿井水害;二要要督促煤矿根据矿井水害情况针对性编制《矿井防治水措施》和《矿井防治水预案》,并严格实施;三是有水害威胁矿井,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四要要督促煤矿特别是业主要确保防治水的人、财、物、设备、技术及经费的投入;五是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在汛期要坚决停止生产。

(四)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抓好煤矿事故防治

为全面预防煤矿事故,最近,国家局相应下发了加强顶板、机电运输、粉尘、水害等灾害防治的通知(已放分局网站上),要督促煤矿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全面防范和大幅度减少煤矿事故,必须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兼顾机运、放炮、火灾、其它灾害的防治。

在顶板事故防范方面:一是要加快煤矿支护改革。采煤工作面要尽可能使用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或柔性掩护支架,坚决淘汰木支柱,逐步淘汰金属磨擦支柱,采空区必须作回柱放顶和充填处理;巷道应优先采用锚索、锚杆金属网喷浆(砼)和金属支架等支护方式控顶,并使用前探支架作掘进面的临时支护,淘汰木支柱(架)支护巷道,逐步淘汰不支护巷道。二是要推行后退式采煤方法,减少采掘压力影响、破坏。三是要加强对巷道维护工作的管理,减少巷维事故。

xx市部分煤矿在开采下分层煤炭时,受原开采上分层煤炭时留下的煤柱威胁,工作面经常出大面积冒顶,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我们共同要督促上述煤矿聘请专家攻关,制订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在预防机电运输事故方面:一是要注意设备选型,防止继续选用淘汰设备;二是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检修,杜绝不符合规定设备进入井下;三是要加强对设备、系统的整定、校验,保障正常运行;四是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严禁私自取消安全保护装置;五是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六是要加强要害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的规定;七是要严格劳动纪律和岗位管理,杜绝误操作等。

在预防井下放炮事故方面:一是要严格放炮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非经培训合格人员禁止从事井下放炮作业;二是要严格执行井下放炮时的人员清点、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后检查等管理制度,杜绝违章作业;三是禁止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放炮器材和设备,井下放炮坚持使用好水炮泥;四是要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拒爆等。

在预防其它事故方面,主要是要加强对井下人行上山、溜煤眼的安全管理,急倾斜人行上山禁止做成直巷,应分段或伪倾斜布置,井下溜煤眼应有防治堵塞和堵塞后的处理措施,禁止人员进入溜煤眼作业。

在预防煤矿火灾方面,随着煤矿井下机电运输设备的大量使用,值得各县各煤矿高度重视。一是要高度重视火患、火险,重视防火意识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发现火险立即处理;二是机电运输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随时能发挥保护作用;三是井下电缆、皮带、风筒等必须达到阻燃要求;四是井下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防灭火器材;五是矿井建立可靠的监控系统;六是凡是有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的煤矿,必须按规程规定完善预防和处理措施方可组织生产。

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以预防和减少“三违”实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目的。

(五)抓好对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

当前,部分煤矿将进入资源整合实施阶段,容易导致盲目施工和违规生产事故,分局专门制发了《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当前主要应把握以下几方面:

一是被整合矿井必须关闭到位,并落实责任防止其违规组织生产,关闭后需要利用的井口,必须按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利用时间和顺序进行。二是实施资源整合矿井的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三是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且对煤矿建设施工、监理负主体责任。四是必须按《初步设计》的施工组织顺序和劳动组织计划,编制月、季、年施工组织计划,并按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施工期间严禁生产煤炭,根据设计在煤层内施工的少量工程煤,必须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月按规定核定并严格检查,严禁以施工为名生产煤炭;五是督促煤矿严格按设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确保建设项目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六必须按《初步设计》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和按规定程序进行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七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八是所有资源整合煤矿都必须真正实现国家十二部委一个证照、一个生产系统、一个管理班子、统一生产经营的“四个一”规定。

(六)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煤矿办矿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实质,就是利用煤矿安全生产的最新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装备,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生产模式和习惯,对小煤矿的生产模式、管理方式、采掘技术和工艺及煤矿通风、运输、供电等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改造,提高采掘面单产单进,减少采掘面数量,优化安全生产系统,从而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提升小煤矿的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实现“多出煤,少出事故,少死人”的目的。各煤矿、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下定决心,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作为抓安全、促生产、快发展和深化煤矿关闭整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等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分局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73号)、四川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现场会精神,结合区域煤矿自然条件及安全生产现状,提出了《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县各煤矿要将该项工作作为近三年抓煤矿安全的主要工作,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典型引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地抓好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主要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讲清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促进煤矿特别是业主自动地、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安全高效矿井建设;

二是要结合煤炭资源整合、开发和煤矿长远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在煤矿的办矿条件上要逐步提高、从严把关,主要运输回风巷道应尽可能布置在岩石内,不准采用前进式开采,逐步消灭裸巷支护形式,主要巷道断面和风量应有足够的备用系数,从源头上推动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三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煤矿尽可能地推广使用采掘机械化,做到应上全上,掘进面不能采用小型综掘机的煤矿必须实现机械装矸;四是根据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关闭整顿和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矿井采掘机械化建设规划,对矿井通风、供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进行全面整治,从根本上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五是必须改变传统落后的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和作业制度,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六是要通过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为煤矿培训一批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采掘运机械的维护管理人才。尽管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采掘运机械化,但二者绝不能简单划等号,绝不能因自然条件方面的缺陷而阻碍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七)进一步明确基层监管责任和标准,强化现场监管

根据分局调研的情况,建议各市县要以防止“三超(超能力、强度、定员)”生产、越界开采(含开采保安煤柱)、擅自增加井口(系统)为主要标准,作为基层特别是驻矿安监员的监管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现场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作业)。能够实现此目标,就解决了区域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同时,也只能通过驻矿安监员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务请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

(八)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努力促进煤矿整改隐患

近期受世界经济和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影响,煤炭出现过剩,不但销售困难而且煤价大幅度下降,部分煤矿可能出现减少投入、压缩安全管理人员、削减安全措施工程的倾向和做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出现新的特点。为此,我们要共同适时地加强监管监察工作及行政执法力度,促进煤矿进一步作好安全工作。一是国家局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自由裁量行为的规定,省上拟印数千册送各级政府发监管监察人员和煤矿,分局要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同时对监察室、监察员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行按月考核,督促在执法过程中达到该停的坚决停、该罚的坚决罚、该关的坚决关;

二是要加大对煤矿事故的处罚与责任追究的力度,增加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额度,该移送追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的,要坚决依法移送相关机关追究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国家总局有文件规定,煤矿事故(包括矸石山、工业广场等地面事故)均要依法由煤监机构按国务院493号令结案查处,只是是否计算百万吨死亡率的差别;三是分局与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以联合执法的形式共同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特别要加强对煤矿责令整改隐患的跟踪复查,凡是责令限期整改的隐患,煤监和监管部门都必须坚持到期复查,到矿检查首先要检查上次提出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发复查意见书),对没有按期完成整改的要坚决按相关规定处理(罚)或停产整顿、建议关闭,这既是履行职责、督促煤矿整改隐患的基本要求,也是冲破隐患、事故重复发生“怪圈”的唯一办法;四是要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培训工作的监管监察,凡对煤矿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证上岗的,要坚决按相关规定处罚和停止生产(作业);

五是在抓好今年工作的同时,在征求市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基础上,编制好明年的三项监察执法计划,根据国家局职能职责规定,分局要依法加大对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监督检查的力度,促进强化对煤矿的日常监管,促进煤矿整改隐患、防范事故;六是要按上级要求抓好节日期间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七是继续抓好廉洁工作,分局要召开廉洁执法监督员会议,主动收集、听取各县、煤矿对分局廉洁执法方面的意见,并针对性制订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制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特别要加强对监管监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净化社交圈,规范行为,慎重交友,看住红线,盯住底线、守住防线,确保实现公正、严格、廉洁执法。

精选移送监管医院申请书通用二

20xx年,我镇在区食安委办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食品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科学监管理念,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违规经营等行为。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全镇人民的消费安全,我镇及时调整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镇长孙荣宏任组长,副镇长孙滢洁任副组长,组员由镇食安办、计生办、经管办、法制办、派出所、农科站纪检等部门组成,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安全队伍。与此同时,各行政村、各社区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监管小组,充实了镇二级监管责任网络,使食品工作形成及时有效的体系。在构建网络的同时,明确了镇、村、单位等的监管责任,抓好对所属辖区、行业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责任,努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在村(居民社区)和镇政府间建立起群众性聚餐申报处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对不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我镇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1、依托新闻媒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我镇在政府门前公告栏开设了“食品安全”专题宣传版画,标明辽宁省食品安全热线标示,并在逢场赶集的时候组织流动宣传车在街道上滚动播放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广播,旨在通过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全面系统地介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达到人人皆知食品安全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使老百姓都能放心消费。

2、组织开展大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传授疾病预防、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发放相关知识宣传册子800余份,将村民的普及宣传延伸作用发挥出来。

3、建立基层宣传队伍,以各村食品联络员为基础,镇食品领导小组提供宣传资料,村联络员免费发放到户。同时在各村设立知识宣传点,村民可免费索取相关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宣传形式,不仅提高了我镇食品小组的自身影响力,更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同时通过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安全经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我镇更好地开展食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利保障。在九月“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中,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取得了比较好的宣传效果。

1、在端午节等重要法定假日期间,我镇食安办进行了节前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和商店市场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操作流程、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另外还对集贸市场包装食品、方便食品、熟食制品、酒类及饮料等进行了检查。在结合我镇建设目标的同时又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食品安全急救方案。

2、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镇在九月份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为切实保障广大百姓的饮食安全,全面推进食品管理建设,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检查期间,我镇对辖区内所有饭店、商店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周围饭店的厨房现状,重点是后厨的管理模式、设施情况、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二是周边商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三是周边村民饮用水和生活用水的使用情况,重点是供水来源、用水质量、监测情况等。通过检查要求对食品达到设施设备、经营现状、卫生状况、人员素质四清楚,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汤河镇周边食品的整治规范措施提供全面的基础资料。

3、配合各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

今年我镇加大动物疫情的食品卫生工作,为防止疾病通过食物传播,我镇食品办公室检查了各类餐饮单位是否出售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肉及其制品,并通过传单、宣传栏等途径大量宣传,做到防患未然;通过检查,加大了打击力度,更加规范了市场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巩固和发展: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镇村两级监督小组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要加强责任意识;

二是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覆盖。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势,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三是增加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以餐饮单位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的小作坊,以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四是个别餐饮单位安全责任意识仍然不强,“重效益、轻安全”的情况还依然存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真正未落到实处,对此我们在加大检查力度的同时,还应加强对餐饮业主的食品安全教育,做到全镇的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工作和检查工作无一死角。

总之,我们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争要加倍努力,圆满完成制定的各项目标,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精选移送监管医院申请书通用三

(_____________)……民初……号

原告:______________,……。

……

被告:______________,……。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_______________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未应诉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移送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_____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精选移送监管医院申请书通用四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_____________)民初号

原告: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_______________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未应诉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移送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_____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

精选移送监管医院申请书通用五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重点中心工作,以巩固省级示范县成果、做好镇所标准化建设、检测中心认证验收为抓手,以抓好食药安全、质量强县、商标兴县工作为重点,以提升履职尽责,科学监管、执法办案能力,设施装备能力为突破,以实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质量监管、综合执法、消费维权统一规范为目标,全系统干部职工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奋斗,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深化体制改革,新体制正常运行。按照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原食药监、质监、工商、盐务实行“四局合一”,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的领导班子到位后,对工作进行了科学分工,确保了工作运行平稳过渡。一是制定新的“三定方案”,对市场监管局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进行科学设定,保障新体制的顺利运行;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与组织、编制、人事部门多次研究磋商,制定了人员分流工作方案,人员全部到位并开展工作;三是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基层所负责人的任命工作。截止目前,全县20个市场监管所所长已经组织部门任命;四是认真做好机构下划移交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县局抽调人员,对原工商所、食药所的人、财、物进行统一移交。目前,此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创新监管机制,提升食品监管水平。一是召开了全县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现场会议,下发《关于继续加强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设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二是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的要求,投资78万元,对检测中心进行了改造,力争明年通过省级认证;三是认真开展食药安全宣传培训20场次,受训人员达2000余人以上,参加省级开展的基层监管所负责人培训20人次;参加市级业务培训35人次,开展县级集中培训2次。

(三)强化日常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一是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飓风行动”。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6份,当场处罚29起,立案查处案件26起(食品类13起,药械类13起),现已结案25起(食品类12起,药械类13起),罚没款共计5.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0起;二是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并重。截止目前,经许可的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共2051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7家,小作坊备案登记证明139个,食品流通经营户1031户,餐饮服务提供者874户,各单位、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100%。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并按级别高低推进示范工程建设,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以上;三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定年度食品抽检计划400批次,食品抽检407批次,已取得检验报告407份,因涉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移送公安机关10起,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进行行政处罚7起;四是强化药械化妆品监管。对全县315家医疗机构和2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械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2次以上全面检查,县镇村三级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100%。截止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30份,占任务数的115%。医疗器械不良反应60份,占任务数的120%。药品抽检61份,药品快速检验49份,医疗器械抽检1份,化妆品抽检2批次。其中4个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抽检靶向率较高。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的使用率达60%,基本实现了药品流向可控,有效防范假冒药品的流入和走票挂靠行为。

(四)扎实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市场环境。一是放宽市场准入登记条件,落实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严格执行窗口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等方面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利;二是扎实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截止11月底,共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3份,新登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1212户,其中,内资企业3户,私营企业15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0户,个体工商户1002户。

(五)深入推进商标兴县战略,促进企业增收增效。一是以新《商标法》、《广告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广泛宣传新法的突出亮点;二是积极引导,重点培育。截止目前,全县已注册商标105件,其中省级著名商标5件,市级著名商标7件,今年,申报省级著名商标1件、市级著名商标2件;三是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相关部门以送阅件的形式报送了《关于“镇巴腊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建设与管理的几点建议》,规范“镇巴腊肉”品牌的管理使用。

(六)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营造健康消费环境。一是开展12315消费维权走进企业服务活动,举办新《消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宣传培训,增强企业自律意识;二是组织开展“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500余人次;三是积极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在全县226个行政村、4个社区设立了12315维权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等经营场所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0个;截止目前,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56次,受理投诉举报42件,办结42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2万元。

(七)开展重点市场整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是积极开展农资、成品油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节假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检查各行业经营户642户次,查处案件11件,处罚款5.63万元;二是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工作,对装饰建材、家用电器、服装、儿童用品等进行抽检,其中抽检农资商品14件,汽、柴油37件,小家电10组,儿童服装12组,对抽检不合格要求其下架退市,对8户经营不合格商品的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三是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和企业公示信息专项抽查,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和“黑名单”制度,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发挥信用约束手段。截止目前,20xx年度企业、个体年报率分别为98.29%和99.09%;共抽查企业36户,其中即时信息抽查8户,注册资本专项抽查8户,企业年报及即时信息公示双向抽查20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307户,其中企业137户,个体工商户170户;四是围绕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经营者诚信理念,在全县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省工商局已审批2户省级诚信单位,向经营户印发宣传标语,督促引导有led广告屏经营户设置文明经营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公益广告120余件。

(八)加强质量监管工作,产品质量稳步提升。一是制定了《镇巴县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和《镇巴县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二是积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协助指导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20xx年申报陕西省名牌产品推荐企业。完成了地域产(商)品15批次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整体合格率93%;三是开展计量器具整治工作,对全县超市、服务企业网点在用电子计价秤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县10个燃油加油站的24台加油机,对矿山、集贸市场、行政执法、医疗卫生机构等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在用的300余台(件)强检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四是开展了对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检查企业25家,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进行登记,共登记标准26个。联系县域内有资质的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工作。

(九)强化责任意识,维护特种设备安全。一是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20xx特种设备目录》等法律法规培训,与2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是开展了“电梯大会战”、“铁拳行动”等整治,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台账,做到了底子清、人员明、设备全;三是对人员密集的医院和超市进行重点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和4次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人员180人次,下达指令书16份,发现安全隐患18处,下达复查整改意见书16份,已整改隐患16处;四是积极协调成立了镇巴首家电梯维保服务站,为镇巴电梯的维保和检修提供了快捷的技术服务,全面落实了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

(十)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全年购进盐品1778吨,销售食盐2099吨,销售总值361万元,实现利润1.2万元。对调入每批盐品,严格检测,全年食盐“三率”即:食盐计划完成率达104%、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7%、碘盐覆盖率达97%;今年共查获过期盐品6吨,有效打击了一切涉盐违规行为。

(十一)加强干部管理,提升队伍素质。一是举办为期四天的业务知识和快检能力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二是开展践行“三严三实、我为市场监管做贡献”的演讲比赛,激发热情、树立正气、提升形象;三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一名干部行政警告处分,一名干部诫勉谈话,队伍形象不断提升。

20xx年,是新的市场监管队伍履新职责、担负新任务的第一年。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激发出风险、责任、担当的正能量,营造出“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工作局面。成绩来之不易,应当倍加珍惜。但是,我们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改革后,市场监管职能得到整合,“四局合一”基本实现,但工作业务上下衔接还需加强,机制办法上有些需要调整、改进;

二是基层所监管体制调整,少数镇对市场安全重视不够,长期包村,从事其它工作,监管悬空,主体责任无法落实。

三是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部队伍整合后,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精选移送监管医院申请书通用六

按照今年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治理力度。开展农产品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指导畜禽水产品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集中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行为、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

(二)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餐饮单位“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对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开展肉制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加强腊味行业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控,坚持整治与扶持相结合,支持腊味行业做大做强。

(三)加大对重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力度。继续加强对婴

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大米、食用植物油、白酒、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监管。针对重点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审计。开展进口食用植物油、水产品、肉类、酒类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的快筛快检,加大对蔬菜、禽畜产品、水产品的检查力度,按要求完成省、市下达的食用农产品快筛快检的任务。

(四)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研判。继续组织实施全区食品、

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计划,将日常消费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的监督抽检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完成省、市下达2017年食品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对食品抽检不合格后处理率达到100%。建立风险预警交流体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加强应急管理,加大对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修订发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违法行为。强化部门和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等沟通协作,落实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两法衔接”),从严从重处罚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开展打击互联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规范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移送、入罪、检验结论出具、涉案产品处置等工作。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加快食品安全“3+1”快速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农产品检测所、区食品药品快筛快检分中心,加快街道食品药品快检室建设步伐。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作用,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快速检验工作。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推动基层监管网格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重点监管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应用。推进全区食盐监管体制改革工作。

(七)开拓安全监管新模式。一是大力推进申请人承诺制。做好对辖区内食品销售和使用面积在50㎡以下(含50㎡)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实行“承诺人审批制”。二是推进食安菜妈智慧菜市场项目。以智慧安全菜市场的服务理念,通过整合我区肉菜零售市场,搭建一个“食品安全、智能支付、供应链服务和送货到家”的服务体系。三是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扩区扩园。积极引导辖区内的小作坊进入集中加工示范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监管,努力探索外海面集中加工区的建设。四是推进食品摊贩集中管理,推进落实登记制度,履行监管责任。

(八)推进食品及农产品示范区建设。积极配合市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市的创建工作,对照创建示范标准,进一步把工作抓精抓细抓实,力争树立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标杆。加强食用及农产品的监管,积极配合区农业部门创建食用农产品安全示范区。

(九)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大力开展移动讲堂活动,打造食品安全宣传“讲师团”,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村等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积极推广食品安全知识“三字经”进校园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向家长普及食品知识宣传。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强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网点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和示范创建,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和引导作用,逐步在全行业形成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加强投诉举报体系建设,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精选移送监管医院申请书通用七

今年以来,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海门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提出的“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全局战略要求,紧扣“四大专项行动”以及“50件民生实事”等中心重点工作,结合人大评议,高效推进履职,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目标任务:按计划、依进度完成

1.行政执法方面。截止十一月底,全系统共查办一般程序案件793件,其中自查案件411件,达到总案件量的51.83%;共办结各类案件585件,相较去年同期上升了41.41%;涉及案值4547.6万元,相较去年同期上升了459.4%;入库罚没款804.4万元,相较去年同期上升了39.5%;其中罚没款5万元以上案件43件、10万以上案件14件、30万以上案件2件、100万以上案件1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8件,大案要案办理水平为我局成立以来历年之最。在全南通工商系统公布的案件执法排名中,我局立案总数、涉刑移送数排名第一,结案数、入库数、大要案数排名第二,案件执法整体情况在各县、市、区名列前茅。

2.食品、餐饮监管方面。全系统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扎实推进工作开展。截止十一月底,共完成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类服务主体检查7471户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3.6%(去年5591),已超额完成年初目标(7288)。办结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类案件249件,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8.2%;涉及案值460.34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85.8%;罚没款247.5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8.6%,移送公安案件4件。

由市综合检测中心和遍布各区镇的31个快速检测室所构成的覆盖全市84家(44个农贸市场,1个批发市场,39家销售食用农产品超市)各类农贸、批发市场和食用农产品超市的海门市食品、农产品综合检测体系已正式建成运行。在全市组织食品类抽检3600个批次,抽检合格率97.36%,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六期,所有非本地生产的不合格食品已通报当地监管部门。开展快速检测263086批次,已完成全年检测目标任务(237250批次)。发现疑似阳性799批次,确认阳性74批次,直接销毁食用农产品1678公斤,经法定检测立案查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案件9起,移送公安2起。围绕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检查猪肉经营户2217户次、超市153家次、餐饮企业232家次、学校单位食堂87户次、肉制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37家次,立案查处“白条肉”案件8起,没收猪肉1491.26斤。开展猪肉及副产品检测4965批次,未发现阳性及不合格猪肉产品。海门在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评估中群众满意度超过80%,处于全南通领先水平。

3.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方面。截止十一月底,共完成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1767户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4%(去年1432),已超额完成年初目标(1108),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229家。全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目标数1558条、已超额完成年初目标(1250)。共办结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28件,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0%,涉及案值321.9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56.9%;入库罚没款24.24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3.3%,移送公安案件4件。

4.特种设备监管方面。截止十一月底,全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76家,比去年増涨了11.4%,涉及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13987台(套),比去年増涨了8.6%。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主体1501户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1.9%(去年873),其中列入南通重点抽查计划的有191家,已全部完成现场检查。共办结特种设备案件114件,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8.1%;入库罚没款327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7.8%。

今年共组织101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南通市质监局组织的新监察员取证培训考核,通过76人,目前我局持《特种设备监察员证》的执法人员达到111人,是去年的3.17倍。组织52名监管人员到江苏特检科技如皋特检培训基地进行了业务实操培训,另组织21名监管人员参加了省质监局组织的业务理论培训。组织1308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分41批次(理论考试15批次、实操考试26批次)进行了考核发证,新作业人员证1006本,复审374本。全年没有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5.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截止十一月底,组织了家纺、服装、玩具、手机、建筑材料、黄金珠宝等22个品种285个批次商品的抽检工作,发现不合格商品33个批次,均已进入立案查处阶段。共办结产品质量、假冒伪劣案件338件,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6.5%,涉及案值391.89万元,罚没款419.49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7.5%。其中查处家纺类案件98件,是去年同期的4.45倍,结案77件,涉及案值99.27万,是去年同期的1.8倍(去年同期案值55.03万),罚没款102.83万,是去年同期的1.56倍(去年同期罚没款66.02万)。没收问题床上用品9977套,假冒标识标签37979张,移送公安3起。

完成了全市49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涉及10个类别,53张证书)、74家3c认证获证企业(涉及453项获证产品)的全覆盖巡查监管以及114家各类新增认证企业(涉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75家,金融服务业认证企业34家,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4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家,全市目前共有593家获证企业,990张体系认证证书)的随机抽查。对全市224家电动车经营户和39家电动工具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发出限期责令整改书11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立案查处2起,督促领证一家。配合环保督查排查全市燃香生产加工单位23家,经检测6家单位甲醛含量存在微量超标,已全部落实整改。聘请省中心专家对我市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和2家环境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排查并落实缺陷内容整改12项。

6.其他中心重点工作。一是双随机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双随机系统于今年年初完成测试并投入使用。今年1-11月市场监管局牵头全市24个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45项,其中我局承担6项,并率先在全南通开展了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两项。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28人次,检查全市各类经营主体1264家,实现工业企业健康体检1207户,初步实现了重点事项和所有主体的随机抽查全覆盖。二是年报工作排名靠前。共有70243家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完成年报,占到应年报总数的89.2%,全南通排名第三。其中因“未按规定申报”、“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缘由列入异常名录的各类经营主体有9073家,并有40家被省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上述经营主体法人信息将通过平台公示,并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畴。三是配合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治理。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了对投资理财类企业巡查监管,继续利用日常巡查、早市管理和微信等各种渠道,出动监管执法人员534人次在市区及各区镇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开展宣传,对88家疑似涉嫌非法集资企业进行现场排查,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全市440家类金融企业和“贷款中介”、“贷款咨询”类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已有65家因为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7.干部队伍及党的建设方面。一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强化“两个责任”,以向先进倾斜、向基层倾斜、向执法一线倾斜、向重点岗位倾斜的“四个倾斜”考核激励制度为保障,组织专题教育,推进风险排查。重点运用“第一种形态”,由党组成员牵头,推行谈心谈话全覆盖。依托“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等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廉政思想建设,共梳理廉政账单220余份。针对市委巡查组“回头看”问题反馈整改清单,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执行情况、违规租用社会车辆等问题专项治理,所有问题事项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二是积极开展作风整训活动。全系统以“解放思想、追赶超越、争当先锋,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论活动为指引,组织开展了“对标找差、争先赶超、共创辉煌”作风整训系列活动。建立了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和飞行检查制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33次,进行通报、约谈相关人员5次,自查自纠各类问题25项,制定整改措施32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全力打造基层党建阵地。多元化丰富道德讲堂的形式和内涵,凝聚“市监芳华”,唱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共创辉煌”主旋律。牵头党建融合,联手一批村居及民营企业支部开展联盟共建,全力打造市监党建品牌,激发基层党建阵地新活力。

(二)工作举措:抓闭环推进落实

1.凸显问题发现率。截止十月底食品监管领域累计发出责令整改数2076份,比去年同期上升了87.4%(去年1108份);问题发现率27.8%,比去年同期上升了8个百分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领域累计发出责令整改数685份,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7.3%(去年499份);问题发现率38.8%,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6个百分点。特种设备监管领域累计排查隐患879条,比去年同期上升了70.3%(去年516条);问题发现率达到58.6%。

2.抓好扩面监管率。截止十一月底,共办结无证无照案件102件,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72.9%,涉及案值183.02万元,罚没款154.97万元,相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5.87%。新发证食品经营主体2805户,其中由一线监管人员督促并领证的有1453户,发证前现场检查完成率100%。对7家新开办零售药店进行了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认证合格率100%。年底前目标完成食品小作坊登记发证100户,目前已超额完成6户。累计新排查过期未检验特种设备1119台,督促检验纳入正常监管序列1077台,扩面监管完成率96.2%。

3.强调隐患整改率。截止十月底食品监管领域完成问题整改2015项,比去年同期上升了89.2%(去年1065),隐患整改率97.1%,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1个百分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领域完成问题整改657项,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6.3%(去年482),隐患整改率95.9%,比去年同期上升了0.7个百分点。特种设备监管领域完成问题整改811项,比去年同期上升了73.3%(去年468),隐患整改率92.3%,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7个百分点。

(三)亮点成绩:加分动作依梯度有序开展

1.商标、品牌、质量梯度培育稳步向前推进。一是商标方面。目前全市有驰名商标13只,著名商标59只,知名商标132只,拥有“海门山羊”地理标志1件。截止十月底,全市新申请商标1633件,有699家单位和个人成功注册商标1539件,新完成国际商标注册1件,组织中南集团、通光电缆、京海禽业3家企业开展了中国驰名商标申报工作(2017/18年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暂停评选)。二是名牌方面。目前全市有江苏名牌44张,南通名牌74张。今年组织了21家企业开展了江苏省名牌申报工作(中国名牌2008年开始暂停评选),其中4家为新增企业(苏洪食品、金呢工程织物、希诺实业、中远重工),17家为复评企业(旺盛农副产品、兴旺肉制品等);组织35家企业开展了南通名牌申报工作,其中4家为新增企业(华尔康医疗、苏洪食品、飞拓界面工程、华宇碳素),31家为复评企业(紫翔龙红木、世泰实验器材);组织6家企业申报江苏省双百品牌(金轮针布、通光电缆、金呢工程织物、振康焊接、美罗家纺、凯盛家纺),材料已上报省局,进入审核和评定环节。三是质量奖方面。目前全市拥有获评江苏省质量奖单位2家(京海禽业、通光线缆),获评南通市长质量奖单位5家(龙信、金轮针布、通光线缆、京海禽业、南通三建),获评海门市长质量奖单位8家(龙信建设、金轮针布、通光线缆、京海禽业、南通三建、中远重工、中兴能源、南通南回),获评南通市质量标兵单位14家(金轮、通光、京海禽业、南通南回、中兴能源、龙信建设、中远重工、海螺水泥、铁锚工具、金磊建设、凯盛家纺、佳铝实业、恒秀铝业、中南建筑)。今年新组织南通三建、金轮针布两家企业开展了2018年度江苏省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其中南通三建集团已入围江苏省质量奖现场检查环节;组织凯盛家纺和恒秀铝业进入进入了海门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参评环节。四是质量信用企业方面。目前全市有江苏省质量信用aaa企业2家(金轮、中兴能源),aa企业7家(金轮、中兴能源、通光、振康、金呢、紫琅衬布、大岛机械)。今年新组织申报江苏省质量信用aaa企业3家(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呢工程织物股份有限公司 、紫琅衬布(南通)有限公司),aa企业10家(江苏铁锚工具有限公司、江苏联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此外,帮助南回集团、颐生酒厂等老牌知名企业开展了“百年老店”创建工作。对2017年度获评省、市质量奖的2家单位,获评省、市名牌的34家单位以及在标准计量方面取得成绩的单位进行了表彰,落实奖励资金387.5万元。

2.南通“四个全面考核”加满两分。帮助指导8家企业起草国家标准15项、行业标准5项、团体标准1项、地方标准8项,组织申报了1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4个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旺盛农副产品等)。经我局指导获得立项的京海禽业“国家肉鸡养殖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项目是江苏唯一立项的全国十个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项目之一,也是该类平台项目在民营企业中批准立项的唯一一家。帮助3家企业开展了4a级和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指导海门家纺质量合作社床品面料标准化工作组通过中家纺团标委员会批准并建立,在南通市委对海门的“四个全面”考核中涉及我局职能的2分已经提前加满。

3.新型、典型、重大案件办理取得突破。瞄准互联网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展开“净网雷霆”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案件27起,涉及罚没金额27.86万元,溯源问题食药源头8个,捣毁外地假药制售窝点3个,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制售链条1个。约谈了“美团”、“饿了么”两大平台在海门的企业代表,检查网络外卖经营主体500多户,对一家平台未履行审查经营户相关资质等义务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立案查处食盐类案件2起,没收问题食盐4.6吨。我局查办的仿冒“特种兵”饮料案件作为新反法实施后全南通商标混淆第一案,入选了国家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实务》。我局在保护本地家纺品牌过程中查办的李某某组织生产3000余件仿冒“皇嘉”床上用品案件,实现了从组织、生产、原材料采购、标识印制、包装制作的全链条打击,跳出单一产品范畴,对整个不法产业链运作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我局在保护涉外知识产权过程中所查办的侵犯“达能”注册商标一案中,共查货假冒“脉动”饮料2046箱,共计3万余瓶,脉动总公司副总裁欧文先生专程从欧洲赶赴我市,为参与办案的执法人员送上锦旗,彰显了我市开放、规范、公平的优质营商环境。

4.创新、首创、引领工作多点同步开展。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在全市设立34家定点药房,组织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411盒;针对全市392家药房开展了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对389名违规药师进行了扣分处理。一年内扣满12分的药师将由南通局列入“黑名单”后公示,并取消其担任质量负责人资格;在全南通率先开展了学校周边“小餐桌”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调研和启动工作;牵头农业局、商务局等八部门开展了食用农产品“一票通”和豆制品“溯源单”等食品安全监管溯源手段的规范化制度落实,联合农业部门开展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创新课题已完成立项申报和相关准备并进入信息化系统平台和手机app应用软件的政府招标采购阶段,预计明年初将实现农产品商家亮“码”经营,带动我市“菜篮子”消费正式进入“扫码”溯源时代;推动全市4902台电梯实现了维保扫码签到和线上实时监管,占全市电梯总数的96.1%,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平台开始着手搭建。

5.惠民、维权、服务工作有序务实推进。结合“5.20”国际计量日专题活动深入开展计量惠民工程,截止十月底,对全市328家医院、卫生院所和集贸市场的4232台电子秤、b超机、x光机等进行了免费检定,检定后合格率100%,对全市企业开展了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共计减免企业负担224.79万元;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5177件,同比増涨39.6%,涉及案值3500余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520万元,一次反馈满意度水平92%;在全国率先成立“产、学、研、检、用”一体化“家纺质量合作社”产业化平台,拓展会员超过100家,携手海门温州商会、川渝商会等7家驻叠石桥商会组织召开了“携手商会、提升家纺产品质量”专题座谈,邀请上级单位专家对全市200多家单位的260名业务骨干进行了分批次专业知识培训,争取专项检测经费40万元,为社员提供免费检测服务800个批次。

(四)问题不足:新兴领域监管履职在摸索中主动适应

1.“双随机一公开”高效能推进和跨部门联动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截止11月底,全市监管平台汇集各类涉企信息48453条,由17家联动单位上传,仅达到应上传信息单位数的50%,虽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了30个百分点,整体有所改善,但培训不到场、履职不同步的现象仍有发生,离省、市政府对平台使用全覆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2.创新、智能辅助监管技术手段运用能力需要进一步优化。虽然“菜篮子”扫码溯源、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搭建等职能辅助工作已经得到了部署和推进,但相较于通州区、南通开发区等兄弟单位基于gis地图层搭建技术推进市场监管大数据分析平台等项目而言,我们在创新性、智能化监管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加强。

3.药品领域稽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截止11月底累计办结药品、医疗器械案件28件,在各类型案件中占比最少,仅有4.8%,且该领域主动发案能力偏弱,自查案件仅占28.6%,比全系统平均自查发案率低23.23个百分点,案件查办力度和发案能力均需进一步加强。

2019年度,全系统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紧扣“三大创建活动”、“3+3”重点产业扶持、“1532”大企业培育等中心重点工作,坚守安全底线、坚定争先创优、坚持创新突破,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服务民生保障,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绩,力争为建设高水平“强富美高”新海门作出新贡献。

(一)优化自身岗位履职,确保高效能监管。

1.坚守三个底线,确保社会民生安全有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事关民生福祉,必须一着不让抓好落实。要以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诚信法治市场创建工作为引领驱动,在努力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事件、重大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产(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步向好的基础上,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不放松,争取食品、药品监管年度一次覆盖率不低于95%,特种设备监管2年滚动覆盖率不低于90%。

2.咬定三个指标,紧盯固有监管盲区再压缩。一是严守既有主体序时检查进度,咬定全年目标不放松。二是着力提升新增扩面主体检查数量,推动监管盲区再压缩。三是确保年度整体检查覆盖比率,全面降低社会风险和履职风险。

3.推进三个举措,瞄准重点难点工作再落实。一是突出重点监管,紧盯厂中厂、园中厂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化管理、非法集资防范、保健食品会销直销工作、学校周边车库小餐桌食品隐患排查、小餐饮质量提升、食品摊贩的规范化管理、互联网违法经营查处等重点工作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二是推进难点治理,围绕住宅因小区物业费纠纷导致的电梯维保缺位问题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应急管理办法;继续做好过期药品回收和药师违规挂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保证药品使用安全。三是倡导创新突破,综合运用精准监管、智慧监管、科学监管和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手段。精准监管方面要以质量提升为主线,不断壮大“家纺质量合作社”运行规模,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和产业整体升级;智慧监管方面要进一步做好食用农产品“一票通”的规范落实工作,让全市“菜篮子”消费尽早进入亮“码”经营和“扫码”溯源时代,逐步完善基于gis的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搭建工作,推进大数据智慧监管;科学监管方面要结合监管实际,综合运用风险分级、量化分级、分类分级等科学监管手段,做到有的放矢;信用监管方面要围绕产业升级、指导评先评优、做好政策激励和失信主体跨部门联合惩戒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及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海门品牌。

4.发挥三个支撑,助力精准履职效能再提升。一是发挥好“双随机”机制支撑作用。推动全市“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建设再完善,逐步实现重点事项和所有主体的随机抽查全覆盖。二是发挥好“一公开”平台支撑作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江苏省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依托,着力加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管理公示,推动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工作再落实。三是发挥好全市专业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拓展由市综检中心、特种设备检测所和31个快速检测室所构成的专业技术体系的检测能力向多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

(二)重拳打击违法经营,推动高水平执法。

1.加大执法力度,强推民生痛点整治。要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直击民生痛点,强力推进各类专项整治,确保不法行为打击覆盖程度和精准性水平得到进一步优化。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维持一定时期立案数和罚没数的稳步双提升。主动做好大案要案线索发掘、跟进办理和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工作,继续在全南通各县市案件办理工作中保持领先地位。

2.规范程序制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要在原有的1252项权利事项基础上,配合部分法律政策颁布修订和监管执法职能划转,持续做好权利事项的梳理整合工作,并依托功能完善、职能清晰的权利事项清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告知、调查取证、听证、回避、集体讨论、投诉、回访等执法相关程序制度。重点建立“每月评查、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度考评”的四项案卷考核制度,着力抓好案卷质量的长效稳步提升工作。

3.突破新型典型,促进执法水平提升。要紧跟市场格局变换、重视新出台法律法规的研究及适用工作,兼顾社会效应和执法效应,以业务学习为支撑、以技能比武为激励,不断做好新型典型案件、重大疑难案件的攻坚突破,确保跻身全南通创新执法第一方阵不掉队。

(三)聚焦社会民生关切,践行高质量服务。

1.围绕产业发展,做好入企帮服。要继续保持全系统下沉企业帮服的主动性和成效性,推进质量提升战略、商标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建设再上台阶,充分认识质量强市工作周期长、投入大等客观特性,注重梯度培育。围绕南通5215、海门1532、百强工业企业和20强服务业、3+3重点产业等大企业培育计划,主动跟进重点企业双挂钩名单中的61个关键项目及60个重点企业,扎实推进“三转一上”,做好以招商局重工百亿级“豪华游轮”项目为代表的一批全市重点工程的政策宣贯和品牌打造等全要素职能的集成化指导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加速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

2.围绕百姓关切,做好民生帮服。紧紧围绕计量惠民工程、校园食品安全、保健品会销及直销规制,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安全等民生关切领域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开展现场讲座,做好宣传、疏导和帮服工作。紧盯消费维权及时办理率和一次反馈满意度这两个指标,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提质增效。

3.围绕联盟共建,做好对口帮服。以“大讨论”、“走帮服”活动为指引,进一步推进市监党建联盟品牌建设。要主动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共建单位专题质量提升工作、“市监新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3·15维权宣讲工作、配套对口扶贫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理标志、商标申报等工作,做好多元化对口帮服。

(四)践行“四大专项行动”,引领高标准保障。

1.提振精气神,带动队伍思想建设。要持续推动“四大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唱响“市监芳华”,结合大讨论活动、基层党组织活动、道德讲堂和常态化督查,切实提振“精气神”,进一步夯实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2.倡导新思想,提升干部能力建设。大力倡导“政治与业务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专业与综合结合”、“自主自发学习与主题集中学习结合”的“四个结合”新思想,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努力实现干部能力由条线型向综合型、监管型向技术型、普通型向专家型、专一型向多元型的“四个转变”。

3.落实新动能,配套保障支撑建设。要结合履职实际,进一步落实“向基层倾斜”、“向执法一线倾斜”、“向重点岗位倾斜”、“向先进单位、科室倾斜”的“四个倾斜”激励保障机制;跟进新型执法装备投入,做好科学化系统化管理,配套软硬件保障同时发力,激发尽责履职新动能落实。

(一)建议政府办牵头研究、制定《维修资金应急管理办法》。截止十月底全市御林华府、博士花苑等5个小区因物业费纠纷导致的维保、检验缺位电梯累计达到了160部。亟需市政府牵头研究并制定我市住宅小区《维修资金应急管理办法》,以确保群众人身安全和居住便利。

(二)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我局创新投入和装备保障的政策倾斜力度。加大对“菜篮子”扫码溯源、特种设备及使用主体基于gis地图层的线上监管,网销商品抽检及安全监测、市场监管大数据指挥中心建设等创新监管项目和防爆执法装备、二轮执法车辆配备等的政策倾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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