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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楼分房协议书简短 合作建房分房协议(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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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楼分房协议书简短 合作建房分房协议(五篇)
2023-01-16 15:21:58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合作建楼分房协议书简短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施工内容:

给甲方__二路建材园区内的两栋厂房以清包的方式上彩钢瓦,包括焊砣,下预埋件,上彩钢瓦等相关彩钢的项目。

二。甲方管理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工地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执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报价单的施工项目、施工工艺、施工材料为准。

3、乙方在每天的下班前必须把施工工地的卫生搞好,做到每天清扫干净。

4、现场的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摆放有序。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公司签订的施工工期为准并在施工工期内完工。

三。合同签生效后,甲方按如下表中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

第一次:工程款为______﹪

第二次:工程款为______﹪

第三次:工程款为______﹪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乙方的各项协调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办理入场的各项管理手续。

3、负责工程进展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合同的具体执行人,要对甲方负责。

2、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3、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乙方全权负责。

4、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由于乙方对各种事故负全责,乙方应承担各种事故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并赔偿损失。

六、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甲方签〔签章〕:乙方签〔签章〕: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合作建楼分房协议书简短二

甲、乙双方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材料及设备及配件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实现缔约目的,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执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设计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总承包商: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下列文件中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下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同一顺序中不同文件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签署在后者为准;合同条款中就某一事项未做明确约定者,以下列文件中对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或说明者为准;对某一内容或事项未做约定者,则以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或其它政府机构、履行政府机构职能的社会机构颁布的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为准。

a.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签署的洽商、补充、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

要、协议;

b.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附表;

c.经甲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d.中标通知书;

e.招标文件;

f.投标书及其附件;

g.设计图纸;

h.工程量清单。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

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

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各种法律条文、解释之间不能完全统一造成双方理解出现异议时,根据双方协商,并以双方的书面意思表示为准。

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工程名称】【标段】【楼号】 层表箱供货。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附件2《供货清单及报价表》

技术标准与要求

见附件1《技术标准与要求》。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供货的时间为: 。

供货时间及技术参数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乙方应按本条约定时间或甲方通知的时间,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将相应货品运至项目施工现场,或运至甲方另行指定的其他地点。

运输费用:运输相关费用和货物保护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全部货品的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包装标准为: 。

乙方自行解决卸货及卸货工具并承担相应费用。运送期间或送至项目工地现场时全部或部分货品受到损坏,乙方须立刻为甲方免费更换,交货期不予顺延。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采取固定总价计价方式:

本合同价格包含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及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因素、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运费、并负责卸货到指定位置、关税、保险费、税金、手续费、检测费及配合安装、调试、报验,同时也包括因赶工、道路运输及与总承包或安装单位协调配合等发生的一切费用。本合同总价组成明细详见附件2;

本合同价格对应设备的数量以中标清单为准,中标清单为反映招标图纸中全部内容,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中标清单遗漏及对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大小尺寸理解有误等任何情况,乙方不得借此要求对设备材料综合单价及合同总价款予以调整,但乙方必须按照正确的数量、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大小尺寸进行供货;

除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洽商以及数量的增减外,合同价格均不可调整。乙方深化设计不完善、二次设计失误造成的工程量增加,结算时不予调整;

如出现上述本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之情形时,双方确认,合同价格调整之单价均以附件中确定的综合单价为计算依据。

如发生上述未有的项目,采用如下计算方式确定单价:参考类似中标报价文件中规格型号设备单价执行;若无可用单价,单价由乙方上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总价款,不管合同中是否有特别说明,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本合同所有的直接费、管理费、利润、法定收费、风险、税金等;

产品相关的包装、运输、装车、卸车、组装、码放整齐等的全部费用;

辅助材料诸如钉子、自攻螺丝、垫片、塞子、铁丝、夹子、抗震垫、易损件等;

此外还应包含有深化设计、采购、贮运、保险、商检、验收、安装指导、调试、保修期内提供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修服务及其它(培训商务往来等)、乙方技术人员现场服务指导费、调试费、免费维修保养费等各项费用;

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费率、汇率、利率、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

进口材料需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等一切进口费用,乙方需确保按正常渠道入关。若遇政府部门对进口材料报关进口资料进行检查,乙方需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产品通过相关部门检测的一切费用;

按不同区域供电部门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并协助甲方办理验收、发电的相关手续;

为供电部门安装电表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及配合,并承担相关费用;

甲方提供的(局供)电表配套开关的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因任何原因所必须的二次设计的相关费用;

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自行办理招标及合同备案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须承担的其他费用。

本合同一经签订,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中国大陆税费调整、进口关税的调整、运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不得进行任何费用追加。

乙方了解现场的位置、交通状况、存放地点、起卸物料的限制、已完成工程之状况的现场平面、临时设施、仓储、水电等,以及一切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其他情况。任何不了解或不能预见上述因素及其影响而导致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的配合及服务费的约定:甲供设备移交后的保管费用、安装单位的配合及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安装单位范围内,乙方不需考虑此部分费用。

价款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28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45日内,甲方将安排甲方预算人员或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与乙方开始核对工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初步确定合同结算价款,但该价款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本合同甲方、乙方双方的最终竣工结算价款需经甲方的上级审计部门或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审计后方可确定,在审计过程中,乙方应派人参与并配合审计工作,甲方上级审计部门或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最终审定的金额经甲方和乙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最终竣工结算价款。

对于乙方提交的结算文件,甲方没有答复并不视为被认可,乙方无权以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为由主张按其提交的结算文件进行结算。

甲方和乙方对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解决争议。

乙方申报的竣工结算价格要合理,不能虚报,若经甲方委托的咨询公司审核后审减额超过5%及以上,将会影响乙方的后评估得分。

特别说明:

a.结算时乙方需提供经由甲方、监理、安装方、乙方签字的四方验收单.四方验收单所反映的供货数量应与中标清单中数量一致。

b.结算时数量变更:设备数量以中标清单为基础,中标清单外调整的设备数量,在供货之前甲方工程师及供货方需确认增减设备的相应资料,资料需明确增减的原因和数量。依据设备变更数量及合同相关约定,进行结算。

c.材料设备的单价在其技术参数及规格型号不发生变化时,单价不得调整;

d.经审核确认的变更、洽商费用进入合同结算。

e.变更洽商原则上必须在工程实施前办理,不事后补办。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发生后15日内补办洽商。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分期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供货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

乙方按甲方工程师指令供货,各标段各批设备到场且经甲方、监理及安装方、乙方四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该标段到货合格设备总价款的40%;

各标段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完成后,支付该标段设备合同价款的20%;

工程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完成,甲方和乙方竣工结算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合同结算总价后60日内,支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5%,本款中对于验收如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的,则该验收系指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

结算总价的5%,作为乙方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届满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确认若全部货品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后30日内,则甲方将该部分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依本条甲方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等支付乙方时均不计息。

甲方有权从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包括质量保证金)扣除或抵消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但如果乙方对有关的扣除或抵消提出异议,双方可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解决争议。

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条件时,乙方应提前10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知。

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再行支付该笔费用。

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供货款。但在甲方确因资金周转不畅等客观情况发生致使供货款不能如期支付的情况下,本着相互理解的精神,乙方同意自甲方逾期付款之日起90日内,保证供货正常进行,而不拖延时间,甲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拖延付款日期超过90日,则应当按照中国人*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履约担保

乙方应按如下第 种方式提供履约担保:

a.提供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须在签订合同时收取,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取得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为准)起90日。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应当由在中国境内营业的商业银行或有资质且北*市建委认可的担保公司开具,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出具履约保函的单位支付相应的款项。

b.不提供履约保函

各方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

总监理工程师: 。

乙方工地代表: 。

乙方工地代表的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授权监理人代为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相应权利,并有权授权监理人代为履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相应义务,乙方对此予以无条件认可和接受。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驻工地代表与监理人出现意见分歧,须提请甲方最终确定后方可执行。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甲方应指定相应的安装单位,按合同约定时间接收货物;接收货物后,由于搬运、安装、操作不当对产品造成损坏所引起的损害后果与乙方无关。

退货:安装使用过的配件不能退货,未开封材料及设备的退货比例不能超过总量的1 %,但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除外。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变更产品数量和型号,乙方应按甲方有权予以免费调整。但,甲方应在乙方开始生产前向乙方书面提出。

甲方如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履约而中途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选择就同意接受并使用的成品、半成品向乙方支付价款,乙方应与甲方结算并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供货部分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亦有权要求全部退货或拆除,乙方应返还全部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他权利义务: 。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双方议定按时向甲方供货,并保证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货物生产、储存和发货各阶段的监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甲方访问制造厂并作技术检验,为甲方监督所有设备性能实验情况提供便利,以及安排甲方随时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到库房查看。乙方对货物应有一定的易损元器件备用数量,备用产品须与正式产品一同到乙方库房,并在甲方需要时随时提供给甲方使用。

本合同项下货品在交货验收合格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每批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至完成安装并经各方及相关部门验收认可之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安装方承担,每批货物安装完成并经验收认可之后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乙方应配合设计单位进行相关的材料/设备交底或设计变更及洽商。

因乙方统计设计图纸中材料及设备数量、规格、甩口等不准而造成的加工订货、安装等环节出现的所有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果甲方/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发现乙方所供材料及设备有任何短缺、超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不符的情况,乙方须于甲方/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通知后7日内及时更换、调整、补齐货物。

乙方应确保送至现场的材料及设备外包装满足产品运输及安装要求。

乙方承诺提供安装工程配合服务。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通过项目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

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期限内的相应保修事宜。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乙方承担本合同中全部货品之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若有任何第三方主张对本合同中的货品及设备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因此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在工程建设过程及商品房交付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甲方及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要求必须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并协助甲方做好向客户解释、宣传产品功能的相关工作,确保交付期间维修工作的及时、有效。同时,由于乙方材料及设备问题给购房业主及其他人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其他权利义务: 。

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全部货品是全新的,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供电部门的规范、标准及验收要求,并与合同规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

材料及设备外包装需确保产品运输及安装安全,以利于成品保护。

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品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查,确保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设备投入生产。

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乙方须将本合同项下货品的资质证明、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资料交付给甲方、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及监理单位。

检查与验收

甲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向乙方发出货品的交货通知,乙方应按交货通知的要求,将相应货品运至项目施工现场,或运至甲方另行指定的其他地点。

乙方在运输、装卸货物过程中,自行承担运输、保护、保管等费用,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甲方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检验,乙方应安排 人的甲方人员到制造厂检验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和产品质量,并参加产品出厂试验、测试和包装发货情况(但不作为最终验收),检验合格产品才允许出厂。乙方应为甲方进行上述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供货检验:

乙方将各批货品运至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另行指定的地点后应按项目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及监理要求,提供报验手续及相关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行业所规定的强制性检测报告)。

乙方将各批货品运至本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另行指定的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货物检验由甲方、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监理和乙方共同完成。对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外观和数量进行检验和核实,检验标准为:合同附件1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规定、相应国家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等。

检验合格的货物,在完成相应的检验手续后,由乙方移交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进行保管。

工程验收合格条件:

乙方已提供了本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货物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货物符合本合同附件1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规定,性能满足合同、甲方要求及设计要求;

性能试验和系统试运行中出现的所有缺陷已经改正至甲方满意;

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如需要);

本工程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备案;

甲方或监理、安装等单位应将任何短缺、超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不符的情况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将于接到通知后3日内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调整、补齐货品,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及时改正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工程除通过监理、甲方、安装等相关方的验收外,如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的,则还须通过有关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有关本工程和监理人合理要求的一切检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各方确认,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如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的,则,虽经甲方按本条约定验收完毕,亦不视为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瑕疵的认可,乙方仍应承担质量瑕疵赔偿、补偿等的责任。

安装服务

安装配合:乙方应指派专门的服务工作组,协助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处理安装前的管道予埋,安装过程中的安装工作等相关技术指导及安装完毕后的产品调试工作并提供全套技术文件。具体内容包括:在设备批量安装前指定两个以上(含两个)经验丰富的技术工程师在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进行材料/设备安装工作的技术交底,并深入工程实施过程专门和全面的负责材料/设备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安装期间,乙方派驻现场技术指导人员紧急情况下有权对作业人员不合质量规范的安装以甲方的名义发出指令,责令作业人员予以纠正,对材料/设备的安装质量直接向甲方负责,但应在发出纠正的指令后立即向甲方告知相关情况。

在工程完工后,交付使用前,乙方应当对产品的安装质量进行全面的评估。

鉴于产品的安装工作在乙方的控制范围内,因此,作业人员的不良安装,乙方有义务指导、纠正、修改,如因指导延迟、失误等导致的安装品质下降或产生不良后果,均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工程安装品质的质量保证责任。

乙方承诺,其对安装过程的质量监控工作完全遵照和执行甲方及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关于项目整体工作的调度和安排。

乙方承诺,按照乙方监控的产品的安装调试质量将达到令甲方满意的程度。

当本合同项下设备具备了调试运转条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进行调试运转,乙方须派技术人员跟踪到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保修服务

具体保修标准、要求以供货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的要求为准,以下保修条款仅作参考。

保修期:自本合同项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且通过竣工备案,且集中交付客户之日开始起计 24 个月(集中交房之日即指甲方向客户发出的入伙通知书上确定的集中交付最终之日)。

在保修期内,对由于产品材料或制造缺陷而引起质量问题的材料及设备,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如材料及设备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其他一般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如因此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产品进行质量跟踪年检,免费对各用户的材料及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安全有效运行。

保修特别规定:保修期间出现故障供货单位维修人员应在乙方承诺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报修,乙方将派人于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做出故障诊断,并在当日内修复完毕,如需返厂维修,则在7日内修复完毕。如未满足上述保修要求的时限要求,每次扣保修尾款两千元人民币,乙方对此无异议。乙方同意,如乙方不能满足保修合同的要求,甲方可另请第三方负责维修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在付给第三方费用的基础上向乙方加收15%的管理费,甲方付给第三方的费用经甲方签字即可,无须乙方认可。同时,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费用,甲方均有权在乙方保修尾款中直接扣除,如保修尾款不足以补足上述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须保证所供材料及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使用 10 年。乙方承诺,在此期限(10年)内,如因乙方所供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如因此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在提供本条的保修及服务的工作中,甲方可自行承担亦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代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协调、检查、监督等的责任。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物业公司可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具体如下:

代表甲方通知乙方对设备及配件进行维修、维护;

代表甲方检查、跟踪、配合乙方的设备及配件保修工作;

代表甲方签发保修验收单。

同时,甲乙双方在依本合同约定结算质量保证金时,由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乙方履行本合同情况之书面文件,双方均同意以此书面文件作为结算质量保证金的依据。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仍应按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同时,各方确认,保修期届满后的常年有偿维修服务,维修只收取成本费,各部件成本费按约定价格作为参考,除非调低价格,不能高于附件约定价格。

保修的其他约定:因乙方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致使甲方向业主或其他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险

本合同中的总价已经包括了相关的保险费,乙方负责为其供货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若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没有按照本约定同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保险合同,因此产生之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保留对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乙方应当为其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乙方须对其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全责。甲方对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不论该人是受雇于乙方或其分包人,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除非有关伤亡是甲方引致的,乙方须保障甲方免负任何有关的索偿、要求、诉讼及其他费用和支出。

保密条款

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双方同意:

对保密信息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除了本合同确定的应用范围外,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双方不负责保护以下信息:

已公开的信息;

由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合同由甲、乙方提供给对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双方不得就此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参与本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该方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规定继续有效。

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双方均有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甲方应当对逾期付款金额按照中国人*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业务取消或延期的,甲方可以终止委托,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因甲方自身原因终止委托的,甲方需对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进程所发生的实际而合理的费用予以补偿,该费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移交甲方。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指派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

乙方保证其依法成立及具备经营材料及设备的资质,如在甲方支付价款时仍未向甲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则,甲方不予支付价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迟延交货,则乙方每逾期1日(包括部分逾期),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直至实际全部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货品之日为止。逾期满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承担上述日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损失。

若乙方在材料/设备安装施工阶段,不能按照约定提供施工配合服务,则每逾期1日提供配合服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直到按约定提供施工配合服务日止。该部分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保修尾款中直接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或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赔通知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赔,直到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损失和费用,甲方有权从将要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支付。如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则视为上述索赔已被接受,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损失和费用。

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拒绝更换或更换不及时或经乙方更换2次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且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由此造成其它第三方向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且乙方必须赔偿第三方之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并可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

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或甲方另行指定的时间达到甲方要求的库存量(含应供应的货物及备用数量),每逾期1日达到库存量,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金一万元。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供货合同,乙方除应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止的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之违约金。

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乙方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并须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运杂费。如乙方逾期交货,须支付逾期的违约金,每逾期1日支付甲方将扣除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若乙方每次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将视具体情节每次要求乙方支付自一千元至一万元的违约金。

乙方如不服从总承包商的管理、不积极配合总承包商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甲方将视具体情节每次要求乙方支付自一千元至一万元的违约金。

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且保证项目按时保质进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更换,同时,视乙方此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承担20__-5000元的违约金。

因乙方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个阶段的工作或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30日的;

拒绝执行甲方要求其修补缺陷或更换不适用的材料和/或物品的书面通知,而这种拒绝的行为使工程受到了实质性的影响;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转让或分包本工程;

乙方与第三方串通而损害甲方利益的;

被甲方认为未尽专业职责或未达专业水平的其他情形。

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履行相应责任的,甲方在支付相应款项或履行相应责任后,可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履行责任的证明直接向乙方追偿,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据,乙方对此应予以认可。甲方有权在乙方合同质保金中扣除相应赔偿款。如乙方合同质保金不足以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补足,或全额赔偿给甲方。

如违约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一步补偿。本合同所称损失应包括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诉讼、律师等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

本款适用于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形。自甲方发出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按照每日应付违约金的一倍加付滞纳金,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实际付清之日止。若甲方尚有部分合同价款未支付乙方的,甲方有权从该笔费用中先行抵扣相当于违约金和滞纳金数额之款项。违约金和滞纳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本合同第四百七十六条约定之一切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在保修尾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如保修尾款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不弃权

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放弃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任何单独或部份地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亦不应妨碍该方将来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

通知与送达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可视对方的地址和/或联系方法没有发生变化。

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7日视为有效送达;

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3日视为有效送达;

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1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所提及通知均为书面通知。

联系人

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系人负责与另一方的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系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对上述联系人的指定依然有效。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完整合同

本合同构成各方对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该等事项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同或许诺。

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分割性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继承

本合同生效后,无论甲方或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甲方或乙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相关义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标题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及其解释。

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建楼分房协议书简短三

甲方(供地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资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以自有宅基地使用权与乙方共同合作建房。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和宅基地的有关情况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房屋(宅基地)位于________市。

2、来源: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宅基地是________市________区村同意为甲方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甲方已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见协议附件1)。

3、房屋和宅基地现状(拆建前):__________________用地面积约_________㎡,建筑基底面积约_________㎡,建筑面积约_________㎡,房屋老旧,外墙斑驳,需要拆旧建新。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上述房屋和宅基地,乙方负责出资拆建,资源共享兴建一栋框架结构的_________层房屋。建成后的房屋共_________层,一梯四户,共_________套房,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

建成后的房屋的户型、规格、面积等,以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所载明的为准;如有差异,则以实际测量为准。

第三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全部由乙方提供,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第四条房屋的分配及相关权利

房屋建成后,房屋面积及楼层位置作如下分配:

1、建成后的房屋中,第一层、第二层、第七层的房屋(合计建筑面积约_________㎡)的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第六层的房屋(建筑面积约_________㎡)的产权归乙方及其他出资方分配享有。其中,第六层_________套面积约_________㎡的房屋产权归___所有。

各方的具体房屋分配以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为准。

2、本协议项下房屋属永久性居住房(按法律规定年限处理),合作各方有权不经同意、不需通知即自行处置各自名下的房屋,包括但不限于自用、出租、转让、赠与等,各方的继承人有权继承各自名下的房屋。

以上处分、继承等事项的办理如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但甲方不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

3、甲乙双方对所分得房屋的使用、出租、转让、赠与、继承等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

4、各方分得的房屋如果被政府拆除而没有补偿的,各方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各方对此表示清楚且无异议。

第五条房屋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等有关补偿的处理

本协议房屋如因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的,补偿所得的资金或房屋或其他实物,由甲乙双方及其他出资方按'房屋面积比例'享有和分配。

具体的'房屋面积比例'按协议附件2《房屋面积分配表》确定。

如有面积差异,则以实际测量为准。

本协议房屋如因拆迁改造或征收(征用)或其他原因而有补偿,而相关补偿业经甲方名义取得的,甲方应在取得补偿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应得的补偿额(按房屋面积比例计算)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按应交付的补偿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甲方违反以上约定,导致乙方无法顺利得到相关补偿,或甲方逾期支付相关补偿超过60天且乙方终止合同的,甲方除需返还乙方投资总额外(如甲乙双方对乙方投资总额无法达成一致,则按建房时的建造和装修成本计算,下同),还需按所建房屋违约时的市场价值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为其享有,甲方拥有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并提供该房屋及宅基地属甲方享有的村委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

2、甲方负责办理建房的相关手续,负责协调与建房有关单位的关系,并处理好周边、邻里关系,确保建设施工的顺利完成。

3、如果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登记确权到乙方名下的条件成熟,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办证相关费用按房屋面积比例由各方分担)。

4、甲方应保证其配偶、子女及其继承人对本次合作建房、该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属变更等事宜知情且无异议。

5、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宅基地没有转让、赠与、出租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若因该房屋及宅基地的权属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及相关出资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负责赔偿。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拒绝提供该房屋及宅基地,不得将约定归乙方的房屋及宅基地转让、抵押、出租、赠与他人。

7、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协议被终止、解除,甲方除需返还乙方投资总额外,还需按所建房屋违约时的市场价值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其他条款对甲方违约责任已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乙方责任

1、负责与其他出资方筹备和投入建房资金。

2、负责组织房屋的拆除、设计、施工建设,工期为_________个月。

3、负责所建房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

4、负责房屋的装修工作(装修标准按协议附件3《房屋装修标准》执行)。

5、如果乙方中途退出合作建房,则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及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其他事项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协议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因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3、本协议主文共4页。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见证律师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附件:__________________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面积分配表

3、房屋装修标准

4、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作建楼分房协议书简短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e_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e_mail: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

甲方、乙方共同出资合作______________项目。

第二条投资额与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______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村入指定的银行账户:___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合作建楼分房协议书简短五

[开篇词]

各位来宾,大家好: 欢迎来到福建土楼最集中、最具代表性的地方——南靖。让我们一起走进魅力南靖,领略土楼王国的神奇魅力,品味土楼民俗的神秘文化,同热情好客、勤劳朴实的土楼人家亲密接触。福建土楼以其深厚悠长的文化底蕴、独特高超的建筑艺术、和谐优美的自然环境,把“山.水.楼.人”融为一体,倾倒了无数的中外学者、文人墨客,让众多的游客流连忘返。我相信,今天的“福建土楼”南靖之旅一定能给大家带来全新的体验和感受。

※知识点※ 福建土楼

福建土楼已有近千年历史,然而引起世人关注,撩开其神秘面纱的却源自一个“美丽的错误”.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中情局在卫星上在中国闽西南崇山峻岭中发现了数量惊人、规模庞大的类似导弹发射架模样的东西。这个发现惊动了白宫。1985年美国两位客人贝里夫妇专程来到南靖县书洋镇田螺坑土楼群考察,回到美国后,贝克夫妇给里根总统写了一份《中国南部调查报告》。土楼就这样阴差阳错地名扬天下,走向世界。于是,一批批国内外专家学者慕名前来“寻宝探秘”。

在福建南靖这片山青水秀、人杰地灵的大地上,成千上万像“地上长出的蘑菇”,似“天上掉下的飞碟”的古堡式建筑座落在小溪旁、田野间、绿树掩映的山脚下,形成了独特的人文景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顾问史蒂文斯•安德烈考察后称赞说:“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神话般的山村建筑模式。”

[介绍词——南靖]

☆ 南靖历史悠久,地理卓越,是侨乡和台胞祖籍地之一。南靖,古称兰水县;臵县于1322年,至今已有600多年历史;1356年更名为南靖县,意为“南方之静”;民国27年,县政府迁至山城;建国后,1985年起隶属漳州市,县政府在山城镇。南靖地处福建省南部,漳州市西北部,九龙江西溪上游,属全国沿海开放县市之一。全县总面积1962平方公里,人口34.2万人,有海外华侨华人3万多人,祖籍南靖的台胞100多万人,是福建省重点侨乡和台胞祖籍地之一。

1、自然特征

全县东西宽61.4公里,南北长62.2公里,地势由西北向东南明显倾斜,依次可划分为中低山、丘陵、台地和河谷平原4个地貌类型区,3列支脉和船场溪、龙山溪、永丰溪山谷相间,呈“川”字形,把全县切成东、中、西3大块,形成许多向南开的马蹄形优良小环境,千米以上山峰62座,大多分布在县境西北部,最高点书洋蛟塘岽海拔1390.9米,最低点靖城沧溪海拔6.1米,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河谷平原约占全县总面积的16%。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2、资源特点

境内大小河流72条,总长1066公里,全县流域面积4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水能源理论蕴藏量为19.2万千瓦,可开发量为13.5万千瓦,现有开发装机容量12.5万千瓦,其中南一2万千瓦,南二2.5万千瓦,南五0.48万千瓦,私人7.94万千瓦,年发电量3.3亿度。境内温泉14处,金属矿、非金属矿和地下水资源等27种矿产。全县森林覆盖率74%,绿化率85%。

3、历史名人——庄亨阳

庄亨阳,南靖县奎洋镇上洋村人,康熙年间进士,乾隆年间官至按察司副史。他为官清廉,能诗工文,精通数学,长期治理河防,是清代著名的治水专家。

有一次,亨阳先生为解决本家长房与二房争夺“蜘蛛结网”的风土宝地——祖坟地纠纷想了一个办法,他写了一首诗给本家长房族长:“水淹龟山寺,撞破蜘蛛丝。相传廿四世,子孙要迁移。”大意是预见到这个风水宝地会被“撞破”,子孙要“迁移”,那么修祠堂、争宝地就没有意义了。

纠纷很快就了结了,但亨阳先生写的“水淹龟山寺”的诗句,却不翼而飞,四处传开,而且留传到数百年后的今天。

1992年,亨阳先生家乡奎洋镇修建了库容量居福建省第二位的人工湖“南一水库”时,人们才领悟到了亨阳先生数百年前的预言诗含义。奎洋库区是一个群山环绕的小平原,中间一条奎洋溪曲折婉蜒而过,如今人们在奎溪隘口的两座石壁山间筑起了拦河大坝,一片汪汪湖水把库区中的龟山寺和那个“蜘蛛结网”风水宝地淹没“撞破”了,龟山寺又称圣龙宫,今已迁建于水库岸边,庄姓廿四、廿五代子孙,许多都搬迁到高处和异地他乡去了。应验了亨阳先生的预见。

“南一水库”的建成,使庄亨阳先生的诗句更具传奇色彩而广为传播。为纪念这位数学家和治水专家,当地人把“南一水库”称为“亨阳湖”。

☆ 南靖山川秀丽,人文荟萃,是天然的旅游胜地。境内名胜古迹众多,风光秀丽迷人,具有山青、水秀、林茂、楼奇、岩美、洞幽、寺古等特色。拥有福建省七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一的虎伯寮自然保护区;有“人间仙境”鹅仙洞和“地下迷宫”石门岩;有闽南宗教文化研究的瑰宝、慈济行宫内供奉的、闽台同根同源、从宋朝时期流传至今的保生大帝真身;有徐霞客游览过的文昌塔、道源亭;有不知从哪里来也不知到哪里去、举世无双的“亚洲第一藤”;还有被誉为“华东黄果树”的树海瀑布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村之一的田螺坑自然村和素有“闽南周庄”之称的塔下村,20__年再获殊荣,被评为首批“全国最佳景观村落”,获此殊荣的全国共15个,福建省仅有2个且全部“花落南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县拥有世界重量级的旅游景观、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国20__年唯一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的世界建筑奇葩——南靖土楼。

1、“人间仙境”鹅仙洞

位于国道319线126公里处的南靖县金山镇鹅仙洞自然风景区,方圆2.8平方公里,主峰海拔875米,有雨林、峭壁、云海、蝶群等四大特点,以奇险峻秀、空灵清幽闻名于世,是闽南著名风景区之一。

林中奇特俏丽的山岩,色彩斑斓的瀑布,虚无缥缈的云雾,成群结队的蝴蝶,树上生长的兰花,曲折迤转的古道,形成别具一格的自然景观。人在其中,如臵身于世外桃源,领略到大自然妙趣横生的意蕴,令人流连忘返。

相传,宋仁宗庆历年间(公元1041年),仙游九鲤湖仙祖,爱此灵山胜景,化身九鹤,飞舞于鹅仙洞,托梦当地人郑光,授意迷恋这片风水宝地。郑光发动乡邻捐资,在半山腰建起一座“九鲤飞真”寺,供奉九鲤仙祖。从此,这里香火鼎盛,吸引着海内外游客前来旅游、观光、祈梦。南宋理学家朱熹,明朝状元罗伦,清朝进士庄亨阳等历代名人志士都与鹅仙洞结下了不解之缘,留下许多让人回味无穷的传奇,成为游人神往的地方。

2、“五峰嵌云”五云岩

五云岩历史悠久,是闽南著名古刹,曾是南靖八景之一,漳州府志、南靖县志均有记载,名扬漳州、龙岩、长汀、赣州。五云岩位于南靖县金山镇境内,与鹅仙洞相连,两个风景区遥相呼应。

五云山峰有五支小山向山麓延伸,春雨初晴,云雾环绕山巅,故曰五云山。五云寺于明初洪武年间净土禅师创建,后人称他为“开山净师”。当时净师云游九州,传播经典,夜宿水潮,清晨眺望五云山,微云飞挂,山水灵秀,气势磅礴,是建寺庙的宝地,他便选择风光秀丽之处建之。古刹居于半山腰亚热带雨林中间,上下古寺三座,上曰紫摩、中曰松柏、下曰五云,古寺周围岩石错落、岩洞别致因此称“五云寺”亦称“五云岩寺”。

五云寺于1998年重建。展现在人们面前,是一个风光秀丽,环境优美的古寺新颜。“五云寺”坐落在亚热带雨林中间,远望三重山,面对狮子峰,九龙江西溪支流以及319国道均于山前绕过,右有白水石瀑布,左是水潮古街道,上有五云峰,下有一连片果园和田野;参天古树,灌木林丛,名贵药材、藤木、草本、龙眼、橄榄、芒果、葡萄等植物落聚于山;野生动物、稀有昆虫时有出现。万石嶙峋,山径迂回,流泉清澈,瀑布如练,春光明媚,奇花异草,争相迎宾,各方游客,至此无不赞赏。

五云岩有九洞十八景,九洞是紫云洞、慈云洞、梯云洞、嵌云洞、彩云洞、雨伞洞、神鹿洞、别有洞天。十八景是迎宾彩门、慈云亭、禅师塔墓、嵌云、长寿石、福地、半月泉、木鱼池、仙人桥、五云岩等等,以及山下柳畲将军庙、大众爷庙、宋代瓷窑遗址、通坑温泉、水潮古街等。

3、乐土雨林

位于南靖县和溪镇,国道319线151公里处,森林面积仅0.22平方公里,是我国东南沿海唯一的原始植物群落,为我国现存最小的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区内生长着1100多种植物,80多种鸟类。林内植被完整,古木参天,有珍稀植物10多种。其中最为名贵的刺桫椤被国家列为一级保护植物,并被科学家誉为植物活化石。乐土雨林被世界林业会议定为“珍贵稀有的亚热带雨林”。

乐土亚热带原始雨林常年云雾缭绕,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景观独特,资源丰富,是一个天然的物种基因库。区内仅藤本植物就达184种,巴乾天、七叶一枝花、灵芝、竹荪等名贵药材300多种。网纹革、观音座莲、建兰和红叶藤本植物------密花豆藤使乐土雨林倍放光彩。乐土亚热带原始雨林还是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避难所。区内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刺桫椤、二级保护植物观光木、三级保护植物闽楠,还有云豹、苏门羚等14种珍稀兽类,以及94种常见昆虫活跃林中。

沿着山间小道,穿梭于静谧的雨林之中,蝉鸣声、鸟叫声、风吹树叶沙沙声,声声入耳。用心观察,还可以看到巨藤绞杀、不同树种相互寄生、根部共生等许多奇异的植物现象。千姿百态的花皮古藤,宛如腾龙附柱,在无数株乔木中攀高枝,其中有一枝跨越几个山头、不知从哪里来、也不知到哪儿去的古胶藤—— “亚洲第一藤”。有几株树高百丈的红栲树,在千百年的发育成长中,与地面联接起一片片巨大的板状根,有的如床似椅,有的像连绵起伏的驼峰,煞是好看。还有一株红栲树的顶部,寄生着一丛蜂窝状的兰花,翘首望去,像是一个空中花盆。大自然的鬼斧神功,为世人描绘出这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绿色画卷,真是令人惊叹!

乐土村300余户黄姓村民,祖祖辈辈都把村后这片祖宗林奉为神灵。随着乐土雨林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前来进行科普考察和观光旅游者与日俱增,保护区内的“黄氏祠堂”也成为不可多得的一处人文景观。

南靖物华天宝,冬暖夏凉,是闽东南的“后花园”。素有“树海”“竹洋”之称,先后被授予“中国芦柑之乡”、“中国麻竹之乡”、“中国兰花之乡”、“中国香蕉之乡”和“中国白背毛木耳生产示范基地”。是国家和省商品粮基地县、全省现代农业示范点、全省科技兴林示范县,海峡两岸(漳州)农业合作试验区之一。素有闽南乌龙茶区的“品种园”美称,是福建省十大产茶县之一和闽南乌龙茶区的第二生产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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