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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业务销户申请书汇总 注销公户申请书怎么写(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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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业务销户申请书汇总 注销公户申请书怎么写(三篇)
2023-01-16 15:35:49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对公业务销户申请书汇总一

一、基本情况: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位于 酒楼的总经理 职务。

2、聘用期为: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3、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 。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及约定的待遇。

2、甲方需为乙方提供一日三餐饮食、 床、 住宿以及所需的生活用品包括房屋、 被子等,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不纳入乙方工资。甲方负责乙方健康证的办理。提供的住宿为单独寝室,并有简单办公桌椅。如乙方住宿自理,则甲方应给予适当的住房补贴

3、乙方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具体参照公司的规章制度。

4、若因乙方管理不当,连续三个月营业额低于 万元,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三、 乙方的权利:

1、乙方的休假方法和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2、乙方在甲方餐厅用餐享受 6 折优惠并有签单的权利在发工资时甲方可在工资中扣除。

四、乙方的权力: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享有下列权力: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取经营管理报酬

2、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组织实施股东会、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7、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9、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10、批准单笔 元以下费用

11、执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乙方的职责

1、对完成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负总责,保证开业后壹年内收回本酒店的全部投资

2、全面执行股东会作出的各种决议

3、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项内部管理方案报股东会同意后执行实施

4、协调公司的各种外部事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5、按月向股东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接受股东会质询并作出解释

6、接受公司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税务等各种证照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六、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3、不得从事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4、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经济处罚乙方,并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可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七、工资发放及绩效奖惩方法:

1、甲方每月 20 日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基本工资及提成。合同签订当日开始计算工资,开业前筹备期间和开业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按 元/月全额发放。

2、绩效奖惩办法:此条款从开业后第二个月开始执行

①月营业额基本指标为 万元/月,乙方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月

②月营业额不超过基本指标 万元时,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最低工资即 元/月

八、合同的续定、变更、解除和终止

1、如甲方结束经营,合同双方自动中止,甲方将补齐乙方工作日之基本工资及提成。

2、如果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将补偿乙方贰个月基本工资,并补齐乙方工作日的基本工资及提成。

3、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必须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通过后,指定乙方离职日期。如乙方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贰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4、合同期满后,再续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乙方未提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离职,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乙方续签合同如甲方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离职,乙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

5、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从实例事件中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时,甲方可随时解约,并追究赔偿。

6、本合同终止或解职除时,乙方应将甲方交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原定的单价予赔偿。

7、通知解除合同后,当甲方后续总经理未至接管时,乙方必须认真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做出危害甲方利益的事情如损坏甲方声誉恶意破坏公司财物透露公司机密等,当接管总经理到岗后,须做好各方面的交接工作。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一份 3 页,甲、乙各执一份。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最新对公业务销户申请书汇总二

各位同事,各位员工:

20_年我们已经携手走过,在这里,我们共同回首这一年我们所走过的路,展望20_年将要走的路,下面我代表公司董事会作20_年工作报告。

一、20_年天药公司主要工作情况

20_年,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实现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比上年分别有一定程度的增长。

(一)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工作是公司20_年的工作重点,也是天药发展的希望所在。为了将心舒胶囊培育成为全国中药大品种,20_年我们重点作了以下工作:

1、心舒胶囊的临床试验工作稳步推进。公司委托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牵头,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吉林大学第一临床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等16家国内知名临床研究单位参加,开展400例临床再评价研究。到20_年末已完成入组,计划在20_年第二季度完成临床试验,并完成临床研究报告。

2、对心舒胶囊进行质量标准提升研究。20_年上半年由研发公司和本草堂公司研发部联合成立了心舒胶囊20_版药典工作小组,共同对心舒胶囊质量标准提升进行研究,研发公司总经理孙玉滨带领全体参加人员,克服困难,团结奋斗,互相支持、全力配合,整个团队焕发出极大地凝聚力,5.1节假日不休息,加班加点,研发公司的王怀生、韩威、吕伟、杜娜、杨映霞和本草堂公司的于英勇、杨力、王玲、仇一晶等成员全力以赴,经过80多个日夜,携手共同完成了心舒胶囊20_年版国家药典品种标准提高的全部研究工作和申报资料的整理撰写。并在6月10日之前顺利通过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复核检验,上报国家药典委员会。7月3日顺利通过药典委员会医学组和药学组的两轮专家审核,并在药典委员会网上公示。

3、通过多种渠道对心舒胶囊培育成为全国中药大品种进行宣传。确立了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宣传目标群体,暨医疗和科研工作者、代理商和经销商、患者和潜在患者群,并针对每个群体接洽了部分传播机构,初步确立了传播网络。与中华中医药学会确立并签署了合作协议,由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立题开展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研究;与中国中药协会合作,多次参与并赞助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药大品种培育大会,在会上宣传心舒胶囊大品种的特点等;与国家卫计委宣传司签署了科普项目合作协议,宣传“双心医学理论”,为冠心病患者了解心舒胶囊提供理论支持;20_年9月13-14日,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上市后再评价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学术年会暨第二届中药上市后再评价大会在天津召开,国家主管部门领导、专家、资深院士,临床使用与评价研究的药学、经济学、临床医学专家,共计300余人参加了会议,本草堂公司副总经理李卓军在会上作了《心舒胶囊“通窍解郁”差异化临床定位及其系统研究》的专题报告;本草堂公司与《医药观察家》合作,通过医药观察家报、医药手机报、微博微信立体媒体群对心舒胶囊进行立体宣传,先后发表了对李卓军的专访《“中药大品种战略”篇》、《“企业学术营销”篇》、《中药大品种的魅力》、《强势品种驰骋冠心病用药市场》、《心舒胶囊的解郁功效》、《冠心病治疗需标本兼治》、《心舒胶囊:治疗冠心病的首选用药》等文章;《e药经理人》采访了李卓军,发表了《看,他们都为中药大品种而来》的文章;参加了4次大型和数次小型的临床招商会,组织了5场代理商和医院的学术会,增加了心舒胶囊在业内的影响力。

4、扎实推进心舒胶囊的市场开拓工作。成立了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领导和工作小组,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任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领导小组组长、副总经理李卓军任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工作小组组长的专门团队,重点抓好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工作;组建了为临床营销和心舒胶囊学术营销提供支持服务的市场部,招聘了有关专业的各类人才,使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工作事事有人做。

(二)销售模式不断创新,销量稳步上升

20_年度,医药市场销售面临着全国性的医药公司认证的社会环境,为了确保销售回款以及足够的生产订单,公司销售系统人员积极努力开拓市场,努力培育多层次销售网络。

1、培育市场大客户。20_年销售有意识的培育大客户,对有终端销售网络的客户给予重点支持,已培育vip客户8家,其中2家年回款额超千万元。

2、组建了临床销售团队。形成了自营团队和部分区域代理商的终端营销网络;洽谈了数家吉林省境内的医药商业配送公司,确立了以国药、华润、省药品为主体,多家地方企业为辅助的吉林省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临床配送网络;心舒胶囊、清眩降压片、参乌健脑胶囊已经完成进入吉林省和其他部分省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并陆续进入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反馈:心舒胶囊是“双心医学”的首选用药,将填补冠心病伴有心理疾病患者用药的空白,产品市场反馈很好,临床已经证明心舒胶囊在冠心病治疗中的差异化特点,受到临床医生的青睐和冠心病患者的赞誉。临床销售人员先后拜访了吉林、四川、湖南、湖北、江西、重庆、北京、河北、河南、广东、云南、黑龙江等省市的30余家医药代理商,充分阐述了心舒胶囊的功效、独特性,表达了我司对于培育心舒胶囊的决心,说明了未来的培育计划、招商合作政策以及对于代理商的合作意向,充分听取了代理商对于我方合作意向的反馈,为心舒胶囊开拓全国市场奠定了基础。

3、培育省区队伍。广东省经过一年试点,今年回款比去年翻了一番多,由于省级经理认真开发市场,重点是连锁店,已经开发了6家连锁药店,总计_x余家药店,正在洽谈的还有6家连锁可以达成协议,20_年计划开发10~15家连锁药店,基本形成广东省全覆盖,20_年广东市场还会实现销售翻番。xq、山东、辽宁、江苏、山西、河北、重庆等省也在培育省级队伍。

4、开发连锁店市场。公司产品已进入_市、_市、_省、_省、_省、_x省等省的46家连锁店(__多家药店)销售,形成了公司稳定的终端销售网络。

5、优化规格代理商队伍。对规格代理商加大考核力度,对完不成合同销量或不遵守公司销售规则的规格代理商进行淘汰,20_年26家规格代理商对公司品种进行了代理销售,保证了年度销售回款的稳中有升。

6、保健食品销售取得新成绩。20_年生物公司强化“菊泰”品牌意识、树立“菊泰”品牌形象,加大菊泰产品市场的推广力度,菊泰软胶囊的销售迈上了新台阶,20_年单品种回款、销售收入分别比20_年增长了42.68%和45.29%。

(三)进行硬件建设,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

为了满足销量扩大的需要,20_年进行了以下硬件建设:

1、扩建厂房等辅助设施。20_年扩建建筑面积三层框架结构厂房1座和轻钢结构库房等,合计建筑面积3000余平方米。解决了包装车间面积不足和库房面积不足问题。

2、新购置各类生产设备10台(套)。购置pgl30b型喷雾干燥制粒机、__型颗粒分装机、_x型铝箔封口机、__型激光打标机、__x型臭氧检测仪、__型三维膜包装机、__冷干机、yjy-(iia)榨油机等,为扩大生产能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了生产产量的增长,目前除了__型全自动透明膜三位包装机未到位,其他设备均已发挥其改造后的良好作用。

最新对公业务销户申请书汇总三

编号重要提示

请贴现申请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贴现银行予以说明。

鉴于贴现申请人拟向贴现银行申请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贴现申请人与银行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商业汇票”指纸质商业汇票或电子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定义,依照电子商业汇票制度的规定)。

商业汇票分为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纸质商业承兑汇票和/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1.2“贴现日”,就每张商业汇票而言,指贴现银行向贴现申请人支付实付贴现金额之日。

1.3 “实付贴现金额”指贴现银行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款项,计算方法为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除非另有说明,本合同以下部分所述“贴现款项”均指该实付贴现金额。

1.4 “贴现天数”从贴现日计至商业汇票到期前一日,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并加计计息天数。

1.5“贴现利息”以票面金额为基础,按贴现利率及贴现天数进行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本合同项下各张商业汇票的贴现利息分别计算。

1.6“合同有效期”,指申请人可以向贴现银行申请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期间。

1.7“银行工作日”,指贴现银行所在地的银行对公业务的开门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因节假日调整而营业的除外)。贴现日、到期日等义务履行日遇非银行工作日的,相应顺延至后一银行工作日。

1.8 关联方、关联交易、主要投资者个人等词语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__]3号)以及其后对该准则的修订中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条 适用范围

贴现申请人与贴现银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办理贴现业务的,应当适用本合同。但本合同的签署不得视为贴现申请人有向贴现银行申请贴现的义务,也不得视为贴现银行有接受贴现申请人的申请并为其贴现的义务。

第三条 贴现业务的办理

3.1贴现申请人需办理贴现时,应向贴现银行提交下列文件:

(1)经贴现申请人签署并向贴现银行出具的《交通银行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以下简称“《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

(2)经贴现申请人背书给贴现银行的商业汇票;

(3)证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交易关系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货运单据等文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贷款证(卡);

(5)贴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贴现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法定身份证件;

(6)贴现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第(5)项文件仅需在第一次办理贴现时提供。该项下的文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了变化的,贴现申请人应在发生变化之日后第一次办理贴现时提供变化后的文件。贴现银行在贴现申请人提交变化后的文件之前根据原文件办理的贴现,贴现申请人不得以有关文件已经发生变化为由提出任何抗辩。

▲▲3.2 贴现银行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贴现申请人的贴现申请办理贴现。

▲▲3.3贴现银行同意贴现的,应在《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银行打印栏记载的贴现日(纸质商业汇票贴现)或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记载的贴现日期(电子商业汇票贴现)将贴现款项划入贴现申请人指定的账户。但在贴现银行支付贴现款项前存在下列情况的,贴现银行有权拒绝支付贴现款项:

(1)贴现票据存在瑕疵或无效情形;

(2)贴现票据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挂失、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

(3)本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

(4)贴现申请人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四条所作陈述与保证;

(5)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果有)未有效设立或无效;

(6)贴现申请人未按贴现银行要求指定资金回笼账户或签署账户管理协议;

(7)贴现申请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

如果贴现申请人据以取得汇票的基础交易相对人已经向贴现银行承诺支付相关贴现利息的,贴现银行将根据该相对人的授权将该相应款项一并支付给贴现申请人。对贴现申请人与该相对人之间就该款项发生的纠纷,贴现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4各张商业汇票项下的贴现日、贴现利率、实付贴现金额等以相应《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银行打印栏的记载(纸质商业汇票贴现)或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载(电子商业汇票贴现)为准。

3.5贴现申请人应在贴现款项发放前向贴现银行提交资金使用说明及贴现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贴现款项的支付采用贴现申请人自主支付方式。贴现申请人自主支付是指贴现银行根据本合同约定将贴现款资金发放至贴现申请人账户后,由贴现申请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贴现申请人交易对手。

在贴现款项发放后,贴现申请人应在贴现银行要求的时限内向贴现银行汇总报告贴现款资金支付情况。贴现银行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贴现款项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贴现申请人须配合贴现银行的核查。

第四条 贴现申请人的陈述与保证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和保障贴现银行的合法权益,贴现申请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和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

4.1贴现申请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贴现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贴现申请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未涉及重大环境及社会风险,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贴现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

4.4贴现申请人根据本合同申请贴现时向贴现银行提供的商业汇票及其他所有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伪造、变造的情形;票据及所有文件上的签字均为有权签字人的真实签署;贴现申请人未向贴现银行隐瞒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任何信息,贴现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自最新的财务报表报告日以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5贴现申请人保证其通过合法手续取得本合同项下所有商业汇票及相应的票据权利。对经背书的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人保证在该汇票项下与其直接前手间的转让是真实、有效的。如果贴现汇票系基于提供商品或服务取得,该商品或服务交易真实、有效且贴现申请人已经或将根据基础交易合同支付相应对价。

4.6 贴现申请人保证申请办理贴现的商业汇票不存在被利害关系人申请挂失、公示催告或被有权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情形。

▲▲4.7贴现申请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5.1贴现申请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贴现款项,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贴现款项挪作他用,不得将贴现款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贴现款项的使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5.2贴现申请人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应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对应销售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贴现申请人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贴现申请人应按照贴现银行的要求提供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进出情况。

5.3贴现申请人获知任何可能危及贴现银行行使票据权利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贴现银行。

5.4贴现申请人或其关联方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的,贴现申请人应立即通知贴现银行。

5.5贴现申请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贴现银行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5.6贴现申请人保证,贴现申请人及贴现申请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贴现银行或贴现银行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贴现银行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贴现申请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贴现银行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贴现银行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5.7贴现银行同意贴现后,如因不可抗力、通讯或网络故障、贴现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未按时发放贴现款的,贴现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将及时通知贴现申请人,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追索

▲▲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贴现银行有权向贴现申请人追索:

(1)本合同项下任一商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贴现银行有权就该被拒绝付款的商业汇票向贴现申请人追索;

(2)贴现汇票到期前,承兑人被宣告破产或被有权部门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贴现银行有权就该承兑人承兑的所有商业汇票向贴现申请人追索;

(3)其他因为贴现申请人的原因致使贴现银行未能取得贴现汇票项下款项或取得后被他人依法追索的。

6.2出现第6.1条约定的贴现银行向贴现申请人追索的情形时,贴现申请人应立即将下列款项支付给贴现银行:

(1)相关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2)相关商业汇票票面金额自到期日起按本协议约定的逾期利率计收的利息;

(3)贴现银行取得退票理由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贴现银行行使上述追索权的,应在取得退票理由书或其他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贴现申请人。

▲▲6.3本合同项下每份商业汇票的贴现均是独立的,任何一张商业汇票项下出现追索事由,贴现银行均有权就该商业汇票向贴现申请人行使追索权。

第七条 通知

7.1贴现申请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贴现申请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贴现银行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贴现银行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7.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贴现银行对贴现申请人的任何通知,贴现银行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贴现银行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贴现银行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贴现申请人者为准。

(1)公告,以贴现银行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贴现申请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贴现银行最近所知的贴现申请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移动电话短信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贴现银行最近所知的贴现申请人传真号码、贴现申请人指定的移动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7.3 贴现申请人同意,除非贴现银行收到贴现申请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贴现申请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贴现申请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贴现银行最近所知的贴现申请人通讯地址的,以贴现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贴现申请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贴现申请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7.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贴现申请人者为准。

▲▲第八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8.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贴现申请人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贴现银行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贴现申请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款项支付或利息支付义务时,贴现银行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需向贴现银行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贴现银行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贴现申请人同意或授权贴现银行进行披露的。

8.2 贴现申请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贴现银行在授权书规定的授权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贴现申请人的信用信息。

8.3在本合同第8.1条和第8.2条规定的情形外,贴现申请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所有有关贴现申请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贴现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贴现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汇票贴现业务或与汇票贴现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汇票贴现业务、催收贴现申请人欠款等;②为贴现银行向贴现申请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8.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二十条约定为准。

第九条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快捷贴现业务条款

本合同项下汇票贴现业务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快捷贴现业务时,适用以下约定:

(1)第3.1条第(2)款改为“经贴现申请人背书给贴现银行的商业汇票原件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打印件”。

(2)第3.3条贴现银行有权拒绝支付贴现款项的情形增加一项“(8)贴现票据的承兑人拒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办理贴现的其他商业汇票”。

(3)第三条增加一款:3.6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的承兑人未使用的商票保贴额度小于贴现申请人申请贴现的票面金额的,贴现银行有权拒绝为贴现申请人办理贴现业务。

(4)第四条增加一款:4.8贴现申请人最近一年内未与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发生纠纷,申请贴现时与商业汇票出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无债权债务纠纷。

▲▲第十条 违约

10.1贴现申请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违反合同义务时,贴现银行有权要求贴现申请人立即支付下列款项:

(1)贴现银行已支付的贴现款项,但贴现银行已经行使付款请求权并取得汇票项下款项的除外;

(2)本条第(1)项所述贴现款项自贴现日至贴现申请人支付日期间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3)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贴现银行为主张相关汇票项下票据权利时支出的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催告费、公告费、差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0.2贴现申请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贴现银行有权要求贴现申请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贴现银行协商补充贴现款项发放和支付条件,有权要求贴现申请人按贴现银行的要求变更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 扣划约定

11.1贴现申请人授权,在本合同项下有应付未付的款项及费用时,贴现银行有权扣划贴现申请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1.2扣划后,贴现银行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合同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贴现申请人。

11.3贴现申请人归还款项(包括贴现申请人主动归还和贴现银行依本合同约定扣划所得款项)不能足额清偿贴现申请人全部债务时:

(1)应首先用于清偿抵充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2)贴现申请人有多笔债务的(包括贴现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下对贴现银行的债务),贴现银行有权自行决定贴现申请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贴现银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贴现银行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贴现申请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11.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兑换手续的,贴现申请人有义务按贴现银行要求协助贴现银行办理,汇率风险由贴现申请人承担。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贴现银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构成

13.1本合同经贴现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贴现银行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3.2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日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合同。

13.3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终止前办理的贴现业务。

13.4本合同项下经双方签署的《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以及查询复查书、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记录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5 《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是对本合同的补充。除《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另有约定外,申请人与贴现银行之间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13.6《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与后附银行打印栏中的信息不一致的,以银行打印栏中的内容为准。《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代作《贴现凭证》。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是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五条 贴现申请人报告期限

第3.5条约定的贴现银行要求的时限为:贴现款项发放后 日内。

第十六条 逾期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逾期利率为每日万分之 。

第十七条 账户约定

贴现申请人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为: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贴现申请人接收第七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电话:

移动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各执 份。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20.1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8.3条。

贴现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贴现银行:

负责人:

通讯地址:

贴现申请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贴现银行已应贴现申请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贴现申请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贴现申请人(公章) 贴现银行(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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