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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范文(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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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范文(优秀19篇)
2023-11-12 05:34:12    小编:ZTFB

总结是一次自我审视的机会,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终身学习是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保持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我们要保持学习的热情。如果你对总结写作还不太熟悉,不妨看看以下这些范文,或许会有些启发。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一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被录用。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禁毒条例》《司法行政机关强制戒毒工作规定》、《人民警察法》、时事政治。

2.笔试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考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二

本次笔试考点设置在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参加笔试人员范围为体能测评合格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人员。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至笔试开考前。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时间:。请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时间,笔试前40分钟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经查验后方可进入考点。接受并通过考前安全检查的人员可进入考场(只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及个人证件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将禁止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方可离开考场。

笔试共设两科,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数学运算能力、逻辑判断能力、言语理解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警务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法律基础知识、警务基础知识和对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每科满分100分,共200分,时间共150分钟。

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因报考人数少、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自治区公安厅。

2023年2月8日。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三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热爱城管事业,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四)法律、文秘、汉语言文学、城市管理、园林市政、环卫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并且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五)定州市户籍(含河北长安、保定长客在保定集体户口人员)。

(六)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矫正视力1.0以上;形象良好,体态匀称。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和聘用:

1.本人和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和直系亲属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6.本人和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团体的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未与原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

8、其他不宜报名和聘用的情形。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四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7日—2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乌苏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复转军人持复员证可免报名费。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五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市公安局招聘100名公安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额及专业。

此次共招聘公安辅警10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条件详见《2018年沧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为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和军队退役士兵。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4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6月4日9:00至6月8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6月9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7:00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内容、时间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和其他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试相关事宜可于6月19日前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查询。

(四)公安辅警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内容。

体能测试于2018年6月20日上午9:00时、下午2:00时进行。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3项内容。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证件审核。体能测试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证件审核通知及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于2018年6月20日在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布。

(五)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需提供按照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公安辅警a、公安辅警c岗位)、退伍证(公安辅警b、公安辅警d岗位)、笔试准考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办理就职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如不能提供则不予聘用)、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政审、资格复审。

由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及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十)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公安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市公安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由市公安局根据工作岗位,先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标准执行市公安局现有辅警标准(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奖金300元、训练补助585元、另加层级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百度网盘):

咨询电话:

沧州市人社局事业科:3206528。

2018年5月30日。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六

(三)大专以上毕业生、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其中:大学本科、警校毕业生加5分,退伍军人加3分,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加8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或退伍军人加6分),以上加分项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各项不累计加分。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9年2月23日以前、1982年2月23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七

人社局统一组织,由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博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成立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相关工作。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博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共同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初步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拟定于2017年11月15日—11月24日。

2.报名地点: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13号窗口。联系电话:0312—2589831。

3.报名条件:报名人员需携带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蓝底),《招聘城管辅助类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一份。

4.初步资格审查:由市综合执法局和博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共同负责,相关人员审核通过后,由定州市博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人员进行登记。

5.缴纳考务费:现场报名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100元现金考务费。

(三)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等。成绩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按1:1.3比例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少于这个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监督。

(四)面试。

1.面试成绩100分。面试采用现场提问并回答的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城管辅助工作所应有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由5名外聘考官组成,采用百分制计分,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综合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2.最后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最后成绩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监督。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2.由定州市博元劳务派遣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填写《定州市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政审表》,政审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体检和政审结果报市纪委监察局监督。

(六)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由市综合执法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劳动手续,不合格者不聘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正式聘用人员与定州市博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试用期起算),期限三年。合同期满后,如果用人单位需要,并且经考核合格仍能适应工作且自愿继续从事该劳务派遣工作的可再续签三年合同,依次方式顺延。遇有政策性清退时,无条件解除合同,按政策办理。市综合执法局与定州市博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从协议。在劳动用工过程中,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的,合同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八

1、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2、笔试主要考核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以及辅警基础知识。

3、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岗位特点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相应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和能力。

4、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计算。

5、体能测试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6、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九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12月18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乌苏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一英寸照片2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其他费用按文件规定执行,复转军人持复员证可免报名费。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十

(一)参加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详见“平安沈阳”微信公众号和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

(二)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根据沈阳市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和居民户口本)、毕业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信用报告、退役士兵证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构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入围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3.居民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6.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同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为:

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

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将另行发布公告予以明确。

(三)面试。

面试考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平安沈阳”微信公众号和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

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详见“平安沈阳”微信公众号和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

六、体检。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十一

对体检合格人员均应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涉嫌犯罪的;。

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由检、法机关分别作出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决定的;。

6、参加邪教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9、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六)公示。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十二

薪酬待遇:聘用期间(含试用期),警务辅助人员年工资约30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费、节日补贴、伙食补助等),不提供住宿。

请(休)假制度:参照民警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享有休假待遇。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潮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潮州市公安局政治处;。

联系电话:0768—235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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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十三

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

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备勤楼大厅(眉山市东坡区桃园东街169号)。

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办公楼1楼(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学府路二段1号)。

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办公楼1楼(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学府路二段1号)。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填写《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现场不提供表格),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十四

1.具有辽宁省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6.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含);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含);

7.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伍士兵,两年以上的退伍士官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工资待遇。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十五

一是严格程序。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为依据。

二是严肃纪律。招聘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不得营私舞弊,严格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进行。

三是明确责任。监察人员要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对招录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实、严肃处理。

点击下载。

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定州市博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十六

此次笔试为汉语答题。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哈、维、蒙、柯、锡伯族”考生、在我区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人员及退伍军人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符合上述情况者,只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俯卧撑、1000米。

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时一并在乌苏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最终成绩。

(四)体检。

体检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五)政审。

政审参照相关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

(六)调剂。

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自主申请辞职的、违反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视岗位报考情况进行调剂。

(七)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均达到相关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试用期为一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所有报考人员自行在乌苏市政府网站查阅具体笔试、面试、体检及相关考务时间、地点,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面试者按弃权处理。

(九)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十七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

(三)此次公开招聘:

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1日至1982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2月1日至1987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工作经验及特长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单裸视力在4.7(含)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等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11、从事过相关工作,被辞退的;1年内自主申请辞职的;。

12、其他不符合辅助性工作人员录用条件的。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十八

根据《巴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巴中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涉及巴中市公安局2个部门6个职位,共84个名额,具体部门、职位、名额和要求等详见《巴中市公安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5.达到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4日,工作日08:30-12:00,15:00-18:30。报名地点设在巴中市公安局五楼人事处。

(二)报名与领取准考证。

1.职位查询。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巴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大巴山人才网()、映山红招聘网()和微信公众号(bazhonggongan)(以下简称招聘网站)查询。

3.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完整的纸质《报名表》一式二份(含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携带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2018年毕业的应届大学生,以学校出具的书面学历证明和学生证为依据)。

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领取准考证。2018年6月18日至19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巴中市公安局五楼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公民应知应会政策法规、一般公安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6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在巴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巴中市公安局人事处提出申请。

(四)专业测试和体能测评。

1.人员范围。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和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专业测试或体能测试。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未达到招聘岗位人数2倍的,从愿意进行岗位调整且未入围报考岗位专业测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巴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

2.时间、地点。2018年7月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巴中市公安局网站公布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的通知为准。

3.测试方法、内容。

(1)专业测试:采取面试、计算机操作、写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分值100分。

(2)体能测评: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测试方法和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标准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于2018年7月5日(星期四)在巴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各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评合格情况,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按照各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递补体检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聘用部门派员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政审。

巴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将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公开招聘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均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和薪酬。

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市公安局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工资标准为: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2500元/人左右,监管支队警务辅助人员2200元/人左右(均含个人缴纳五险),试用期按工资标准的80%计发。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市公安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和各用人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现已经在除巴中市公安局以外的其他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参与此次应聘的,报名前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若被聘用,之前的警务辅助人员劳务年限不连续计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日程安排变化等情况在巴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实时信息。

附件(百度网盘):

2018年6月1日。

招聘医疗辅助人员公告篇十九

按照招聘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

3.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员岗位50名(限女性)。负责受理群众报警、投诉、举报、求助等工作,实行四班两运转的综合工时制。

(二)   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沈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确认后,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3.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对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信息确认后48小时内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如遇休息日报名,顺延至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考生应密切关注审核情况,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提交修改,逾期不可补报。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14日10时至11月24日12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

请报考者于2022年12月7日10时至12月10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考试只在沈阳市设置考区;

5.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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