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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职责处罚通报范文汇总 关于罚款的情况通报(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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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职责处罚通报范文汇总 关于罚款的情况通报(5篇)
2023-01-16 16:50:35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不履行职责处罚通报范文汇总一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个别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二是少数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主要精力集中抓经济工作及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三是个别单位党的组织形同虚设,基本没有党组织的单独活动,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由行政行为所代替,而支部活动则被干部职工活动所代替。

(二)组织教育活动不经常。部分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没有将组织教育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地区。特别是个别单位对组织生活制度抓得不实,流于形式。在抓党员思想教育中,不注重对党员的集中学习,缺乏对科学文化、基本技能、法制理念、文化素养的教育,使得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导致业务理论一知半解,工作水平和能力平平,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三)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强。主要是对什么是中心、如何抓中心把握不准,分不清哪些是重大问题,哪些是一般问题,该管的没管住,该放的没放开,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片面认为,党支部就是研究表彰奖励、党员发展、经费开支等问题,未能将年度工作计划、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阶段性重大工作同经济工作齐抓共管,直接造成了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分离脱节。

(四)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一些基层党组织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致使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党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得过且过,工作上不求进取,少数党员只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有的党费也要催缴,还有的甚至连党费也不愿意按规定标准缴纳。这些个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影响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此,必须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五)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一些基层党组织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懈,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个别支部存在着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支部大会不规范不严肃;在对党员管理结果的衡量上,往往把行政业务工作开展得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自身综合素质等难以实施准确的评价考核;有的党务工作者从未经过系统的培训,党务知识懂得不多,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管理缺乏力度。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甚至腐化堕落,丧失了党员干部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给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二是部分农村党员干部不善于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因循守旧,致使工作停滞不前。三是极个别村干部一旦当选,就千方百计在“权”上做文章,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

(二)综合素质不到位。有的村干部对农村政策掌握不多,不懂农村基层工作程序,遇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有的对有关政策理解片面,把握不准,断章取义;有的对如何依法履行职责不清楚,凭经验和主观臆断开展工作;个别村干部自律意识差,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差;有的村干部宗旨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泊,利己思想严重,甚至违法违纪,影响了村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三)机制管理不到位。一方面制度不健全,缺乏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基层组织制度,工作无章可循,随意性很大。有的虽有制度,但落实不好,形同虚设。另一方面管理机制不配套,上级党组织对不履行职责和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基层党组织成员多是进行批评教育,对那些经教育不改却又达不到党纪国法处理的束手无策

(四)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基层党组织由于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往往容易忽视与工作服务对象面对面的交心谈心,在倾听工作服务对象意见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没有深入周到的调查研究就不能得出准确无误的结论,在分析基层党组织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中时可能就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经费的制约。由于基层党组织的党务活动经费的不足,所以不能保证党建工作的经常性。党务经费的不足可能会制约党建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同时还会影响到基层党组织的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

(一)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一是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要树立发展为第一要务的观念,要明确党建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发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以作为求地位,以地位谋作为,把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难点上,放到机关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要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亲合力与感召力;要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要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组领导同志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及领导体制上的特殊性,决定只有通过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才能引导党组织自觉地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要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继续实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

(三)深化认识,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一是要克服和纠正重经济,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务与经济行政业务的关系。要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要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抓党建工作,要把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经济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二是要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努力构建党组织的领导带头抓党建,行政领导重视支持抓党建,党务工作者自觉主动抓党建,从上到下层层抓党建的新局面;三是要切实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建设。要配齐党务干部,尤其要把那些思想好、能力强、对党建工作热心的同志放到这个岗位上来,要做好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使其逐步成为党务干部的行家;四是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党的支部是党的基层管理组织,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最主要的就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使支部活动经常开展起来,通过支部活动把每个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起来,把党员的力量凝聚起来,只有这样党要管党的责任才能落到实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强化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新变化。一是抓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特别是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二是抓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要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目标,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要突出抓好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同时,对党员队伍的管理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坚持以制度为保障,以家庭和社会监督为防线,建立起单位、家庭、社会管理和监督的“互动机制”,要加大对党员的考核力度,对党性不强或存在的某些问题的党员,各支部要做好帮教工作,找他们谈心,指出问题,提高他们的党员意识,激发他们的活力,对不称职的党员,要及时给予严肃处理,以提高党的纯洁性和威信。三是抓党员的能力建设。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通过每一级党的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能力来体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要着力提高党员的技能,开展“岗位练兵”“传、帮、带”活动,把岗位能手、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和后备干部,营造党员干部带头学技能,带领大家学技能的氛围,以此来推进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推荐不履行职责处罚通报范文汇总二

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深度发展,进一步巩固局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全面实施的通知》(xx事务(x)xx号)的要求,现在结合xx机构的实际,制定了中共商洛市xx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28项)局党组是局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执行者、推进者,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集体责任。要把全面严格的党工作纳入xx工作的整体布局,统一规划,积极行动。坚持双手抓住,抓住局机关全面严格执行党主体责任,履行xx监督责任时,加强对被审查机关全面严格执行党主体责任的检查,切实执行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

(一)提高政治地位。

1.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意识到思想政治行动与核心党中央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进xx局党建工作不断深入、责任落实。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进xx机构全面从严格控制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组成员分管(协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格控制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执行、促进机制。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全市xx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判断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执行巡逻、作风巡逻、全面严格管理党特别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检查,推进整改措施的执行,按时完成并报告。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评估,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评估。局党组应与局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报告程序、内容和形式,运用评价结果,发挥评价指导、激励作用。对不按规定报告、不履行职务的实施责任进行追究。

8.全面完善党主体责任双重报告制度,局党组每年1月31日前书面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年度全面履行党主体责任状况。接受各科全面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组织科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的职务和评价,听取各科全面从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状况报告,推进责任执行。

1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党建和党事业中失职失守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建立和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保持一定的力量。(二)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12.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提高共产党人的精神背景。

13.率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加强执行情况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续纠正四风。

14.加强纪律教育,加强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部机关培训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率先宣传,让党员干部知道恐惧、恐惧、守下划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5.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管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权力运行监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推荐不履行职责处罚通报范文汇总三

序    言

在大陆法传统上,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包括了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拒绝履行等项制度。与英美法上类推的交换条件理论及其对流条件、预期违约等制度存有一些可比性。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得到了较为完整的确认,主要体现在民法典中的第66条、第67条、第68条、第69条、第94条、第108条等条款中。然而,我国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的诠释、定义及其适用在理论和实践中产生了较为严重的混乱和分歧,既背离了大陆法的传统,亦不是英美法的移植。有学者提出,我国民法典借鉴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优点,创设了十分完整的抗辩权制度,按照合同履行的先后时间和是否同时履行为标准,把民法典第66条的规定定义为“同时履行抗辩权”、第67条的规定定义为“后履行抗辩权”、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先履行抗辩权”,并认为这是我国立法上的一大进步 [1].而且关于民法典第67条规定尚有多个不同的名称。关于民法典第108条规定,认为是在我国民法典中同时确立了“预期违约”制度[2].有鉴于此,本人专此论文加以考究,以廓清法学概念,尊重法学传统,提出立法建议,力图确立起我国完备、科学、规范的双务   履行抗辩权制度及体系。

抗辩权(right to defense),与请求权相对而言,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其特征为:一是抗辩权人对请求权的存在没有异议,而以另外的法律事实为依据拒绝履行义务;二是抗辩权的效力在于阻止请求权效力的发挥,但不以请求权为限[3].抗辩权类型可分为两种,一是永久性抗辩权或称消灭的抗辩权,行使这种抗辩权可以永久性地阻止债权人的请求权;二是延期(延缓)的抗辩权或称一时性抗辩权,行使这种抗辩权仅能暂时地阻止债权人的请求权。同时履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属于典型的一时性抗辩权。

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就是指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或者说,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享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4].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对债务人而言是一种自我保护手段,可以避免自己履行后得不到对方履行的风险;而这一权利的存在让对方承担了及时履行、提供担保等压力,可以对实现自己的债权起担保作用。因此,抗辩权制度实际上是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就防患于未然而言,作用比违约责任更积极,与合同的担保制度相比有异曲同工之妙[5].同时,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履行可能为基本前提,合同当事人应抱有合同实现的期望,而不以消灭对方请求权为目的。

本文拟针对我国民法典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的立法规定及学术纷争,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一些较有代表性的学说观点出发,分三个专题对我国的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进行评析,并提出我国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及其体系的重构思路。

第一章    同时履行抗辩权之解读

同时履行抗辩权(拉exceptionon adimpleti contrattus),又称不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对待给付前享有的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债务人的从权利,其成立与债务的产生、履行有相当程度的关联。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须具备一定的条件:①合同为有效的双务合同;②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两方债务互为对待给付;③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④行使抗辩权须当事人无先为给付的义务;⑤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⑥须对方的对待给付为可能履行的债务[6].双务合同对价的交换性和原因的相互依赖性决定了双务合同本质上的牵连性,而这种本质上的牵连性主要表现为双务合同机能上的牵连性。机能上的牵连性又表现为履行上的牵连性和存续上的牵连性,而这两种牵连性均能导致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产生。因而,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属于功能上的牵连性。

第一节    大陆法上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应有之义

双务契约(德gegenseitiger oder synallagmatischer vertrag),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交换给付义务之契约。质言之,一方负担给付,他方即负担对待给付,而二者之间,常相均衡也[7].它是建立在“汝与则吾与”(do utes)的原则之上,即一方当事人所以愿意负担给付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因此也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

双务契约的概念产生于罗*法,那时已区分了双务契约和单务契约[8].但是在早期的罗*法上,并未确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这是因为罗*法上不承认双务契约的牵连性。以买卖契约为例,罗*法上是指同买和卖的相互允诺相对应,采取“危险由买受人负担”的原则,在买卖契约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而使特定物全部或一部分灭失时,买受人应依然支付全部价金。因为双务契约各自独立,本质上无牵连性,亦就难以发展出同时履行抗辩权。只是到了帝政时期,经过罗*法学者的努力注释,才逐渐有类似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诉权发生[9].如帕比*安在《论解答》第3编中指出: “在支付价款前,如果买方对物品的所有权产生了疑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不得强迫买方支付价款,除非卖方已对追夺提供了可靠的担保。”[10]日尔曼法则恰与罗*法相异,在双务契约上,双方给付的义务,具有互为条件的牵连关系,承认当事人给付的同时交换性,一方当事人给付的结果,使他方当事人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也即承认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德文是“leistung zug und zug”,[11]“leistung”的意思是“给付”,“zug”是“轮流、牵连”的意思,即该德文中为轮流交换给付之义,不能得出望文生义的“同时到期、同时给付”的意思。

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设立是基于对具有相互依赖性的双务契约的双方当事人之利益的保护,是双务契约之交换性的必然体现。在法国民法典上,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最初的理论来源于教会学者,这包含了一种道德评价,即“对于不恪守诺言的人无须恪守诺言”[12].法国民法典没有就同时履行抗辩权作出一般性的规定,只是在一些具体的合同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该法第1612条规定:“如买受人未支付价金,而出卖人并未同意延期支付时,出卖人不负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还如第1465条规定:“买受人由于抵押权或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而提起的诉讼受到阻碍或有正当理由担心受到上述诉讼的阻碍时,得停止支付价金,直至出卖人排除此种妨碍为止。”又如1184条规定:“双务契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其债务时,应视为有解除条件的约定。”还有第1653条、第1704条等条文的规定极类似于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法国学者认为,对于同时履行抗辩权,法国司法实际采取了一种变通的方法,即常常借助于其他制度而对之予以认可。例如,当同时履行抗辩权仅限于推迟合同履行时,以责令债务人进行补偿的方法使债权人不负由此增加的费用[13].

推荐不履行职责处罚通报范文汇总四

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xx届xx次全会、市纪委xx届xx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xx奋斗目标,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现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级党组织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落实“两个坚决维护”,始终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提升站位,增强自觉,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稳抓牢,落实落细。

(二)制度机制进一步落实。全区各级党组织坚持以制度落实作为促进工作的有力有效手段,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区属各党(工)委(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对照区委清单,修订完善本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制定推进情况一览表,按照“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工作制度,统筹推进,逐项销账。

(三)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肃。全区各级党组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党性锻炼;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提高,真正起到了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作用。

(四)巡视整改落地见效。中央第一巡视组和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全区各级党组织态度鲜明、迅速行动,全面对照、主动认领,压实责任、认真整改,将做好巡视整改工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作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作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迅速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工作分工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狠抓落实,逐项销账。

(一)抓好理论学习。全区各级党组织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抓手,在强化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推动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落地生根。

(二)创新宣传方式。全区各级党组织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守正创新的时代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新挑战,在理论宣讲、基层党建、典型选树、倡树新风等方面创新手段,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全区各级党组织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xx次专题督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xx次,切实提高全区党员干部驾驭和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健全完善区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动机制,先后召开意识形态协调联动会议xx次,及时化解和有效管控意识形态的矛盾风险点。制定《xx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xx区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联动会议制度》《xx区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在选人用人全过程发挥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注重政治标准、责任担当、工作实绩,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把好政治关、品德关、实绩关、公认关,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打造干事创业的舞台。优化干部选配结构,同等条件下加大对学历、经历和优秀年轻干部的考虑比重,保证使用上有梯队、选择上有空间,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奠定基础。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把关作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对在年度综合考核、平时考核、巡视巡察等发现的政治方面不忠诚不守规矩、廉洁方面不严格不干净、工作方面不胜任不担当、作风方面不扎实群众不满意的干部,根据情节采取调离、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推动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从政环境。

(三)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将干部监督工作贯穿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明报告有关事项工作纪律,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如实报告的自觉性。坚持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用人等失职渎职行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强化组织建设,提升组织覆盖力。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各领域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以新时代“三新”讲习所、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党建文化广场为载体强化政治引领,结合城市工作中心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灵活科学设置党的组织,形成了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的三级组织构架。注重推动传统社区党建与新兴领域党建融合,在社区挂靠设立小微企业党支部,在各类园区、商务楼宇、商贸街区建立综合党组织,有效扩大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进一步织密基层组织之网,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根基。强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调动各方力量,统筹运用好各种资源,并向软弱涣散和后进社区倾斜,完善阵地功能,抓好软弱涣散和后进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

(二)打造过硬队伍,提升基层组织力。全区各级党组织以社区“两委”集中换届为契机,实施带头人队伍优化工程。坚持“三有三带”标准,创新建立起街道党工委对“两委”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预审、区级层面联合复审机制,并把涉黑涉恶情形列入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十不宜”清单,取消候选人资格xx人,切实从源头上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干部,实现了年龄结构、学历层次进一步优化。强化教育管理监督,通过主题讲座、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理论考试、观看专题片等形式,组织“两委”成员培训,基层干部履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基层队伍更加过硬。

(三)突出党建引领,提升组织凝聚力。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为贯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主线,全区各级党组织结合推进“xx党建计划”全面进步年各项工作开展,大力实施xx党建工程,积极构建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创新开展xx党建创新提升活动,广泛开展传承弘扬xx精神系列活动,全区学习践行xx精神的氛围逐渐形成;按照“办公场地最小化、服务场地最大化”的理念打造党建阵地,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全面提升;依托城市小游园打造党建文化广场,党建工作由室内向室外全面拓展;整合辖区红色资源打造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明显增强;探索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入驻信息平台的社会组织和特色商家xx家,为居民提供的服务更加专业便捷,我区被评为全省唯一一家“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成功创建xx个省级规范化社区、数量位居全市第一;深化区域化党建,实现了区域内各类党建资源的融合共享;创新实施“红色物业”,多方参与社区治理的共治格局初步形成。同时,通过广泛开展“一社区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出了一系列各具特点、成效明显、可复制的基层党建品牌和党建工作法xx余个。

(一)反腐倡廉持续高压。持续加大执纪办案和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现了纪挺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效果。持续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查纠问题xx个,党纪政务处分xx人,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巡察利剑作用彰显。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共完成对xx家单位的巡察、xx家单位的“回头看”以及xx家单位的集中督办,正在开展对xx个办事处及xx个社区的巡察,共发现“三大问题”xx个、“六项纪律”问题xx个,移交问题线索xx件,给予党政纪和组织处理xx人,移送司法机关xx人,万元,有力促进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

(三)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全区各级党组织持续强化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作风导向,深入开展“帮圈文化”专项整治。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xx种表现方式,重点围绕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xx个方面xx个突出问题,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xx件,处理xx人,党纪政务处分xx人。持续深化家风建设,组织全区县处级及各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xx人,赴xx市廉洁文化宣传教育馆、xx家风家训馆和xx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需进一步夯实。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理解不够深入,缺乏组织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专业知识,工作主动性、针对性不强。意识形态协调联动成员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主动作为能力不强,协调联动机制作用未能真正发挥,工作上还存在一定滞后现象。对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发现力、研判力、处置能力有待提高。基层单位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人往往身兼数职,理论功底有限,专业水准较低,短期内难以胜任快节奏、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一岗双责”责任还有待进一步压实。部分党组织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落实浮于表面,没有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压力传导不够彻底,少数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不够熟悉,对机关党员干部不够了解,缺乏指导,履行“一岗双责”还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面上提要求多,实际督促检查较少,执行各项纪律不够严格,对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三)落实机制体制不完善,推动责任落实上缺乏主动性。部分党组织工作创新性、主动性不够,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以文件落实责任”等现象依然存在,在制定《责任清单》时,没有认真思考,照搬区委责任清单,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推动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压力向基层延伸的可行举措,导致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和落实力度层层递减。推动责任落实的制度和手段还相对单一,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主体责任考核多为定性考量,缺乏量化考核,督责、问责的举措有待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考核的导向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机关党建特色亮点不够突出。部分机关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认识站位不高,对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还没有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两张皮”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党建引领推动中心工作的成效还不明显。上管委对党建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习惯用老方法开展工作,“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会议记录不规范。

(五)基层党建工作开展还不够均衡。个别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够有力,有打折扣现象,缺乏细抓实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个别基层党组织党建阵地建设不够规范,党员活动不够经常,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引领企业发展的作用不明显。

(六)新兴领域党建还比较薄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抓“两新”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对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不到位,新兴领域负责同志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抓党建的意识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缺乏,党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个别单位仍用老方法、老经验开展工作,党员职工对党建工作参与热情不高,导致党建工作缺乏吸引力。

(七)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有待提升,部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方式不活,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党员干部队伍执行力不强,团结协作意识缺乏,工作效率低下,缺乏奉献精神。

(八)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四风”问题还没有根除,老问题新表现禁而未绝,占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现象时有发生,对组织或领导交办的工作满足于过得去、交得了差,能力不足、作风不实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督查落实跟不上、存死角,导致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侥幸心理仍然存在,“慵懒散”、为官不为问题还要继续大力整治。

(九)报告工作制度重视不够。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根本要求,但个别党组织对待此项工作制度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精力不足,报告工作质量较低,内容不全,概念不清,领导把关不严,错漏频现。多数单位文件存在明显的格式错误。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一)旗帜鲜明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谋创新,都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对标对表,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稳抓牢。

(二)加强理论武装,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做好中心组学习服务保障,不断丰富理论宣讲的方式方法。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控意识形态主动权、领导权、话语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硬约束”,对履行意识形态不到位,出现严重问题的,作出相应党纪政纪处理。

(三)持之以恒推动正风肃纪。必须清醒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顽固性,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顶风违纪的抓住不放、寸步不让、深挖不止,对隐形变异的严密防范、严肃查处、露头就打,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巡察利剑作用,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全面建强基层组织。将党建创新提升活动,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创新载体,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贯穿到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全过程;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围绕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落实基本制度。持续加大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创新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加大引入专业社会组织的力度、深化区域化党建、创新实施“红色物业”,持续对机关学校党建工作进行规范提升,加大“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

(五)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和统筹谋划作用,各成员单位切实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建好履责清单,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工作制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作出表率示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推荐不履行职责处罚通报范文汇总五

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x届x次全会、市纪委x届x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x奋斗目标,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现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级党组织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落实“两个坚决维护”,始终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提升站位,增强自觉,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稳抓牢,落实落细。

(二)制度机制进一步落实。全区各级党组织坚持以制度落实作为促进工作的有力有效手段,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区属各党(工)委(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对照区委清单,修订完善本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制定推进情况一览表,按照“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工作制度,统筹推进,逐项销账。

(三)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肃。全区各级党组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党性锻炼;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提高,真正起到了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作用。

(四)巡视整改落地见效。中央第一巡视组和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全区各级党组织态度鲜明、迅速行动,全面对照、主动认领,压实责任、认真整改,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作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实际行动,迅速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工作分工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狠抓落实,逐项销账。

(一)抓好理论学习。全区各级党组织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抓手,在强化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推动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落地生根。

(二)创新宣传方式。全区各级党组织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守正创新的时代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新挑战,在理论宣讲、基层党建、典型选树、倡树新风等方面创新手段,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全区各级党组织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x次专题督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x次,切实提高全区党员干部驾驭和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健全完善区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联动机制,先后召开意识形态协调联动会议x次,及时化解和有效管控意识形态的矛盾风险点。制定《x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x区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联动会议制度》《x区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在选人用人全过程发挥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注重政治标准、责任担当、工作实绩,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把好政治关、品德关、实绩关、公认关,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打造干事创业的舞台。优化干部选配结构,同等条件下加大对学历、经历和优秀年轻干部的考虑比重,保证使用上有梯队、选择上有空间,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奠定基础。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把关作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对在年度综合考核、平时考核、巡视巡察等发现的政治方面不忠诚不守规矩、廉洁方面不严格不干净、工作方面不胜任不担当、作风方面不扎实群众不满意的干部,根据情节采取调离、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推动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从政环境。

(三)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将干部监督工作贯穿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明报告有关事项工作纪律,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如实报告的自觉性。坚持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用人等失职渎职行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坚决抵制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强化组织建设,提升组织覆盖力。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各领域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以新时代“三新”讲习所、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党建文化广场为载体强化政治引领,结合城市工作中心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灵活科学设置党的组织,形成了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的三级组织构架。注重推动传统社区党建与新兴领域党建融合,在社区挂靠设立小微企业党支部,在各类园区、商务楼宇、商贸街区建立综合党组织,有效扩大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进一步织密基层组织之网,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根基。强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调动各方力量,统筹运用好各种资源,并向软弱涣散和后进社区倾斜,完善阵地功能,抓好软弱涣散和后进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

(二)打造过硬队伍,提升基层组织力。全区各级党组织以社区“两委”集中换届为契机,实施带头人队伍优化工程。坚持“三有三带”标准,创新建立起街道党工委对“两委”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预审、区级层面联合复审机制,并把涉黑涉恶情形列入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十不宜”清单,取消候选人资格x人,切实从源头上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干部,实现了年龄结构、学历层次进一步优化。强化教育管理监督,通过主题讲座、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理论考试、观看专题片等形式,组织“两委”成员培训,基层干部履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基层队伍更加过硬。

(三)突出党建引领,提升组织凝聚力。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为贯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主线,全区各级党组织结合推进“x党建计划”全面进步年各项工作开展,大力实施x党建工程,积极构建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创新开展x党建创新提升活动,广泛开展传承弘扬x精神系列活动,全区学习践行x精神的氛围逐渐形成;按照“办公场地最小化、服务场地最大化”的理念打造党建阵地,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全面提升;依托城市小游园打造党建文化广场,党建工作由室内向室外全面拓展;整合辖区红色资源打造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明显增强;探索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入驻信息平台的社会组织和特色商家x家,为居民提供的服务更加专业便捷,我区被评为全省唯一一家“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成功创建x个省级规范化社区、数量位居全市第一;深化区域化党建,实现了区域内各类党建资源的融合共享;创新实施“红色物业”,多方参与社区治理的共治格局初步形成。同时,通过广泛开展“一社区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出了一系列各具特点、成效明显、可复制的基层党建品牌和党建工作法x余个。

(一)反腐倡廉持续高压。持续加大执纪办案和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现了纪挺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效果。持续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查纠问题x个,党纪政务处分x人,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巡察利剑作用彰显。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共完成对x家单位的巡察、x家单位的“回头看”以及x家单位的集中督办,正在开展对x个办事处及x个社区的巡察,共发现“三大问题”x个、“六项纪律”问题x个,移交问题线索x件,给予党政纪和组织处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有力促进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

(三)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全区各级党组织持续强化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作风导向,深入开展“帮圈文化”专项整治。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x种表现方式,重点围绕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x个方面x个突出问题,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x件,处理x人,党纪政务处分x人。持续深化家风建设,组织全区县处级及各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x人,赴x市廉洁文化宣传教育馆、x家风家训馆和x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需进一步夯实。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理解不够深入,缺乏组织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专业知识,工作主动性、针对性不强。意识形态协调联动成员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主动作为能力不强,协调联动机制作用未能真正发挥,工作上还存在一定滞后现象。对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发现力、研判力、处置能力有待提高。基层单位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人往往身兼数职,理论功底有限,专业水准较低,短期内难以胜任快节奏、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一岗双责”责任还有待进一步压实。部分党组织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落实浮于表面,没有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压力传导不够彻底,少数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不够熟悉,对机关党员干部不够了解,缺乏指导,履行“一岗双责”还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面上提要求多,实际督促检查较少,执行各项纪律不够严格,对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三)落实机制体制不完善,推动责任落实上缺乏主动性。部分党组织工作创新性、主动性不够,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以文件落实责任”等现象依然存在,在制定《责任清单》时,没有认真思考,照搬区委责任清单,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推动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压力向基层延伸的可行举措,导致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和落实力度层层递减。推动责任落实的制度和手段还相对单一,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主体责任考核多为定性考量,缺乏量化考核,督责、问责的举措有待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考核的导向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机关党建特色亮点不够突出。部分机关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认识站位不高,对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还没有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两张皮”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党建引领推动中心工作的成效还不明显。上管委对党建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习惯用老方法开展工作,“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会议记录不规范。

(五)基层党建工作开展还不够均衡。个别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够有力,有打折扣现象,缺乏细抓实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个别基层党组织党建阵地建设不够规范,党员活动不够经常,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引领企业发展的作用不明显。

(六)新兴领域党建还比较薄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抓“两新”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对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不到位,新兴领域负责同志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抓党建的意识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缺乏,党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个别单位仍用老方法、老经验开展工作,党员职工对党建工作参与热情不高,导致党建工作缺乏吸引力。

(七)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有待提升,部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方式不活,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党员干部队伍执行力不强,团结协作意识缺乏,工作效率低下,缺乏奉献精神。

(八)作风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四风”问题还没有根除,老问题新表现禁而未绝,占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现象时有发生,对组织或领导交办的工作满足于过得去、交得了差,能力不足、作风不实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督查落实跟不上、存死角,导致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侥幸心理仍然存在,“慵懒散”、为官不为问题还要继续大力整治。

(九)报告工作制度重视不够。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根本要求,但个别党组织对待此项工作制度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精力不足,报告工作质量较低,内容不全,概念不清,领导把关不严,错漏频现。多数单位文件存在明显的格式错误。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一)旗帜鲜明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谋创新,都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对标对表,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稳抓牢。

(二)加强理论武装,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做好中心组学习服务保障,不断丰富理论宣讲的方式方法。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控意识形态主动权、领导权、话语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硬约束”,对履行意识形态不到位,出现严重问题的,作出相应党纪政纪处理。

(三)持之以恒推动正风肃纪。必须清醒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顽固性,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顶风违纪的抓住不放、寸步不让、深挖不止,对隐形变异的严密防范、严肃查处、露头就打,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强化巡察利剑作用,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全面建强基层组织。将党建创新提升活动,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创新载体,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贯穿到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全过程;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围绕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落实基本制度。持续加大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创新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加大引入专业社会组织的力度、深化区域化党建、创新实施“红色物业”,持续对机关学校党建工作进行规范提升,加大“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

(五)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和统筹谋划作用,各成员单位切实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建好履责清单,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工作制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作出表率示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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