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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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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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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人们生活的基石,只有身体健康才能享受到更多美好的事物。怎样进行逻辑推理,正确地解决问题?每篇总结范文都有其独特之处,愿大家在借鉴的同时保持自我风格和个性。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一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出卖人、买受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根据买卖双方的实情,签订如下协议:

买卖人向出卖人购买的zz花园__号楼__房,现出卖人、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附带的室内固定装饰,室内家具和电器。总金额___.该项费用双方约定在商品房音交付使用时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方。

一、该项费用不列入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发票中,也不要办证的产权总价中。

二、保修责任:土建部分、水电安装由交付使用之后保修半年,各电器在购买时开具的保修单的保质期限之内。装修木工不在保修之列。

三、装修设备的验收(装修标准详见合同附件),由买受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买受人。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有在本补充条款加以说明的部分不作变更。

五、本补充协议经出卖人与买受人签名后生效,本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该房装修款共__元,分四期付清,须于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一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第二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三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完第四期;如买人逾期付款,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的方式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出卖人与买受人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签名:

法定代表:

文档为doc格式。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二

我国最早的补充医疗保险试点是在1996年。据了解,四川成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始于1993年,补充医疗保险始于1996年3山东威海(全国57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始于1997年,1999年开始实行以医疗救助为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福建厦门市的医疗保险改革始于1997年,同年开始了补充医疗保险的试点。可以看出,补充医疗保险或者迟于基本医疗保险2至3年,或者与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同时起步。

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简称《决定》)之后,补充医疗保险开始引起广泛的关注。本文是我们对补充医疗保险问题的一些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我们认为,对补充医疗保险可作如下界定:第一,从其产生的直接现实背景看,补充医疗保险是在整个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或者说是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现象。这种现象源自一些效益好、实力强的行业在参加地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后,因不愿降低原有的医疗保险水平而采取的一种适应性对策。第二,从社会保险的原理出发,可以说补充医疗保险是一种自愿性的辅助医疗保险。它产生的需求基础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因其经济收入的增加,为了抵御高额医疗费用风险而自愿投资的行为。补充医疗保险的功能在于,分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承担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个人自付高额医疗费用的风险,发挥风险再分散的作用,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形式。

目前,我国已出现的补充医疗保险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的医疗补助。

根据《决定》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这种医疗补助政策实际上就是适用于公务员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实行这种补充医疗保险的目的在于,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水平与改革前相比不下降。

这种形式是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强制性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开办的自愿参保的补充医疗保险,其保险起付线与基本医疗规定的”封顶线”相衔接,对部分遭遇高额医疗费用的职工给予较高比例的补偿,可真正起到分散风险,减轻用人单位和患病职工负担的作用。由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在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医疗费用控制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这种形式不失为解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问题的一个好办法。执行中应注意的是: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基金间应相互独立,不得相互透支。同时应当积极扩大补充医疗保险的投保规模以提高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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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三

被申诉人: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许__职务:行长。

住所地:___市中山西路188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诉人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___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西民一初字第00号民事判决书和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____)石民六终字第004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申请再审。

诉讼请求:

1、撤销一二审判决;。

2、依法确认被申诉人存在行政不作为,并责令其更新相关信息。

事实与理由。

一二审判决与先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在认定事实上相互矛盾。

本案历经一二审,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已经一清二楚:就是在____年4月1日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这一事实的认定,人民法院已经做出朱门的判决进行了认定,

围绕这一焦点,双方均举出了证据,用人单位举出了____年4月1日终止劳动合同的公证书。劳动者举出了市中院(____)石民再终字第00041号民事判决书。按照最基本的证据规则,在双方都举出证据的情况下,需要简单比较证据的效力。显然,法院应当采纳劳动者提供的证据。

第一,从效力来看,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显然要高于其他任何证据。

第二,从时间上看,公证书形成于____年4月1日,法院判决形成于____年5月30日,显然属于对劳动关系的重新认定。

第三,从内容上看,市中院(____)石民再终字第00041号民事判决书用了六页的篇幅,不厌其烦的论述了半天,其实就是说明了桥西法院之所以启动再审程序,就是因为____年4月1日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导致原一审判决(____年西民一初字第00468号)无法执行。此后通过启动再审程序最终支持了劳动者的要求实现劳动权益,责令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的请求,此时公证书已经存在,用人单位在再审的庭审意见里也做了表述,但是没有得到认定。也就是说,公证书的效力,已经得到法院的实体审理,已经被否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错误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同意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金。在该案中,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既然法院判决最终支持了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责令用人单位继续提供21个月的工作岗位,也就必然认定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好比一枚硬币的两个面,既然认定应该提供岗位,说明双方必然存在劳动关系,反之亦然。

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连小学文化的人都能懂的问题。一二审合议庭竟然在劳动者的庭审意见和上诉状里大声疾呼下竟然无动于衷。简直不可思议。

综上所述,原判决在案件处理上站在强势的用人单位一方,偏听偏信;认定事实缺乏必要证据;推理过程逻辑混乱,以偏概全;运用法律缺乏客观公正,所作判决有悖常理,没有贯彻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弱势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这样的判决,从客观上起到了纵容用人单位继续拖欠工资和打击报复劳动者的恶劣社会影响,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乃至和谐社会的建设,肯请高级法院认真审查上诉人的请求理由,依法撤销一二审判决,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

此致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胡__。

相关知识。

民事再审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再审申请书。(几个当事人就要交几份,自身也算在内。比如原告、被告、第三人各一个,就要交三份。都必须是原件。)。

2、一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即可。)。

3、二审生效裁判文书。(一份,复印件即可。)。

4、再审生效裁判文书。(如果有的话就提交。一份,复印件即可。)。

5、申请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情况。如果当事人亲自去办,就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带原件让法官核对;如果是委托律师办理,则当事人只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官核实律师证原件即可。)。

6、营业执照。(适用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单位的情况。一份,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法人的情况。一份,要求原件。该证明写法:“___在我单位担任__职务,是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盖上单位公章。)。

8、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申请人是非法人单位的情况,比如合伙企业。一份,要求原件。内容与上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似。)。

9、授权委托书。(一份,要求原件。)。

10、代理人身份证明。(要求代理人提交身份证或律师证复印件一份(律师证复印件盖律所公章),并带上身份证原件或者律师证原件,让法官核实。)。

11、律师事务所函。(适用于律师代理的情况。一份,要求原件。)。

12、原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一份,复印件即可。)。

13、支持申请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一份,复印件即可。)。

14、提供光盘。(提供再审申请书、一审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的电子文档,要求word格式,一份,须制作成光盘。如果存在重审的情况,发回重审的裁定,重审判决书等也要制作成电子文档。)。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________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五

我国最早的补充医疗保险试点是在年。据了解,四川成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始于1993年,补充医疗保险始于1996年3山东威海(全国57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始于年,19开始实行以医疗救助为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福建厦门市的医疗保险改革始于1997年,同年开始了补充医疗保险的试点。可以看出,补充医疗保险或者迟于基本医疗保险2至3年,或者与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同时起步。

19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简称《决定》)之后,补充医疗保险开始引起广泛的关注。本文是我们对补充医疗保险问题的一些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我们认为,对补充医疗保险可作如下界定:第一,从其产生的直接现实背景看,补充医疗保险是在整个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或者说是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现象。这种现象源自一些效益好、实力强的行业在参加地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后,因不愿降低原有的医疗保险水平而采取的一种适应性对策。第二,从社会保险的原理出发,可以说补充医疗保险是一种自愿性的辅助医疗保险。它产生的需求基础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因其经济收入的增加,为了抵御高额医疗费用风险而自愿投资的行为。补充医疗保险的功能在于,分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承担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个人自付高额医疗费用的风险,发挥风险再分散的作用,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形式。

1.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的医疗补助。

根据《决定》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这种医疗补助政策实际上就是适用于公务员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实行这种补充医疗保险的目的在于,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水平与改革前相比不下降。

这种形式是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强制性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开办的自愿参保的补充医疗保险,其保险起付线与基本医疗规定的”封顶线”相衔接,对部分遭遇高额医疗费用的职工给予较高比例的补偿,可真正起到分散风险,减轻用人单位和患病职工负担的作用。由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在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和医疗费用控制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这种形式不失为解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问题的一个好办法。执行中应注意的是: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基金间应相互独立,不得相互透支。同时应当积极扩大补充医疗保险的投保规模以提高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补充医疗保险分为两种情况:(1)由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补偿高额医疗费用的补充医疗保险,如厦门模式。“基本医疗保险”的“封顶线”即为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的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高额医药费由商业医疗保险承担,但商业保险公司一般仍规定有一个给付上限,如每年的补偿金额不超过15元万人民币或20万元人民币。目前国内部分商业保险公司已经积极地介入了补充医疗保险市场,但由于高额医疗保险(即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的风险较大,管理难度高,目前仅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某些地区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探索。估计商业保险公司大规模地承保此类业务还有一个过程。(2)目前各大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针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癌症保险”和“津贴型住院医疗保险”也能为职工超过“封项线”的高额医疗费用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这种补充医疗保险与以上三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不同,它不具有社会保险的性质,是纯粹的商业保险。迄今为止,它尚未形成大的气候。但从广义上讲,它也不失为一种补充医疗保险的形式。

如何看待补充医疗保险的性质?我们认为,如果给我国目前的补充医疗保险定性的话,可以说,它仍然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首先,在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医疗保险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医疗保险过渡中,补充医疗保险具有代替原医疗保险部分功能的作用,即它可以弥补因降低原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而产生的保障缺口。这种替代性的原理在于,维持国有部门职工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基本不变。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一个地区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情况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否能够顺利推进。

从一些地区的情况看,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直接目的在于,解决职工超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问题。其实质是,通过补充医疗保险预防职工因医疗费开销过大而影响其基本生活。而这恰恰是社会保险的主要功能,即当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时,能够从社会保险制度中获得物质上的帮助。因此,我国现阶段补充医疗保险的作用与社会保险的功能是一致的。再次,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区的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直接来源于基本医疗保险金。例如,厦门市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来自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帐户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以及当地职工医疗管理中心。又如,威海市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出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的个人帐户。总之,产生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补充医疗保险的各个方面,包括立法资金的筹集、待遇给付和管理等,均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着天然的、无法割舍的内在联系。今后对补充医疗保险的设计,必然要直接受制于整个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走势。

1.相对的自愿性。

补充医疗保险不宜搞成强制性的制度。这是由经济收入的差距而导致的有支付能力的医疗需求的多样性所决定的。应当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自愿参加、自愿选择补充医疗保险的形式和产品,满足自身有支付能力的医疗需求的多样性。但是,这种自愿性也是相对的。从医疗保险费用负担的角度看,补充医疗保险实质上是将原医疗保险中的一部分切下来,转移至补充医疗保险。对于无力承担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它是自愿的。但对于公职人员和那些垄断国家资源而具实力的行业以及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来讲,简单地说补充医疗保险是自愿的还是强制的,并无太大意义。因为,对于这些单位及其职工来讲,补充医疗保险是其整个医疗保险的必要的组成部分。在这些单位内,补充医疗保险不过是社会保险范筹内的医疗保险的另一种形式。对于这些单位来说,选择补充医疗保险的自愿性的背后是一种必然的强制,对于这些单位的职工来说,补充医疗保险是一种受欢迎的强制性保障制度。

2.福利性与非福利性并存。

他们作为个体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又具有非福利性质。也就是说,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

而言,它不具有社会公平性。它要体现多投保多受益、少投保少受益、不投保不受益的原则,即体现在一定范围内的效率优先原则。同时,它也严格遵循等价交换原则。补充医疗保险机构通过在国家确定的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内设计多种缴费率的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与参保人之间维系一种经济利益关系。按照补充医疗保险合同规定的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我们认为,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同样都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应当在国家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的原则规范和指导下,以用人单位为直接责任主体来建立。关于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我们认为,应当利用已有的资源,尽量降低成本。同时,鉴于补充医疗保险的初级阶段性,可以允许考虑选择以下方式。

1.可以将补充医疗保险分为三个管理层次。第一,有关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立法和监督由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第二,补充医疗保险的具体经办业务由社会承担,即目前的社会保险事业经办机构负责。该机构是社会保险政策和法律的执行机构和具体业务经办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基金收缴、待遇给付、基金管理等。这类机构是现行社会保险体系中已经存在的管理机构。在下一步的社会保险立法中应当将其主要职能进一步规范。该机构应当具有法律上的经办独立性和经办的非盈利性。第三,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可由其经办机构委托保险公司或其他有经营许可的金融机构具体运营补充医疗保险的基金。但是,法律要将此种运营置于社会保险监督管理的统一体系之下。

2.还可以考虑另外一种方式。我们称之为厦门模式。这种模式也分为三个管理层次。所不同的是,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给付业务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从厦门的情况可以看出,商业保险公司和社会保险机构之间存在两重关系:一是,商业保险公司执行社会保险机构的政策;二是,由于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其并不总是完全被动地执行社会保险机构的指令。例如,关于补充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标准、赔付最高限额的调整,要经过社会保险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协商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批准。

虽然目前整个基本医疗制度改革刚刚启动,补充医疗保险在全国。范围内也只是在少数地方进行探索或试行,实践经验还不多,要对补充医疗保险作出很到位的规范有难度。但考虑到全面启动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为减少个人的医疗风险,对补充医疗保险的呼声势必会越来越高,要求会越来越强。可以预计,补充医疗保险将会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扩展。补充医疗保险的推进是继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之后的必然需求,它建立的早晚和成熟的程度直接影响到整个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进程。因此,中央政府可以考虑加强对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结合对少数地区的实践经验的总结,尽快对补充医疗保险作出法律规范。否则,若各地作法不一,形成既得利益后统一的难度将会增大,而且还会影响补充医疗保险本身的发展。

国家对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财政和税收政策方面。补充医疗保险在缓解广大职工心理压力、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维护社会安定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政府应当鼓励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允许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数额内,为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在成本中列支,个人缴费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一些特定的行业可以允许用人单位以低档所得税率从利润中列支一定数额作为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补充医疗保险属于政策性补充保险范畴,在一定程度上要考虑团体公平与参保单位的承受能力,所以,它必须接受政府宏观政策的指导和制约,国家对补充医疗保险应进行宏观调控。比如补充医疗保险的水平要受到限制,允许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定数额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成本内列支,而不能无限制地搞补充医疗保险,以免过多地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参保单位在具体办理时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有赢利等。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六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模式应当是多元协调混合型模式,这种模式的关键在于建立一种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资金多渠道、支付方式科学、管理办法有效的医保运行机制。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当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践来看,形成了“直通型”、“分工型”、“存储型”、“大统筹型”等“统帐结合”模式。这些模式虽然都有其合理性,但却都在实践中暴露出基金收缴困难、医疗服务和支出管理机制失灵等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难以形成一种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界定的“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的基本原则,借鉴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正反经验,笔者认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模式应当是多元协调混合型模式,这种模式的关键在于建立一种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资金多渠道、支付方式科学、管理办法有效的医保运行机制。

一、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根据实际情况,我国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应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基本医疗保险。这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也是国家医疗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法定性质的政府行为,以强制性实施为主,财源主要来自强制筹集的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只承担基本医疗的保障职责,即限于提供适应绝大多数参保职工必要医疗需求的、医疗服务机构采用成熟的和适宜技术所能提供的、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

2.补充医疗保险。这是完整的医疗保险体系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在经济效益许可的条件下,由企业(行业)为职工、职工为个人自愿出资组成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为弥补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不足以支付巨额医疗费而建立的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在我国现阶段,应抓紧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形式有:一是“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保的是基本医疗,但是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病例又是客观存在的,尽管其发生的概率较低,但费用很大,致使单位和个人均难以承受。对于这些“超大病”的医疗问题,既不能一推了之,更不应该把这个包袱再推给用人单位,最佳的解决办法应是面向统筹地区建立“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减轻重病职工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采用统帐结合方式实施,其中社会统筹基金要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以统筹基金支付为主,但个人同样要负担相应比重。尽管相对统筹支付而言个人负担比例较小,但由于医疗费用相对较大,对于因病不能参加工作、工资收入明显下降的职工本人和家庭来说,还是困难重重。为了减轻重病职工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企业(行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有必要建立职工大病专项金,实行统筹使用,对困难者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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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七

第一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路局为保障职工医疗待遇水平,增强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企业凝聚力,维护社会稳定而建立的医疗保障形式,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

第二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以筹定支,补助水平与我局经济效益和负担能力相适应,补助办法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衔接。

第三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和退休(含退职,以下同)人员,及其供养亲属。

(一)根据需要由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的比例以内筹集。缴费基数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由在职和退休人员供养亲属缴纳的参保费用。

第五条路局运输业各单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由路局财务处按月集中拨付,其它单位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按月上缴至兰州铁路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专用账户。

第六条路局社保处负责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定期编制基金收支报表及(预)决算,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每年向局职代会报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国有商业银行单独开设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八条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调整机制。根据基金收支状况,可以调整基金筹资比例、支付项目和标准。

第九条住院自付医疗费补助。

在职、退休人员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包括起付线、乙类自理和自费费用)补助70%。

第十条大额医疗费补助。

对在职、退休人员住院产生的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大额医疗费用予以补助。

(一)补助标准:

1.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补助95%;

2.经审批后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补助85%。

(二)补助限额:一个参保年度内大额医疗费补助最高为30万元。

第十一条用于支付在职、退休人员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

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列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甲类病种补助95%;乙类病种、一次性门诊特殊疾病、慢性肝炎干扰素治疗及其它特殊疾病补助90%。(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见附件1)。

第十二条退休人员个人承担医疗费补助。

退休人员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一个参保年度内进行累计,超出3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予以补助。

符合条件的在职和退休人员供养亲属住院(不含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结算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助50%,年度补助最高限额为3万元。(实施办法见附件2)。

第十四条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助。

(三)在职、退休人员因患重特大疾病和特殊罕见病门诊使用特殊昂贵专项药物治疗的费用补助80%。

第十五条其它相关费用的支付。

(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保障的相关费用。

(二)在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发生人员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三)定点医疗机构为沿线就医困难地区巡诊的医疗费用。

(四)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走基层、访家庭、促和谐”活动的相关费用支出。

(五)门诊特殊疾病复查、复审费用。

(六)经路局确定批准的其它医疗费支出。

第十六条中国铁路总公司确定的其它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用于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属地移交过渡期间待遇差等的补助。

(一)违反规定隐瞒、谎报、涂改报销资料或弄虚作假的。

(二)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违反《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前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相关办法和通知与本办法相抵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其中《兰州铁路局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附件2)自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局社保处负责解释。

附件:1.兰州铁路局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八

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费。

特种疾病保险。

该险种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种特定疾病。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一般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终止。

报销流程。

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参保居民预交一定费用(含起付标准和需个人自付费用的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核算确定统筹金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

参保居民因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时需提供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的复印件、住院费用分解单、住院票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和所住医院级别证明等材料。

启动区域。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哄鄙态区)即日起正式启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将于明年6月底前逐步启动;高陵县、周至县、户县、蓝田于20逐步启动。

参保对象。

居民医保适用于西安市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缴费标准。

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70元。

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50元)。

城镇非从业居民:按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70元。

其中,享受低保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150元)。

另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其直系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

4.大病医保怎么参保。

6.医疗保险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7.“大病医保”中的大病是指什么?如何报销?

8.如何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计息?

9.203月起梅州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新标准。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九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十

遵照美国家庭医师学会(aafp)1984年对全科医疗的定义:“全科医疗是一种整合生物医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医学专科,其知识和技能的核心源自于传统的开业医师和以家庭为范畴的独特领域,而不以病人的性别、年龄和器官系统的疾病进行分科。全科医生接受全科医学的专科训练,提供以家庭为单位的边续性、综合性保健,扮演了医疗系统中为病人提供和协调一切卫生保健需求的独特专业性角色”。全科医疗虽然也是以现代医学科学为基础,研究和处理人的健康问题,但它拥有一个不同于专科学术领域和服务范围的鲜明特征。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零售药店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用药服务,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

第二条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外配服务,必须做到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乙方必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配套的计算机硬件系统,相关的软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信息和调整情况以及参保人员的变动情况。

第四条乙方应在药店的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以方便患者辨认购药。

第五条参保人员持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以处称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乙方需要查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件有关项目是否与所持处方相符,准确无误后才能予以调剂。

第六条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如因调剂不当出现药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参保人员按外配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外配处方配伍或剂量有疑义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予调剂。

第八条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处方调剂时,应告知参保人员并负责联系其他定点药店进行调剂。

第九条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药品时,乙方调剂完毕后,应开具收据并留存根以备核查。

若需要支付现金(药品需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或其个人帐户已用完需用现金支付时,乙方要开具现金收据。

第十条乙方按规定(月、双月、季)将参保人员使用个人帐户在乙方购药费清单交送给甲方以备核查(内容包括:参保人员姓名、保险证号、处方医疗机构、处方张数、药品品名、数量、药费等)。

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交送审核的药费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乙方负责:

(一)处方与基本医疗保险证明相关的资料项目不符,乙方仍予以受理;

(二)参保人员持用伪造、变造或外观上足以辨认为不实处方,乙方仍予受理;

(三)未依照处方调剂;

(四)调剂的处方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

(五)出售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

(六)违反国家物价政策,售出药品价格高于国家定价,其差价部分应予追回。

第十二条乙方有出售假药、劣药、以物代药等不依照处方调剂以及药店与医院合谋骗取医疗保险金等违规情况,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建议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十三条甲方如发现重复核付的药品费,应在下期支付款中扣除追回。

第十四条甲方应于乙方送达药品费申请之日起×日内办理暂付事宜,暂付款按审核后总额的xx%按期支付给定点药店,其余xx%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情况最迟于次年×月×日前结算。

第十五条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参保人员调剂处方药品费,应定期向甲方申报药品费清单申请核付。

第十六条甲方为了审查医疗保险给付需要,请乙方提供说明,或派人赴乙方查询或调用调剂记录、处方、帐单、收据及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应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文件及资料,不得拒绝。

第十七条在协议期内,乙方地址、名称变更应事先通知甲方,并终止协议,同时持变更登记相关证件到甲方重新办理申报手续。如乙方被吊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自吊销之日起终止协议。乙方变更法人代表者,自药品主管机关核定之日起,视同特约主体变更,甲乙双方应改签协议或终止原协议。

第十八条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日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药品费结算或遇违约出现争议时,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可以在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续签。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统筹地区社。

会乙方:定点零售药店。

保险经办机构。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十二

第一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路局为保障职工医疗待遇水平,增强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企业凝聚力,维护社会稳定而建立的医疗保障形式,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

第二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以筹定支,补助水平与我局经济效益和负担能力相适应,补助办法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衔接。

第三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和退休(含退职,以下同)人员,及其供养亲属。

(一)根据需要由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4%的比例以内筹集。缴费基数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由在职和退休人员供养亲属缴纳的参保费用。

第五条路局运输业各单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由路局财务处按月集中拨付,其它单位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按月上缴至兰州铁路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专用账户。

第六条路局社保处负责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定期编制基金收支报表及(预)决算,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每年向局职代会报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国有商业银行单独开设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八条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调整机制。根据基金收支状况,可以调整基金筹资比例、支付项目和标准。

第九条住院自付医疗费补助。

在职、退休人员住院,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包括起付线、乙类自理和自费费用)补助70%。

第十条大额医疗费补助。

对在职、退休人员住院产生的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大额医疗费用予以补助。

(一)补助标准:

1.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补助95%;

2.经审批后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补助85%。

(二)补助限额:一个参保年度内大额医疗费补助最高为30万元。

第十一条用于支付在职、退休人员门诊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

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列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甲类病种补助95%;乙类病种、一次性门诊特殊疾病、慢性肝炎干扰素治疗及其它特殊疾病补助90%。(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见附件1)。

第十二条退休人员个人承担医疗费补助。

退休人员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一个参保年度内进行累计,超出3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予以补助。

符合条件的在职和退休人员供养亲属住院(不含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结算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助50%,年度补助最高限额为3万元。(实施办法见附件2)。

第十四条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助。

(三)在职、退休人员因患重特大疾病和特殊罕见病门诊使用特殊昂贵专项药物治疗的费用补助80%。

第十五条其它相关费用的支付。

(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保障的相关费用。

(二)在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发生人员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三)定点医疗机构为沿线就医困难地区巡诊的医疗费用。

(四)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走基层、访家庭、促和谐”活动的相关费用支出。

(五)门诊特殊疾病复查、复审费用。

(六)经路局确定批准的其它医疗费支出。

第十六条中国铁路总公司确定的其它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用于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属地移交过渡期间待遇差等的补助。

(一)违反规定隐瞒、谎报、涂改报销资料或弄虚作假的。

(二)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违反《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前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相关办法和通知与本办法相抵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其中《兰州铁路局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附件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局社保处负责解释。

附件:1.兰州铁路局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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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十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鉴于: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共同签署了《保安服务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保安服务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保安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

2、服务地点为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

3、节假日(法定假日)无加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免费就餐和被褥等住宿用品。

5、因保安员参与或失职造成甲方区域物品损失的,经公安机关确定,由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应承担的损失。

6、保安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付款日期,逾期无违约金。

7、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保安服务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保安服务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十四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十五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10.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2.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3.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15.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1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7.《装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_________改为_________(_________厚),每张板(均为标准尺寸_________×_________)补交_________元的材料费,金额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18.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19.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20.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

情况,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乙方质检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质检的制度,相关验收单必须齐全,作为甲方各项验收的参考之一。

21.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22.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当立即改正。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改正的,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23.如施工人员违反《装修合同》和本补充协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工长或工人,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要求的第二天更换。

24.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25.合同签订后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减少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通知乙方,在双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并确定变更金额及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变更和施工。

26.装修垃圾,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清运至物业指定地点。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含在工程款中,乙方不再单收。

27.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

28.瓷砖在铺装前必须完全浸泡12小时方可使用。

29.地砖采用勾缝剂勾缝,勾缝剂为_________牌_________型,由乙方提供且不再单独收费。

30.涂刷标的居室内所有部位(包括客厅、主卧室、辅卧室、书房、储物间、过道和凉台)的墙漆、顶漆时,需铲除原表面腻子的,乙方不再单独收费;刷与面漆同品牌的底漆1遍,刷面漆2遍。

31.所有墙漆用_________色,色号_________,所有顶漆用_________色,色号_________。

32.在刷漆前,乙方应由甲方书面确认兑水比例,如未经甲方确认进行刷漆或技术使用不当,兑水超过_________%,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油漆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3.所有门及门套采用的原子灰为_________牌。

34.对于所有隐蔽工程,需甲方验收签字后,乙方施工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施工。

35.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照《_________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乙方应按相应部分的工程造价赔偿损失。

36.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对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由国家认定的居室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甲醛,voc等)给甲方。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_________天内改善不合格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7.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_________元由甲方垫付。甲方将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_________元,若物业无罚款扣除则甲方全额返还;物业从押金中扣除的罚款,甲方将相应地从暂扣的_________元中扣除,剩余的返还乙方,不足的由乙方向物业补齐。甲方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的_________元与_________%的工程尾款相互独立。

38.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_________。由于乙方责任延期造成的管理费增加部分应完全由乙方支付。同时,乙方应该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费用等。

39.乙方所做预算书应充分考虑甲方工程的各种实际工作量,工程款项的结算应实际发生的工程长度(面积、体积)为准,而不是按工料使用量结算。按实际工程长度(面积、体积)发生的工程款在每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以甲方的对质量和面积的书面签字验收做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0.如支付中期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变更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在中期款中结算,其余的在竣工验收时结算。如因施工工程质量或其他问题需与乙方共同进行检验或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则可适当顺延结款日期。

41.甲方在签定合同时向乙方支付的订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计入装修总费用,相应款项在支付首期款时扣除。

42.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3年的保修和终身维护,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2小时内做出响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如甲方自行解决,则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口走向和位置,甲方签收后方进行竣工结算。

44.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相关部门仲裁解决。

45.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应。双方共同签署起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十六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报销的是社保目录中的医药费和国产材料费,且没有伤残及身故保障。进口材料费和医保目录外的医药费是自费的,特别是重大疾病中有很多进口药及辅助药都不能报,所以除医保外,还需要买点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医疗保险。

(1)按服务项目结算。由于按服务项目结算,医疗机构没有动力去控制医疗费用,按这类方式进行结算的城市,普遍医疗费用偏高,费用增长偏快。所以,这类城市社保机构往往都规定了相应的考核指标,常见的考核指标有平均住院天数和人均医疗费用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根据社保机构规定的考核指标的采取相应的补偿方式,如规定了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天数考核指标,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就比较适合采取定额补偿的方式,如每住院一天支付多少元,如规定了人均医疗费用考核指标,就比较适合采取对个人自付部分按一定比例进行二次报销的方式。

(2)按服务单元结算。在单纯的按服务单元结算方式下,医疗机构有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人均医疗费用一般不会很高。但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医疗机构可能会存在“替代补偿”的行为,将应由社保机构支付的转嫁给参保人员支付,导致参保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偏高。所以,根据这种情况,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比较适合采取对个人自付部分按一定比例进行二次报销的方式。

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能够对被保险企业或参保人员进行合理的选择。

目前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是针对企业,采取团体险的承保方式,这就需要保险人对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影响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企业因素主要有:企业工作内容、健康福利状况、以往医疗费用水平、被保险企业年龄结构等。一些化工类企业、采矿企业的工作内容本身就易引起员工各类癌症发病率增加,导致企业总体医疗费用支出增加;企业健康福利待遇较好时,员工会重视自身健康状况,定期体检和员工保健工作的开展会显著降低疾病发生,而且,疾病的及早发现与及早治疗能显著改善治疗效果和降低医疗费用;企业员工以往医疗费用水平对以后的医疗费用水平有一定影响,这是因为医疗费用支出存在一定的惯性,与企业性质、员工本身健康状况、员工就医选择这三方面的延续性有关;企业员工年龄机构与住院率高低也密切相关。因此,对被保险企业和参保人员进行合理的选择,有助于保险人规避风险。

一些特殊疾病的治疗,需要使用特殊的治疗、药品,这类治疗项目或药品可能特别昂贵且不属于医疗范围内。如血液透析病人,需使用骁悉或一些升白药等,这类药品,价格昂贵且大部分不在医保范围内,参保人员一旦需要使用便导致个人负担沉重。保险人可针对这些治疗项目和药品设计出相应的附加条款,使参保人员能较低的费率获得较充分的保障。

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医保紧密结合,共同控制道德风险。

由于医保也有控制费用和杜绝不规范医疗行为的责任,在这点上,医保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一致的,但医保具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不具有的力度和效果,保险人可以通过与医保密切合作,来最大程度控制医疗道德风险。

自从保险业“国十条”发布后,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加快了向前的脚步,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给个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十七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1年)。

第四十二条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_______日通知对方。

第四十四条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补充医疗保险协议书简短篇十八

居民医保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需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病人不受此限制,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参保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治医师诊断确需住院治疗且符合住院病种目录的,由患者或其家属持患者身份证、居民医保专用病历、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等诊断依据,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

报销流程。

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参保居民预交一定费用(含起付标准和需个人自付费用的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核算确定统筹金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

参保居民因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时需提供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的复印件、住院费用分解单、住院票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和所住医院级别证明等材料。

启动区域。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哄鄙态区)即日起正式启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将于明年6月底前逐步启动;高陵县、周至县、户县、蓝田于逐步启动。

参保对象。

居民医保适用于西安市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缴费标准。

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70元。

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50元)。

城镇非从业居民:按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70元。

其中,享受低保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150元)。

另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其直系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

报销额度。

参保后,城镇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城镇非从业居民为3.5万元,少年儿童为4万元。参保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的,从下一年度起最高支付限额可适当提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和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负担,可以通过建立大额医疗补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方式解决。

退费手续。

参保城镇居民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由其家属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

3.2016官方明确整合城乡医保时间表【最新】。

4.2016《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政策解读。

7.2016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8.2016城乡医保整合最新消息。

10.北京市医保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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