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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汇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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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汇总17篇)
2023-11-11 10:55:15    小编:ZTFB

通过对过去的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改正错误,迎接新的挑战。总结要注重实用性,突出重点,尽量避免琐碎的细节。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范例,它们能够启发您对总结的发挥和创新。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一

为贯彻市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xxx组织开展了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学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学习传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刻认识《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做好新时代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x月x日,xx主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会议强调xx局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成效,推动xx宣传思想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狠抓学习教育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学习《条例》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解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纪律意识,切实把《条例》掌握好、运用好、落实好,引导各部门领导干部学《条例》、用《条例》的意识和能力。

三、积极推进落实一是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完善领导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切实把宣传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牢牢掌握领导权、主动权。二是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各领域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把《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对标《条例》职责要求,结合本单位宣传工作实际,推动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情况汇报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工作条例的通知》和衢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工作条例专题学习的通知》要求,按照我市宣传部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部署,我办高度重视,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办党组书记xx主持学习研讨会,并提出具体要求和部署相关工作。

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凭借着宣传工作的政治优势,发动和领导人民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数成功的革命实践也充分证明,宣传工作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制定颁布《条例》具有重大意义。这是党中央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是推动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相结合、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国相统一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吸引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条例》体系完整、内涵丰富、指向明确,涵盖了宣传思想工作的各方面,是党中央推进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大战略,是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总指引,是提升宣传思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主抓手。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对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制度安排和规范要求,扛起党管宣传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开创我办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

xx强调,要把《条例》学习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条例》学习作为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把《条例》学习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紧密结合,及时梳理重点工作任务,用《条例》指导工作实践、管理党员、服务水库移民的工作。对照《条例》规定,逐一查找工作短板弱项,采取有效举措加以改进完善,不断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实起来、强起来。

通过专题学习研讨,全体干部职工认为,《条例》是做好新时期下宣传工作的行动指南和行动纲领,应始终牢记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把《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宣传工作的重要指南,要持之以恒抓学习、坚持不懈抓落实。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二

(一)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党性修养。

《条例》颁布以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学习研究《条例》有关精神,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市委政法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通知》,组织开展主题征文、多轮次宣讲会、主题读书交流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市政法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将《条例》学习贯彻纳入学习计划和考核内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带头学、引领学,宣传教育部门注重依托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市中院编辑整理“中政委秘书长陈一新为你解读《条例》”视频讲座,组织市县两级法院干警收看学习。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以《党内重要法规——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体会》为题讲授专题党课。市公安局多次召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进行学习研究,并制定印发《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组织开展“党章党规记心中、服务发展当先锋”活动,推动广大公安干警入脑入心、贯彻执行。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专项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条例》贯彻落实的汇报,党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政法委员会议以及专题培训等方式,多层次、分专题对《条例》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学习宣传。

(二)健全完善制度,确保“党管政法”。一是出台系列制度。

市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中共扬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实施办法》《市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县(市、区)委政法委员会向市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全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制度(试行)》《党委政法委员会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暂行办法》《中共扬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派员列席市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在研究制定“政治督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两份文件的过程中,先后多次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统筹多方意见,有效提升协管协查政法干警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健全完善市政法单位政治部主任党建常态化例会制度,凝聚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工作合力,提升政法系统党建工作质效。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政治督察、政法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方案,并陆续开展相关活动。市委常委会将“开展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列入全市重点工作。市委政法委制定政治轮训工作方案,全面提升各级政法委书记、乡镇(街道)新任专职政法委员、广大政工宣传干警的能力素养。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为凝聚全市政法工作合力,定期召开政法工作座谈会,研判分析全市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以及政法领域重点工作,统筹推动全市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推进平安扬州、法治扬州建设。编印市委政法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着力提升党委政法委机关内部管理水平。

(三)夯实基层力量,提升工作水平。

针对基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不统一、分管工作多,难以专心于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的问题,市委政法委经过认真调研,制定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配备专职政法委员,对执行不到位的地区,实地督导、个别约谈。目前,全市83个乡镇(街道)均已配备专职政法委员。近期,又制定下发了《扬州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政法委员的职责定位、工作内容,要求政法委员聚焦主业,原则上不分管与政法综治、社会维稳不直接相关的其他工作。同时,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切实加强政法委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提升广大政法委员的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基础更牢固、维稳有力度”。

(四)创新工作方式,展现扬州特色。一方面,积极动议,认真谋划。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三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元旦春节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县纪委、监察局《关于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并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会议进行部署,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就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我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由局长主持的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并在会上做了相应安排部署和动员教育,做到了传达学习、动员教育全覆盖,会后组织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

我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局具体部署,认真深刻地开展了关于元旦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方面的自查自纠,自查情况如下:

1、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元旦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县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行为和现象。

2、不存在公款送礼行为。元旦期间,我局未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没有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没有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没有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3、不存在公款吃喝现象。不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违规行为;不存在上级机关、单位接受下级机关、单位、企业的宴请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各级机关部门、单位直接互相宴请等违规行为;不存在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和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等违规行为;也没有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

4、不存在奢侈浪费行为。没有在年底突击花钱;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各类节庆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不存在组织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会、考察调研,开展重复性考察,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等行为;没有超标准接待,不存在违反规定组织迎送活动和安排陪同、住宿、警卫和车辆、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安排专场文艺演出和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等违规行为;没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没有其他违反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四

报告,一个中文词,[解释]动词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报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党性修养。

《条例》颁布以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学习研究《条例》有关精神,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市委政法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通知》,组织开展主题征文、多轮次宣讲会、主题读书交流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市政法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将《条例》学习贯彻纳入学习计划和考核内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带头学、引领学,宣传教育部门注重依托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市中院编辑整理“中政委秘书长陈一新为你解读《条例》”视频讲座,组织市县两级法院干警收看学习。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以《党内重要法规——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体会》为题讲授专题党课。市公安局多次召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进行学习研究,并制定印发《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组织开展“党章党规记心中、服务发展当先锋”活动,推动广大公安干警入脑入心、贯彻执行。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专项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条例》贯彻落实的汇报,党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政法委员会议以及专题培训等方式,多层次、分专题对《条例》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学习宣传。

(二)健全完善制度,确保“党管政法”。一是出台系列制度。

市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中共扬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实施办法》《市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县(市、区)委政法委员会向市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全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制度(试行)》《党委政法委员会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暂行办法》《中共扬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派员列席市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在研究制定“政治督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两份文件的过程中,先后多次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统筹多方意见,有效提升协管协查政法干警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健全完善市政法单位政治部主任党建常态化例会制度,凝聚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工作合力,提升政法系统党建工作质效。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政治督察、政法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方案,并陆续开展相关活动。市委常委会将“开展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列入全市重点工作。市委政法委制定政治轮训工作方案,全面提升各级政法委书记、乡镇(街道)新任专职政法委员、广大政工宣传干警的能力素养。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为凝聚全市政法工作合力,定期召开政法工作座谈会,研判分析全市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以及政法领域重点工作,统筹推动全市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推进平安扬州、法治扬州建设。编印市委政法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着力提升党委政法委机关内部管理水平。

(三)夯实基层力量,提升工作水平。

针对基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不统一、分管工作多,难以专心于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的问题,市委政法委经过认真调研,制定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配备专职政法委员,对执行不到位的地区,实地督导、个别约谈。目前,全市83个乡镇(街道)均已配备专职政法委员。近期,又制定下发了《扬州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政法委员的职责定位、工作内容,要求政法委员聚焦主业,原则上不分管与政法综治、社会维稳不直接相关的其他工作。同时,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切实加强政法委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提升广大政法委员的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基础更牢固、维稳有力度”。

(四)创新工作方式,展现扬州特色。一方面,积极动议,认真谋划。

市委政法委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及省委政法委“三补三严四提升”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以组织开展“政法姓党——扬州在行动”系列活动为抓手,创新推动全市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保证活动高效运行、取得实效,多次召集市政法单位和县(市、区)委政法委座谈会商,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活动计划表。市级层面成立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分管领导亲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开展。另一方面,创新推进,务求实效。围绕学习《条例》掀高潮、谋篇布局助发展、政治轮训提素养、跟班先进找差距、政治督察严规矩、纪律整顿强作风、规范执法促公正、青年干警话成长、新闻采风传正能、知识竞赛展风采等10项内容,政法各单位结合活动特点,精心谋划、创新推动,充分体现“政法一盘棋”的精神。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地政法委书记亲自撰写文章,在扬州日报、扬州发布、扬州政法微信公众号、扬州长安网等媒体平台同步刊发,畅谈贯彻落实《条例》的心得体会。组织青年干警话成长活动,在政法自媒体上择优刊发青春工作日志53篇。召开“青春心向党、平安为人民”主题演讲报告会暨十佳青春工作日志颁奖仪式,进一步凝聚广大政法干警的智慧和力量。

今年以来,临邑法院在县委及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从严从实、改革创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总基调,深入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强化班子及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工作呈现强劲发展势头。

今年以来,我院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落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引领法院事业不断开辟新境界。

(一)坚持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凡属应当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帮助解决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今年以来,临邑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法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坚持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案件办理及时向中院请示汇报,凝聚智慧力量,拓宽发展路径,共商发展大计。中院领导经常到我院督导检查、现场办公,统筹解决我院在执法办案、基础建设等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鼎力帮助,取得良好成效。

(二)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负责地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法纪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法院、视察座谈、旁听庭审等,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建立推行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制度,选聘魏德东、李培智等10名驻临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担任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积极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就人民陪审工作来法院进行视察调研,并专题听取了我院关于人民陪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提升党建水平。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做到“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对法院党建活动室进行扩容改造,丰富档案资料、完善制度机制,理顺职责体系,烘托党建氛围。在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的基础上,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并加强分析研判,加强互联网形势下的意识形态斗争。开展学习研讨、主题党日、周三晨会,举办庭审观摩、专题讲座、合唱比赛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1名法官获评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并入选首批全省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候选对象、2名法官获评全市法院首届办案能手。联合县纪委开展多项廉政警示主题教育活动并取得预期成效。多次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以案为鉴持续净化法院政治生态。落实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干警赴西北政法大学进行综合素质提升研修,进一步提升干警综合素养。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精准服务大局。强化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确保了在全国“两会”及建国七十周年大庆期间等多个敏感时段和关键节点无一当事人越级上访和缠诉闹访,并率先完成上级法院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任务,被省院和中院通报表扬。严格把握好执法办案与依法服务的界限,保障凤鸣湖湿地及河道治理、城市建设等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如期推进。今年年初,涉及我县一家民营企业的一起执行案件,克服了被执行人在外地、债务过百亿等特殊困难,成功执行回款2900余万元,使企业获得新生,也防止了企业倒闭对金融环境的破坏,并为该企业成功入选年度省级扶贫龙头企业注入了“法院力量”。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和脱贫攻坚工作,选派2名干警驻村帮扶,今年先后投入专项帮扶资金20余万元,为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村容村貌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重拳扫黑除恶。受理的9件涉恶案件已有8件审结完毕,“两长同庭”审理的杨维明等9人涉嫌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宣判后检察机关不抗诉、各被告人服判不上诉;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对该案的成功审理进行了深度报道,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玖庆专门作出批示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围绕“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深挖细查,线索排查现已全部清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对相关疑难复杂案件、重大敏感问题,提前介入、集体会商,在确保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达成共识。抓好宣传发动,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声势,充分用足用好传统媒体及新兴媒体传播平台,烘托浓厚舆论氛围。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题的微电影《拯救》目前正在紧锣密鼓拍摄中,预计年底前可予杀青并对外发布。

(四)深化机制创新。诉调对接中心、经济纠纷调解中心、行政案件审前和解中心等各中心实质化运行进展顺利效果良好。加快两个“一站式”建设,健全完善多元解纷、繁简分流、速裁团队等工作,相关流程再造工作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巩固“进解促”活动成果,法官不定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提出司法建议,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服务,依法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时召开债权人会议,依法开展好破产重整等商事审判工作,维护就业纳税稳定。探索建立破产企业管理人基金和司法救助基金制度,统筹解决好相关破产企业无产可破及个别执行、信访案件司法救助渠道较窄和执行悬赏保险启动资金短缺问题。今年以来办结破产案件3件,全部实现了企业无震荡破产,依法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较好地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辅导、离婚证明、感情修复、回访帮扶等制度,发挥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的主导作用,搭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如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扁平化、团队化管理运行模式效应全面彰显。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坚持效果导向,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司法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将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再审、发回重审及涉黑恶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作为硬性规定,定期通报办案数量、案件类型等情况;同时完善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院庭长权力清单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四类案件”监督,切实做到管严管实。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创新点。今年截止12月9日,院庭长共办理实体性案件3963件,结案3610件;其中入额院领导办案1731件,结案1552件,调解撤诉率高达70%以上。对办案流程、审限监督、实体裁判等进行规范,由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完善法官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职业权益保障,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创新执行案件脚本化运作模式,对执行全流程再造,对7大模块及76项规定动作和流程节点制作脚本,实行模块化管理、节点化控制、标准化推进,将7个模块组合装订,就形成一个完整的执行卷宗,有效防止了拖延执行、消极执行和选择性执行,进一步释放了内部潜力,实现了分段集约的具体化和格式化,经验做法相继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德州日报》法制版头条予以深度报道。

(二)构建司法便民平台。着力强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分调裁”改革,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落实“一次办好”制度,推行“网上立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今年截止目前,值班律师共接待群众咨询168件,经咨询不再申诉的79件。完善司法公开机制,今年前十一个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外网上发布裁判文书4776份,网络庭审直播案件690件。构建“两微一网”新媒体宣传平台,打造多元信息化公开体系,配合省法院开展“今日我当班”体验采访活动并完美收官,措施成效被省院、最高院微信公众号转发。加强人民陪审工作,今年截止11月中旬,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549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91.5%,进一步扩大了司法民主、提升了司法公信。

(三)夯实司法基层基础。建成一体化办案平台,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提升了工作效能。建筑面积12040平方米的新审判法庭建设顺利通过省发改委立项,春节后开工建设;新建临盘人民法庭竣工启用,家事审判、党建活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场所正面向周边中小学校及师生开放。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我院落成,联合议定并申报的《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模式重塑》目前正在申报年度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重大研究课题,院校合作再次迈出坚实步伐。档案工作蝉联省级档案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机房改造及库藏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已完成,科技法庭应用、便携法庭装置、庭审信息发布等建设完成运行良好;电子送达平台、法官绩效考评、智慧执行系统、语音留痕送达系统和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系统建成应用。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相比,在距离培养“全科法官”方面距离尚远、在审判质效方面仍有短板弱项、在从严治警及抓队伍管理方面尚有不严不实的地方、在人民法庭及信息化建设等基础设施方面仍有欠账。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院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坚定政治立场,做到守土尽责。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坚守初心、担当使命,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动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创新。坚持从严治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当好“领头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担当作为,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快两个“一站式”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二)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再造工作。上月,省法院相继制定并印发了要素式审判方式指引、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办理流程等多项试行文件,作为基层法院的很多法官见到上述文件后直呼“很解渴”。目前,我院已根据上级法院相关要求形成了具体的操作规程(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党组会研究后印发施行。目的是通过制度创新,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完善程序衔接机制,推进审判流程再造,实行类案专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从另一个层面讲,也可谓是主题教育期间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

(三)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水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加强廉政教育,始终把廉洁作为生命线,通过反面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推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全力以赴抓结案,进一步细化落实办案职责,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理想信念,更好地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迅速安排部署,狠抓学习,《条例》学习贯彻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二是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在学习贯彻过程中,全体民警、辅警充分认识到《条例》是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把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内容和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严格落实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党建、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进行汇报,不断强化党的领导。

三是把学习《条例》精神与公安工作实际相结合。扎实开展相关案件线索摸排和现场勘查工作,持续做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破工作和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支撑相关业务部门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聚力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高质量推进秦汉新城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要坚持不懈抓好《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切实通过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完善机制,着力提升政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xx县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条例》要求组织全县各镇区(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把相关要求落实到政法工作之中,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县委高度重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在县委常委会、县四套班子会上专题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区(街道、社区)、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学习《条例》,充分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实行县委书记亲自抓、政法委书记具体抓、各镇区和部门负责人全面抓。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政法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负全责,各单位政治部主任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活动组织、上传下达、情况反馈等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二)创新学习方式,实现全员贯彻落实。县委中心组带头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县委政法委就全县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好《条例》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并通过向全县各镇街、各部门发放《条例》、组织专场考试等方式确保《条例》入脑入心。政法各部门都将《条例》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政法干警轮训主要内容,确保《条例》学习贯彻实现全员覆盖。同时,举办专题学习研讨会,开展《条例》学习交流活动,加深对相关内容的理解,并将一批学习心得体会上报市级,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推进制度落实,全面融入日常工作。按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报告县委政法委工作开展情况。政法系统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上,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政法各部门召开工作会议、上报先进典型、上级督查检查、重要舆情处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外出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向县委政法委请示和报告。同时,对政法干警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政法干警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政法干警家属插手、经营职务行为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等纪律作风问题进行督查巡察,并组织专人深入政法各部门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政法部门班子建设、政法队伍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实现政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督导全覆盖。

(四)强化自身建设,全面锻造一流队伍。积极开展风险防控工作,通过组建专班、公布内部监督举报电话,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强化风险防控工作。政法各部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组织本部门内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明确风险防范责任人,细化热点岗位风险防范措施,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堵塞漏洞、化解风险,推动廉政防控工作走深走实。同时,常态化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对基层派出所、综治中心等政法单位进行实地走访,通过平时工作考察干部。所有科级干部都按照规定进行个人事项报告,平时加大对基层考核通报和提醒谈话力度,全面了解政法干警的能力水平、工作质效。督促政法部门严格执行动议、过堂、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规范程序,有效防止“带病提拔”、违规使用。配合组织部门开展调研工作,出台《xx县政法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规范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人财物重点岗位干警定期轮岗制度,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目前,政法各部门已轮岗交流x人。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条例》的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缺乏对《条例》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

(二)贯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党建等重点工作能够及时将相关情况进行上报,但对一些经党组研究决定执行的一些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未能及时上报。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充分利用专题党课、专题研讨、“学习强国”等载体,推动广大党员干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做实,引导工作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理论修养,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各项要求,通过纪律作风教育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党章党规党纪落到实处。坚持把全县干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等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最重要标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坚决查纠不正之风,建立健全队伍风险研判和监督内控机制,确保政治清明、干部清正、警营清朗、队伍清廉。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条例》有关精神,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方面主动作为,及时研究制定各项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开放、创新、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整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惩盗除骗“专项攻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根据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黑龙江政法工作,我院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现将我院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自《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院按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充分利用党组会议、中层干部例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原原本本学习《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实质,并将《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列入党员干警自学的主要内容。截至目前,共组织《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学习、研讨、培训达3场次,参与学习的党员干警达160余人次。同时利用本院内网全文发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为干警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学习资料,营造学习氛围,做到线上线下人人参与、随手可学。

1、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完善了《梨树区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工作的意见》《梨树区法院组织生活会制度》《梨树区法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公道正派讲正气、坦诚相见讲团结、积极进取讲学习、任劳任怨讲服务、淡泊名利讲奉献、不折不扣讲纪律、艰苦奋斗讲廉洁等八条规定。

2、党组集中抓大事、议大事、谋大事。机关各庭科室提交党组讨论的议题必须是重大事项,不能事无巨细报党组决定,影响党组议事决策质量。党组讨论和决定事项,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对于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党组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党组每季度听机关各庭科室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3、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同时梳理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岗位风险点23个,制订措施15条,开展廉政谈话2次。

4、结合我局原职工王栋违纪违法案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打造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5、落实党建促发展工作。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副院长带头到防疫卡点、企业、乡村开展党支部共建活动2次,讲党课2次,进行走访慰问和提供司法服务。

6、全面落实了“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和“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分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强国”、“龙江先锋”等平台,进行自主学习。同时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组织党员干警参加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和义务植树活动。同时,将理论学习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十一”期间,党支部还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省市法院书画摄影展览,观看《夺冠》、《金刚川》等革命影片,到海林杨子荣烈士墓,缅怀学习英雄事迹,接受革命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强化责任担当。

7、修订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推进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制订完善《中共梨树区法院党组关于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的规定》,2020年上半年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市中院报告3次党组工作情况,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存在的问题。

工作上更多地着眼于落实上级任务、完成年度目标、推进当前工作,对事关审判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缺乏长期性、战略性的谋划研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党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完善落实好理论学习活动。持续开展好支部工作,完善好“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和“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

2、继续推进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利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和干部例会,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加强法院队伍自身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水平、业务技术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以及防腐意识和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全面加强法院的自身建设。

3、找准工作重点,引导全院党员干警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绝对忠诚作为首要的政治原则、政治本色、政治品质。

4、加强信息报送和收集,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努力改进和加强党建工作,深入推进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打造特色亮点,展示法院队伍新形象。

中共梨树区法院党支部。

10月30日。

以实际行动践行《条例》要求,推动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取得新成效。

扎实积极的学习,确保活动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榜样作用。团队成员认真学习理解,理解掌握核心本质,以党中央小组学习、医院会议的形式,深入学习理解中国共产党政治法律工作条例的精神本质;全面学习,利用百日培训、三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力量app、主要领导专题教学,加强医院警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治法律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实施意识;注重结合,组织医院警察进行测试,撰写学习经验,有效实施措施,落实规定,学习实施规定要求,特别注意工作规划,工作实施,确保规定精神实施,开花结果。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全局履行职责,服务经济优质发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全面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扎实开展打击黑手党和邪恶的专项斗争,继续做好深入线索调查和一案三查工作,坚决打击黑手党和邪恶势力,深入挖掘保护伞,认真审理邪恶案件,依法严厉打击黑手党和邪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备案登记制度改革,认真实现案件、诉讼,加强互联网诉讼服务模式的深入应用,减轻群众诉讼疲劳。加强诉前调解,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对接中心、乡(镇)法官工作室平台的作用,调解矛盾纠纷,优化司法资源,有效为群众提供高效、方便的司法服务。目前,法院共审理了8377起案件,结案499起,结案率59.62%,网上立案78件,跨域立案11件,电子送达380次。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五

报告,一个中文词,[解释]动词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报告。报告是指用于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向上级提出意见或建议、回应上级询问的正式文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该条例是为了规范党支部,因为它是党的基础组织,必须要明确工作准则,给群众发挥带头作用。习总书记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从而夯实基层工作,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蓬勃发展。**镇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运行条例(试行)》,主要做法有:

1、强化组织。成立党支部手册调阅巡查工作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组织员任副组长,抽调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为成员,对成员进行集中培训,以指导各个党支部填写《党支部(总支)工作手册》。同时,结合调阅《党支部(总支)工作手册》工作,对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将调阅情况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跟踪后期整改情况,形成良性循环。

2、加强宣传。利用干部大会和微信工作群等网络平台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该条例,同时落到实处,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组织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为契机,组织各个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运行条例(试行)》,同时,将调阅《党支部(总支)工作手册》工作纳入《**镇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中。

**镇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运行条例(试行)》,全镇有19个基层党组织,已经全部开展了学习,全镇632名党员已经实现覆盖500名党员,具体做法有:

1、以党支部为主阵地,坚持“全覆盖”“常态化”,以“三会一课”等制度为依托,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议,切实打牢思想根基。各支部按照内容、时间、方式、标准“四清”要求列出学习清单,并结合党员实际对每个研讨专题进行具体细化,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2、聚焦党组织存在的间题、党员自身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边学边查边改、立知立行立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推动和检验学习教育。各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作用,对照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一条一条查不足,一项一项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使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每一个基层战斗堡垒都强起来。

下一步打算:

1、继续发挥党支部的带头作用。学习《条例》,不能仅仅就《条例》学《条例》,应该把《条例》的学习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继续加强巡查督查力度。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效率,同时细化列出督导清单,对“督什么”“怎么督”“督成什么样”分别明确具体方法标准,大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效率。

3、继续提高支部学习效率。指导支部联系点等作为学习教育重点任务,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树好标杆,特別是一把手更要带头到所在党支部领诵党章,带头谈认识讲体会,与普通党员一起学习、共同交流,并压实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参加学习教育和推动学习教育双重责。

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

根据(闽教机党[2012]32号)《关于做好迎接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开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党委高度重视,适时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对我校2010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党委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领导水平。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提高班子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对支委不健全的党支部,及时按程序做好增补工作;根据《党章》和《条例》规定,按时开展支部、党委换届选举工作,2010年11月份和2011年1月学校先后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和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实施过程操作规范,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组织班子,确保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坚持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开展班子成员业务培训活动,着力加强基层组织书记的领导水平、改革与发展思路、统揽全局和创新应变的能力。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的基础。

根据《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规定,立足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2010年针对部分党员工作岗位变动较大的实际,为保证各支部更好地开展工作,党委适时对基层党支部重新进行调整设置,由原先7个增设为8个,并及时根据党员工作岗位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各党支部组成人员,坚持把党支部建在科室上,实现了理顺关系、整合资源、促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按照“五个好党组织”标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党内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意义的主题党日活动,并鼓励各党支部在活动的内容、形式、方法上创新,不断深化主题党日活动的内涵。

(三)加强党员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严格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观念不断转变,工作自觉性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坚持围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激发党员党性意识、服务学校科学发展,以实行“公开承诺”为抓手,以领导点评为着力点,以评选表彰为动力,不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永葆党员队伍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推动发展和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力度,严把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全面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审查制、责任追究制,按照“教育好、发展好、管理好”的要求,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2010年以来,经过培养和考察,校党委共研究通过7名教职员工加入党组织,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审查批准9名预备党员按期办理转正。学校党员队伍得到了进一步的壮大。

(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改进作风。

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党委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创先争优活动、发展党员工作、评选表彰、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和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的相关事项,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切实发挥党委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决策力、执行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福建理工学校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福建理工学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人事安排、财务预算、基础建设等重大事项,均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认真组织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化解矛盾,促进交流,增强合力;坚持开展党员、干部挂钩联系班级工作,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联系,在实践中锤炼党性修养;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按照《福建理工学校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对适宜公开的党的党务事项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

(五)加强“三建”工作,增强党的凝聚力。

不断加大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力度,关心和支持工、青、妇工作,坚持每半年听取专题汇报制度。支持工、青、妇组织根据自身特点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积极发挥工、青、妇组织在党群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切实起到“主力军”、“生力军”、“半边天”的作用。

(六)加大投入,提升保障水平。

把党建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专项列支,充分保证学校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名,具体负责党务工作的落实。

近年来,学校党的建设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够明显;三是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还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校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条例》,紧紧依靠我校各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准确定位,积极作为,努力做到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动摇,服务培养合格人才不松劲,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不懈怠,扎实深入、有力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党支部认真落实党委部署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了各项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营造了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现将学习贯彻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通过召开支委会,加强对党支部委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支委们通过学习交流,集中座谈如何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更好地组织、凝聚、宣传、服务群众,互相切磋和启发,加深对《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的理解。二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让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主阵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实基层党支部;把主题党日作为教育党员的重要载体开展起来,通过重温入党誓词、佩戴党徽、交纳党费等各种形式,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不断提高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听党课、谈体会,不断提升学习效果。

以《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为基本遵循,及时对标对表,查找问题,以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党支部运行,坚持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学。把“三会一课”作为最基本的制度严格落实,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按时组织党员学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安排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认真落实“党员统一活动日”制度,结合阶段实际工作,精心研究确定月活动主题和内容,制定“主题党日”方案和计划,适时组织开展党性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员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

把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支部建设为创新发展提供持续动力。重点强化基层单位部门负责人的执行力的建设,提高执行能力的关键是提高把上级的要求创造性地转化为自身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的能力,重点是提高掌握自己负责工作实情和研究问题的能力,提高上情和下情结合、提出具体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能抓善管的能力,进而提高统筹工作的执行能力。

通过学习贯彻,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六

形成工作报告不是简单的一句话,也不是武断的。它必须有一个完整的逻辑链。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自去年7月1日《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以来,杜甫路街道高度重视,强化举措,广泛开展各类宣传贯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由全体机关通知及各村(社区)干部参加的专题会议,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制定街道宣传贯彻方案,明确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工作任务及职责。加强学习成效,为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配备《条例》,利用每周固定学习日,由班子成员领学《条例》内容,定期组织考试,以考促学。

二是活动载体丰富。结合周六志愿服务活动、我们的节日、城市清洁行动、文化惠民等活动,广泛开展《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不文明行为劝导等活动,截止19年3月底,共向市民发放《条例》2200余本,通过各类活动场合,向2万余名群众讲解了《条例》知识。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在街道、背街小巷设置《条例》公益广告版面80余块,定期排查更换破损版面;制作《条例》主题手绘墙100余米,以生动的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号召机关干部及各村(社区)广泛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转发《条例》内容,截止目前,参加人数1000人次,转发各类微信群150余个,覆盖人数达万余人,设置沿街门店led显示屏30余块,全天不间断刊播宣传内容。

回顾前阶段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客观的讲,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机关及村(社区)干部没能充分认识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学习时间不能保障;二是宣传贯彻的形式单一,群众接受效果不理想;三是氛围有待进一步增强。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学习《条例》的深度和力度,改变部分机关及村(社区)干部思想认识,创新工作形式,举办一些喜闻乐见、容易为群众接受的宣传活动,同时,拓宽宣传渠道,做到辖区不留“盲点”,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从三个方面报告。

(1)加强宣传氛围。

1.机构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领导学、原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习的浓厚氛围。

2.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一是组织动员各地各部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组、qq组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深入解释条例的背景、目的、根据、文明行为的定义、鼓励和促进措施、保障和实施措施、法律责任等。二是扩大学习宣传垄断面,向各地各部门发行《条例》共16000本,引导众多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提高《条例》的知识率和参加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内化、外化。

(二)开展系列活动。

1.志愿者形成常态。为了加强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建立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经进入了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共建志愿服务团队150余人,志愿者19860人,成立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社、绿叶志愿协会、蒲公英爱协会等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留守儿童达800多人的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力项目,创新设计了妇女联合公安机关组织模式,直接服务了家庭暴力受害者1200多人,6名自杀者放弃了轻生,70多名想自杀或杀害暴力者杀害暴力者受害者。

2.立德树人全面推广。县教育局强调文明校园建设,将文明行为培养纳入教育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评价,帮助青少年扣除人生的第一按钮。各种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价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大众致富的黄歇口町毕利霞被选为省荆楚模范,被选为中国好人7月候选人的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枣木乡王章林被选为市荆州模范的我县4名90后在街头接力,救治心脏病男性的救助者被选为荆州雷锋。

3.转移风俗的效果显着。县文明委员会制定《监利县推进移动风俗,确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设立工作专业班,制定工作措施,以提案书、广播村响、移动宣传车、门神、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权复盖立体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政府门户等媒体推进移动风俗、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支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15万元,我县按每村464.5元标准平均支付各村。每个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发行《文明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开展文明节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

(三)文明创建有序推广。一是开展省、市文明机构评价。组织专业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机构进行中评价,取消评价分数低的机构的评价资格,以优胜劣势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21个省级文明机构和33个市级文明机构。二是开展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发行了县文明事务所《关于2018-2019年度县级文明部门、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迄今为止向县文明事务所申报的部门有45个,村(社区)有58个。三是开展新的全省县域文明指数评价准备。为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制定发行《2018年监利县文明指数评价问题清单》通报,督促各有关责任部门自我调查、逐一整改,认真对照《湖北省县文明指数评价体系》和《监利县建立全国文明县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强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指导。

在推进《条例》执行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综合联动需要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以工作责任为中心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作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第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禁烟、乱画、闯红灯、乱放、违法使用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责任和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扎根。

(1)明确目标,制定计划。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既需要攻防期的强烈推进,也需要长期的行为培养,我们根据《条例》的规定,逐一细分行为培养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期和年度的工作目标,形成着眼于长期、重视现在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同时,我们。

(二)注重引导,加强宣传。我们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将其纳入各地各部门每周学习日的重要内容。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建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依托各种宣传平台,建立条例宣传解读、文明行为和先进典型宣传介绍,全面推进条例宣传进入乡村、进入校园,形成社会文明、新风的良好氛围。

(3)健全机制,长期推广。建立县委宣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会议制度,协调文明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加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各地各部门表彰本部门的文明行为人员,建立志愿者服务星级评价工作机制,实行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优惠待遇,引导众多干部群众崇尚、学习、保护、爱护模范。

(4)加强建设,补充短板。加大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力度,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继续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乡等一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工程,不断提高文明提高的承载力、凝聚力和领导力,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

2019年3月29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落实《条例》、宣传贯彻北辰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会精神和区文明办有关要求,佳荣里街广泛发动街域内全体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及居民群众,以多种形式参与,确保《条例》深入人心,人人践行,现将有关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五一”小长假期间,一场“文明条例我先行,争做佳荣文明人”的宣传活动在佳荣里街龙武道、景田公寓、燕宇艺术家园、佳安里等社区悄然展开,街道办副主任张国兴、武装部长付永成、以及全体执法队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共发放《条例》宣传单页80余张、折页100余张,印发宣传海报10余张,发放《条例》单行本50余本。

5月10日,佳荣里街执法队来到佳荣里社区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志愿者以及辖区居民共同学习《条例》,并观看由执法队员根据《条例》相关内容自编自演的情景剧。执法队员创新培训形式用情景剧再现生活中多处不文明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从而帮助工作人员、志愿者明确不文明行为的表现形式并及时固定有关证据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同时也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文明意识。

按照《条例》第65条、69条第一款之规定,街道全体干部率先垂范,共分为8个大组16个小组,由处级领导带队,科级干部任组长,一般干部为成员,深入燕宇艺术家园社区53栋楼208个楼门,对楼道内杂物、废旧家具、墙体小广告、非机动车等展开地毯式清理。大家手拿笤帚、抹布、小铲等工具,从顶楼到一楼,自上而下清理各种“旧疾”,不放过一个卫生死角。经过大家一上午的努力,共清理各种垃圾堆物12车,小广告1000余处,废旧自行车200余辆。

一是证据固定不及时。《条例》中规定的很多不文明行为,由于无法及时固定证据,事后当事人不肯承认,又无旁证予以证明,导致行政处罚无从实施,起不到震慑作用。例如;《条例》第63条规定的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等行为,无法及时固定当事人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二是缺乏进一步解释说明。例如;《条例》第70条规定的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鸽子,并没有明确说明“规定”具体所指。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条例》适用解释,以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执行《条例》。

推进“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法贵在行。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权威。下一步,我街将推动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充分调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加大对街域内主干道路、社区的巡查,及时上报不文明行为,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处罚的规定,从而加大对《条例》的执行力度。

《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从三个方面作汇报:

(一)加强宣传氛围。

1.机关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单位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学习《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

2.社会宣传广泛开展。一是组织动员各地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qq群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对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依据、文明行为界定、鼓励与促进措施、保障与实施举措、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刻解读。二是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印发到各地各单位《条例》共16000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提升《条例》知晓率和参与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开展系列活动。

1.志愿服务形成常态。为加强对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组建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入驻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达150多个,志愿者19860人,成立了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心社、绿叶志愿者协会、蒲公英爱心协会等一批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受助留守儿童达八百多人;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项目,创新性地设计“妇联+公安+社会组织+”模式,直接服务家暴受害人1200余人,助6名自杀者放弃轻生,70余名想自杀或杀死施暴者的受害人恢复平静,帮数百家庭修复受损关系。

2.立德树人全面推进。县教育局重点突出文明校园创建,将文明行为养成纳入教学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考评,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群众致富的黄歇口镇毕利霞被评为省荆楚楷模,入选中国好人7月份候选人;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柘木乡王章林被评为市荆州楷模;我县四位“90后”街头爱心接力,救治心脏病男子的救人群体被评为荆州雷锋帮。

3.移风易俗成效显著。县文明委制定印发《监利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措施,并以发倡议书、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贴门神”、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立体化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让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拨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15万元,我县按照每村464.5元的标准平均拨付到各村。每个节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印发《文明过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介开展文明过节宣传活动,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

(三)文明创建有序推进。一是开展了省、市文明单位届中测评。组织专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单位开展届中测评,对测评分数较低的单位予以取消考评资格,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21个省级文明单位和33个市级文明单位。二是开展了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印发了县文明办《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截止目前,已向县文明办申报的单位45个,村(社区)58个。三是开展新一轮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准备工作。为夯实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2018年监利县文明指数测评问题清单》的通报,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逐条整改,认真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监利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上的要求对标创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办指导。

尽管在推进《条例》落实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联动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虽然围绕工作职责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对禁烟控烟、乱涂乱画、乱闯红灯、乱停乱放、违规使用车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再加责任,再强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生根。

(一)明确目标,制定规划。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既需要攻坚期的强力推进,也需要长时间行为养成,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逐项细化行为养成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形成既放眼长远、又注重当下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同时,我们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围绕工作规划,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推动我县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

(二)注重引导,加强宣传。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将其纳入各地各单位每周学习日的重要内容,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办好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依托各类宣传平台,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文明行为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全面推进《条例》宣传进乡村、进校园,形成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良好氛围。

(三)健全机制,长效推进。建立县委宣传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文明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强化对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各地各单位对本单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进行表彰,设立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工作机制,落实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的优惠待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学习、捍卫、关爱模范,营造德者有德、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四)强化建设,补齐短板。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力度,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持续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增强文明提升的承载力、凝聚力和引领力,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落小落细。

自《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实施以来,西营门街坚持高站、高标准、实效、创造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和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相结合,坚持三个全面,坚持条例现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1)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条例》出台后,西营门街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组织党政领导班子、科室工作人员学习的基础上,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研究配置。同时制定《西营街学习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实施方案》和《西营街迎接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工作方案》,统一规划配置,明确职能责任,细分实施措施,从新闻宣传、执法训练、强化实施等方面进行任务分解。根据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共治、重点、合作推进、引导、鼓励、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各部门职务、各尽可能、齐心协力促进文明行为。

(二)全面宣传覆盖,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传统载体和新媒体矩阵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促进文化行为的氛围。一是加强社会宣传,迅速占领主阵地。在重点、农村社区、街道绿地等地区,利用户外广告、大楼电视、电子显示器、广场展示板、建筑围栏、宣传栏等各种宣传载体,充分利用视频、动画、板报、墙报、招聘画、标语等宣传方式,发布公益广告,发布宣传海报致力于发挥各村、社区宣传的主要阵地作用,组织各村的居民将宣传页贴在住宅区的所有大楼内,实现街区内的全权复盖,提高宣传力。二是加强宣传垄断,推进六进行动。开展条例进入机构、进入学校、进入乡村、进入企业、进入社区、进入商店六进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等,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条例的认识度,切实提高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加强宣传创新,加强宣传多元化、群众化。面向大众招募复盖小品、双簧、评价剧、三句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条例文艺节目,在街上展开巡演。在线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资源积极宣传,制作h5;文明条例;我实践,西营街在行动,全球居民积极参与,理解学习,实践承诺,累计转发500多次,在线签名4000人。举办条例知识竞赛。四是加强志愿服务,引导全国人民参与,全国人民共同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西营门志愿者品牌作用,广泛发挥文明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纸巾女性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平安志愿者等各种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开展条例宣传,向广大居民说明条例知识。迄今为止,西营门街共发行了7000多本《条例》宣传活动42次的宣传海报473张发行了《给居民的信》和宣传折页10000多张的宣传条幅48套的条例宣传栏44处的村居led大画面广播《条例》宣传内容500多次,共有近万人投入文明建设。

(三)全面监督执法,培养习惯。

全街有关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惩戒和教育宣传并行,确保责任落实。街道派出所、执法队、市场监督所等执法部门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细化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提高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巡逻检查。深入农村、社区、道路等巡逻,强化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葬礼等不文明现象文明现象的主干道、河道、集中绿地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环境监督,停止道路散落垃圾、随意扔垃圾等现象,及时清扫商贸街内的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顺利,商户经营中的空运现象,开店占有公共通道等行为,发现问题,立即发出改革通知,促进改革二是通过投诉渠道。在街道办事处开展不文明行为监督通报箱,开放监督投诉电话,安排专家接听电话,积极应对大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第一时间为居民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文明行为的不良影响。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单一部门执法与多部门联动,相关执法部门与各村、社区实施信息共享,积极出击,及时交流信息,首先了解各地区内的动向,及时停止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取得良好效果。自《条例》实施以来,全街共有1000名执法人员,192辆执法车辆,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00户,管理建议占用道路经营,混乱堆放,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100多次,拆除违反建设的私人建设36处,乱涂乱画广告9处。

一是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需要提高。宣传方式仅限于传统媒体宣传,大众喜欢的在线活动宣传方式创新力不足,大众知识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文明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需要进一步巩固。

二是管理长期机制需要健全。各部门、各部门多方位、多角度管理程度需要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期机制尚不健全,需要加强精细化管理程度。

三是执法调查的力量必须加大。执法部门的巡逻、执法力还不够,发现一起处理还不够,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必须完善。

下一步是西营。

街将立足长效、补齐短板。一是进一步巩固完善现有的宣传阵地,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落实《条例》工作常态化。二是夯实基础、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在入户率和群众满意率上做足文章,制作发放《条例》主题宣传“礼包”,确保群众知晓率有更大幅度的提升。三是严格执法、全速推进全域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民政办、司法所、执法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对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的合力,对发现的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处理;对抗拒、阻碍执法的,坚决依法处理,全力确保《条例》顺利有序实施。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七

2019年3月29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落实《条例》、宣传贯彻北辰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会精神和区文明办有关要求,佳荣里街广泛发动街域内全体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及居民群众,以多种形式参与,确保《条例》深入人心,人人践行,现将有关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五一”小长假期间,一场“文明条例我先行,争做佳荣文明人”的宣传活动在佳荣里街龙武道、景田公寓、燕宇艺术家园、佳安里等社区悄然展开,街道办副主任张国兴、武装部长付永成、以及全体执法队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共发放《条例》宣传单页80余张、折页100余张,印发宣传海报10余张,发放《条例》单行本50余本。

5月10日,佳荣里街执法队来到佳荣里社区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志愿者以及辖区居民共同学习《条例》,并观看由执法队员根据《条例》相关内容自编自演的情景剧。执法队员创新培训形式用情景剧再现生活中多处不文明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从而帮助工作人员、志愿者明确不文明行为的表现形式并及时固定有关证据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同时也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文明意识。

按照《条例》第65条、69条第一款之规定,街道全体干部率先垂范,共分为8个大组16个小组,由处级领导带队,科级干部任组长,一般干部为成员,深入燕宇艺术家园社区53栋楼208个楼门,对楼道内杂物、废旧家具、墙体小广告、非机动车等展开地毯式清理。大家手拿笤帚、抹布、小铲等工具,从顶楼到一楼,自上而下清理各种“旧疾”,不放过一个卫生死角。经过大家一上午的努力,共清理各种垃圾堆物12车,小广告1000余处,废旧自行车200余辆。

一是证据固定不及时。《条例》中规定的很多不文明行为,由于无法及时固定证据,事后当事人不肯承认,又无旁证予以证明,导致行政处罚无从实施,起不到震慑作用。例如;《条例》第63条规定的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等行为,无法及时固定当事人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二是缺乏进一步解释说明。例如;《条例》第70条规定的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鸽子,并没有明确说明“规定”具体所指。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条例》适用解释,以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执行《条例》。

推进“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法贵在行。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权威。下一步,我街将推动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充分调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加大对街域内主干道路、社区的巡查,及时上报不文明行为,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处罚的规定,从而加大对《条例》的执行力度。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八

在区委召开《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专题会议后,法院迅速传达部署落实有关工作,现将有关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旗帜鲜明讲xx,深入学习抓领会。院党组以高度的xx自觉,利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多次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同时,将《条例》学习列入干警培训主要内容,为全院干警发放了《条例》原文,将《条例》列入主题党日内容,全院干警多次开展研讨学习,确保《条例》学习实现全系统全覆盖,使我院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司法领域西方错误思潮影响,坚决保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条例引领促业务,知行合一作表率。依法履行职责,助推”平安xx”建设。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审判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

新增设党建工作活动室增强了各支部凝聚力和党员归属感。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九

省委宣传部在南昌举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中宣部政策法规研究室法规一处处长金君善作专题辅导报告。

中共中央6月29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报告会上,金君善围绕学习贯彻《条例》,从《条例》起草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如何抓好贯彻落实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浅出的讲解。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规定,真正吃透《条例》的精神,切实把《条例》作为做好宣传工作的根本遵循。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学思用相贯通、知信行相统一,不断提高全省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十

根据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黑龙江政法工作,我院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现将我院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自《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院按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充分利用党组会议、中层干部例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原原本本学习《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实质,并将《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列入党员干警自学的主要内容。截至目前,共组织《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学习、研讨、培训达3场次,参与学习的党员干警达160余人次。同时利用本院内网全文发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为干警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学习资料,营造学习氛围,做到线上线下人人参与、随手可学。

1、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完善了《梨树区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工作的意见》《梨树区法院组织生活会制度》《梨树区法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公道正派讲正气、坦诚相见讲团结、积极进取讲学习、任劳任怨讲服务、淡泊名利讲奉献、不折不扣讲纪律、艰苦奋斗讲廉洁等八条规定。

2、党组集中抓大事、议大事、谋大事。机关各庭科室提交党组讨论的议题必须是重大事项,不能事无巨细报党组决定,影响党组议事决策质量。党组讨论和决定事项,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对于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党组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党组每季度听机关各庭科室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3、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同时梳理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岗位风险点23个,制订措施15条,开展廉政谈话2次。

4、结合我局原职工王栋违纪违法案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打造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5、落实党建促发展工作。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副院长带头到防疫卡点、企业、乡村开展党支部共建活动2次,讲党课2次,进行走访慰问和提供司法服务。

6、全面落实了“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和“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分专题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强国”、“龙江先锋”等平台,进行自主学习。同时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的号召,组织党员干警参加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和义务植树活动。同时,将理论学习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十一”期间,党支部还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省市法院书画摄影展览,观看《夺冠》、《金刚川》等革命影片,到海林杨子荣烈士墓,缅怀学习英雄事迹,接受革命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强化责任担当。

7、修订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推进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制订完善《中共梨树区法院党组关于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的规定》,2020年上半年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市中院报告3次党组工作情况,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存在的问题。

工作上更多地着眼于落实上级任务、完成年度目标、推进当前工作,对事关审判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缺乏长期性、战略性的谋划研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党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不断完善落实好理论学习活动。持续开展好支部工作,完善好“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和“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

2、继续推进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利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和干部例会,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加强法院队伍自身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水平、业务技术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以及防腐意识和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全面加强法院的自身建设。

3、找准工作重点,引导全院党员干警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绝对忠诚作为首要的政治原则、政治本色、政治品质。

4、加强信息报送和收集,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努力改进和加强党建工作,深入推进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打造特色亮点,展示法院队伍新形象。

中共梨树区法院党支部。

10月30日。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十一

的工作职能,督促各地各单位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从三个方面作汇报:

1.机关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单位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学习《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

2.社会宣传广泛开展。一是组织动员各地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qq群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对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依据、文明行为界定、鼓励与促进措施、保障与实施举措、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刻解读。二是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印发到各地各单位《条例》共16000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提升《条例》知晓率和参与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开展系列活动。

1.志愿服务形成常态。为加强对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组建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入驻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达150多个,志愿者19860人,成立了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心社、绿叶志愿者协会、蒲公英爱心协会等一批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受助留守儿童达八百多人;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项目,创新性地设计“妇联+公安+社会组织+”模式,直接服务家暴受害人1200余人,助6名自杀者放弃轻生,70余名想自杀或杀死施暴者的受害人恢复平静,帮数百家庭修复受损关系。

2.立德树人全面推进。县教育局重点突出文明校园创建,将文明行为养成纳入教学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考评,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群众致富的黄歇口镇毕利霞被评为省荆楚楷模,入选中国好人7月份候选人;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柘木乡王章林被评为市荆州楷模;我县四位“90后”街头爱心接力,救治心脏病男子的救人群体被评为荆州雷锋帮。

3.移风易俗成效显著。县文明委制定印发《监利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措施,并以发倡议书、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贴门神”、签订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立体化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让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拨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15万元,我县按照每村464.5元的标准平均拨付到各村。每个节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印发《文明过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介开展文明过节宣传活动,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

(三)文明创建有序推进。一是开展了省、市文明单位届中测评。组织专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单位开展届中测评,对测评分数较低的单位予以取消考评资格,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21个省级文明单位和33个市级文明单位。二是开展了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印发了县文明办《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截止目前,已向县文明办申报的单位45个,村(社区)58个。三是开展新一轮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准备工作。为夯实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2018年监利县文明指数测评问题清单》的通报,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逐条整改,认真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监利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上的要求对标创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办指导。

尽管在推进《条例》落实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联动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地各单位虽然围绕工作职责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对禁烟控烟、乱涂乱画、乱闯红灯、乱停乱放、违规使用车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再加责任,再强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生根。

(一)明确目标,制定规划。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既需要攻坚期的强力推进,也需要长时间行为养成,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逐项细化行为养成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远和年度工作目标,形成既放眼长远、又注重当下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同时,我们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围绕工作规划,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推动我县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

(二)注重引导,加强宣传。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将其纳入各地各单位每周学习日的重要内容,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办好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依托各类宣传平台,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文明行为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介,全面推进《条例》宣传进乡村、进校园,形成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良好氛围。

(三)健全机制,长效推进。建立县委宣传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文明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强化对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各地各单位对本单位文明行为工作人员进行表彰,设立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工作机制,落实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的优惠待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学习、捍卫、关爱模范,营造德者有德、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四)强化建设,补齐短板。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力度,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持续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增强文明提升的承载力、凝聚力和引领力,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落小落细。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十二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全省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全省县级以上党委要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落实对本地区政法工作的领导责任,发挥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作用,统筹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创新、全面依法治省、政法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要坚持稳中求进,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完善落实党委议稳制度,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要推动政法单位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产权平等、交易公平、监管统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各级党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全面履职,推进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稳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制度机制,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要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要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一体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治理创新试点。要落实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法宣传舆论阵地管理。要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工作统筹和政策指导,推动形成平安联创、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要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落实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要落实中央和全省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各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开展政法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带头依法履职,推动深化改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各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坚持党组(党委)领导作用与领导班子依法履职相统一,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等相关制度,提高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的能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委要按规定向上一级党委请示报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项。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按规定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项。各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按规定向同级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的重大事项。

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报告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重大敏感和突发案(事)件办理、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全面工作情况等重大事项。各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各级党委政法委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有关规定,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对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进行决策时,应当先行调查研究,提出适当方案,听取各方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按规定提请相关会议讨论和决定。

各级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实行全体会议制度,由党委政法委书记或由其委托的副书记主持,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各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各级党委应当在本地区带头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指导、督促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做好贯彻执行相关工作。各级党委政法委应当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同级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指导、督促有关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坚决执行,推动工作落实。各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工作落实。

各级党委要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全面覆盖、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要加强对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履职情况的考评考核,将结果作为对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要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全面推进政法工作贯彻落实。要在统筹推动政法单位开展常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中,加大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对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由党委政法委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各级党委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学习培训,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战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善于运用《条例》指导推动政法工作。各级党委要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综合运用举办专题研讨班、网络大讲堂等方式,组织开展政法领导干部培训,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宣传活动,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引向深入。

各级党委要统筹推进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完善措施,强化督导检查,推动重点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条例》有效落实。各市州党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采取务实有效措施,确保落地见效。

各级党委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加强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推动改善执法司法条件,完善和落实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推动新时代湖南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十三

今年以来,临邑法院在县委及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从严从实、改革创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总基调,深入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强化班子及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工作呈现强劲发展势头。

今年以来,我院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落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引领法院事业不断开辟新境界。

(一)坚持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凡属应当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紧紧依靠县委的正确领导帮助解决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今年以来,临邑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法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坚持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案件办理及时向中院请示汇报,凝聚智慧力量,拓宽发展路径,共商发展大计。中院领导经常到我院督导检查、现场办公,统筹解决我院在执法办案、基础建设等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鼎力帮助,取得良好成效。

(二)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负责地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法纪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法院、视察座谈、旁听庭审等,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建立推行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制度,选聘魏德东、李培智等10名驻临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担任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积极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就人民陪审工作来法院进行视察调研,并专题听取了我院关于人民陪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提升党建水平。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做到“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对法院党建活动室进行扩容改造,丰富档案资料、完善制度机制,理顺职责体系,烘托党建氛围。在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的基础上,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并加强分析研判,加强互联网形势下的意识形态斗争。开展学习研讨、主题党日、周三晨会,举办庭审观摩、专题讲座、合唱比赛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1名法官获评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并入选首批全省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候选对象、2名法官获评全市法院首届办案能手。联合县纪委开展多项廉政警示主题教育活动并取得预期成效。多次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以案为鉴持续净化法院政治生态。落实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干警赴西北政法大学进行综合素质提升研修,进一步提升干警综合素养。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提升审执质效。今年以来,特别是第四季度全院干警主动放弃节假日及休假时间,集中力量办案结案,审判执行数据指标实现稳中向好。今年1—11月份,收案6424件、结案6617件,结案率达91.32%,结案率位居全省基层法院之首。服判息诉率89.87%、平均办案周期66天,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13件。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得到巩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执行数据可视化系统上线运行,“三统一”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核心指标稳定运行实现常态化。去年5月份,我院执行工作成绩荣获全省季军,并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视频调度会上作为全省仅有的两个基层法院之一做了典型发言,经验做法及措施成效得到上级法院领导高度评价。在今年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会上被授予先进集体、4人立功受奖,在全省法院执行综合质效排名中名列第七位。

(二)精准服务大局。强化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确保了在全国“两会”及建国七十周年大庆期间等多个敏感时段和关键节点无一当事人越级上访和缠诉闹访,并率先完成上级法院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任务,被省院和中院通报表扬。严格把握好执法办案与依法服务的界限,保障凤鸣湖湿地及河道治理、城市建设等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如期推进。今年年初,涉及我县一家民营企业的一起执行案件,克服了被执行人在外地、债务过百亿等特殊困难,成功执行回款2900余万元,使企业获得新生,也防止了企业倒闭对金融环境的破坏,并为该企业成功入选年度省级扶贫龙头企业注入了“法院力量”。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和脱贫攻坚工作,选派2名干警驻村帮扶,今年先后投入专项帮扶资金20余万元,为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村容村貌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重拳扫黑除恶。受理的9件涉恶案件已有8件审结完毕, “两长同庭”审理的杨维明等9人涉嫌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拘禁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宣判后检察机关不抗诉、各被告人服判不上诉;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对该案的成功审理进行了深度报道,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玖庆专门作出批示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围绕“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深挖细查,线索排查现已全部清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对相关疑难复杂案件、重大敏感问题,提前介入、集体会商,在确保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达成共识。抓好宣传发动,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声势,充分用足用好传统媒体及新兴媒体传播平台,烘托浓厚舆论氛围。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主题的微电影《拯救》目前正在紧锣密鼓拍摄中,预计年底前可予杀青并对外发布。

(四)深化机制创新。诉调对接中心、经济纠纷调解中心、行政案件审前和解中心等各中心实质化运行进展顺利效果良好。加快两个“一站式”建设,健全完善多元解纷、繁简分流、速裁团队等工作,相关流程再造工作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巩固“进解促”活动成果,法官不定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提出司法建议,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高效便捷法律服务,依法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时召开债权人会议,依法开展好破产重整等商事审判工作,维护就业纳税稳定。探索建立破产企业管理人基金和司法救助基金制度,统筹解决好相关破产企业无产可破及个别执行、信访案件司法救助渠道较窄和执行悬赏保险启动资金短缺问题。今年以来办结破产案件3件,全部实现了企业无震荡破产,依法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较好地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辅导、离婚证明、感情修复、回访帮扶等制度,发挥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的主导作用,搭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如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扁平化、团队化管理运行模式效应全面彰显。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坚持效果导向,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司法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将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再审、发回重审及涉黑恶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作为硬性规定,定期通报办案数量、案件类型等情况;同时完善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院庭长权力清单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四类案件”监督,切实做到管严管实。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创新点。今年截止12月9日,院庭长共办理实体性案件3963件,结案3610件;其中入额院领导办案1731件,结案1552件,调解撤诉率高达70%以上。对办案流程、审限监督、实体裁判等进行规范,由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完善法官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职业权益保障,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创新执行案件脚本化运作模式,对执行全流程再造,对7大模块及76项规定动作和流程节点制作脚本,实行模块化管理、节点化控制、标准化推进,将7个模块组合装订,就形成一个完整的执行卷宗,有效防止了拖延执行、消极执行和选择性执行,进一步释放了内部潜力,实现了分段集约的具体化和格式化,经验做法相继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德州日报》法制版头条予以深度报道。

(二)构建司法便民平台。着力强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分调裁”改革,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落实“一次办好”制度,推行“网上立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今年截止目前,值班律师共接待群众咨询168件,经咨询不再申诉的79件。完善司法公开机制,今年前十一个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外网上发布裁判文书4776份,网络庭审直播案件690件。构建“两微一网”新媒体宣传平台,打造多元信息化公开体系,配合省法院开展“今日我当班”体验采访活动并完美收官,措施成效被省院、最高院微信公众号转发。加强人民陪审工作,今年截止11月中旬,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549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91.5%,进一步扩大了司法民主、提升了司法公信。

(三)夯实司法基层基础。建成一体化办案平台,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提升了工作效能。建筑面积12040平方米的新审判法庭建设顺利通过省发改委立项,春节后开工建设;新建临盘人民法庭竣工启用,家事审判、党建活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场所正面向周边中小学校及师生开放。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我院落成,联合议定并申报的《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模式重塑》目前正在申报年度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重大研究课题,院校合作再次迈出坚实步伐。档案工作蝉联省级档案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机房改造及库藏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已完成,科技法庭应用、便携法庭装置、庭审信息发布等建设完成运行良好;电子送达平台、法官绩效考评、智慧执行系统、语音留痕送达系统和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系统建成应用。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相比,在距离培养“全科法官”方面距离尚远、在审判质效方面仍有短板弱项、在从严治警及抓队伍管理方面尚有不严不实的地方、在人民法庭及信息化建设等基础设施方面仍有欠账。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院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坚定政治立场,做到守土尽责。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坚守初心、担当使命,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动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创新。坚持从严治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当好“领头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担当作为,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快两个“一站式”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二)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再造工作。上月,省法院相继制定并印发了要素式审判方式指引、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办理流程等多项试行文件,作为基层法院的很多法官见到上述文件后直呼“很解渴”。目前,我院已根据上级法院相关要求形成了具体的操作规程(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党组会研究后印发施行。目的是通过制度创新,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完善程序衔接机制,推进审判流程再造,实行类案专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从另一个层面讲,也可谓是主题教育期间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

(三)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水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加强廉政教育,始终把廉洁作为生命线,通过反面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推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全力以赴抓结案,进一步细化落实办案职责,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十四

在区委召开《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专题会议后,法院迅速传达部署落实有关工作,现将有关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抓领会。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利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多次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同时,将《条例》学习列入干警培训主要内容,为全院干警发放了《条例》原文,将《条例》列入主题党日内容,全院干警多次开展研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讨学习,确保《条例》学习实现全系统全覆盖,使我院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司法领域西方错误思潮影响,坚决保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条例引领促业务,知行合一作表率。依法履行职责,助推”平安xx”建设。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审判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

三是党建引领促队建,提升队伍纯洁性。巩固”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

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加强阵地建设,制定。

党建。

工作计划,新增设党建工作活动室,增强了各支部凝聚力和党员归属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条例》的精髓把握有待加强。少数干警存在思想不重视的现象,认为只要将案件办好了,就是对党、对人民最大的负责,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最好表现,对于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命题的重要性及核心要义还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

二是在。

学习。

贯彻《条例》方面与法院的具体工作结合不强。学习方面,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为学习而学习;运用方面,党组运用《条例》指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识不强,运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强化《条例》的贯彻落实,在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和纯洁性上开创新局面。

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推进法院工作上开创新局面。全面贯彻新时代政治建设总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找准司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切入点,着力解决法院发展中不平稳不充分的问题,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大诉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执行工作成果,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在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上展现新作为。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分析研判社会主要矛盾新转变在审判工作中的新反映。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深化”分调裁”机制改革,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狠抓规范管理,提升发展内涵,努力让基层司法形象与xx区良好环境相得益彰。

四是坚持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双轮驱动”,在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公信上取得新成效。稳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高信息化服务平台应用水平,促进审执工作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

管理,严惩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过硬法院队伍。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十五

在区委召开《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专题会议后,法院迅速传达部署落实有关工作,现将有关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旗帜鲜明讲xx,深入学习抓领会。院党组以高度的xx自觉,利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多次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同时,将《条例》学习列入干警培训主要内容,为全院干警发放了《条例》原文,将《条例》列入主题党日内容,全院干警多次开展研讨学习,确保《条例》学习实现全系统全覆盖,使我院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司法领域西方错误思潮影响,坚决保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条例引领促业务,知行合一作表率。依法履行职责,助推”平安xx”建设。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审判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

三是党建引领促队建,提升队伍纯洁性。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加强阵地建设,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新增设党建工作活动室,增强了各支部凝聚力和党员归属感。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十六

自去年7月1日《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以来,杜甫路街道高度重视,强化举措,广泛开展各类宣传贯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由全体机关通知及各村(社区)干部参加的专题会议,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制定街道宣传贯彻方案,明确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工作任务及职责。加强学习成效,为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配备《条例》,利用每周固定学习日,由班子成员领学《条例》内容,定期组织考试,以考促学。

二是活动载体丰富。结合周六志愿服务活动、我们的节日、城市清洁行动、文化惠民等活动,广泛开展《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不文明行为劝导等活动,截止19年3月底,共向市民发放《条例》2200余本,通过各类活动场合,向2万余名群众讲解了《条例》知识。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在街道、背街小巷设置《条例》公益广告版面80余块,定期排查更换破损版面;制作《条例》主题手绘墙100余米,以生动的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号召机关干部及各村(社区)广泛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转发《条例》内容,截止目前,参加人数1000人次,转发各类微信群150余个,覆盖人数达万余人,设置沿街门店led显示屏30余块,全天不间断刊播宣传内容。

回顾前阶段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客观的讲,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机关及村(社区)干部没能充分认识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学习时间不能保障;二是宣传贯彻的形式单一,群众接受效果不理想;三是氛围有待进一步增强。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学习《条例》的深度和力度,改变部分机关及村(社区)干部思想认识,创新工作形式,举办一些喜闻乐见、容易为群众接受的宣传活动,同时,拓宽宣传渠道,做到辖区不留“盲点”,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我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落实文明条例汇报工作范文汇总篇十七

的工作职能,各地各部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从三个方面报告。

(1)加强宣传氛围。

1.机构学习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利用每周学习日开展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坚持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领导学、原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习的浓厚氛围。

2.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一是组织动员各地各部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组、qq组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深入解释条例的背景、目的、根据、文明行为的定义、鼓励和促进措施、保障和实施措施、法律责任等。二是扩大学习宣传垄断面,向各地各部门发行《条例》共16000本,引导众多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提高《条例》的知识率和参加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内化、外化。

(二)开展系列活动。

1.志愿者形成常态。为了加强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管理,建立了县志愿服务中心,已经进入了8个社会公益组织、2个志愿服务工作室。目前,全县各地各单位共建志愿服务团队150余人,志愿者19860人,成立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一米爱社、绿叶志愿协会、蒲公英爱协会等优秀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各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蒲公英助学项目惠及全县23个乡镇管理区,留守儿童达800多人的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的万家无暴力项目,创新设计了妇女联合公安机关组织模式,直接服务了家庭暴力受害者1200多人,6名自杀者放弃了轻生,70多名想自杀或杀害暴力者杀害暴力者受害者。

2.立德树人全面推广。县教育局强调文明校园建设,将文明行为培养纳入教育计划,纳入课堂教育,纳入教师评价,帮助青少年扣除人生的第一按钮。各种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了好人有好报价的价值导向,今年6月,我县带领大众致富的黄歇口町毕利霞被选为省荆楚模范,被选为中国好人7月候选人的多年来,坚持5元钱理发的枣木乡王章林被选为市荆州模范的我县4名90后在街头接力,救治心脏病男性的救助者被选为荆州雷锋。

3.转移风俗的效果显着。县文明委员会制定《监利县推进移动风俗,确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设立工作专业班,制定工作措施,以提案书、广播村响、移动宣传车、门神、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权复盖立体宣传,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政府门户等媒体推进移动风俗、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宣传全县各村(社区)已成立红白理事会,省财政支付我县村红白理事会奖励经费15万元,我县按每村464.5元标准平均支付各村。每个假日前,县委宣传部发行《文明节倡议书》,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开展文明节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文明新风逐渐深入人心。

(三)文明创建有序推广。一是开展省、市文明机构评价。组织专业班对已申报省、市文明机构进行中评价,取消评价分数低的机构的评价资格,以优胜劣势分别向省、市文明委申报21个省级文明机构和33个市级文明机构。二是开展县级文明单位、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发行了县文明事务所《关于2018-2019年度县级文明部门、村(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迄今为止向县文明事务所申报的部门有45个,村(社区)有58个。三是开展新的全省县域文明指数评价准备。为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县委宣传部坚持以常态化模式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制定发行《2018年监利县文明指数评价问题清单》通报,督促各有关责任部门自我调查、逐一整改,认真对照《湖北省县文明指数评价体系》和《监利县建立全国文明县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加强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指导。

在推进《条例》执行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综合联动需要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以工作责任为中心尽力开展工作,但工作联动和工作合作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第二是执法管理标准还不严格,禁烟、乱画、闯红灯、乱放、违法使用灯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责任和措施,确保条例在我县扎根。

(1)明确目标,制定计划。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既需要攻防期的强烈推进,也需要长期的行为培养,我们根据《条例》的规定,逐一细分行为培养的具体实施步骤,明确长期和年度的工作目标,形成着眼于长期、重视现在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同时,我们。

(二)注重引导,加强宣传。我们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坚持将其纳入各地各部门每周学习日的重要内容。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建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依托各种宣传平台,建立条例宣传解读、文明行为和先进典型宣传介绍,全面推进条例宣传进入乡村、进入校园,形成社会文明、新风的良好氛围。

(3)健全机制,长期推广。建立县委宣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会议制度,协调文明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激励机制,加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表彰和奖励,鼓励各地各部门表彰本部门的文明行为人员,建立志愿者服务星级评价工作机制,实行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优惠待遇,引导众多干部群众崇尚、学习、保护、爱护模范。

(4)加强建设,补充短板。加大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力度,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继续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乡等一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工程,不断提高文明提高的承载力、凝聚力和领导力,确保条例在我县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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