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少儿足球学校的简介范文如何写 幼儿园足球的介绍(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18:25:14 页码:13
少儿足球学校的简介范文如何写 幼儿园足球的介绍(3篇)
2023-01-16 18:25:14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少儿足球学校的简介范文如何写一

培养目标:初级班(4-8岁):寓教于乐,方式灵活,让每个学生能正确认识“小主持人”,通过一

些字、词、儿歌、绕口令、段子等来训练语音,使学生发音准确,口齿清晰,能自信、勇敢地在公众面前表现自己,学习后时能流畅精彩地讲故事、朗诵、演讲并自己策划主持节目。

中、高级班(9-15岁):重点学习语言表演、讲笑话、讲故事与主持。通过情

景语言表演使学生的表演欲更加浓烈,表演更加逼真、形象、生动;讲笑话、讲故事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自控能力与掌握一定的语气、语态、使笑话、故事生动、好听、可笑;主持则训练学生的舞台风格、组织语言与应变能力。最终展示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活泼、开朗、自信的孩子。

课程设置:语音基础、稿件朗读、即兴说话、新闻播报、模拟主持、形体训练、才艺表演 少儿声乐(钢琴)

培养目标: 培养小孩感受与欣赏能力、不断提高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并能够根据

歌曲的不同情绪特点,学会用自然亲切、欢快、活泼等情绪演唱歌曲。增强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培养音乐爱好。

课程设置:气息、基础乐理、钢琴、少儿舞蹈:

培养目标:让孩子认识身体各部位的同时,增强舞蹈方向感,做到初步简单动作协调; 逐步规范舞蹈姿态,基本做到腿直、脚绷、背挺; 增强孩子对音乐律动的感觉,提高学习舞蹈的兴趣; 发展幼儿柔韧性和协调性,帮助树立孩子的勇敢自信; 培养孩子舞台感觉及团结友爱合作意识。

课程设置:节奏训练、基本功训练、成品舞蹈(少儿古典舞、少儿民族舞、少儿芭蕾、少儿拉丁舞)、舞台感训练 少儿模特:

培养目标:通过舞蹈、台步的训练帮助小孩修正身体姿态,改善小孩肢体不协调的弊端;培养孩子的镜头感,自信度,塑造宝贝在舞台上的独特气质与个性展示,增强宝贝们的时尚审美观和优雅气质。

课程设置:节奏训练、形体训练、台步、造型、才艺表演、即兴说话 成人舞蹈班(拉丁舞、肚皮舞)

培养目标:培育社交魅力;增强自信,让人忘却烦恼忧愁,全身心得到放松。跳上一个小时的拉丁舞就能消耗掉身上的多余脂肪,而且对肩部、手臂、腹部、腰部、臀部、腿部的赘肉特别有杀伤力。达到能够熟练掌握拉丁舞的基础动作,基本套路,提升最佳气质,瘦身效果明显的目标。

课程设置:拉丁舞基本常识、形体训练、基础动作练习(摆动、律动、移动)、基本舞步、舞蹈组合、套路练习、曲舞步练习与花样变换和拉丁舞考级指定套路(包括伦巴、恰恰、桑巴、牛仔、斗牛)。成人模特表演

培养目标:让学员对模特和服装表演的概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掌握模特表演的基本造型,定位和转身动作的要领,通过身体各部位的基础训练,进一步增强学生身体的柔韧性、协调性、力量性。

课程设置:节奏训练、形体训练、台步、才艺表演

有关少儿足球学校的简介范文如何写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少儿舞蹈培训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提供场地并承担房租、水、电、物业等费,乙方负责少儿舞蹈培训的教学任务及汇报演出;

2.由甲方收取学生报名费并保管,每期培训任务结束后,甲乙双方按招收学生学费的六-四分成(即甲方60%,乙方40%),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合作期间如有商业演出,所得收入,除去学员的补助后,甲乙双方按对半分配,即各自占50%;

4.培训场地所有的货物、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属甲方,双方无任何共同债务.

5.乙方不得私自向学生及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欺诈、蒙骗学生及其家长,否则乙方将为此承担一切后果;

6.乙方应全身心投入教学并有计划进行教学活动,不得无故违约、旷课或迟到,如乙方不能履行教学任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得,甚至解除此协议。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少儿足球学校的简介范文如何写三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少儿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二十至五十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以下称被保险人)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外定,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二十二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生存至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如有急需,可提前领取生存保险金;本公司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生存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投保人是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不能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第六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一、二款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故意犯罪、拒捕;

三、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上述情形身故,本公司不负第五条第三款保险责任。

第七条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第八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三、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以前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九条合同效力恢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

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办理减额交清后,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变更为减额交清后的保险金额,第五条第二款所述的保险费变更为办理减额交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余额。

第十一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恢复本合同效力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二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的监护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的监人书面同意。

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致迟延的除外。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