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模板1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7:52:08 页码:10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模板18篇)
2023-11-20 17:52:08    小编:ZTFB

阅读名著是提高语文素养的重要途径,利用碎片时间多读名著。总结是一种对过去的回顾和对未来的规划,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发展方向。请大家仔细阅读这些范文,并从中学习总结的技巧和方法。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一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19号)文件要求,从20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8000元/生/学年,艺术硕士10000元/生/学年;

学制。

以上所有专业学制3年。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标准另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二

1、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1)设立优秀考生减免学费制度,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基础医学或初试总成绩超出国家分数线20%以上者,给予减免学费50%的`奖励。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每年2万元。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6)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研究生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三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19号),山东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奖助政策体系的通知》(鲁财教[2013]66号)和《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4〕6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了2014级研究生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详细发放办法另文发布),主要内容如下:

一、学费。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对20秋季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专硕)收取学费,标准为:非在职的硕士生按每人6000元/年,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生由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按每人8000元/年收取。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学制规定年限缴纳。

二、助学金。

对所有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发放11000元助学金。

三、奖学金。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学校设立的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为元-20000元,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等情况,按比例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覆盖面为100%.

四、其他奖励。

学校设立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排名10%的优秀生源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设立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对工作满一年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鼓励研究生开展科研活动,增强创新意识,提高科研水平。同时,对于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出版的`学术著作进行奖励。

五、三助岗位津贴。

(一)助研:助研津贴最低标准为400元/月/人,由导师(含校外兼职导师)按照所指导研究生数的100%岗位数进行设置,具体按学校有关助研津贴的管理政策执行。鼓励学院和导师在学校要求的最低资助标准基础上提高研究生助研津贴资助水平。

(二)助教和助管: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与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六、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自行申请。同时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四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在招生当年核定的为准外,我校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规定学制年限计收。

二、奖助学金。

经全国统考,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还可以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入学后,我校根据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对第一志愿统考考生中的优秀新生和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奖励。

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及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制度,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五

按照国家政策,从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年1元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清华大学自起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全校每年奖励名额为100名,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设奖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奖比例向文史哲数理化生等学科倾斜。该奖学金由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生无需提交申请。获奖名单将在招生院系网站及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清华大学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录取的博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4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博士生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不转档案)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六

在完善研究生投入机制改革后,学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基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两部分构成。基础奖学金由政府和学校投入、导师资助构成,主要用以提高研究生待遇,是研究生安心学习、研究的基本保证。学业奖学金来源于政府和学校投入,以及研究生学费收入,是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的重要引导。

(二)基础奖学金。

研究生基础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委培生除外)。

博士生基础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2800元,其中导师资助部分每人每月500元(对于经济学、管理学、数学、统计学和理论物理学科,导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硕士生基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每人每年8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4000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700元,其中导师资助部分每人每月200元(对于人文社科类、经管类、数学类和理论物理学科,导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研究生应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和研究,充分利用寒假和暑假阶段开展学习和研究工作。相应地,研究生基础奖学金(含导师资助部分)按每年12个月发放。学院和导师应加强寒暑假期间对研究生的指导与考核。

(三)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励志奖、优秀研究生奖、社会工作奖、科技创新奖、博士生创新奖学金、科技之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奖等。奖励标准及比例遵循“鼓励高端并调动积极性”的原则制定,各奖项评定及奖励办法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另行发布。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七

学费暂定: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各专业学费每年6000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各专业学费每年8000元。

学制: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二、奖助学金。

3.资助体系: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助学贷款。

参见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规定。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八

1.国家助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来自于国内高水平大学的优秀生源给予一次性奖励。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开展科研活动,增强创新意识,提高科研水平。同时,对于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按照原奖金数额匹配;对于在校期间以学校为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出版的学术著作进行奖励。另外,学校联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人士以及校友,在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资助在校研究生。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九

研究生类别(学制)。

学费(元/生・学年)。

批准文号。

学术型。

硕士研究生。

所有专业(3年)7000粤价[2013]294号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教育硕士(2年)、体育硕士(2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2年)10000粤价[2013]294号工程硕士(2年)1粤价[2013]294号艺术硕士(3年)14000粤价[2013]294号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十

学校从秋季学期开始,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学制规定年限缴纳。

二、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自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硕士生0元/生,博士生30000元/生。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习、科研、实践活动等方面成绩,每学年进行综合评定一次,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硕士生10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硕士生6000元/生?学年。

三、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所有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完成各阶段规定学业,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学年,博士生10000元/生/学年。

2.普通助学金。

学校特设立研究生普通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生3600元/生/学年,博士生8400元/生/学年。

四、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加大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400元-800元/月岗位津贴(按月发放),入学后根据岗位情况,学生自愿申请。

五、其他。

学校设立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来自于国内高水平大学的优秀生源给予一次性奖励。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开展科研活动,增强创新意识,提高科研水平。同时,对于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按照原奖金数额匹配;对于在校期间以学校为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出版的学术著作进行奖励。另外,学校联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人士以及校友,在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资助在校研究生。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十一

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非法学))、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一)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大学20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交学费。

(二)奖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网址:http:///jzgz/tjxx1/)。

2.按照国家政策评选国家奖学金(由学工部负责)。

3.分等级设置学业奖学金。各院系将自行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新的.国家学业奖学金政策颁布后将纳入此政策统筹考虑)。

4.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评选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5.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十二

按照国家政策,从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上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

二、奖助学金。

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十三

4.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发放相应岗位津贴;

5.所有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参与科研工作,享受我校科研奖励政策;

6.学院设立200万元的.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创新项目;

7.对来校参加复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报销复试往返硬卧及以下车费和免体检费。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十四

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2014级秋季学期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十五

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将执行新的奖助体系,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此外,我校还设有多种社会奖学金,并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总的`来说,新的奖助体系一旦出台,绝大多数研究生的经济负担不会增加,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力度比以往还要加大,经济负担还会减轻。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十六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建于1984年6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22所重点大学首批试办的研究生院之一。3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又成为首批正式建院的研究生院之一。

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早,194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班,1952年开始招收三年制研究生,1978年开始培养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栏”奖助学金具体规定。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十七

按照国家政策,从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清华大学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硕士生和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免学费助学金评议范文汇总篇十八

1、学费:学术学位硕士学费为8000元/人/年,分年交费;专业学位硕士学费为7000元/人/年,分年交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学费为1.5万元/人/年,分年交费。

2、住宿费:1200元/人/年(四人间)、800元/人/年(六人间),由学校按专业统筹安排入住四人间或六人间。

3、缴费方式:请入学前10天在本地工行任意网点将学费、住宿费存到学校发的`工行卡中(工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详见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使用须知)。学校财务委托工行燕大支行批量代收学费、住宿费,报到时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开具河北省学校专用票据。定向就业生可按《定向就业协议书》上规定的电汇方式缴费。

4、资助: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并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