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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年鉴编纂方案范文 2017医院年鉴范文(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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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年鉴编纂方案范文 2017医院年鉴范文(四篇)
2023-01-16 18:45:05    小编:ZTFB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医疗保障年鉴编纂方案范文一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我们大力实施进取就业政策,全面推进专项就业援助活动,切实帮忙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被征地失业农民、受灾劳动者、返乡农民工“五类”群体就业。截止11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9072人,完成年目标的112%;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16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6%;零就业家庭做到动态消除;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1、拓宽渠道增加岗位促就业。围绕我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工、城镇商贸旅游和餐饮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发展和帮忙困难企业恢复生产等进取开辟就业渠道,举办企业用工洽谈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灾区群众就业招聘会和开办了“利州人力资源招聘网”等形式帮忙3852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同时,大力开发板房区管理、清扫保洁、卫生防疫、治安维护、城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使就业困难对象及时实现就业。

2、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在全区大力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和建立创业服务平台为切入点,加强创业意识培养和创业典型宣传,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全区共开展创业培训613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46.6万元,313人成功实现自主创业,带动1655人实现就业。

3、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就业。今年我区突出培训的针对性,贴近市场需求,结合灾后恢复重建、企业生产加工、建筑安装、饮食服务行业用工实际状况,重点开展订单、定向、品牌培训,举办了“送职业技能进工业园区”“送职业技能到农村”等培训活动,真正到达以培训促就业的良好成效。全区已培训各类下岗失业人员2893人,职业技能鉴定1369人,培训后就业率达80%。

4、认真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针对金融危机后农民工失业返乡增多的实际,加快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和引导向外输出,组织各基层劳动保障所对返乡农民工就业情景进行监测并建立台帐,及时掌握动态,召开返乡农民工座谈会,建立劳务协会,加大服务力度,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同时,进一步推进“七位一体”工作模式,扩大我区劳务输出规模。全区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14395人,返乡创业6202人,劳务开发转移输出达9.4万人,实现劳务总收入5.65亿元。

(二)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截止11月底,全区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23.1万人,基金征缴总数到达1.2亿元,各类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实现按时足额支付。

1、狠抓扩面征缴。采取政策宣传、审计稽核、劳动监察等多种措施,进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强化基金征缴。全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734人,征缴基金1.0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331.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8790人,征缴基金42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__8人,征缴基金182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44103人,征缴基金554.1万元,完成扩面目标任务100%;失业保险参保9460人,征缴基金29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22%;工伤保险参保7299人,征缴基金11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12%;生育保险参保4383人,征缴基金24.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1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3876人,完成目标任务111%。

2、进取落实社会保险特殊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及应对金融危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特殊政策,按“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规定,目前共为15户受灾困难企业办理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326万元、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563万元;用失业保险基金为114名享受失保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6.7万元;失业、医疗保险费率下调1%,企业减缴社保费15.6万元;按川办函[__]185号文件规定,进取办理超龄人员参保工作,全区共有1736名返城老知青、各类企业老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原聘用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现老有所养。

3、强化基金监管。认真开展“三项基金”清理自查工作,制定13项基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经办机构业务流程,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设立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扩大监督覆盖面,社会保险基金无挤占、挪用现象发生。

(三)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

1、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今年重点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和贯彻落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截止11月底,共责令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700余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审核批准《企业工资团体协议》47份。

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过开展主动监察和投诉举报专查,监察用工单位387户,涉及职工3000余人,处理举报投诉28件,督促参加社会保险68人,补缴社会保险费22万元,为467名劳动者追讨工资368万元,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辖区10家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检查,依法取缔1家,向2家职介机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打击了违法职介行为。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辖区67户“四小场所”、12户建筑和餐饮等用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下达整改通知42份,补签劳动合同230份。

3、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开展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在全区1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构成阶梯式调解组织模式,落实三方办案制度,依法受理和加快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南河、上西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受到今年9月18日全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研讨会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共处理劳动争议205件,受理仲裁申请61件,立案处理48件,其他方式处理13件,结案45件,指导各类用工主体调解144件,受理率和按期结案率均达100%;劳动争议调解使劳动纠纷得到及时调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4、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领导班子实行“一岗双责”,并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涉劳维稳工作包干负责,各直属事业单位及机关股室定期对业务范围内不稳定因素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及时解决涉劳信访突出问题。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政策咨询4213人次,办理市、区领导批转信访件74件,组织专项矛盾纠纷清理排查5项。及时办结市、区两级人大、政协提案、议案。今年涉及劳动保障的市、区两级提案和议案共11件,我局按照办理程序,主动与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办理情景,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科学发展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整改探求“良方”。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在区联系领导和区委检查指导组的指导下,我局创新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全面启动了学习实践活动,认真完成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14个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思想认识有新提高、解决难题有新突破、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工作本事有新提高”的良好成效,到达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灾后重建见实效”的总要求。

2、大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住灾后加快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机遇,今年18个乡镇基层劳动保障所结合乡镇政权建设已全部完成;基层劳动保障所设施设备采购已全部完成;区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由区政府委托国投公司统一在万源新区开工建设。

3、加强政务公开及政策宣传。将劳动保障服务项目全部制作成规范的业务流程,在服务大厅印制办事指南、政策宣传手册和资料,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让群众满意。针对今年灾后恢复重建和配合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雪峰、盘龙、东坝等地向失地农民开展征地农转非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发布就业信息,进取引导征地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指导实现再就业。

4、加强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在全系统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和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加强行风建设和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政治及业务素质,主动进行换位思考,深入一线工作,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改善服务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援助政策难以落实。第三轮新的就业政策出台,就业专项经费需求量成倍增加,如果专项资金补助不足,政策就难以落实到位。

(二)劳动维权任务艰巨。随着5.12特大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全面实施,外地来广承包工程企业增多,用工不规范现象存在,劳资纠纷进一步增多,维权任务更加艰巨。

(三)征地转非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突出。据统计,我区辖区内因灾后恢复重建和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在近两年内征地达1万余亩,将有1万余人征地转非。

(四)灾后恢复重建进展较缓慢。区本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由政府统一集中建设,预计在__年底才能建成。

三、__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以赴,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以统筹城乡就业、帮忙困难群体就业、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新一轮进取就业政策;认真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等专项活动;认真落实__大报告提出的“以创业带动就业”精神,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着力援助有劳动本事、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二)立足实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推进全覆盖,提高待遇水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目标;继续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重点推进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工作,确保基本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继续落实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三)依法行政,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提高职工收入水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标;切实做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的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拓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能和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调解结案率;认真查处举报案件,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加强联系,关注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尽早建立一个融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人才交流、社会保障和争议调解仲裁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场所。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以本事建设为重点,大力增强干部职工创新学习的本事、创新工作的本事、服务群众的本事和拒腐防变的本事,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强化检查落实和逗硬奖惩,构成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实现干部队伍管理规范化。大力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慢”专项整治活动,狠抓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着力在宗旨意识、敬业精神、大局观念、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加强改善,切实转变作风,树立形象。

有关医疗保障年鉴编纂方案范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0条 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3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4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自治区、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9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表示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再续的;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以上情况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22条劳动合同期满医院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3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4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单位依本规定第14条和第16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16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5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6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长白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28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29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0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1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鄂尔多斯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2条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实行岗位工资和吨煤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制定。

第33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4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5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6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0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7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3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39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0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2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3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4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5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6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7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安全操作技能。

第48条公司实行安全生责任制,分管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9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辞职获准后,凭办公室签发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下井作业,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戴安全帽、携带急救器等;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爱惜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院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单位,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的除外;

(11)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要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生产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生产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生产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进入公司大门禁止吸烟。班前、班中严禁喝酒。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53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单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4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5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公司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单位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6条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2)不穿矿工工作服、安全帽下井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6)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7)非生产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8)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9)携带危险物品入公司的;

(10)在禁烟区吸烟的,班前、班中喝酒的;

(11)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2)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2)未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单位工作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单位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6)将单位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单位外的人阅读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3)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4)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有关医疗保障年鉴编纂方案范文三

同志们,根据县委统一安排,结合我们医保局的实际,从今天开始我们正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关于学什么、怎么学等问题,局里出台的《方案》中都安排了,我不再重复。结合如何做好医保工作,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几个要求,使学习党史和我们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第一,要讲政治,牢记党的宗旨,激发为民情怀,处处站在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宗旨意识就是为人民服务,从共产党成立开始一直到现在,都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基本宗旨。作为医保局,我们就是个服务单位,这就是我们的一个特点。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考虑问题、制定办法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我是老百姓的话我会怎么做。给大家举个例子,比如说一个参保群众没有在县医院住,需要转诊,他怎么转?到县医院,县医院说你又不在我这住,我管不了。来找医保局了,医保局说去县医院开转诊吧,如果不开自行转诊,报销时除20个点。你作为老百姓怎么办?都是医保局制定的政策。再比如说,大厅里的《参保群众服务手册》,如果长时间不更新而政策规定又变化了,他一直拿旧的,怎么办?再比如说我们工作中不细心,对政策规定不全,本身没有啥却让人家白跑几趟怎么办?等等……这说明啥?说明我们就是民生部门,服务对象除了两定机构以外就是广大参保群众。因此我们一定要慎重,考虑问题一定要多考虑为什么,多较较真,多质疑两次,多考虑群众的感受。所以我们处处事事都要站在老百姓角度考虑问题。

第二,要讲使命,记住我们来时奋斗的路,看清我们下步奋进的路。这是习总书记讲话,我记下来了。单就我局讲,我们来时奋斗的路,我们的使命便是“把一个科室建成一个局,全力打造新时期的xx医保。按照我心目中的xx医保要求,严于律己,做好本职工作。把初时描绘、设计,在现实生活中建立起来,发展起来,优化起来,包括我们的环境、制度、队伍、形象等等都需要我们在座每一个人都用心用力,把每一件事都办好,这才是建设我心目中的xx医保。既是要求,也是我们必须担当的使命。将来我们回过头来看这段工作,我们不后悔、不遗憾,别人也不会戳着我们脊梁骨说,我们不尽心、不尽力,这样我们才算基本完成任务了。

第三,要讲方法,要坚持用马克思哲学作指导,把培育固本和守正创新结合起来,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我们的方法论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去年疫情开始时,安排全年的工作,就是把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结合起来,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都是哲学观点的引领,通过哲学的观点来指导我们的思想和实践,这样才会做到科学决策,方法合理。既不会抓了芝麻丢了西瓜,也不会出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讲究普遍性和特殊性统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等,这都是我们的工作方式。我们制定两定机构的政策,可以找两定机构负责人来商量,听听他们的意见,不行的话我们改,这就是按照哲学方法,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不然的话你制定好了,但到下面推不开,为什么?下面抵触情绪大,他认为你的方案考虑他不够。这就在工作中缺了一环。因此,干工作要讲方法。

第四,要讲定位,要树立大的历史观,从历史过程、时代大潮、社会反应中来重新认识医保,准确定位医保。这是习总书记从全国甚至是全球的视野,大的方面来说的。具体到我们医保,医保局的前身是人社局医保中心和卫健委的“新农合”,当然还包括民政局和发改委这一块,这就是历史。现在的状况是啥?就是刚刚成立了医保局,八九点钟的太阳,新生事物蓬勃向上,但是外界的理解不全不够,我们的阻力还相当大。再比如说社会方面,群众对我们怎么说。有些是我们监管不到位、有些是制度制定不合理、更多的是其他因素。不管如何,现在社会大部分是说医保是好,但医保好未必医保局服务的好。社会层面包括领导层面,领导怎么看;更包括两定机构,两定机构又是怎么看医保;我们内部又是怎么看。我后来把这个观点和好多市局的领导还有兄弟县市的同仁交流过。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反思和思考,医保到底是做什么的?医保局是做什么的?医保绝对不是原来的这四分之一的任何一个,不是新农合,不是原来人社局的职工医保再加上城镇居民医保,不是民政局的民政救助,更不是发改委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和耗材的服务价格之类的,还不是上述简单叠加,都不是。

医保局是一个新的单位,职责、形势和以前都不一样。比如说集中招采,以前没有,现在是新东西。这种时候我们一定要定好位。定位的目的是为了我们准确制定策略。如果还拿以前的老方法老定位,工作就会处处碰壁,或是开展不了,必须以现在的情况特点来看,既有策略方法,还不违背政策。现在差不多了,下一步也要考虑,这才行。

第五,讲实效,我们所有的学习、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讲实效。如果没有实效的话,一切都是说大话、搞形式。要结合我们强责任、强能力、强示范的“三强”,反思剖析自己。对标先进地区,对标先进个人,从谋划、安排、督导、审核、评价、衔接六个环节,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下面分别解释说明:

首先是“三强”要求。所谓“三强”是指强责任、强能力、强示范。一是强责任,就是增强责任感。通过《我心目中的xx医保》,大家的责任感这两次写的都跃然纸上,但是实际工作中表现不尽如人意,实际表现和自己写的是两码事。前一阵,学习讨论“不要计较”时候,提的其中一个要求就是“要说话算数”,原因就在于此。写的很好,说的很好,但说的和做的不一样。所以说要有责任感,没有责任感,工作容易效率低,漏洞大,好长时间都不知道工作干啥的。所以我认为责任心是占第一位的。责任心小会出现问题,责任心大就不会出现那么多问题。

二是强能力,这个能力既包括下面的那六个环节,还包括平时,比如说电脑使用、政策把握,分析写作等能力。没有分析就不知道自己工作漏洞在哪里,即便有些人写不成,那说说也行,转换成文字。总而言之,通过分析,锻炼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找弱点,明优点,不是完任务,不分析就不知道眼前哪些是坑、哪点是水、哪边是路,你怎么走?不能走哪是哪。这两天省局也在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出题,形成题库,然后上报。这件事情我们早都开始了,还有与之相配合的就是技术大比武,下步我们要把这个形成制度常态化。

三是强示范,即示范带动。一是领导的示范,二是党员的示范,三是优秀员工的示范。作为一般人员,要认为自己可以示范,如果前两个是必须要求的,那第三个就是自发的。看到走廊上哪个绿萝没水了,浇浇水;看到烟头,主动去扫一扫等等。这些虽然是很小的事,但反映了一个人的素质或者说是境界,示范作用非常强。现在大厅的工作人员基本上做到了提前十分钟到岗,尽管咱们理解有些同志特别说是带小孩的不容易,但还是应该给自己做个示范,给身边人做个示范,你能不能做到让他们向你看齐。

所以说,强责任、强能力、强示范,通过这“三强”来抓我们的工作。工作怎么抓,就是下面这六个环节。

一是谋划。为什么说谋划工作很重要,因为谋划是开始,不然要么南辕北辙,要么就是抓不住重点,人家要东你给个西,那是不对的。先大谋划,包括方向、节点、以及产生的效能等等,需要你有一定的眼光、高度、广度、深度、精度。

二是安排。安排就比较具体了,谋划是宏观、是粗线条的话,那么安排就是具体的,一件事两件事三件事四件事。要统筹兼顾,分清轻重缓急,永远把握主动,有理性、留余地。再一个安排就是不仅顾着现在,还顾着将来,要为下一步铺路。只想现在的阶段不想下一个阶段就不合适了。

三是督导,即督促检查。不是只有领导督导,个人也有个人的督导。总而言之就是自己给自己加油,自己给自己鼓劲,保质保量按时干好工作,这是督导。领导督导自不必说了。

四是审核把关。为什么把审核把关加进来,审核把关也是包括我们每一个人的。比如,写一篇材料、做个表格、看个病历之类的,你做完自己先看看,审核把关后,再往下走,要保证你自己出手没问题。然后是一连串的审核把关,好多东西到我这儿了还是好些错别字,低级错误,一而再,再而三地犯,反复多次效率低。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审核把关不严,那么后面的一系列环节就都出问题了。能力水平的确是一回事,但更多的是态度问题,责任心问题。一句话,每个人要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五是学会总结评价。自己干的怎么样,好好盘点盘点。最近我干了哪几项工作,哪几项还不错,哪几项还有些问题,哪几项干得比较吃力,哪几项还有漏洞,暂时没解决,哪几项是可以作为一个标准,下次向这个标准努力等等。比如这个到底做好不好,打分的话我能得多少分,在科室里排第几,在全局排第几,在全市排第几,有个评价,心里有底。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到底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最后一个就是学会衔接。现在和将来的衔接、自己和别人的衔接、自己和自己的衔接、科室和科室的衔接、单位和单位的衔接。只有衔接好了,你端口就多,将来网络不管怎么发展,你一插上就行了,所以衔接很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从五个方面给大家提出了五个要求,也包括我,大家共勉。也希望通过我们开展党史教育一轮一轮的学习和讨论,以及一轮一轮的心得,把我们的能力一步一步提高。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我们绝对会看到这一天的,并且这一天很近很近,谢谢大家。

有关医疗保障年鉴编纂方案范文四

今年劳动保障工作总体思想是:一党的十x大精神为指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落实政策、完善制度、推进就业再就业为主,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快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保持劳务关系和谐稳定,大力加强宣传就业再就业和劳动保障法制政策,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一、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

落实工作责任。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增加就业和控制失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优先目标。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保持就业和再就业人数稳定增长。全年按区就业局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新增就业再就业要达到900人,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0人,“困难人员安置1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要达到550人,其中有组织的236人。职业培训达到320人,技能鉴定27人,安置公益岗位24人,新办网点16户,纳人员29人,用工信息采集80条320岗。推荐有创业培训意愿的人员32人,小额贷款推荐72人,失业扩面120人,创业示范社区1个,充分就业社区1个。用工信息采集80条320岗,信息发布400条1600岗。

二、以统筹城乡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认真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等专项活动;认真落实xx大报告提出的“以创业带动就业”精神,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着力援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巩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六个到位”成果,进一步提升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及时更新信息,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善“福州市劳动力资源管理系统”,加大街道对劳动力资源和用工企业的录入工作,力争做到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工需求“两头清”。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用好用足政策,充分发挥效应。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继续把再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创业培训联动机制,着力解决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三、锐意进取,努力做好其它中心工作。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劳动保障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劳动保障事业的良好氛围;继续完善窗口服务制度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善精神面貌,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服务群众,树立优质的窗口单位形象。推进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认真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管理和服务,推行培训、就业、一体的工作模式,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打造劳务输出品牌,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突出抓好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努力做好大学毕业生、复员退役士兵等各类人员就业工作。

四、加强职业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全面实施有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加大在职培训力度,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五立足实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重点推进外来务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计划完成企业养老保险扩面2户,养老保险扩面100人;以建立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为主线,以建立社会化管理服务达标社区为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继续落实好居民医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做好居民医保的宣传、登记、申报等工作,力争做到全覆盖,切实做好残疾人、低保户的参保工作,让医保政策惠及每一位居民;计划完成城镇居民医保16001人。

六、立足特色、采取措施

1、立足辖区特色,采取有效措施,服务辖区就业困难群体,促进困难群体再就业。同时积极引导私营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挖掘就业潜力,积极吸纳失业人员,把公益性岗位作为解决就业和再就业的主要渠道。

2、进一步落实国家政策。把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失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并尽可能简化申报程序,为再就业人员提供帮助。

3、积极探索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转变实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观念,帮助他们树立创业意识和主动择业意识,切实搞好劳务输转工作。

4、继续加大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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