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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及设备借用协议书如何写 租赁对方设备和场地合同怎么写(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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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及设备借用协议书如何写 租赁对方设备和场地合同怎么写(三篇)
2023-01-16 19:06:10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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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场地及设备借用协议书如何写一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上海市南汇航头镇下沙梅园村沙北518号的(花卉大棚花鸟市场)

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第一年元/平方米/天,元/月,元/年;

第二年元/平方米/天,元/月,元/年;

第三年元/平方米/天,元/月,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其它;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等。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等。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八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2.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租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税收税金

关于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开票、税收等事宜,按照国家征收税务的规定税率税金由乙方依法承担,由甲方代征代收,统一缴纳,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税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费或管理费。

第十条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后,可享有租赁优先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照第三年的标准收取。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拒绝续租。

第十一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五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宜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有关场地及设备借用协议书如何写二

甲方:东莞市永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促进“世纪广场”内短期或阶段性促销、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仅负责提供场地使用,乙方在场地内进行的经营活动履行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甲方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 乙方保证其促销、经营活动须依法进行,相关经营临时手续、税费缴纳、雇佣员工等均按相关国家规定自行负责。

三、 乙方在协议期内进行促销、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纠纷、诉讼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 乙方的经营活动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安全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 若乙方经营的产品有盗版、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 如因天气原因,导致乙方促销及经营活动终止,甲方将无息退还保证金(场地费用不予退还)

七、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有下列其中任何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没收场地使用费用及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甲方信誉、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这。

1.1、 乙方在经营、活动期间对甲方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的

1.2、 违反甲方经营、物业管理规定、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影响甲方住户或商户生活的。

1.3、 非法经营、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或清盘的。

1.4、 未经甲方同意活动期限内擅自停止活动、经营。

1.5、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协议约定的活动、经营形式。

1.6、 擅自将协议约定的场地转租。

1.7、 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八、 乙方承诺:

本人(乙方) 是 公司,现经东莞市永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在世纪广场 位置用于开展活动(此位置使用功能为经营 行业 品牌)。活动时间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场地使用费 元(大写 ),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协议期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将所有应交费用清算完毕后,由甲方三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可没收履约保证金。本人/公司(乙方)承诺在租用甲方场地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1、 自行负责场地的物品安全及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2、 负责做好离场时的清场相关工作

3、 承担在租用期间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如造成行人的人身或财务损害等

4、 按照商场的营业时间,准时在10:30之前摆放好物品进行营业,如未能按时营业,服务中心将取消当天的营业活动。

5、 发有违反上述内容,愿意接受贵司的处罚,罚款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甲方:东莞市永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有关场地及设备借用协议书如何写三

出租方:漳州商贸企业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铜街40号

承租方:朱艺新(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3506811

地址:福建省龙海市九湖镇长福村道北137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拟承租甲方所属的饮服公司新华北路28号房屋及场地事宜达成以下共识,签订本承租意向书:

一、甲方有意将所属的饮服公司位于芗城区新华北路28号房屋租场地作为乙方承租经营之用。

二、乙方有意承租甲方所属的拟发包的现有标的物,并对该标的物情况作充分了解,愿意以下列条件向甲方承租:

1、租赁地点:芗城区新华北路28号

2、租赁范围与面积:标的物设计的房屋和场地总面积约3039平方米,其中宾馆用二楼以上面积约2270平方米,底层店面(包括现宾馆使用的大堂面积约769平方米(正式合同以双方实测面积为准))。

3、租赁期限:期限十二年,从第五租赁年起,因前期投入大,要求自从第六年起递增,每年年租金递增2%。(租赁期限另行约定,具体以市国资委审批同意期限为准)

4、意向租金:第一租赁年人民币110万元整(咏福宾馆年50万,余店面60万),之后按约定的年递增率递增。

5、租金每季度缴交一次,缴交时间为每租赁年季度前1个月内。

6、甲、乙双方在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间不计利息。

三、租赁条件意向约定:

1、甲方仅以现有标的物原状提供给乙方,作为乙方宾馆运营及店面经营性之用。其改造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改造及经营中涉及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相应帮助。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宾馆场地移交:自宾馆撤离腾空交还甲方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要求六个月时间为乙方改造装修免租期。

3、店面移交:底层店面腾空改造由甲方通知现有各相关租户,并负责清理现租户腾空。每腾空一间,交予乙方接收后,乙方从即日起以原租户租金标准开始计算租金(要求六个月改造装修时间)。

4、因宾馆改造装修需要,对现有店面的租户的装修、搬迁以及未到期的违约补偿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租户有不合理要求,甲方可将已清理腾空的店面先移交乙方使用,余下部分甲乙双方另行考虑洽谈。)

5、本租赁标的仅作为宾馆及店面营业固定适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经营舞厅、酒吧、洗浴、网吧、游戏机、娱乐服务业以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不得在空地、通道、建筑物周围搭盖和堆放物品,确保场地防火安全、环境卫生质量。

6、乙方在租赁期内如需转租,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将改造后的部分房屋转租第三方,乙方与第三方所签的转租合同必须明确第三方与乙方就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向甲方报备。

7、甲方交付使用后,现有房屋的维修以及租赁期间房屋和场地等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如需装饰装修或改造,其装饰装修或改造的方案必须报经甲方同意之后,乙方才有权进行装饰装修或改造,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和场地,乙方已缴交的全部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或改造的,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工程师进行安全评估和设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需将设计及施工图纸等相关材料报甲方审核同意后备案。在不破坏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符合相关部门的施工要求,确保安全无隐患的前提下才能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经营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乙方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或改造的,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乙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乙方经甲方同意装饰装修或改造的,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收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9、水电费计算: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用电用水以装表按实际使用量计算,电表以甲方原有的总表、甲乙双方认定移交的底数作为计数基础,按照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并随供电部门的调整而变化,增加的线损老化更换维护费、电气设备维护费,均由乙方承担;水费按甲方的总表、甲乙双方认定移交的底数作为计数基础,水价按供水部门规定的价格收取,并随供水部门的调整而变化。双方约定在甲方送达乙方用电用水缴费通知单3日内由乙方将水电费缴交甲方财务。

10、租赁期间合同范围内的值班、卫生、城监、消防安全、计生和劳动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因租赁场所使用所产生的一切水电费、税费、卫生费、通讯费、维修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租赁期届满,甲方对乙方的原有装修、搬迁费、经营损失一概不予补偿。

12、租赁期届满,甲方如欲继续出租,如乙方在承租期间无违约行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不能续签租赁合同,租赁期届满5日内,乙方必须腾房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水电供应,关闭乙方营业、仓储、办公等场所,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收归甲方所有,直至诉诸有关部门,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3、若乙方以承包形式承包宾馆,乙方须以保持宾馆的名义进行运营,并按照甲方运营的有关要求及有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具体以承包形式及承包的有关要求另行约定承包条款)。

四、乙方为表示承租甲方提供的标的物之诚意,同意于签订租赁意向书时,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整作为租赁该标的物的认租意向金,并在本意向书签订之日一次性想甲方付清。本意向金并非定金性质,仅系乙方前往甲方处洽谈价格条件的确认依据。

1、甲方除政府征迁需要,甲方应将此标的物作为乙方唯一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2、如甲方同意乙方以上的租赁条件或该租赁条件虽经改变但获得双方一致同意,该租赁意向金则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自动转入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

3、如甲方不同意乙方以上的租赁条件或甲方对该租赁条件部分或全部改变未获得乙方同意,则甲方须在本意向书有效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该租赁意向金无息退还乙方,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意向书签订后至20__年5月31日止为有效期,在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未能对本意向书相关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则该意向书自动失效,甲方在本意向书有效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该租赁意向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在意向书之有效期内,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联络信息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于接到通知三日内,即携本《意向书》、身份证或公司证明文件及出租方要求出具的证件与相关款项到甲方指定地点:芗城区打铜街40号五交化站办公大楼三楼资产公司物业部签署由甲方拟定之《租赁合同书》及有关文件并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

如乙方在甲方通知后有反悔不租赁或不按约定前来签订租赁合同等其他行为,致无法完成签订租赁合同之情形,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认租权,甲方有权另行处理该意向标的物无需事前知会乙方,而乙方事先支付给甲方的意向金则作为甲方的服务报酬,不予退还。

七、本意向书有关租赁房屋、租赁期限、租金等事项为双方正式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事项,未尽事宜以双方正式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届时本意向书自动作废。

八、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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