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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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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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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一

档案管理制度包含哪些基本内容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单位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局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为了使本局的立卷归档工作顺利进行,完整地保存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供领导工作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凡是在本局日常工作及重大招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应当归档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真实记载。

2、本局领导和各科室承办人员应将办理完毕或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主动地交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集中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3、文件归档范围,按余姚市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收集。

4、局各科室按指定的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做好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规定时间造好移交清册,签字验收,移交局办公室。

5、局办公室档案管理员按照档案归档范围要求,负责收集全部应归档文件、基建、声像等材料。

6、局办公室财务人员应在次年的六月底前,按规定立卷归档,暂由财务人员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7、电子文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归档方式主要包括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逻辑归档可实时进行,物理归档按照同类纸质文件的规定定期完成。

8、各科室根据归档要求,在应归档电子文件产生时打上相应的标记;把经办过程中的情况随时记录在相应的文件中;办理完毕的电子文件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物理归档,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进行分类集中拷贝,编制机读目录和《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9、归档电子文件的著录应符合国家档案著录规则基本要求。入库的电子档案,每两年要机读抽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10、各科室一般应及时将上年度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向办公室归档,移交时做到数据完整、内容准确、利用安全、编目规范、帐目一致、手续清楚,移交清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11、档案管理员负责电子文件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接收后的统一编目、保管、开发利用,做到外观完好、整洁无损、记录的字节数、检索条目等著录项目与登记一致,确保上机测试无病毒和百分之百的准确率。

12、随着计算机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发展,对库存电子档案应进行同步更新复制或补救新版本,归版或有问题的载体仍需保存三年。

1、档案库房是存入各类档案的重地,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非档案室人员不得入内。

2、库房要坚固,有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设置必要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

3、库房内要保持适应的温度和湿度。根据季节不同气候变化加强管理,做好每日的温、湿度记录。

4、库房内经常保持整齐、整洁,每天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关好门窗,注意电源,清理废纸等易燃物品。在库房内严禁吸烟,确保库房安全。

5、库房内档案分类存放,排列要整齐有序,编制橱箱号码和存放案卷示意图,便于查找。不得在库房内存放个人物品或堆放杂物。

6、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校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库藏档案因移交、遗失等注销帐卡时,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据。

7、电子档案应配备专用的电子文件柜,每年定期备份,规范存放归档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保管电子档案的装具要求有防光、防尘、防磁、防有害气体的设备;环境温度选定在17℃―20℃,相对湿度选定在35%―45%。

8、档案管理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档案库房的交接手续。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二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他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17、本机关(包括上报和下批)干部任免、呈批表、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团干部名册、年终统计、报表、干部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离休、抚恤等审批表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二)上级文件材料。

1、上级(包括各部门及派驻本机关的调查组、检查组、工作组,下同)有关本机关、本地区工作或问题的决定、决议、指示、批复及调查、检查、经验材料。

2、各级领导同志、国际友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本机关、本地区时的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录像。

3、上级发给本机关的奖状、奖册、奖章、奖旗、奖品。

4、上级报刊刊载有关本机关、本地区情况的文章。

(三)同级文件材料。

1、有关单位与本机关联合召开会议,共同进行工作,协作查处案件或问题共同署名的文件材料。

2、有关单位与本机关签订的合同、合约、协议。

3、有关单位与本机关涉及比较重要的工作或问题的来往文书。

4、有关单位发来的重要的、需要执行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四)下级文件材料。

1、年季度工作总结、重要的专题工作总结。

2、重要的调查报告、检查报告、典型材料,比较重要的工作经验、重要的请示、法规性的备案文件。

3、重要的名册、登记表。

4、大事记、基本情况汇编、基础数字汇编。

二、归档份数。

文书档案一式两份,其中正文和签发稿各一份作存档用,一份作文件汇编用。

三、归档时间和方法。

(一)凡经过打字室打印的文件,打印好后由打字员收集,交文书档案员归档。

(二)凡各部门发出的文件,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收集,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三)一项工作已完成时(包括一项已完成或一个会议已结束,一个问题已解决,一件案件已处理等),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将进行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文书档案员归档。

(五)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应于翌年一月底前交文书档案归档。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各办线资料员收集全齐。

(二)正文与底稿(签发稿)主件或附件、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一起归档。

(三)归档文件材料注意:检查应盖公章是否盖了,文件没有标题应加上标题,内容、摘要、文件没有标明日期的要标上日期。

(四)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稿原件,不得用复制件。

(五)归档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要一一写上文字说明。

(六)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经过初步整理,把同一具体问题的文件材料集中在一起,按文件的先后形成排列好。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三

1、局办公室是局档案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和移交。各科室(事业单位)的会计档案和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职能科室(事业单位)负责整理,立卷和归档。各类档案应确定专人负责。

2、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认真履行档案人员职责,不准泄露档案中的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

查阅档案人员必须注意保密,对查阅的内容不得随意传播。

4、档案资料要人人爱护,不得撕毁、折叠、涂改和污损,以及在档案资料上随意作任何标记;外单位因需要摘抄、复印有关内容的,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借阅档案收回时,档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核查档案资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5、档案管理要做到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重要的会计档案应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地点。

6、采用磁性介质保存的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档案丢失。

7、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使用的本系统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软件程序,视同档案保管,保管期限为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8、局办公室负有对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工作,并督促检查档案管理工作。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局文书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xx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财政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的电子档案指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软盘、其他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档案,均应由本局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承办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分散保存档案。

第三条本局设立档案室和档案员,档案室直接归口局办公室管理,业务上受县档案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局、股室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履行本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的职责。

第五条局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

1、统一管理本局全部档案,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签订、保管统计等工作。

2、办理档案的借阅,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工作。

3、做好对已超过保管期限档案的签订、销毁工作和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工作;。

4、指导和督促各局、股室搞好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

5、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归档与不归档文件的范围。

第六条应该归档的文件包括:。

1、上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财政工作的.编号的正式文件及重要函件;。

2、省、市、县级党委、政府发布的需本局贯彻执行的文件。

3、上级财政部门召开的与本局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及领导重要讲话、批示等文件材料。

4、本局发出的各种编号的正式文件及重要的不编号的函件以及本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各种统计年报、资料、刊物等。

5、本局关于机构设置、成立以及人员调整的规定和启用印章的文件材料;。

7、本局召开的党组、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及大事记;。

9、本局财产、物资、设备、建房、基建图纸等文件;。

10、本局文书档案、保密、保卫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及各项制度,会议档案等资料;。

11、本局在开展工作中形成的重要声像照片、实物等资料;。

12、本局及有关股室向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财政部门汇报工作的材料;其他具有历史查考和作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无需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

2、本局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纯事务性文件,临时性文件;。

3、本局内部之间相互抄送的文件;参加非主管部门召开的一般性会议带回的不需要长期查考的文件。

第八条凡属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各局、股室根据文件的重要程度,自行保管或定期销毁。

第三章文件的立卷和归档。

第九条各局、股室兼职档案员承办工作形成的各种文件,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全部整理、立卷、交档案室归档,移交时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进行清理、签字。移交检查发现不完整时,档案管理员可拒绝接收。

第十条立卷人员应在每年年度开始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拟定案卷类目,设置平时立卷夹,对应归档的文件,按内目条款进行收集立卷。立卷的文件要在收发簿上注销,以便检查文件归档情况。

第十一条文书立卷应依照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使组成的案卷能真实反映各项工作的历史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二条电子声像归档时,应用文字标出电子声像形成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第十三条归档时间:文书档案在第二年的六月底前立好卷并归档;会计档案由有关股室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档案和基建档案应在单项工作和基建决算后即归档。本局干部参加学习、会议带回的文字材料属归档范围的,应及时交局办公室统一归档。

第十四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价值的不同分为短期或永久两类。短期指保管期限。从第起可销毁。

应永久性保管的档案包括:。

1、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局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决议、决定、批示、命令条例、规定等;。

2、本局党组会议和行政领导会议的文件材料;。

4、本局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局机关的批复;。

5、本局机关编制的财政预算计划、决算资料;。

6、本局机关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7、本局机关所属土地、建筑物图纸资料。

除上述以外的其它文件资料保管期为15年。

第十五条档案室接收的档案要及时进行检查、分类、编号、入库保管,并编制检索工具,储存至电脑,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第十六条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室应设置必要的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等设施和采取一定的措施。

第十七条档案室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

第十八条档案借阅应严格按审批权限和手续进行:。

1、凡确属工作需要,经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后,可以借阅档案,借阅后应本着谁借阅谁归还的原则及时归还,文件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过期应办理续借手续;借还时要详细登记签字。

3、外单位因确需要借阅档案时,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局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4、本局档案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查阅室、外借和复制。若遇特殊情况需经局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派专人跟踪监督,方可借出和复制,并及时归还。

5、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损坏,遗失泄密、涂改、拆散和转借,如出现上述问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赔偿和罚款处理。

第五章档案的保密和保卫。

第十九条档案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法》、《档案法》,对机关文件材料做到“四不四及时”,即不积压、不错漏、不遗失、不泄密,要及时登记、及时传阅、及时催(承)办、及时归档。

第二十条档案室工作人员不许带档案文件到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在家属、亲友、熟人面前谈涉及国家机关的秘密问题,不在私人通信、电话中涉及秘密。

第二十一条档案室的钥匙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移交他人,每天上下班时应对档案库房阅档室的门窗、箱柜、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损毁、丢失、泄密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处理,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随意翻阅,不准在档案室周围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六章档案的销毁和移交。

第二十三条除永久性保管的档案外,短期保管档案到保管期后,需要销毁时,应写出销毁档案报告,说明拟销毁档案的理由,经档案负责人和局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二十四条销毁档案,应编写出《销毁档案目录》或在原《案卷目录》上予以注销,销毁时应指定两人负责监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二十五条应移交县档案馆的档案,移交时要将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全宗介绍和有关检索工具一并移交。

第二十六条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应做好离职前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办公室修订。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五

第一条 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局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条 全局工作人员要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自觉维护机关的安全。

第三条 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检查、防范,严防火灾、盗窃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加强对电源、电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任何股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炉、电暖气等设备,不得乱接电源和动用电器、通信设备,防止人身伤亡和损坏设备。

第五条 值班人员负有自觉维护单位利益的责任,认真负责单位安全保卫及办公大楼卫生清洁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请示主管领导或办公室,并协助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单位内部安全和环境清洁。

第六条 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值班时不准会客、娱乐、喝酒。违反规定发生脱岗、值班期间喝酒,扣发当日工资,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15年1月起执行。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促进平安建设,确保公共财产及干部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保证完成值班任务,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尽职尽责,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发观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带、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岗、到位,并保障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理。

3、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按综治办和街办要求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确保节假日安全。

4、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下棋、打牌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5、做好交接-班的登记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严格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

6、值班人员违反制度,给单位或社会造成损失的按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给予值班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7、局领导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100元,并且在全体职工会议做出书面检查,对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

8、科级领导干部带头违规违纪则加倍处罚。

注意事项:

1、已知病假、抽调、出差不排班。临时请假、出差人员由科室领导(或本人)负责自行调整,在值班登记簿备案!

2、值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值班人员不能在值班时间出去吃饭。

3、晚上值班,可以在第二天上午休息,不可在下午休息。

5、值班负责人具体负责值班情况汇报,在带班领导出差期间承担带班领导责任。

4、违反值班制度的按制度有关规定处罚。

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地委值班室:2022485      行署值班室:2023191

地区政法委:2023970      地区安委会:2022898

行署应急办:2023565      古江巴格乡派出所:2053299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分日常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种。日常值班和周末值班由值班室全权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值班室和值班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出勤考核。

(二)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负责编排科室节假日值班表。科室在岗值班时段以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下班后由值班室负责。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值班工作,周末和节假日值班耽误休息时间的,局里原则上安排时间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未安排补休的,局内将按照节假日加班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用。

(四)值班地点统一在底楼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联系;按信访责任分工通知对口科室办理。(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二)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县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并按照局办公室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办理,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通知有关人员尽快送达;需转有关处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处理。需要送取机要文件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文件收发员联系。

(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

三、值班应急处置

(一)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室是局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宜;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8小时以外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五、惩罚措施

凡是值班工作失职被、县政府或县纪委及以上级别督查部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当事人本人及所在科室年终综合考评按照机关科室综合考评办法和职工个人综合考评办法给予相应分值的扣分,并按下列方式予以经济处罚:

(一)受到县级以上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4个月、2个月、1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6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受到县级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2个月、1个月、0.5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3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经局内抽查或检查发现不在岗的,由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处理意见。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财政所平时按局机关及乡党委政府要求正常上下班;

2、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值班期间不得酗酒、打牌、玩游戏。

3、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必须向带班人员请假,并自行找本所人员替班,经带班人员批准后,由替班人员代为履行值班人员职责。

4、对无故缺岗、擅自离岗或违犯上述有关规定者,每发现一次,全所通报批评,记入年终绩效考评。

5、财政所全体人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若联系方式变动,要及时进行变更。

一、为规范政务值班工作程序,确保全局上下联系畅通、运转协调、反应迅速,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二、市财政局政务值班工作在分管副局长领导下由局办公室组织管理。全局日常值班任务由局办公室政务值班室(以下简称值班室)具体承担。

三、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681116)。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实行局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其他特殊时期,局相关业务科室也应根据需要安排专人值班。

四、值班室政务值班工作职责

(一)接收和处理政务电话、传真、电报、文件及电子邮件。

(二)接收、报告和传递重要政务信息。

(三)接收和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电话、传真、文件和电子邮件。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值班室来电办理程序

(一)来电登记

值班室接到来电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认真记录来电人的姓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和内容。

属于会议通知的,应详细了解会议主持人以及会议议题等情况,以便做好会议准备。

(二)来电办理

1.对政策规定明确的问题,应当立即向来电人做出解答。对属于信访内容的,告知信访人相关科室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进行办理。

2.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属于相关科室办理内容的,转相关科室进行办理。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由值班人记录在案,尽快转交相关科室进行处置;事情紧急的,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处置。

3.值班室接到电话通知的政务事项,应根据通知内容涉及的工作范围,以值班室电话记录的形式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批示或交有关科室签收。紧急情况,直接报告局领导。

4.值班室要按日整理局领导公务活动情况,填报《局领导每周公务活动一览表》及时报告局长,以利协调公务安排。

5.特殊情况下,值班室要做好局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冲突的协调工作。

六、值班室接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准确记录,并按照有关处理突发事件预案的规定,以电话记录等形式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相关处置。

七、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及全市性重大会议、大型活动、重要接待任务期间以及特殊敏感时期,对本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市政府值班室。

八、值班室发送各类会议通知,必须通知到与会人,并作好记录。会前将请假人数报办公室主任或会议主持人。会议通知通过“短消息”方式群发的,应注意提醒接收人收到后回复确认,没有收到确认“短消息”的,应通过其他方式再次通知到位。隔日重要会议,应通过“短消息”等方式再次提醒与会人。

九、值班室对所有《电话记录簿》等值班资料应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备查。

十、值班室工作人员守则:1、坚守岗位,确保畅通;2、记录清楚,记述准确;3、熟悉规程,快速响应;4、及时报告,迅速落实;5、严守纪律,保守秘密;6、注重礼仪,维护形象。

一、门卫负责机关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时开、关大门。对出入机关的外来人员、车辆进行询问登记,查询出入大门物品。严禁收购废品、小商小贩、推销商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大院内。

二、干部职工节假日值班时要按时到岗,切实履行职责。严禁在值班室赌博。

三、门卫值班人员不准将大门钥匙交给他人随意开、关门;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不准向门卫索要和加配大门钥匙。

四、按时开、关机关大门。车辆进出的大门早上七点开门,晚上十一点关门;办公楼大门按上、下班时间开关。晚上十一点后由值班门卫检查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的门窗锁闭情况。

五、因门卫失职造成机关院内的办公室物品、自行车、摩托车等财产被盗的,值班门卫将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六

第一条为了建立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调动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使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局机关工作高效、廉洁、务实,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干部职工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 工作规则

第三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2、局机关干部职工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各股室、中心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制度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以“金财工程”为重点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本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四条 领导职责

1、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全盘工作,纪检组长、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2、局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局属各股室、中心职能作用,在调查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完成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要贯彻局党支部的决定,工作中经常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团结协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局长报告。

3、局长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由受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工作;其他局领导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代管;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股室、中心的工作;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第五条 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职工共同协商研究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2、各股室、中心提请局领导讨论决定事关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局领导班子应事先深入调查研究,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经咨询、研究和分析后加以解决;涉及县直部门或乡镇的,应充分协商,事先征求并采纳合理化建议,尽量取得一致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通过向社会公示的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3、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党支部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全县经济发展的事项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依法行政要求

1、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强化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推进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2、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统一实施的需要,适时向县人大、人民政府提出制定我县财经政策,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财经政策,确保地方性财政政策的质量。

3、实施审批、许可、登记、发证以及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适当、及时和有效。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和行政审批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财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制度,加强执法协调,推进综合执法。

第七条 行政监督

1、加强对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和《审计法》等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发现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治,重大问题向县人大和县人民政府报告。

2、加强财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完善局机关内部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的层层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文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并重视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局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4、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重视反映工作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调查和整改。加强保密工作制度,财政宣传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领导批准或办公室安排,不得接受涉及本局工作的新闻采访。

5、各股室、中心必须围绕上级财政部门和、政府及本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在年中和年末报告执行情况。对重大决策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县财政局实行督查制度,督查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 会议制度

1、实行局党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干部职工会议制度。

2、局召集和主持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主持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3、局党支部会议由或委托党支部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支部成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局党支部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2)研究党建工作,通报重要情况。

4、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局性重要工作;

(2)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讨论决定局内机构变动、人事任免、干部奖惩等事项。

(4)讨论决定财政改革、财政体制调整及财税政策、中长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机关基本建设等全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局务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5、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单位负责人、相关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其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协调涉及局属有关股室、中心的专门问题,部署有关专项工作。

6、局党支部会议的议题由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由支委负责人负责。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并交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均由办公室负责。

7、局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局党支部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应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会中提出。会议议定事项,应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或授权会议记录人员予以通报。各股室、中心应由负责人出席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负责人不能出席的,应委托本股室其他人员参加,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8、工作会议实行从严掌握、计划控制和定点召开办法。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会期。

第九条 公文审批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抄送县财政局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除局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抄送的机密事项外,一般不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抄送公文。所有外来公文由局办公室登文后呈报局长审批,再按局领导分工转呈批办。收到外单位征求意见的公文,先由局办公室登文后呈送局长阅签,再送承办股室按要求反馈意见。

2、制发公文应坚持精简、高效、准确、安全的原则。要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各股室、中心拟定以县财政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起草后先送局办公室核稿,方可报局领导审批。一般公文由分管领导签发,对于特急公文,分管局领导不在家时,应由局办公室报告局领导,委托其他局领导签发。

第十条 工作纪律

1、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学习的表率,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总结经验,创新知识,刻苦钻研,精通业务。

2、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对领导交办或接手的工作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在完成的过程中有问题要及时提出;对已完成的工作,自己检查认定没有错误再上报或反馈,不能领导检查出了破绽再辩解。

3、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局领导及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本局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违背本局决定的言论和行为;代表本局发表的讲话、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研究的重大问题的讲话、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告。

4、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积极办理,对不符合规定和政策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委、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理、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5、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接受礼品和宴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谋私利。

6、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局领导、共-产-党员、各股室和中心负责人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深入到困难地区、困难群众生活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不迎来送往。

第三章 局机关学习制度

第十一条 局机关学习活动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并主持。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财政业务以及其他相关知识。

第十二条 局机关学习活动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体学习主要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等;个人自学主要就确定的内容进行学习,并组织讨论。

第十三条 学习时间确定为每周星期五下午,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十四条 局机关学习时间除出差、调研、验收项目或检查工作、病假和其他非常特殊的情况外,不得请假。

第十五条 局机关学习活动必须根据局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每位干部就遵守纪律情况,完成学习任务情况写出学习月记和心得体会,交由局办公室存查,作为年度公务员考评和平时考察干部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 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学习讨论情况要有记录,局办公室可以随时督促检查。

第四章 局党支部学习制度

第十七条 局党支部的学习活动由局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通知和主持,并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局党支部的安排制定学习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第十八条 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召集一次,届时由党支部委员会通知,遇有特殊情况可以随时组织学习。

第十九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定、决议;

3、党的基本知识、财政业务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其他相关法律知识等。

第二十条 局党支部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次学习、讨论的内容由局支委会确定。

第二十一条 局党支部组织学习要严肃纪律,党支部成员除因公外出或患病外,一律不得请假,如需请假的,必须经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批准。

第二十二条 局党支部组织的学习讨论情况,由支部组织委员会负责记录,作为年终对党支部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五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局机关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作息时间按、政府统一规定的时间执行。

第二十四条 从本局工作人员居住分散和住宿区与办公区距离相对较远的实际,上班时间超过准点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未到下班准点时间超过5分钟,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提前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每分钟扣款1.00元。

第二十五条 请假的种类:

1、病假:局干部职工因病请假,必须提交医院证明(可在病假结束时补交),无医院证明时,计为公休假,公休假期满计为事假;住院者事后必须出具住院诊断书、住(出)院证明。

2、事假:局干部职工因事不能上班者,应事先写好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无论什么因素的事假,均每天扣款5.00元。事假超过30天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

3、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公休假和计划生育假及其他法定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4、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局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事项告知局办公室通报其他局领导。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出差、休假,必须在事前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外出2天以上的报局长批准。

第二十六条 干部职工因事、因病需请假或休假的,应提前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不办手续或请霸王假的,以旷工论处,不论任何因素的旷工,均按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需要临时请假,应提前半个小时以上(半个小时以内无效),并补办请假手续。对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报局长批准,事后必须办理相应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事后所补假条一律无效。自己份内的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不得休假。

第二十七条 纪检组长、副局长请假,由局长审批;各股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局领导批准;各股室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两天的由分管局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凡经审批的假条必须及时送局办公室作考勤登记。

第二十八条 各股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向股室负责人报告,股室负责人因公外出必须向分管局领导或办公室报告,并委托本股室其他人员代班处理日常事务。局领导外出必须向办公室通报去向。

第二十九条 假期届满,应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时,应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报批手续,未办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条 干部职工出差、加班需要补休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工作确需加班,加班至12点的可补休一天。

2.因公出差,跨周末的,返回后可补休一天,未跨周末的,返回后可补假半天。

3.法定假日、休息天因工作需要,加班4小时以上的,由干部职工提出,经股室负责人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安排一天补休。

以上审批的补休假应报办公室登记。

第三十一条 不参加会议、学习的每次扣款20元,不参加单位集体活动的每次扣款30元。

第三十二条 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年内累计旷工五天、事假累计超过二十天、病假累计超过九十天的,不得参加年度公务员等级评定,取消本年度参加评选先进资格。

第三十三条 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需要请假者,要按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捏造事实请假、出具假病证明、不请假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各股室、中心负责考勤登记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考勤要及时,登记要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纪检组办公室对各股室、中心的考勤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每月的第一天由办公室将上月的考勤结果送纪检组存档;每月的第一周星期五下午集体学习时,通报上月的出勤情况。

第六章 值班制度

第三十五条 局全体干部实行轮流值班,每周由一名领导和一名职工负责。

第三十六条 值班人员的职责:

1、值班领导负责协调、管理日常工作,遇到重要工作要协同其他领导共同研究解决,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

2、值班人员要做好考勤登记,到各个办公室巡视,督促职工上班纪律,把当天的有关重要事件进行登记并移交。

3、值班人员要做好来电记录,并将所有电话内容及时转告相关人员。

4、值班人员要回答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必要时请示领导予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第七章 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财务管理实行局长负责制。局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局纪检组要了解局机关的财务收支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加强单位的廉政建设;局办公室负责本局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财会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级安排的经费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给各股室的业务经费,必须统一纳入本单位经费帐户管理,实行统收统支。

第三十九条 按照《会计法》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安排专人负责财务报账工作。财务人员应及时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相关账簿,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月报表、年报表需经局领导及对口股室审核、签字、盖章。

第四十条 财务会计人员必须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和记录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未经局长签字的原始单据,财务人员一律拒绝核销;若发现虚假、违法原始单据及记载不准确、不完整或原始单据有涂改行为的,要拒绝核销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四十一条 局机关所有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金额在2000元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金额在3000元以上,提交局务会研究。

第四十二条 出差人员预支差旅费应根据出差时间长短按每天150元预支,如需多预支则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驾驶员每次出差(在州内)可预支备用金2000元,到州外预支5000元。出差人员应在出差结束后7日内,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并及时结清预支款项。

第四十三条 为避免干部职工长期拖欠所借公-款,报账后未能及时结清欠款的,从借款次月起,由财务室按本人工资总额的30%金额逐月扣回所欠借款,借款余额每月收取5‰占用费,所有扣款财务室要进行张榜公布;凡借款不还清的不再借款;若调动工作,一次性还清所欠公-款或将欠款转入所调单位进行还款,方可调离单位。

第四十四条 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借支公-款的,由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支。

第四十五条 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办公室统一购买,建立领发登记制度。自行到商店购买或签单的一律不予报销。需购置公用物品,由各股室向局办公室报告,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凡新购进的物品,必须健全验收制度,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报办公室建立实物帐,实行领发签字登记管理。

第四十六条 各股室、中心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会议,按照会议规模及时间事先编制经费预算,报主管局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超过会议标准的部分,财务室不予核销。

第四十七条 局财务室月初规定时间内将上月的支出情况列表报局领导,以便掌握本局经济运转情况,对机关的发票结算报销要及时予以办理。

第四十八条 未尽事宜,按《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办理。

第八章 财政信息工作及其他奖励制度

第四十九条 为鼓励本局干部职工积极撰写财政信息和调研文章,局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

1、被州级媒体采用的,每条给予60元奖励。

2、被省级媒体采用的,每条给予100元的奖励。

3、被财政部及中央媒体采用的,每条给予500元的奖励。

4、撰写调研文章被采用的每篇给予500元的奖励;被省级以上媒体使用的,每篇给予1000元的奖励。

5、为鼓励局机关干部职工在职参加成人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每门给予100元的奖励。

第五十条 为鼓励本局干部职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对取得初级会计资格的奖励1000元,对取得中级会计资格的奖励2000元,对取得高级会计资格的奖励3000元(无论取得何种资格,均需持证)。

第九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车辆管理

1、局机关所有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局办公室进行管理,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安排调度。

2、所有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证照,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车库制,因事不能入车库的车辆应存放在统一指定的停放处,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过夜,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4、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特殊情况需向外单位借车的,须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向局办公室通报,如需加油的',须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同意,原则上不得有其他开支。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与他人驾驶。外单位向我局借车的,须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且必须由本车司机驾驶,不准换司机,其过桥(路)费、油费、修理费由借车方负责。

5、逢节假日,一般情况安排一辆车、一名驾驶员值班。其他所有车辆一律归库停放。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值班的局领导与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第五十二条 车辆的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领导后一般,先正职后副职的原则。为确保局领导工作用车和机关急需用车及重要工作用车,正常情况下出差车辆应当返回待用。

2、局领导及各股室单位用车,实行派车制度。(1)车辆调度按照工作要求统筹安排,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擅自出车。(2)司机必须凭办公室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局机关工作人员需用车的,以书面形式申请,报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第五十三条 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驾驶员不得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驾驶员未有出车任务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到办公室上班,服从办公室安排,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2、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部门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违章罚款局财务室不予报销。

3、驾驶员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五十四条 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出车前必须检查制动、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3、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填写维修报批单,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检查鉴定,由办公室向局长报批后,方可修车。

4、车辆要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章 电子设备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 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并拔掉电源,方可离开办公室。由于违规操作的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本人自付。

第五十六条 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能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必须在1分钟以上。严禁随意搬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严禁插、拔各种连接线和接口卡。

第五十七条 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电脑都有专人负责,设备不得串用和随意调整。

第五十八条 使用连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淫秽、反动信息及软件;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他用户;严禁在网络上下载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严禁登录、浏览黄-色-网-站。

第五十九条 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放置,防止进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第六十条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响声等,应及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信息中心,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或未排除之前严禁启动机器,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六十一条 计算机设备定期保养维护。对计算机设备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除尘保养,届时,计算机管理人员要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六十二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做好防火、防盗、防磁、防潮、防尘工作。

第六十三条 为保证各办公室在电脑出现重大故障后,数据能及时得到恢复,每月5日前,各办公室将需要保存的数据通知局域网传入机房服务器,机房负责将各办公室传入数据刻制成光盘,交档案室保存。未传入服务器的数据出现丢失,由各办公室负责,传入服务器的数据出现丢失,由机房负责。

第六十四条 电脑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确保数据已安全备份方能维修。必要时应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将数据传入服务器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操作人员的密码要相互保密,严禁串用,密码视同个人印章管理,为安全起见应不定期更换自己的口令,如泄露密码造成损失,由持有密码者负责。

第六十五条 严禁私自更改和删除操作系统、程序,严禁随意变更计算机系统设置,严禁私自安装和使用软件。严格控制计算机病毒,不准做任何与业务无关的操作,严禁擅自使用外部磁盘、磁带。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在系统桌面设置淫秽、反动图片,对新购和交流的软盘、光盘,使用前要查、杀病毒,严禁闲杂人员到办公室操作电脑、玩电脑。

第六十六条 计算机消耗材料要根据实际需要,报请领导批准方可购进,办公室每月统计一次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消耗情况。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十七条 严格机房管理。由局领导确定一名电脑维护员,负责全局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除电脑维护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房进行任何操作。根据工作需要,由机房管理人员关闭宽带网。

第十一章 接待制度

第六十八条 接待工作统一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局领导根据接待对象确定陪同人员。

第六十九条 省财政厅、外州、市、县(区)及州财政局来人的公务接待,原则上由州财政局办公室正式通知我局办公室,州内其他县来人的公务接待,原则上由各县财政局办公室正式通知我局办公室;因工作交流、工作检查等,各股室、中心接到对方正式通知需要接待的,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报请局领导后,统一安排。

第七十条 省财政厅厅级、处级领导和怒江州财政局主要领导到贡山调研、指导工作,住宿可安排在标准较高的酒店、宾馆,可安排套房,随行人员及其他公务住宿接待以普标为主;就餐视主宾级别按不同档次酌情安排。

第七十一条 接待原则上不赠送礼品,确需赠送的,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办理;不安排娱乐项目,禁止在营业性歌舞厅、桑拿室安排接待项目。

第七十二条 外州、市、县财政系统及其家属到贡山办私事、旅游观光等,如有需要,我局只为对方代订住宿、就餐,费用由对方自理(含旅游景点门票)。

第十二章 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

第七十三条 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艰苦奋斗,以身作则,自觉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的各项规定。

第七十四条 正确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拨款、政府采购和控购商品等审批手续,未经规定程序,不准办理拨款手续,不准为他人提供信贷担保,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费、手续费和酬金等,不准以未给好处而对业务办理单位和办理人进行刁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七十五条 模范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属成员的婚丧嫁娶、过生日、乔迁新居等机会向业务往来单位发放请贴,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第七十六条 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组织原则调配、任用干部,不准拉帮结派、跑官要官、行贿受贿,不准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机关干部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第七十七条 坚决禁止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涉及色情和参与赌博活动,一经发现,一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十八条 财政工作人员到县内有关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的,不准接受该单位的宴请;出差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的,自付就餐伙食费。不准利用职权由外单位出钱外出考察、游山玩水。

第七十九条 坚持勤俭办事,爱护公物,管理好公共财物,力求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有业务经费的股室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不得各行其是,乱支滥用,每年内由纪检组牵头对本局有业务经费的股室进行一次内审。一经查出,按违反财经纪律追究股室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八十条 本制度由局纪检组和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十一条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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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七

l.归档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是各科室的一项重要任务,科室应指定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实行岗位责任制。

2.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3)上级非业务主管部门制发的与本机关业务有直接联系、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5)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决算报表等重要文件材料;。

(6)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材料。

3.归档要求。

(2)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文件线条明确、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

(4)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文件资料系统完整,按要求组成保管单位(案卷);。

(5)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排列有序;。

(6)保存的案卷均去掉金属物;。

(8)声像材料应标出声像对象、时间、地点和中心内容;。

(9)检索工具齐全规范。

4.各种门类档案应分别整理和组卷移交。各科室要按规定及时移交文书档案,文书档案要在次年6月底以前归档完毕;年度会计档案,可由业务科室妥善保存一年后归档。

5.归档的各类档案应有移交目录。移交档案不合格者,档案员应拒绝接收,并由移交者按时整改补齐,双方清点无误后签字存查。

7.档案库房与档案整理、借阅、办公要分设。库房要有防盗、防火、防高温、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8.建立档案库房管理规则。非工作需要人员不准进入库房;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不准放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办公、会客、闲聊;库房内严禁吸烟;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取放档案要随手锁柜,出门落锁。

9.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员应定期对档案的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无误。

10.严格执行《机关保密工作制度》,档案资料不准擅自扩大借阅范围,不准擅自透露档案内容,不准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库房。

11.档案资料中的“秘密”以上密级的文件资料,不经局长批准不得随便查阅、摘抄、复制。经批准借出者,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严防泄密。

12.在整理档案时清出的废旧、重份文件,应定期按规定销毁,不得随便处理或挪作他用。

13.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本局各科室查阅档案时,说明查阅范围,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方可查阅。外单位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说明查阅范围,经主管局长批准后查阅。凡查、借阅档案者,必须填写《档案借、查阅登记簿》。

14.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准借出。特殊情况需借出时,须经主管局长批准,并办理借出手续,限期归还。在借出和归还时交接双方要清点核查,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得涂抹、撕页、圈划、折叠等;发现档案有损坏时,要及时弄清情况,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查责任。

15.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做好档案开发利用,积极为机关科室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搞好服务;做好档案资料的编研工作;配合有关科室编写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和专题文件汇编等。

16.档案室向利用者提供档案的同时,应附加《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利用工作结束后,由利用者如实填写,及时交回档案室存查。

17.坚守岗位,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库房保管、资料保密和借阅利用等工作,不断提高档案工作质量。

18.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19.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财政工作业务知识和档案管理业务知识,熟悉馆藏档案情况。

20.建立档案员岗位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档案管理情况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每年由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档案室和档案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八

为维护本局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二、各种假期规定

(一)事假:

(1)局机关干职工因私事必须请事假的,按程序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假期获批后请假人应及时安排好本职工作。事假原则上应按“先用假期,后用事假”的原则掌握,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干职工,可以用当年年休假冲销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再按本规定处理。

(2)干职工全年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自21天起按本人日工资的80%计发工资;全年累计请事假30天以上50天(含50天)以下的,自31天起按本人日工资的60%计发工资,全年累计请事假50天以上的,自51天起按日停发本人工资、补贴和奖金。

(二)病假:

(1)局机关干职工因身体不适需请病假的,须出具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出的病假证明单,按程序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病假期间,请假人应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不能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2)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发放标准:

1、请假人员全年累计病假在二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

2、请假人员全年累计病假在二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从第三个月开始根据按下列标准发放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10年(含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3、请假人员全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10年(含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4、局机关干职工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本局的生活福利待遇。

(三)婚假、产假、丧假和探亲假:

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超过规定的假期天数按事假规定处理。

(四)带薪年休假:

(1)局机关干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机关干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己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己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一律不得跨年度使用,凡年休假期在10天以上的一般按上、下半年分别办理休假,特殊情况需连续休假的,需说明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假。原则上年休假申请人需在拟休假前一个星期提出休假申请,以便所在股(室)统筹安排工作,休假人员获得假期批准后,应尽量在休假前完成当前工作,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须在本人休假前做好相关工作交接,休假后尽快投入工作。

(3)确因本局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干职工休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其休年休假。本年度内局机关干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每天补助标准为该机关干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局机关干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本局没有扣发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其他公假:

凡经组织推荐参加脱产学习、跟班学习的,学习期间工资、福利照发。

三、请销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1、请假手续。局机关干职工需用任何假期,必须经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因特殊情况事先无法按正常程序办理请假事宜的,请假人员应根据假期长短以电话或口头的方式及时向相关领导请假,事后再补办手续。请假人员请假时(病假须持交病假证明)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种类、请假理由、请假日期与休假时间,经领导按审批权限签批后方可有效,局机关干职工获批的所有请假手续一律交局办公室存档备查。

2、审批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假期由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股(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批准;局机关干职工30天以上的事假、病假经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局长同意后报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班子副职所有假期一律由局长审批。

3、请假人员休假期间(除病假外)因本局工作需要确需请假人回到工作岗位的,请假人必须在接到局办公室通知后及时到位。

4、以上假期均实行销假制度,请假人在假期完毕后须在上班当日向准假人销假。

四、旷工界定及处罚

(一)旷工界定

局机关干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均视为旷工处理:

1、虽有正当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未经领导批准而擅自休假的;

2、假期批准期限己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期休假的;

3、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由所在股(室)长督促其及时返回工作岗位,接到通知后如本人坚持不返回岗位的。

(二)旷工处罚

1、旷工者,自旷工之日起停发本人工资,每旷工一天罚款50元;

2、连续旷工3天的,除进行经济处罚外,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全局通报批评;

4、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即予以辞退。

五、考勤考评

全局干职工都要严格遵守本制度,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办理各类请假手续,局机关将不定期对机关工作纪律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由局办公室负责保管存档,年终考评时作为考评依据使用。检查中如发现干职工违反本制度的将进行严肃处理,对包庇、纵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股(室)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本制度从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为了加强机关建设,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运行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及国家、自治区和、政府及人社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探亲假

1.凡属局机关正式职工,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2.探望配偶,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3.探望父母,未婚职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已婚职工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均为20天。

4.探亲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但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往返路程假。

5、探亲假,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审批表》,由科室领导和分管局长批准。

二、请假

1.机关职工因事、因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

2.请事、病假,需先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3.机关干部职工请事假或病假时间在一个工作日的:科级干部需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到办公室备案登记;其他干部职工需由科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登记。机关干部职工请事假或病假时间超过三个工作日(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均需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登记。机关干部职工请事假或病假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均需由局长批准并到办公室备案登记。副局长(含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局领导外出应告知办公室。

三、婚假

职工结婚按规定给假3天,对晚婚者(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另增婚假15天。

四、产假和陪护假

女职工分娩后按国家规定休产假90天。按地方文件规定实行晚育(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另增加产假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遇难产者(附医院证明)再增加产假15天。

妻子分娩男职工可请陪护假,假期10天。

产假和陪护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五、续假和销假

1.假期满后,要向办公室销假;不能按期上班者,要办理续假手续。

2.凡没有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或假期满后仍未到岗又没有补办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旷工累计满一周,从下月起停发一个月工资,旷工连续十五天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停发带薪休假补贴。

六、组织管理

1.各科室要严格履行职工请假审批、备案手续,既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职工的探亲假,又要保证不影响工作,避免职工集中休假而影响工作。

2.职工无论休假(包括探亲假、婚、产假)还是请病事假均需按规定办理请销假备案手续。

3.办公室要加强对职工休假、请假的管理,了解和掌握职工休假和请假情况,对不认真执行或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管理,规范请销假程序,现就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规定如下:

一、请假的规定

(一)事假

1、凡请事假一天以上一律以书面形式报批。

2、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一天以内,由股室或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股室或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一周以上,报请局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

3、各股室负责人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请事假一天以内报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报请局长批准。

(二)病假

1、请病假一律凭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报批。

2、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病假报批的要求和程序比照请事假规定执行。

3、各股室负责人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请病假,报告分管局长,由局长审批。

二、销假的规定

凡按规定逐级报批的事假、病假,假期休完后,上班前必须按请假的报批程序逐级进行口头销假。

三、续假的规定

凡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相关休假事宜,需续假者,按照请假审批程序报批。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财政良好形象,现就规范干部职工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规定如下: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不随意外出,因公外出必须向值班领导和分管局长报告。干部职工原则上按时上下班,局领导轮流值班进行督查。股室负责人要树立榜样,带领股室同志严格遵守单位日常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经查实的,将予以局系统通报批评。

二、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吃早餐、买菜以及外出进行娱乐活动。

三、严禁利用办公电脑、电话等工具炒股、买卖基金、彩票。

四、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牌、玩游戏以及赌博等活动。;

五、严禁工作时间擅自脱离岗位。

六、严格请销假制度。

因实行年休假制度,干部职工一般不再请事假,需处理私事的,应安排到假期中进行,或用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确有特殊原因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具体如下:

1、因事请假1天以内的,由股室负责人审批,1天(含)以上3天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3天(含)以上由局长审批。

2、因病需休息的,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参照事假审批权限报股室负责人和局领导审批。

3、婚假、丧假本人应事前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

4、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星期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请年休假,应在局统一布置下,本人事前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批(中层干部必须报局长审批),并填写年休假申请表报批后报办公室备案。

6、请假一般应提前,事后应销假,如遇急事应先口头告知,事后补办相关手续,请假条必须交办公室存档。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九

1、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科学的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迅速、准确、及时地将各类安全方面的信息、资料、文件归档。

2、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求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3、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入室内。

4、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和销毁。

6、按《档案法》规定,要求做好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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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十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促进平安建设,确保公共财产及干部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保证完成值班任务,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尽职尽责,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发观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带、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岗、到位,并保障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理。

3、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按综治办和街办要求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确保节假日安全。

4、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下棋、打牌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5、做好交接-班的登记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严格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

6、值班人员违反制度,给单位或社会造成损失的按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给予值班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7、局领导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100元,并且在全体职工会议做出书面检查,对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

8、科级领导干部带头违规违纪则加倍处罚。

注意事项:

1、已知病假、抽调、出差不排班。临时请假、出差人员由科室领导(或本人)负责自行调整,在值班登记簿备案!

2、值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值班人员不能在值班时间出去吃饭。

3、晚上值班,可以在第二天上午休息,不可在下午休息。

5、值班负责人具体负责值班情况汇报,在带班领导出差期间承担带班领导责任。

4、违反值班制度的按制度有关规定处罚。

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地委值班室:2022485      行署值班室:2023191

地区政法委:2023970      地区安委会:2022898

行署应急办:2023565      古江巴格乡派出所:2053299

1、财政所平时按局机关及乡党委政府要求正常上下班;

2、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值班期间不得酗酒、打牌、玩游戏。

3、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必须向带班人员请假,并自行找本所人员替班,经带班人员批准后,由替班人员代为履行值班人员职责。

4、对无故缺岗、擅自离岗或违犯上述有关规定者,每发现一次,全所通报批评,记入年终绩效考评。

5、财政所全体人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若联系方式变动,要及时进行变更。

一、为规范政务值班工作程序,确保全局上下联系畅通、运转协调、反应迅速,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二、市财政局政务值班工作在分管副局长领导下由局办公室组织管理。全局日常值班任务由局办公室政务值班室(以下简称值班室)具体承担。

三、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681116)。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实行局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其他特殊时期,局相关业务科室也应根据需要安排专人值班。

四、值班室政务值班工作职责

(一)接收和处理政务电话、传真、电报、文件及电子邮件。

(二)接收、报告和传递重要政务信息。

(三)接收和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电话、传真、文件和电子邮件。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值班室来电办理程序

(一)来电登记

值班室接到来电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认真记录来电人的姓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和内容。

属于会议通知的,应详细了解会议主持人以及会议议题等情况,以便做好会议准备。

(二)来电办理

1.对政策规定明确的问题,应当立即向来电人做出解答。对属于信访内容的',告知信访人相关科室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进行办理。

2.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属于相关科室办理内容的,转相关科室进行办理。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由值班人记录在案,尽快转交相关科室进行处置;事情紧急的,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处置。

3.值班室接到电话通知的政务事项,应根据通知内容涉及的工作范围,以值班室电话记录的形式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批示或交有关科室签收。紧急情况,直接报告局领导。

4.值班室要按日整理局领导公务活动情况,填报《局领导每周公务活动一览表》及时报告局长,以利协调公务安排。

5.特殊情况下,值班室要做好局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冲突的协调工作。

六、值班室接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准确记录,并按照有关处理突发事件预案的规定,以电话记录等形式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相关处置。

七、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及全市性重大会议、大型活动、重要接待任务期间以及特殊敏感时期,对本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市政府值班室。

八、值班室发送各类会议通知,必须通知到与会人,并作好记录。会前将请假人数报办公室主任或会议主持人。会议通知通过“短消息”方式群发的,应注意提醒接收人收到后回复确认,没有收到确认“短消息”的,应通过其他方式再次通知到位。隔日重要会议,应通过“短消息”等方式再次提醒与会人。

九、值班室对所有《电话记录簿》等值班资料应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备查。

十、值班室工作人员守则:1、坚守岗位,确保畅通;2、记录清楚,记述准确;3、熟悉规程,快速响应;4、及时报告,迅速落实;5、严守纪律,保守秘密;6、注重礼仪,维护形象。

第一条 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局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条 全局工作人员要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自觉维护机关的安全。

第三条 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检查、防范,严防火灾、盗窃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加强对电源、电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任何股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炉、电暖气等设备,不得乱接电源和动用电器、通信设备,防止人身伤亡和损坏设备。

第五条 值班人员负有自觉维护单位利益的责任,认真负责单位安全保卫及办公大楼卫生清洁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请示主管领导或办公室,并协助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单位内部安全和环境清洁。

第六条 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值班时不准会客、娱乐、喝酒。违反规定发生脱岗、值班期间喝酒,扣发当日工资,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15年1月起执行。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十一

1、全体职工都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制度,确保有关党和国家的机密事项和我局业务中尚未公开和不准公开事项的安全。

2、机要文件只限在办公室内阅办,严禁把机要文件带到家中和公共场所,因公开会、外出等需要随身携带机要文件必须严格保管,防止丢失,外出带回的机要文件,应及时交局内文管人员保存。

3、档案室、打字室均属本局机要部门,除本股室工作人员或必须办理工作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外单位来查阅档案,须请示局长批准后,严格按查阅规定办理。不准随意查阅,更不能随意带走,谁管理谁负责。

一、加强对保密工作领导

局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要对保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不断提高保密工作质量。

二、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泄漏机密事项。发现他人有失、泄密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三、加强对机密文件、材料和信息的管理

凡属机密文件、材料一律由专门机要人员保管,不得任意交他人代收代转。凡代表财政局参加市里或上级财政机关组织的各类会议所发的文件、资料,会后一律交办公室文书登记保管,需用时,办理借阅手续。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的,要认真清退存放的所有的文件、资料、刊物等。宣传报道或论文投稿须经局保密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涉密信息不得进入国际互联网传输或存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也不得接入国际互联网。不得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四、严禁将机密文件和材料带出机关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随身携带机密文件、材料外出,须经主管局长批准,使用专用文件箱(包) 携带。从外单位取机密文件、材料回机关时,事先要请示主管局长。

五、加强通信管理

涉密通信系统必须采取保密防范措施。个人通信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事项。涉密会议必须限定出席对象,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严禁在普通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

六、及时对文件、材料进行清理

年终按照立卷归档范围和文书处理规定进行彻底清理,对无保留价值的机密文件和材料,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派专人及时交指定工厂监销处理。绝密文件经主管领导批准由专人焚毁。

七、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登记制度

非正常业务用章,科室公章由科室负责人批准, 局公章经局领导批准。用印要注明原因、份数和批准人。严禁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和开空白介绍信。

八、档案资料必须保证绝对安全

档案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绝密档案和核心档案要设专柜单独保管。涉及机密事项的作废文稿要及时销毁。

九、提高警惕,确保安全

每天午休或下班前要检查文件、材料是否收好,卷柜、门窗是否关严锁好,有无火灾隐患等,防止意外事情发生。

十、严肃保密工作纪律

发生失密、泄密,要视情节轻重、危害大小,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提交纪律检查机关追究责任;玩忽职守,构成渎职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局属于保密单位,为了切实做好新时期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制。全体干部职工要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保密法》的规定。建立兼职机要档案员负责制度,各科室的机密、秘密文件及内部资料要指定专人集中保管,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分送和催办制度。

第二条作好机要文件和保密资料管理。凡属机要文件,一律由办公室登记、呈阅、保管、存档和清退。机要文件一般只呈送局领导阅,涉及到相关科室的由办公室通知或送到科室随阅随收回。机要文件原则上不准复制。

第三条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局党总支会议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记录分别由党总支组织委员或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保管,原则上不向外单位或科室借阅,确需借阅的,须经局领导同意方可借阅,但不得复制和借出保管地点。

第四条提高日常工作保密意识。局机关编辑的需要保密的各种信息资料,必须限制打印地点和份数,并打出"内部资料、注意保密"的字样。向外发送时,必须按照规定范围分送,不得任意扩大分送范围。向外宣传的稿件,一般需由办公室签章同意,不得涉及财政收支详细数据。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本单位秘密,保障部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内容,加强保密观念、熟悉保密范围、保密项目和等级。

2.一切涉密文件、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录像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入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严格执行密级文件的清理,移交和销毁制度。

4.传阅密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5.销毁密件、密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禁私自销毁密件、密品;销毁密件、密品时应有有关人员在场监销,并由监销人员和销毁人员共同签名。

6.不得在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在无保密保障的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引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7.涉密人员未经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出境,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的,不得向境外组织机构、人员泄露自己的工作性质及内容,不得在有境外人员在场时或境外驻地、车辆谈论国家秘密。

8.涉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经批准离职的,仍应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在脱密期限内不准私自应聘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任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境。

9.发现泄密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机关单位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机关。

10.涉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泄露国家秘密;

(三)私自复制、下载、携带和留存国家秘密;

(四)发生泄密后隐瞒事实或不及时报告;

(五)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六)其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涉密人员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将视情节予以责令改正、停止履行职务、调离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一条  财政局属于保密单位,为了切实做好新时期的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制。全体干部职工要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保密法》的规定。成立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全局的保密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保密工作的日常机构。建立兼职机要档案员负责制度,各股室的机密、秘密文件及内部资料要指定专人集中保管,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分送和催办制度。各股室负责人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有组织、管理、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第三条 因人员变动等原因涉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调整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进行人员调整,并向开发区管委会和全局报告、通报。

第四条 保密领导小组接受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外,业务上接受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同时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责任。

第五条  搞好机要文件和保密资料管理。凡属机要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一律由办公室登记、呈阅、保管、存档和清退。机要文件一般只呈送局级领导阅,涉及到相关科室的由办公室通知或送到相关科室随阅随收回。机要文件原则上不准复制。

第六条  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随意堆放。

第七条  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第八条  档案室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

第九条  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记录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原则上不向外单位或股室借阅,确需借阅的,须经局领导同意方可借阅,但不得复制。

第十条提高日常工作保密意识。局机关编辑的需要保密的各种信息资料,必须限制打印地点和份数,并打出“内部资料、注意保密”的字样。向外发送时,必须按照规定范围分送,不得任意扩大分送范围。向外宣传的稿件,一般需由办公室签章同意,不得涉及财政收支详细数据,如需要涉及财政收支数据的,需要局领导签章同意。

第十一条妥善保管工作记录。在职局级领导原则上要求使用保密记录本,记录本用完由各自妥善保存或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第十二条各股室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由各股室负责,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复的故障,须向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联系专业维修部门进行修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股室电脑维修的有关资料、指导各股室使用有关电脑设备及联系专业维修部门保养、维修电脑设备。

第十三条各股室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防电脑病毒软件,并经常做好防电脑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对交换、复制、下载的资料要做好防电脑病毒工作。如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电脑被感染病毒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办公室报告,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电脑病毒的扩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四条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net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时,要自觉接受国家保密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浏览、下载黄色及反动网页及资料。

第十六条本单位电脑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其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必须经局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手机使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规定,召开重要会议时必须关闭手机,不得在固定电话、手机中谈论秘密事项或内部事项。

第十八条如发生泄密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向部领导如实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在保守国-家-机-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泄漏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举报泄露国家秘密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应从重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发生泄密事件不及时上报;或者隐匿不报,根据情节及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和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十二

二、卫生管理的标准: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浮尘;卷柜无浮尘、柜内各类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面清洁、无浮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办公室内不得堆放有碍办公的.杂物,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走廊无灰尘、浮土、污水。

四、实行全局卫生保洁制度 

1、财政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纸屑,不乱丢杂物,不得在办公场所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养成便后冲水的习惯, 保持公共场所、卫生间的清洁。                      2、不得随意在外墙、走廊和室内的墙壁、门窗上粘贴图画,宣传广告、随意安装物品;不得在室内外随意悬挂物品;不得在地面上拖拉重物。  3、不得在办公楼及院内随地吐痰、泼脏水、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在楼内、院内乱堆放物品、垃圾及废旧物品。  五、实行卫生监管制度  1、办公室负责全局的卫生的清理、检查工作。  2、办公楼卫生实行管理责任制,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本股室卫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本股室人员搞好卫生。  3、门卫负责办公楼门前院子的卫生工作,始终保持院内整洁。  以上规定,望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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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十三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职责。

1、组织全局性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局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局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局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局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局档案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某某某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全局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分管档案工作的各处(室)领导职责。

1、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帮助专(兼)职档案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局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4、疏通渠道,严格制度,督促有关人员注意平时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归档工作。

5、协同档案室监督、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及档案鉴定工作。

6、负责检查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岗位职责情况。

四、各处、室专(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十四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促进平安建设,确保公共财产及干部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1、保证完成值班任务,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尽职尽责,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发观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带、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岗、到位,并保障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理。

3、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按综治办和街办要求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确保节假日安全。

4、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岗位,不得在值班期间下棋、打牌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5、做好交接-班的登记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严格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

6、值班人员违反制度,给单位或社会造成损失的按责任大小,损失情况,给予值班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7、局领导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100元,并且在全体职工会议做出书面检查,对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

8、科级领导干部带头违规违纪则加倍处罚。

注意事项:

1、已知病假、抽调、出差不排班。临时请假、出差人员由科室领导(或本人)负责自行调整,在值班登记簿备案!

2、值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值班人员不能在值班时间出去吃饭。

3、晚上值班,可以在第二天上午休息,不可在下午休息。

5、值班负责人具体负责值班情况汇报,在带班领导出差期间承担带班领导责任。

4、违反值班制度的按制度有关规定处罚。

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地委值班室:2022485      行署值班室:2023191

地区政法委:2023970      地区安委会:2022898

行署应急办:2023565      古江巴格乡派出所:2053299

一、为规范政务值班工作程序,确保全局上下联系畅通、运转协调、反应迅速,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二、市财政局政务值班工作在分管副局长领导下由局办公室组织管理。全局日常值班任务由局办公室政务值班室(以下简称值班室)具体承担。

三、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681116)。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实行局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其他特殊时期,局相关业务科室也应根据需要安排专人值班。

四、值班室政务值班工作职责

(一)接收和处理政务电话、传真、电报、文件及电子邮件。

(二)接收、报告和传递重要政务信息。

(三)接收和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电话、传真、文件和电子邮件。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值班室来电办理程序

(一)来电登记

值班室接到来电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认真记录来电人的姓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来电时间和内容。

属于会议通知的,应详细了解会议主持人以及会议议题等情况,以便做好会议准备。

(二)来电办理

1.对政策规定明确的问题,应当立即向来电人做出解答。对属于信访内容的,告知信访人相关科室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进行办理。

2.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属于相关科室办理内容的,转相关科室进行办理。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由值班人记录在案,尽快转交相关科室进行处置;事情紧急的,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处置。

3.值班室接到电话通知的政务事项,应根据通知内容涉及的工作范围,以值班室电话记录的形式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批示或交有关科室签收。紧急情况,直接报告局领导。

4.值班室要按日整理局领导公务活动情况,填报《局领导每周公务活动一览表》及时报告局长,以利协调公务安排。

5.特殊情况下,值班室要做好局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冲突的协调工作。

六、值班室接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在《电话记录簿》上准确记录,并按照有关处理突发事件预案的规定,以电话记录等形式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意见进行相关处置。

七、每年“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及全市性重大会议、大型活动、重要接待任务期间以及特殊敏感时期,对本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报告、市政府值班室。

八、值班室发送各类会议通知,必须通知到与会人,并作好记录。会前将请假人数报办公室主任或会议主持人。会议通知通过“短消息”方式群发的,应注意提醒接收人收到后回复确认,没有收到确认“短消息”的,应通过其他方式再次通知到位。隔日重要会议,应通过“短消息”等方式再次提醒与会人。

九、值班室对所有《电话记录簿》等值班资料应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备查。

十、值班室工作人员守则:1、坚守岗位,确保畅通;2、记录清楚,记述准确;3、熟悉规程,快速响应;4、及时报告,迅速落实;5、严守纪律,保守秘密;6、注重礼仪,维护形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管理,确保应急值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急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三条 应急值班室设在办公室6301室,应急值班电话0731-83601102,应急传真:0731-83601101。应急值班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具体负责。

第四条  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值班人员工作要求:

2、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当班未处理完毕的接办工作要交代到位,以防差错,确保工作的有序连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他人顶替值班。

4、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

5、值班人员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各类相关重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

7、值班人员应认真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值班事项。

第五条  应急值班工作职责

3、负责向局领导、市直相关部门报告重特大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

4、负责上级电话指示、通知和基层单位电话请示汇报的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接待、督办和反馈工作。

一、门卫负责机关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时开、关大门。对出入机关的外来人员、车辆进行询问登记,查询出入大门物品。严禁收购废品、小商小贩、推销商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大院内。

二、干部职工节假日值班时要按时到岗,切实履行职责。严禁在值班室赌博。

三、门卫值班人员不准将大门钥匙交给他人随意开、关门;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不准向门卫索要和加配大门钥匙。

四、按时开、关机关大门。车辆进出的大门早上七点开门,晚上十一点关门;办公楼大门按上、下班时间开关。晚上十一点后由值班门卫检查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的门窗锁闭情况。

五、因门卫失职造成机关院内的办公室物品、自行车、摩托车等财产被盗的,值班门卫将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一条 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局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条 全局工作人员要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自觉维护机关的安全。

第三条 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检查、防范,严防火灾、盗窃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加强对电源、电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任何股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炉、电暖气等设备,不得乱接电源和动用电器、通信设备,防止人身伤亡和损坏设备。

第五条 值班人员负有自觉维护单位利益的责任,认真负责单位安全保卫及办公大楼卫生清洁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请示主管领导或办公室,并协助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单位内部安全和环境清洁。

第六条 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值班时不准会客、娱乐、喝酒。违反规定发生脱岗、值班期间喝酒,扣发当日工资,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15年1月起执行。

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一)值班分日常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三种。日常值班和周末值班由值班室全权负责,节假日值班由值班室和值班科室共同负责,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出勤考核。

(二)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负责编排科室节假日值班表。科室在岗值班时段以县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下班后由值班室负责。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报局办公室。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值班工作,周末和节假日值班耽误休息时间的,局里原则上安排时间补休,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12月31日以前仍然未安排补休的,局内将按照节假日加班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用。

(四)值班地点统一在底楼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按规定程序报告处理。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媒体采访事宜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负责人联系;有关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局办公室或相关科室联系;按信访责任分工通知对口科室办理。(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二)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报局领导的急件、特急件以及、县政府和市财政局等上级领导的'批示件,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并按照局办公室负责人的要求及时办理,送局领导阅批的文电要通知有关人员尽快送达;需转有关处室办理的急件、特急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相关业务科室处理。需要送取机要文件的,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文件收发员联系。

(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办理的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出现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交代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续办的事项。

三、值班应急处置

(一)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局领导,同时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及时转交相关文电,并按照局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

(二)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

四、值班纪律

(一)值班室是局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涉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宜;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

(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要按照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8小时以外要保持值班话机畅通。

(三)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维护值班室的整洁卫生。

五、惩罚措施

凡是值班工作失职被、县政府或县纪委及以上级别督查部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当事人本人及所在科室年终综合考评按照机关科室综合考评办法和职工个人综合考评办法给予相应分值的扣分,并按下列方式予以经济处罚:

(一)受到县级以上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4个月、2个月、1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6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受到县级督查部门通报的,分别扣除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带班领导工作性津贴或绩效工资2个月、1个月、0.5个月,当事人为临时工作人员的给予300元的经济处罚。

(三)经局内抽查或检查发现不在岗的,由局党组会议或者局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处理意见。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十五

为了加强机关建设,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运行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及国家、自治区和、政府及人社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探亲假

1.凡属局机关正式职工,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2.探望配偶,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3.探望父母,未婚职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已婚职工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均为20天。

4.探亲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但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往返路程假。

5、探亲假,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审批表》,由科室领导和分管局长批准。

二、请假

1.机关职工因事、因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

2.请事、病假,需先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3.机关干部职工请事假或病假时间在一个工作日的:科级干部需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到办公室备案登记;其他干部职工需由科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登记。机关干部职工请事假或病假时间超过三个工作日(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均需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登记。机关干部职工请事假或病假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均需由局长批准并到办公室备案登记。副局长(含调研员和副调研员)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局领导外出应告知办公室。

三、婚假

职工结婚按规定给假3天,对晚婚者(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另增婚假15天。

四、产假和陪护假

女职工分娩后按国家规定休产假90天。按地方文件规定实行晚育(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另增加产假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遇难产者(附医院证明)再增加产假15天。

妻子分娩男职工可请陪护假,假期10天。

产假和陪护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五、续假和销假

1.假期满后,要向办公室销假;不能按期上班者,要办理续假手续。

2.凡没有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或假期满后仍未到岗又没有补办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旷工累计满一周,从下月起停发一个月工资,旷工连续十五天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停发带薪休假补贴。

六、组织管理

1.各科室要严格履行职工请假审批、备案手续,既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职工的探亲假,又要保证不影响工作,避免职工集中休假而影响工作。

2.职工无论休假(包括探亲假、婚、产假)还是请病事假均需按规定办理请销假备案手续。

3.办公室要加强对职工休假、请假的管理,了解和掌握职工休假和请假情况,对不认真执行或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管理,规范请销假程序,现就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规定如下:

一、请假的`规定

(一)事假

1、凡请事假一天以上一律以书面形式报批。

2、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一天以内,由股室或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股室或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一周以上,报请局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

3、各股室负责人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请事假一天以内报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报请局长批准。

(二)病假

1、请病假一律凭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报批。

2、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病假报批的要求和程序比照请事假规定执行。

3、各股室负责人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请病假,报告分管局长,由局长审批。

二、销假的规定

凡按规定逐级报批的事假、病假,假期休完后,上班前必须按请假的报批程序逐级进行口头销假。

三、续假的规定

凡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相关休假事宜,需续假者,按照请假审批程序报批。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因病、因事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职工考勤结果将作为职工年终考核评优的依据之一。因下乡或出差未能及时签到的,事后到办公室说明,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注明下乡或出差。上班严禁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炒股,下乡办事完成任务后应及时返回,不得长时间滞留基层。

2、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请假制度,所有请假必需按程序办理(请病假需凭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院住院证明或病情诊断证明)。职工请假1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局办公室备案;请假2天以内(含2天)的,由局分管领导批准,报局办公室备案;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由局长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3、节假日值班和经局领导安排加班的天数(由局办公室登记统计)可以冲抵请假的天数。探亲假、婚丧假、产假、法定假日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人员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将按照《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辞退。

5、正常工作时间内,因公出差或下乡时,各科室必须至少留1人在岗,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应向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说明去向,并到局办公室登记去向及返回时间。

6、局长出县办事,按照、县政府规定报告;局班子成员出县办事,须向局长报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出县需向分管领导和局长报告。

7、由局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外出请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8、本制度自文发之日起施行。

1、一般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股长签字、分管副局长批准,三天以上由股长、分管副局长签字,局长批准。

2、股(室)负责人请假,两天以内由分管副局长批准,两天以上由分管副局长签字、局长批准。

3、财政所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由所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所长签字、局长批准;所长请假,一天以内向乡(镇)领导打招呼,两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4、副局长请假,三天以内,由局长批准,三天以上,由局长签字、分管批准。

5、请假一律实行请假条,未写假条或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以旷工论处。

6、实行上班签到制和岗位督查制,每天签到两次,查岗两次,上班十分钟以后半小时以前签到者为迟到,半小时以后算旷工。

7、已签到或已签迟到,查岗不在而非因公者为早退;既未签到也未签迟到,查岗不在者为旷工。

8、禁止代签,否则被代签人按旷工论,代签人和签到监管人各扣10元。

9、第一胎产假、探亲假(探望配偶)、因病住院治疗为特殊假。

10、签到出勤与工资挂钩。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次扣本人日工资总额50%。因公负伤住院治疗或休息按出勤对待。

11、每人全年享受法定节假日十天(春节三天,“五一”三天,国庆三天,元旦一天)并享受每月的星期休息日,春节、元霄节、农忙假按市政府安排执行。第一胎产假和探亲假(探望配偶)根据国家规定分别按90天和30天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探亲假一年一次。

12、请假全年超过一个月(不包括特殊假),在年度考核时确定为不称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报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1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报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十六

企业财务会计中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企业管理层为了保证其经济资源的完整性、安全性及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所形成的一系列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也是每个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中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很容易受内外界各种各样的因素作用,而产生诸多的内部控制问题,从而影响内部控制的效果,为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埋下隐患。

因此,深入分析企业财务会计中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对策加强优化处理,以提高内控效果,也是每个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需注意的重点。

企业财务会计中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结合我国大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现状,总结出企业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创新思维能力缺乏

由于财务会计工作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多数企业对财务会计的开展都十分重视。

虽然企业对财会工作有较高的重视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的观念科学、客观、合理。

从现状来看,很多企业往往只重眼前利益和利润,忽略了长久的效益发展趋势,缺乏创新思维能力,只一味应用传统方式,对财务会计中内部控制工作严格、生硬管理,不懂变通,未能随着外部环境变化而时刻创新管理策略、方式。

长此以往,不仅会加重财会人员的工作量,还会导致内部控制不合理,影响企业发展。

内控制度落实度不够

企业虽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与政策,但没有将重点放在内部控制方面,且很多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全面贯彻落实,导致财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由于企业财会制度落实度不够、相应制度不健全,从而影响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外部监控不全面

很多企业虽已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但对外部环境的对企业财会工作的影响还未有足够的重视,这就导致企业缺乏完善、健全的外部监督机制,使得外部监控漏洞过多,甚至是导致企业内部财务人员与外部监督沆瀣一气、私相授受,对企业经济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岗位设置不合理

岗位设置不合理,也是企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工作中比较突出的一类问题,不合理之处主要是指一人多岗的现象。

企业财务会计工作量大、内容杂,但却未能设置相匹配、相符合的岗位,导致工作人员较少,不得已而一人身兼数职,难免会因压力太大而在工作中常出差错,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的质量。

企业财务会计中内部控制的加强策略

提高创新思维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对企业经营发展起着尤为关键的作用,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也能使内控工作越做越好,因此,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创新思维能力十分重要。

首先,企业不应该固步自封,在内部控制工作中以提高竞争竞争力、降低成本等目标,不断引进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与手段,持续质量改进,促进内部控制的效果。

其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企业产品技术与服务中不断创新、优化,能够在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利润的同时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同时还需注意,企业在内部控制工作中发散思维,创新途径的过程中,需结合企业实情出发,不能盲目地效仿、推崇或照搬其他企业的手段,以免出现管理与实际不符、脱轨的问题。

完善并落实内部控制制度

首先,企业领导层人员应该充分意识到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内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及时完善与优化,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严谨、详细,使其能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适当的约束,明确每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以财会制度、内控制度作为参考,并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对内部控制工作加强监督与管理,保证会计工作能够做到钱账分离、账实相符。

再次,以内部控制制并作为主导,在此基础上,企业根据自身经营与发展特点,制定年度会计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制度、利润分配制度、成本管理制度等,由专人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使财会人员能够严重按照计划与制度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内控效果。

细化管理流程以加强内外监督

外部监督有较多漏洞,也是导致企业内部控制不理想的主要原因,总结认为,企业可通过细化管理流程,来加强内外监督,使内外监控能够互相牵制,徇私作弊的行为发生。

企业应该将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细化,并随着企业的发展趋势与外部变化不断调整优化,力求管理的精细化。

同时加强内外部监控,通过内部多人负责,外部定期调整岗位等措施,完善优化企业内外部监督机制,使其能够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牵引的作用,以规避内外部人员同流合污的不良问题出现。

合理分配员工岗位

财会工作中一人多岗的现象对企业长效发展极为不利,因此,合理分配员工岗位与责任也是目前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企业应该根据整体的管理情况与业务需求,对职位进行分配,尽量做到一人一岗制,以保证工作质量,减轻员工压力。

若存在特殊情况,也可允许设置一人双岗、一人多岗,但要保证员工工作量合理,同时还需注意,一些岗位不可同时兼任,以免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

例如,某人员岗位设置为出纳,同时不能兼任档案保管、收费等工作,以防范工作中失误。

此外,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是促进岗位分配合的途径之一,企业除了要引进专业人员外,还应该给现有工作人员提供进修机会,使其能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个人能力,从而胜任并做好内控工作。

现阶段发展中,我国各企业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相关企业应该提高重视,利用各种手段策略,持续质量改进与优化,提高内部控制质量,促进企业的长期盈利与长效发展。

一、完成xx年全系统会计决算的编制工作

年初,我处召开全系统财务决算布置会议,针对全系统xx年会计决算的有关具体要求进行布置和培训。

组织各级预算单位核对经费指标、清理有关帐务。

指导基层财务人员编制会计决算报表,组织财务人员会审汇编,准确及时地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决算工作。

二、认真执行xx年部门预算

一是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我系统xx年部门预算,一一进行分解,批复下达全系统各级预算单位。

二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争取,将被省财政部门冻结的上年预算指标结余申请回来,及时下达给基层各单位继续使用。

三是组织执行xx年预算,按月审核全系统各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

三、开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十项要求专项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省的政府的有关部署,我局在全系统范围内认真开展落实厉行节约专项工作。

省局专门成立了全系统厉行节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处。

5月15日至2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5月26日至6月15日为摸底统计阶段,对xx年至xx年因公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支出以及用水用电用油等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摸底。

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提出相关经费压减计划。

6月16日至10月底为落实检查阶段。

通过全系统的统计摸底,省财政厅核定我局共压减经费预算1258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149万元,公务接待25万元,用电用水等日常公用经费157万元,项目经费833万元,事业单位公用经费94万元。

四、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的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全系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全系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我处,研究和制定全系统治理“小金库”的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全系统各级单位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6月9日在常州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和省委、省的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和具体部署全系统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

要求全系统各级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治理“小金库”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以这次治理“小金库”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系统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专门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落实。

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经过全系统的认真自查,绝大多数没有发现“小金库”的现象。

只有个别单位发现“小金库”现象,涉及金额六万多元,主要是有关业务部门将会议培训的结余存放在宾馆以及零星租金收入未纳入单位财务管理。

经过本次自查自纠,已立即整改,全部收归单位财务管理。

五、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按照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向各单位下达资产清查结果批复,全系统资产处置累计金额1550万元。

同时明确要求各单位对资产清查中经批准处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统一移交至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公开处置,不得自行变卖。

二是组织进行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在全系统推广固定资产计算机管理软件,逐步实现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程序化。

三是严格固定资产特别是房产的处置,办理淮安市局和淮安药品检验所现有办公业务用房转让的立项申报、评估备案、交易委托等事宜。

目前,上述房产正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在省产权交易中心及淮安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转让。

四是办理了省局购置华阳大厦负一楼和六楼的契税减免工作,节约经费约220万元。

六、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一是严把基本建设工程立项关。

对申请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实地调研,反复测算,多方比较,明确意见后提交党组决策,并办理了徐州医药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的立项批复。

二是继续严格在建工程管理。

对淮安、徐州、江都、泗阳等单位的基建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明确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三是严格基本建设资金管理。

在充分保证基本建设所需建设资金的同时,切实加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审批制度,严把工程资金支付关,不断提高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严格基本建设审计。

继续对淮安市局、徐州市局的在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宿豫、宜兴、无锡药检所等单位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共节约工程造价约150万元。

七、继续做好非税收入和罚没收入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票据日常管理,完成财政票据年度检验工作。

上半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和驻宁中央单位xx年财政票据年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xx年度全系统所使用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等票据集中进行了缴验,按时上报了相关表格。

二是完成了省直单位收费年检工作,同时和省物价局多次磋商《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收费事项,并达成了初步意见。

三是完成罚没收入管理情况调查。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上半年对xx年以来全系统罚没收入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按时报送了相关调查表,对近年来罚没收入的规模、收缴模式以及罚没物资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提出了目前罚没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八、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进行政府采购,协助各单位进行日常政府采购工作,解答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并及时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省的政府采购中心、省级机关采购中心沟通协调,解决各单位采购中遇到的一些难题,有效地提高了采购效率、缩短了采购时间、节约了采购资金,确保各单位的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gpa培训,认真研究gpa相关政策,收集相关资料,为完成《省级部门gpa主要研究课题及任务分工》所涉及的任务做好准备。

下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继续认真编制好xx年部门预算

xx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从8月份起又即将开始启动,我们将继续一如继往地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竭尽全力、努力争取经费总盘子。

组织各级财务人员认真、科学地编制好明年部门预算。

同时,针对体制变化的新情况,认真做好研究和应对,从长计议,精心安排。

二、组织开展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

在专项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下半年,我处将组织开展重点检查。

重点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规范津补贴、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银行帐户管理、行政事业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

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

同时,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第一部分年年的主要工作

年在公司班子的大力支持下,我带领广大财务人员紧紧围绕年度财务工作思路,不断夯实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创新财务管理方法,改革财务管理体制,着力强化平稳、受控运行,为全面完成公司的各项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圆满完成了国家审计署现场审计工作。

在国家审计署的审计过程中,我们全力以赴、自查自改、跟踪反馈、及时协调,保障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公司各单位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组织机构,以财务为主协调办公室,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机制,及时化解现场审计阶段发现的问题10余项;二是根据公司审前工作会的部署,及时安排和要求三省公司和机关各处室对照内控制度严格自查,整改不合规范事项200余项;三是会同三省公司和相关处室联合审查、共同把关审前和审计过程中提报的各项资料;四是针对审计组反馈的32个审计记录,立即组织三省公司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认真核对、仔细研究,反复讨论、修改三省公司及各部门的答复,从法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角度做出了合理解释。

通过“严格、扎实、细致、周密”的工作,公司接受住了审计署的严格考验,得到了审计组的较高评价。

二、财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在核算体系改革方面,以“推进财务和资产7.0系统上线”为重点,组织本部及三省业务骨干,积极学习财务7.0系统的各项管理和操作程序,积极改变核算流程,30人历时一个月,完成了近10万条信息的设置和账务初始化工作,顺利实现了6.0和7.0系统的并行。

并行后的财务核算工作量成本增加,在原本人员偏紧、工作量偏大的基础上,财务人员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优化核算流程、提升对基层的监控力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零售费用定额管理方面,我们积极推导、演绎和引申建筑行业定额管理理念,在调研、总结和开发软件的三个阶段一直处于板块领先水平,得到了板块的认可,并委托我公司实施软件开发和系统推广工作。

目前系统已经开发成功,预计2010年一季度在销售系统全面上线,为销售公司全面贯彻低成本发展战略、创新成本控制手段、实现管理向基层延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资金管理系统建设方面,通过近一年的调研、开发和推广,基本实现了对库站资金的实时监控,实现了与业务系统、零售系统的信息共享和系统自动控制,实现了资金的自动汇划、收付凭证的自动生成、账户余额的实时监控。

为进一步降低资金头寸、提高核算速度和质量、降低资金风险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平台,是资金管理历程中的一次跨越式变革。

三、资金、资产管理能力稳步提升。

在资金管理方面,以“降低冗余资金、加强现场稽核”为重点,确保全年无重大资金安全事故。

一是持续推进银行上门收款、pos机推广和银行账户管理,有效降低了在途资金,保障了资金安全,截止年年底实现上门收款的加油站座数达到1241座,同比增加147座,上门收款率达到87%,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比年提高73个百分点;pos机刷卡结算金额为8.9亿元,同比增长8.5倍;清理冗余账户、合并账户39个,账户数量维持在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最低限度内。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资金安全稽查长效机制,各地市公司对加油站资金管理自查面达100%,由省公司组织的抽查和复查覆盖面平均达到60%,并根据板块《关于开展加油站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和整体部署,成立了加油站资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累计检查站库1500余座,检查覆盖面99%以上,发现和整改问题500余项,完成了板块下达的资金稽查任务,得到了西藏公司督察组的高度评价。

在资产管理方面,通过明确转资流程和表单、组织制订预转资单价标准,结合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督促三省公司进一步提高转资速度,截止年年底在建工程余额61596万元,与年初相比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下降了0.67个百分点。

同时,依托资产6.0系统,有效的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全年共完成695万元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完成资产卡片的编制5万余张,充分发挥了存量资产的使用价值。

并组织三省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对盘亏、毁损、报废资产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细致的摸底统计,确定了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335项,为下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盘活低效或无效资产提供了数据支持。

四、注重过程、加强监控,预算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月度滚动预算和资金联动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三省公司实现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执行的转变,有效保障了费用合理、均衡发生,全年费用指标均控制在板块下达指标范围内;二是通过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深入贯彻上级单位管理意图,2010年预算编制得到了板块领导的高度评价,预算汇报圆满成功。

五、法制意识逐步提升,税企环境进一步优化。

通过加强协调、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取得了较好地成绩。

一是通过努力,实现了湖北地区增值税预征率的再次下降,年节约利税800余万元;二是通过大力协调,湖北省黄石等地区税务部门纠正了在零售环节按收入比例征收印花税的违规政策,年节约印花税200余万元,摆脱了企业被动纳税的局面,净化了纳税环境,提高了企业在税企分配格局中的话语权;三是实现了中石油冠名机打发票的使用,为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提供了优越的平台,是税企关系的一次历史性突破;四是组织了一次财税大检查,查处整改问题20余项,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和下发了发票管理办法,规范了票据的使用,降低了税务风险。

六、充实力量、加强培训,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一是进一步充实各级管理机构财务力量。

年年对机关财务处领导岗位进行了充实,同时在条件成熟的地市逐步配备总会计师6人,充实了两级机关财务部门骨干力量,地市营销中心财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基层的财务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全年财务系统共参加内外部培训500人次以上,重点是放在资金、资产、税务和财务系统更替等应知应会技能,短期内迅速提高了各级财务人员的职业技能,丰富了财务系统的知识储备;三是学术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积极探讨财务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年年举办不同层次财务研讨会4次,在湖北财会周刊和中油内部刊物等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7篇,标志着财务队伍从技能操作型逐步向学术研究型团队转变。

七、强化执行、严格考核,内控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年年,公司内控工作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为宗旨,以加强风险管理为导向,以“零缺陷”做为内控工作奋斗目标,不断加大内控执行力度,不断丰富内控检查、测试手段。

一是发布年版《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修订和完善满足不同管理层次需求的3个层面96个末级流程。

二是强化宣贯,注重沟通,营造和谐内控环境。

年年举办内控培训班59期,培训2362人次,筛选、整理出与库、站业务密切相关的流程13个并汇编成册。

三是反复测试,严格考核,保持内控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年年先后组织3次自我测试,覆盖面达到44个营销中心。

顺利通过了3次管理层和外部审计测试。

在财务工作取得新进展的同时,我个人在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方面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我认真学习了公司的工作会议报告和各类书刊,学习了同志在中纪委会议上和党的会议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了会议政府的工作报告和在中央经济会议上的讲话。

通过不断的学习,增强了党性修养,丰富了知识储备,优化了知识结构。

第二部分一年来几点感想和认识

回顾一年来的财务工作,我对自身能力、财务面临的形势和财务工作的重点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本人的政策水平、专业水平和领导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对财务专业的许多新事物、新知识和新形势关注不够、掌握得不够透彻,对国家和上级单位的相关政策法规理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到基层去得还不够,对有些基层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够迅速,抓工作没有一抓到底,布置工作多,监督检查工作少。

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将努力提高各方面综合素质,不辜负组织和公司员工对我的信任和期望。

二、财务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财务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

一是成本费用控制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压力层层传递的体制还没有形成。

随着中石油a股回归上市,来自资本市场的监管和压力越来越大,同时国家所得税新条例的颁布,加大了对企业的费用开支的监管力度,而且,社会舆论对央企的监督越来越强势,集团公司党组、股份公司管理层已经将降本增效上升到战略高度,销售企业将成本费用控制列入2010年的重点工作,我们在成本费用控制中受到的内外部监管力度越来越大。

从目前情况看,我们的成本费用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投资管理方面,部分项目达不到可研要求,一些加油站长期处于亏损或关停状态;二是资产方面,资本性支出挤占费用,资产处置不规范,一次性盘亏数额较大;三是人工成本方面,各项补贴名目繁多、标准不统一、规定不明确,公司间相互攀比;四是非生产性支出方面,四项管理性费用控制不严,标准不一。

五是成本费用的压力目前主要集中在机关本部,没有实现压力的逐级传递。

二是会计工作的内涵日趋复杂,会计基础工作还不适应会计体系发展的需要。

会计准则和股份公司会计手册今年已经进行了调整,变化非常大,随着经济业务的日趋复杂,我们的监管手段、控制意识和管理环境短期内还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主要体现在对库存油品、销售价格、资产处置和账外资产的管理还不够重视、不够完善,对异地租赁、融资租赁、大额修理支出和非油业务等特殊事项的管理还缺乏完备的管理手段。

三是公司快速发展,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

与公司成立之初相比,我们的管理幅度越来越大、价值链越来越长、风险点越来越多、监管面越来越广、资产规模越来越大、各方关注度越来越高,财务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进入了一个风险聚集的时期,稍有放松,财务风险就会释放,进一步演变为事故。

这一方面要求我们财务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必须紧缩地市营销中心的财权,适度下放相应的事权,各级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确保财务安全的责任。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十七

干部职工可按规定请假及享受各类休假,请(休)假时需由本人填写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完成审批程序后报办公室审核备案。

审批权限规定:

(一)分管局领导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本科室(单位)一般干部职工;

(二)局长和分管局领导审批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局长审批副科级干部。

二、请(休)假具体规定

(一)探亲假。凡父母或配偶居住在市区以外,不能利用国家法定休息日在家居住和休息半天的,且在我局工作满一年的本局在编干部职工可享受探亲假。

1.已婚干部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已婚干部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只给予探亲假一次,夫妻双方只能由一方在一年中享受一次,假期30天。休假时干部职工必须出具配偶单位当年未休假的有效证明,方可申请休假。

3.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探亲假。每年休假1次,假期20天。

当年调入或公招进入机关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均从次年起按规定执行休假。假期计算均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职工既休探亲假又休年休假的应同时安排,原则上不分别安排两次休假。

(二)年休假。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列》(第514号令),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参加各类学历函授教育 的职工,凡需工作时间内上课学习的,在学习期年内不再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职工病事假可用年休假顶用。

(三)婚假。职工结婚,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实行晚婚的,另增加婚假20天(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职工婚假在领取结婚证的当年安排,当年不休者,下年不再安排休假。

(四)病假。职工病假2天以内,一般工作人员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批,科室主要负责人由分管局领导审核,报局长审批,3天(含3天)以上病假,凭医院证明休假,并履行报批手续。科室对病假进行考勤记录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五)事假。在一般情况下不准事假,若有特殊紧急事项,方可请事假,事假不得超过3天。请假1天者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以上(含2天)者,由科室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局长审批。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分管局长请假,由局长审批。科室对事假进行考勤记录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六)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职工的岳父母(公、婆)去世时,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

(七)产假。正常产假9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 假15天(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三、工作考勤规定

(一)各科室(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考勤人员要按照考勤的具体要求和请假的审批规定,认真做好科室人员的考勤记载,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考勤人员务必将考勤统计 表于该月终了后5日内报局办公室审查、备案。

(二)考勤内容。考勤人员需对科室人员的加班、迟到、早退、缺勤、旷工、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产假、换休假等做好详细记载。病、事假半天起计算;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职工,一律视为缺勤,换休假凭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证明执行。

(三)事假和病假要相应扣减年休假天数,病事假累计天数超过年休假的,按其超过的天数扣发工作目标奖金。

(四)迟到、早退累计5次视为缺勤1天。

四、考核办法

职工请(休)假审批和考勤纳入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规定如下:

(一)考核内容:请(休)假审批规定执行情况,考勤规定执行情况。

(二)评分标准:按百分值计算,满分100分。

1.执行考勤规定(60分)

(2)考勤统计表每月报1次,全年12次,每少1次扣2分,未按时报每1次扣1分;

(3)科室考勤无专人负责扣4分;

(4)考勤不认真、记录不准确每发现一处扣2分,至扣完为止;

(5)不定时检查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如考勤作假,每发现一次扣20分,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2.执行休假审批规定(40分)

(1)认真执行休假审批规定,手续齐全满分;

(2)不按规定审批,或擅自批假,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3)手续不全(应具备本人请假条、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批意见、分管局领导审批意见、局长审批意见等相关手续),每1次扣4分,至扣完为止。

五、请(休)假、工作考勤与津补贴、年度工作目标奖挂钩考核办法

(一)与津补贴挂钩办法

1.病假:职工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其超过的时间津补贴按70%发放。

2.事假:职工在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0天的次月津补贴按60%发放;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次月津补贴停发。

3.旷工:职工在一个月中,旷工1天(含1天)以上的,次月津补贴停发,同时与职工年度考核挂钩,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二)与年度工作目标奖励挂钩考核办法

1.病假:一年中累计超过1个月,不足3个月的,扣发年度工作目标奖金的'30%;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的的扣发年度工作目标奖金的50%;超过6个月的,扣发年度全部工作目标奖金。

2.事假:一年中累计超过5天,不足10天的,扣发年度工作目标奖金的10%;超过10天,不足30天的,扣发年度工作目标奖金的50%;超过30天以上的,扣发年度全部工作目标奖金。

3.旷工:一年中旷工1天(含1天),不足5天的,扣发年度工作目标奖金的50%;旷工5天以上的,扣发年度全部工作目标奖金。

(三)执行办法

休假、旷工等扣发津补贴、年度工作目标奖由办公室执行。

六、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财政局机关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由9686本站精心为您收集整理的一篇关于奖惩,招商引资,局机关,考核,财政的范文,希望您喜欢。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支持xx-x工业、农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调动全局上下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责权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招商引资责任机制及考核奖惩机制,树立财政干部全新的功过观、利益观、竞争观和发展观,不断壮大地方财政经济实力,促进孝南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按照国家允许的产业目录,从区外(包括从上级主管部门)引进的项目、资金和技术。

二、考核对象

第三条考核奖惩范围和对象为局内各二级单位、各科室;局内各二级单位及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考核原则

第四条坚持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科室(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的科室(单位)及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切实做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组织保障

第五条成立局招商引资暨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统筹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组长:***。副组长:***。成员:各二级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科室(单位)为招商引资责任主体,对分管领导负责,各分管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主要领导负全责。具体分工为:

xx-x:负责上报中央的各类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

xx-x:负责涉农方面的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农村财政局、农业科、农发办、综合科。

xx-x:负责工商企业的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责任单位:企业科、商贸科、经建科、金融科。

xx-x:负责行政政法、教科文、预算、社保等方面的项目及专项资金。责任单位: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预算科、社保科。

其他科室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承担招商引资项目和任务。

局招商引资活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科室上阶段招商引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阶段招商引资工作。

五、考核内容

第六条招商引资的界定范围:

第一项:中央、省、市投资于我区的各类支工、支农、支商及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改善财政运转及工作条件的专款及项目资金。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各种金融机构贷款(含利用政府信誉取得的国债转贷资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政府专项借款)、回收的历年投放资金。

第二项:利用其他资源从区外引进的非政府政策性投入的货币资金、实物和项目。

第七条招商引进的货币资金及实物,按中、省、市专款指标文件或原始发票、银行单据等有效证明确定引资额,据实考核。

六、奖惩标准

第八条对第六条第一项的奖励标准:

引进和争取专项资金(项目),以当年全市平均水平(不含市直)为考核基数,完成数达到基数额的,按科室人平?元予以奖励;低于基数额的,按每低1个百分点人平扣减50元计奖,下不保底;超过基数额的,按每超1个百分点人平增加50元计奖,上不封顶。

财政局财务制度范文范本篇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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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工作计划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政局财务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确保收支预算任务完成。

(一)切实抓好税收入库监管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均衡入库,注意提高收入增长质量。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税收政策调整对财政收支的影响,积极消化减收因素,认真落实应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收入预算并力争实现超收。

(二)狠抓支出进度管理,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快重点项目执行进度,确保各项支出及时足额到位。

二、大力促进经济加快发展。

围绕全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战略部署,以支持培育经济增长为重点,调整投入方向,创新政策手段,放大引导效应。

(三)研究制定我市加快发展的激励政策体系。重点围绕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企业自主创新、园区产业发展、战略实施为主线,完善企业发展的支持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财政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发展。进一步研究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鼓励政策,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和承接市外产业的转移,努力提高我市工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四)继续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确保支农投入稳定增长,认真落实“三个明显高于”的要求。支持中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以及农产品大中型文秘杂烩网专用基地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专合组织发展;进一步完善能繁母猪补贴、农业担保、农业保险等政策措施,大力促进生猪产业发展;加大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力度,发挥支农资金的整体效益。

(五)继续实施退耕还林、污水治理等相关政策。在支持节能减排、污水治理工程实施的基础上,争取好中央城镇污水管网改造以奖代补政策,实施好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支持企业加快污染源治理工程建设,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政策,建立健全改善生态、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确保惠民政策的落实。

继续增加财政投入,扩大保障范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政策机制,确保中央、省、市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重点落实免费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以及提高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测算标准四项政策。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支持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

(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参合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落实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的未参加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政策,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支持建立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四个体系。

(八)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政策,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落实好减免税费、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促进政策。

(九)做好民生工程的资金平衡和保障工作,推进“富民安康”工程实施。认真落实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家电下乡等支农惠农政策,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国企下岗职工的保障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支持扶贫救灾工作,加强扶贫开发与其它支农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落实廉租住房建设税费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做好稳定物价、保障供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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