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模板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1:59:42 页码:13
最新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模板17篇)
2023-11-20 11:59:42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是社会交往中的一项重要技巧,我们可以学习并不断实践。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一些总结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能提高大家的写作水平。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一

精选优秀例文:

申诉方:××县××镇××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牛××,村长。

被诉方:××县××厂,地址:××县城关镇东方红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南××,厂长。

案由:被诉方单方终止合同。

请求事项:

(一)继续履行协议;。

(二)赔偿申诉方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年5月5日,申诉方与被诉方签订“联办淀粉厂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厂。申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一,被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二,投产后利润也按投资比例分成。协议书第12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信守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一切后果由提出终止协议方负责。”(见附件2)。

双方于20××年5月筹建施工。申诉方与被诉方各投资10万元,计划20××年元月底建成投产。不料被诉方20××年8月突然提出:“经请示县经计委,不再给淀粉厂投资”(见附件3),为此,申诉方数次找被诉方协商,同时主动向县经计委申明情况,希望督促被诉方履约。但被诉方竟不予理会,公然单方终止协议,不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还无理要求申诉方承担被诉方全部投资款项。不仅如此,被诉方还背着申诉方函告县电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电补贴,故意给筹建工作设置障碍。申诉方多次规劝其继续履行协议,但被诉方却根本听不进去,置经济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于不顾,一直奉行违法行为。申诉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见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向贵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仲裁委员会。

申诉方:××镇××村民委员会(印)。

20××年4月1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一份。

2.协议书一份(复印件)。

3.被诉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函件一份。

精选优秀例文:

申诉人:

申诉人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被诉人:

被诉人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理由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此,特向你会申请仲裁。

此致

申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_份。

合同副本______份。

仲裁协议书_____份。

其它有关文件____份。

注:经济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有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仲裁机关方能受理。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二

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经济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第三条仲裁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制度。

第四条仲裁机关对受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必须坚持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根据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

第五条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调解、仲裁和制作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应当为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提供翻译。

第六条当事人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应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但侵权人愿意承担债务的不受时效限制。

第七条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仲裁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八条本条例适用于法人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也适用于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同法人之间参照《经济合同法》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纠纷。

第二章管辖。

第九条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中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辖。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由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辖。

铁路、公路、水路货物运输和联合货物运输中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由负责查处该项纠纷的运输管理机关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辖。

航空运输中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由合同签订地、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的仲裁机关管辖。

第十条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由县(市)、市辖区仲裁机关管辖,本条下列各项规定的除外:

(三)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省、市、自治区之间、中央部门与省、市、自治区之间、中央各部门之间争议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管辖。

第十一条上级仲裁机关有权办理下级仲裁机关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自已管辖的案件交下级仲裁机关办理。

下级仲裁机关管辖的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仲裁机关办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仲裁机关办理。

第十二条两个以上仲裁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先收到申诉书的一方受理。

一方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仲裁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报共同上级仲裁机关指定管辖。

第三章组织。

第十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至二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必须由具有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担任。

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设专职仲裁员若干人办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第十五条各级仲裁机关根据办案的需要,可以聘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工作者担任兼职仲裁员。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职务时享有同等权利。

兼职仲裁员执行职务时,原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第十六条仲裁机关办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由仲裁员二人和仲裁委员会指定的首席仲裁员一人组成仲裁庭进行。

仲裁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仲裁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疑难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简单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

第十七条仲裁庭组成人员,如果认为办理本案不适宜,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发现仲裁庭成员与本案有关联,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第十八条首席仲裁员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决定;仲裁员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决定。

仲裁机关对回避作出的决定,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告诉当事人。

第四章程序。

第十九条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递交申请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事项:(一)申诉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二)被诉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三)申请的理由和要求;(四)证据,证人姓名和住址。

第二十条仲裁机关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七日内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案件受理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诉人;被诉人收到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五天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仲裁员必须认真审阅申请书、答辩书,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为了调查取证,仲裁机关可向有关单位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地提供材料,协助进行调查;需要时,应出具证明。

仲裁机关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的证据必须保密。

第二十二条现场勘察或者对物证进行技术鉴定,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到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派人协助。勘察笔录和技术鉴定书,应当写明时间、地点、勘察鉴定结论,由参加勘察、鉴定的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仲裁机关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技术鉴定时,受托单位应当按照委托鉴定的项目、标准等要求认真办理。

第二十三条需要委托外地仲裁机关调查时,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托仲裁机关应当认真办理,并在委托范围内主动补充调查,及时回复;如果在收到委托调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因故不能完成调查的,应当告知委托方,并应继续完成调查,尽快回复。

第二十四条在处理案件时,为避免造成更严重的财产损失,仲裁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保全措施的裁定。保全措施限于申请仲裁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仲裁机关决定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采取保全措施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保全措施可采取中止合同的履行,查封和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的货物并保存价款,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

第二十五条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可以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仲裁庭主持。

第二十六条仲裁机关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协议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第二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纠纷的主要事实、责任、协议内容和费用的承担。调解书由当事人签字,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仲裁机关的印章。

第二十八条调解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自动履行。

第二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翻悔的,仲裁庭应进行仲裁。

第三十条仲裁庭在开庭前,应当将开庭时间、地点,以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当事人经两次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作缺席仲裁。

第三十一条仲裁庭开庭时,由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仲裁庭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辩论,出示有关证据,然后依申诉人、被诉人的顺序征询双方最后意见,可再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庭评议后裁决。

第三十二条仲裁决定书应当写明:

(一)申诉人和被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

(二)申请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

(三)裁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

(四)裁决的结果和仲裁费用的负担;

(五)不服裁决的起诉期限。

仲裁决定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机关的印章。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仲裁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对本委员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可以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

上级仲裁机关对下级仲裁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撤销原裁决,指令重新裁决。

重新裁决案件,应当另行组成仲裁庭进行。

第三十五条经济合同当事人对已送达的调解书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决定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诉讼当事人应当交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案件处理费(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测试费、旅差费和证人的误工补贴等)按实际开支收取。

案件受理费由申诉人预交。

案件处理终结,仲裁费由败诉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按比例分担。

仲裁费收取标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三十七条仲裁庭调解成立,仲裁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分担。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过去发布的有关经济合同仲裁的规定同时废止。

国务院1983年08月22日颁布。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三

精选优秀例文:

申请人:程##,女,汉族,20xx年3月31日出生,住西安市碑林区1楼2门10号。

被申请人:陕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西安市太元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仲裁请求:

2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4日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位于西安市###小区第22栋10602号房屋以382396元出让于申请人。被申请人应于20xx年12月31日向申请人交付房屋。申请人应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114719元。

申请人依据合同约定在20xx年5月14日支付房款114719元交纳给被申请人。3月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是在违法销售房屋,其购买的房屋没有法律规定的相关手续。因此申请人认为其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现申请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请求裁决确认合同无效,并由被申请人返还购房款114719元,赔偿申请人利息5091元。

此致

西安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xxx年三月十四日。

精选优秀例文:

申请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省××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

仲裁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省××县××有限公司地址:××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c。

职务:经理。

案由:货物买卖纠纷。

请求事项:

1.终止合同。

2.赔偿因被申请人所交货物的低质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应详述,此略。)。

基于上述事实,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年××月××日××食品研究所的质检报告。

此致

××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县××经贸公司。

法定代表人:a××年××月××日。

附:

1.货物买卖合同1份;。

2.质检报告1份;。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四

根据《^v^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纳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误征退税。

申请企业需提供误征税款退税所属期纳税申报资料和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提交《退税(抵税)申请审批表》及书面申请。

核准程序:。

1.纳税人将《退税(抵税)申请审批表》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征收、检查分局核准。

2.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即时核对电脑中纳税人已缴税款记录,审核无误的,加盖“经审核与原件无误”字样。

3.属误征税款退税的,于受理当日将文书资料送征收分局征收科、检查分局主管科室审核。

4.征收、检查分局主管科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审核完毕,签署是否同意退(抵)税意见,并将所有资料报送分局分管领导审核。

5.分局分管领导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将资料退回主管科室。主管科室在5个工作日将审批表内容和审核意见录入电脑,将一联《退税(抵税)申请审批表》交税收宣传咨询窗口送达纳税人,一联留存本科,其余联次和全部资料送计财科(检查分局主管科室应将其余联次和全部资料交分局办公室转送征收分局计财科)。

6.计财科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审核同意退税的开出《收入退还书》送国库办理退税手续。

7.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到窗口领取《退税(抵税)申请审批表》。

增值税退税申请报告,大致如下:。

增值税申请退税报告。

****国税局:

我公司是*************(基本情况)。根据***规定,我公司为免税企业。

x月份,我公司销售收入xx元(企业经营状况。)由于xx原因,被扣缴增值税xx元。

根据**规定,现向贵局申请该月份增值税税金退税。

特此报告,请核准!

**********公司(公章)。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五

一、请求事项:

履行合同。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1985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一份基本建设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1.接楼房538.08平方米,核算造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210元,(包干)总计。

是111316.80元;。

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4994.12元;。

3.土建工程维修为18800.18元;。

4.新建四楼增墙工程为3275.77元;这一项目是××市一商局设计室1985年11月15日“技术变更通知单”增加决定的。

5.木屋面改变为平屋顶水泥面,造价差为人民币22608.83元。此项改变工程是依据省建委标准化设计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决定的。

以上各项工程造价合计人民币160995.70元。

证明文件:(1)建设承发包合同复制件一份。(2)市一商局设计室技术通知单复制件一份,(3)省建委对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复制件一份。

上记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价,都是按实际工、料计算出来的。但依×市建工局、市建行联合文件×建工字(1986)第78号关于贯彻执行省建委、建行黑建经(1986)第18号文件的补充规定中:

一、关于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整——(二)调整办法中“6”之规定执行。“差”为材料调差金额18234.83元;人工费调差为2750.94元;管理费增调为2226.95元;增加现金5600.09元。

以上总记:189808.49元。申请方除收到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外,被申请方尚欠陆万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偿。

对此,我方认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凡属国家颁布的法令和有关机关下达的规定,一切被法律承认的经济权利主体都有无条件遵照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本案申请方的请求,均有文件规定,因此被申请方的拒付款额是无理的。为此,提起仲裁申请,希望给予仲裁解决。

此致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6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六

(一)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二)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三)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四)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x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七

制化的拆迁程序。随着群众维权意识尤其是保护私有财产意识的普遍增强,对拆迁程序的合法性、操作过程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应从自身做起,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推动城市拆迁,确保了拆迁工作规范有序、于法有据,既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诉讼,又树立了法治型政府的良好形象。

四、严格规范拆迁管理行为。严格执行拆迁许可规定,全面落实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的各项制度,健全拆迁公示和听证制度,严格拆迁行政裁决程序,做到“阳光拆迁”。对违反城市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和拆迁计划,以及补偿资金,拆迁安置方案不落实的项目,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

五、坚持合理化的补偿机制。城市拆迁,关键的矛盾是经济利益,任你给多少钱都不拆的毕竟是极少数。因此,多给群众一些补偿也是必要的。但要有一个度,通过完善赔付制度,有效控制抢建搭建行为,堵住房屋拆迁赔付的无底洞;通过四邻监督和相互印证,确保了测量评估的真实性;而增加对房屋装修等项目的补偿和建立以奖促拆的激励机制,则更加顾及了被拆迁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我们发现,拆迁的圆满与赔付的公平不无关系,而把赔付做得的公平合理天公地道,则是化解拆迁矛盾、维护拆迁公正,有效推进拆迁工作的关键一环。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八

1985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一份基本建设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1.接楼房538.08平方米,核算造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210元,(包干)总计。

是111316.80元;。

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4994.12元;。

3.土建工程维修为18800.18元;。

4.新建四楼增墙工程为3275.77元;这一项目是××市一商局设计室1985年11月15日“技术变更通知单”增加决定的。

5.木屋面改变为平屋顶水泥面,造价差为人民币22608.83元。此项改变工程是依据省建委标准化设计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决定的。

以上各项工程造价合计人民币160995.70元。

证明文件:(1)建设承发包合同复制件一份。(2)市一商局设计室技术通知单复制件一份,(3)省建委对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复制件一份。

上记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价,都是按实际工、料计算出来的。但依×市建工局、市建行联合文件×建工字(1986)第78号关于贯彻执行省建委、建行黑建经(1986)第18号文件的补充规定中:

一、关于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整——(二)调整办法中“6”之规定执行。“差”为材料调差金额18234.83元;人工费调差为2750.94元;管理费增调为2226.95元;增加现金5600.09元。

以上总记:189808.49元。申请方除收到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外,被申请方尚欠陆万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偿。

对此,我方认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凡属国家颁布的法令和有关机关下达的规定,一切被法律承认的经济权利主体都有无条件遵照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本案申请方的请求,均有文件规定,因此被申请方的拒付款额是无理的。为此,提起仲裁申请,希望给予仲裁解决。

此致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6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九

精选优秀范:1:

申诉人:xxx。

性别:女;年龄:x岁;籍贯:xxx;现住址:xxx;电话:xxx。

一、申诉原因: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请求事项:

1、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2个月工资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xxx元;。

3、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年6月至8月三个月拖欠工资的25%赔偿金xxx元。

4、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200元由被诉人承担并支付给申诉人。

三、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于2010年10月12日入职公司,于2010年4月1日与被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以上内容以劳动合同相符)。

申诉1。

事实:自从申诉人于2010年10月12日入职公司后至今,被申诉人没有为申诉人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仲裁证据:发放的工资邮件。

申诉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2个月工资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xxx元。并补交社会保险金。

申诉2。

事实:被申诉人经常拖发工资,根据约定,被申诉人承诺每月15日前必须发放工资,最近三个月未及时发放工资,2010年5月份的工资在2010年6月20日支付,2010年6月份的工资在2010年7月30日支付,2010年7月份的工资在2010年8月28日支付。

仲裁证据:

发放的工资邮件和银行卡帐户明细,被申诉人全体职工。

申诉理由:

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5、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向员工支付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的行为已经侵犯申诉人的劳动合法权益,故追加被申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加班工资、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的`的1倍的赔偿金。

申诉3:

事实:2010年3月31日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的劳动合同到期,被申诉人没有申诉人续签合同,但申诉人还一直留在公司上班,依然享受工资待遇.

仲裁证据:

被申诉人全体职工,发放工资的邮件和银行帐户明细。

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所以被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五个月的2倍工资xxxx元。

鉴于被诉人的做法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剥夺了申诉人依法享有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权益、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已构成违约。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及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为盼。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附:1、副本_____________份;。

精选优秀范文2。

被申请人:河北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

申请要求。

1、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七个月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3、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4、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

5、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6、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医疗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9月,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任外聘工长职务,月工资3950元。9月18日,申请人患脑出血住院治疗;2010月18日,申请人出院回家继续治疗。现因申请人患病较重,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从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应承担各项责任。

第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三年有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之规定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综上,共计七个月。

第二,申请人因患病较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被申请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九个月的工资作为医疗补助(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第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超过一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以书面形式确立。但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支付双倍工资。

第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因申请人年9月18日住院治疗,所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在2011年12月18日之后才能解除,但被申请人只支付了2011年9月份之前的工资,应将剩余工资支付给申请人。同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故应按该条之规定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综上,共计三个半月。

第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不单位应为每位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任何的社会保险,所以应为申请人补交。

第六,《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医疗保险,这导致申请人无法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鉴于被申请人存在重大过错,其承担这部分费用应。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严重侵犯了申请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委员会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请,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唐山市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物证_____________件;。

3、书证_____________件。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十

当前,房屋拆迁是一个倍受关注的问题。城镇房屋拆迁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一个外带圆圈的“拆”字,承载着利益的调整,隐含着潜在的矛盾,弄不好就会问题频现,生出事端。而我县正处于加快城镇发展阶段,为保持合理的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提高城市化的质量和效果,拆迁是必须的。可有些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惟恐避之不及,甚至谈“拆”色变,影响到正常的城市建设,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但如果能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建设,从城市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有序开展,有情操作,只要拆得审慎、公平,做得合法,并对被拆迁户进行充分的人文关怀,城市拆迁就不再是烫嘴的山芋、带刺的蒺藜。

一、**县房屋拆迁现状。

**县城市规划区面积为23平方公里,20xx年起步入城镇建设快车道,截止20xx年5月共对县城25个区域8万余平方米进行了房屋拆迁,今年将面临君山大道西延、龙湖南岸示范小区开发2万平方米的拆迁和城关市场扩改工程4户居民强制拆迁,总的来看,目前房屋拆迁存在几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公有产权房屋比私有产权房屋拆迁容易做工作。其主要原因是:目前大部分拆迁项目都属县领导挂点的重点工程,各单位法人代表在拆迁利益上由于顾及自己的前程和“乌纱帽”,在经济利益拆迁补偿等方面就不敢进行深层次的探讨和较真,造成了正当合法的小集体利益受损,单位领导人两头为难等问题。

二是绝大部分被拆迁户工作好做,少部分被拆迁户的工作不好做,越是普通老百姓的工作好做,越是富贵人家的工作做不通。由于市民法制意识逐渐提高,尤其是《物权法》的出台,对老百姓的利益有了进一步的保护,同时也成了少部分被拆迁户的漫天要价的借口,有的是利用手中职权的影响严重阻挠正常拆迁;有的是自己不出面,由家属老人出面,自己在后面支持、出主意,能拖则拖、能躲则躲,为的就是比别人多补偿一点。加上现在新闻报道、媒体采访的放开,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稍有不慎就上了镜头,大肆渲染,反面报道。不过同时也逼迫我们去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成为规范拆迁行为的一种推动器。

三是重复建设造成拆了建、建了拆。主要原因首先是城镇规划缺乏远瞻性。存在一边规划一边建或者边建边规划,小规划不符合大规划,大规划又不顾及小规划的现象。也有的是新任领导为显示政绩,前任的规划他来就改,前任的建设他来就拆。再次就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不力。要想富,抓基建成为部分腐败份子“发财”的捷径,有项目上项目,没项目就拆迁,才用几年的办公楼就拆,拆完再建,其深层原因就是反正拆的是自家的办公楼,没有阻力,甚至还可以出政绩。

二、房屋拆迁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当前确保我县房屋拆迁合法、顺利进行的主要依据有20xx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5号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xx年8月2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的.《江西省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吉府发[20xx]21号发布的《**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吉县府发[20xx]5号发布的《**县城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建设部建住房[20xx]234号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建设部建住房[20xx]252号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县人民政府吉县府字[20xx]5号发布的《**县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试行)》。

一、严格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加强对拆迁计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凡不符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拆迁项目,不予审批;凡前期工作不充分、补偿安置不落实的拆迁项目,不得实施拆迁,拆迁矛盾突出、上访数量居高不下的地区,除保证城市重点建设工程、危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外,一律停止拆迁。

二、追求人性化的拆迁理念。城市拆迁以部分居民和单位的利益损失为代价,这种损失不仅仅是经济的,还有情感的和精神的。在组织城市房屋拆迁的过程中,不仅要进行深入扎实的发动、及时到位的赔付,而且要给予被拆迁人更多的精神抚慰和人性化关怀,切切实实地为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使他们拆的无怨无悔、搬的后顾无忧。历年的房屋拆迁实践表明,城市拆迁必须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设身处地的为每一个被拆迁户的具体利益考虑,处理好依法拆迁与有情操作的关系。同时,政府还应该表现出一种应有的善意与宽容,与群众站在一个“平起平坐”的位置上公平对话,在决策的形成、政策的制订、工作的实施上一开始就给予被拆迁户以充分的人性化关怀,并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倍加重视,积极主动地帮助群众解决好相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够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儿上,才能够恰当地解决好破与立、拆与建的问题,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法。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十一

精选优秀例文:

申诉人:

申诉人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被诉人:

被诉人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理由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此,特向你会申请仲裁。

此致

申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_份。

合同副本______份。

仲裁协议书_____份。

其它有关文件____份。

注:经济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有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仲裁机关方能受理。

精选优秀例文:

申请人张××,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28号×××室,电话158694148××。

被申请人湖北金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28号,法定代表人钟存高董事长,电话83775212。

申请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违约并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0xx.6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受理费和处理费。

事实和理由:

20xx年6月1日,就被申请人开发的位于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28号的金叶solo国际大厦a栋×层×××号商品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付清了全部购房款197360元。按照合同约定,被申请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办理两证需由被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申请人不退房,被申请人应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后双方对此事宜协商不成,为此,申请人特向贵会提出如上所请,请求依法保护。

此致

武汉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09.25。

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有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仲裁机关方能受理。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十二

我国水资源工作正经历着从传统向现代的变革,这为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同时也要求学校积极地进行教学改革以适应新的形势。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院校来说,面向行业发展、满足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是关系到专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水文水资源工程专业面向的行业及发展趋势。

按照我国当前的专业、行业划分方法,水文水资源专业主要针对地表水,兼顾地下水,从事水文水资源工作的行业主要是水利行业。地矿、国土、环保、城建等行业也涉及到水资源工作。另外,工业项目和建设项目都需要进行水资源论证、环境评价等先期工作,因此水文水资源专业是以面向水利行业为主的应用非常广泛的专业。传统上,水利行业中的水文水资源工作主要是为防汛减灾以及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提供水文信息服务和决策依据,其特点是以水利工程为中心。但是,随着水资源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性因素,水利事业也在发生转变,主要体现在:(1)由工程水利转向资源水利,强调水的资源属性;(2)遵循流域“三水转化”的规律,推行水务一体化管理;(3)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发挥经济手段的作用;(4)重视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些转变促使水文水资源工作由单纯为工程服务的从属地位上升到核心地位,水利与环保、国土等部门的业务相互交叉融合加强,社会对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人才的需求增加,并且要求专业人才具备更高的能力和素质。

二、专业能力的需求特征。

1.行业的发展要求学生具有广泛的适应性,能处理不同类型的实际问题。新时期水资源工作面临的问题更加多样化,除了工程问题,还会涉及到大量的人文及环境问题。比如水权配置,除了涉及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还涉及分水历史、风俗习惯以及环境等问题。所以学生除了具备工程能力,还要有系统观念和人文关怀。

2.行业的发展要求学生深入并灵活地掌握知识。水文水资源工作的对象不是受控的人工物体,而是降雨、河流等大尺度的非受控自然对象。由于水资源规律的复杂性,专业知识在原理部分涉及到广泛的自然科学知识和复杂的数学工具,在工程应用部分却要相对灵活,有时要用精确的、复杂的方法,而有时却要用经验性的方法。比如,降雨径流模型有很多种,分别针对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学生首先应当理解这些方法的原理,掌握它们的基本步骤,了解它们各自的使用范围,能在实际工作中对一般性问题选择出恰当的解决方案,对复杂问题能有较合理的解决思路。

3.学生必须具备严谨、全面的工作作风。水文水资源工作有时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比如洪水a报、防洪调度等。因此,水文水资源从业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能规范、熟练、准确地完成工作。另外,还应具备风险意识和风险分析能力,对各种自然与人为的不确定性有所估计,充分做好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的利益。

三、专业能力培养的途径。

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本文认为以下三个方面是能力培养的基本途径。

1.建设需求导向的课程体系。完善的课程体系是专业能力培养的基本保证,它应当与三个层次的需求相适应:行业需求、地域需求和个体需求。行业需求是基本的需求,为此在课程体系建设和修订的过程中应集思广益。除了一线教师,还要邀请行业资深工程师、技术主管和往届的毕业生参与进来,根据实际岗位需求、学生情况、学校办学条件共同研讨。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确定能力需求要素提出具体的规格和要求,然后落实到各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满足地域需求是指学校,尤其是地方院校要考虑区域水资源工作的特点,积极融入地方工作,为解决区域水资源问题培养人才。比如黄河下游地区基本没有水能资源,黄河水主要用于城市供水和灌溉,因此就应当减少水能方面的内容而增加给排水和农田水利方面的内容。学生能力、兴趣、职业规划等因素的不同,其对专业的需求也有差异。当前高校普遍采用“平台+模块”的教学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满足行业需求和地域需求的任务应当主要由通识课、基础课和必修课模块承担,而选修课模块应当用于满足学生的个体需求。选修课应当涉及面广,并且以3―4门课构成一个小方向,在深度和广度两方面满足学生的需求。

2.完善课内课外结合的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课内和课外两部分。课内部分是课程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课外部分是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它是对课内教学的必要补充,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除了经费、仪器、基地等基本要素外,完善课内课外相结合的实践教学环节还应当注重以下几点:(1)教师要有计划地积累实习资料,包括水文地质数据、影像、工程图纸、运行记录等。不断丰富实习指导书的内容,细化对学生的能力要求,持续改进实习效果。(2)要多开设计性、综合性的实验。指导学生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验数据,鼓励学生提出和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有余力的学生,可以增加实验难度满足学生提高实践技能的愿望。(3)开展多种实习方式,既可以走出去,也可以引进来。目前,各生产单位都不太愿意接收实习的学生,因此我们可以让生产单位的教师到学校来,带着实际生产问题指导学生的实习和论文。校内教师配合校外指导教师工作,给学生充分的指导,提高其积极性和学习的效果。(4)开展专业性的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大学生科创活动不仅锻炼了学生的动手能力,还锻炼了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学生科创应当与专业相结合,与课内实践教学相互促进。水资源问题是当前的热点问题,有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比如,济南市的保泉问题、引黄水库的水质安全问题等。学生只要用心思考,总能在本专业内找到合适的题目。专业性的科创活动离不开专业教师的指导,要激励教师更多地投身其中,带领学生共同学习和探索,这对教师自身专业水平、科研水平的提升有很大的作用。

3.建立多踊的`考核方式。为适应能力培养要求,教师应当改变过去单一的、以书面答题为依据的考核方式,建立多样化的考核方式。(1)丰富考试的形式。对于实践教学课程不能只通过实习、设计报告评价学生的能力水平,而是应当建立一个覆盖全过程的评价体系。对于专业课程,不能只依赖结业考试,应当增加阶段性考核,随着课程的深入分次进行。考核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讨论式的,可以让学生推选自己的“专家”当场打分,这样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又能减轻教师的工作量。(2)改革评分方式。无论是什么样的考核形式,教师都应当规范评分,但是又不能机械地按照标准答案考评能力。教师应当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通过逐层分解的方法将难以量化的问题化为容易量化的问题。比如,对分析论述题,教师按学生答题的完整性、专业水平以及创新性给分,其中完整性可以细化为论述是否有针对性、材料是否充分;专业水平可以细化为专业词汇的掌握、专业方法的应用;等等。这种方式既能让学生有所发挥,也能发挥教师的专业判断力。

新时期的水资源工作对水文水资源工程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有了新的需求,学校应当与时俱进,面向行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学生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而建设需求导向的课程体系,完善课内课外结合的实践教学环节以及建立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十三

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其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的要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十四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962.1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00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72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xxx年1月10日参加被申请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xxx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xxx年11月22日由tt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xxx年12月29日经tt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及时为申请人申报工伤,致使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4962.1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于xxx年3月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64.42元(税后)、xxx年8至11月份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335.41元,合计5899.83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请人工资至今。根据《xx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诉人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907,本人应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6977元.由于被申诉人未给申请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申诉人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据《xx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因此,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申请人在xxx年8月6日住院治疗治疗手术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护理(见邻居肖某的书面证实).其中,从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方面均需要护理);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动方面需要护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北京市x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045元/12个月=xxx.75元.因此,被申请人须向申诉人支付护理费1400元.

申请人治疗工伤期间共花费交通费2272元(见相关车票),应由被申诉人承担.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北京市tt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附件:。

1、申请书副本1份。

2、身份证复印证一份。

3、劳动合同一份.

4、医疗证实材料及相关医药****.

5、正常上班的工资条与受伤治疗期间的工资条。

6、单位实发的伤残补助金财务凭证。

7、交通费****。

8、工伤认定书一份。

9、工伤伤残鉴定书复印件。

10、邻居肖某的证言。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十五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号码:现住: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工作单位:职务:现住: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2、

3、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附:申请书副本份;。

证据材料份。

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只有在上列几种情形下,争议双方当事人方可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提起仲裁程序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同时,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既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第二,关于仲裁时效的问题。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三,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争劳动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四,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书时,应当有正本和副本两份,正本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副本发送给被申诉人,当事人应当按照被申诉人的人数提交申诉书副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诉人。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生效。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十六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及电话:

被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一、请求事项:

履行合同。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1985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一份基本建设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4994.12元;

3、土建工程维修为18800.18元;

4、新建四楼增墙工程为3275.77元;这一项目是___市一商局设计室1985年11月15日“技术变更通知单”增加决定的。

5、木屋面改变为平屋顶水泥面,造价差为人民币22608.83元。此项改变工程是依据省建委标准化设计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决定的。

以上各项工程造价合计人民币160995.70元。

证明文件:

(1)建设承发包合同复制件一份。

(2)市一商局设计室技术通知单复制件一份,

(3)省建委对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复制件一份。

上记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价,都是按实际工、料计算出来的。但依×市建工局、市建行联合文件×建工字(1986)第78号关于贯彻执行省建委、建行黑建经(1986)第18号文件的补充规定中:

一、关于建筑材料。

预算价格的调整——(二)调整办法中“6”之规定执行。“差”为材料调差金额18234.83元;人工费调差为2750.94元;管理费增调为2226.95元;增加现金5600.09元。

以上总记:189808.49元。申请方除收到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外,被申请方尚欠陆万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偿。

对此,我方认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凡属国家颁布的法令和有关机关下达的规定,一切被法律承认的经济权利主体都有无条件遵照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本案申请方的请求,均有文件规定,因此被申请方的拒付款额是无理的。为此,提起仲裁申请,希望给予仲裁解决。

此致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

拆迁问题的申请书简短篇十七

近几年来,我区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区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供领导们参考。

一、基本情况。

**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市治西迁、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举全区之力抓城市建设,合万众之心建经济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从2001年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个,共投入资金亿元。全区**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万平方米,拆迁群众**户,其中农民**户**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模式”和“模式”这样的好典型。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一)在我区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

1、拆迁安置工作体制理顺不畅。街道、乡(镇)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不够统一;相当多的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部分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项目前期工作难以落实;部分拆迁单位及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配合,漫天要价,导致有些项目的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2、农民安置工作落实欠佳,超期过渡现象严重。由于近年来大开发、大建设,特别是一些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农民拆迁大多是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情况下开展的,加之部分安置用地、安置资金难以到位,导致大批拆迁农民住户安置难以到位,长期处于过渡状态。目前全区尚有 *户*人在外过渡,占总拆迁人数的*%,且大部分是超期过渡。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 。

2、坚持拆迁调查、安置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3、完善拆迁安置工作中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 。

(一)农业人口数的统计应严守政府通告之日的底线,对前不溯及,对后不顺延。 。

(四)具有拆迁地户口,正在劳改劳教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五)享受五保优待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补偿费由村组代管。 。

(十一)无正当理由迁入的农业人口(含空挂户),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

4、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

重点工程建设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到位,涉及到被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问题,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工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就会得到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序推进;反之就会遭到部分拆迁群众的抵触,使重点工程建设受到阻滞。为此我们要牢记五心,转变作风,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即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接待群众咨询要热心;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要公心;善后安置要关心。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公仆,从而树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5、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促进安置小区建设社区化。一是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坚持对所有工程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农民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二是要实行集中留地,统一安置,积极推行“咸嘉模式”的成功经验。即:一是集中统一重建安置。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报建、统一建设、统一质监、 统一物业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安置好农民,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使农民安置小区联体成片功能完善、设施齐备、适宜居住。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充分利用农民生产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开发等方式,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业和商贸业,使农民变股民,从经营中分红获利,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多途径安排农民就业。安排拆迁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积极与征地建设单位协调,在用工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一定的优惠。

6、加强农民安置小区的统一规划,尽快制定好全区农民安置整体规划。一是规划要统一。与市、区总体规划统一协调,农民安置小区建成后直接成为现代化城区的组成部分。二是规划要先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全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强化规划约束力,明确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一律按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三是规划要科学。按照有利于土地综合利用、有利于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科学规划农民安置小区。四是规划要实用。按照农民生产安置一律作二、三产业规划建设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好、预留好生产用地。把规划、预留生产用地与项目开发、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使生产用地成为失地农民获得长久收益的主要来源。

7、创新劳动就业服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市场化。一是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开展基地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制造、建筑等行业和知识的技能培训。二是结合项目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与合作,在建设进从建筑工程中找岗位,建设后中牧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中找岗位。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将失地农民就业与下岗工作再就业统筹考虑,打破城乡“藩篱”,变“变籍门槛”为“素质门槛”。

(三)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失地农民养老社会化。一是实现失地农民身份的转换。在子女就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政策待遇。二是坚持“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人”办法进行,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收入水平确定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降低门槛,因地制宜、秩序渐进。三是采取“个人责任和社会互济相结合”的办法。失地农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坚持以个人和村集体为主,政府支持为辅。考虑有昨于鼓励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和与城镇社保体系相对接。

一是要加快安置小区居委会的建设。对新建成的农民安置小区,要加快建设社区居委会,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日常管理,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二是要加快社区文化建设。失地农民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生活方式中有许多不适宜城市生活习惯。今后,要以城乡文明融合为目标,通过开办夜校、培训班,组织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形式,尽快促进失地农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城市化转变。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