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体制内部调职申请书范本 体制内部调职申请书范本图片(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21:52:00 页码:9
体制内部调职申请书范本 体制内部调职申请书范本图片(9篇)
2023-01-16 21:52:00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选体制内部调职申请书范本一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_____》、《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_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万元

(1)甲方出资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

(2)乙方出资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万元

(1)甲方以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

(2)乙方以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_________年。

2、____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____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____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____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万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万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____%)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____个月第____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____%,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4、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协议自_______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之日起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体制内部调职申请书范本二

xx年,我局在区委、区府和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学习贯彻新的《审计法》和今年上级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区委、区府工作中心,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突出对经济和社会中的热点、难点和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审计监督,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财经秩序,推进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年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xx年我局审计项目市审计局考核指标为xx项(区考核为xx项)。

预计至12月底可以完成审计项目xx项,其中: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x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x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x项,专项资金审计调查x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x项。完成市审计局下达年度任务指标的%,完成区下达年度任务指标的%,同时对柴桥街道养志村危房改造进行跟踪审计。审计金额为x万元,查处违规资金x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x万元,损失浪费资金xx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xx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xx万元,应归还原资金渠道xx万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1、财政审计进一步深化

在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注重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减少损失浪费。今年以来分别对xx区、开发区xx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白峰镇、小港街道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重点对预算分配、预算支出的审计,加强对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并对预算、国库、社保、农财、国资等资金实行全面审计,延伸审计了文体、民政、劳动、卫生、农林等部门的细化预算,同时还将区低保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基础教育经费和水利建设资金纳入审计范围。通过审计,发现部分应上缴入库的资金未及时入库,部分土地出让金未及时收回,“暂存款”帐户中存在应作收入的未作收入,长时间挂帐未及时清理,部门细化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部门经费预算存在苦乐不均。同时促进了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推进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及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2、加大对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力度,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今年分别对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邮政局、区粮食总公司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发现存在资产疏于管理;财务管理和帐户处理不规范,往来款项结算、清理不及时,奖金福利未按规定报批和未缴调节基金及个人所得税、房租等收入未按规定交纳税金等问题。通过审计,揭示了问题,维护了国家的财经秩序,引起了被审计单位的重视,促进了财务管理的加强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推进。今年来,分别对区xx局长、区xx局局长、区府主任、xx街道原主任等xx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对财产、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往来款项没有及时结算清理,应交纳的税款没有按规定交纳,有的单位采购物资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等问题。通过审计,促进了财务核算的规范和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增强了领导干部财经法规意识和经济责任意识,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为区委管理、评价和考核使用干部服务。

4、加强了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工作。全年共完成专项审计调查项目x项,分别开展了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金、水利建设资金、基础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专项资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区农村二次改水工程资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区台灾资金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调查。基本摸清了上述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通过审计调查,揭示了专项资金在归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运作。同时,也为领导机关提供了决策依据。

5、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重点突出。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区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园污水泵站及压力管工程建设项目、国道至xx段及沿海中线xx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该项目前正在审计实施中,争取年内结束)。区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和国道至xx段及沿海中线xx段建设项目是我区政府投资基建的重点项目,在审计中我们做好跟踪工作,全力揭示工程的招投标、施工现场的监理签证、工程量的丈量等方面弊端,严肃查处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量、损失浪费等问题,对施工现场工程量签证真实性进行了严格核对。同时,在商业广场项目审计中积极配合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该工程项目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问题,为国家挽回了大额资金损失,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审计人员还撰写了《对基本建设施工过程中签证单的管理和监督亟待加强》和《目前制约基建投资审计效率提高的问题应予以重视》等信息,受到区委、区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在我区的“呈阅件”“要事摘编”“区委专报”“之窗”上刊载。

(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在对去年的内审工作进行了总结的基础上,制订了xx年度内审工作计划,成立了xx区内部审计分会,召开了内审工作会议,交流内审工作经验。分会领导能够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并能加强指导,建立了内审考核制度。根据市内部审计协会的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了传达学习。结合我区目前内审工作的实际,全年共组织内审人员进行业务后续培训和上岗培训二批15人次。通过培训,内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建立审计档案评比制度,使基层内审工作有序地开展,进一步发挥了内部审计职能的作用,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三)加强审计宣传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审计法》,明确了新修订后的《审计法》目的、意义及修订的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新《审计法》的宣传贯彻,5月份在《xx新区时刊》和电视台发表了答记者问,在街头巷尾悬挂《审计法》宣传标语,在电视上作了《审计法》的宣传,并认真开展了《审计法》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广泛向社会发放审计知识竞赛卷份,审计法单行本册,做到了家喻户晓。重视审计信息的应用,全年共撰写和选录各类信息xx篇,其中:审计信息93篇(录用59篇,其中有1篇被浙江省审计厅“浙江审计信息”刊登,1篇被市政府信息录用,2篇在市审计局“审计信息”刊登和5篇被区政府列入“摘编”,x篇被区委信息通报),网络媒体信息x篇。审计成果得到了进一步运用,为领导决算提供依据,使社会上更多的人关心和支持审计工作。

(四)审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两个条例”,加强审计人员培训工作,年度内共有xx人次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各类培训,率先开展“党员先锋岗”和“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以人为本,树立和增强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公仆意识、改革意识”。积极做好“结对帮扶”和“慈善一日捐”工作。

二是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今年制订和完善了《xx区审计局xx年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xx年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xx区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xx市xx区(开发区)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实施意见》、《审计局“六项”制度》以及《审计局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时抓好检查落实,使审计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保持审计机关良好形象。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审计”八不准“纪律”,制订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责任》、《xx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xx区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还专门邀请了区纪委同志为全局审计人员上党风廉政建设案例教育课,局领导不定期对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采取责任到人,认真开展了谈心活动。同时还组织了审计人员的家属参与“廉政寄语”活动,有七名同志的家属寄来了“廉政寄语”。通过学习教育和相关活动的开展,审计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从审、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审计工作中谢绝和退回礼券x元,拒贿却礼的情况时有发生,保持了审计机关廉洁从审,洁身自好的形象。

三、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尤其是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矛盾更为明显。二是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落实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基建审计的资料提供滞后。在审计回访中,有少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尚未能真正落实。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计算机审计和效益审计的步子迈得不够大。三是内部审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与规范,个别内审单位的领导对内审工作重视不够。

以上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也希望领导和有关部门予以重视与支持。

精选体制内部调职申请书范本三

: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建立健全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利于实现医院的经营管理目标,也是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完善医院内部控制体系是规范管理、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成为医院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本文着重从医院内部控制在医院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入手,分析了目前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探讨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的主要措施,从而促进医院经营管理的良好发展。

医院;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探讨

随着新医疗体制改革,实行药品零差价,打破了传统的.以药养医格局,迫使医院走上重视医疗服务质量、降低经营成本的发展之路;而目前大部分医院内部控制起步较强,且没有得到管理者应有的重视,内部控制环境薄弱,制度执行往往受到制约,而医院内部审计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使控制系统不能有效的得到评价,致使无法实现医院的现代化管理要求。因此,管理者应结合医院自身情况,加强对医院内部控制的重视,不断健全和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只有建立完整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才能发挥积极的作用,从而促进医院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有利于医院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内控系统是一种自我约束、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的机制,为实现医院有效的经营管理及财产安全,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与内部监督评价机制是医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内部控制的能力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医院的经济管理水平得到持续发展,只有采取多种措施来改善医院内部控制的能力和水平。

(二)维护医院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首先,医院应建立规范化的资产登记备案制度。每年加强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性清查,每半年对重点资产进行局部清查,以确保账实相符,从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其次,医院应建立规范化的仓储管理体系。分类管理资产,实行专业化管理,严格执行仓储管理制度;在内部配置资产时,应坚决服从管理者内部的分配制度,提高其使用效率,并能防止资产转移。

(三)促进医院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及法规

医院管理的内部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和管理,以及监督的规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国家。因此,国家法律在对各行业的财务管理需要明确的权利和责任,对违规行为的严格处罚,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加快管理的有效实施;医院管理者需要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要求,认真贯彻并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不科学及不能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医院管理者对预算管理并不重视,思想意识淡薄,各项审批制度和权责分离制度不建全。编制日常预算没有考虑医院的经营发展战略和当前国家整体的医疗市场环境,也没有对预算数字变化做出详细说明,更没有对医院发生的所有收入和支出进行全面预算。同时在执行预算时,常常出现改变预算用途、扩大项目金额等情况,使预算监督难以落实。

(二)内部控制环境薄弱及管理者缺乏有效执行力

内控环境是指对医院内部组织结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医院,内控环境薄弱主要表现为即使有一套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者也缺乏执行力,其主要原因是管理者认识不够、专业能力缺乏及人员素质偏低等。医院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方面更加注重经营管理的方便性,比较少考虑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因此,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不合理,容易导致内部管理冲突,从而影响医院经营管理效率。此外,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上下层次,协调和部门科室之间的合作,使得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内部信息流通不顺畅,各科室人员间的协调不佳,从而影响内部控制的成效。

(三)没有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内部监督和评价机制

医院内部审计制度不够健全,管理者对内部审计制度重视不够,造成了内部很少进行有效的分析和评价,致使监督检查都流于形式,效果不佳。给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完善也带来的不良影响,造成内部审计机构很难有效地进行内部监督评价。

(一)提高认识改善医院内部控制环境

要想改善内部控制环境,就必需建立健全医院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医院管理者必须转变传统观念,塑造良好文化,提高内部控制意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从院长到财务科长和财务人员、层层把关,对不合理支出坚决杜绝。其次,加强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加强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的培养,更新知识,提高经营能力。应安排财务人员经常参加专业培训,与其他医院多沟通交流,学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为医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集思广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健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就医院

his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及药品仓储等管理系统而言,因这些管理系统的高效性,使得原来许多不兼容的工作均由这些管理系统来完成,从而增加了内部监督的难度。解决这类问题最有效的办法是对每一项具体操作进行人为分解,使人机能达到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目的。同时计算管理员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仓储管理员定期进行实物盘点、财务人员定期进行账实核对,也是防止舞弊发生的重要举措。内部审计部门如对某些数据产生疑问,可以使用备份数据进行分析,调查和验证,使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内部相互制约。因此,为了方便查证,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需要注意建立一个良好的数据备份系统,以避免因数据丢失而引起重大经济损失。首先,医院应加强对医疗活动的监管,以高质量的服务态度,培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从而有效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其次,根据医院各科室的特点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机制,避免一个人或一个单独的决策部门,对内部控制程序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并汇总,找出问题原因,及时化解潜在的医疗风险。最后,在新设备新技术方面,医院要多关注临床科室的实际需求,对潜在风险及时作出全面评估,尽可能避免医疗风险的发生,同时保障医疗资产的安全。

(三)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并使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1、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随着医院对经营管理需求的不断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已经由简单的监督检查职能向对内部控制分析评价职能转变,这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因此,内部审计部门是医院内部控制的评价部门;只有有效地进行再控制,才能实现医院经营管理的目标。

2、要建立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部审计机构建立医院院长领导负责下的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是一种较理想的模式,同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合理配置,加强内部审计管理,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制度中的作用。要加强对医院内部日常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进行必要地内部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公开批评或处以罚款,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3、要扩大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面并提高其业务水平有一支过硬的审计队伍,是做好各项审计工作的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工作,各级公立医院应根据医院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合理配备,使其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同时各级医院应鼓励内部审计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建立和健全后续教育制度。总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需要医院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需要综合运用多方位的管理模式,需要充分运用多种手段,才能提高医院经营管理的水平,从而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1]杨莉。新医改下医院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方经贸,20xx(6)

[2]马瑞春。浅谈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j]。中国总会计师,20xx(6)

[3]李森林。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研究[j]。湘潭大学硕士论文,20xx(5)

[4]罗丽瑜。新医改形势下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探讨[j]。现代医院,20xx(8)

[5]袁新春。建立健全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探讨[j]。会计之友,20xx(13)

精选体制内部调职申请书范本四

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是上级交给我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近年来,xx县纪委监委按照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决策部署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作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的明确要求,在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同向、同步、同进,突出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综合治理,在全市率先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这一创新载体,坚决破除群众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迅速掀起新一轮持续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党的热潮,有力推动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的一体推进。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xx起,党纪政务处分xx人,诫勉谈话xx人,警示谈话xx人,通报典型案例xx起xx人,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前两种形态处理占八成以上。xx县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的典型做法得到xx市委、市纪委监委充分肯定,相关经验在全市推广,“中梗阻”专项治理荣获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一等奖,国内《中国纪检监察报》《xx纪检监察信息》等新闻媒体多次予以宣传报道。现将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工作主要做法和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深挖细查问题,营造“不敢腐”的氛围。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是我们党的显著特点和优势。纪律面前,不能有侥幸心理;

自查自纠,更要真查实纠。近年来,xx县紧盯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突出问题,统筹县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办“四个监督全覆盖”工作力量,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在早发现上深化、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在谈话函询上深化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大力营造“不敢腐”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沉下去”走访。创新开展“逐企行”活动,抽调纪委、工商联、产业集聚区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项调查组,围绕优化企业项目建设环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等要求,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座谈,深入摸排走访,把准整治方向,截至目前共走访县内企业xx家,发放调查问卷xx份,收集问题建议xx条。二是“打开门”纳谏。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参与,广泛向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事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函xx份,征集、梳理各类“中梗阻”问题xx条,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纠治的目标和任务。三是“树立好”靶向。将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部门及其内设股室、二级机构、派出机构和乡镇政府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开列执行政令、推进工作、服务群众、遵守法纪、优化营商环境x大类xx项问题清单,对庸懒散软、为官不为等问题坚决“亮剑”、重拳出击,切实解决影响行政服务效能的痼疾,不断优化亲商营商环境。

(二)开展专项整治,形成“不能腐”的震慑。查找问题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纠治问题。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红红脸、出出汗,提醒教育;

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惩严办。一是严格“三亮”促监督。以“亮工作职责、亮服务承诺、亮服务流程”为主要内容,督促全县各机关单位在显要位置、办事窗口和县级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承诺、亮权明责。截至目前,在县为民服务中心大厅服务窗口安装服务承诺牌xx块,公开承诺服务事项和服务时限;

安装工作人员标识牌xx块,对入驻的xx个职能部门单位、xx名工作人员的姓名、单位、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开公示;

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企业等醒目位置悬挂监督举报牌xx块,先后收集“中梗阻”问题线索xx件。二是严查快办强震慑。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针对当前全县存在的个别干部心存侥幸“顶风梗阻”现象,县纪委坚持“零容忍”,对涉及“中梗阻”问题线索快查严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先后印发典型案例通报xx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xx起xx人。如,围绕护航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查处了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xxx在负责xx镇xx村等xx个贫困村巷巷通道路建设项目中的“不作为”问题;

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查处了县发改委工业股股长xxx在负责县供电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审批、核准过程中的“慢作为”问题;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检视整改工作要求,查处了县房产事业管理局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主任xxx违规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乱作为”问题。去年以来,xx县“中梗阻”典型案例通过“清风xx”微信公众号公布后,xx网、腾讯新闻、今日头条等多家知名网络和媒体纷纷转载,迅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极大发挥了警示宣传教育作用。三是真查实改促落实。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乡镇,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召开“中梗阻”警示教育会xx场、专题民主生活会xx场;

深挖“中梗阻”病灶病因,完善制度措施xx条,实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整顿一个行业、营造一方正气”的效果。去年以来,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纠风办、县纪检、县政法、县审计、县电视台等xx个部门,联合组织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大棚房专项治理、征地拆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督导检查行动xx起,有力促进了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的高效推进落实。

(三)强化社会监督,务求“不想腐”的实效。一是推行群众评议。制定《xx县服务窗口群众满意度评议办法(试行)》,在为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群众满意度评价器xx台,引导全县干部群众、服务对象对办事流程、工作效率、服务质量进行现场评价;

创新推行微信扫码评议机制,在服务窗口设置评议二维码xx块,广泛开展社会监督和民主评议活动,推动各类行政服务便捷化、高效化。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派驻纪检组办公室,加大对服务窗口的明查暗访力度,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评议内容。截至目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专项督查xx次;

采取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对窗口服务事项开展跟踪回访xx次,发现办事流程不规范、态度冷漠等问题xx(件)次,立行立改xx件。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每季度对评议结果汇总排序,确定“三佳三差服务窗口”并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表优重要指标。对年度三次被评为“三差服务窗口”的,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截至今年4月底,全县干部群众对服务窗口评议xx次,满意度达到xx%。

通过创新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我县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等各类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我县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显著增强,行政服务效能全面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初步形成,有力推动了新时代x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虽然我县创新开展“中梗阻”专项治理,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面对当前腐败领域问题呈现出涉及人员多、分布面广、时间跨度大、出现新变异等新形势新特点,且随着正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四风”、基层“微腐败”的形式和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因此,深化“中梗阻”专项治理,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奔着问题去,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以贯之抓好整治工作,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常态化工作格局。

解决问题做好当前仅仅是治标,建章立制谋求长远才能为本。2020年,全县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推进“中梗阻”专项治理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办事和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巩固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构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新常态,加快推动新时代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xx县纪委监委将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巩固不敢腐的良好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对腐败行为形成强大威慑;

加强日常监督,盯住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

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落实的监督、权力运行的监控与监督,根据需要向驻在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扎紧制度的笼子;

监督各级党组织扎实抓好一体推进“三不”的各项任务。定期召开党委、纪委联席会议,沟通分析党组织的重要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部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切实增强一体推进“三不”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是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构建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全县各职能部门,重点是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内设股室、二级机构、派出机构和乡镇政府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围绕“中梗阻”问题“十项负面清单”,聚焦审批服务、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容错免责,督促有关部门探索推进容缺受理及联动协商机制,着重在监督检查限时办理方面发力,激发党员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奋斗精神,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科学制定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健全完善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对于空白缺位的制度要抓紧建立,不全面的尽快完善,成熟经验及时推广,实现权责法定、权力配置有章可依。具体工作中,要突出常态长效,建立“五项机制”:围绕纠正不讲政治、政令不通问题,建立政令畅通保障机制;

围绕纠正不抓落实、不求实效问题,建立求实求效考核机制;

围绕纠正不愿担当、为官不为问题,建立担当作为激励机制;

围绕纠正不思进取、精神懈怠问题,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围绕纠正不重服务、效能低下问题,建立服务效能提升机制。同时,聚焦监督执纪各环节的关键点、风险点,重点细化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各环节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着力构建“1+5”制度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全县上下作风持续改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加快落地、落实落细。

三是严格巡查整改,营造不想腐的震慑氛围。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紧盯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推进纪律监督、巡视监督、职能监督统筹衔接,发挥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确保监督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要建立问题清单,突出督查重点,整合督导力量,深入基层一线、职能部门、窗口单位严督实查。对督导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敢于动真格、“唱黑脸”,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

对行动不力、问题较多的地方,经常组织“回头看”、杀杀“回马枪”,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为深入落实新时代xx经济社会发展“xxxxx”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四城同建”城市发展定位、奋力实现“两个xxx、四个xxx”战略目标、合力谱写新时代xx更加出彩添彩绚丽篇章保好驾护好航、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精选体制内部调职申请书范本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中级法院,现将全市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自2016年10月份,我市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础

——全面完成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严格把握法官入额标准,2017年4月,经过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全市法院共遴选员额法官723名,并全部通过人大审批任命。落实法官员额增补要求,根据员额指标预留或空缺情况,于今年7月份启动了第二次遴选,递补了68名员额法官,既稳定了职业预期又保证了员额数量动态平衡。按照以案定额原则确定分配比例,重点向基层法院和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递补后中院和基层法院的法官员额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比例分别为35%、39%。

——积极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司法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形成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各得其所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与行政职级脱钩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推进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套改,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全市法院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工作基本完成,共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70人,进一步优化了法官与辅助人员的配比,实现了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

——加快建设新型审判团队。坚持管理扁平化与审判专业化相结合,全市法院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共组建新型办案团队497个,其中中院46个。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实行办案绩效年度指标管理,承办案件质量实行终身负责,承办法官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占总数的98%。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编入团队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并实行台账和定期通报考核制度,去年以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结案件8.5万件,占全部案件的28.8%。

——探索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制定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清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规范审委会讨论事项,对院庭长监督活动全程留痕,进一步明确审判权和审判监督管理权的边界。针对改革后审判权运行特点,建立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加强司法权运行节点管理,进一步强化案件评查、程序监督、案例指导等措施,去年以来通过二审、再审程序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2940件,确保改革后案件质量不下降、管理监督不缺位。

(二)积极推进诉讼机制改革,解决司法实践中突出问题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制定民事、行政案件立案规程,严禁另设条件限制立案的做法,明确立案信息录入、转办、送达、排期等节点时限,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明白纸”,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8%。全面推开网上立案,建立了全市法院统一的网上立案系统,探索开通诉讼费在线支付渠道,今年8月1日以来通过网上渠道受理当事人一审民商事立案申请1.2万件,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更加快捷方便。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机制,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2016年12月以来共审结相关案件9666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2.8%,60%的案件在10天内审结,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3,上诉率为0.9%,远低于以往的8%。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刊发了青岛的试点经验,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予以批示肯定。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构建“一体两翼”涉诉信访处置机制,法院承担主体化解责任,属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化解,去年以来通过该机制共化解信访案件79件,促进信访案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三个法律服务中心,中院值班律师共参与处理申诉案件1654件,信访率同比下降29.6%。

——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在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共有1797名人民陪审员获得任命,其中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达72%,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落实人民陪审员办案经费和培训费用,明确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参审陪审员实行随机抽取,推行陪审员参加的5人或7人大合议庭制,去年以来,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6.5万件。

——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改革。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分流、委派调解、法律指导、效力确认等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组织、行政机关等非诉讼组织的作用,在全市建立多元化解服务中心52个,支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9个,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等纠纷的诉前化解率达到82%。在法院内部健全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发挥速裁、小额诉讼审判团队作用,对事实清楚、分歧不大的案件简化程序,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近一年来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1.5%,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三)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关心支持,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制定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制度措施,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执行财产查控网络,与银行、国土、车管等22个单位和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执行财产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与发改、人社、公安、银监等单位及各金融机构的配合,推进失信行为的跨部门监管,严惩拒执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万条,限制出境16人,限制高消费5.7万人,追究刑事责任17人。

——健全完善执行工作规范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执行新模式,所有执行案件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建立具有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不断完善执行工作规范体系。完善执行实施、执行审查等系列规程,实行“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专项管理,开展见证执行、执行直播等活动,实现执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两级法院全部入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案件1445件,成交量1036件,成交额59.9亿元,网拍成交金额列全国法院第三。

——健全完善强制执行实施工作机制。开展“执行利剑”、“蓝色风暴”等系列专项活动,强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和指定执行,去年以来共实际执结案件3.7万件,执行到位220.5亿元。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特案特办”。建立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共移送破产审查案件63件,涉及执行案件1620件,涉案执行标的额42.7亿元,其中378件执行案件得到化解。目前,全市法院核心指标已经基本达标,“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周强院长在调度青岛法院执行工作时给予肯定。

(四)不断强化诉讼保障机制改革,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效能

——加强诉讼便民机制建设。按照“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标准升级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程序,归集整合立案审查、信访申诉、咨询服务、诉调衔接等窗口功能,加强对当事人的涉诉指导服务,对业务咨询实行一张清单,对材料完备的立案申请一次办好。进一步优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在案件查询、业务咨询等功能之外,整合法官预约、来电督办等管理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渠道。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去年9月,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获最高法院和省编办批准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扩大到半岛沿海六市,并与管辖区域内各中院、知识产权局建立了知识产权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形成跨区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法庭目前已受理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94件。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目前各基层法院改革方案已经提报省法院,中院改革方案也已经进入调研论证阶段。

——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以智慧法院建设助推改革,全市法院全部接入全国法院专网,共建成高清数字法庭212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1个,庭审观摩、远程提讯、远程接访等工作实现网上办理。建设四级联网的审判执行调度、数据统计分析等系统,完善电子卷宗录入、类案推送、庭审语音识别、文书纠错等功能,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逐步完善。建成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实现所有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100%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0.3万份。

——强化规范化管理。把规范管理作为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方式,中院党组将今年确定为“推进规范管理年”,确定了35个重点规范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机关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中院共出台各类管理制度12项,将财务核算、案款管理、人事管理等制度嵌入审判和办公信息系统,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实践证明,改革是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根本途径。近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8万件,结案18.2万件,同比分别增长8.3%、7.9%,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对照省委、市委“走在前列”的目标,对照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期待,全市法院改革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有的干部对改革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缺乏责任担当,推进力度不够,导致有的改革事项走样打折扣;有的干部创新意识不强,闯劲不足,对改革政策学习不深、理解不透,司法观念、办案方式没有与时俱进,影响了改革成效。二是体制机制改革前后制度需要进一步衔接。有的法院处理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关系不到位,员额配置、管理转型、专业法官会议建设等工作滞后,影响了改革效果的释放;个别领导干部办简单案、挂名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少数基层法院未入额法官承办案件的现象尚未根除;个别员额法官办案知识和经验储备不足,不适应案件数量增长、复杂程度提高的形势要求;新型审判团队案件评议机制不健全不统一,执行工作片面追求考核指标忽视实际工作成效等问题还未彻底解决。三是改革配套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审判辅助人员普遍不足,远达不到审判团队的基本配置,限制了审判团队作用的发挥,加剧了案多人少矛盾;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组织建设还需健全,法官评价体系还需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智慧法院建设投入不足,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办案质效的成效还不明显。四是改革的协同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一些关联度高、相互制约的改革举措推进不同步,比如员额法官等级晋升机制还不完善,影响了干警工作积极性;常态化的员额退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影响了员额法官的动态更新;司法人员管理和横向交流机制以及法官的人身、名誉等职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聘用制人员、事务性工作外包等改革还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正在逐步加以解决,也期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各个方面形成合力,努力解决司法改革中的瓶颈问题。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本次专项报告为契机,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干警不断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坚定改革定力,凝聚改革共识。进一步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把改革精神讲清楚、政策讲透彻、道理讲明白,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推动改革措施落地。按期完成全市法院的内设机构改革,特别是在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秩序上下功夫,确保改革过程无震荡。积极推进司法改革配套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晋升及退出机制,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业绩评价等制度,探索更加科学的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及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平稳运行。加强法院单项改革试点工作,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经验”。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改革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的改革第一责任人作用,抓住关键少数,增强改革担当,强化过程控制,加强常态监督,确保改革政策精准落地。坚持推进改革和抓好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以改革促审判,以良好的审判质效体现改革成果。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改革进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最佳效果。

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得益于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在青岛知识产权法庭组建、入额法官任命、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多次到法院调研指导、听取专项汇报,人大代表也积极建言献策,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向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提几点建议: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协同推进的改革合力,确保按时完成综合配套改革任务。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实效。三是推动建立司法改革保障机制,及时解决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及相关事务性工作外包面临的经费保障等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充分体现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深受鼓舞。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精选体制内部调职申请书范本六

司法改革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完善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内不合理的成分,进而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非常重要。对照上级的要求,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以丰县检察院为例,该院共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监科、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等16各科室,另外还有3个驻镇检察室。这些内设机构共同构成了丰县检察院这个组织,推动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转。

在这些内设机构中: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是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四个科室。这些科室具有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力,用之不当增会给当事人造成重要的损失,对其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要的威胁。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两个科室承担者自侦案件的查办,享有侦查权,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可能会侵犯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高危岗位。侦查监督科承担者对嫌疑人的批捕职能,稍有疏忽则有可能错捕、滥捕,严重侵害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后果严重的有可能会造成国家赔偿,造成不良的影响。公诉科承担着审查起诉职能,享有不起诉权,若审查起诉不当则会严重损害被告人、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损害法律的权威和检察机关的形象。

(一)合并现有主要部门,合理划分综合部门

一是成立职务犯罪监查局。将现行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申四个部门整合成统一的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机构。受理公民控告(举报),是反腐执法的基础和前提,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是反腐执法的直接体现,预防则是通过反腐执法的适度延伸,铲除诱发犯罪的病灶,实现反腐败执法功能、效果的最大化。“四位一体”的反腐败机构设置模式,正是反映了这一客观规律。

二是成立公诉局。将现行侦查监督、公诉两个机构整合为一个具有追诉性质的法律监督职能机构,行使目前由公诉、侦查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履行的部分职能。检察机关不仅应当享有刑事案件的公诉权,而且也应当享有代表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而行使的民事公诉权与行政公诉权。公诉局的机构设置,为民事、行政公诉的司法实践提供了探索空间。反映了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趋势。这样,更能从整体上凸显公诉职能的"客观性义务"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性质。

三是设置诉讼监督局。将现行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等部门职权予以整合,除继续履行上述机构的职能外,应增加从公诉局分离出来的诉讼监督职能和内部执法监督职能,以行成对外(公安、法院)对内(检察执法)同时并举的全方位诉讼监督。具体职权是:负责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事项;负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对侵害公益的案件以国家代表人的身份提出诉讼;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民事抗诉程序中的当事人和解等方式实施民事行政监督;负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检察机关自身的办案活动和办案质量实行监督。

四是设置行政部门机构。根据现有的机构具体可整合为三个部,即人力资源部、业务调研部、行政事务部。(1)人力资源部是政治部门的改称,仍然主管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司法警察和干部管理。(2)业务调研部是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和检务督察部门的结合体,具体职责包括按照《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职责范围工作并负责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检察业务调研;负责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提交检委会研究的案件进行会前审查;对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督察。(3)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是办公室和行政装备部门合并成立的,仍然主管文件、信息、行政后勤、财务、统计等工作。

(二)规章立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要进一步后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强化对内部监督。

一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明确监督的对象和重点,可以避免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控告申诉部门等行使检察权的主要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重点是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批准(决定)逮捕、不起诉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撤销案件、错案赔偿的案件;上级或其他专业部门否定检察技术部门鉴定的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下级院提出请抗诉,上级院决定不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本地区办理的大案要案;上级批转、领导交办、人大转办、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等。

二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方法,正确处理程序和实体监督的关系。依据上级检察院颁布出台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在把内部执法监督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的关系,既要重点监督办案程序,及时预防和纠正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又要注意监督案件实体,及时发现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把两者有机的统一到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来。

三是充分调动业务部门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积极性,着力构建自身执法监督机制。为了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在内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明确规定了部门负责人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总责,监督本部门干警严格依照法律、检察纪律的规定履行职责;干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还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通过从调动部门负责人积极性入手,不断规范业务部门的自我监督。

(一)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

在奖励制度方面:1实行积极奖励制度。对工作表现优良、取得单项或综合成绩的,注重予以奖励;在年度总结表彰、公务员评优,向上推荐先进立功等过程中,对表现优秀的青年干警予以倾斜;注重选拔和培养青年干警群体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效应。2推行中层助理制度。在各部门设置中层助理职位,对工作表现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干警大胆提拔任用;新提拔的中层助理设置考核期,期间进行定期考察;对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能力提高较快、综合条件比较成熟的中层助理,根据工作需要优先予以提拔重用。3建立破格提拔制度。本着“不看资历,注重素能”的原则,针对在部门工作业务中表现突出,争先进位中贡献较大者,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干警,在干部提拔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大胆破格提拔使用。4引入竞争机制。对检察干警的使用提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细化竞争机制,量化具体标准,形成敬业履职、全面提升和创新创优的良好导向。

在惩罚机制方面:对在检察工作中表现较差的干警,第一次进行诫勉谈话,写出书面检讨,向院党组和纪检部门认真反省;第二次则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留岗查看;第三次则进行调离检察岗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检察干警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将调查结果向院党组汇报。出台《执法办案风险源点防控管理办法》,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争先创优是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创先争优的大背景下,检察工作要适应时代的要求,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针对当前考评中的不合理因素,认真的调研分析。

建立业务科室考评和综合科室考评分开机制。检察业务是检察工作的重心,一切要以检察工作为重。在业务科室考评上要认真结合省院、市院关于业务考评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合理的考评细则。激励业务科室认真开展检察工作、创新开展检察工作,实现检察业务工作的跨越和进步。在综合科室考评方面,要注重引导,建立达标机制。综合科室是服务保障部门,在检察机关内部相对不如业务科室重要。对综合科室设立相应的标准,综合科室到年终达标即可。把综合科室彻底解放出来,竭力发挥其综合保障职能,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最终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

精选体制内部调职申请书范本七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决定》精神,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司法保障。司法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出现,机遇和挑战并存,司法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影响更加凸显。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完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缺乏必要的权威,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执行。

因此,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统一、正确、严格实施,已经成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决定》进一步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专门力量,不仅自身应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保证公正司法;而且应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用权、公民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全民守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只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才能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才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同时,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矛盾高发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迫切需要发挥司法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作用。多年来,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但是,也要看到,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仍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必须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拓展司法体制改革深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公民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遇事“找法律”、“讨说法”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汇聚到司法领域,法律手段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人民群众关注的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三大问题,都与司法密切相关。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已经变得十分尖锐,如何正确解决好这个问题,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考验。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相比,与民主法治的进步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我国司法体制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一)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关键。近年来,社会上反映比较多的是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活动易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影响法制统一,损害司法权威。为此,《决定》特别指出,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司法职权是中央事权。考虑到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将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完全由中央统一管理,尚有一定困难。应该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先将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由省一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保障部分经费。

二是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司法管辖包括司法机关的地域管辖和案件管辖。司法机关按行政区划设立,管辖所属行政区划内的案件,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同时,我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各地司法机关承担的业务量也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司法资源闲置。应该从现行宪法框架内着手,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集中管辖,审理行政案件或者跨地区民商事、环境保护案件。

(二)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我国在司法人员的招录、遴选、培养、任用等方面,实行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模式。我国80%的案件在基层,80%的司法人员也在基层,加之司法队伍人数较多,导致基层司法机关人多职数少,基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级低、待遇差、发展空间有限,不利于提升专业素质,不利于保证办案质量。为此,《决定》要求,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主要有4项改革举措:

一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突出法官、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或技术职称)序列,完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健全书记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司法辅助人员的职数比例等配套措施,进一步提升司法队伍职业化水平。

二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选任招录制度。建立初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集中培训、基层任职、有序流动、逐级遴选的机制。建立预备法官、检察官训练制度,将完成预备法官、检察官职业训练并考核合格作为法官、检察官的法定任职条件。建立选拔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制度机制。针对不同审级法院的法官、不同级别检察院的检察官,设置不同的任职条件,实行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进一步改革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加大警察院校毕业生入警的比例。

三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任免、惩戒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体系和考核晋升机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立吸收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选任、惩戒程序,确保政治素质高、职业操守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法律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确保法官、检察官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

四要强化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职业保障制度。从职业特点看,法官、检察官既要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又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只有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并从事一段时间的法律工作,才能被任命;从职业风险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矛盾的对抗性、敏感性增强,司法人员特别是人民警察的职业风险增大。现有的司法人员保障制度没有体现其职业特点和职业风险,不利于推动司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在严格司法人员任职条件,强化司法人员办案责任的同时,要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依法公正履职提供必要的职业保障。

(三)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廉洁司法的必要保障。近年来,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但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司法行政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权责不明,错案责任追究难以落实;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行政化报批,影响审级独立。必须遵循司法规律,着力健全司法责任制,理顺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健全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主要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推进完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或审判委员会直接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制度。

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探索充分发挥一审法院明断是非定分止争、二审法院案结事了、再审法院有错必究、最高人民法院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确保审级独立。

(四)深化司法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要着力推进审判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都应公开审判。庭审是审判的中心环节,是诉讼双方通过举证、质证、辩论主张权利的平台。庭审全程应该同步录音录像,并入卷存档。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有利于约束审判人员的审判活动,促进诉讼参与人员依法行使权利,有利于为上诉审、监督审评判案件是否公正审理提供原始资料和客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开设“中国裁判文书网”,逐步实现四级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

要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公开答复。

要不断推进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五)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具有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有助于与职业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有效调处矛盾纠纷;有助于增强裁判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驻庭陪审”、“编外法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人民陪审员数量和来源,建立随机抽选的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提高陪审案件比例,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从群众最关注、监督较薄弱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入手,为确保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而建立的社会监督机制,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重要形式。2003年正式启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目前已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要进一步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科学设置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拓展监督案件范围,规范和完善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六)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程序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减刑是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将原判刑罚适当减轻;假释是对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附条件提前释放;保外就医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分子,经有关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取保在监外医治,对其刑罚暂予在监外执行的形式。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刑罚变更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罪犯实际服刑时间过短,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时间间隔短、幅度大,假释和保外就医比例高等,引起了社会舆论关注和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必须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制度。

要从申请到裁定、决定各环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特别是强化对裁定、决定程序的监督制约,实行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防止刑罚变更执行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健全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防止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提高矫治效果。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为确保改革不入歧途、不走弯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始终顺应改革开放的潮流健康发展,始终随着法治建设的步伐不断推进,始终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同步深化,必须坚持以下基本遵循:

(一)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也是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的重要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平正义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尺子,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四)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司法制度。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既认真研究和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不照抄照搬外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既与时俱进,又不超越现阶段实际提出过高要求。

(五)坚持遵循司法规律

司法活动有其固有的规律性,只有正确地认识、把握、遵循和运用司法规律,才能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司法体制改革只有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高效权威的要求,才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坚持依法有序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司法权力调整和司法资源配置,事关重大,必须依法有序推进。在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过程中,既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又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实施。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在完善法律制度后再全面推开。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以确保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七)坚持统筹协调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提高司法机关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的能力,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和其他部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统筹司法机关上下级之间、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兼顾公正和效率,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既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公民法律素养的要求,又适应司法职业特点,做到整体规划、科学论证,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精选体制内部调职申请书范本八

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对规范预算行为,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和依法理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人民当家做主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算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常规性的审查监督工作做得越来越细,程序也在不断地规范,但在一些重点问题上,始终难以有所突破,对预算实质性的监督始终无法深入,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职权还没有完全发挥,主要体现在:

1、机构及人员配备不适应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需要。财政预算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涉及内容广泛,人大开展财政预算监督必须拥有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财会人员。目前县级人大常委会大多没有预算工委,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具体工作由财经委负责,而大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仅有一到二人,缺乏足够的力量和专业人才开展经常性监督,达不到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要求,并且大多数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财经专业人员,缺乏常识,不可能深入、全面地进行审查。

2、审议时间不足,审议实效有待提高。《监督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30日前向人大提交预算草案。而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往往只提前一个星期左右,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要高质量完成初审工作,难度非常大。因为审查的不仅只是粗略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而是预算、决算草案本身,初审期间需要作必要的调查研究,需要核对一些情况和数字,必要时还要做协调工作等。由于审议时间较短,财经委还要忙于撰写审查报告和决议草案,难以进行实质性审查监督,使初审工作流于形式。

3、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工作存在制度缺陷。一是每年人代会一般在1月底或2月初召开,此时的预算编制正在进行中,这样就造成预算先执行、后编制、再审批的现象。每年将近有三个月无法按预算执行,不符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预算精准度不够,透明度不高,部门预算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每年的预算执行结果中存在着大量的超收收入,为政府随意性理财留下了制度活口。四是转移支付资金在地方可用财力中占有很大比重,但存在着转移支付数额不固定,结构不合理,分配和使用的程序不够规范、透明,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使这部分资金游离于人大监督之外。五是政府在预算执行中随机性大,临时性追加支出多,人大与政府之间预算资源和预算信息很不对称,使人大无法深入开展实时动态监督。

4、审计监督缺位,审计结果运用具有一定局限性。《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而不是直接对权力机关负责。审计报告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问题线索提供者”,属于政府内部审计范畴,人大采用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进行监督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同级财政本身作为一个政府部门,由政府审计部门来审计政府本身,提供的审计报告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地方组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政府如何当好人大的执行者太笼统,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和常委会监督预算执行的效果。

5、法律责任缺失,监督手段疲软。一是法律法规对违反预算执行及其他违法行为只有原则性规定,承担责任的规定也非常笼统,法律责任过轻,缺乏约束力度,《监督法》也没有法律责任的专门条款。二是法律只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却没有设定处置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监督结果最终成为“建议权”。三是由于人大常委会“权责不对等”,往往导致《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问责性监督手段在实践中运用存在难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监督的权威,导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实效不尽人意。

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推进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促进依法理财,针对预算审查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今后加强和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一是地方人大应设立专门的预算审查监督机构,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二是在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中应有一定比例的精通财经知识的专业人才,加强人大对预算进行实质性审查监督的力量。三是人大财经委可相应聘请有财经专业知识人员,作为财经委的聘请委员,保证审查队伍有专业力量参与审查监督工作。

2、提前预算编制时间,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安排充足的编制时间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财政部门编制下年度预算的时间应每年的10月前开始,年底完成整个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逐步扩大预算编制的范围,凡属财政一级预算拨款的单位,都要编制部门预算,并提交人大审查;细化预算的编制和报送人大审批的内容,按照有关法规要求,预算收支细化到类、款、项、目;规范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专项支出预算要求细化到项目;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

3、提前介入,加强预算初审。在预算草案编制初期,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机构应主动地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环节,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预算编制中的情况和问题,对预算草案的编制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和为预算草案的初审和审议打下基础。扩大初审的主体,组织精通财政、审计、财务的人大代表参与初审工作,提高初审质量。在初审中,要抓住预算审查重点,着重考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4、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杜绝预算执行的随意性。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应当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审查,预算超收收入可纳入下年度预算编制,当年确需使用的,应当提前编制使用方案,并报送人大常委会审查。要健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月报告制度和建立定期的检查分析报告制度,可借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做法,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机构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电脑实行联网,建立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对财政拨付的每一笔资金进行动态监督,增强人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时效性,实现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全程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5、理顺审计体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认真做好审计工作,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中发现预算中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大常委会要善于指导、支持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要客观、公正、详细地反映审计存在问题,使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精选体制内部调职申请书范本九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实践中,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新的壮丽史诗,同时也与消极腐败现象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反腐倡廉的理论与实践,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必要性,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腐败是私有制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的痼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封闭半封闭向全方位开放社会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容易滋生和蔓延。这就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始终与腐败现象作斗争,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

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败的危害性是全方位的。对于一个执政党来说,如果不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任凭腐败现象蔓延,最终将导致经济衰退、政治动荡、文化颓废、社会混乱,导致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要在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过程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就必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指出:“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到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他还强调,整个改革开放过程都要反对腐败。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们党对改革开放过程中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反腐败的必要性的认识更加深刻。指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经历一个艰难的新旧体制转换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也会给腐败现象滋生以可乘之机。”“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的认识更为清醒,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夺取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胜利,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第一,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正确认识形势,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我们必须看到两个方面:一是成效比较明显,必须坚定信心。通过这些年来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党员违纪案件有所减少,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提高,要继续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二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形势仍然严峻,必须坚定信心。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消除。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既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又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第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夺取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胜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当今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反腐败的模式也不尽相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渐形成的反腐败模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体制下建立的,本质上是政党主导型的反腐败模式。这是对人类文明的一大贡献。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

第三,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反腐倡廉建设中。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思想。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是反腐倡廉必须始终为促进发展服务。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和干扰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坚决查处违纪案件。三是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性。要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使反腐倡廉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

第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是党的xx大提出的重要任务。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是思想观念要更新。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用新的眼光审视、判断和分析新形势,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尤其是在促进权力阳光运行上要有新突破,在加强监督上有新举措,在查办案件上有新动作。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实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改革创新,找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对策和办法,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