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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故意写错协议书 法官写错判决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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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故意写错协议书 法官写错判决书(4篇)
2023-01-16 22:09:25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执行法官故意写错协议书(精)一

(一)学习及教育培训情况情况

为切实抓好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县委巡察办在日常工作开展中高度重视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制定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做到集中学习和学习强国app自学相结合,并且采取座谈交流、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的学习,学习理论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学习效果,不断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贯彻执行情况

*****始终把“两个维护”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牢牢把握县委巡察办政治定位,认真履行政治监督首责,在巡察工作开展中,把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摆在突出位置,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严查紧管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严查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以及执行制度先紧后松、上紧下松、外松内紧、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推动党内法规等各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健全落实各项制度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夯实制度建设,完善了制度建设方面的相关资料,按照相关重要党内法规制度,现已经建立健全了《县委**组(专项)**工作流程》、《关于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县委**机构借调干部管理办法》、《*****各股室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制度》、《*****保密制度》、《*****机关学习生活请假和安全保卫制度》等9项制度,并逐步在工作中得到了落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各项制度在工作中发挥着指导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单位面貌焕然一新。

(四)维护党内政治生态情况

****严格按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创建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环境。能够坚定“热爱党、服从党” 的政治信仰,始终如一的拥护党的领导和落实各项制度,遵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委县政府做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

(五)相关材料撰写情况

在材料撰写方面,要求单位干部职工、**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各项巡察流程制度,学习新知识,了解新事物,不断拓宽视野,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扎实理论功底,积累厚实知识;班子成员带头增强党性修养,坚持以德修身,提升自己境界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在日常工作中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把改进文风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在实际生活中“望闻问切”,在分析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概括出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把群众的创造吸收到文件、讲话、文章中去,使大家的思想和文字体现出时代要求,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对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研讨交流、基层调研等材料亲笔撰写,严格杜绝撰写材料在网上下载、相互抄袭、照抄照搬、由秘书或工作人员代笔等现象,做到撰写材料主题明确、程序规范、内容全面、剖析深刻。

一是部分党员在思想上还缺乏重视,学风不踏实。思想上对法规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集体组织学习活动虽然能按时参加,但是平时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习内容不系统不全面,联系实际不够深入;二是缺乏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深入理解和详细解读,对于新的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还缺乏详细的解读与理解,工作上、认识上还多停留在初级阶段。对法规中的内容未能及时、准确把握,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新变更内容掌握得不够全面、深入;三是对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工作的机制及制度建设有待健全,对于自学内容和延伸学习内容不能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巡察工作各项环节还需进一步更新,具体化、规范化;四是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重形式,轻内容,重会议培训,轻长期教育;五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能够坚持各项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能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但在民主生活会上谈工作多,揭露问题少,自我剖析不够深刻,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六是虽然对材料撰写严格要求,但还是存在平时不用心、匆忙补写、应付检查,民主生活会等材料主题不明确、查摆问题不到位、剖析问题不深刻的问题。

(一)强化学习制度,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扭转重业务轻学习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安排一次专题集中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利用周一集中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重要党内法规制度,全面掌握各项党内法规制度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落实各项制度,维护党内政治生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完善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明确的各项制度,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维护党内政治生态。

(三)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各项工作开展。通过制度建设,将巡察各个环节的任务、目标、程序、责任具体化和规范化,以推动巡察工作事事有章可循、整体有序运转,不断提升了巡察工作质量。

(四)严抓文风不正,杜绝弄虚作假。加强业务写作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写作水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各项巡察流程制度,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提高文稿质量,规范公文格式,严格公文审核把关。建立文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渡劫材料撰写在网上下载、相互抄袭、照抄照搬、找人带笔、匆忙补写、应付检查,民主生活会等材料主题不明确、查摆问题不到位、剖析问题不深刻的问题。

(五)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整改。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自身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抓落实、重实效的观念,按照制度规定,严格对照检查自己的执政行为,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坚持以廉洁勤政、务实为民的作风努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有关执行法官故意写错协议书(精)二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在20xx年度工作中,本人上级领导的支持下,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争当学习型法官,提高政治坚定性,履行职责勤勉务实争创一流业绩,廉洁自律争做过硬领导干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一、勤于学习善于研究

讲学习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素养。一直以来,我都能深刻清醒地认识学习对领导干部的重要意义。为此,我把勤于学习、修炼内功作为工作之余的第一要务,把大力提高自身素质作为新形势下法院干警的重要途径。一年来,我极力克服较为突出的工学矛盾,围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目标,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坚定性。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我坚持做到:一是主动参加院内每次的中心学习组的理论学习;二是坚持每月用于政治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两天;三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和议题,理论联系实际。全年中我认真研读了新党章、胡书记总书记社会主义荣辱观讲话,系统学习了马恩列毛的经典著作,学习了邓小平理论,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功底,开阔了心胸视野,清晰了工作思路,激发了奋进动力。

(二)坚持业务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在审判实践中,我深切体会到增强知识储备、更新知识结构对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意义,因此注意创造和利用一切机会,提高自己在新形势下驾驭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学习了最新颁布的法规、司法解释等专业知识,深入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疑难问题,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

二、履行职责勤勉务实

自x年以来,刑事审判抓严打,致力打造平安,全年中突出“严打”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了刑事犯罪,严厉惩处各类严重暴力犯罪等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参加审理各类案件76件。立案工作抓重点,创利民便民文明窗口。去年我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贯彻司法为民的宗旨,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突出重点,全力做好事关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的各类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三、坚持以民为本。

开庭前,我坚持对当事人三提醒:提醒开庭时间、提醒要准备的证据、提醒当事人在庭下不要发生新的纠纷。在当事人为农民时,为方便当事人,多次向当事人释明权利、义务、解释判决;平等保护民事主体双方。

四、党风廉洁自律

自己作为-名人民法官更应该坚决扞卫党各项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四项基本原则按照党章“八条标准”、法院“八不准”、《法官法》十三条不得有行为、中纪委“四条禁令”省高院“六条办案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

回首过去,我以极大的热情做了踏实实在的工作;展望未来,我仍将以我对工作的热忱将全部精力奉献给我热爱的审判岗位。

谢谢大家!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执行法官故意写错协议书(精)三

尊敬的临淄区人民法院领导

你们好!

我是淄博市公交公司职工田洪良,在此谨向贵院领导、稷下法庭及卢有增法官道一声辛苦,并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感谢贵院及卢有增法官在我儿子的伤害案办案过程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也感谢贵院培养出了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

我家住稷下街道办的淄博王庄煤矿,前些时候,我儿子在孙某开办的幼儿园上学的时候,幼儿园里遭到意外伤害,因孙某拒绝调解,不负责任,我们便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判决生效后,孙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案情复杂,稷下庭的徐庭长亲自出面指导协调,卢有增法官具体办案。卢法官在整个办案过程中,被告人为逃躲责任和债务,到处藏匿。卢法官认真分析案情,筛选证据,带领法警先后数十次查堵被告人,做到了不怕得罪人,大公无私,办案准确,下手稳准狠,雷霆出击,人、车俱获。他起早贪黑,作风正派,对自己要求严格,从来没有吃过一次请,收过一分钱的礼品。他自己甚至还为我们买来饭吃。我们的案件现在已经执行完毕,我儿子的身体权、健康权得到了依法保障,我们对案件结局表示满意。这一结局充公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建设和-谐临淄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的典范。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既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

最后,谨祝临淄区人民法院的各位法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也希 望贵院培养出更多让老百姓依赖的优秀法官!

此致

崇高的敬意!

二零xx年三月

有关执行法官故意写错协议书(精)四

提案人:

长期以来,我国的司法执行工作步履维艰,执行难的问题不仅成为法院工作的痼疾,而且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执行难概括为“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五种情形,五种情形如同五座大山,难以逾越,处处给我国的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困扰。究其原因,主要是被执行人规避法律、逃避执行所致。有人说审判工作是法院的灵魂,而执行工作则是法院的尊荣,毋庸讳言,司法执行的难题亟待解决,否则将严重影响我国司法权威与社会和谐。因此,能否解决好执行难的问题,关乎百姓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否。要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关键从开展反规避执行工作入手。

一、在基层法院,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现象存在的原因

(一)人们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落后。人们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落后,加上封建观念、村规民俗的制约,人们通常认为关系、人情才是人际交往最重要的东西。被执行人犯了“官司”,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履行自身义务,而是千方百计寻觅亲朋好友,挖空心思试图找关系、搞歪门斜道干预司法执行。

(二)社会诚信缺失。社会缺失诚信,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既影响社会和谐和经济的发展,也影响法治建设的进程。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价值观念已日渐淡薄,拖债、逃债、赖债在一些人眼中已不是可耻的事,反而被视为“本事”,一些债务人利用各种形式逃避债务的清偿,逃避法院的执行。

(三)立、审、执之间相互衔接不到位。执行作为法院审判的后续环节,受立案、审判的影响极大,如果前面工作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力,就会使当事人有机会转移财产,给后续的执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目前,立、审、执衔接不到位主要表现是立案庭、审判庭不能正确引导当事人启动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程序,过分注重调解率而忽视了执行阶段的工作,给败诉一方当事人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隐藏、转移财产的时机。

(四)强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缺位。《强制执行法》从《民事诉讼法》中剥离单独立法已经呼唤了10多年,但迟迟未出台,立法严重滞后于现实,虽然现行民事诉讼法增加了执行比重,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但这些难以解决当前执行工作中日益纷繁复杂的状况,无法满足当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无法可依,导致对被执行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不大,执行威慑力不强,显然无法有效解决规避执行和反规避执行问题。

二、反规避执行、解决执行难的对策

(一)加强司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们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强对司法执行的调研工作,集中收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以及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通过法院宣传栏、公告栏,法院官方网络平台,地方论坛、报纸等媒介,多管齐下地进行系列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反规避执行的复杂性、艰巨性、重要性,疑聚共识,形成声势,为反规避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他们认识到对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方面的义务,明确拒不协助执行的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达成共识,为今后通力合作夯实基础。

(二)加强法院内部立、审、执之间相互衔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在法院内部,强化内部立审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搞好工作衔接,用足用够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法律措施,从体制机制上反制规避行为。在立案审查中,告知当事人诉前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在案件审理期间,充分考虑以后的执行工作,发现被告有隐匿、转移财产苗头,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掌握执行工作的主动权,彻底遏制被执行人赖债的违法行为;在外部,一方面,法院应与公安、银行、税务、工商管理、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进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全面地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节省执行成本、缩短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另一方面,与新闻媒体建立互动平台,建立债务人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欠债不还的老赖在新闻媒体、网上曝光,限期清偿债务,使老赖们无所遁形。这些举措无疑将使得本院从过去消极、被动、单一的协助执行机制转变为积极、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对规避执行的债务人形成有效制约。

(三)出台强制执行法,完善反制规避执行的立法,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首先,从执行难的现实出发,深入分析执行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尽快出台《强制执行法》,进一步将执行程序、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义务、协助执行人范围、责任等具体化,真正将“原则”转化为“细则”,使执行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其次,在刑法上,加大对假诉讼、假析产等恶意逃债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再让“拒执罪”成为摆设,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有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情形并已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坚决予以从重从快打击,决不姑息。同时建议进一步扩大构成拒执罪的犯罪情形,对规避执行者予以严厉打击。

(四)完善司法救济体系,解决法院执行的后顾之忧。 执行案件过程中,有些案件穷尽了所有执行措施而被执行人确实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几乎每个法院都会遇到,而在这些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中,有的严重伤残,有的体弱多病,有的生活没有来源等,都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因无法拿到执行款来到法院上访,甚至集体闹事,致法院于尴尬的境地。对于这类案件应纳入财政或社会适当救济范畴,可以避免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有利于营造和谐的司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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