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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断交协议书 居民医疗断交需要补交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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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断交协议书 居民医疗断交需要补交吗(8篇)
2023-01-17 01:06:1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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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城乡医疗断交协议书(精)一

今天会议的核心内容是落实市委17号文件。家松同志做了具体安排,杨光副厅长对我市规划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待会春城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落实。下面,我结合这次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讲三点意见。

一、切实抓好规划的体制改革

当前,以规划为龙头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核心问题是要加快转化为行动。为此,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改革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决策,专门下发了《关于改革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意见》,目的就是要通过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好当前城乡建设与发展中规划滞后、城乡分治、监督缺位等问题,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满覆盖,保证城乡规划的战略引导和综合调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第一,要率先做好市级规划管理机构改革。这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要从上到下,整体联动,市规划局要按照市委17号文件要求,确保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到位。要根据改革职能调整变化情况,迅速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充实完善机构编制人员,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和工作流程,尽快进入工作状态。规划执法监督局成立后,规划执法监督工作要开好头、起好步,工作上水平、见成效,通过严格监督、严格执法来树立规划的权威性。

第二,尽快延伸做好各区(市)县的改革。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本次改革工作,切实按照市委17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要尽快组建区(市)县规划行政管理机构,其中城市规划区内的区、县要单独组建规划行政管理机构,以适应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要积极帮助市规划局派驻区(市)县规划督察专员办公室的组建,并尽快做好派驻镇(乡)的规划助理员工作,选拔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素质高的干部深入到城乡建设的第一线,加强对镇(乡)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管住规划,管好规划。

第三,积极做好支持改革的配套工作。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需要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市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国资、监察、建设、市容、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好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规划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编制落实、经费保障落实。

二、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管理

从一定意义上说,城市规划就是“城市宪法”,规划一经制定,就要刚性执行。今年要在去年完成成都高新区和19个区(市)县分区规划基础上,加快编制中心城以外14个区(市)县政府所在地和30个重点镇的控制性详规,尽快启动市域12390平方公里测量控制网的扩建工作,实现全市域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管理满覆盖。

第一,加强城区规划的监督管理。规划不是橡皮图章,而是资源、产业、基础设施科学配置的一种机制。现在,主城区的控制性详规都是有的。但是,有的城市建设就没有严格按照规划来实施,破坏了景观不说,还浪费了城市资源。这暴露出规划执行亟待加强管理。在城市建设中,凡是新建项目都要按照规划进行建设,所有未经审批的违规建筑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不按规定拆除的必须限期整改。今年要组织两次大规模的规划监督大检查,其中对城区规划管理特别是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要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来警醒人们“红线不可逾越,违规必受追究”,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和夹道、占道建设。同时,要从社会聘请人民规划监督员,充分发挥人民规划监督员的作用,完善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

第二,加强县城和重点镇的规划管理。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擅自下放的要立即收回。各区(市)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建制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总体规划、开发区和风景名胜区规划都必须经过市规委会审查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审批。各区(市)县要自觉服从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在我市12390平方公里的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城乡规划的全方位集中、统一管理。重点镇规划要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宜居则居,尽快形成规模和产业支撑,真正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载体。

第三,加强村级规划的管理。目前,我市村级建设中,比较普遍存在无视规划的现象,对此,一定要加强管理。村级规划不是可有可无的,是农村发展建设的前提和依据。要为农村居民建房、修路、改水、改厕、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优质的规划保障服务。村级规划包括一般建制镇规划,要突出特色和亮点,根据现有条件和实际情况,努力规划建设形成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和村容村貌,吸引和引导农村居民有序集聚,使农民真正感受到推进城乡一体化带来的好处。此外,乡村建设要保护生态环境,节约使用建设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使基本农田成为大城市与卫星镇之间、城镇和乡村之间永久性的生态隔离带。

三、切实提高规划编制质量

对任何一个区域,做规划犯了错误,可能就会铸成难以改变的后果,失掉发展的机会。所以,各级政府都要把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规划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指导性。

第一,眼光要远,理念要新。规划编制没有长远眼光、先进理念,不是一步到位,建设就可能反复折腾。编制一个好的规划,不仅要立足当前,优化城市形态、完善城市功能;而且考虑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空间,描绘出长远发展的美好蓝图,充分体现人文化、集约化、现代化的特点,促进城市价值得到整体性提升。我们做规划,就是要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做到细致而不乏大气,周详而不失格调,适用而不缺眼光,把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实实在在地贯彻到规划工作上。

第二,考虑周密,精心编制。规划没有统盘考虑、不是配套到位,功能就可能难以发挥。编制一个好的规划,不仅要突出重点、打造亮点,体现特色,而且要有利于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还河流清水,净城市空气,树优美风貌,把丰富城市建设艺术和文化内涵在规划中体现,创造出现代文明与厚重历史交相辉映的城市文化和城市风貌。我们做规划,就是要朝着这个方向使劲,做到历史和现实相吻合,亮点和配套相协调,统筹和兼顾相统一。

第三,力争一流,打造精品。规划没有反复比较,好中选优,不是一流水平,价值就难以充分体现。编制一个好的规划,不仅标准要严,起点要高,而且要反复比较,拿出精品,使之成为最佳的发展选择,经得起群众的检验、实践的检验、历史的检验。我们做规划,就是要朝着这个方向下功夫,留下的是赞叹。

最后,希望市规划局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着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将规划和管理工作,做到科学高效,规范服务,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在全国争创先进、争创一流。

有关城乡医疗断交协议书(精)二

xx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xx市城乡总体规划(x7-20xx年)〉修改方案的请示》(渝府文〔x0〕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xx市城乡总体规划(x7-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xx市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547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老城区要逐步疏解功能和人口,两江新区要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合理确定发展重点和时序,逐步建设成为我国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要按照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加强对城乡发展和建设的规划统筹,引导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协调发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7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61平方公里以内。根据xx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严禁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公路、铁路、机场和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把xx市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要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保障建设实施。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重点提高城市应对地震、洪涝和地质灾害能力。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服务。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发挥集散地枢纽功能。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划定城市水系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要重点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嘉陵江流域的水体和生态环境,保护好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等山体和生态廊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和区位布局合理。要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和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磁器口、湖广会馆等历史文化街区,涞滩镇、中山镇等历史文化名镇(村),白鹤梁、石宝寨、张飞庙、歌乐山、红岩村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的保护。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线保护范围,加强对长江、嘉陵江沿岸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好自然山体、水体和景观风貌,突出山水城市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二○xx年十月十五日

有关城乡医疗断交协议书(精)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通过活动开展,改进组织生活、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不断提高城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形成以城带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结对共建活动形式和内容:

1、组织建设互促。拓展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功能,不断改进党组织设置形式,充分发挥结对双方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定期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享党建工作信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2、党员干部互动。根据需要,甲方每年为乙方党员上一次党课,与乙方“两委”成员和党员议事会成员进行一次座谈,帮助实施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

诺制等载体。甲方认真落实农村流动党员流入地属地管理、流出地延伸管理、双向共管的职责,积极在农民工中开展党的工作。乙方要邀请甲方及甲方在职党员参与乙方农村党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党建载体互用。甲方要支持乙方建好党组织活动场所,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向乙方赠送党员教育管理相关材料、设备等。甲、乙双方要利用本单位的党建资源,定期共同开展党建活动,相互交流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4扶贫帮困互助。按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甲方每年为村办1—2件实事、好事。结合党员承诺制和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工作,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与乙方的困难群众及“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积极为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文化、教育等服务。甲、乙双方要根据实际,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向帮扶对象送政策、送技术、送岗位、送信息。

5、科学发展共赢。甲方要帮助乙方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理清经济和社会发展思路。甲方要积极协调涉农专家和涉农工作者,为乙方提供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乙方要定期了解甲方工作开展情况,帮助甲方提高工作效能征求意见建议,为甲方指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共建活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进行,定期活动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不定期活动由双方相互协商确定,一般

一年不少于2次。重点围绕“六个一”开展共建:共同推广一项致富项目,共同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共同上一次党课,进行一次联合组织生活会,共同进行一次民情民意访谈,共同帮扶一(多)户困难党员。

本协议一式三份,帮扶双方及镇党委各一份。

结对基层党组织(盖章) 结对基层党组织(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有关城乡医疗断交协议书(精)四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白水县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016024605/20xx-000003签发日期20xx-08-10

发布机构渭南市人民政府发文日期20xx-08-10

名称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白水县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批复

文号主题词

你县“关于白水县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请示”(白政字〔20xx〕34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县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白水县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是指导白水县农村改造和建设,优化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依据。规划目标是提高村庄发展和建设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布局有序的村庄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农业发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城乡协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二、县域村庄布局规划范围为县行政管辖区域内所有行政村共194个。规划期限近期20xx年—20xx年,中期20xx—20xx年,远期20xx年—20xx年。

三、村庄等级结构为中心村—基层村(一般行政村)两级结构,规划中心村52个,基层村104个。中心村人口规模为1500—3000人,基层村为300—1500人。

四、村庄整治改造按照村民自愿、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充分挖掘旧村用地潜力,强化环境保障措施,区分城镇化型、迁移新建型、改造完善型的不同模式,按照各自特点,逐步实施。

五、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国道和省道为主骨架、县乡道为次骨架,对全县乡村公路逐步进行改造和升级,县道全部达到二级公路标准,乡村公路达到四级公路标准,所有自然村通公路。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效率,加快35处供水工程建设,改善生活用水质量,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宜采用沼气净化池、化粪池等形式处理达标后排入水体,工业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加快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集体系,形成村收集—乡(镇)清运—县城处理的模式。

六、协调解决好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大力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加强重点污染源的治理,抓好防护林和优质苹果示范园建设,实施庭院绿化、村庄绿化、路渠绿化和一村一片林绿色建设,提高绿化面积和林地覆盖率。

你县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批准后,村庄布局和区域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执行,规划管理权集中在县人民政府。在村庄布局和建设中,要做好不良地质影响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工作,把白水农村建设成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管理民主、社会文明、环境优美、城乡协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

有关城乡医疗断交协议书(精)五

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读书活动,并推荐读书书目,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形成良好读书习惯。由于城乡规划具有极强的政策性、综合性。我在通读推荐书目的基础上,特别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城乡规划法》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要求而制定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加深理解xx大精神,发挥城乡规划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乡统筹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体制和机制,规范政府和城乡规划部门行政行为,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对于落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要求,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于我市提前八年实现建设小康社会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城乡规划系统的广大从业人员,尤其是我自己必须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城乡规划法》的内容和实质

《城乡规划法》共七章七十条,与《城市规划法》比较最大的不同是强调城乡统筹,最显著的进展是强化监督职能,最明确的要求是落实政府责任,其重要内容可概括为十个方面:

第一,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城乡规划法》明确提出: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从内容上看,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促进公共财政首先投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强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证公平,明确了有关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二,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城乡规划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就从法律上明确,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同时,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强调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三规合一”是规划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三,新的城乡规划体系的建立。体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规划编制要求;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突出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强调规划编制责任。

第四,严格城乡规划修改程序。对城乡规划评估,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详细规划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第五,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建立完善了针对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规定了各项城乡规划的行政许可。

第六,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明确了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以及全社会的公众监督。

第七,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对规划师职业的管理,都有明确规定。

第八,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县城关镇总体规划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镇总体规划由人大审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县城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定期评估须向人大报告。

第九,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责任;追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责任;追究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明确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范围和数额;授予市政府强制拆除权。

第十,法律授权,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法律体系。

三、要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开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新局面

《城市规划法》是1990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工作,《城市规划法》在我市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我们及时优质修编了总体规划,大力推进规划编制,初步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城市规划体系;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优化城市布局、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以及提升城市形象作出了应有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城市规划法》存在先天不足,例如就城市论城市,不能更好地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植根于计划经济的土壤,不能体现市场经济的新要求,使得规划的弹性不大、刚性不强等,导致了规划常滞后于建设等现象的产生,影响和制约了规划作用的发挥。这在我市以前的规划实践中也或多或少的存在。《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为开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契机。如何推进《城乡规划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应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首先要宣传好《城乡规划法》。要多渠道、多途径、多方法组织规划宣传,向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宣传《城乡规划法》。要深入城市社区和广大乡村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力求《城乡规划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城乡规划法》顺利实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二、加快完善铜陵城乡规划管理的地方规章。《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使得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新规定急需制订。由于《安徽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正在制订之种,我市现在出台新的地方规定的条件还不成熟,但是可以做好前期研究工作,省里上位法律规定一旦出台,我们立即可以启动相关工作。另一方面,针对我市规划管理的难点问题,可以有针对性地事先制订相关文件,例如《建筑退让道路管理规定》,可以率先出台。

第三、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抓好城乡规划的编制就是“谋全局和万世”。我市城乡规划体系基本覆盖了市域范围和各项事业,今后规划编制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向重点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转变,二是向重点编制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和重大项目的城市设计转变。编制内容从过去注重提目标、摆项目转向注重提高人居质量和环境承载力,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突出城市特色、处理好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第四、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结合铜陵实际,要建立并完善有效的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努力提高行政效能;注重发挥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积极引导城市向新区拓展、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聚;在项目规划管理上要按照“透山水、重改造,多退让、降密度,建高层、提档次,上规模、齐配套”的要求,积极引导,严格把关,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在规划审批内部要加大两个分开。一是“技术审查要与行政许可适当分开”,做到行政审批建立在规划技术审查基础上,使审批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二是“规划许可要与规划监督适当分开”,建立内部相互制约、监督机制。

第五、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机制。切实增加城乡规划工作的公众参与方式,努力做到阳光规划、和谐规划。坚持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制度,重大规划全过程公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切实维护公众的规划知情权。以推进规划公开审批和规划许可听证制度为重点,切实维护公众的规划参与权。以执行规划许可公示牌等制度为重点,切实维护公众的规划监督权。

第六、强化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坚持城乡规划向人大报告制度,加强法律监督。建立城乡规划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监督。加强城乡规划的批前、批后监督,依法处理和制止违法建设。同时,要严格城乡规划调整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杜绝城乡规划的随意性。

第七、加强规划队伍建设。要加强规划设计队伍建设,完善规划设计人才引进和使用制度,健全规划设计人才选拔机制,优化规划设计人才的管理与服务,为规划设计人才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加强与省内外优秀设计单位合作,大力引进先进规划理念和方法,促进规划设计队伍整体业务水平的明显提升。要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按照干部队伍年轻化的要求,选派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锻炼,在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增强本领,为城乡规划工作更好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有关城乡医疗断交协议书(精)六

各乡镇党委、政府,河曲马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省州属驻玛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碌曲现场观摩推进会议精神,县城乡环境卫生督查组于4月底至5月初深入各乡镇(场)、县城各片区详细督查了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采取实地查看、综合打分等方式,对各乡镇(场)、各片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针对州县督查组反馈的重点问题,各乡镇(场)、县城各片区逐项进行了全面整改,持续加强常态化清扫、整治、保洁工作,街面、寺院、定居点、旅游景点、公路沿线、河流等重点部位视线内的垃圾明显减少,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基本清理到位,乱倒乱放、乱贴乱画、乱摆乱停等现象有所整改,城乡环境卫生总体情况良好,并在全州4月份督查综合排名中获得第一名。

二、存在的问题

各乡镇(场)、县城各片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如下:

尼玛镇:外香寺路边存在大量的生活垃圾、废旧铁丝等,有3处广告牌,山顶观景台周边垃圾成堆,大经堂门口西南侧有一堆建筑垃圾,停车场西侧护栏有损坏未维修。区域内排水沟内垃圾非常多,清理不及时。

欧拉乡:乡政府驻地周边及公路沿线存在散落的生活垃圾,寺院树林存在生活垃圾需要清理维护,黄河大桥至河曲马场路段沿线存在生活垃圾需要清理。

欧拉秀玛乡:驻地渠道存在生活垃圾,垃圾坑周边堆积生活及建筑垃圾需要清理,驻地河道沿岸垃圾需要清理填埋并加以管制,沿线坑内裸露垃圾需要及时清理。

阿万仓乡:乡政府驻地街道两边及墙角处垃圾较多,公共设施有损毁现象,周边渠道及河道内都存在生活垃圾,垃圾场周边散落垃圾需要及时清理整治,有一处广告牌破损。

木西合乡:乡政府驻地两侧人行道杂乱,存在砂石占道堆放现象,需要清理整治长期放置的废旧建材及杂物,要重点清理整治黄河沿岸倾倒的生活垃圾并加以管制。

采日玛乡:公路沿线存在饮料瓶和废旧铁丝网,桥涵洞内垃圾清理不够彻底,驻地原垃圾坑内垃圾需要尽快清理并加以管制。

齐哈玛乡:公路沿线有一处破损广告牌需整改,学校背后的陈年垃圾需要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吊桥南面的建筑垃圾需要协调处理。

曼日玛乡:公路沿线坑内存在堆放生活垃圾现象,驻地垃圾台(箱)周边堆放垃圾需要及时清理,驻地河道内及寺院渠道内存在生活垃圾需要清理整治。

卓格社区:加油站十字路口向西50米(公厕旁边)倾倒生活垃圾和废旧电线,住户房前屋后存在生活垃圾。

尼玛社区:排水沟内存在生活垃圾,区域南侧垃圾台周边存在大量的生活垃圾,二层楼定居点院内存在生活垃圾。住户房前屋后垃圾成堆。

县收费站:公路两边存在车窗垃圾,清扫的主动性不强。

县公路段:存在车窗垃圾,护坡墙体上的黑广告未清理。

县旅游局:忠克观景台周边有生活垃圾,垃圾箱内及周边的垃圾未及时清理,黄河大桥景区内散落生活垃圾,有一个垃圾箱已损坏。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路边生活垃圾清理不彻底。

县农行:区域内散落生活垃圾,墙体上有黑广告。

县移动公司:区域内散落生活垃圾,墙体上有黑广告。

县地震局:区域内生活垃圾较多,基本没有清理,墙体上的黑广告还未整改。

县人寿保险公司:区域内存在生活垃圾。

县城关九校:垃圾台周边清理不彻底。

县幼儿园:黑广告清理颜色不搭配、不彻底,区域内存在建筑垃圾,倾倒大量的生活垃圾。

县委统战部:区域内生活垃圾清理不彻底。

县农行:区域内存在生活垃圾。农行家属院内整治不彻底,还存在大量的生活垃圾。

县医院:区域内存在废旧铁丝、废旧轮胎及生活垃圾。

县交运局:区域内墙体上存在大量的黑广告,已通报多次,散落生活垃圾。

县科技局:垃圾台周边垃圾清理不干净。

县宏达肉业:门口及巷道内垃圾台周边,生活垃圾成堆,基本没有清理。

县冶炼厂:区域内垃圾成堆。

县档案局:区域内垃圾成堆,墙体上存在黑广告。

县水电局:干河南侧河边倾倒生活垃圾。干河河道边倾倒生活垃圾,已多次通报。水电局家属院内全是垃圾,房前屋后垃圾成堆。

县烟草局:区域内有生活垃圾,墙体上黑广告比较多,定居点巷道内存在大量的生活垃圾。

县联通公司:墙体上有黑广告,区域内垃圾清理不彻底,有废旧铁丝。

县地税局:垃圾台周边存在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废旧铁丝。

县黄金公司:区域内垃圾清理不彻底,沿路草滩上有几处垃圾堆。

县公安局:河道内散落生活垃圾,3月份督查通报中提到的问题未整改。

三、考评结果

根据《玛曲县各乡镇(场)环境卫生整治督查考评标准》、《玛曲县县直部门环境卫生整治督查考评标准》,结合州委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和3月份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各乡镇(场)及县直各单位考评结果见附件。

四、工作建议

1.各乡镇(场)要把延伸整治触角作为整治行动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偏远村落的死角盲点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提高保洁质量,同时,各乡镇(场)要切实研究解决垃圾“出口”问题。

2.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环境卫生监察处罚力度,对破坏市容市貌和乡村环境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实施铁腕打击,严重重罚,切实解决反复反弹的问题。

3.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开工在即,所有施工场地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施工、围栏作业,防止因施工建设造成二次环境污染,影响来之不易的整治成效。

中共玛曲县委督查室 玛曲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年5月16日

有关城乡医疗断交协议书(精)七

xx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xx市城乡总体规划(x7-20xx年)〉修改方案的请示》(渝府文〔x0〕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xx市城乡总体规划(x7-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xx市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547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老城区要逐步疏解功能和人口,两江新区要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合理确定发展重点和时序,逐步建设成为我国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要按照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加强对城乡发展和建设的规划统筹,引导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协调发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7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61平方公里以内。根据xx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严禁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公路、铁路、机场和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把xx市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要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保障建设实施。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重点提高城市应对地震、洪涝和地质灾害能力。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服务。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发挥集散地枢纽功能。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划定城市水系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要重点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嘉陵江流域的水体和生态环境,保护好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等山体和生态廊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和区位布局合理。要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和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加强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磁器口、湖广会馆等历史文化街区,涞滩镇、中山镇等历史文化名镇(村),白鹤梁、石宝寨、张飞庙、歌乐山、红岩村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的保护。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线保护范围,加强对长江、嘉陵江沿岸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好自然山体、水体和景观风貌,突出山水城市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二○xx年十月十五日

有关城乡医疗断交协议书(精)八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做到精准扶贫和“两线融合”。根据《衡阳市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暨农村低保清理工作方案(试行)》(衡政办函[20xx]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全面清查整改,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核查,重新评定,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按户施保、分类施保、进退及时。同时,准确设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建立联合认定机制,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实现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重新评定、全面清理的原则;

(四)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在统筹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基础上,全面提高我县20xx年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65元/月提高到220元/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3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10%。

(二)突出重点清查对象。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基层干部、村(居)委会成员、离任村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及其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

3.退役军人、城乡环境同治环卫人员、企业改制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失地农民等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4.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5.家庭有商业门面、住房出租和经商办企业,经营收入较稳定或家庭拥有或长期使用小轿车、面包车、经营性大中型运输车、工程机械、拖拉机和收割机等中型以上农机具的;

6.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中有一次性付款或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及自建大面积住房的;饲养名贵宠物、购买贵重首饰、高档音响、柜式空调、液晶电脑等高档非生活消费品的;购买分红性商业保险的;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城区购买商品房,购置使用电脑、空调和电冰箱的;

7.夫妻双方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不工作、不耕种,经常出入棋牌室、ktv、餐饮等场所,家中无特殊困难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9.有众多成年子女或子女生活条件较好的,父母、子女之间有能力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

10.审批时有在校的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1.经常变换住址或联系方式而不告知低保审核机关,致使低保审核机关无法核实情况的;

12.隐瞒、虚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住址填写不详细或与实际不符的;连续3个月以上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子女自费出国留学;

13.子女已成年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高等院校的子女已就业或毕业一年以上的家庭;

14.拒绝接受工作人员或有关部门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无理取闹、殴打工作人员的;

15.连续3次入户不在家,无法连续核实情况的;

16.有双重户口的;

17.领取社保金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三)突出重点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必须低于我县保障线,重点是保障以下六类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常年困难,无经济来源或人均收入低于保障线的特困人员或家庭。

1.困境未成年人,主要指16周岁以下、父母一方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一方失踪或无劳动能力,失踪由村委会证明并由困境儿童居住地五户以上的邻居签字盖手膜,失去劳动能力由残联、人社或卫计部门证明,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2.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的特殊困难家庭,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家庭成员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继续治疗,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达到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上),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

4.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5.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6.因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因自然灾害、社会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低保对象必须严格按户施保,要坚决杜绝人为分户、拆户、并户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次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

(一)规范申请受理的责任主体。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评议家庭收入情况、财产状况调查核实的责任主体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把好各个关口,确保申请对象认定准确,受理及时,调查全面,评议公开,并基本核实好申请家庭财产状况。

(二)规范低保申请程序。申请低保应以家庭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声明、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居)委会代其提出申请。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各乡镇要组织专人指导申请对象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凡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对象,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不予以受理。

(三)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由县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中心对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1、家庭收入。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1)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证明的收入扣除成本后计算;无收入证明,又无合同规定或固定价格的,可参照当地同类区域平均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用于家庭自给消费的,不计入收入。

(2)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能够出示有效证明的,按所证明的收入计算;不能出具有效证明的,可比照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按当地评估标准和核算方法计算。

(4)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可参照相关人员的支付能力计算。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正在享受低保的,可以视为无履行赡养、抚养和扶养能力。

(5)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收入。

2、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全县统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四)规范入户调查。乡镇人民政府派2名(含)以上经办人员,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逐一入户现场调查,详细真实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状况,并签署意见。入户率应达到100%,并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家庭予以单独标注。

(五)规范民主评议。低保民主评议由乡镇驻村(居)委会干部或乡镇领导负责主持,邀请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低保工作人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驻村(居)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与评议,参与评议人数不低于31人,其中群众代表不低于60%。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代表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确保评议公开,评议小组成员要在评议结果上签字,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六)规范公示制度。对清查取消的、新增的以及补差水平变更的低保对象,要全程进行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社区)应设置统一固定的公示栏,每个行政村(社区)在现办公场所设立本村(社区)城乡低保永久性公示牌,进行分类公示,有条件的乡镇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和户外显示屏对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保人口、享保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县有线电视上公示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对象相关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低保申请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社区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做到低保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规范动态管理。县民政局每年要牵头组织对低保家庭的人员、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三种类别分类管理。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符合条件对象,做到动态管理到位,进行及时有序。

(八)规范年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每年8-9月份,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每年审核一次。年检工作由民政局主检,乡镇民政办协检。

1.凡属我县的城乡低保户都应携带本人身价证、全家户口本、低保证、低保金(一卡通)存折原件到所在乡镇民政办进行登记年检,新增的低保户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家庭成员中患大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重度残疾的,提供有关部门发的残疾证;上大学的,提供在读学校注册的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确保低保户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

2.城乡低保户年检时,由县民政局严格审查各种证件,了解询问低保户家庭详细情况,填制年检登记表,乡镇民政办填写低保对象台帐,对低保对象进行信息采集,更新电子台帐,并上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抽查入户,核实低保对象所反映的情况。

3.年检合格的低保户,由县民政局在新换发的《低保证》上统一加盖带有日期的“年检合格”印章,低保对象在年检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低保户,一律视为年检不合格,取消其城乡低保待遇,收回《低保证》。

4.对于年老体弱、残疾人出行不便的低保户,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年检。

(九)规范档案管理。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存档,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要及时交接。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三书”主要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申请低保的理由。

(2)低保家庭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及家庭财产状况,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3)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由低保申请家庭承诺授权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银行存款、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

2、“三表”主要包括: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信息采集及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并由保障对象签字、村(居)委会、乡镇民政办、乡镇分管领导、乡镇长、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民政局领导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签字确认。

(2)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含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包含家庭成员信息、村(居)委会初审意见、乡镇审核意见、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3、“两记录”主要包括: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并由所有参评人员签字确认。公示记录。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五、实施步骤

此次低保大清查按照先农村后城市步骤实施。其中农村低保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具体时间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到5月19日)。一是动员部署。由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相关事宜,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紧扣“法制救助惠民生”主题,对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制定方案。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县里的方案制定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系统学习、宣传低保政策;同时,要制定乡镇党政班子包片、干部包村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三是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清查的意义、方法、享受城乡低保的条件、申请审批程序等,将活动深入到乡镇、村(社区)及群众家中,引导社会各界从正面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性质及政策精神;县民政局要统一制作横幅和政策宣传册,并通过县电视台、县党报、手机报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及公信力。

(二)整改规范阶段(5月20日到6月15日)。

1、入户核查。对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要摸清情况,及时按程序办理。入户核查由乡镇统一组织,集中力量,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逐户核查,逐户分类,填写好“三书”:即《低保申请书》、《家庭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三表”:即《衡南县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表》、《特殊人员备案表》,并将纸质(盖章)与电子版一同报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乡镇干部入户核查要做到三个“六必知”和四个“100%”。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社会关系、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掌握其他困难群众的情况做到“六必知”,即:家庭成员财产、社会关系、家庭财产、致贫原因、家庭开支、申报情况;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六必知”,即: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档案管理、举报受理情况。做到“四个100%”:即乡镇要做到本辖区的低保户100%入户;对投诉较多的个人、群众反映强烈而未纳入低保的家庭100%入户;低保档100%查阅;签署核查情况调查表100%。县救助服务中心按照分工,负责挂点单位的业务指导。

2、民主评议。由所在社区(村委会)的民主评议小组对在册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城乡低保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先由调查人员陈述在册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或调整。由各社区(村委会)将评审结果在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3.审核审批。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共同参与对申请对象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操作程序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将初审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期为7天,并将通过初审的低保对象材料交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审批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乡镇应书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送达申请家庭,由低保申请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签收。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24日)。同时,各乡镇组织人员完成低保对象信息的录入和建立低保对象档案,完善扶贫开发数据,确保对象信息准确无误。由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城乡低保对象联合认定机构对各乡镇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组织重点抽查和复核,抽查率不低于30%,对保障差错率在2%以上的村和社区,责令重新进行整改。

(四)审批公示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县民政局对初审通过的城乡低保对象作进一步审核,符合享受条件的予以批准。各乡镇将审批结果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对象由县民政部门按程序发放保障金。

六、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扶贫必先识贫”。精准认定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是打赢“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脱贫攻坚战的前提条件。这次城乡低保大清查,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民政、财政、扶贫、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成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机制。领导小组在民政局设立办公室,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扶贫办主任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具体承担联合认定职责。各部门、各乡镇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全局的高度,把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县级领导对所包乡镇的城乡低保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切实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要制定具体方案。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科学合理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要求执行,不得乱开政策口子、随意扩大兜底范围。确定兜底保障对象时要以家庭经济状况为基础,不得将重残、重病等人员从家庭中分离出来单独兜底保障。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要结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对农衬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原来的“政策保”、“维稳保”、“人情保”等对象以及脱贫家庭和经济状况好转后,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停止低保。

(三)要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要成立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认定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县民政局要提供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组织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提供加盖公章的对象公示信息,组织联合认定审批,建立城乡低保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存入民政部门。县财政局要根据保障标准和人员规模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县扶贫办要提供现有贫困对象花名册和年度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花名册,将纳入扶贫开发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开发范围,建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电子和纸质档案,并和民政局协调一致。县人社局要提供贫困对象劳务输出、就业救助、社保等信息的查询和核对。县卫计局要提供医保信息。县残联要进行残疾程度认定,发放残疾等级证书。

(四)要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作为此次城乡低保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通过查漏补缺,建立规范、动态的城乡低保运行工作长效机制。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工作由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人户率要达100%.同时,这次清查整改将作为城乡低保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体系,将低保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驻村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强责任追究。对申请对象隐瞒收入及财产、干扰办事人员工作等行为;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享受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作假、虚报瞒报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衡南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建立低保信访有奖举报制度,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由县民政局设立低保举报专线,安排专人接听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热线:85563568556376。对实名举报者,经查实情况后,对当事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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