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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经纪人的简历范文 直播经纪人的简历范文模板(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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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经纪人的简历范文 直播经纪人的简历范文模板(七篇)
2023-01-17 01:16:02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直播经纪人的简历范文一

代理人:

乙方(受托方):

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短视频拍摄制作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负责对于甲方提供的migor品牌的果酒通过直播进行宣传曝光和直播销售。直播排期以文档形式另行发给甲方。乙方安排旗下主播以插播和专场直播的形式进行直播。

第二条 合作周期

2.1乙方须于甲方签订合同,甲方寄出样品,乙方收到样品后,经过乙方对样品进行对比后,确认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后,乙方通知甲方安排带货时间,双方协商时间达成一致后,乙方立即开展安排主播直播带货工作。

第三条 制作费用(不含税)

本次合作纯佣金形式,甲方提供产品报价,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商议后可制定直播售卖价格。

4.1产品报价

产品型号

出厂价

包邮价

售价

248ml小坛果酒

六坛礼盒装

4.2 结算方式

4.2.1根据平台结算时间乙方对甲方供货产品数量及价格进行结算,合作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账款。

第五条 保密协议

5.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解除、终止、撤销后,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实施方案、工作报告等)及合同履行期间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5.2商业秘密概括地描述为现在和将来归属于一方的业务数据、业务模式和流程、技术资料、软件程序、财务和其他能为该方带来利益或影响的商业资料。

5.3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第六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直播前所需样品及相关资料,并配合乙方提供直播间所需的相关素材。

6.1.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素材资料符合所有现行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相关政策的要求。

6.1.3 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沟通,以便运营工作的顺利进行。

6.1.4 甲乙双方可以预测某些服务的最终宣传效果,但这仅是双方对营销效果的预期,而非对合同义务的承诺。

6.1.5 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直播产品的样品,并保证样品和售卖产品保持一致,不得出现质量问题和售后问题。

6.1.6甲方要确保乙方在直播售卖产品结束后,如数且保质保量发货和处理客户售后问题。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乙方负责制定直播计划,并组织好直播前准备和直播过程中粉丝维护、促销等相关工作。

6.2.2 根据服务类型的不同,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前期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对公账户、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等,以便于乙方工作的开展。

6.2.3 乙方有权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查,对涉嫌违法或有可能给双方带来不利影响的内容,乙方有权要求修正并拒绝发布。

6.2.4 乙方应积极勤勉工作,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6.2.5 对于乙方的构思、创作作品、文章、话题和策划活动方案,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6.2.6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如实宣传,不做扩大化、虚化宣传。

第七条 合同终止与解除

7.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服务中断或延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认定甲方违约。

7.2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暂停有关服务,延迟付款超过3天的,甲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应支付甲方每日0.05%滞纳金。

7.3 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改进。如乙方未进行任何改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服务延误及发生第三方的争议等,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8.2 因自然灾害、政策变更、第三方基础或应用平台停止服务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期限顺延。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2 对于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等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规定了并构成甲乙双方就本合同规定事项的完整一致意见,应取代双方之间任何在先的口头、微信和书面的建议、协商、陈述、承诺、书面文件或其他一切信息。

10.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是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有关直播经纪人的简历范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方为信阳广播电视台全资所有的新媒体运营公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协议内容

1.乙方委托甲方录制并直播发布直播宣传;

2.宣传播出日期:20__年10月28日下午,时常为1个半小时至2个小时;

3.甲方为乙方提供:前期微信宣传;视频直播平台调试搭建;前端人员现场视频直播、视频录制;后端视频直播技术支持。附:本次直播需要约一周的提前准备工作,请乙方提供本次直播活动的相关资料。本次视频直播接口为甲乙双方微信平台。

4.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宣传投放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圆整,支付方式为协议签订7日内起付清全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发布宣传内容;

2.乙方须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宣传费用;

3.乙方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宣传证明及宣传内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宣传费用;

2.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播出乙方的宣传内容;并保证视屏直播的质量好完整度,并提供给乙方宣传播出证明。

3.甲方有权对乙方宣传发布内容、表现形式和宣传内容质量以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甲方播出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播出。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期应付款项总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由此甲方停播乙方宣传不构成违约;

2.因甲方的工作失误造成乙方宣传错播的,应为乙方在同播出位安排补播1次;因甲方的工作失误成乙方宣传漏播的,应为乙方在同播出位安排补播2次。

五、免责条款

因地震、火灾、水灾、政府法令等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宣传不能发布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发布,甲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上述影响合同履行的原因消除后,甲方应通知对方,并为乙方给予相同时段的补播(按1:_______________1比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有关直播经纪人的简历范文三

甲方:

通讯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通讯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直播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 合作内容

1.1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直播服务,并完成甲方指定的销售任务(详见附件:销售任务表)。甲方按约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1.2 乙方提供的直播服务内容如下:

1.2.1 直播平台详情

(1)直播平台数量: 个

(2)直播平台名称:

(3)直播平台账号名称:

1.2.2 直播内容详情

(1)甲方应于每场直播前 日内将直播资料或物料交付乙方。

(2)合作期限内,乙方在各平台为甲方提供的直播场次为 场。其中,同时在不同直播平台所做的直播场次记为一场。

(3)乙方每场直播场次的连续时长不得低于 小时

(4)乙方应根据直播平台的有关官方活动向甲方提供直播活动策划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可在直播活动中执行相关策划方案。

(5)乙方应提供对本合同项下直播内容的推广视频的制作及剪辑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直播执行团队详情

(1)由乙方提供直播执行团队,其中包括 名主播进行直播内容播报(姓名: ;网名: ;身份证号: );包括 名直播场控负责业务对接(姓名: ;网名: ;身份证号: )。

(2)如甲方需要更换直播团队,应提前 日与乙方协商沟通。双方确认更换直播团队后,就更换执行方案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第2条 直播收益及分配

2.1 直播收益

2.1.1 直播活动产生的收益项目包括:

(1)销售货值:直播间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

(2)打赏收益:直播间观众对主播的打赏收益。

(3)奖励收益:直播平台对主播的平台奖励收益。

2.1.2 直播收益项目计算方式

(1)销售货值:双方认可由直播平台提供的生意参谋数值记录。如阿里直播平台直播销售货值计算方式为:内容-单条分析-引导支付金额。

(2)打赏收益:以直播账号自合作期限起至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止的观众打赏金额为准。

(3)奖励收益:以直播账号自合作期限起至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平台奖励金额为准。

2.2 直播收益分配

2.2.1 合作期间,销售货值由甲方全部享有。打赏收益及奖励收益由乙方全部享有。

2.2.2 如甲方对销售货值的有关数据金额产生疑问,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相关直播账号的流水信息。如双方未就销售货值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可要求第三方机构对此金额进行审计确认。

第3条 直播费用及支付

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含税金额)。

3.2 费用支付方式

3.2.1 甲方将服务费用分期支付给乙方。

(1)首期服务费:甲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 元。

(2)尾款服务费:乙方完成所有直播服务后,应提供甲方提供书面结案报告。甲方确认验收书面结案报告后,应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 %,即人民币 元。

如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完成直播间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应当支付的尾款服务费。计算公式为:实际支付的尾款服务费=销售货值/约定销售任务额*尾款服务费。

3.2.2 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相关款项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3.3 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服务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4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第4条 合作期限

4.1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 合作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有续签需求,应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第5条 直播服务要求

5.1 乙方委派的执行团队成员应当为具有相关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执行成员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5.2 乙方应当就相关直播内容做好进度记录与反馈工作,并形成最终的结案报告。

5.3 如需甲方直接参与到直播活动中,乙方应当为甲方店铺直播提供技术问题等各类咨询服务。并对服务范围内的问题需及时准确地通过微信、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予以答复。

5.4 严禁乙方在直播过程中发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言论、图片和动作,不违背《广告法》、《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并保证在直播过程中不涉黄、不涉毒、不涉赌,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5.5 乙方在直播过程中应极力维护甲方公司合理正面形象,不得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侮辱、诋毁、贬低等方式攻击甲方或甲方品牌形象,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商誉损失及其他损失,并有权要求乙方公开道歉30日。

第6条 知识产权归属

6.1 本合同涉及有关的项目成果的全部权利、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直播视频的著作权归属,以及直播过程中所涉及的产品信息及直播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6.2 甲方有权合法使用并处分本合同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

第7条 非劳动关系、非代理关系说明

7.1 甲方与乙方的直播执行团队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主播或场务)均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7.2 甲方不负有为乙方的直播执行团队成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的责任。

7.3 本协议之签订与履行,不代表双方建立代理或类似性质的关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法律文件。

第8条 保密

8.1 甲乙双方就所获知的对方业务或技术上的所有非公开信息保守秘密,均不得向第三人(除聘请律师、会计师外)公开、泄漏,也不得为履行本协议以外之目的加以使用。

8.2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的以及在本合同项下合作产生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文本资料及图形、音像视频等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且应当于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交还甲方并不得复制。

8.3 依据有关法律向国家行政机关或为处理本协议产生的纠纷或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而提供本协议的内容除外。

8.6 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之日后五年。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存在下列任一行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1)甲方所提供的直播内容违法违规,导致乙方受到平台或行政处罚的;

(2)甲方指定直播售卖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的;

(4)其他:

9.2 乙方出现下列任一行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1)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及直播平台要求开展直播或运营工作,导致直播无法进行或相关直播账号无法正常运营的;

(2)乙方未按照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合作商品进行广告宣传的,导致直播售卖的商品遭受相关行政处罚的;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的直播内容进行直播活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整改的;

(4)其他:

9.3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通知后 日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另外约定处理。

第10条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0.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11条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11.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2条附则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执两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有关直播经纪人的简历范文四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签订: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艺名/昵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

2. 乙方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

3. 现甲乙双方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约。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进行甲方之经纪推广的各项合作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定义解释:____________

1.1直播平台:指互联网公司拥有或运营线上演艺平台,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网站及子网站、客户端、app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秀场业务有关的一些网站、移动端应用等的总称。

1.2直播id:____________指乙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和甲方开展合作后,于快手等直播平台进行直播的id号码,具体包括:____________

1.2.1 快手id:____________

二、合作内容

合作期间,甲方独家担任乙方互联网线上及线下演艺事业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方的线上及线下演艺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下商演、广告代言、线上游戏代言、线上及线下商品销售等相关活动。

2.1网络演艺: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作期间,甲方在遵循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

2.2线上商务经纪: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乙方线上商务经纪,如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上商务活动。甲方在代理乙方商务经纪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书面合约,乙方承诺不可将商务经纪权益授予给合约以外的第三方。

2.3 线下商演

甲方代理乙方进行线下商务经纪,如商业演出、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下商务活动。

2.4 商品销售: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乙方通过个人直播间进行销售或进行线下商品销售,双方进行分成的商务行为。

三、 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约定

3.1 合作期限内,因乙方演艺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演、图片、视频、音频、录音录像制品等),其著作权、其他全部知识产权、衍生开发权、所有权、收益权及与该等成果相关的其他任何人身或财产性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自始独家归属甲方完整永久享有。甲方有权自行以任何方式处置上述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授权许可、将该等成果于现有及未来可能发明的各类媒体上进行传播或发行、以及自行或另聘他人对该等成果进行修改、改编、表演、出版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等),与乙方无涉。无论本协议因任何原因中止、终止、解除等,均不影响甲方对本款前述权利的享有及行使。

3.2乙方姓名权、肖像权的行使、维护和许可,由甲方独家代理、代表和管理。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甲方自行使用及授权他人使用乙方的名字、肖像、声音、影像、个人介绍等资料。

3.3 除非另有约定,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本协议为乙方安排的演艺事务所涉甲方与第三方所签署的任何合约及作出的任何授权,其效力亦不会因本协议的中止、终止、解除等而发生变化,乙方仍有义务根据该等合约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遵守及同意相关授权。

四、合作期限:____________

4.1本合约合作期限为[三]年,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4.2本合约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六个月内发出终止合约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自动续约三年。

五、直播约定:____________

5.1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视频秀场平台进行网络直播演艺。

5.2乙方每自然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数:____________ 28 天/月(一天直播有效时长4小时为一个有效直播天数)。

5.3乙方每自然月最低直播时长:____________ 112 小时/月。

5.4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直播约定内的最低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直播收益所得进行扣减甚至解除合约。

5.5如需对直播约定做出调整和修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经纪合约补充协议》即可,且以补充协议的约定条例为准则。

六、收益分配:____________

6.1虚拟礼物收益:____________

6.1.1在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指定网络平台进行直播获赠的虚拟礼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结算和分配。

6.1.2 甲乙双方按 ________%和 ________%的比例分配网络平台结算的虚拟礼物收益结算。

6.2 商品销售收益:____________

6.2.1 在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指定网络平台进行直播销售的商品,甲方按销售净利润的 ________%向乙方结算收益(扣减退换货金额)。

6.3 广告费及线下商演收益(含线上和线下):____________

6.2.1 在合作期间,乙方进行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商业演出等商务活动所得广告费及线下商演收益,甲方按收益的 ________%向乙方结算收益。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独家在全国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双方达成一致的线上演艺事务活动和工作。

7.2 甲方应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关服务,对于乙方的演艺事务,乙方可提出建议和要求,但甲方拥有相关事务的最终决策权,可自主独立作出有关安排、规划并实施。

7.3 甲方统一安排乙方演艺事务收入的收取,并有权根据本协议收取服务费。

7.4 若非因乙方原因产生与乙方演艺事务相关的争议或纠纷,甲方有权选择协助乙方安排其所需法律服务,乙方应予以配合,相关费用支出由甲方先行垫支,并计入演艺事务服务成本费用。因此类争议及维权产生收入的,计入乙方演艺事务收入,并由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比例分享。如乙方因其个人原因陷入任何争议或纠纷,甲方自愿协助其解决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基于为乙方演艺事务服务发生的成本支出由甲方先行垫付,并在双方进行收入分配时由甲方优先回收。

7.5 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协议实施有关的乙方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现状、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提出建议和安排。

7.6 甲方有权安排乙方接受演艺培训,并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乙方应予以服从、配合。

7.7 甲方承诺将在乙方年收入少于伍拾万的情况下,承担乙方每月生活开支,每个月人民币叁万元整,于每月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年收入达人民币叁拾万元以上后,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每月生活开支。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对其演艺事务收入进行分账。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其他任何时候,乙方应自行负担属于个人的一切开支,不得借甲方名义作任何借贷及经营,或令甲方名誉上或财务上遭受损失。

8.2 乙方保证其享有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全部资质及能力,且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其未曾与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合同或其他文件,且未处于任何可能与本协议存在冲突或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法律关系中,合作期间内亦不得发生此类情形。

8.3 乙方须服从甲方的指示,配合甲方对乙方的包装和宣传,接受甲方为其安排的所有演艺事务及就其演艺事务与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协议;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将优先并保证质量的完成甲方的演艺事务安排。

8.4 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所有演艺事务乙方均应独立、亲身完成。乙方所为的演艺事务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或侵犯他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无论本协议是否已经终止、解除,乙方均不得将合作期间因演艺事务而产生的任何创作成果中的元素(包括但不限于相同或类似的构思、创意、情节、桥段、对白、人物等)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授权他方使用;

8.5 乙方保证会尽力保持最佳的健康状态,不会参与任何有危险性的活动,以免不能以最佳的状态完成甲方为其安排的演艺事务及其相关业务。为了有效维护和管理乙方的艺人形象,最大化本合同利益,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发型及头发颜色、长短,不得对五官及身体进行矫形;乙方应在甲方的允许下方可参加公众活动,或客观上以公众人物的身份出席的活动。

8.6 乙方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言行举止和道德操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乙地区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不得出现吸毒、赌博、斗殴、酗酒、嫖娼等不良行为,不得发表任何敏感性的(如政治、宗教、民族相关的)或其他有损其形象或演艺事务事业发展的言论与或为相关行为。乙方并将充分维护甲方社会声誉,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发布可能对甲方名誉造成负面影响或可能导致甲方牵涉入任何纠纷或诉讼的言论或从事此类行为。如有违背,乙方将就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不低于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8.7 乙方保证将随时向甲方提供其行踪去向并与甲方保持联络畅通,如超过【24】小时甲方无法联络上乙方,甲方有权自行做出任何与工作相关的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与第三方签署的合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等),因此导致的双方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8.8 乙方应向甲方充分披露与本协议签署、实施有关的个人情况,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个人资料、简历、照片、视频、音频等资料),乙方保证前述所有披露情况及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客观性与真实性。

8.9 合作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姓名(含本名及艺名),如甲方要求乙方对艺名进行更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相应安排。

8.10 鉴于传媒领域工作的特殊性,乙方理解并同意其工作时间(可能在公众假期、晚上等)及工作地点(可能于广东省任何其他地区)均不固定。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指定之时间、日期和地点,参与甲方安排的演艺事务。

8.11乙方保证于本合约签订时,并未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经纪合约或有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与甲方签订本合约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

8.12合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线上(互联网)第三方接洽安排任何与演艺事业相关的事项,不得作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第三方联系或邀请乙方参与线上演艺活动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艺活动并签订合约,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洽谈或达成任何线上合约。

8.13乙方同意将甲方作为独家互联网演艺分享平台,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动端)等进行表演或通过视频方式进行商品销售。

8.14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采取适当之行动及出具、签署有关文件(如授权文件等),以协助甲方确权、行权、维权,保障甲方基于本协议的权益及工作执行。

九、保密

9.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透漏本合约和其他相关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合约约定义务所需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9.2 为履行本合约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9.3 本合约下保密义务在本合约终止后两年内仍有效。

十、 违约责任

10.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佰万元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至少60个月全部综合收益(含虚拟礼物收益、商品销售分成、广告费、线下商演收益及其他相关收益,按乙方违约行为发生前的12个月平均值计算)的违约金。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网络平台表演的,包括乙方擅自利用小号进行表演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第三方的邀请、组织从事表演等商业活动;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商务经纪等活动;

4)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明星周边等代理;

5)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线上演艺平台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的;

7)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甲方其他主播或员工谈恋爱的;

8) 签署本协议前,尚未与其他经纪公司或平台终结经纪合同或主播协议的。

9) 其他经甲方认定为构成违约的行为。

十一、 争议解决

11.1因本合约引起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11.2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向乙方追偿的,甲方有权就进行诉讼行为产生的费用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十二、其他

12.1本合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约。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有关直播经纪人的简历范文五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签订: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艺名/昵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

2. 乙方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

3. 现甲乙双方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约。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进行甲方之经纪推广的各项合作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定义解释:____________

1.1直播平台:指互联网公司拥有或运营线上演艺平台,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网站及子网站、客户端、app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秀场业务有关的一些网站、移动端应用等的总称。

1.2直播id:____________指乙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和甲方开展合作后,于快手等直播平台进行直播的id号码,具体包括:____________

1.2.1 快手id:____________

二、合作内容

合作期间,甲方独家担任乙方互联网线上及线下演艺事业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方的线上及线下演艺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下商演、广告代言、线上游戏代言、线上及线下商品销售等相关活动。

2.1网络演艺: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作期间,甲方在遵循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

2.2线上商务经纪: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乙方线上商务经纪,如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上商务活动。甲方在代理乙方商务经纪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书面合约,乙方承诺不可将商务经纪权益授予给合约以外的第三方。

2.3 线下商演

甲方代理乙方进行线下商务经纪,如商业演出、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下商务活动。

2.4 商品销售: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乙方通过个人直播间进行销售或进行线下商品销售,双方进行分成的商务行为。

三、 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约定

3.1 合作期限内,因乙方演艺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演、图片、视频、音频、录音录像制品等),其著作权、其他全部知识产权、衍生开发权、所有权、收益权及与该等成果相关的其他任何人身或财产性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自始独家归属甲方完整永久享有。甲方有权自行以任何方式处置上述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授权许可、将该等成果于现有及未来可能发明的各类媒体上进行传播或发行、以及自行或另聘他人对该等成果进行修改、改编、表演、出版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等),与乙方无涉。无论本协议因任何原因中止、终止、解除等,均不影响甲方对本款前述权利的享有及行使。

3.2乙方姓名权、肖像权的行使、维护和许可,由甲方独家代理、代表和管理。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甲方自行使用及授权他人使用乙方的名字、肖像、声音、影像、个人介绍等资料。

3.3 除非另有约定,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本协议为乙方安排的演艺事务所涉甲方与第三方所签署的任何合约及作出的任何授权,其效力亦不会因本协议的中止、终止、解除等而发生变化,乙方仍有义务根据该等合约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遵守及同意相关授权。

四、合作期限:____________

4.1本合约合作期限为[三]年,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4.2本合约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六个月内发出终止合约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自动续约三年。

五、直播约定:____________

5.1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视频秀场平台进行网络直播演艺。

5.2乙方每自然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数:____________ 28 天/月(一天直播有效时长4小时为一个有效直播天数)。

5.3乙方每自然月最低直播时长:____________ 112 小时/月。

5.4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直播约定内的最低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直播收益所得进行扣减甚至解除合约。

5.5如需对直播约定做出调整和修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经纪合约补充协议》即可,且以补充协议的约定条例为准则。

六、收益分配:____________

6.1虚拟礼物收益:____________

6.1.1在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指定网络平台进行直播获赠的虚拟礼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结算和分配。

6.1.2 甲乙双方按 ________%和 ________%的比例分配网络平台结算的虚拟礼物收益结算。

6.2 商品销售收益:____________

6.2.1 在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指定网络平台进行直播销售的商品,甲方按销售净利润的 ________%向乙方结算收益(扣减退换货金额)。

6.3 广告费及线下商演收益(含线上和线下):____________

6.2.1 在合作期间,乙方进行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商业演出等商务活动所得广告费及线下商演收益,甲方按收益的 ________%向乙方结算收益。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独家在全国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双方达成一致的线上演艺事务活动和工作。

7.2 甲方应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关服务,对于乙方的演艺事务,乙方可提出建议和要求,但甲方拥有相关事务的最终决策权,可自主独立作出有关安排、规划并实施。

7.3 甲方统一安排乙方演艺事务收入的收取,并有权根据本协议收取服务费。

7.4 若非因乙方原因产生与乙方演艺事务相关的争议或纠纷,甲方有权选择协助乙方安排其所需法律服务,乙方应予以配合,相关费用支出由甲方先行垫支,并计入演艺事务服务成本费用。因此类争议及维权产生收入的,计入乙方演艺事务收入,并由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比例分享。如乙方因其个人原因陷入任何争议或纠纷,甲方自愿协助其解决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基于为乙方演艺事务服务发生的成本支出由甲方先行垫付,并在双方进行收入分配时由甲方优先回收。

7.5 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协议实施有关的乙方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现状、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提出建议和安排。

7.6 甲方有权安排乙方接受演艺培训,并有权派专人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协议实施整体目标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乙方应予以服从、配合。

7.7 甲方承诺将在乙方年收入少于伍拾万的情况下,承担乙方每月生活开支,每个月人民币叁万元整,于每月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年收入达人民币叁拾万元以上后,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每月生活开支。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对其演艺事务收入进行分账。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其他任何时候,乙方应自行负担属于个人的一切开支,不得借甲方名义作任何借贷及经营,或令甲方名誉上或财务上遭受损失。

8.2 乙方保证其享有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全部资质及能力,且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其未曾与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合同或其他文件,且未处于任何可能与本协议存在冲突或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法律关系中,合作期间内亦不得发生此类情形。

8.3 乙方须服从甲方的指示,配合甲方对乙方的包装和宣传,接受甲方为其安排的所有演艺事务及就其演艺事务与第三方订立的任何协议;任何情况下,乙方均将优先并保证质量的完成甲方的演艺事务安排。

8.4 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所有演艺事务乙方均应独立、亲身完成。乙方所为的演艺事务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或侵犯他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无论本协议是否已经终止、解除,乙方均不得将合作期间因演艺事务而产生的任何创作成果中的元素(包括但不限于相同或类似的构思、创意、情节、桥段、对白、人物等)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授权他方使用;

8.5 乙方保证会尽力保持最佳的健康状态,不会参与任何有危险性的活动,以免不能以最佳的状态完成甲方为其安排的演艺事务及其相关业务。为了有效维护和管理乙方的艺人形象,最大化本合同利益,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发型及头发颜色、长短,不得对五官及身体进行矫形;乙方应在甲方的允许下方可参加公众活动,或客观上以公众人物的身份出席的活动。

8.6 乙方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言行举止和道德操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乙地区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不得出现吸毒、赌博、斗殴、酗酒、嫖娼等不良行为,不得发表任何敏感性的(如政治、宗教、民族相关的)或其他有损其形象或演艺事务事业发展的言论与或为相关行为。乙方并将充分维护甲方社会声誉,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发布可能对甲方名誉造成负面影响或可能导致甲方牵涉入任何纠纷或诉讼的言论或从事此类行为。如有违背,乙方将就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不低于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8.7 乙方保证将随时向甲方提供其行踪去向并与甲方保持联络畅通,如超过【24】小时甲方无法联络上乙方,甲方有权自行做出任何与工作相关的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变更与第三方签署的合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等),因此导致的双方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8.8 乙方应向甲方充分披露与本协议签署、实施有关的个人情况,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个人资料、简历、照片、视频、音频等资料),乙方保证前述所有披露情况及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客观性与真实性。

8.9 合作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姓名(含本名及艺名),如甲方要求乙方对艺名进行更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相应安排。

8.10 鉴于传媒领域工作的特殊性,乙方理解并同意其工作时间(可能在公众假期、晚上等)及工作地点(可能于广东省任何其他地区)均不固定。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指定之时间、日期和地点,参与甲方安排的演艺事务。

8.11乙方保证于本合约签订时,并未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经纪合约或有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与甲方签订本合约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

8.12合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线上(互联网)第三方接洽安排任何与演艺事业相关的事项,不得作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第三方联系或邀请乙方参与线上演艺活动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艺活动并签订合约,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洽谈或达成任何线上合约。

8.13乙方同意将甲方作为独家互联网演艺分享平台,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联网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动端)等进行表演或通过视频方式进行商品销售。

8.14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采取适当之行动及出具、签署有关文件(如授权文件等),以协助甲方确权、行权、维权,保障甲方基于本协议的权益及工作执行。

九、保密

9.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透漏本合约和其他相关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合约约定义务所需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9.2 为履行本合约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9.3 本合约下保密义务在本合约终止后两年内仍有效。

十、 违约责任

10.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佰万元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至少60个月全部综合收益(含虚拟礼物收益、商品销售分成、广告费、线下商演收益及其他相关收益,按乙方违约行为发生前的12个月平均值计算)的违约金。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网络平台表演的,包括乙方擅自利用小号进行表演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第三方的邀请、组织从事表演等商业活动;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商务经纪等活动;

4)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明星周边等代理;

5)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线上演艺平台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的;

7)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甲方其他主播或员工谈恋爱的;

8) 签署本协议前,尚未与其他经纪公司或平台终结经纪合同或主播协议的。

9) 其他经甲方认定为构成违约的行为。

十一、 争议解决

11.1因本合约引起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11.2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向乙方追偿的,甲方有权就进行诉讼行为产生的费用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十二、其他

12.1本合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约。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有关直播经纪人的简历范文六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和手机淘宝进行战略合作,甲方负责组织淘宝达人的工作。

2 乙方自身拥有良好的条件和天赋,具有成为淘宝达人的重要潜质,委托甲方扶持乙方在淘宝不断发展。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成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义:

1 淘宝达人:是指通过淘宝达人平台认证可享有淘宝达人权限的提供淘宝导购服务的推广者。

2, 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全称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上,转账,还款,缴费等服务,域名 .

3 推广费用:是指达人成功推广商品之后,卖家应支付的各项费用总和。

推广费用=推广基数*推广费用比率(由卖家自行设置,淘宝无限制规定)。

推广基数指达人推广商品被成功购买时的实际成交价格(支付宝支付金额,不包含运费及其它阿里妈妈规定不包含在内的费用)。

4 阿里妈妈:指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二 合作内容

1 甲方负责按照淘宝达人平台的要求安排乙方入住淘宝达人平台,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工作机会和相关技术支持,同时甲方负责乙方的相关推广工作,并对优秀的达人提供内容制作与内容分发的支持。

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安排,在淘宝系内(淘宝网 天猫 聚划算 一淘网)从事达人导购工作,并成为甲方在淘宝系的独家合作方,拥有独家管理权。

三 合作期限

1 双方的合作期限为1年,即从20年 月 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

2 乙方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后,将第一年的预期收入确定为 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如果乙方的年收入超过预期并符合本协议第十三条第4款之规定的,合约期自动延期为3年。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培调和引导乙方在淘宝达人平台建立个人形象,负责为乙方进行淘宝粉丝的导流,负责为乙方提供持续的工作机会,负责安排乙方在淘宝卖家的服务市场承接导购及产品营销工作。

2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淘宝达人直播过程中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于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视频直播内容的,根据淘宝平台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淘宝达人资格。

3 甲方将为完成认证的乙方进行商家合作资源对接,品牌方资源对接,及线上线下活动资源对接,乙方需在本身能力范围内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所有渠道的推广合作,甲方拥有乙方对接各类推广活动资源的定价权。

4 甲方应尽全力维护和捍卫双方名誉,当乙方名誉受到侮辱,诽谤等方式的损害时,甲方应尽全力维护乙方的名誉,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尽可能维护乙方的名誉不受侵害。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在合作期内,乙方需要根据甲方的规定,按照甲方的安排入住淘宝达人平台,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直播工作等与淘宝系推广相关的内容输出,(例如:每周发起3次以上直播,撰写2篇图文贴,发布一个视频等),您需了解,所有的活跃并不是为了机构的荣誉,而在于您自身在淘宝达人生态圈的成长。

2 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报酬,(本协议第七条规定之价格)固定不变,且保证与甲方独家合作在淘宝系卖家服务市场上承接工作。

3 乙方应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形式,过程,直播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不违反任何公序良俗,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 乙方保证在协议内时间,保持推广工作价格固定不变:推广工作价格的调整需要提前一个月和甲方沟通,非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不得变更推广工作价格。

五 支付

1 甲方委托乙方的推广酬劳将在每月15日(如遇到休息日则顺延至休息日后次日),以银行转账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

2 乙方指定结算账号:账号所有者须为乙方,乙方承诺以账号收到甲方付款项为准,不论此款项是甲方支付或甲方指定其他第三方银行账号支付。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六 淘宝达人cps 导购分成规则:

1 甲方推送的达人在淘宝达人平台后台发布导购内容并因此促成用户购买行为后,于甲方与淘宝的合作,淘宝委托阿里妈妈将其收成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推广费*20%)支付给甲方。

2 乙方 应该分的报酬 =推广费用*70%

七 淘宝达人价格体系约定

1 乙方接受甲方的淘宝达人价格体系约定,此定价体系签署本协议后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定价标准。

2 乙方淘宝达人发图问费用 元/每条,包含发送9张与推广产品相关的图片。

3 乙方淘宝达人发短视频费用 元/每条,每条时长2—5分钟左右,并尽最大努力将推广产品表述清楚。

4 乙方淘宝达人直播费用 元/每次(每次时长不少于60分钟)。需添加宝贝到直播页面内,同时必须在直播规定时间内呈现推广产品。例如服装客户:需要穿着客户的服装(单件)直播15-30分钟以上。

5乙方定价体系可提出自身要求和甲方协商制定,乙方需要在自身能条件下,尽量配合甲方完成指定的推广工作。

6 乙方不得私自与经甲方推荐商家达成私下合作协议,如果发现,赔付预付款的10倍。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提供了服务,但报酬未结算等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不再继续享有后期甲方提供有偿合作推荐机会。

八 肖像使用

1 基于培养和推广乙方需要,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使用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含有乙方肖像,姓名的资料和素材),播出和使用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大陆落地的无线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及卫星电视台,电台,电影院,互联网,app 影视光盘宣传品 报纸 店内广告 促销宣传手册 楼宇广告 地铁广告 杂志 点头陈列物 pop 制作物,户外媒体和公关资料等媒体,但不得用于含色情 暴力 三俗 人身攻击 侮辱诽谤等违反法律规定的场景或内容。

2 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肖像权,姓名权,表演者权及其他进行宣传所需的权利,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当使用。

3 合同期限届满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的姓名 肖像 本合同到期后,甲方无权再为商业目的以公开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下乙方有关的广告及相关素材。

九 合同期限和终止

1 本合同自甲 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成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为止。

2 经双方事先协商并达成书面合同或者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本合同所适用的发来之规定,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十 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补偿和承担另一方因违约方只违约而产生或者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限定的合理期限内更正违约行为和履行其义务,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在守约方在限定合理期内未能更正违约行为和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就其所有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当日(收件日)终止本协议。

3 如甲方为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则甲方应按照乙方在违约事项中应获取的相关费用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全面履行义务,则乙方应按照甲方在违约事项中所提供推广资源市场价值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全部经济损失。

4 甲方故意对外泄露乙方不实讯息,造成乙方声誉受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实际损失。

5 本协议项下所以约定之实际损失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经济利益减损,守约方为证明违约方违约行为所支出的各项调查取证,公证费用,守约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7 本协议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 不可抗力

1 在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乙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

2 任何乙方均不承担因不可抗力而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适当履行本合同时,应当在该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书面形式向另一方通报其不能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应在不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或者官方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快递给另一方为证,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一方应当允许不可抗力影响的另一方在导致其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不可抗力之影响消除前,延期履行,但与此同时,另一方针对前述延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对应的本合同义务亦相应延期履行,并可以免责。

十二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依其予以解释和阐明,并应受其管辖。

2 如本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有关本合同项下之任何事项争议或问题。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 其他规定

1双方同意对本合同保密。一方同意对提供者合同服务过程中获悉另一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有信息,资料 商业秘密严格保密,若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但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调查提供的除外。

2 本合同某一条款无效不影响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任何本合同下的权利,不被认为是对该等权利的放弃,任何单一或部分履行权利的行为也不意味着排除任何该权利的行使。

4 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续约2年。

5 本合同自各方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2)份,由合同双方各执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之一切意愿均列明在本合同中,并无任何其他口头合同,双方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有关直播经纪人的简历范文七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艺名/昵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账户:

鉴于: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

乙方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

现甲乙双方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约。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进行甲方之经纪推广的各项合作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定义解释:

直播平台:指互联网公司拥有或运营线上演艺平台,如:腾讯now直播、陌陌、花椒、映客、斗鱼tv、多玩yy、熊猫tv、虎牙tv、live直播等网站及子网站、客户端、app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秀场业务有关的一些网站、应用等的总称。

合作内容

合作期间,甲方独家担任乙方互联网线上演艺事业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方的线上演艺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线上游戏代言等相关活动。

1.1网络演艺:

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作期间,甲方在遵循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平台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

1.2商务经纪:

甲方代理乙方商务经纪,如麦序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认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上商务活动。甲方在代理乙方商务经纪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书面合约,乙方承诺不可将商务经纪权益授予给合约以外的第三方。

合作期限:

本合约合作期限为[三]年,即自[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x]月[x]日。

本合约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合约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自动续约三年。

直播约定:

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视频秀场平台进行网络直播演艺。

乙方每自然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数: 天/月(一天直播有效时长1小时为一个有效直播天数)。

乙方每自然月最低直播时长: 小时/月。

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直播约定内的最低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直播收益所得进行扣减甚至解除合约,标准详见《主播管理条例》。

如需对直播约定做出调整和修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经纪合约补充协议》即可,且以补充协议的约定条例为准则。

收益分配:

合作费用

乙方每月可获得的合作费用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甲方应每个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合作费用(节假日顺延)。

乙方每参加以下直播活动,即可获得合作费用的标准如下:除去平台主播礼物分成比例 % ;

如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了上述活动以外的直播行为,其可获得的合作费用标准将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进一步确认。

甲方应在上述每一项活动结束后的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作费用(节假日顺延)。

5. 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独家在全国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双方达成一致的线上演艺事务活动和工作。

乙方可以享有甲方为其策划并安排的线上演出、包装等互联网产品宣传推广资源,乙方需遵从线上演艺平台对运营规则的相关约定。

乙方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法、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要求和工作,并有权要求赔偿。

乙方保证于本合约签订时,并未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经纪合约或有与本合约有冲突的约定;与甲方签订本合约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

合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线上(互联网)第三方接洽安排任何与演艺事业相关的事项,不得作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第三方联系或邀请乙方参与线上演艺活动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艺活动并签订合约,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洽谈或达成任何线上合约。

乙方同意将甲方作为独家互联网演艺分享平台,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在甲方以外的互联网公司、公会或者家族等进行表演。

6. 保密

6.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透漏本合约和其他相关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合约约定义务所需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6.2 为履行本合约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6.3 本合约下保密义务在本合约终止后两年内仍有效。

7.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至少24个月综合收益(含薪资、礼物收益以及其他相关收益)的违约金。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平台和公会表演的;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第三方的邀请、组织从事表演等商业活动;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商务经纪等活动;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明星周边等代理;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线上演艺平台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的;

其他经甲方认定为构成违约的行为。

7.2 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的一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8. 争议解决

因本合约引起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合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约。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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