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汇总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1 00:09:20 页码:13
最新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汇总12篇)
2023-11-21 00:09:20    小编:ZTFB

总结是我们进步的动力,让我们更加自信和坚定前行。阅读是提高语言表达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下面分享一些阅读的方法和技巧。总结范文的内容广泛,包含了各个领域的经验总结。

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篇一

根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受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由于所在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也未为受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所垫付的鉴定费可要求用人单位核销。收费标准为省级每人次200元;市级180元;县级150元。

只要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条件,就一定能鉴定上的.

不要想这个问题,鉴定费用一般在二百到三百,将来还是单位支付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单位不出可先垫付,之后再依法向单位索赔。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并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篇二

一、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申请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向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申请最终鉴定。

当事人如自愿放弃首次鉴定权利,也可直接向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申请最终鉴定。

二、申请职业病诊断必须如实提交以下各项材料:

(三)职业史、既往史;。

(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五)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六)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七)用人单位证明该劳动者为该单位员工的资料;。

(八)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九)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应对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如所提供的材料为复印件,应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的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三、当事人在鉴定办公室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必要的材料,而又没有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鉴定办公室可不受理当事人的职业病鉴定申请。

四、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缴交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后方能办理正式受理手续。

五、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六、职业病鉴定费用以及相应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6岁的邓昆鹏没有想到,第一次出远门打工,却梦断深圳。现在的他经常戴着一顶鸭舌帽。因为化疗,他曾经浓密的头发已经没了。

困局。

26岁的邓昆鹏没有想到,第一次出远门打工,却梦断深圳。现在的他经常戴着一顶鸭舌帽。因为化疗,他曾经浓密的头发已经没了。

一年来,为申请职业病鉴定,他辗转于医院、职业病诊断部门、工厂,最终落脚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由于工厂提出异议,最终鉴定结果需要两个月后才能出来。邓昆鹏还在苦苦等待,但连他自己都说不清等待着的究竟是什么,一个医学的奇迹?还是一个体面的葬礼。

深圳卫生监督所向南方都市报独家披露的数据显示,目前深圳共有工厂2.24万家,而涉及职业病致病因素的工厂有1.103万家,直接接触这些致病因素的工人有30万,约占到工人总数的10%,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深圳的职业病病例共有97例,比去年69例略有增加。而这个数字也许还是冰山一角,专家表示,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实际发生的职业病人数远远大于报告数。

去年,深圳市百名湖南张家界籍劳务工在深圳申请矽肺职业病鉴定无门的新闻喧嚣一时。但在这座并不以开矿和开采业安身立命的城市里,悄悄蔓延着的却是有机溶剂的慢性中毒,仅在今年就发现有机溶剂中毒60例,占到统计数据的70%以上,重金属中毒亦有抬头趋势。比起矽肺来,它们一样隐蔽,也不同程度在危害工人的健康。

深圳市人大代表常巨平透露,深圳市工业企业使用的进口或国产有机溶剂,几乎都缺乏详尽的中文说明书,致使职业危害隐患未能得到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在成分和毒性不明的情况下使用化学品,高毒的溶剂常被当作低毒或无毒来使用,从而导致严重的后果。

来深圳后,26岁的邓昆鹏一直在华达玻璃钢通信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一条生产线上当工人。邓昆鹏所在的生产线主要是制造3g天线罩的材料,需要切割等操作。工作起来,伴随着机器轰鸣,玻璃纤维像雾一样弥漫在车间里,不出半天头发就被染成银白色。生产过程中使用含苯的黏合剂,挥发时会有刺鼻气味。呛人的化学气味让人嗓子发痛。工厂最忙的时候,邓昆鹏和工友们每天要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12个小时。

如今,邓昆鹏挣扎在龙华的一间小出租屋里,打工挣下的一点积蓄全花在治疗上,还欠了不少钱。白血病前期治疗需要30万,如果是职业病,工厂需要负担医疗费用,做职业病鉴定成了邓昆鹏的救命稻草。

今年2月份,邓昆鹏向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职业病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华达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苯乙烯、噪声、粉尘、二甲苯等。邓昆鹏所在的拉挤车间,没有抽风机和排气扇等卫生防护设施,防护口罩、半面罩、手套等均未提供。但检测结果是:工厂空气不含苯。

由于苯中毒可引发白血病,“空气不含苯”的鉴定报告等于宣判邓昆鹏并非职业玻邓昆鹏说,这种约定时间地点的抽检,给了工厂大扫除的时间。市职业病防治院有关人士介绍,为了核实材料真实性,需要到用人单位进行抽样检查。“一般要先知会用人单位,以免遇到单位不办公的情况。”

因此,今年8月份,邓昆鹏向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检测。9月7日,鉴定结果出来,报告上明确写着“职业性肿瘤(苯所致白血病)”。这次,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取该厂15个原料样品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检测,结果显示7个样品含有苯。

然而,就在公示的第15天,华达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向省卫生厅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申请最终鉴定。南都记者就此事采访华达公司副经理黄贻洪时,其透露,一旦最终鉴定结果出来,华达将会按规定、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

根据程序,最终鉴定结果需要两个月后才能出来。邓昆鹏还在苦苦等待,如果最终鉴定显示并非职业病,他将无法继续提出异议。

继续上诉直到生命终止。

小小鸟公益组织的义工刘超说,很多职业病病人发现异样的时候就已经病入膏肓,往往还等不到结果,人就已经没了。相比邓昆鹏,30岁的胡旭荣随时都要做好死亡的准备。

11月21日,南都记者在宝安人民医院病房里见到了胡旭荣,这个多次接到病危通知书的30岁女人,被维权公益组织和患病工友称为“职业病维权斗士”,持续五年的抗争,多次上访、上诉,法条在她已烂熟于心。甚至,她还建立了专门的职业病维权网站,但她始终难为自己拿到职业病鉴定报告。

12月9日,她进入深圳沙井一家名为飞蝗电子制品厂的企业打工,第一个洗板的岗位她工作了九天,用含有天拿水的'元件清洁水清洗脏的线路板。9月26号上午,她发病被送往宝安人民医院抢救,医院初步怀疑是白血病,之后病情加重,胡旭荣只能在3月向厂里辞职。求医时,医生不断询问她的工作环境,得知车间可能含有苯的时候,医生建议她去做职业病鉴定。

月,胡旭荣回到深圳,向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递交申请职业病诊断要求。5月22日,胡旭荣收到职业病鉴定书,不能诊断为职业病苯中毒。月,胡旭荣将深圳市卫生局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布厂方所提交的职业病史、车间空气环境检测报告等。

三个月后公布结果,胡旭荣惊讶地发现,被深圳职防院当做推翻胡旭荣是职业病的主要证据,是厂方提交的一份年10份的车间空气采样检测报告,“当时我已经离开了工厂,这份鉴定给人的感觉是荒唐。”她决定据此继续上诉,直到生命终止。

统筹:南都记者文婷。

采写:南都记者吴怿陈显玲朱文婷林燕德王日晶。

摄影:南都记者乔彦杰南都制图:李勇。

轮盘赌局。

很多工人辗转于若干家工厂,病症日积月累,职业病鉴定就演绎成一场企业之间的赌局。

迷局。

除了受害者,在职业病这根绳子上牵着的蚂蚱还有卫生部门、企业以及为数不少的ngo志愿者。深圳职业病防治医院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透露,职业病完全是可以预防控制,病因是企业没有落实。但应该打板子的除了无良企业,应该写检讨的似乎还有监管制度。制度从建立伊始,就是刚性的,但“这种沿着政府体系自上而下地进行的职业病监管体系,实际上是内嵌于自上而下授权的政府体系中的,其运作的驱动力量是高层级政府的政令。到了执行环节往往大打折扣,甚至消失于无形中”。而这种折扣,源于对经济指标的投鼠忌器,源于部门管理的错综复杂,源于企业对法律的规避,更源于在现行制度框架下,良法也举步维艰。

很多工人辗转于若干家工厂,他的病症已经是日积月累,但最终病发时所在的工厂可能会沦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在行业普遍不遵守游戏规则的情况下,职业病鉴定就演绎成一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轮盘赌。

赔偿的法理与人情。

11月22日、23日,连续两天,戴厚金、周升成等四人一直守在位于龙岗区大鹏街道同富工业区的雄韬电源公司门口。在经历过血铅中毒之后,他们已无法重返有致病因素的工作岗位,希望与公司协商,获得身体损失赔偿。但公司却只肯赔付一个月的工资。

龙岗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的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蓄电池生产企业之一,从起,就占据了中国铅酸电池出口企业第一的位置,两个多月前,媒体爆出的工人集体涉铅事件,将其推上风口浪尖。

公司每年的体检,都显示工人血铅含量无问题。2008年、年,公司却不愿公布体检报告。207月,工人们自己掏钱,来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做了职业健康体检,体检报告显示,三十多名工人血液、尿液里的铅含量都超过了国家铅中毒的标准,工人们找到了雄韬公司,要求企业对此负责,15名工人被安排在了市职业病防治院接受排铅治疗,包括戴厚金在内的另外18名工人被安排到了湖北荆州。

到10月12日,医院诊断其血铅含量正常。戴厚金等出院回到深圳。公司给了一个月的时间休养。随着一个月的假期到期,部分工友申请了延长。戴厚金等也曾提供大棚医院的证明,试图延长假期。公司表示,要去湖北职防院开证明。“我一个打工的,不可能花几百块去开证明。”

他最终决定不做了,“现在身体都这样了,得补偿点费用吧!

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篇三

不管在什么地方,工伤的鉴定部门都是唯一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去询问.你首先要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保险处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后可以直接询问下鉴定中心的地址,鉴定费用各地不相同,估计应该在200元左右,不过没关系,鉴定费用应该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由单位支付.

鉴定一般只需要工伤认定书和病历,全身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障碍的都可以定为10级。

待遇有三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

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另赔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再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篇四

就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及相关问题,结合实践,我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伤残鉴定费的标准。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就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专业鉴定机构。对于鉴定费,赔偿时需要保存鉴定费的票据,同时还应当与鉴定结论进行对照。

(2)对于伤残鉴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致害人一起申请合法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是单方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鉴定结论是属于证据之一,如果致害方不认可鉴定结论,是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的,如果重新鉴定与原鉴定不服或不存在伤残情况,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赔偿鉴定费用的。

(3)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如经鉴定不够伤残级别,受害人能否要求赔偿伤残鉴定费用。从理论上说,笔者认为,作为一般普通人,在没有专业鉴定知识情况下,除从一般普通人能够认知的不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形下,比如划伤、碰伤等轻微伤害。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是支出的费用是可以要求赔偿并得到支持的。但如果第一次鉴定不构成,反复进行鉴定,超出一次的鉴定费用是不应该承担的。

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篇五

近年来,民商事审判案件中涉及司法鉴定的情况逐渐增多,但司法实践中,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本文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谈谈笔者对司法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的几点看法。

案例一:原告张某诉被告王某返还欠款1000元,并向法院出具了由被告王某签名的欠条一张,王某矢口否认。原告张某为了向法院证明自己的主张,遂申请鉴定部门进行笔迹鉴定,交纳鉴定费用2000元。鉴定的结论是,此欠条的笔迹确实是被告王某的。

案例二:原告李某诉被告赵某返还欠款1000元,并向法院出具了由被告赵某签名的欠条一张,赵某矢口否认。原告李某为了向法院证明自己的主张,遂申请鉴定部门进行笔迹鉴定,交纳鉴定费用2000元。鉴定的结论是,此欠条的笔迹不是被告赵某的。

案例三:被告高某烧荒时,不慎把原告吕某果园里的数十颗果树烧毁,双方就原告的实际损失数额发生了争议。原告吕某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高某赔偿自己的损失10000元,而被告高某认为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自己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最多只有2000元,只同意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原告吕某遂申请鉴定,鉴定的结论是,实际损失1500元。

鉴定费用到底应该由原告方承担还是被告方承担。一般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原告方要想使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理所应当的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合乎法律规定。仅依此法条,似乎鉴定费用要由原告方承担。但案例一中,如果鉴定费用由原告张某承担的话,张某虽然胜诉追回了1000元的欠款,却付出了2000元的鉴定费用。显然,仅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判决此类型的案件,会妨碍原告充分行使自己的诉权,使得判决显失公正。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引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认为鉴定费用属于诉讼费的一种,所以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用。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其中并不包括鉴定费用。另外,案例三中,原告吕某最终部分胜诉,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原告高某也要承担一部分鉴定费用,这样有明显的不合理因素。

笔者认为,鉴定费用的承担应当遵循过错推定原则。具体如下:

一、鉴定费用由被告方引起的,由被告方承担。案例一中,此鉴定费用只能由被告王某承担。因鉴定行为之所以发生,是被告王某不承认欠款所引起,被告有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

二、鉴定费用由原告方引起的,由原告方承担。案例二中,原告错认为欠条是被告赵某所签,原告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不利后果。

三、鉴定费用由双方引起的,应当区分情况:情况一:案例三中,原告吕某要求被告高某赔偿的数额明显高于实际损失,鉴定费用应当由自己承担。因为这里有“碰瓷”的嫌疑,在被告同意赔偿自己2000元损失时,原告仍然要求鉴定,此鉴定行为是原告所引起的,所以应当由原告承担。情况二:假如案例三中,鉴定的结果是原告实际损失10000元或10000元以上,那么鉴定费用就要由被告承担。因为,被告所想赔偿的损失数额明显低于原告的实际损失数额,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当然要申请鉴定,所以,此种情况下的鉴定行为是因为被告的行为所引起的,被告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不利的后果。情况三:假如案例三中,鉴定的结果是原告实际损失是2000元到10000元之间,那么根据各自对实际损失的错误估计,就要按照比例来分担鉴定费用。

综上所述,在司法实践中,鉴定费用的承担如果遵循过错推定原则,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判决的公正。

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篇六

根据《公安部关于如何认定轻微伤害问题的批复(7月6日公复字〔〕13号)吉林省公安厅:(207月6日公复字〔2001〕13号)吉林省公安厅:你厅《关于轻微伤害如何认定的请示》(吉公请字〔2001〕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目前,对人体轻微伤害的认定及鉴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强制性的执行标准。在实践中,认定“轻微伤害”,除应当有被害人的陈述、侵害人供述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外,同时还必须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或者法医鉴定。对人体轻微伤害的鉴定,可以参考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推荐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害的鉴定》(ga/t146-)。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不能直接认定轻微伤,最少要根据被害人的陈述、侵害人供述及证人证言和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问题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7条规定,初次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刑事案件也一样。刑事案件如果是自诉案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七十六条公诉案件中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收取诉讼费。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所以,根据以上规定,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并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个人认为,为了节约鉴定费用(毕竟这笔费用最终要诉讼当事人承担),原告向法院申请了缩小鉴定范围。所有鉴定部分全部存在质量问题,所以鉴定费用当由被告承担。

帮办: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处长寇振江介绍,房屋安全鉴定由房屋所有人、责任人委托进行的,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结论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治理私有危险房屋,房屋所有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治理时,其所在单位可给予借贷;如系出租房屋,可以和承租人合资治理,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应当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并符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程序。

第二章诊断机构。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四条。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职业病诊断,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申请从事的职业病诊断项目;

(四)与职业病诊断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料;

(五)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90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自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批准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限为4年。

第七条。

(一)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

(三)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四)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五)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

(六)经培训、考核合格。

第三章诊断。

第九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其做出的诊断结论承担责任。

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再做出诊断。

第十三条。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篇八

元/件(未包含医疗机构检查(测)费用)。

验伤记录100。

-

伤残鉴定费是指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当事人在需要伤残鉴定时,到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所支出的费用。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就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及相关问题,结合实践,我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伤残鉴定费的标准。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就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专业鉴定机构。对于鉴定费,赔偿时需要保存鉴定费的票据,同时还应当与鉴定结论进行对照。

(2)对于伤残鉴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致害人一起申请合法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是单方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鉴定结论是属于证据之一,如果致害方不认可鉴定结论,是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的,如果重新鉴定与原鉴定不服或不存在伤残情况,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赔偿鉴定费用的。

(3)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如经鉴定不够伤残级别,受害人能否要求赔偿伤残鉴定费用。从理论上说,笔者认为,作为一般普通人,在没有专业鉴定知识情况下,除从一般普通人能够认知的不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形下,比如划伤、碰伤等轻微伤害。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是支出的费用是可以要求赔偿并得到支持的。但如果第一次鉴定不构成,反复进行鉴定,超出一次的鉴定费用是不应该承担的。

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篇九

先首问一下,这个a是否和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已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没有而且已参加工伤保险,那么第二次的医疗费用(也可以称为后期医疗费用)包括工伤鉴定的费用都可以请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一次的医疗期和第二次的医疗期(也就是后期医疗)之间并不矛盾,也不存在延长问题,可以作为一次单独的医疗期(本来也是,不过就是第一次医疗费的一个延续),如果要再次申请鉴定伤残等级等可以直接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到你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也就是你第一次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地方)。

工伤鉴定一般没有费用,但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交一定的费用。并且这些所有的花费都应当最后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做伤残等级鉴定时一般是200元,上下浮动差不了多少。

一般说的社保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三块所谓的医疗保险。

正确做法是由用工单位(工伤发生单位)报销(单位可进生产成本)或者由工伤保险支付(必须是已上报备案)。

赔偿计算。

1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3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

7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篇十

甲起诉乙要求追回拖欠的借款5万元,将有乙署名的借据提交法院;乙应诉后,以甲持有的借据不是自己所写抗辩。在案件审理中,需要对署乙名字的借据进行笔迹鉴定。双方基于认识的不同,无一方申请鉴定,也不交纳鉴定费。法院面对此局面,如果认定甲负有举证责任,甲不申请鉴定,则因不能认定欠据的真实性进而不能确定借款事实,判决结果必然是驳回甲的诉讼请求;如果认定乙负有举证责任,乙不申请鉴定,则推定是乙所写,进而认定借款事实存在,判决结果明显应当支持甲的诉讼请求,判令乙履行还款义务。两种不同的观点,产生了相反的两种裁判结果。

审判实务中,很多法院甚至一个法院不同的审判庭,处理此举证责任的分担很不统一,有的让甲承担举证责任,有的让乙承担举证责任,影响了国家执法尺度的统一,甚至造成了一部分错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负有举证义务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资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直接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进而影响着判决结果。

持应由乙申请笔迹鉴定观点的理由是:按常人的心态,乙否认甲持有的欠据是自己所写,为还自己一个清白,应当配合法院弄清事实真相。甲已尽了举证义务,而乙否认借款,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乙就应当举出反证来推翻甲举出的'证据,否则就会推定欠据的真实性,推翻甲证据的途径就是申请笔迹鉴定,并配合笔迹鉴定,所以应当由乙申请笔迹鉴定。

持应由甲申请笔迹鉴定观点的理由是:乙既然否认署有自己名字的欠据,则该欠据就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时,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甲与乙属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按照此规定,应当由甲承担借贷关系成立和自己履行支付5万元的举证责任,虽然甲已提供了借据,但乙否认系自己书写,不经鉴定,该借据不可能作为定案依据,要想使其能够作为定案依据,就要申请笔迹鉴定,来证明其是否确系乙书写。甲如果不申请鉴定,法院不可能据对方否认的欠据裁判甲胜诉。甲想胜诉,就要承担起申请鉴定的责任。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第一种观点的错误在于按常人的心态乙不主动申请鉴定推定为欠据真实,这种推定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推定不成立,这是法律规则,在审判实务中,一定要走出笔迹鉴定举证责任的误区,不能在被诉方否认欠据时,让其承担举证责任。当然,乙为了辩明事实真相,主动申请启动鉴定程序,也应予以接受。

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篇十一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出具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以上就是职业病鉴定的.程序,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的劳动者可作为参考.更多相关资讯尽在:中国led人才网.

你是要诊断还是鉴定?

如果是诊断: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提供(一)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如果是鉴定: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四十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和《卫生部关于成立国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鉴定费用协议书模板篇十二

第三十二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三十九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四十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四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以上条款都出自《职业病防治法》。

有关职业病的诊断其实挺复杂的,要反复研读相关法律,或向卫生行政部门请教。

某文具厂员工被单位解聘后,自行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厂方拒付费用。市中院判决――员工疑患职业病,厂方须付鉴定费。

原告宋某于1992年10月起被被告某五金文具制品厂聘为员工,11月14日遭解雇,某五金文具制品厂已按规定给予宋某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月18日,宋某自行到深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心进行诊断,某五金文具制品厂在宋某的《深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表》上加盖了其印章。1月5日,深圳市职业病诊断组作出了《疑似职业病人告知书》,并通知宋某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作进一步的诊断。204月21日,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向宋某发出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通知书。

宋某于是在年8月1日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五金文具制品厂承担有关鉴定费用,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不予受理。宋某于2003年8月5日起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要求进行职业病鉴定,并要求某五金文具制品厂承担鉴定费用1万元。诉讼期间,宝安区人民法院通知宋某,要求宋某在某五金文具制品厂预先支付鉴定费的同时提供担保,而宋某未能按法院要求提供担保。

广东省物价局和财政局2003年1月30日给广东省卫生局的《关于职业病诊断及鉴定收费问题的复函》中称:同意收取职业病诊断费每例1500元,职业病鉴定费每例6800元,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单位负担诊断鉴定费8300元。

宝安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宋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宋某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支持其诉讼请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适用法律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撤销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并判令某五金文具制品厂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安排宋某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并承担宋某职业病诊断费1500元,职业病鉴定费6800元。

诉讼未过时效。

要求担保无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某五金文具制品厂在宋某的《深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表》上加盖了其印章,同意宋某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宋某经深圳市职业病诊断组诊断作出了《疑似职业病人告知书》,确定宋某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并通知宋某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作进一步诊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同时,法律并未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应由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担保才能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原审法院要求宋某提供担保不当,应予纠正。某五金文具制品厂应当依法及时安排宋某进行职业病诊断,并承担宋某在职业病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和财政局2003年1月30日给广东省卫生局的`《关于职业病诊断及鉴定收费问题的复函》,某五金文具制品厂应当承担宋某职业病诊断费1500元,职业病鉴定费6800元。某五金文具制品厂称宋某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本案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宋某在离职时和某五金文具制品厂之间虽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但劳动关系解除时,作为用人单位,某五金文具制品厂已按有关规定给予宋某相关的经济补偿,其后,宋某经某五金文具制品厂同意自行到深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心进行诊断,被确定为疑似职业病病人,而宋某在离职时,并未提出其患有职业病和要求进行鉴定,从而发生纠纷。

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玻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规定了职业病共有10类115种。

申诉时效从劳动者知道或应知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

我国对职业病的防治是十分重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人民法院处理涉及职业病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在宋某被确定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后,其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某五金文具制品厂拒绝承担此费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因职业病的发病过程比较缓慢,潜伏期长,劳动者只有在发病后才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申诉时效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才能开始计算,故某五金文具制品厂认为宋某的申诉时效已过的理由不能成立。

改善环境、健全制度,减少和降低职业病的发生。

防止和减少职业病劳动纠纷,主要还在于减少和降低职业病的发生:

第一,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改革工艺流程,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对现有设施进行防尘、防毒处理,加强通风排气设施的建设,隔离封闭有毒有害物质以防散发,注意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保证已有设施起到应有的防护效果等。

第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第三,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四,劳动者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尽量避免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切实加强自身防护。

第五,劳动者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肖艾新)。

相关链接:职业病案件处理程序。

职业病诊断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深圳市目前承担此项职能的机构为深圳市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心,广东省目前承担此项职能的机构为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劳动者被确诊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完成后,如劳动者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社会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社保机构承担。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的工伤医疗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不服劳动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