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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监申请书范本 行政审查申请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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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监申请书范本 行政审查申请书(8篇)
2023-01-17 01:56:19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行政审监申请书范本一

在这期间,我努力适应工作环境,认真地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深切地感受到与同事之间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的喜悦,而对于因不能面面俱到而留下的遗憾也进行了反思、总结,吸取教训,因此在工作岗位上积累了更多的经验,获得了进步。以下我主要从几个方面进行述职,不足的地方请公司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一、扎实工作,认真做好前台的管理

前台是公司对外形象的窗口,因此我严格要求自己,每天必须以最佳的精神面貌迎接每一位到访的客人和公司的同事,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解答、仔细引导。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前台的工作虽繁琐却非常锻炼人,为达到工作要求,我也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多面手,尽心尽量管理好前台的事务。在前台,我所负责的具体工作有:

1、公司、部门文件的收发、分类整理、编制目录及存档,公共文件盘电子文档的更新和调整,方便工作的开展;

2、跟进电话、网络的安装及报修工作,复印件、空调等电器设备的维护、维修,确保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

3、做好办公室环境管理,监督办公室保洁工作,确保为公司同事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办公环境;

4、每月按时完成各部门办公用品的征订工作,对公司办公用品、日常用品、生日礼券进行申购和采购,并对用品进行库存管理、做好发放领用登记和用量控制,确保用到实处,节约行政费用的支出;

5、对办公室租赁、水电、物业费用进行查核和审批,跟进饮用水订购、票务预订及结算服务、废品旧报纸回收、员工工作证、名片制作等工作,每月统计并汇报行政费用的收支情况;

6、及时更新员工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落实通知全体员工。发公司传真件、邮件、报刊杂志、外来文件信函,做好及时传达;

7、负责前台电话接听,严格按照电话礼仪的要求接听来电,做好电话内容的记录与及时传达,正确判断和处理骚扰电话;

8、负责来访接待及前台安全监控工作,做好来访客人的引导和各项安排,让每一位来访人员都能感受到热情周到的服务,同时警惕陌生人员到访,确保公司财产安全不受损害;

9、负责会务接待工作,安排好会议用品、茶水的供给,做好会后的场地保洁;

10、跟进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协助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拟定

规范化的管理,有助于为公司建立严谨、稳健的发展形象,对于提高员工对公司的信任度和向心力、提高员工的使命感和工作的积极性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司刚起步,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相对欠缺,这三个月期间,我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做好各类文件、通知的修改、公布、下发工作,协助完成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拟定,草拟了《员工行为礼仪规范》、《办公用品申购流程》、《各层级人员办公文具配备标准》。目前,规范化管理已初见成效,公司内部各项工作都严格按制度执行,形成了有纪律,有秩序的工作氛围。

三、控制成本,设计制作企业宣传栏

企业文化,是员工对企业建立忠诚度的根本。我想,精神的满足才是最大的满足,因此我认真的思考、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的精髓,以企业文化为指导,在部门领导的帮助下,设计制作了公司的宣传栏,并定期对内容进行更换,为办公室的面貌增添了色彩,同时也受到了员工的关注和认可。虽然板块的空间不大,但我们仍希望通过努力的构想,让它的内容可以往更多更广的方面延伸,不仅作为公司动向、通知、公告的宣传,也对行业相关的信息进行整理公布,以及做一些有助于提高员工素质,丰富业余生活的内容,同时也让其他部门的同事能参与其中,采纳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设计制作。此外,宣传栏制作的过程中,对制作成本、材料都一一进行了考虑,现在每期更换的内容只需用公司现有的资源便可制作,不需额外增加制作的成本,达到了节约费用的目的。

四、办理企业证照,规范管理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完成办理新注册的信用方略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的启用工作,完成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数字证书的办理工作,以及其他相关证照、股权变更办理资料的收集与协助,并负责对这些证照进行规范管理,编制目录,妥善保管,做好借出、归还和用途的登记。

五、积极稳妥,做好人力资源工作

1、员工关系方面

办理新员工入职的手续,提前准备好入职后需用到的办公用品、配备好电话电脑等各项安排,并进行员工档案整理归档、个人具体情况登记工作;做好入职导向、沟通,帮助新员工在短时间内熟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融入公司的文化顺利开展工作;负责解答员工对公司福利、制度的一切疑问;严格把关员工考勤监督,做好每月员工考勤情况统计和汇报。

2、社会保障业务的办理方面

收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福利政策和信息,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法规、公告,学习并按要求落实执行;做好劳动保障局、税局专管员等政府部门人员的沟通工作;因公司成立时,前期人员较少,住房公积金、社保业务及劳动用工备案尚未开始办理,我进入公司后开始跟进这些方面的业务,现已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开户、补缴办理及年度变更、转移、对账簿业务,同时已完成社保险种变更及社保补缴工作和员工劳动登记备案工作;解答员工提出的关于社会保障业务的一切疑问,帮助员工查询办理相关业务的流程和资料。

3、培训工作方面

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和办事能力,积极参加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业务知识的培训;积极参加人格分析、心理学知识以及如何开展企业培训工作等专业课程的学习。

4、招聘工作方面

利用网络招聘的资源认真阅读简历,严格筛选,挑选合适的应聘简历向上推荐,并跟进应聘者的面试通知、时间安排及面试前的联络工作,让每一位已落实的应聘者都顺利参加面试,保障优秀人才的选拔。

5、绩效考核方面

协助部门领导做好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每月计划的布置,督促各部门做好绩效考核的按时提交。

六、爱岗敬业,稳扎稳打做好服务

我深深地认为,爱岗敬业是任何员工做好工作的必备素质,这也是我工作的信条。人力行政部门就是一个服务的部门,一个后勤的部门,作为部门的一员,我爱我的工作和一起共事的每位同事,我要求自己要尽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对公司,对同事,多关心,多留心,多想和多做。在开展工作之前必须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地安排各项工作,在工作期间能有效利用工作时间,按时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能力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肯定。同时在工作中能虚心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听取意见,吸收经验,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的培训、讲座,提高理论水平和个人素质,使工作能力不断的进步。不辞劳苦,每天争取最早到公司,打点好各项事务,下班后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确保门窗、电源处于关闭状态,不遗余力地给各部门做好各方面的后勤支持,为公司及部门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感悟

总结三个月的工作,尽管有了一些的进步,但也看到有些工作还可以做得更好,如卫生清洁监督和保洁工作还应更细心,在处理一些工作的时候应更全面地思考分析,此外与各政府部门的沟通还需加强等,这些都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往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认真勤奋地工作,珍惜每一次工作学习的机会,努力充实自己,完善自我,培养勤于思考的工作习惯,增强工作思维能力,望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在公司的工作环境是非常融洽的,领导的关爱、同事间的友爱互助、包容,以及大家对公司文化的认同、一致的奋斗目标,给了我工作的踏实感和不断追求发展进步的信心,今后我愿以更积极的态度,更严谨的工作作风为大家更好的服务。

谢谢!

最新行政审监申请书范本二

行政部是公司的关键部门之一,对内管理水平的要求应不断提升,对外要应对工商、社保、质检、税务等机关单位的各项检查。行政工作是繁琐的,小到复印、扫描、传真、卫生、文件的保管、大到接待、会议、结算、采购办公用品及对其领用情况进行备案……每一项工作的完成都是对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考验,如何化繁为简而又能保证万无一失,如何以最小的成本换得最高的效率,这已经不单纯是对现代企业从事业务工作人员的要求了,对行政工作人员也同时适用。行政部人员虽然少,但在这个把月里任劳任怨,竭尽全力将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经过个把月的磨练与洗礼,行政部的综合能力相比之前又迈进了一步。

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工作着重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宗旨、品牌和效益目标上,行政部紧紧围绕重点展开工作,紧跟公司各项工作部署。注重发挥行政部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中心枢纽作用,为公司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总结经验,继续发扬成绩同时也克服存在的不足,现将12月份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不足之处恳请领导批评指正:

1、 办理好各证照并如期到各单位进行年审换证工作。

2、 和相关职能机关如工商、税务、社保、银行等做好沟通工作,以使公司对外工作更为通畅。

3、 对内做好办公用品的采购,严格审查各部门的办公用品的使用状况,并做好物品领用登记,以节约降低成本为第一原则,合理地采购办公用品。

4、 对后勤保障工作也做到了保证让员工住得安心,工作放心。

5、 在接待工作 上也全力以赴做好每一次接待工作,本年度先后接待过公司领导、考察团、业务合作单位、办事处员工,接待标准以大方得体为准则,切合企业形象,活动健康、正面,充分展现了企业积极向上、实干高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文明。

1、顺应市场的发展,依照公司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现有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寻。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和公司各个部门沟通,适时对各部门的工作提出些指导性的意见。

2、逐步完善公司监督机制。有一句话说得好:员工不会做你要求做的事情,只会做你监督要做的事情。基于这个原因,本年度加强了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力度。

3、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一个业务全面,工作热情高涨的团队。作为一个管理者,对下属充分做到“察人之长、用人之长、聚人之长、展人之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及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树立起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公司新形象。

4、充分引导员工勇于承担责任了解职责。以前公司各职能部门职责不清,现要逐步理清各部门工作职责,并要求各人主动承担责任。

能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懂得事情轻重缓急,做事较有条理;能很好的完成领导交代的工作,也真正做到了“上传下达”。与同事相处融洽,能够积极配合及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工作适应力逐步增强,对后期安排的工作,现已基本清楚。

过去的一个月,在得到公司领导的指导和各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行政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行政部工作常常事无巨细,每项工作我们主观上都希望能完成得最好,但由于人力和精力有限,不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到尽善尽美。

2、对公司各部门有些工作了解得不够深入,对存在的问题掌握真实情况不够全面,从而对领导决策应起到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协助各部门工作,加强与员工沟通,加强团结,迅速营造良好办公环境。

3、抓制度落实不够,由于公司事物繁杂,基本检查不到位,因而存在一定的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现象。继续完善公司制度建设也是工作中重点。

4、加强公司档案的管理,强化保密管理工作。

5、对公司其他专业业务学习抓得不够。

这些都需要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工作细心度仍有所欠缺;工作效率虽有所提高,感觉有时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仍有所欠缺,工作效率并非是最快的! 接下来的个人工作计划中会根据以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提高自我工作意识及工作效率,努力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情!

最新行政审监申请书范本三

各分支机构、专题研究中心、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现代学校联盟行动计划加盟学校(幼儿园)、个人会员;有关科研院所、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的精神,积极探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质量的科学机制,研究探索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为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供专业支持,中国教育学会决定于xx月23-24日在青岛举办第二十六次全国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提高质量──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永恒主题

二、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教育学会

三、会议时间及日程

会议时间:20xx年xx月23-24日,22日全天报到。

23日上午:开幕式、大会(主旨报告、现场嘉宾访谈)

23日下午:分会议、分论坛、对话教育专家、校长(平行会议)

23日晚上:音乐、舞蹈教学成果展示晚会

24日上午:分会议、微论坛(平行会议)

24日下午:大会总结及闭幕式

四、会议内容

(一)开幕式

(二)大会

1.主旨报告,拟请专家:

陶西平 国家总督学顾问、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世界联合会副主席、亚太地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联合会名誉主席、中国教育学会顾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

张民生 国家督学、中国教育学会原副会长、上海市教育学会会长

2.现场嘉宾访谈,拟请:

专家级主持人:

尹后庆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教委巡视员

访谈专家:

戴家干 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国家教育咨询委员

张志勇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 烈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校长

孙先亮 山东省青岛第二中学校长

(三)分会议

1.教学模式创新与教育质量提升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

2.中国教育改革:历史·经验·反思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

3.推进教改实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实验研究分会

4.素质教育与舞蹈课程教学研讨会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舞蹈教育专业委员会

5.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会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事业发展部

6.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会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教改实验区管理办公室

7.如何打造国内安全校服

组织单位:成都市蓝鸟服装有限公司

(四)分论坛

1.教育质量的标准及评价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基础教育评价专业委员会

2.农村教育质量分析与提高路径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农村教育分会

3.脑科学研究与教育质量提升

组织单位:中国教育学会脑科学与教育研究分会

(五)对话知名教育专家、知名校长

1.对话一:拟请知名教育专家朱永新(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

2.对话二:拟请知名校长李希贵(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北京十一学校校长)

(六)微论坛(备选议题,排名不分先后)

1.中小学个性化教育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

组织单位: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创建属于自己的教学模式

组织单位:辽宁省实验中学专家工作室

3.以多元化课程为依托,以多维度评价为抓手,提高教育质量的实践与研究

组织单位:青岛市城阳区实验中学

4.构建成就学堂,提高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效能

组织单位:成都市金牛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5.再谈教育的独立价值

组织单位: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学院

6.行动学习在教师培训中的应用

组织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教师进修学校

7.研修一体课程建设提高教师培训质量

组织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教育研修学院

8.如何提高教育科研的实效性

组织单位:河北省三河市教育局

20xx年7月学会发布微论坛征集通知后,收到申报书30项,经学会学术委员会筛选,确定以上8项议题为本次年会微论坛备选议题,请与会人员填写回执时选择,根据参选情况确定该微论坛开设与否。

(七)现场展示活动(展示活动贯穿全会期)

1.书法、美术作品展

2.音乐、舞蹈教学成果展示晚会

3.现场展台展示区

4.集中展板展示区

5.参会代表交流联络专区

(八)大会总结及闭幕式

五、会议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海饭店(地址:青岛市南区延安一路75号

电话:0532-8287

六、参会人员

教育部有关领导、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副会长、学术委员;各分支机构、专题研究中心、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现代学校联盟行动计划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各支持单位、承办、协办单位负责人;特邀教育理论研究人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中小学校长、幼儿园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

七、参会费用

与会人员需交纳会务费1000元/人(含资料费、会议期间餐费、场地服务费等),个人会员和高校研究生凭《中国教育学会会员证》或学生证,会务费优惠至600元/人;住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住宿标准:标准间380-440元/天/间(房型选择以报到当时酒店所剩房源为准)。

八、参会须知

1.请相关分支机构做好分会议和分论坛及相关展示活动的筹备工作。

2.请微论坛(备选)的承办者做好相关策划、组织工作。

3.请于xx月10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一)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国教育学会。

4.因青岛市黄海饭店住房数量有限,未按时回执参会者,会议不予接待,敬请谅解。

5.学会的官方微博(腾讯、新浪)和微信将实时发布本次年会的最新动态,敬请关注收听,收听用户(微博粉丝)可在会前、会中及会后就会议主题和内容发表意见、建议,会议期间还可通过微博参与现场互动。

6.有关会议赞助、广告和有意参与各类展示活动等相关事宜请联系010-62290377,联系人:侯老师。

九、交通安排

会议不统一安排接站,请与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

十、下届年会申办

“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年会”作为中国教育学会三大学术品牌活动之一,是具有基础教育博览性质的综合性学术盛会,旨在为基础教育先进教育思想和其实践经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实验以及学术成果展示、转化等提供高端交流平台。为进一步拓宽学术交流渠道,推进学会与地方政府以及其他教育组织之间的深度合作,现经中国教育学会商定,将通过公开申报的方式确定下一届年会的承办单位。有意承办的单位可根据《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年会申办办法》(附件二)填写《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年会申办表》(附件三)于10月30日前上报学会秘书处。

最新行政审监申请书范本四

答辩人xx省x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所地xx县xx街号。

法定代表人冉,主任。

因郑不服土地管理行政处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郑本在云台乡利民村四组有砖木结构瓦房,x年3月又向乡政府申请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兴建住房,乡政府认为该地段不是农房建设规划点,因此没有同意。郑既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又未领取建房许可证,便擅自在承包耕地上兴建住房,是违反《xx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21条之规定的。在施工期间、乡政府曾多次派人前往现场劝阻施工,并发出《关于郑八违章建筑通知书》,限期将正在兴建的房屋拆除还耕,但郑不予理睬,乡政府于x年12月20日给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打了《关于对郑强行占用良田熟地建房的处理报告》。经我们调查核实,认为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为此,我们依据该法第四十五条关于"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千x年9月2日做出《关于拆除郑非法占耕地所建住房的处罚决定》。

郑以"建房是经群众讨论通过的"为由,不服土地管理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所谓"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请依法裁判。

证据:

一、xx乡政府《关于郑nx违章建筑通知书》一份;

二、xx乡政府《关于郑强行占用良田熟地建房的处理报告》一份;

三、本委员会《关于拆除郑非法占耕地所建住房的处罚决定》一份。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一份

答辩人x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盖章)

x年x月x日

最新行政审监申请书范本五

答辩人:xx市xx区地质矿产局

地 址:xx市路10号

电 话:

负责人:杨 (该局局长)

因梁诉我局行政处罚及行政损害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关于行政处罚事宜,我局请求法院维持我局对梁作出的韶浈地矿罚字[]第007号《地矿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如下:

1、本局对梁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是清楚的。

本案中,原告梁对所运输煤炭说不清具体合法来源,因此,我局认定,原告属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进行采矿,故认定事实是清楚的。

2、我局对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①主体合法,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我局为适合的执法主体。

②我局对梁实施行政处罚是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且并未超出合理的处罚范围与幅度。

3、我局对梁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表现为:

①我局在对梁实施行政处罚之前,已经告知了梁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且并未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这一点从我局对其所作的两份调查笔录可看出来,所以不存在原告所称的我局违法《行政处罚法》第41、31、32条规定的问题。

②我局在对梁实施处罚前,已口头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但原告未行使该权利,所以我局并未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

二、关于原告请求判令我局返还原告1万元问题。

原告的这一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因我局属依法对原告实施行政处罚,所以原告要求我局返还其人民币1万元无法律依据。

三、关于原告请求我局赔偿其银行利息及x年3月22日至4月15日共25天的车辆停运损失人民币15000元问题。

原告的这两项依法应予以驳回。其一。实行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是赔偿义务机关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而本案中我局是依法执行公务,依法对梁实施行政处罚,所以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其二,原告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不合法,违反《国家赔偿法》第12、13条等条文的规定。所以原告的这两项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四、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发生的背景是在我国各地大力贯彻中央指示精神,着力整顿乱开乱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非常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原告的行为已涉嫌触犯我国刑律第343条的相关规定,在此,我局正告原告需认清形势,尽早撤回起诉,否则我局将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由原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辩单位:浈江区地质矿产局

法定代表人:

x年七月三日

附相关证据材料:

1、 韶浈地矿罚字[]第007号地矿行政处罚决定书;

2、 行政处罚现场调查笔录(共3页)

3、 《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最新行政审监申请书范本六

国子监是中国古代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又称国子学或国子寺。

北宋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范仲淹参政"庆历新政",应天府书院升为南京(今商丘)国子监学,与东京(今开封)、西京(今洛阳)的国子监并列为北宋最高学府。

明朝时期行使双京制,在南京和北京分别都设有国子监,设在南京的国子监被称为"南监"或"南雍",而设在北京的国子监则被称为"北监"或"北雍"。南京国子监始建于东吴永安元年(公元258年),到明永乐年间,规模宏大,延袤十里,灯火相辉,盛况空前,当时邻邦高丽、日本、琉球、暹罗等国"向慕文教",不断派留学生到南京国子监学习。北京国子监始建于元朝大德十年(公元1320xx年),是中国元、明、清三代国家管理教育的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

西周时期国家的最高学府称为"太学", 汉武帝设置"太学"也是承袭了传授儒家经典最高学府的功能。

永安元年(公元258年)东吴景帝孙休创建国学,设太学博士制度,诏立五经博士,为建业太学之滥觞。

西晋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初立国子学。这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在太学之外另立国子学之始。《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记载:"咸宁四年(278),武帝初立国子学,定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博士皆取履行清淳,通明典义者,若散骑常侍、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国子学限五品官以上贵族子弟方可入学。但国子学在西晋并不景气,尤其是西晋末年以后,时兴时废。

晋武帝司马炎统一全国之后,建业太学中断。

晋武帝死后,中原"八王之乱",以王导、谢安为首的大族,于320xx年簇拥着西晋皇族琅邪王司马睿,仓促南渡至建邺(史称"永嘉南渡"),建立起偏安江左的东晋王朝,并在鸡笼山下建立建康太学。

西晋末(320xx年),因为晋愍帝的名字叫司马邺,为了避他的名讳,又把建邺县改称建康县。

后宋、齐、梁、陈先后在建康建立太学。

刘宋时期,元嘉十五年(438),宋文帝召雷次宗至京师,令国子学开馆于鸡笼山,聚徒百人教授。

刘宋末年,祖冲之回到建康,担任谒者仆射的官职祖。祖冲之花了较大的精力来研究机械制造,重造指南车,发明千里船、水碓磨等等,是我国南朝机械工程专业之最早肇始。祖冲之算出圆周率的真值在3.1415926和3.1415927之间,相当于精确到小数第7位,简化成3.1415926,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成就。

北齐改国子学称之为"国子寺"。隋平陈以后,实行抑制江南地方势力的政策,摧毁六朝宫苑,漫天大火,烧炎千里,建康城全部被平毁,建康太学中断。

隋开皇初年,决定国子寺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开皇十三年(593) 国子寺不再隶属太常,成为独立的教育管理机构,复名国子学。大业三年(607)改称国子监,监内设祭酒一人,专门管理教育事业,属下有主簿、录事各一人,统领各官学,如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各官学的博士、助教、生员皆有定额。据《隋书·百官志下》记载:博士:"国子、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助教:"国子、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学生 :"国子一百四十人……"。国子学与太学并立,是专门研习儒家经典的经学学校。

唐承隋制,武德元年(618)唐设国子学,学额300人,学生皆为贵族子弟,教师24人。贞观元年(627)唐将国子学改称国子监,同时成为独立的教育行政机构。监内设祭酒一人,为最高教育行政长官。设丞一人,主簿一人,负责学生学习成绩和学籍等具体事宜。唐代曾几易国子监之名,曾改称司成馆、成均监,神龙元年(705) 又复其名。据《旧唐书·高宗本纪》载:"凡六学,皆隶于国子监。"所谓六学,即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

唐朝以后,中国进入五代十国的大分裂时期。这一时期,蒋州又一次成为南唐的都城。920xx年,杨行密被封为吴王,以扬州为国都,史称"杨吴"。后来权臣徐温操纵了吴国的军政大权。920xx年,徐温兼任异州刺史,由他养子徐知诰具体负责军政事务。937年,徐知诰代吴称帝,定都金陵,并改金陵为汗宁府,国号唐,史称"南唐"。939年,徐知诰称自己是唐明皇第六子永王的后裔。南唐的宫城设在金陵城的中央,大体上位于今洪武路一带,设南唐金陵太学。

宋沿唐制,分设西京国子监(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京国子监(今河南省开封市),增辖武学。宋代国子监亦屡易其名,有时称国子监,有时称国子学,其职能具有二重性,一是作为官学最高管理机构,二是生徒就学的最高学府。如北宋著名学者程颐曾任判西京国子监,胡瑗曾以直讲名义兼判东京国子监。宋太宗端拱二年(989)曾改国子监为国子学,淳化五年(994)又改国子学为国子监,名称反复变化。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子弟入学,称国子生或监生。宋初无定额,后规定200人为限。但实际数量很少,故可插班补缺或旁听。国子学设判监事总管学校,由直讲教授经业和训导德行。

北宋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范仲淹参政"庆历新政",应天府书院升为南京(今商丘)国子监学,与东京(今开封)、西京(今洛阳)的国子监并列为北宋最高学府。范仲淹提出"精贡举、择官长"等十项改革主张,改革当时教育系统,应天府(今河南省商丘市)先行实施改革,一改当时崇尚辞赋的浮浅学风,重经义、重时务、重实际。

辽代的中央官学中亦设有上京国子学、中京国子学、东京国子学、西京国子学和南京国子学。其中除南京国子学外,其他均无明文可考。金代的国子学于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始创,规定词赋、经义学生百人,限宗室、外戚亲属及诸功臣三品以上官吏的兄弟或子孙入学。另外在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设有女真国子学,限金人子弟优秀者入学。

元代分设国子监管辖国子学。蒙古国子监管辖蒙古国子学,蒙古国子学于元世祖至元八年(1272)创立,入学资格限于随朝蒙古、汉人百官等,学习内容主要是以蒙古文译写的《通鉴节要》,并兼习算术,学成考试,量才授官。回回国子监管辖回回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90)创立。入学资格限于公卿大夫及富民子弟,学习内容以"亦思替非"文学为主,目的是培养诸官衙译史人才。元代又设有汉文国子学。所学课程有《孝经》、《小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以及《诗》、《书》、《礼记》、《周礼》、《春秋》、《易》等。

明朝国子监创于明太祖初定金陵之时,即改应天府学为国子学。后太祖建都南京,重建校舍于鸡鸣山下,改学为监,故称国子监。

1320xx年,建元大德十年,北京国子监始建,初称为北平郡学,至今已有720xx年的历史,是元、明、清三代的国家最高学府及教育行政管理机构。

1393年,洪武二十六年,南京国子监学生已增加到8000多名。

1420xx年,永乐二年,北平郡学复称国子监。永乐十八年(1420),明迁都北京,改北京国子监为京师国子监,于是明代国学有南北两监之分(亦称南北两雍)。

1420xx年,永乐二十年,达9900多人,盛况空前。当时邻邦高丽、日本、琉球、暹罗等国"向慕文教",不断派留学生到国子监学习。但此种盛况为时不久,正德以后日衰。

1650年,南京国子监改为清江宁府学。

清因明之旧制,世祖始修葺北京国子监。据《清史稿·选举志》记载:"世祖定鼎燕京,修葺明北监为太学。顺治元年,置祭酒、司业及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簿等官。设六堂为讲习之所,曰: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一仍明旧"。乾隆年间,国子监祭酒仿宋名儒胡瑗苏湖教法,分经义、治事二斋教学,"严立课程,奖诱备至",力主经世致用,曾使国子监出现"师徒济济,皆奋自镞砺,研求实学"的可嘉景象。但清朝末期日趋腐败,使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监生多纳粟入学,为科名声利而学,致于积重难返。

1920xx年,南京清江宁府学在四牌楼江宁府学基础上建立三江师范学堂。

1920xx年12月6日(光绪三十一年),清末改革学制,设置学部,国子监裁废,其教育行政功能并入学部,国子监的历史使命便告结束。

1956年,北京国子监辟为首都图书馆。

1998年,辟雍对外开放北京国子监。

20xx年,首都图书馆迁出。

20xx年,北京国子监和孔庙成立北京孔庙和国子监管理处。为历史文化类旅游景区。

北京国子监坐落在北京东城区安定门内国子监街( 原名成贤街)15号,与孔庙和雍和宫相邻。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2a级景区,国子监街两侧槐荫夹道,大街东西两端和国子监大门两侧牌楼彩绘,是北京仅存的建有四座牌坊的古建街。

北京国子监作为古代中央大学,历来倍受国家重视,多有修建,尤其经明永乐、正统年间分别进行的大规模修缮和清乾隆年间增建辟雍后,形成了今天的建筑规模和格局,占地面积为2万7千多平米。

主要景观

北京国子监建筑坐北朝南,中轴线依序为集贤门、太学门、琉璃牌坊、辟雍、彝伦堂、敬一亭。主体建筑两侧有"二厅六堂"、御碑亭、钟鼓楼等,形成传统的对称格局。前院东侧有敬持门与孔庙相通,构成"左庙右学",是我国现存唯一一所古代中央公办大学建筑。

国子监大门名集贤门。门内东西两侧有井亭。二门名太掌门,门内左为钟亭,右为鼓亭。门北甬道中有一座琉璃牌坊,高大华美,三门四柱七座,是北京唯一一座专为教育设立的琉璃牌坊。

牌坊正背两面刻有"圜桥教泽"、"学海节观",均系乾隆皇帝御书。牌坊上覆黄色琉璃瓦,以示皇家向学重教的传统。坊内左右为黄琉璃瓦重檐碑亭。北为主体建筑辟雍。

集贤门

集贤门,国子监的大门,门内院子东西设有井亭,东侧的持敬门与孔庙相通。

太学门

进入国子监的第二门,太学门。进入后就是国子监的第二进院落。里面有琉璃牌坊,辟雍和彝伦堂。

琉璃牌坊

走过太学门,就是国子监二门内大型琉璃坊牌坊,他是北京唯一一座专门为教育而设立的牌坊。正反两面横额均为皇帝御题,是中国古代崇文重教的象征。位于集贤门内,是三间四柱七楼庑殿顶式琉璃牌坊,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正面额书"圜桥教泽",阴面为"学海节观",彩画华美,是北京唯一不属于寺院的琉璃牌坊。

琉璃牌坊辟雍

琉璃牌坊辟雍,建于清乾隆四十九年,是国子监的中心建筑。建于中轴线中心一座圆形水池中央的四方高台上,是一座方型重檐攒尖顶殿宇。四面开门,设台阶六级。辟雍周围环绕著长廊,四面架设精致的小桥横跨水池使殿宇与院落相通,这种建筑形制象徵著天圆地方。乾隆皇帝之后,每逢新帝即位,都要来此做一次讲学,称为“临雍讲学”,以示中央政府对高等教育的重视。六堂,是位於辟雍左右两侧的33间房,合称为六堂,分别为:率性堂、诚心堂、崇志堂、修道堂、正义堂、广业堂,是贡生、监生们的教室。

彝伦堂

彝伦堂内的王码学校彝伦堂,位于辟雍以北,元代名为崇文阁,明代永乐年间予以重建并改名为彝伦堂,早年曾是皇帝讲学之处,兴建辟雍之后,则改为监内的藏书处。

敬一亭

敬一亭,位于在彝伦堂之后,是国子监的第三进院落。建于明嘉靖七年,设有祭酒厢房和司业厢房和七座御制圣谕碑,是国子监祭酒办公的场所。

十三经刻石碑

共190座,原立于东西六堂,现珍藏于国子监与孔庙的夹道内。这些石经包括《周易》、《尚书》、《诗经》、《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 传》、《论语》、《孝经》、《孟子》、《尔雅》十三部,计63万多字,为我国仅存的一部最完整的十三经刻石。我国石刻经书始于汉代,该部石经由蒋衡书写刻于乾隆年间,故又有乾隆石经"之称。

国子监是元明清三代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和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又称“太学”“国学”。它始建于元代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明代永乐,正统年间曾大规模修葺和扩建,清乾隆四十八年又增建“辟雍”一组皇家建筑,形成现在的规制。国子监整体建筑坐北朝南,为三进院落,占地面积二万七千多平方米。中轴线上依次排列着集贤门(大门)、太学门(二门)、琉璃牌坊、辟雍殿、彝伦堂、敬一亭。古代在国子监读书的学生称为“监生”。国子监不仅接纳全国各族学生,还接待外国留学生,为培养国内各民族人才,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曾起到积极的作用。国子监主体建筑经历700多年依然保存完好,是唯一保存完整的古代最高学府校址,国子监以其悠久的历史,独特的建筑风貌,深厚的文化内涵而闻名于世。

孔庙占地220xx平方米,有三进院落。中轴线上得建筑依次为先师门、大成门、大成殿、崇圣祠。前院东面有碑亭、神厨、省牲亭、井亭;西面有碑亭、致斋所,并有持敬门与国子监相通。两侧排列着198通元、明、请三代进士题名碑,刻有51624名进士的姓名、籍贯、名次,是研究我国科举制度的珍贵实物资料。大成门外有乾隆石鼓和与之有关的两座清代石碑。中院的主要建筑为东西庑和13座御碑亭;后院崇圣祠独立成院,集合成北京孔庙完整的古建筑群体。

最新行政审监申请书范本七

答辩人:,男,住

一、原告起诉时,已过诉讼时效。

原告所诉东集用子()字第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标号为,该土地登记在答辩人名下。该土地使用权由答辩人申请,相关行政部门在x年3月15日依法予以登记审批。原告x年7月18日提交起诉状,已超过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答辩人的宅基地未侵占原告的宅基地,而是原告的部分房屋建造在答辩人的宅基地上,侵占了答辩人的宅基地。

从区政府提交的证据可以看出,答辩人的土地登记编号为,原告的土地登记编号为16-38-064,两块土地相临,界址清楚,答辩人土地在原告土地东边。原告的号土地申请书上明确注明地上物是房屋5间,土地面积13米*15.2米。原告的日房字第号房产证平面图上显示土地面积为26米*15.2米。原告的房产所占的土地面积是原告土地证面积的2倍,恰好是原告和第三人的土地面积之和,原告的房产不但使用了自己的宅基地,而且侵占了第三人的全部宅基地。

三、答辩人土地登记申请书上的签名是真实的,土地权属来源明确,地上附着物权属明确,经过了相关行政部门的依法审批。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6条: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颁发或更换土地证书。其中没有需要村委会盖章批准的要求。行政机关作出的土地行政登记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法定程序,使用法律法规正确。

综上,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

x年8月5日

最新行政审监申请书范本八

答辩人:×市××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驻××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赖,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副局长。

因季不服本局行政 处罚向法院起诉一案,提出答辩:

审判长:

我叫王,现任××区城建局副局长。我 受法定代表人赖委托,对李在××区××村×街×号违章建新房不服从我局行政 处罚决定而起诉一案进行答辩。

一、关于李在私房建筑中的五处违章事实和对其处罚 的法律依据。

1.李违章增建地下室。李于19xx年×月××日写了一份《申请 》,请求建南楼二层六间,还未获批准,就于19xx年×月初动工挖了地下室,深约一米, 西端紧靠西邻吴家的门洞。19xx年×月×日李西邻吴×来我局向建管科原科长 袁反映李挖地下室,影响他家门洞,请城建局解决。而后,其爱人孙又 来反映此事,并请求尽快解决。当时建管科科长袁和史等人到李家查验了现场 ,指出李挖地下室是违章施工。史说:“挖地下室必须停工,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否则后果 自负”。19xx年×月李曾两次找主持建管工作的副局长鲁,请他帮助把南楼批了 .鲁批评他与邻居关系搞得不好,并告诉他先把邻里关系搞好,办证手续齐全后,才能批准 .以后此事无进展,也就一直未批准他盖南楼的申请。后李于19xx年×月又提出盖东楼的 申请。在×年×月×日我局以()×建字×号《私房建筑许可证》批准其建东楼时 ,史、校对其明确提出:“把地下室填上,按许可证批准的事项和有关规定施工。 ”事实证明,李建地下室是先斩后奏,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同意,更没有任何批准手续, 纯属违章建筑。其行为违反了《××市私房建筑管理实施细则》第11条:“在距邻居地界一 米内,不准挖坑、挖沟或形成积水”的规定。直到19xx年×月××日我局刘、刘×、 刘、吴等四位同志到李家,再次丈量所建房屋尺寸时,地下室还依然存在。

2.李《私房建筑许可证》上批准的建筑面积为44.64m2×2,但其实际建筑面积是45 .99m2×2,共超出2.7m2.这是由于加宽、加长了各0.10米而造成的,是违章行为。

3.李《私房建筑许可证》上批准楼房高度为6米。李和其子在19xx年×月×日 办理许可证时,我局经办人员史、校等人向他明确交待了房高6m的起标点是以×村 ×街中心点加20cm起标。随后,我局鲁局长又向他强调了这一点。建房户李是清楚的。 这一点,李在诉状中也承认了。原告自称是:“按照被告批准的()×建字第×号 《私房建筑许可证》及建楼图纸和其他要求,于19xx年×月×日至×月××日在× 村×号自家院内建成一座二层东楼。”但事实上李又擅自提高房屋的高度,其所建的楼 房高度是7.02m,超出批准的高度1.02m.所以认定其违反了《×市私房建筑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五条“房屋的层高一般应控制在3—3.2米……临街房屋标高,高出街 道中心15—20厘米为宜,不允许任意提高房屋标高,影响四邻”的规定。

4.擅自改变建 筑立面。李申请图纸为东楼,正立面为西立面,主要的门窗向西开。按图,有两个向 西开的门,并无申请向南开门。因其南临××村×街,东邻胡同、北邻自己的北房,而同意 他在三面各开一个小侧窗。但李在施工中,擅自将建筑正立面由西立面改成南立面,改变批 准的建筑立面,将东楼变成了北楼,因而造成了西侧二层出现了侧窗;同时,由于其将东楼 改变成北楼,违背了我局的批示,所以在实际上就等于我局所批的()×建字第×号《 私房建筑许可证》由于李原因而作废。这是明显的违章行为。

5.违章建挑檐。按 照建筑管理的常规,一切建筑物应限定在平面位置图,即座落图范围内施工。李所建房 屋应在本局批准的7.20米×6.20米内进行,超出此范围就是违章。为了防止李建房时违章 ,当时主管建筑的鲁局长在审批的李的图纸上明确限定西侧在1.15米距离内不能有任何建 筑,李对此表示同意。并由李的儿子李盖了章(见图纸)。但原告无视这一批示,擅自 建西侧挑檐1.1米多。在李建挑檐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史听到反映后,找李指出其建 筑是错误的,要打掉。19xx年×月×日史把李叫到城建局建管科明确告诉李 :“批准你建房宽6.20米,你违背批示,应改过来:出檐20—30厘米,我们不能说你出了 格,可是你出得太多。”后于×月×日,鲁局长和史同去现场,当着李和其子的面 ,明确指出挑檐要全部拆掉。李不接受。后来鲁决定去掉一半,最多留60厘米。但李 对这一点仍置之不理,至今还保留1.1米的大檐。

从以上可以看出,李在私房建 筑中的错误事实是清楚的。对于李违章行为,我们进行多次批评教育,要求其改正违 章行为。李非但不听,反而四处活动,托人讲情。根据《×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第23条之规定,李在建房中违反了:①未领取建筑执照擅自兴建地下室。②未按批准图 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增加建筑面积。根据市建(19xx)×号文,即《×市私房建 筑管理实施细则》第15条第1款“无执照施工或未按执照批准事项施工,擅自改变位置、层 数、面积、立面、结构者”视为违章行为之规定,确认李私房建筑有五处违章。我局 根据《×市私房建筑管理实施细则》第17条第1款:“责令停工、纠正、限期拆除”; 第2款:“处罚房主工程造价的10%以下罚款”;第3款:“强行拆除”的规定,我局于19× ×年×月××日对李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要求其:①去掉西侧挑檐1.1米;②去掉 二层侧窗;③对擅自建地下室、改变方位、房高、面积罚款1000元。这是有理有据的,是完 全合法的。以上是李私房建筑的违章事实和对其处理的过程。

二、《起诉状》中说: “法院看到19xx年×月×日诉状后,责成被告给予解决问题,纠正其错误。”这是李 的谎言。我们之所以撤回这个决定,并不是因为我们对李××处罚的错误,而是因为《处罚 决定书》中有两处不当:一是引用文不能只引用市建委规定;二是“限期三天”,法律文件 上没有这个规定。撤回只是要重新修正罚款条文,而不是要撤销处罚决定。

三、《起诉状 》中说:“史经常隔三天两日到施工现场查看,并在竣工验收时也没有提出异议 .”李的这种言论纯系捏造。我们城建局每次找建房户是按照程序规定,即报图纸证件、现场勘查、验灰线、发建筑许可证、竣工验收这五步进行。哪有那么多时间看着他这一家施工 ?李在施工中擅自挖地下室,当场就予以纠正,并责令其停工,让其填上。在李的楼房即将 竣工时,我们才知道其违章造挑檐一事,又多次进行批评,责令其全部打掉,怎么能说没有 提出过异议呢?事实上是李企图把自己违反建筑规定的责任推给我们城建局罢了!

四 、《起诉状》中原告说他没有违反规定。在我们处理李违章的过程中,李曾四处活动, 托人说情,已多次表示自己违章,要求象征性地罚点款。请看政府办公厅给×区 长的信,其中写道:“我的一个老战友李退休后在原来的地基上盖了几间房,房檐 突出了不到一米,按设计图纸不应突出那么多……本人也承认突出的地方是错误的,请你和 有关部门说一下,一是叫本人作个检查或是酌情罚点款……”。从这封信中看,第一,李× ×承认自己盖房檐是违章的;第二,要求罚款不要打掉房檐。可为什么在《起诉状》中,李 又说自己根本没有违章呢?这只能说明李出尔反尔,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审判 长,以上我的答辩说明了我们对李所作的处罚决定是完全正确的、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在此,我们强烈要求法院:

一、请求法院维持19xx年×月××日本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书》,并强制执行。

二、对李违章行为重新从严处理,即将其房屋超高,东、西、 南三处挑檐等违章部分全部打掉。

三、由于李违章,批准的东楼盖成了北楼,造成我 局批的图纸、手续全部作废,待法院判决后,令其重新办理手续。

四、李在起诉状中 捏造事实,给我局的声誉和工作造成极坏影响,要求李给我局赔礼道歉,恢复名 誉,赔偿经济损失。

此 致

××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区城建局(公章)

法定代 表人:赖,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副局长。

19xx年×月×日

附件:

1. 答辩状副本1份;

2.书证2份;

3.证人证言3份;

4.现场笔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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