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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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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通用16篇)
2023-11-21 08:58:29    小编:ZTFB

自然景观是人们与大自然相互交融的载体,它能够给予我们力量和灵感。在写总结时,可以适当运用一些举例和引用他人观点的方式来丰富文章内容。这些总结范文中包含了对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总结和反思,其中有些还夹杂了一些个人的感悟和体会。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一

交警队: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或单位。

请求事项。

一、请求赔偿申请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于x年xx月xx日时分,在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此致

交警队。

申请人: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二

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李,系永建辖区xx村委会x村村民,x年12月26日21时许,本村村民杨及家人因口角和我发生争吵,随后,杨及家人用木棒将我打伤,导致我受伤。受伤后我被送到巍山民康医院和大理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87911.04元,还产生了其他相关费用。经大理滇西司法鉴定中心()临床鉴字第339号鉴定意见书及临床鉴字第340号鉴定意见书鉴定,我的伤情为轻伤,后续治疗费4500——5000元。

鉴于对方的犯罪行为给我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侵害,导致我产生了巨额医药费,对方至今也未积极垫付或赔偿任何相关费用。为定纷止争,顺应目前我国的"大调解"居民,构建和谐社会,我恳请你们帮助,对本案的医疗费及其他费用及相关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特此申请。

此呈。

申请人:李xx。

x

x年xx月xx日。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郭天雨,男,19xx年5月23日出生,汉族,汤阴县城关镇张庄村人,现在汤阴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作。

被申请人:张国祥,男,成年,汤阴县城关镇张庄村村民,住该村。

请求事项。

请求对我与被申请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依法进行调解处理,是我能顺利的建房。

事实和理由。

根据汤阴县城关镇张庄村总体规划,我的宅基地影响规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为我重新方一处宅基地。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四

事实与理由:

一、事情经过。

20xx年10月14日上午10点,申请人王巧莲在路上因骑车不慎摔伤,导致左侧锁骨骨折,双腿大面积擦伤,右脚有一约5-6厘米长2-3厘米深的伤口。于上午11点50分到达商丘市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经急诊医生进行清创缝合,于下午3点左右转入骨二病区,于16日上午进行锁骨固定手术,19日经医生同意后出院,回家约一周后感到身体不适,26日出现全身乏力、咀嚼无力、抽筋等症状,于29日下午经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科确诊为破伤风,后转入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在分院治疗5日后,出现左腿疼痛、肿胀,经医生诊断为左腿深静脉血栓,后转入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外科治疗。

二、院方存在问题。

1、关于破伤风。

第一,破伤风疫苗注射应在首诊时注射。当时急诊医生进行清创、缝合、包扎,伤口的情况只有急诊医生了解,按照操作规程清创、缝合后应根据伤口情况立即判断是否注射破伤风疫苗,我母亲的伤口深且污染严重(伤口内有泥土及杂草),完全符合注射破伤风疫苗的要求,按照预防破伤风的原则应尽快,一般在门、急诊处理伤口后立即注射。从查阅相关资料来看,当前绝大多数的医院门、急诊对开放性创伤的处理,注射破伤风类的疫苗已成为一项常规。按照首诊负责制,无论什么原因,处置破伤风的措施都应在急诊病历上反映出来。

第二,院方解释对破伤风是我们没有住急诊外科。破伤风疫苗注射与入住科室没有任何关系,疫苗注射按照常规应在门、急诊注射。关于入住科室,在这里说一个细节问题,当时急诊医生在申请人的儿子去办理住院手续时,电话联系申请人的儿子(有通话记录),急诊医生问:你办理好住院手续吗?申请人的儿子说:还没有,我正在排队。医生说:你母亲的骨折手术近日排不上,最快也得一星期以后,你考虑一下怎么办?当时申请人的儿子考虑:一星期后做骨折手术肯定不行,我母亲也承受不了这样的痛苦。于是申请人的`儿子返回急诊找医生商量怎么办,看看能转到骨科进行骨折手术。上述说明急诊医生知道病人在哪儿,也能联系到病人家属,病人从首诊到出院一直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没有离开医院,医生的责任心哪去了,只能说医生从开始就没有处置破伤风的意识,从而导致申请人感染破伤风。上述种种原因表明,院方应对破伤风负全部责任。

2、关于深静脉血栓。深静脉血栓形成经常发生于手术后、骨折术后、术后静卧等。一是申请人骨折术后,院方没有采取任何预防血栓的措施;二是破伤风发病造成术后静卧,也是血栓形成的一个原因,两者叠加效应是深静脉血栓形成的主要原因。如没有破伤风,申请人也不会长期静卧,申请人患深静脉血栓的风险会降低很多,如果院方采取预防血栓措施,申请人患深静脉血栓的风险也会降低很多。上述两个原因,院方均存在过错,所以院方应对深静脉血栓负主要责任。

治疗不当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医疗规程的行为,给患者及家人的身体、精神、经济上造成极大伤害。

最后,我想大家对破伤风的危害和产生的后果应该十分清楚,可以想到申请人所承受的痛苦,大家也应该明白,身体和精神上受到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也是不可逆的,希望各位领导和院方能站在患者的角度来考虑,充分考虑患者所承受的痛苦,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及我们合理的答复!

请求事项:

一、请求商丘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调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医患纠纷。

二、要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各种损失108397.65元。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上海*******有限公司,住址:***市**路**,法人代表:***。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原告**市****有限公司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审理。依据购销合同,原告为申请人承建的**市***************小区提供钢材,因此本合同的履行地为**市***********,申请人认为本案的管辖法院应当为**市**********区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请贵院依法裁定将此案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上海*****有限公司。

下周一即7月11日通过**邮件,邮寄时需要注意按以下方式填写邮件详情单:

收件人姓名:

单位名称:

电话:

地址:

寄件人姓名:

单位名称:

电话:

地址:

内件品名: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六

甲方:

乙方:

通过镇政府、社区干部的调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自调解之日起及时拆除甲方屋后摆放的水泥墙,并不得再次以任何理由堆放。

二:甲方原有栽树的小菜地,双方均不可以任何理由栽种什么植物或堆放杂物。

三:甲方损坏乙方花盆数珠,乙方砍毁甲方柚子树2棵,的铁树一棵,这些小矛盾均一笔勾销,不得再次提起。

四: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屋前被毁坏的桃树50元。

五:双方统一思想,一致认为甲方屋后,乙方屋前是公共地方,不是双方的私人地方,若一方有重大事情需使用,必须双方协商,双方同意之后才能使用。

六:甲乙双方为邻居,都认为这次矛盾的产生,是因为不够冷静,一致协商在以后交往中,平心静气,和睦相处。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社区留一份存底。

八:调解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七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于乙方就20xx年5月30日晚,甲方等人砸毁乙方别克轿车一辆,致乙方经济受损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等人一次性包赔乙方车辆维修费共计人民币陆仟元整。

二、甲方等人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三、甲方等人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不再要求公安机关追究甲方等人的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签字)。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八

张永红与张伟诚因土地权属发生争执,双方各抒己见,矛盾日益剧增,张氏家族人员张精诚、张锐诚、张义诚、张光诚、张永利出面调解。张永红愿把原城墙外自家的土地、树木永久性交付张伟诚使用经营;张永红所占张伟诚宅基地及相关土地权属张永红。双方从此和睦相处,不得干涉所交付对方土地及附加物的使用经营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张氏家族各执一份。

签字:

签字:

调解人代表签字:

2014年3月28日。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九

在签订协议之前,我们先说说咱们新蔡仁义巷的故事,权作规劝两家以和为贵。仁义巷位于新蔡老城西街中段北侧。据传该巷形成于明代,曾有一段被人称颂的故事。新蔡为故吕国。春秋时为蔡国,属楚辖地。是南北要道,殷商富贾,来往频繁之处。明代中期,商业兴起,湖北、湖南、广东旅居新蔡之商人,在此合建“湖广会馆”。馆址位于老城西街中段北侧,(即今服务公司院)西与曹家大院(即今城关三完小)一墙之隔为曹家近邻。后来两家的界墙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双方都认定界墙为各自祖先所建,从而发生了界墙所在地主权的纠纷。两家均据理而争,各不相让。新蔡名绅富户,分别偏袒一方,加剧了双方争闹。此案经过县府好久审理不清。

此后,曹氏将其事捎信诉之于本家在京官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曹凤,而曹凤以睦邻为百年大计,即在书信上批曰:“千里捎书为一墙,让出几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曹氏收到回信后,遵照而行,主动让出三尺地面,并立墙为界。湖广会馆主事,视之醒悟曰:“早知今日事,何必有当初!”即效仿之,也后退三尺,另立界墙。事后两家宴请达官、士绅,互表歉意,主动和好。从此就在这里出现宽六尺,长达三十三丈的笔直小巷,成为西后街人们越此巷、上大街的必经之路。

两家你仁我义互让地面的趣事,受到公众的赞扬:“争之不足,让之有余,互相谦让,品德高尚”。这条小巷由此而取名为“仁义巷”,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世代成风传为佳话。

其实像这样的佳话各地均有流传,虽然现在认为或许是一些文人骚客穿凿附会之作。但也反映出,大家向往“互谦互认,睦邻友好”的美好愿望。

我还是本着以两家长期睦邻友好的关系的`原则,展开调解。如果相互,互不谦让只好写如下文约:

1、袁小玉提出让小长,让出二至三尺。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2、如果第一条达不成协议,袁小玉提出门前的东西路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保证袁小玉可以正西,王小长可以正东)。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3、袁小玉进一步提出,如果小长不同意以上两条。她今后翻盖房子时,在自己的宅基地里无论怎样建房,王小长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干预。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4、双方未尽事宜,可以双方继续协商!有必要可以根据本协议适当增添条款。

宅基地引发纠纷人民调解促和谐。

角尾乡仕寮村村民欧大财于购买梁宅村村民梁祥櫆的宅基地,这座宅基地与梁宅村村民梁林保的宅基地相连,曾经于20划好双方宅基地界线,由于经过多年的风雨洗礼,界线标志已经消失,现在欧大财建房时却找不到界线,双方因界线不清引发了严重纠纷。梁林保坚决不同意欧大财现建房的界线,一直争吵不休,导致双方曾发生肢体相碰,一场宅基地纠纷引发斗欧事件一触即发。

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得悉后,及时向乡领导反映具体情况,马上成立了以黄文强副书记为调解领导小组,带领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先稳定场面,消除紧张气氛,再逐步做好调解疏导工作;工作人员承诺,一定妥善处理好该宅基地的界线,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意见。其后,综治中心将案件分流给司法所及国土所,以人民调解工作为主,行政处理意见为辅,根据各自宅基地契,通过国土所测绘取证,做出基本的建设规划图。

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好名字,盖上手印时,紧张的气氛全都消散了,调解工作终于圆满划上了句号。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十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__年2月参加工作至今已半年,经过这半年的努力工作和学习,我获益良多。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热爱学校,在工作上,我努力工作,担任了艺术设计学院本、专科学生。这七门课的教学工作。这半年以来,在学校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成功的实现了由学生到老师的转变,工作和教学能力有所增强,思想认识也有了极大的提高,现在特向领导提出转正申请,并对我半年来的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教育教学方面:

刚走上讲台的我,深知自己在教学上需要学习的地方有很多,因此我经常聆听其他老师的教课,从中学习别人的长处,课后与老师交流心得体会,领悟教学的艺术。为了上好每一节课,我认真分析教材,上网查找资料,根据教材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好每一堂课。始终坚持做到:潜心教学,上好每一堂课;关爱学生,注重学法指导;刻苦钻研,注重课堂效率;勤于辅导,注重练习巩固。

二、政治思想方面:

作为一名党员,在思想上严于律己,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鞭策自己。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入职以来,我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配合领导和老师们做好校内外的各项工作。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缺点,争取取得更大的进步。

三、其他方面:

我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放过任何一次学习、提高的机会。我在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入职以来没有事假和病假。鉴于以上我的表现,向学校提出转正申请,望批准。

此致

敬礼!

__年__月__日。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书。

的使用范围广泛,个人对党团组织和其它群众团体表述志愿、理想和希望,要使用申请书;下级在工作、生产、学习、生活等方面对上级有所请求时,也可以使用申请书。那么合同纠纷调解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合同纠纷调解申请书,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申请人名称:乐山市金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金平。

委托代理人:李泉。

被申请人名称:乐山市恒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长清。

委托代理人:黄伟。

争议的主要事实:

申请方与被请方于20xx年9月10日签订棉纱。

购销合同。

总价款30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请方按封样组织生产被请方按封样验收。20xx年10月申请方发送到被诉方的棉纱经被申请方验货后以其中价值1千元的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请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乐山市金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结果:

经查明:此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请方所发棉纱中除含有红颜色部分价值1千元的货品应退回申请方外,其余货品由被申请方收购。

二、20xx年9月10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申请方所欠申请方货款二十九万九千元于20xx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方代理人:

被申请方代理人: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郭天雨,男,19xx年5月23日出生,汉族,汤阴县城关镇张庄村人,现在汤阴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作。

被申请人:张国祥,男,成年,汤阴县城关镇张庄村村民,住该村。

请求事项。

请求对我与被申请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依法进行调解处理,是我能顺利的建房。

事实和理由。

1998年根据汤阴县城关镇张庄村总体规划,我的宅基地影响规划,经村两委研究决定,为我重新方一处宅基地。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

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事由:因××××××××(事由)产生争议,申请调解。

事实与理由:

为此,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十二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兹就乙方解除与甲方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因甲方存在未向乙方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事宜,现乙方依法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经双方一致确认: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此协议签订之日。

二、考虑到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处(特指乙方在甲方广州、上海、青岛、西安等经营门店挂靠的其他公司)的工作年限以及其他实际情况,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社保补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

三、甲方需在此协议书签字生效当日一次性向乙方(或其特别授权代理人)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或特别授权代理人)收款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四、乙方承诺自此协议上述款项履行完毕后,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主张权利,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其他未了纠纷。

五、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此协议上述约定事项,若任何一方拒不履行此协议约定事项,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元。

六、因此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此协议自甲、乙(或特别授权代理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备案乙方代理人处,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十三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被申请人:x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x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x6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6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

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调解请求: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年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十四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因为自己的一些原因不能继续的留在公司工作,所以现在向您提出辞职,希望您能够同意。在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我学习到了很多的东西,很高兴我能够来到公司工作这么一段时间,让我成长了很多,也进步了很多。我心中是非常的感谢您的,若是没有您的话我想我是不可能会学习到这么多的工作技能的。但很抱歉因为我自己的一些原因我无法继续的留在公司工作,希望我的辞职不会给您的工作带来一些影响。

我想要辞职其实是觉得自己并不是很适合这一份工作,在工作的这段时间中我渐渐的意识到自己是并不适合做这一个工作的,我一直都有在努力的想要做好自己的工作,但一直以来我的进步都是比较的小的,虽然跟我刚刚进入公司的时候相比我是进步了很多的,但还是没有达到我对自己的要求的。在工作的这段时间中我一直都感觉到非常的焦虑,因为我一直做的不是很好。我觉得自己现在的这个状态也是没有办法再继续的工作下去的,所以我选择了辞职。

在这段时间中我是出现了比较多的错误的,我自己是很清楚的,也因为自己犯的错误被骂了很多次。其实我是有一点受不了的,虽然我知道做错了挨骂是肯定的,但越是这样我就越着急想要做好,就越做不好。所以在思考了很久之后我觉得自己还是辞职比较好,这样的一个状态对我自己也是不利的,我想若是自己长期处在这样的一个压力之下我是肯定会做不好工作的,自己的心理状态也会有一些变化。可能在您看来我的这个辞职理由很匪夷所思,但我确实是不想继续在公司工作下去了的,希望您能够理解我做出的这个决定。

在刚刚进入公司的时候我是很热情的对待自己的工作的,但是现在不管是状态还是对待工作的态度我都是发生了改变的,所以我确实是不想继续工作下去了的,还好我现在还是处在试用期,辞职没有那么的麻烦,也不会给您的工作还有公司带来很大的影响。我并不觉得自己在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是浪费了的,至少我是学到了东西的,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很感谢这段时间您对我的照顾,也很感谢一直以来您对我的包容,祝愿您的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十五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1、一审法院对***有限公司通过银行给***股份有限公司的60000元汇款的认定有错误。

首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并未在协议书中约定由第三人***有限公司代为偿还货款,也没有签订第三人代为偿还的补充协议,所以一审法院断定此60000元乃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部分货款毫无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与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而被上诉人并没有已经履行清偿货款义务的证据,也没有上述义务已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证据,法官仅根据推论就认定60000元为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部分货款,明显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的法律基本原则。

2、一审法院对货款59820元的性质认定有错误。

首先,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的另一方为***集团湖南分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两个不同的公司,不符合证据的关联性标准。

其次,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均是复印件,来源不明,真实性值得考虑;而且,仅凭对账单并不能就此认定59820元为***集团湖南分公司擅自扣除的税金,事实上,这59820元应为被上诉人向***集团湖南分公司所支付的货款,属于货款的一部分,只不过分开写出来罢了。而被上诉人所在账单上的签字页恰恰证明了被上诉人对59820元为被上诉人所欠上诉人的货款的一种认可。

再次,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最晚日期为12月份,而被上诉人的一审答辩状日期则为6月29日,即使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是真实的,那么以此来要求抵销双方在4月30日对欠款149581.2的对账确认函,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一审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认定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于法无据属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原则,如果《合同法》与《民法通则》就同一个问题都有规定的',应优先适用《合同法》。而本案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与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支付上诉人货款112816.8的逾期利息。

2、一审法院对证据的审核认定适用法律错误。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上诉人应当对合同的履行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被上诉人并不能就已经清偿了上诉人的货款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所以应该承担不能证明的后果。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六十九条第四项“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在本案一审质证中,被上诉人已对我方提供的证据4、证据5的真实性没有异议,而两证据足以证明被上诉人欠上诉人112816.8元货款事实的存在。而我方对对方所提供的证据3即四份对账单的真实性存在异议,而对方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真实性,所以根据证据盖然性优势原则,应对我方证据进行确认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贵院撤销***人民法院大民初字第305号判决,并请求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货款112816.8元及预期利息以及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村民纠纷调解申请书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11年与被告建立起电子商品等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原告打款给被告,被告向原告提供电子商品等货物。2011年6月3日至2012年7月29日,原告先后多次向被告个人账户打款共计127608元。被告收到款项后,仅仅向原告提供了部分货物,但不知何故仍有大部分的货物无法提供给原告。

2011年8月5日,被告因无法向原告提供货物,给原告出具欠条,申明于2011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告货款计人民币67686元整。欠条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欠款,然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欠款。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具文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判如所请。

此致

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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