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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修正药业贷款申请书汇总(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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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修正药业贷款申请书汇总(7篇)
2023-01-17 03:13:30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修正药业贷款申请书汇总一

第六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货币

货币

合计

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以上出资股东已约定于x年xx月xx日前足额缴纳。

第*章第*条修正为:公司名称唐山*有限公司。

第*章第*条修正为:公司住所高新区。

第*章第*条修正为:经营期限至 年 月 日。

第*章第*条修正为:经营范围。

第*章第*条修正为: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本章程修正案自全体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

年 月 日

有关修正药业贷款申请书汇总二

实习报告生产实习是我们船舶制造专业学习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将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很好的机会,对强化我们所学到的知识和检测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有很好的帮助。为期半个月的生产实习,我们就在校园内实习,在校内实习过程中,我们学到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真的是受益匪浅。

1.通过在校内的实习,自己动手进行观察和调查研究,获取必要的感性知识和使自己全面地了解部件组装形式以及装配过程,了解和掌握本专业基础的实际操作知识,巩固和加深已学过的理论知识。

2:在实习期间,通过对典型零件的分析,以及零件组装过程中所用的,夹具、量具等工艺装备,把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起来,让我们的考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得到有效的提高。

3:通过实习,与指导教师的广泛接触,学习他们的好的操作经验,动作要领和技巧,实践中的经验,学习他们在船舶行业中的无私贡献精神。

4:通过老师组织参观大连鱼轮制造厂和大连船舶重工管系加工厂,掌握了部件装配和管子加工的整个过程,操作要领和动作要求等方面的知识,扩大知识面,开阔了视野。

5:通过记实习日记,写实习报告,锻炼与培养我们的观察,分析问题以及搜集和整理技术资料等方面的能力。

为了达到上述实习目的,操作实习的内容和要求有:

(一):锚机 托架

锚机就是放出或收进锚索以及锚的甲板机械,同时也是抛锚时系住船舶的装置,托架是将其固定的装置。

技术要求:

1:组装时各面保持垂直度,不能倾斜。

2:锐边要倒圆,焊后清理干净。

3:加工工时为2小时。

(二) 甲板分段局部放样

甲板分段是由甲板板、横梁、强横梁、甲板纵桁、舱口围板等组成。其装配第一部是放样,其次选材安装。

安装要求:

1:开口边缘做到表面光顺。

2:注意安装构件方向。

3:保证结构尺寸

(三):舭龙骨肘板放样

将舭龙骨肘板的结构线画到实物上

(四):带缆桩

带缆桩是船舶的一种系船设备,用于船停泊时系缚缆索。其装配过程是将部件组装成整体。安装要求:

1:两桩柱必须保证垂直并平行,不得有歪斜

2:锐边要倒圆,焊缝需清理,做到表面美观光顺

3:保证焊接质量

(五):直角三通制作、斜角三通制作、等径等角三通制作、直角四通制作:

技术要求:

1:按图纸要求用马粪纸进行放样。

2:按尺寸要求及样板进行划线加工,各管交接处应平整,每20mm长度允许间隙在0.5mm。

3:各管中心应相交,允许偏离轴线±1mm

(六):3节90度虾壳管制作

技术要求:

1:按图纸要求用马粪纸进行放样。

2:按尺寸要求及样板进行划线加工,各管交接处应平整,每20mm长度允许间隙在0.5mm。

3:中段45度允许公差±1度

20xx年6月20-20xx年7月1日

学校

(一):画图

1:无论装配还是管系,画图都是非常重要的步骤,可以说不会画图看不懂图纸就等于不会说话看不见东西一样,所以说我们实习的第一课就是识图、画图。

2:首先画的是舭龙骨肘板的放样图,画图时要保证主尺寸长宽450mm,四角要注意有四个内切圆弧半径都是25mm,中心有个半径140mm的半圆,两角还有r25mm的小圆,需要采用两圆内切找圆心法确定圆心。

3:内底肋板,这个图尺寸非常多,值得注意的是肋板顶端距离底板顶端的距离不是150mm而是140mm,没有标注,而是通过计算得来,右边的圆弧还要向下延伸出10mm,左下角和右下角还有两个宽50mm的肘板,还有这个图有很多的小圆弧,要保证每个圆弧都能圆滑的过度和相切,还要保证尺寸的准确。

4:甲板分段放样,我们这个课题是选择在室外进行粉线放样,首先是准备材料及工具,有粉线、石笔、弯尺、刚直尺、盘尺、卷尺、粉笔。每四个人分成一组在空旷的场地上进行放样。放样时的要点是弹粉线,要用粉笔在粉线上涂抹粉笔灰,然后两个人各拿住线的一头按在地上,另一个人在中间将线提起要保证垂直,然后松手,粉笔灰在地面上留下的痕迹就是线了。另外就是做垂直线,要运用勾谷定理,画一条长度是3的倍数的线段,再用粉线分别量取5的倍数和4的倍数的长度的线段以其中一点为圆心分别画弧,其交点与圆心连接,这样垂直线就出来了。还有开口的位置

5:直角三通管展开图

这是将两个垂直相交的管子展开到图纸上的图样,将两管相交处的相惯线的轮廓展开在图纸上,在用这个图样做一个样板,用来在管材上放样,将相惯线画在管材上,然后在按照这个形状进行加工。

6:等径60度斜交管展开图

这个图的画图方法与等径正交管展开图的方法是一样的,只不过是角度变了,展开图的辅助圆弧的半径变了,变成了一个大圆一个小圆。其他的方法都是一样的,大圆弧金额小圆弧都是三等分然后连结取交点。在把每个交点连结起来就是等径60度斜交管的展开图了。

7:等径直角三通管展开图

这个图看上去挺复杂的,其实道理很简单,它就是等径正交管的三个支管相交在一起,展开图也就只画一个支管的展开图就行了。

8:虾壳管展开图

刚看到这个图挺难,感觉无从下手,但是老师讲解过了,也就简单了,它大致分成三部分,拐角处是主要的部分,将它展开了就行了。

(二):实操

开始实操了心理难免有些小兴奋,终于要动手干了!

1:首先做的是等径正交管,我们要练习配合,所以是用硬塑料管来练习,每人有两根管,一根主管一根支管。首先要把画图时候做的样板拿出来套在管系上把相惯线画出来,然后开始锯割,由于以前有过钳工实训课,锯割很顺利的结束了,接下来就是配合了。配合的时候要保证两个圆管的中心线相交,还要保证垂直度,最主要的是保证配合质量,最大允许误差1mm,反反复复的修了大半天,最终算是勉强合格了。

2:等径60度斜交管

斜交管的难度比正交管难多了,它的两个相惯面并不是对称的,两边的接触面不一样大,而且角度是60度,很难保持。但是做工方法与正交管大同小异,基本操作方法是一样的。有思路了,活就好干了。一样的锯割、配合,到了配合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它不像正交管那样好配合了。两个相惯面总是配合不好,间隙很大,而且中心线也对不准,就连角度也有偏差,弄了好长时间还是不行,总是顾东落西的,角度对了配合不严,配合严了角度又偏了。后来老师交给我一个窍门,支管和主管的四个相惯面都是平面,把它们都做成平面在配合就好配合多了。我这才恍然大悟。我把半圆尺放在相惯面来测量平面,还真是差了很多,于是开始修正,把凸出来的地方锉下去然后一点一点的找平修正,再配合再找平,还要经常看看角度是不是歪了,就这样一点一点配和越来越好了,最后当四个相惯面都成平面时我再一配合,还真是神奇,竟然配合的非常严密,角度也差不多了,再经过稍微的修正就合格了,还真是应了老师那句话,窍门满地跑,看你找不找!

3:带缆桩装配

带缆桩是我们这次实习的最主要课题也是最难的一个课题,在校内实习条件有限,我也是采用硬塑料板来练习装配,主要是要知道装配过程,部件之间是怎么连接的,是怎么组装的。我们是5个人一组,组装一个带缆桩,它的部件有一个底板、两个内底板、四个侧板、四个肋板、两个桩柱、两个盖板、两个月牙板。每个部件也都是我们自己加工制作的。领来毛丕材料,我们首先开始制作底板,要在底板上分别开两个圆孔,但是我们都愣了,不知道怎么抠这个孔了。这时候老师拿来一个小工具,是一个塑料小长条,一端有个螺丝一端有个小孔,将螺丝拧在底板的圆心上,从螺丝到小孔的距离正好是底板上要抠的圆的圆心,将锯条插在小孔里然后围着螺丝不断的画弧,这样底板上的圆一点一点的就抠下来了。

我们有两个人去抠圆,其他三个人做其他构件。接下来做的是侧板和肋板,都比较简单,只要按照尺寸制作就行了,这些做完了,底板也抠完了,然后又换了两个人去继续抠内底板,其他人又开始做盖板,就是一个圆形的板,我们在一块方形板上用圆规画一个圆,然后同样用钳工基础锯割锉磨一点点修正。这个做完了就还剩下最小的部件也是最难弄的部件了,那就是月牙板!它是整个带缆桩所有部件里面最难弄的一个所以老师给我们讲解了一下具体怎么操作怎么画线!在方形板上画两个圆弧内切,第一个圆弧要画的大一些在向下延伸10mm然后第二个圆弧与这个圆弧内切,两个圆弧之间的部分就是我们要弄的月牙板了,线是画完了,接下来是动手把他抠下来一共有两个月牙板画好了两个后我就拿着这个艰巨的任务去了钳工实验室进行制作了,外面的圆还算可以,但是里面的圆弧就不好做了我是拿个小圆锉一点一点的抠下来的,抠完的时候手都起了好几个水泡,不过还是很有成就感的。这样所有的部件都制作完了,就该装配了,装陪的时候我们都很专注,有个人在看图纸其他人进行装配。要保证总体尺寸、垂直度、平行度等等,又必须几个人配合装,有的位置难安的部件我们安了好长时间才安上!

最后眼看安完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采取的是倒装法,结果我们没有注意把桩柱安反了连带的把底板和内底板的位置也搞反了,无奈只好拆了重新装。最后装配的是盖板和月牙板,要在桩柱上画好理论线同时要保证月牙板装配后与桩柱的垂直度与地板的平行度,虽然很难把握,但是我们都很有耐心的两个人把着一个往上装,再一点一点的调整,最后搞定,经过测量,尺寸、垂直度、平行度等等都合格了!

有关修正药业贷款申请书汇总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______xx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股东、变更股权,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1、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原为:公司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xx公司。现修正为:公司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xx公司。

2、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原为:经营范围:化工产品、胶粘制品、塑胶制品的销售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除易燃易爆,强腐蚀、剧毒)。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现修正为:经营范围:化工产品、胶粘制品、塑胶制品、彩晶玻璃的研发及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易燃易爆,强腐蚀、剧毒)。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3、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原为:公司股东共______个:

(1)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2)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3)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现修正为:公司股东共______个:

(1)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2)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4、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姓名:

2、身份证号码:

3、出资方式:

4、出资额(万元):

5、出资比例:现修正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姓名:

2、身份证号码:

3、出资方式:

4、出资额(万元):

5、出资比例:全体股东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xx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修正药业贷款申请书汇总四

根据*年*月*日股东决定,对《公司章程》第*章第*条和第*章第*条进行如下修正:

章第*条修正为:公司名称唐山*有限公司。

第*章第*条修正为:公司住所高新区。

第*章第*条修正为:经营期限至 年 月 日。

第*章第*条修正为:经营范围。

第*章第*条修正为: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本章程修正案自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

年 月 日

有关修正药业贷款申请书汇总五

xx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二、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股东盖章或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90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以上是公文站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3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有关修正药业贷款申请书汇总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 和 (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为50人以下。)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公司名称: 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 。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元。

(注: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0xx年12月28日修正后的公司法取消对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的限制,因此,注册资本最低可以为“1元”。)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

(注:20xx年12月28日修正后的公司法取消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和最长缴足期限的限制,也取消对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因此,股权可以全部用非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期限可以为100年甚至更久。但是,在公司解散或者破产的情况下,股东认缴的出资仍需要实缴,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故认缴的出资额不可任性。此外,自20xx年3月1日起,股东缴纳出资后,不再要求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登记机关也不再要求提供验资证明,不再登记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情况,公司营业执照不再记载“实收资本”事项。)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注:可以约定其他职权,如无,应删除本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注:可另行约定不同召开时间,如每季度/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另行约定不同期限,如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可以另行约定,如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其他任何比例,如由甲乙丙丁按照50%:20%:20%:10%的比例。)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可以另行约定,不得低于但可以高于此标准,如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或者附加某股东有一票否决权等)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可以另行约定,如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或者附加某股东有一票否决权等)

(注:本条是公司章程最重要的条款,可直接决定公司的控制权,应特别慎重。)

第十二条 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受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代理权限。

第十三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注:也可以约定为:董事会)作出决定。(此处还可以补充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制)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注: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成员为3-13人,可自行确定具体人数),任期每届为三年(注:可另行约定,不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注:可另行约定,如:股东会选举、特定股东委派)

(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但是,本章程中涉及董事会的相关条款均需要予以调整。)

第十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注:可以约定其他职权,如无,应删除本项)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 董事如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由受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代理权限。非董事人员不得代理出席董事会。

第十八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由全体董事过半数(注:可做不同约定,如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本章程可对上述八项职权另行约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注:经理非必设机构,如不设经理的,应删除本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注:最多二人,三人以上需设监事会),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注:有限责任公司如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本章程中涉及监事的条款应相应调整。)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

(六) 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 。(注:可以约定其他职权,如无,应删除本项)

第二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 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注:也可以约定:由经理担任)

第二十六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不使用上述条款,对股权转让另行约定。需要注意,如涉及到对股权的处分,如离职或者退休必须退股等,本章程应当经全体股东签署,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第二十七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合理的价格,是指上述股东会决议作出的上一年度末的公司净资产金额乘以收购的股权比例之积。(注:本条款表述供参考,可做不同约定或者删除)公司应当在因上述股权收购发生的公司变更登记完成后三十日内向被收购方支付股权收购价款。

第二十九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注:本条可以做相反约定,并规定该股权的处置方案,如: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东资格继承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且公司股东会未作出减资决议的,视为同意继承。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自然人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自然人股东死亡的上一年度末的公司净资产金额乘以收购的股权比例之积;不购买的,视为同意继承。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事务所审计,于次年3月31日前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注:我国目前不强制要求所有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不需要审计,应删除下划线部分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注:可以做不同约定,如认缴的出资比例,或者其他任何比例,但是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分配。但是,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注:也可以约定为:董事会)决定。

第三十三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注:可约定固定期限,如二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五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六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八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三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注:可补充约定其他人员)。

第四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十四条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注:可以另行约定,如认缴的出资比例,或者其他任何比例,但是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不得参加本事项的表决。上述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注:供参考,可删除)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公司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一式 份,公司留存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有关修正药业贷款申请书汇总七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资,首期货币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于公司成立前到资,其余货币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纳。

现修正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资,并于变更登记前全部缴足。

二、原公司章程第九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现修正如下:

公司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三、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股东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现修正如下: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股东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实缴__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四、其他条款不变。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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