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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版权代理协议书 ip版权(八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03:19:35 页码:13
ip版权代理协议书 ip版权(八篇)
2023-01-17 03:19:35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ip版权代理协议书一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宽带业务(以下简称“宽带业务”)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认可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约定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宽带业务(非固定ip地址,另有协议约定除外),乙方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本协议个人宽带业务仅限甲方在申请安装的地址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行订购相应的服务功能外,乙方分配给甲方的宽带上网账号仅限同时接入一台上网终端使用,若甲方同时使用上网终端数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或为其他接入地址进行私接,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办理宽带业务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同时有义务真实、准确地填写客户信息资料,并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甲方,或导致甲方无法通过实名客户核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须按时向乙方缴纳使用宽带业务的相关费用,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欠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在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时,有义务遵守乙方有关的业务规定,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可通过拨打乙方的客户服务热线10086咨询乙方的业务、服务、资费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应妥善保管个人宽带上网账号及服务密码,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上网业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

(七)甲方办理宽带合约方案:

甲方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约方案,每月宽带费用____元,每月魔百和收视业务费____元,每月手机最低消费____元,合约期____年。

预存话费 元,其中初装费 元,预存话费 元,魔百和收视费预存款 元,宽带预存费 元,光猫购买款 元,机顶盒购买款_ 元,同时根据初装费金额赠送话费 元(从宽带激活次月起分 个月每个月返还 元)。初装费一次性全额收取,预存话费立即到账,收视费____月起分____个月每月返还____元,宽带预存费用从宽带激活次月起分 个月每个月返还 元,赠送话费宽带激活次月起分 个月每月赠送_ 元。

宽带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宽带需要办理续费至现系统方案才能继续使用。/合约到期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宽带合约的要求,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原合约方案自动延展1个月,上述延展次数不受次数限制。/方案合约期满后宽带按照该带宽的标准价按月收费继续使用(根据客户的选择展示在协议上)

方案说明:

1.包含手机最低消费的融合宽带在t月激活新装宽带时,激活当月宽带免费使用,手机号码承诺最低消费将在宽带激活次月(t+1月)生效,宽带同时(t+1月)开始计费,一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12月到期失效,两年宽带合约套餐将在t+24月到期失效。

2.宽带合约中魔百和业务费用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最低消费中,但宽带费用不可计入宽带合约的最低消费中。

3.客户在宽带合约套餐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最低消费更高的档次或宽带带宽更高的档次,合约套餐到期后可续费至系统当前在售的任何档次。

4.客户选择宽带合约套餐合约期满后宽带到期停机的,如需继续使用宽带,请在合约套餐到期前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办理续费或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其他办理途径办理续费,可续费资费以当期在售资费为准。

5.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提供视频点播等多种互动电视通信和信息服务。

6.魔百和业务到期后自动延续,如不再需要使用收视功能,需到中国移动沟通100服务厅现场或通过中国移动其他业务受理渠道中止业务。

7.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宽带合约、以及魔百和收视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魔百和收视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八)关于用户端设备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若乙方根据接入服务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户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光猫、家庭网关、网络机顶盒等)为甲方出资购买,则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设备保修期为12个月。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安排为甲方安装开通宽带合约对应的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在开通时由乙方安装工程师对甲方进行相关的讲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无法正常使用宽带业务的通知后,将对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碍积极协助处理,对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碍,及时查找原因、排除障碍,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四)乙方在营业场所公布宽带业务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则、缴费规定等内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内容的标准向客户提供服务。

(五)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接入服务仅限于乙方已有宽带资源覆盖的区域;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七)甲方申告”魔百和”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属于甲方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设备及甲方室内线路、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故障除外)。如果判定为机顶盒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机顶盒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八)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九)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的费用;

3.甲方在使用本业务时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有危害网络安全或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甲方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线路覆盖服务的地区;

5.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政府文件等规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使用宽带业务的具体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业务受理单。

(二)若甲方选择手机与宽带合约型套餐,其手机必须是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手机号码,并承诺其参与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无过户或销户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乙方也将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在甲方捆绑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交清欠费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复向甲方提供宽带或魔百和服务。若甲方取消宽带或魔百和业务,乙方有权按甲方捆绑的手机号码在合约有效期内承诺的最低消费扣取相应费用。

(三)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

(四)如甲方逾期不缴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甲方欠费期间,乙方有权暂停提供宽带或魔百和业务接入服务。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若本协议仍然有效的,乙方应在甲方补齐全部款项的24小时内为甲方恢复开通。

(五)宽带业务计费周期及规则根据甲方选择的业务套餐计费(详见业务受理单)。如甲方欠费,系统将自动暂停甲方的上网账号,待其补交所欠费用及全部违约金后方可恢复使用,若系统暂停甲方上网账户:个月后甲方仍未补交所欠费用及违约金的,系统将注销其上网账号,本协议终止。同时乙方将保留费用催缴的权利。

(六)乙方向甲方收取的网络使用费仅限于本协议约定的宽带业务,不包含网络上其他网络服务的任何收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七)如甲方在合约套餐有效期内需变更合约套餐档次,只能变更到合约捆绑的手机号码承诺的最低消费更高的档次或宽带业务带宽更高的档次,且需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签订相关协议、交纳相应费用。

(八)如甲方欲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乙方的宽带业务的,应在协议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提供的途径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宽带服务。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时可选择乙方提供的当期资费方案任意档次。

第五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所提供的宽带服务速率是宽带接入的下行速率,即指客户终端(不含)到局端设备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数据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客户上网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客户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取决于接入带宽、骨干带宽和客户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及设备容量和稳定性。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乙方不可控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宽带或魔百和业务而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电脑本身系统使用所产生的问题(如:电脑感染病毒、系统故障、所安装的相应软件丢失、软件使用不当等)、电脑硬件(如:电脑显卡、显示器、硬盘、cpu、主板、内存、光驱、网卡等电脑硬件)问题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网络及其他增值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出于服务、技术和业务发展需要,实施线路抢修、服务措施更新、以及设备更新和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施工建设、技术改造与网络调整,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如上述项目将影响正常个人宽带服务的,乙方应采取短信、语音、广播、电视、公开张贴、信函、报纸或互联网之任意一种或集中方式提前予以告知,上述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甲方已经知悉。

(五)甲方承诺:不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任何经营性项目、企业上网或未经乙方许可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作经营性项目,或向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经营性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若甲方将个人宽带业务用于企业上网的,乙方将按向当地公示的企业用户收费标准自甲方宽带入网之日起补收甲方的网络使用费,同时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乙方的资费标准调整除外)。如因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七)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与甲方填写或确认的相关业务登记单/业务受理单配套使用,相关登记凭证自动成为本协议附件。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续费则本协议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期间与宽带续费期间一致,延续次数不限。如出现甲方申请销户、上网账户转让(指办理手机合约类套餐)、捆绑宽带合约套餐的手机号码欠费停机三个月、宽带欠费暂停业务三个月或宽带业务到期未续费达到三个月后被系统销户等约定的协议终止或解除情形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ip版权代理协议书二

甲方:(真实姓名: 笔名: 书名: )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北京景天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收件人:王莹

电话:

传真:010-65x

地址:x

邮编:100024

签约编辑: 天使的魔鬼

为促进原创文学的持续发展与繁荣,给作者创造良好的创作环境,同时也为读者打造一个集搜书、阅读、互动、购买为一体的高品质服务平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创作作品著作权的相关财产权以专有授权的方式授于乙方。

鉴此,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涉及的名词解释

1. 作品:指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内容完整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的作品。 (包括

中文简体版本、中文繁体版本和任何外文版、译文版、图文版、图片版),还包括其正传、前传、后传、番外以及乙方根据签约作品相关人物、故事而创作的后续、旁支、系列作品。

2. 数字出版相关权利:版权拥有者在全球范围内享有的版式设计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等。

3. “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中国法律规定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

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4. 授权及转让代理:本协议项下的“授权及转让代理”是指根据甲方赋予乙方的代理

权,乙方可将签约作品以授权及转让的方式将其授权数字版权分给任何第三方。乙方有权独立自主的选择交易对象,确定交易的基本条件(包括价格、交易方式是授权还是转让、授权期限等)。

5. 本协议中乙方为北京景天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版权约定

1. 甲方将其 “授权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数字出版相关权利(其中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版式设计权)的授权及转让的代理权在合作期内授予乙方专有使用。

2. 甲方将其 “授权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以纸质图书、漫画、游戏、广播、电影、

电视剧、有声读物出版、发行及传播的权利授乙方专有使用。

3. 甲方授权乙方的作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且拥有

全部的著作权利;如果因为甲方不实导致乙方被第三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纠纷、诉讼,或遭到行政等相关部门处理、或因授权内容存在权利瑕疵或侵犯第三方权利等问题造成本公司损失或陷入诉讼等纠纷,都应由甲方出面解决并承担责任;甲方亦应赔偿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的全部损失。

4.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及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以乙方的名义对侵犯甲方作品

著作权的行为进行维权。在维权活动期间,因甲方单方面自行和解或撤诉导致乙方损失(包括公证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前期支出)由甲方承担。如本协议到期,而在本协议期限内已进行证据保全的维权活动尚未结案,则有关维权工作开展的授权不受本协议期限的制约,维权工作授权期限截止至所有维权案件结案。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签约作者有权按照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获取相应的稿酬。

2、 签约作者符合要求的作品,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推荐。

3、 签约作者有权要求公司为其签约作品在不同渠道创造收益。

4、 当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相关各项著作权受到非法侵犯时,作者有权利要求公司代理作者协调处理相关的各项事务,以维护签约作者的权利。

5、 本协议为专有授权协议,作者不得以自己或第三人之名义授权、许可他人以与本协议相同或相类似的方式发表、发行、编辑、出版相同或相类似签约作品。

6、作者保证其在本协议附件填写的作品名称、姓名、笔名、接受汇款帐号和地址等各项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因作者提供信息有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作者承担。

7、作者保证,签约作品系作者独立创作,不存在侵害公司或第三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网络版权、著作权纠纷,并且作品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如作者有违此条,作者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由作者承担网站全额赔偿责任。如有第三人(方)向网站提出作品涉嫌侵权,并提供相应证据,要求公司停止发布并删除甲方侵权作品;公司有权先行停止发布,并删除作者作品;在作者与第三人(方)之间纠纷解决后,双方再就该协议的履行另行协商。

8、签约作品在公司网站或者第三方渠道上线后,作者有义务保持一定的创作速度,并保证完结作品,且完本字数不低于15万字。如果作者在未取得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签约作品停止更新超过二个月,或停止更新虽未超过二个月,但作者明确表示不再更新的,公司有权以作者的名义代为完成签约作品,且作者无权对公司代为完成部分以任何方式(公开或非公开)提出异议。对于公司代为完成的内容,作者享有署名权,除此之外的全部知识产权及收益均归公司所有。签约作品中由公司代写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均归公司所有。同时,自公司代写之日开始,就签约作品的全部内容(包

括此前作者已完成部分及代写部分)及其衍生作品通过任何途径所产生的所有收益,公司均无需再向作者进行支付。

9、 签约作者保证签约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宣扬、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任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姓名、肖像、名誉、隐私、人格权利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以及任何诽谤、黄色、下流及猥亵的内容。

任何违反有关监管机关和/或电信运营商的规定的内容。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可根据市场形势决定签约作品以授权及转让的方式将其著作权处分给任何第

三方。乙方有权独立自主的选择交易对象,确定交易的基本条件(包括价格、交易方式是授权还是转让、授权期限、维权时要求赔偿的数额等)

2. 乙方出于公司内部业务重组的需要,可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整体或部分转让给与

乙方相关的同一集团的隶属企业或公司,在书面通知甲方或公告告知后,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即由该企业或公司履行和承担,甲方不能因此而提出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外的其他要求。

3 公司应按本协议、补充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作者支付其应得稿酬。

第四条、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1、 vip销售、虚拟道具销售等具体结算方式及比例额度、支付方式等详见补充协议。

2、 签约作品被订阅次数以公司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作者可在公司相关页面进行查询。

3、 作者对其所得稿酬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行承担,并由公司在每次向作者支付稿酬时代扣代缴。

4、如因在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上为宣传、促销作者的作品,允许签约作品采用不超过整个作品的十分之一长度进行转载,此种情况下公司无需另向作者支付稿酬或其他费用。

5、如果公司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第三方进行分许可或权利转让,并自第三方获得收益:原则上扣税及其他运营费用后纯收益以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

6、 公司将在第三方支付的收益到账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国定节假日顺延)向签约作者付款。唯双方另行签署的书面文件可变更本条内容。

第五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有义务保守接触到的对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保证不把这些商业秘密使用于本协议规定之外的目的,保证不向任何其他人有意地泄露这些秘密,否则,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保密条款是无限期的,直至本条款中所称的保密信息进入公示领域为止或直到对方将这些秘密公开为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期限与生效

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十年,期限届满时如双方未签订书面终止协议,授权期限自动延长。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3、《著作权人信息表》、《授权书》是本协议的有效附件。

甲方(真实姓名):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2023年ip版权代理协议书三

甲方协议编号:

乙方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差异优势,促进双方的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平等协商就本协议第1条所列授权影视作品《》等(后简称:授权影视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一事,具体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授权作品

甲方合法拥有授权影视作品之版权并依法可以转让,或经过版权持有人之授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版权转让或授权许可使用事宜,现甲方同意将授权影视作品之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相关著作权授予乙方所有,上述权利是独家专有的,在授权期限内,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

授权影视作品名称及相关信息表:

第2条 授权事项:

2.1.甲乙双方约定授权地区为下列第2 项:

①全球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

③其他区域_____________

2.2. 甲乙双方约定的授权期限为下列第 项: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永久

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

③授权期限为授权影视作品电视台首次播出之日起 年,待电视台首次播出时间确定以后,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首播时间以甲方最后通知时间为准 。甲方需向乙方开具电视台播出时间的证明书,以明确授权期限。电视台首次播出之后,乙方可行使或授权第三人行使该剧授权权利,在此之前乙方仅可以针对各类盗版行为,提起法律行动并获得赔偿。

④第1条授权影视作品名称及相关信息表所载期限。

2.3.授权权利种类

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开办网络点播、网络直播、网络下载、iptv 、数字电视(利用有线电视网传送数字视频信号至机顶盒,向用户提供以机顶盒加上电视机为终端设备的交互式电视服务平台)、手机电视(包括无线增值业务及任何基于3g技术通过手机向公众传播作品)、网吧院线等服务方式;使公众得于其各自选定之时间或地点,以及根据事先安排之时间表接收著作內容,附加权利包括通过网吧、酒店、航空器、火车、汽车内的音视频设备或其他终端设备播放的权利和与之相关的复制权、放映权及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享有的著作权人应该享有的其他权利。

不包括传统电视台广播权及音像制品权利。

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乙方有权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或授权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义在上述授权环境下追究非法使用授权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全部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政投诉、提起民事诉讼、上诉、申请执行、达成和解、获得赔偿金等,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乙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

转授权的权利,就上述所有权利乙方有权许可第三方拥有,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乙方保证转授权的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应受到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的限制。

2.4.授权性质及范围

此授权为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可转让、可维权),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当上述权利遭受侵权时,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投诉、提起诉讼等行为并获得赔偿,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乙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同时,乙方可将获得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第三人行使。

第3条 相关物料

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以下物料,所有权利文件必须是原件或是国家公证机关提供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公证文件:

①甲方资质文件: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②前期版权文件材料:授权影视作品《发行许可证》(或《制作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证》,以及上述证件上该节目的出品方和合作方出等原始权利人、继受权利人出具的甲方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

③其他版权文件材料:播出节目带及合法出版物片尾署名为承制、摄制、制作、出品、联合出品、联合摄制等字样的单位或其他实际拥有版权单位等原始权利人、继受权利人出具的甲方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等

④宣传推广材料:授权影视作品的故事大纲;授权影视作品的宣传片或片花、拍摄花絮和导演/演员访谈资料等的影视文件(如有);

⑤授权影视作品内容及介质:

a.高清母带一套

b.其他数字介质:

介质提供约定: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播出带。

(介质请寄至: 收)

⑥其他资料:合法出版物(即音像光盘) 套(如有)。

⑦公证文件:②、③全部版权文件原件或文件公证件一式 套。

⑧授权书: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一式 份、上线通知书(见附件1)

第4条 授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4.1.该协议涉及的授权使用费用共计为人民币 整(¥ 元)(单集 元,共计 集。最终确定集数以发行许可证载明的集数为准,若集数有所变更,乙方将按照发行许可证载明的集数支付授权使用费用,双方于最后一笔授权使用费支付时核对计算,多退少补);

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支付授权使用费的开户银行以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4.2.甲乙双方商定,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各自的收入分别缴纳各项税金。介质内容压制,版权文件公证费,物料快递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3.支付方式,共分为 次:

乙方应在收到首款发票及第三条所列物料①②的扫描件及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经乙方审核确有不符合约定的,乙方付款时间顺延)向甲方支付 %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 整(¥ 元);

乙方应在收到第二笔款发票及物料③④⑤⑥⑦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经乙方审核确有物料不齐全的,乙方付款时间顺延)向甲方支付 %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 整(¥ 元);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笔款发票及物料⑧,且授权影视作品首播卫视频道开播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整(¥ 元)。

第5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对其提供的授权影视节目的合法性承担全部和所有法律责任,保证拥有的授权影视节目获得所有的、必须的授权,保证授予乙方的权利是独家专有和有效的。

5.2.甲方应按本协议之约定提供给乙方授权影视作品完整足够的权利证明文件供乙方核对确认;若甲方拒绝提供、提供不全,则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乙方所有已付费用及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如甲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了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等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的差额。

5.3. 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向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抵押、转让或许可使用本协议授予的权利。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除由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外,并由甲方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因违约而产生的收益,也归乙方所有。如甲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了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等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的差额。

5.4.如因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的知识产权瑕疵或其信息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以及违法和违规原因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向乙方及乙方再进行转授权涉及的其他方投诉指控侵权,提起诉讼、仲裁,向权利机关举报致使乙方遭受审查或质询,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天内,自付费用直接与该第三方进行协商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款、罚款等),可能的全部赔偿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保证不使乙方遭受实际损失。

5.5.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保证甲方以及授权影视作品的任何权利人都不会追究乙方及乙方再进行转授权涉及的第三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或之后与授权影视作品相关版权内容有关的任何法律责任。

5.6.甲方确认:乙方已经履行了充分的注意义务来审查甲方提供的相关权利证明,如果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对于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版权提出质疑(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甲方将自行承担由其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版权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

5.7.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取得了相应许可手续,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电信、大众传播和互联网信息传播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允许发行和传播;保证所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影视作品本身,以及logo、赞助商信息、广告、材料等)中不包含任何形式的色情、反动、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所禁止的内容,甲方不得利用乙方进行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对于甲方客观上未通过审批取得制作许可证或发行许可证的授权影视作品,乙方有权立即终止相应合作,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相应授权影视作品的款项。对由于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责任、法律纠纷、经济损失等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全处理和解决该等纠纷并承担所有费用和开支且不应为此增加乙方的任何负担和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以使乙方免受损害;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5.8.甲方应当最迟在本协议签署时向乙方提供全部授权影视作品清单和明细,甲方保证所提供授权影视作品的艺术完整性且格式和质量均符合乙方操作经营要求。乙方收到授权影视作品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退换,所造成的时间损失在授权期限中顺延。甲方须对其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品质予以保证。在播放前后或播放过程中,若发现品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花屏、声音不同步、字幕声音不同步、爆音、文件有损坏、节目不完整等),甲方有责任立即协助乙方解决并负责为乙方免费退换。若有特殊原因,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予以妥善处理。

5.9.就该剧甲方须对乙方进行正面的宣传支持与配合,并在甲方的宣传计划中适当体现乙方及乙方logo。

5.10.甲方承诺并保证:授权影视作品首播平台为 电视台 档,首播时间不晚于 年 月。若首播平台有变化,则甲方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播放平台仍为同级别卫视。如果乙方不接受首播平台及档期变更,可终止本协议,甲方须在接到乙方书面要求终止协议的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

第6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拥有和保障本合作的网络渠道资源,并保证相关网络资源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能及时获得授权影视作品的使用收益。

6.2.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内,若发现第三人有非法发行或使用授权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之侵权行为的,乙方有权以自身名义采取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并获得索赔,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侵权方进行证据保全、发函警告、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及刑事控诉等。

6.3.乙方出于推广、宣传以及广告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在“授权影视作品”中加入、插播、显示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赞助商信息、logo等在内的相关音视频信息,并使用剪辑后的片断以及对授权影视作品进行广告招商活动。乙方不得更改乙方作品中已经形成相关主体的署名权等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所做的剪辑、调整、编排与更新不得歪曲、影响原作品效果。

6.4.乙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乙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总授权金额 %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本协议总额的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及时付款义务的,不在此限。

6.5.乙方网络发行时间,甲方对乙方播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承诺乙方及乙方授权的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播出方式约定”上传和播放该授权影视作品。

第7条 保密、使用、复制、转让及透露限制

7.1.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永久,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7.2.商业秘密之披露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合同:

①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

②该信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③应有权主管机关的要求,披露之前一方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保密事项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7.3.以上条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7.4.乙方保证严格遵照协议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资源;

7.5.乙方确保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资源的完整性,但为本协议履行而为之宣传目的的方式,包括剪辑片花,将全剧分成几段不在此限。

第8条 禁止商业贿赂

8.1.甲方不得向与其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它有形或无形的利益。

8.2. 甲方不得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安排可能影响公正签订和/或履行合同的任何活动。

8.3.甲方给予乙方的折扣均应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之外,向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返回折扣、劳务费或信息费等。

8.4.上述行为或类似行为应被视为商业贿赂,一经发现,即可被视为已经对乙方造成实质性损害,乙方可解除合同,停止所有向甲方的付款,还可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金额的双倍进行赔偿。如因此给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甲方还应继续负责赔偿。

8.5.甲方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向其索要商业贿赂,应及时向乙方投诉,不得隐瞒。

第9条 甲方陈述和保证

9.1.保证甲方是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9.2.为签署本合同,甲方已经获得合法授权,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机构或人员同意签署,就甲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获得该剧各原始著作权人的许可或授权。

9.3.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物料都是有权提供,真实,没有权属争议的。甲方并对乙方提出的打击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协助要求尽最大可能予以配合。

9.4.甲方保证乙方不因使用其提供的所有物料而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在内的权利。甲方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9.5.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效力不受甲方股东更替,法定代表人更替,相关负责人更替的影响。

第10条 乙方陈述和保证

10.1.保证乙方是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10.2.为签署本合同,乙方已经获得合法授权,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有权机构或人员同意签署。

10.3.乙方保证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乙方股东更替,法定代表人更替,相关负责人更替的影响。

10.4 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授权的各方不会利用甲方影视剧从事非法宣传活动或在非法网站上传播,并对乙方授权各方产生的侵犯甲方权利的侵权行为及违反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11条 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11.1.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应乙方要求,双方一致同意相互协助,积极配合乙方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动。

11.2.乙方作为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人,对侵害本剧网络信息传播权的第三方,当然的有权独家以自身名义采取下列行动:

①调查取证,进行证据保全;

②以各种合法形式警告侵权人,与侵权人协商停止侵权、进行赔偿等事宜,并有权决定和享有赔偿数额;

③通过司法程序(包括民事起诉、上诉、执行、申请证据或财产保全及刑事控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理侵权事件,根据司法处理结果获得并享有各项赔偿;

④为制止侵权出具各类法律文件。

⑤为制止侵权而采取的其他必要合法的措施。

11.3.授权期限:对于在授权期限内已经开始,到期后尚没有结束的维权案件或事务,乙方仍可以继续处理案件或事务至结束。

11.4.保守秘密:为保证乙方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及时性、有效性,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将另一方进行的任何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讯息、计划、步骤、行为)以任何形式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11.5.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费用和收益:除双方明确约定外,乙方承担制止侵权的费用,享有制止侵权的收益。

11.6.就任何第三方侵犯乙方本合同下的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的维权工作,并且为此提供一切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12.2.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之外,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自守约方发出停止违约行为通知后 日内,违约方不停止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本合同解除,解除合同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国家政策因素或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事件、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它事故。

13.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依乙方未使用授权影视节目所占期限比例退还乙方支付的许可使用费。

13.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或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3.4.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相应证明,并采取措施以尽量减少对方的损失。

13.5.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 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14条 协议的终止

14.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条款或违反其中的保证、承诺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14.2.甲乙任何一方如因本方的原因须提前终止协议,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如双方一致同意,可共同协商解约赔偿金额,否则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协议;

14.3.协议终止后,协议中的条款按其性质仍应有效的,协议双方仍应遵守履行。

第15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5.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处理的部分外,协议的其它部分须继续执行。

第16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6.1.本协议及各附件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6.2.本协议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与本协议有关的附件,作为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补充与细化,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中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

附件清单:

1)授权书(附件1)

2)版权证明文件(要求见条款3的要求)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授权书

授权人 系作品的版权人,现授予被授权人 有限公司在行使以下授权影视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一、授权作品:《 》,相关信息见下表:

二、授权权利:

1、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向公众传播权,指基于公众接收信息为目的,以无线、有线、卫星广播电视、网络或类似技术设备,藉声音或影像向公众传达著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办网络点播、网络直播、网络下载、iptv、数字电视(利用有线电视网传送数字视频信号至机顶盒,向用户提供以机顶盒加上电视机为终端设备的交互式电视服务平台)、手机电视(包括无线增值业务及任何基于3g技术通过手机向公众传播作品)、网吧院线等服务方式;使公众得于其各自选定之时间或地点,以及根据事先安排之时间表接收著作內容,附加权利包括通过网吧、酒店、航空器、火车、汽车内的音视频设备或其他终端设备播放的权利和与之相关的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及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享有的著作权人应该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包括传统电视台广播权及音像制品权利。

2、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被授权人有权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或授权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义在上述授权环境下追究非法使用授权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者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全部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政投诉、提起民事诉讼、上诉、申请执行、达成和解、获得赔偿金等,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领权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就本条权利转授权之权利(包括领权方有权许可第三方使用,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

3、转授权的权利,就上述1、2条权利被授权人有权许可第三方拥有,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

三、授权类型

此授权为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可转让、可维权),包括授权人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被授权人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当上述权利遭受侵权时,被授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投诉、提起诉讼等行为并获得赔偿,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被授权人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同时,被授权人可将获得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第三人行使,

四、授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五、权利限制:

年 月 日之后,被授权人方可行使或授权第三人行使该剧授权权利,在此之前被授权人可以针对各类盗版行为,提起法律行动并获得赔偿。

授权方特别声明:授权人保证完全拥有授权影视作品,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相关权利以及转授权权利。如授权人不拥有或不完全拥有授权作品的上述权利而引发的版权侵权纠纷,与被授权人无关,由授权人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

20 年 月 日

附件二:

《 》上线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于 年 月 日在 电视台点开始首播,根据合同约定,贵方有权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行使作品《__________________》的著作权。

甲方

年 月 日

2023年ip版权代理协议书四

甲方协议编号:

乙方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差异优势,促进双方的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平等协商就本协议第1条所列授权影视作品《》等(后简称:授权影视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一事,具体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授权作品

甲方合法拥有授权影视作品之版权并依法可以转让,或经过版权持有人之授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版权转让或授权许可使用事宜,现甲方同意将授权影视作品之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相关著作权授予乙方所有,上述权利是独家专有的,在授权期限内,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

授权影视作品名称及相关信息表:

第2条 授权事项:

2.1.甲乙双方约定授权地区为下列第2 项:

①全球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

③其他区域_____________

2.2. 甲乙双方约定的授权期限为下列第 项: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永久

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

③授权期限为授权影视作品电视台首次播出之日起 年,待电视台首次播出时间确定以后,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首播时间以甲方最后通知时间为准 。甲方需向乙方开具电视台播出时间的证明书,以明确授权期限。电视台首次播出之后,乙方可行使或授权第三人行使该剧授权权利,在此之前乙方仅可以针对各类盗版行为,提起法律行动并获得赔偿。

④第1条授权影视作品名称及相关信息表所载期限。

2.3.授权权利种类

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开办网络点播、网络直播、网络下载、iptv 、数字电视(利用有线电视网传送数字视频信号至机顶盒,向用户提供以机顶盒加上电视机为终端设备的交互式电视服务平台)、手机电视(包括无线增值业务及任何基于3g技术通过手机向公众传播作品)、网吧院线等服务方式;使公众得于其各自选定之时间或地点,以及根据事先安排之时间表接收著作內容,附加权利包括通过网吧、酒店、航空器、火车、汽车内的音视频设备或其他终端设备播放的权利和与之相关的复制权、放映权及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享有的著作权人应该享有的其他权利。

不包括传统电视台广播权及音像制品权利。

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乙方有权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或授权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义在上述授权环境下追究非法使用授权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全部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政投诉、提起民事诉讼、上诉、申请执行、达成和解、获得赔偿金等,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乙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

转授权的权利,就上述所有权利乙方有权许可第三方拥有,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乙方保证转授权的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应受到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的限制。

2.4.授权性质及范围

此授权为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可转让、可维权),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当上述权利遭受侵权时,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投诉、提起诉讼等行为并获得赔偿,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乙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同时,乙方可将获得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第三人行使。

第3条 相关物料

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以下物料,所有权利文件必须是原件或是国家公证机关提供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公证文件:

①甲方资质文件: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②前期版权文件材料:授权影视作品《发行许可证》(或《制作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证》,以及上述证件上该节目的出品方和合作方出等原始权利人、继受权利人出具的甲方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

③其他版权文件材料:播出节目带及合法出版物片尾署名为承制、摄制、制作、出品、联合出品、联合摄制等字样的单位或其他实际拥有版权单位等原始权利人、继受权利人出具的甲方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等

④宣传推广材料:授权影视作品的故事大纲;授权影视作品的宣传片或片花、拍摄花絮和导演/演员访谈资料等的影视文件(如有);

⑤授权影视作品内容及介质:

a.高清母带一套

b.其他数字介质:

介质提供约定: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播出带。

(介质请寄至: 收)

⑥其他资料:合法出版物(即音像光盘) 套(如有)。

⑦公证文件:②、③全部版权文件原件或文件公证件一式 套。

⑧授权书: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一式 份、上线通知书(见附件1)

第4条 授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4.1.该协议涉及的授权使用费用共计为人民币 整(¥ 元)(单集 元,共计 集。最终确定集数以发行许可证载明的集数为准,若集数有所变更,乙方将按照发行许可证载明的集数支付授权使用费用,双方于最后一笔授权使用费支付时核对计算,多退少补);

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支付授权使用费的开户银行以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4.2.甲乙双方商定,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各自的收入分别缴纳各项税金。介质内容压制,版权文件公证费,物料快递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3.支付方式,共分为 次:

乙方应在收到首款发票及第三条所列物料①②的扫描件及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经乙方审核确有不符合约定的,乙方付款时间顺延)向甲方支付 %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 整(¥ 元);

乙方应在收到第二笔款发票及物料③④⑤⑥⑦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经乙方审核确有物料不齐全的,乙方付款时间顺延)向甲方支付 %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 整(¥ 元);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笔款发票及物料⑧,且授权影视作品首播卫视频道开播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整(¥ 元)。

第5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对其提供的授权影视节目的合法性承担全部和所有法律责任,保证拥有的授权影视节目获得所有的、必须的授权,保证授予乙方的权利是独家专有和有效的。

5.2.甲方应按本协议之约定提供给乙方授权影视作品完整足够的权利证明文件供乙方核对确认;若甲方拒绝提供、提供不全,则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乙方所有已付费用及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如甲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了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等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的差额。

5.3. 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向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抵押、转让或许可使用本协议授予的权利。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除由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外,并由甲方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因违约而产生的收益,也归乙方所有。如甲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了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等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的差额。

5.4.如因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的知识产权瑕疵或其信息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以及违法和违规原因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向乙方及乙方再进行转授权涉及的其他方投诉指控侵权,提起诉讼、仲裁,向权利机关举报致使乙方遭受审查或质询,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天内,自付费用直接与该第三方进行协商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款、罚款等),可能的全部赔偿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保证不使乙方遭受实际损失。

5.5.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保证甲方以及授权影视作品的任何权利人都不会追究乙方及乙方再进行转授权涉及的第三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或之后与授权影视作品相关版权内容有关的任何法律责任。

5.6.甲方确认:乙方已经履行了充分的注意义务来审查甲方提供的相关权利证明,如果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对于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版权提出质疑(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甲方将自行承担由其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版权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

5.7.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取得了相应许可手续,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电信、大众传播和互联网信息传播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允许发行和传播;保证所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影视作品本身,以及logo、赞助商信息、广告、材料等)中不包含任何形式的色情、反动、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所禁止的内容,甲方不得利用乙方进行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对于甲方客观上未通过审批取得制作许可证或发行许可证的授权影视作品,乙方有权立即终止相应合作,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相应授权影视作品的款项。对由于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责任、法律纠纷、经济损失等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全处理和解决该等纠纷并承担所有费用和开支且不应为此增加乙方的任何负担和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以使乙方免受损害;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5.8.甲方应当最迟在本协议签署时向乙方提供全部授权影视作品清单和明细,甲方保证所提供授权影视作品的艺术完整性且格式和质量均符合乙方操作经营要求。乙方收到授权影视作品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退换,所造成的时间损失在授权期限中顺延。甲方须对其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品质予以保证。在播放前后或播放过程中,若发现品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花屏、声音不同步、字幕声音不同步、爆音、文件有损坏、节目不完整等),甲方有责任立即协助乙方解决并负责为乙方免费退换。若有特殊原因,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予以妥善处理。

5.9.就该剧甲方须对乙方进行正面的宣传支持与配合,并在甲方的宣传计划中适当体现乙方及乙方logo。

5.10.甲方承诺并保证:授权影视作品首播平台为 电视台 档,首播时间不晚于 年 月。若首播平台有变化,则甲方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播放平台仍为同级别卫视。如果乙方不接受首播平台及档期变更,可终止本协议,甲方须在接到乙方书面要求终止协议的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

第6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拥有和保障本合作的网络渠道资源,并保证相关网络资源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能及时获得授权影视作品的使用收益。

6.2.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内,若发现第三人有非法发行或使用授权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之侵权行为的,乙方有权以自身名义采取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并获得索赔,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侵权方进行证据保全、发函警告、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及刑事控诉等。

6.3.乙方出于推广、宣传以及广告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在“授权影视作品”中加入、插播、显示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赞助商信息、logo等在内的相关音视频信息,并使用剪辑后的片断以及对授权影视作品进行广告招商活动。乙方不得更改乙方作品中已经形成相关主体的署名权等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所做的剪辑、调整、编排与更新不得歪曲、影响原作品效果。

6.4.乙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乙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总授权金额 %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本协议总额的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及时付款义务的,不在此限。

6.5.乙方网络发行时间,甲方对乙方播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承诺乙方及乙方授权的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播出方式约定”上传和播放该授权影视作品。

第7条 保密、使用、复制、转让及透露限制

7.1.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永久,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7.2.商业秘密之披露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合同:

①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

②该信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③应有权主管机关的要求,披露之前一方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保密事项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7.3.以上条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7.4.乙方保证严格遵照协议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资源;

7.5.乙方确保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资源的完整性,但为本协议履行而为之宣传目的的方式,包括剪辑片花,将全剧分成几段不在此限。

第8条 禁止商业贿赂

8.1.甲方不得向与其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它有形或无形的利益。

8.2. 甲方不得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安排可能影响公正签订和/或履行合同的任何活动。

8.3.甲方给予乙方的折扣均应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之外,向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返回折扣、劳务费或信息费等。

8.4.上述行为或类似行为应被视为商业贿赂,一经发现,即可被视为已经对乙方造成实质性损害,乙方可解除合同,停止所有向甲方的付款,还可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金额的双倍进行赔偿。如因此给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甲方还应继续负责赔偿。

8.5.甲方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向其索要商业贿赂,应及时向乙方投诉,不得隐瞒。

第9条 甲方陈述和保证

9.1.保证甲方是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9.2.为签署本合同,甲方已经获得合法授权,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机构或人员同意签署,就甲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获得该剧各原始著作权人的许可或授权。

9.3.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物料都是有权提供,真实,没有权属争议的。甲方并对乙方提出的打击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协助要求尽最大可能予以配合。

9.4.甲方保证乙方不因使用其提供的所有物料而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在内的权利。甲方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9.5.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效力不受甲方股东更替,法定代表人更替,相关负责人更替的影响。

第10条 乙方陈述和保证

10.1.保证乙方是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10.2.为签署本合同,乙方已经获得合法授权,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有权机构或人员同意签署。

10.3.乙方保证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乙方股东更替,法定代表人更替,相关负责人更替的影响。

10.4 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授权的各方不会利用甲方影视剧从事非法宣传活动或在非法网站上传播,并对乙方授权各方产生的侵犯甲方权利的侵权行为及违反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11条 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11.1.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应乙方要求,双方一致同意相互协助,积极配合乙方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动。

11.2.乙方作为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人,对侵害本剧网络信息传播权的第三方,当然的有权独家以自身名义采取下列行动:

①调查取证,进行证据保全;

②以各种合法形式警告侵权人,与侵权人协商停止侵权、进行赔偿等事宜,并有权决定和享有赔偿数额;

③通过司法程序(包括民事起诉、上诉、执行、申请证据或财产保全及刑事控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理侵权事件,根据司法处理结果获得并享有各项赔偿;

④为制止侵权出具各类法律文件。

⑤为制止侵权而采取的其他必要合法的措施。

11.3.授权期限:对于在授权期限内已经开始,到期后尚没有结束的维权案件或事务,乙方仍可以继续处理案件或事务至结束。

11.4.保守秘密:为保证乙方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及时性、有效性,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将另一方进行的任何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讯息、计划、步骤、行为)以任何形式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11.5.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费用和收益:除双方明确约定外,乙方承担制止侵权的费用,享有制止侵权的收益。

11.6.就任何第三方侵犯乙方本合同下的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的维权工作,并且为此提供一切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12.2.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之外,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自守约方发出停止违约行为通知后 日内,违约方不停止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本合同解除,解除合同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国家政策因素或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事件、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它事故。

13.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依乙方未使用授权影视节目所占期限比例退还乙方支付的许可使用费。

13.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或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3.4.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相应证明,并采取措施以尽量减少对方的损失。

13.5.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 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14条 协议的终止

14.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条款或违反其中的保证、承诺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14.2.甲乙任何一方如因本方的原因须提前终止协议,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如双方一致同意,可共同协商解约赔偿金额,否则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协议;

14.3.协议终止后,协议中的条款按其性质仍应有效的,协议双方仍应遵守履行。

第15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5.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处理的部分外,协议的其它部分须继续执行。

第16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6.1.本协议及各附件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6.2.本协议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与本协议有关的附件,作为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补充与细化,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中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

附件清单:

1)授权书(附件1)

2)版权证明文件(要求见条款3的要求)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授权书

授权人 系作品的版权人,现授予被授权人 有限公司在行使以下授权影视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一、授权作品:《 》,相关信息见下表:

二、授权权利:

1、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向公众传播权,指基于公众接收信息为目的,以无线、有线、卫星广播电视、网络或类似技术设备,藉声音或影像向公众传达著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办网络点播、网络直播、网络下载、iptv、数字电视(利用有线电视网传送数字视频信号至机顶盒,向用户提供以机顶盒加上电视机为终端设备的交互式电视服务平台)、手机电视(包括无线增值业务及任何基于3g技术通过手机向公众传播作品)、网吧院线等服务方式;使公众得于其各自选定之时间或地点,以及根据事先安排之时间表接收著作內容,附加权利包括通过网吧、酒店、航空器、火车、汽车内的音视频设备或其他终端设备播放的权利和与之相关的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及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享有的著作权人应该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包括传统电视台广播权及音像制品权利。

2、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被授权人有权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或授权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义在上述授权环境下追究非法使用授权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者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全部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政投诉、提起民事诉讼、上诉、申请执行、达成和解、获得赔偿金等,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领权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就本条权利转授权之权利(包括领权方有权许可第三方使用,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

3、转授权的权利,就上述1、2条权利被授权人有权许可第三方拥有,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

三、授权类型

此授权为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可转让、可维权),包括授权人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被授权人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当上述权利遭受侵权时,被授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投诉、提起诉讼等行为并获得赔偿,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被授权人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同时,被授权人可将获得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第三人行使,

四、授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五、权利限制:

年 月 日之后,被授权人方可行使或授权第三人行使该剧授权权利,在此之前被授权人可以针对各类盗版行为,提起法律行动并获得赔偿。

授权方特别声明:授权人保证完全拥有授权影视作品,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相关权利以及转授权权利。如授权人不拥有或不完全拥有授权作品的上述权利而引发的版权侵权纠纷,与被授权人无关,由授权人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

20 年 月 日

附件二:

《 》上线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于 年 月 日在 电视台点开始首播,根据合同约定,贵方有权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行使作品《__________________》的著作权。

甲方

年 月 日

2023年ip版权代理协议书五

甲方:____________ 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优质的宣传平台,甲方特邀请乙方以形象代言人的方式与甲方进行合作,经过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人的生活素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微信朋友圈、微博、博客、抖音等社交平台或公共媒体。

乙方微博: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博客:____________

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拍摄小视频作为ip打造包装,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不限片数。

3、乙方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不限张数。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壹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

三、合作方式

(一)甲方有权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含有乙方肖像、姓名的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手提袋、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等其他传播媒介。

(二)甲方在产品、品牌、公司形象的推介和广告宣传的商业用途中,可以使用以乙方名义注册的网络账户,肖像图片、影像视频、姓名、签字、声音等可传播信息。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对上述内容的使用形式、次数和发布载体,在符合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和不损害乙方权益和形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进行合理安排。

第四条、形象代言酬金支付及结算

本合同代言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____元整,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订金人民币 ____元。余款 ____元,于 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日支付完毕。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代言服务费的所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所拍摄的照片、视频等宣传材料拥有排他性的使用权,非经甲方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拍摄的视频、照片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进行选择,决定使用或不使用或如何使用之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拍摄的照片、视频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进行制作加工,包括裁剪、缩放、色彩调整、细节美化或其他保留人物面部特征,且不损害人物形象的技术处理。

3、 甲方有权在视频、照片或制作的其他宣传材料中就乙方的肖像、姓名和乙方的个人资料予以结合性使用。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从事违反法律法规之活动。

6、协议有效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须真实提供书面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资料等,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其个人隐私资料或将身份证资料用做他处。

7、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须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提供拍照,拍摄视频,书写文字,提供音频或出席线下活动等相关事情,上述活动的时间安排事宜,双方应本着相互协商、相互尊重的原则。

8、乙方有依据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之权利。

9、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的 ______________年内乙方不会从事与甲方相竞争对手的广告宣传活动。

1、在乙方肖像权或姓名权受到侵害,并影响到甲方利益时,乙方应采取积极的维权措施。

11、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合法权益,甲方以乙方名义注册各类网络账户使用权和所有权归甲方属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否认,也不得索要网络账户账号和密码,双方协商同意除外,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言论、视频等,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有损乙方形象。

12、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的任何时间乙方不得发表对甲方及甲方经营项目的任何不利言论。

13、乙方在合作期间获得的甲方非公开的产品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该保密期间不受本合同期限限制。

14、乙方保证勤勉敬业,按约完成甲方要求的拍摄作品,专业、高效配合甲方完成合作项目。

15、乙方有责任维护自身健康的公众形象,不得有损害个人形象波及甲方产品。如乙方发生被证实有违社会公众道德的负面新闻或受到刑事处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已支付的报酬。

16、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如在本合同约定形象使用期限内,乙方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重大疾病等意外事故,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如实告知,双方以最诚恳的态度及方法处理一切本协议内事宜之解决方法。

17、本协议之签订与履行,不代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雇佣关系或类似关系,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雇主或用人单位性质的责任。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以外,无需在甲方处坐班出勤。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违反合同之规定或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合同所确定的义务致使甲方无法实现本合同之目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未在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酬金,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出现意见分歧,双方应协商解决。

2、如果乙方因非不可抗力而未能完成甲方合约期作品,每出现一次的,甲方有权扣除应支付费用及报酬的 %。如果乙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三次未能完成甲方合约期作品,则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不再支付未支付的费用及报酬。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所确定的支付酬金之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酬金,并有权就迟延支付数额的5%主张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期限及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或盖章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2023年ip版权代理协议书六

甲方协议编号:

乙方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差异优势,促进双方的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平等协商就本协议第1条所列授权影视作品《》等(后简称:授权影视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一事,具体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授权作品

甲方合法拥有授权影视作品之版权并依法可以转让,或经过版权持有人之授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版权转让或授权许可使用事宜,现甲方同意将授权影视作品之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相关著作权授予乙方所有,上述权利是独家专有的,在授权期限内,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

授权影视作品名称及相关信息表:

第2条 授权事项:

2.1.甲乙双方约定授权地区为下列第2 项:

①全球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

③其他区域_____________

2.2. 甲乙双方约定的授权期限为下列第 项: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永久

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

③授权期限为授权影视作品电视台首次播出之日起 年,待电视台首次播出时间确定以后,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首播时间以甲方最后通知时间为准 。甲方需向乙方开具电视台播出时间的证明书,以明确授权期限。电视台首次播出之后,乙方可行使或授权第三人行使该剧授权权利,在此之前乙方仅可以针对各类盗版行为,提起法律行动并获得赔偿。

④第1条授权影视作品名称及相关信息表所载期限。

2.3.授权权利种类

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开办网络点播、网络直播、网络下载、iptv 、数字电视(利用有线电视网传送数字视频信号至机顶盒,向用户提供以机顶盒加上电视机为终端设备的交互式电视服务平台)、手机电视(包括无线增值业务及任何基于3g技术通过手机向公众传播作品)、网吧院线等服务方式;使公众得于其各自选定之时间或地点,以及根据事先安排之时间表接收著作內容,附加权利包括通过网吧、酒店、航空器、火车、汽车内的音视频设备或其他终端设备播放的权利和与之相关的复制权、放映权及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享有的著作权人应该享有的其他权利。

不包括传统电视台广播权及音像制品权利。

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乙方有权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或授权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义在上述授权环境下追究非法使用授权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全部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政投诉、提起民事诉讼、上诉、申请执行、达成和解、获得赔偿金等,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乙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

转授权的权利,就上述所有权利乙方有权许可第三方拥有,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乙方保证转授权的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应受到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的限制。

2.4.授权性质及范围

此授权为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可转让、可维权),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当上述权利遭受侵权时,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投诉、提起诉讼等行为并获得赔偿,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乙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同时,乙方可将获得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第三人行使。

第3条 相关物料

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以下物料,所有权利文件必须是原件或是国家公证机关提供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公证文件:

①甲方资质文件: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②前期版权文件材料:授权影视作品《发行许可证》(或《制作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证》,以及上述证件上该节目的出品方和合作方出等原始权利人、继受权利人出具的甲方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

③其他版权文件材料:播出节目带及合法出版物片尾署名为承制、摄制、制作、出品、联合出品、联合摄制等字样的单位或其他实际拥有版权单位等原始权利人、继受权利人出具的甲方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等

④宣传推广材料:授权影视作品的故事大纲;授权影视作品的宣传片或片花、拍摄花絮和导演/演员访谈资料等的影视文件(如有);

⑤授权影视作品内容及介质:

a.高清母带一套

b.其他数字介质:

介质提供约定: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播出带。

(介质请寄至: 收)

⑥其他资料:合法出版物(即音像光盘) 套(如有)。

⑦公证文件:②、③全部版权文件原件或文件公证件一式 套。

⑧授权书: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一式 份、上线通知书(见附件1)

第4条 授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4.1.该协议涉及的授权使用费用共计为人民币 整(¥ 元)(单集 元,共计 集。最终确定集数以发行许可证载明的集数为准,若集数有所变更,乙方将按照发行许可证载明的集数支付授权使用费用,双方于最后一笔授权使用费支付时核对计算,多退少补);

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支付授权使用费的开户银行以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4.2.甲乙双方商定,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各自的收入分别缴纳各项税金。介质内容压制,版权文件公证费,物料快递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3.支付方式,共分为 次:

乙方应在收到首款发票及第三条所列物料①②的扫描件及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经乙方审核确有不符合约定的,乙方付款时间顺延)向甲方支付 %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 整(¥ 元);

乙方应在收到第二笔款发票及物料③④⑤⑥⑦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经乙方审核确有物料不齐全的,乙方付款时间顺延)向甲方支付 %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 整(¥ 元);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笔款发票及物料⑧,且授权影视作品首播卫视频道开播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整(¥ 元)。

第5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对其提供的授权影视节目的合法性承担全部和所有法律责任,保证拥有的授权影视节目获得所有的、必须的授权,保证授予乙方的权利是独家专有和有效的。

5.2.甲方应按本协议之约定提供给乙方授权影视作品完整足够的权利证明文件供乙方核对确认;若甲方拒绝提供、提供不全,则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乙方所有已付费用及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如甲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了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等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的差额。

5.3. 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向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抵押、转让或许可使用本协议授予的权利。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除由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外,并由甲方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因违约而产生的收益,也归乙方所有。如甲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了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等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的差额。

5.4.如因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的知识产权瑕疵或其信息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以及违法和违规原因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向乙方及乙方再进行转授权涉及的其他方投诉指控侵权,提起诉讼、仲裁,向权利机关举报致使乙方遭受审查或质询,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天内,自付费用直接与该第三方进行协商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款、罚款等),可能的全部赔偿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保证不使乙方遭受实际损失。

5.5.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保证甲方以及授权影视作品的任何权利人都不会追究乙方及乙方再进行转授权涉及的第三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或之后与授权影视作品相关版权内容有关的任何法律责任。

5.6.甲方确认:乙方已经履行了充分的注意义务来审查甲方提供的相关权利证明,如果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对于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版权提出质疑(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甲方将自行承担由其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版权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

5.7.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取得了相应许可手续,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电信、大众传播和互联网信息传播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允许发行和传播;保证所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影视作品本身,以及logo、赞助商信息、广告、材料等)中不包含任何形式的色情、反动、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所禁止的内容,甲方不得利用乙方进行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对于甲方客观上未通过审批取得制作许可证或发行许可证的授权影视作品,乙方有权立即终止相应合作,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相应授权影视作品的款项。对由于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责任、法律纠纷、经济损失等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全处理和解决该等纠纷并承担所有费用和开支且不应为此增加乙方的任何负担和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以使乙方免受损害;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5.8.甲方应当最迟在本协议签署时向乙方提供全部授权影视作品清单和明细,甲方保证所提供授权影视作品的艺术完整性且格式和质量均符合乙方操作经营要求。乙方收到授权影视作品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退换,所造成的时间损失在授权期限中顺延。甲方须对其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品质予以保证。在播放前后或播放过程中,若发现品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花屏、声音不同步、字幕声音不同步、爆音、文件有损坏、节目不完整等),甲方有责任立即协助乙方解决并负责为乙方免费退换。若有特殊原因,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予以妥善处理。

5.9.就该剧甲方须对乙方进行正面的宣传支持与配合,并在甲方的宣传计划中适当体现乙方及乙方logo。

5.10.甲方承诺并保证:授权影视作品首播平台为 电视台 档,首播时间不晚于 年 月。若首播平台有变化,则甲方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播放平台仍为同级别卫视。如果乙方不接受首播平台及档期变更,可终止本协议,甲方须在接到乙方书面要求终止协议的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

第6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拥有和保障本合作的网络渠道资源,并保证相关网络资源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能及时获得授权影视作品的使用收益。

6.2.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内,若发现第三人有非法发行或使用授权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之侵权行为的,乙方有权以自身名义采取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并获得索赔,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侵权方进行证据保全、发函警告、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及刑事控诉等。

6.3.乙方出于推广、宣传以及广告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在“授权影视作品”中加入、插播、显示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赞助商信息、logo等在内的相关音视频信息,并使用剪辑后的片断以及对授权影视作品进行广告招商活动。乙方不得更改乙方作品中已经形成相关主体的署名权等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所做的剪辑、调整、编排与更新不得歪曲、影响原作品效果。

6.4.乙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乙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总授权金额 %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本协议总额的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及时付款义务的,不在此限。

6.5.乙方网络发行时间,甲方对乙方播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承诺乙方及乙方授权的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播出方式约定”上传和播放该授权影视作品。

第7条 保密、使用、复制、转让及透露限制

7.1.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永久,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7.2.商业秘密之披露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合同:

①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

②该信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③应有权主管机关的要求,披露之前一方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保密事项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7.3.以上条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7.4.乙方保证严格遵照协议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资源;

7.5.乙方确保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资源的完整性,但为本协议履行而为之宣传目的的方式,包括剪辑片花,将全剧分成几段不在此限。

第8条 禁止商业贿赂

8.1.甲方不得向与其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它有形或无形的利益。

8.2. 甲方不得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安排可能影响公正签订和/或履行合同的任何活动。

8.3.甲方给予乙方的折扣均应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之外,向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返回折扣、劳务费或信息费等。

8.4.上述行为或类似行为应被视为商业贿赂,一经发现,即可被视为已经对乙方造成实质性损害,乙方可解除合同,停止所有向甲方的付款,还可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金额的双倍进行赔偿。如因此给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甲方还应继续负责赔偿。

8.5.甲方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向其索要商业贿赂,应及时向乙方投诉,不得隐瞒。

第9条 甲方陈述和保证

9.1.保证甲方是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9.2.为签署本合同,甲方已经获得合法授权,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机构或人员同意签署,就甲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获得该剧各原始著作权人的许可或授权。

9.3.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物料都是有权提供,真实,没有权属争议的。甲方并对乙方提出的打击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协助要求尽最大可能予以配合。

9.4.甲方保证乙方不因使用其提供的所有物料而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在内的权利。甲方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9.5.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效力不受甲方股东更替,法定代表人更替,相关负责人更替的影响。

第10条 乙方陈述和保证

10.1.保证乙方是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10.2.为签署本合同,乙方已经获得合法授权,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有权机构或人员同意签署。

10.3.乙方保证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乙方股东更替,法定代表人更替,相关负责人更替的影响。

10.4 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授权的各方不会利用甲方影视剧从事非法宣传活动或在非法网站上传播,并对乙方授权各方产生的侵犯甲方权利的侵权行为及违反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11条 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11.1.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应乙方要求,双方一致同意相互协助,积极配合乙方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动。

11.2.乙方作为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人,对侵害本剧网络信息传播权的第三方,当然的有权独家以自身名义采取下列行动:

①调查取证,进行证据保全;

②以各种合法形式警告侵权人,与侵权人协商停止侵权、进行赔偿等事宜,并有权决定和享有赔偿数额;

③通过司法程序(包括民事起诉、上诉、执行、申请证据或财产保全及刑事控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理侵权事件,根据司法处理结果获得并享有各项赔偿;

④为制止侵权出具各类法律文件。

⑤为制止侵权而采取的其他必要合法的措施。

11.3.授权期限:对于在授权期限内已经开始,到期后尚没有结束的维权案件或事务,乙方仍可以继续处理案件或事务至结束。

11.4.保守秘密:为保证乙方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及时性、有效性,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将另一方进行的任何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讯息、计划、步骤、行为)以任何形式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11.5.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费用和收益:除双方明确约定外,乙方承担制止侵权的费用,享有制止侵权的收益。

11.6.就任何第三方侵犯乙方本合同下的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的维权工作,并且为此提供一切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12.2.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之外,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自守约方发出停止违约行为通知后 日内,违约方不停止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本合同解除,解除合同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国家政策因素或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事件、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它事故。

13.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依乙方未使用授权影视节目所占期限比例退还乙方支付的许可使用费。

13.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或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3.4.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相应证明,并采取措施以尽量减少对方的损失。

13.5.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 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14条 协议的终止

14.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条款或违反其中的保证、承诺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14.2.甲乙任何一方如因本方的原因须提前终止协议,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如双方一致同意,可共同协商解约赔偿金额,否则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协议;

14.3.协议终止后,协议中的条款按其性质仍应有效的,协议双方仍应遵守履行。

第15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5.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处理的部分外,协议的其它部分须继续执行。

第16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6.1.本协议及各附件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6.2.本协议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与本协议有关的附件,作为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补充与细化,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中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

附件清单:

1)授权书(附件1)

2)版权证明文件(要求见条款3的要求)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授权书

授权人 系作品的版权人,现授予被授权人 有限公司在行使以下授权影视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一、授权作品:《 》,相关信息见下表:

二、授权权利:

1、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向公众传播权,指基于公众接收信息为目的,以无线、有线、卫星广播电视、网络或类似技术设备,藉声音或影像向公众传达著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办网络点播、网络直播、网络下载、iptv、数字电视(利用有线电视网传送数字视频信号至机顶盒,向用户提供以机顶盒加上电视机为终端设备的交互式电视服务平台)、手机电视(包括无线增值业务及任何基于3g技术通过手机向公众传播作品)、网吧院线等服务方式;使公众得于其各自选定之时间或地点,以及根据事先安排之时间表接收著作內容,附加权利包括通过网吧、酒店、航空器、火车、汽车内的音视频设备或其他终端设备播放的权利和与之相关的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及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享有的著作权人应该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包括传统电视台广播权及音像制品权利。

2、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被授权人有权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或授权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义在上述授权环境下追究非法使用授权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者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全部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政投诉、提起民事诉讼、上诉、申请执行、达成和解、获得赔偿金等,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领权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就本条权利转授权之权利(包括领权方有权许可第三方使用,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

3、转授权的权利,就上述1、2条权利被授权人有权许可第三方拥有,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

三、授权类型

此授权为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可转让、可维权),包括授权人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被授权人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当上述权利遭受侵权时,被授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投诉、提起诉讼等行为并获得赔偿,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被授权人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同时,被授权人可将获得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第三人行使,

四、授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五、权利限制:

年 月 日之后,被授权人方可行使或授权第三人行使该剧授权权利,在此之前被授权人可以针对各类盗版行为,提起法律行动并获得赔偿。

授权方特别声明:授权人保证完全拥有授权影视作品,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相关权利以及转授权权利。如授权人不拥有或不完全拥有授权作品的上述权利而引发的版权侵权纠纷,与被授权人无关,由授权人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

20 年 月 日

附件二:

《 》上线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于 年 月 日在 电视台点开始首播,根据合同约定,贵方有权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行使作品《__________________》的著作权。

甲方

年 月 日

2023年ip版权代理协议书七

甲方协议编号:

乙方协议编号: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差异优势,促进双方的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平等协商就本协议第1条所列授权影视作品《》等(后简称:授权影视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一事,具体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授权作品

甲方合法拥有授权影视作品之版权并依法可以转让,或经过版权持有人之授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版权转让或授权许可使用事宜,现甲方同意将授权影视作品之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相关著作权授予乙方所有,上述权利是独家专有的,在授权期限内,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

授权影视作品名称及相关信息表:

第2条 授权事项:

2.1.甲乙双方约定授权地区为下列第2 项:

①全球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

③其他区域_____________

2.2. 甲乙双方约定的授权期限为下列第 项:

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永久

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

③授权期限为授权影视作品电视台首次播出之日起 年,待电视台首次播出时间确定以后,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首播时间以甲方最后通知时间为准 。甲方需向乙方开具电视台播出时间的证明书,以明确授权期限。电视台首次播出之后,乙方可行使或授权第三人行使该剧授权权利,在此之前乙方仅可以针对各类盗版行为,提起法律行动并获得赔偿。

④第1条授权影视作品名称及相关信息表所载期限。

2.3.授权权利种类

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开办网络点播、网络直播、网络下载、iptv 、数字电视(利用有线电视网传送数字视频信号至机顶盒,向用户提供以机顶盒加上电视机为终端设备的交互式电视服务平台)、手机电视(包括无线增值业务及任何基于3g技术通过手机向公众传播作品)、网吧院线等服务方式;使公众得于其各自选定之时间或地点,以及根据事先安排之时间表接收著作內容,附加权利包括通过网吧、酒店、航空器、火车、汽车内的音视频设备或其他终端设备播放的权利和与之相关的复制权、放映权及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享有的著作权人应该享有的其他权利。

不包括传统电视台广播权及音像制品权利。

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乙方有权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或授权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义在上述授权环境下追究非法使用授权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全部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政投诉、提起民事诉讼、上诉、申请执行、达成和解、获得赔偿金等,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乙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

转授权的权利,就上述所有权利乙方有权许可第三方拥有,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乙方保证转授权的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应受到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的限制。

2.4.授权性质及范围

此授权为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可转让、可维权),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当上述权利遭受侵权时,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投诉、提起诉讼等行为并获得赔偿,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乙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同时,乙方可将获得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第三人行使。

第3条 相关物料

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以下物料,所有权利文件必须是原件或是国家公证机关提供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公证文件:

①甲方资质文件: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②前期版权文件材料:授权影视作品《发行许可证》(或《制作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证》,以及上述证件上该节目的出品方和合作方出等原始权利人、继受权利人出具的甲方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

③其他版权文件材料:播出节目带及合法出版物片尾署名为承制、摄制、制作、出品、联合出品、联合摄制等字样的单位或其他实际拥有版权单位等原始权利人、继受权利人出具的甲方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或授权书等

④宣传推广材料:授权影视作品的故事大纲;授权影视作品的宣传片或片花、拍摄花絮和导演/演员访谈资料等的影视文件(如有);

⑤授权影视作品内容及介质:

a.高清母带一套

b.其他数字介质:

介质提供约定: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播出带。

(介质请寄至: 收)

⑥其他资料:合法出版物(即音像光盘) 套(如有)。

⑦公证文件:②、③全部版权文件原件或文件公证件一式 套。

⑧授权书: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一式 份、上线通知书(见附件1)

第4条 授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4.1.该协议涉及的授权使用费用共计为人民币 整(¥ 元)(单集 元,共计 集。最终确定集数以发行许可证载明的集数为准,若集数有所变更,乙方将按照发行许可证载明的集数支付授权使用费用,双方于最后一笔授权使用费支付时核对计算,多退少补);

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支付授权使用费的开户银行以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4.2.甲乙双方商定,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各自的收入分别缴纳各项税金。介质内容压制,版权文件公证费,物料快递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3.支付方式,共分为 次:

乙方应在收到首款发票及第三条所列物料①②的扫描件及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经乙方审核确有不符合约定的,乙方付款时间顺延)向甲方支付 %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 整(¥ 元);

乙方应在收到第二笔款发票及物料③④⑤⑥⑦后的 个工作日内(如经乙方审核确有物料不齐全的,乙方付款时间顺延)向甲方支付 %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 整(¥ 元);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笔款发票及物料⑧,且授权影视作品首播卫视频道开播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授权使用费,即人民币整(¥ 元)。

第5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对其提供的授权影视节目的合法性承担全部和所有法律责任,保证拥有的授权影视节目获得所有的、必须的授权,保证授予乙方的权利是独家专有和有效的。

5.2.甲方应按本协议之约定提供给乙方授权影视作品完整足够的权利证明文件供乙方核对确认;若甲方拒绝提供、提供不全,则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乙方所有已付费用及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如甲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了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等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的差额。

5.3. 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向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抵押、转让或许可使用本协议授予的权利。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除由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授权使用费外,并由甲方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因违约而产生的收益,也归乙方所有。如甲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了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等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的差额。

5.4.如因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的知识产权瑕疵或其信息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以及违法和违规原因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向乙方及乙方再进行转授权涉及的其他方投诉指控侵权,提起诉讼、仲裁,向权利机关举报致使乙方遭受审查或质询,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天内,自付费用直接与该第三方进行协商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款、罚款等),可能的全部赔偿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保证不使乙方遭受实际损失。

5.5.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保证甲方以及授权影视作品的任何权利人都不会追究乙方及乙方再进行转授权涉及的第三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或之后与授权影视作品相关版权内容有关的任何法律责任。

5.6.甲方确认:乙方已经履行了充分的注意义务来审查甲方提供的相关权利证明,如果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对于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版权提出质疑(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甲方将自行承担由其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版权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

5.7.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取得了相应许可手续,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电信、大众传播和互联网信息传播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允许发行和传播;保证所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影视作品本身,以及logo、赞助商信息、广告、材料等)中不包含任何形式的色情、反动、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所禁止的内容,甲方不得利用乙方进行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对于甲方客观上未通过审批取得制作许可证或发行许可证的授权影视作品,乙方有权立即终止相应合作,甲方应当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相应授权影视作品的款项。对由于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起的任何政治责任、法律纠纷、经济损失等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全处理和解决该等纠纷并承担所有费用和开支且不应为此增加乙方的任何负担和使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以使乙方免受损害;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5.8.甲方应当最迟在本协议签署时向乙方提供全部授权影视作品清单和明细,甲方保证所提供授权影视作品的艺术完整性且格式和质量均符合乙方操作经营要求。乙方收到授权影视作品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退换,所造成的时间损失在授权期限中顺延。甲方须对其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品质予以保证。在播放前后或播放过程中,若发现品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花屏、声音不同步、字幕声音不同步、爆音、文件有损坏、节目不完整等),甲方有责任立即协助乙方解决并负责为乙方免费退换。若有特殊原因,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予以妥善处理。

5.9.就该剧甲方须对乙方进行正面的宣传支持与配合,并在甲方的宣传计划中适当体现乙方及乙方logo。

5.10.甲方承诺并保证:授权影视作品首播平台为 电视台 档,首播时间不晚于 年 月。若首播平台有变化,则甲方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播放平台仍为同级别卫视。如果乙方不接受首播平台及档期变更,可终止本协议,甲方须在接到乙方书面要求终止协议的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

第6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拥有和保障本合作的网络渠道资源,并保证相关网络资源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能及时获得授权影视作品的使用收益。

6.2.在本协议授权期限内,若发现第三人有非法发行或使用授权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之侵权行为的,乙方有权以自身名义采取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并获得索赔,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侵权方进行证据保全、发函警告、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及刑事控诉等。

6.3.乙方出于推广、宣传以及广告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在“授权影视作品”中加入、插播、显示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赞助商信息、logo等在内的相关音视频信息,并使用剪辑后的片断以及对授权影视作品进行广告招商活动。乙方不得更改乙方作品中已经形成相关主体的署名权等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所做的剪辑、调整、编排与更新不得歪曲、影响原作品效果。

6.4.乙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乙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总授权金额 %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本协议总额的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及时付款义务的,不在此限。

6.5.乙方网络发行时间,甲方对乙方播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承诺乙方及乙方授权的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播出方式约定”上传和播放该授权影视作品。

第7条 保密、使用、复制、转让及透露限制

7.1.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永久,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7.2.商业秘密之披露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合同:

①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

②该信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③应有权主管机关的要求,披露之前一方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保密事项的确切性质通知另一方。

7.3.以上条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7.4.乙方保证严格遵照协议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资源;

7.5.乙方确保甲方提供的授权影视作品资源的完整性,但为本协议履行而为之宣传目的的方式,包括剪辑片花,将全剧分成几段不在此限。

第8条 禁止商业贿赂

8.1.甲方不得向与其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它有形或无形的利益。

8.2. 甲方不得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安排可能影响公正签订和/或履行合同的任何活动。

8.3.甲方给予乙方的折扣均应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之外,向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返回折扣、劳务费或信息费等。

8.4.上述行为或类似行为应被视为商业贿赂,一经发现,即可被视为已经对乙方造成实质性损害,乙方可解除合同,停止所有向甲方的付款,还可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金额的双倍进行赔偿。如因此给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甲方还应继续负责赔偿。

8.5.甲方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向其索要商业贿赂,应及时向乙方投诉,不得隐瞒。

第9条 甲方陈述和保证

9.1.保证甲方是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9.2.为签署本合同,甲方已经获得合法授权,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机构或人员同意签署,就甲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获得该剧各原始著作权人的许可或授权。

9.3.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物料都是有权提供,真实,没有权属争议的。甲方并对乙方提出的打击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协助要求尽最大可能予以配合。

9.4.甲方保证乙方不因使用其提供的所有物料而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在内的权利。甲方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9.5.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效力不受甲方股东更替,法定代表人更替,相关负责人更替的影响。

第10条 乙方陈述和保证

10.1.保证乙方是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10.2.为签署本合同,乙方已经获得合法授权,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有权机构或人员同意签署。

10.3.乙方保证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乙方股东更替,法定代表人更替,相关负责人更替的影响。

10.4 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授权的各方不会利用甲方影视剧从事非法宣传活动或在非法网站上传播,并对乙方授权各方产生的侵犯甲方权利的侵权行为及违反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11条 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11.1.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应乙方要求,双方一致同意相互协助,积极配合乙方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动。

11.2.乙方作为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人,对侵害本剧网络信息传播权的第三方,当然的有权独家以自身名义采取下列行动:

①调查取证,进行证据保全;

②以各种合法形式警告侵权人,与侵权人协商停止侵权、进行赔偿等事宜,并有权决定和享有赔偿数额;

③通过司法程序(包括民事起诉、上诉、执行、申请证据或财产保全及刑事控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理侵权事件,根据司法处理结果获得并享有各项赔偿;

④为制止侵权出具各类法律文件。

⑤为制止侵权而采取的其他必要合法的措施。

11.3.授权期限:对于在授权期限内已经开始,到期后尚没有结束的维权案件或事务,乙方仍可以继续处理案件或事务至结束。

11.4.保守秘密:为保证乙方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及时性、有效性,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将另一方进行的任何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讯息、计划、步骤、行为)以任何形式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11.5.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费用和收益:除双方明确约定外,乙方承担制止侵权的费用,享有制止侵权的收益。

11.6.就任何第三方侵犯乙方本合同下的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的维权工作,并且为此提供一切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12.2.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之外,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自守约方发出停止违约行为通知后 日内,违约方不停止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本合同解除,解除合同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国家政策因素或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事件、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它事故。

13.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依乙方未使用授权影视节目所占期限比例退还乙方支付的许可使用费。

13.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或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3.4.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相应证明,并采取措施以尽量减少对方的损失。

13.5.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 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第14条 协议的终止

14.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条款或违反其中的保证、承诺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14.2.甲乙任何一方如因本方的原因须提前终止协议,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如双方一致同意,可共同协商解约赔偿金额,否则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协议;

14.3.协议终止后,协议中的条款按其性质仍应有效的,协议双方仍应遵守履行。

第15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5.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处理的部分外,协议的其它部分须继续执行。

第16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6.1.本协议及各附件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6.2.本协议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与本协议有关的附件,作为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补充与细化,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中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

附件清单:

1)授权书(附件1)

2)版权证明文件(要求见条款3的要求)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授权书

授权人 系作品的版权人,现授予被授权人 有限公司在行使以下授权影视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一、授权作品:《 》,相关信息见下表:

二、授权权利:

1、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向公众传播权,指基于公众接收信息为目的,以无线、有线、卫星广播电视、网络或类似技术设备,藉声音或影像向公众传达著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办网络点播、网络直播、网络下载、iptv、数字电视(利用有线电视网传送数字视频信号至机顶盒,向用户提供以机顶盒加上电视机为终端设备的交互式电视服务平台)、手机电视(包括无线增值业务及任何基于3g技术通过手机向公众传播作品)、网吧院线等服务方式;使公众得于其各自选定之时间或地点,以及根据事先安排之时间表接收著作內容,附加权利包括通过网吧、酒店、航空器、火车、汽车内的音视频设备或其他终端设备播放的权利和与之相关的复制权、发行权、放映权及为实现合同目的而享有的著作权人应该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包括传统电视台广播权及音像制品权利。

2、制止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被授权人有权独立以自己的名义或授权第三方以第三方的名义在上述授权环境下追究非法使用授权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者的法律责任,并获得全部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政投诉、提起民事诉讼、上诉、申请执行、达成和解、获得赔偿金等,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领权方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就本条权利转授权之权利(包括领权方有权许可第三方使用,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

3、转授权的权利,就上述1、2条权利被授权人有权许可第三方拥有,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转授权(包括独占授权),有权许可并认可后续各层次第三方再行转授权;

三、授权类型

此授权为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可转让、可维权),包括授权人在内的任何第三人未经被授权人同意不得行使上述权利,当上述权利遭受侵权时,被授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投诉、提起诉讼等行为并获得赔偿,授权期限届满不影响被授权人已经采取上述法律措施。同时,被授权人可将获得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授权第三人行使,

四、授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五、权利限制:

年 月 日之后,被授权人方可行使或授权第三人行使该剧授权权利,在此之前被授权人可以针对各类盗版行为,提起法律行动并获得赔偿。

授权方特别声明:授权人保证完全拥有授权影视作品,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相关权利以及转授权权利。如授权人不拥有或不完全拥有授权作品的上述权利而引发的版权侵权纠纷,与被授权人无关,由授权人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

授权人:

20 年 月 日

附件二:

《 》上线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于 年 月 日在 电视台点开始首播,根据合同约定,贵方有权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行使作品《__________________》的著作权。

甲方

年 月 日

2023年ip版权代理协议书八

甲方:(真实姓名: 笔名: 书名: )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北京景天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收件人:王莹

电话:

传真:010-65x

地址:x

邮编:100024

签约编辑: 天使的魔鬼

为促进原创文学的持续发展与繁荣,给作者创造良好的创作环境,同时也为读者打造一个集搜书、阅读、互动、购买为一体的高品质服务平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创作作品著作权的相关财产权以专有授权的方式授于乙方。

鉴此,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涉及的名词解释

1. 作品:指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内容完整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的作品。 (包括

中文简体版本、中文繁体版本和任何外文版、译文版、图文版、图片版),还包括其正传、前传、后传、番外以及乙方根据签约作品相关人物、故事而创作的后续、旁支、系列作品。

2. 数字出版相关权利:版权拥有者在全球范围内享有的版式设计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等。

3. “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中国法律规定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

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4. 授权及转让代理:本协议项下的“授权及转让代理”是指根据甲方赋予乙方的代理

权,乙方可将签约作品以授权及转让的方式将其授权数字版权分给任何第三方。乙方有权独立自主的选择交易对象,确定交易的基本条件(包括价格、交易方式是授权还是转让、授权期限等)。

5. 本协议中乙方为北京景天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版权约定

1. 甲方将其 “授权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数字出版相关权利(其中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版式设计权)的授权及转让的代理权在合作期内授予乙方专有使用。

2. 甲方将其 “授权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以纸质图书、漫画、游戏、广播、电影、

电视剧、有声读物出版、发行及传播的权利授乙方专有使用。

3. 甲方授权乙方的作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且拥有

全部的著作权利;如果因为甲方不实导致乙方被第三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纠纷、诉讼,或遭到行政等相关部门处理、或因授权内容存在权利瑕疵或侵犯第三方权利等问题造成本公司损失或陷入诉讼等纠纷,都应由甲方出面解决并承担责任;甲方亦应赔偿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的全部损失。

4.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及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以乙方的名义对侵犯甲方作品

著作权的行为进行维权。在维权活动期间,因甲方单方面自行和解或撤诉导致乙方损失(包括公证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前期支出)由甲方承担。如本协议到期,而在本协议期限内已进行证据保全的维权活动尚未结案,则有关维权工作开展的授权不受本协议期限的制约,维权工作授权期限截止至所有维权案件结案。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签约作者有权按照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获取相应的稿酬。

2、 签约作者符合要求的作品,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推荐。

3、 签约作者有权要求公司为其签约作品在不同渠道创造收益。

4、 当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相关各项著作权受到非法侵犯时,作者有权利要求公司代理作者协调处理相关的各项事务,以维护签约作者的权利。

5、 本协议为专有授权协议,作者不得以自己或第三人之名义授权、许可他人以与本协议相同或相类似的方式发表、发行、编辑、出版相同或相类似签约作品。

6、作者保证其在本协议附件填写的作品名称、姓名、笔名、接受汇款帐号和地址等各项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因作者提供信息有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作者承担。

7、作者保证,签约作品系作者独立创作,不存在侵害公司或第三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网络版权、著作权纠纷,并且作品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如作者有违此条,作者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由作者承担网站全额赔偿责任。如有第三人(方)向网站提出作品涉嫌侵权,并提供相应证据,要求公司停止发布并删除甲方侵权作品;公司有权先行停止发布,并删除作者作品;在作者与第三人(方)之间纠纷解决后,双方再就该协议的履行另行协商。

8、签约作品在公司网站或者第三方渠道上线后,作者有义务保持一定的创作速度,并保证完结作品,且完本字数不低于15万字。如果作者在未取得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签约作品停止更新超过二个月,或停止更新虽未超过二个月,但作者明确表示不再更新的,公司有权以作者的名义代为完成签约作品,且作者无权对公司代为完成部分以任何方式(公开或非公开)提出异议。对于公司代为完成的内容,作者享有署名权,除此之外的全部知识产权及收益均归公司所有。签约作品中由公司代写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均归公司所有。同时,自公司代写之日开始,就签约作品的全部内容(包

括此前作者已完成部分及代写部分)及其衍生作品通过任何途径所产生的所有收益,公司均无需再向作者进行支付。

9、 签约作者保证签约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宣扬、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任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姓名、肖像、名誉、隐私、人格权利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以及任何诽谤、黄色、下流及猥亵的内容。

任何违反有关监管机关和/或电信运营商的规定的内容。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可根据市场形势决定签约作品以授权及转让的方式将其著作权处分给任何第

三方。乙方有权独立自主的选择交易对象,确定交易的基本条件(包括价格、交易方式是授权还是转让、授权期限、维权时要求赔偿的数额等)

2. 乙方出于公司内部业务重组的需要,可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整体或部分转让给与

乙方相关的同一集团的隶属企业或公司,在书面通知甲方或公告告知后,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即由该企业或公司履行和承担,甲方不能因此而提出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外的其他要求。

3 公司应按本协议、补充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作者支付其应得稿酬。

第四条、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1、 vip销售、虚拟道具销售等具体结算方式及比例额度、支付方式等详见补充协议。

2、 签约作品被订阅次数以公司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作者可在公司相关页面进行查询。

3、 作者对其所得稿酬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行承担,并由公司在每次向作者支付稿酬时代扣代缴。

4、如因在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上为宣传、促销作者的作品,允许签约作品采用不超过整个作品的十分之一长度进行转载,此种情况下公司无需另向作者支付稿酬或其他费用。

5、如果公司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第三方进行分许可或权利转让,并自第三方获得收益:原则上扣税及其他运营费用后纯收益以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

6、 公司将在第三方支付的收益到账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国定节假日顺延)向签约作者付款。唯双方另行签署的书面文件可变更本条内容。

第五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有义务保守接触到的对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保证不把这些商业秘密使用于本协议规定之外的目的,保证不向任何其他人有意地泄露这些秘密,否则,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保密条款是无限期的,直至本条款中所称的保密信息进入公示领域为止或直到对方将这些秘密公开为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期限与生效

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十年,期限届满时如双方未签订书面终止协议,授权期限自动延长。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3、《著作权人信息表》、《授权书》是本协议的有效附件。

甲方(真实姓名):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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