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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管理层支持活动方案范文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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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管理层支持活动方案范文汇总(3篇)
2023-01-17 04:09:35    小编:ZTFB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如何写管理层支持活动方案范文汇总一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养犬和对养犬的管理, 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市对养犬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 行政机关执法‍和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相结合、 社会公众监督和养犬人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成立养犬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门人员、专职队伍对居民养犬进行日常化‍管理。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 查处无证养犬等行为,处理因养犬引发的案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对‍无照售犬行为的查处。

城市管理行政机关负 责对因养犬产生的垃圾的清运工作进‍行, 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出入本办法规定‍不得出入的场所等行为。

畜牧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犬类防疫工作;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体实施犬类的检疫防疫工作并核发动物健康证明。

城市房产行政管理机关对社区物业公司 因养犬产生的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机关负 责对疑似狂犬病人和狂犬病患者的诊‍治进行管理。

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 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广播、 电视、 报刊等新闻媒体, 应当加强养犬管理的宣传。‍

第五条 县政府所在地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为养犬一般管理区。

第六条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公民个人养犬,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每户限养一只犬;‍

(二)不得饲养大型犬、 烈性犬;‍大型犬:

1、 体重在 30 公斤,身高 61 厘米以上都视为大型犬。‍烈性犬品种有 38 种:

(1)獒犬类:西藏獒犬、纽波利顿、 巴西菲勒、 法国波尔‍多獒犬、 阿根廷杜高犬、 英国斗牛獒犬。

(2) 斗犬类:比特犬、 土佐犬、 牛头更、 美国斯坦福斗牛更、‍斗牛犬。

(3)牧羊犬类:中亚牧羊犬、德国牧羊犬、 克罗地亚牧羊‍犬、 塔塔尔牧羊犬、 卡斯特牧羊犬、 皮卡迪牧羊犬、 伊利里牧羊‍犬。

(4)猎犬类:阿富汗猎犬、伊卑萨猎犬、 爱尔兰猎狼犬、法国猎犬、 卡累利亚猎熊犬、 德国猎更、 苏俄猎狼犬。

(5) 其它犬类:杜宾、 拳师犬、 罗威纳犬、 大丹犬、 英国狐、‍葡萄牙、 秋田犬、 比利时玛莉诺斯犬、 伯恩山犬、 罗德西‍亚背脊犬、 阿里埃日 犬、 刺毛犬、爱尔兰塞特犬。

(三) 不得携犬进入市场、 商店、 商业街区、 宾馆、 餐饮娱‍乐场所、 学校、 医院、 展览馆、图书馆、 博物馆、 影剧院、 体育‍场馆、 游乐场、 候车(机) 室等公共场所,以上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当拒绝携犬人进入;

(四) 主要道路、 公园、 广场、 公共绿地每日 8 时至 20 时之‍间不得携犬进入。 主要道路名录由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

(五) 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 不得斗犬、 弃犬‍

第七条 县公安机关设立犬类留检所,负责收容‍处理弃犬、无主犬、 伤人犬、 被没收的犬及疑似患有传染病的犬,‍并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 经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检疫, 对患有狂犬病和其它‍严重传染疾病的犬立即捕杀,并对犬尸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 经检疫后对可以饲养的犬进行饲养或交由他人饲养。‍

第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 劝阻, 或者向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反映,‍或者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九条 本市实行养犬登记、 年检制度。 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 个人不得养犬。

第十条 个人养犬,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合法身份证明;‍(二)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 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包括楼房)。

‍ 第十一条 个人在养犬前, 应当由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第十二条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 20 日内, 携犬到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进行健康检查, 注射狂犬病疫苗,并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

养犬人发现所养犬只出现病情,应当及时治疗。‍养犬人在取得动物健康免疫证之日起 20 日之内,到住所地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 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第十三条 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 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效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 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养犬人丢失养犬登记证的, 应当自丢失之日起 15‍日内, 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 养犬人住所地变更的, 应当自 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新的住所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 受让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犬死亡或者失踪的, 养犬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并对犬尸及时进行无害处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 不‍得再养犬。

养犬人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的, 应当将犬交犬类留检所,‍并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用于侦查、 巡逻、 医学研究、 传染病防治、 救灾‍犬, 应该办理动物健康免疫证和养犬登记证,可以免收管理‍服务费。

第十八条 养犬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犬吠影响他人学‍习、 休息时, 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第十九条 携犬出户时, 携犬人对犬在楼道及户 外排泄的粪‍便应当立即清除。

第二十条 携犬出户时,携犬人应当为犬挂犬牌、 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避让老年人、 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第二十一条 养犬人对伤人犬、 疑似患有狂犬病或者其它严‍重传染病的犬应当及时送交犬类留检所。

第二十二条 犬伤害他人的, 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防疫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

因养犬人或者第三人过错。 致使犬伤害他人的, 养犬人或者‍第人应当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他损失。

第二十三条 居民委员 会或业主委员 会可以对管理区内居‍民投诉的犬只扰民事件,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

对社区内具有普遍性的养犬扰民事宜, 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按照表决结果解决, 表决结果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实施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 街道办事处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给予具体指导。

第二十四条 除用于侦查、 巡逻、 医学研究、 传染病防治、‍动物观赏、 杂技演出等特殊用途以及暂时收留无主犬的外,各级‍行政关、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群众性组织的办公‍场所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不得养犬。

第二十五条 从事犬类养殖、 销售、 举办犬展览等犬类经营‍性动, 开办动物诊疗机构和动物美容院、动物寄养所、 动物训‍练所等为宠物服务的经营性机构, 应当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从事动物诊疗的人员应当具有兽医资格, 并经过执业登记注册。‍

第二十六条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犬类养殖场、 销售市场或‍者其他类经营场所的犬只, 应当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免疫, 取‍得动物健康免疫证后,方可出售。

第二十七条 从外埠进入犬只, 必须具有当地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明;并于 5 日内携犬到动物诊疗机‍构或者动物防疫检疫机构进行犬只健康检查, 并办理动物健康免‍疫证

第二十八条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应当 在管理区域内合‍理设置动物防疫检疫点,为养犬人提供防疫检疫服务。

第二十九条 相关行政部门 的工作人员 依照 本条例 在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检查,应当执证上岗,文明执法。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 户 养犬‍两只( 含两只)以上,公民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 第四项规定, 携犬进入市场、 商‍店等公共场所, 在按规定时间以外携犬进入主要道路、公园、 广场、 公共绿地的, 由公安机关或者由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行‍为人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 不经登记和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规定, 逾期不‍补办养犬登记证, 不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 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饲养、 经营的犬只不按国家的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 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仍不‍进行免疫接种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为进行强制免疫,‍所需费用由违反行为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纵犬伤人和纵犬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按照‍国家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法律、 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不及时清除‍犬只排户 外的粪便, 携犬出户时不为犬挂犬牌、 束犬链, 不‍由成年人牵领,不避让老年人、 残疾人、 孕妇和儿童的,任何公‍民以及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有权予以劝阻或者制止。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在办公场所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养犬的, 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将犬送至犬类留检所。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从事犬类经营性‍活动、 开办为宠物服务的经营性机构不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没收犬只和其全部违法所得, 并将没收的犬只交‍犬类留检所。

第三十八条 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为之一的, 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养犬人不予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 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 年‍检的;

(三)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接到的举报, 不依法处理或‍者相互推诿的;

(四) 有其他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 xx年 x月 x 日起执行

如何写管理层支持活动方案范文汇总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单位物资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按计划供给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的c类材料可由单位授权有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项目经理部就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物资部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

第四条工程项目所需的a、b类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分公司、公司物资部门领导;

第六条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部门同项目经理商定,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项目材料人员必须职责分工明确,杜绝一人包揽,严禁采购兼保管。

第三章计划与供应管理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三天前,应向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材料计划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加工定做的料具,应附图纸并注明要求。

第九条项目参与询价、定价和采购合同的签订,提供价格信息和合格分供方,随时了解市场情况,以便分公司物资部门及时确定材料和品种和供应单位。

第十条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定期编制的项目材料月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将材料供应到现场。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业主)供应的材料,::由分公司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材料供应办法,并与建设单位(业主)落实材料的选样工作。

第十二条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回收退库所发生的装卸人工费和运输费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三条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增)由项目承担。

第四章材料的验收和使用保管

第十四条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作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的计量方法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村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检验单)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置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第十六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第十七条对进场的材料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做出标识,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挂上'不合格物资'标牌,及时通知分公司物资部门联系解决。

第十八条凡进入项目现场的材料,应根据现场平面布置规划的位置,做到四定位、五五化、四对口。现场大宗材料须堆放整齐,砂、石成堆、成方、砖成垛,长大件一头齐,要求场地平整,排水良好,道路畅通,进出方便。

第十九条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

1、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根据施工预算和材料消耗定额或技术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翻样单,签发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两单工程量要一致,并于开始用料24小时前将两单送项目材料组。项目材料组收到后,立即根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用料预算进行审核。审核工程量有无重复或超过预算,审核材料消耗定额有无套错,审核计算有无差错。审核无误后,送工长或施工员交承担的施工生产班组凭单领料。

2、无限额领料单,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由此影响施工生产应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负责。

3、班组用料超过限额数时,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并通知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查核原因。属工程量增加的,增补工程量及限额领料数量;属操作浪费的,按有关奖罚规定办理,赔偿手续办好后再补发材料。

4、限额领料单随同施工任务单当月同时结算,已领未用材料要办理假退料手续。在结算的同时应与班组办理余料退库手续。

5、班组使用材料衽节约有奖、浪费赔偿、奖赔对等的原则,其材料奖按节约材料的20%发给班组,材料浪费仍以浪费材料的20%扣罚班组。奖罚节约或浪费的材料单价,按工程当地的定额材料单价计算或按项目与班组的合同单价计算。

6、钢筋按放样料单数量加1、5-3%的损耗一次承包给钢筋加工车间(班组),达到指标应给予奖励,节约部分五五分成。

第二十条应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状况。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清、场清;建立监督记录;每月按时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和料具租赁费的结算,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废料处理

1、废料由项目整理集中后,必须经过材料部门同意或委托项目经理部方可进行处理。

2、废料处理所得收必须按实交财务部门冲销项目成本。

3、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废料处理所得收入截留使用,否则按贪污公款处理。

第五章统计与核算

第二十二条项目材料组自项目开工到竣工交付验收,应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按月做好统计核算工作。

1、项目承包工程材料消耗表

2、项目承包工程主材预算与消耗对比表

3、项目承包周转料具租赁结算表

4、项目承包周转材料(非租赁)摊销情况表

5、建立材料耗用情况数据库。

第六章奖罚办法

第二十三条项目工程价差降低率按与项目签订横向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核算。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同项目材料负责人签订工程目标责任状确保三材节约目标:钢材2%;木材3%;水泥0、56%。

第二十五条每月由分公司物资部门对各项目进行'项目法施工项目分项检查考核',对于检查达不到95分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二十六条局、公司每年对分公司及项目材料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将对做的较好的单位或项目给予表扬,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或项目将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2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地方,按本办法执行。

如何写管理层支持活动方案范文汇总三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禁烟的基本原则、区域划分、管理权限和奖罚等。

基本原则

1、为严格火种管理,杜绝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各级领导,全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规定《化工企业严禁吸烟的决定》。

2、全公司各部门应加强禁烟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各级领导要把禁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各级领导、外来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进入公司区内禁止吸烟的规定,违反者一视同仁。

三、禁烟范围的划分

为了照顾常住公司内集体宿舍的员工,允许在室内吸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不准将烟带丢在室外,人走烟灭。

禁烟的管理权限

1、安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禁烟制度执行和修订禁烟制度。日常检查管理,违章罚款处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办公室应把禁烟工作列入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经常开展对全公司员工、干部进行禁烟工作的重要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

3、工会协同办公室监督、检查禁烟工作的贯彻执行工作情况和宣传教育,要把禁烟工作执行情况列入评比文明班组和劳动保护监督之一。

4、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措施,认真做好禁烟教育和禁烟的日常工作。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联系业务、检修施工、临时工、检查、指导工作等)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有关部门接待人应向外来客人交代本规定的内容。

五.奖罚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50元,屡次违章吸烟及情节严重者,依据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置执行。

2、禁烟区内发现烟头,对所在部门或个人处以每只10元的罚款。禁烟区内吸烟按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3、离岗吸烟者,按《温州市联成色浆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列》有关规定条例处罚。

4、各级领导在禁烟中应以身作则,违反规定者加重处罚。

5、各级领导执行禁烟制度不力,发现禁烟吸烟不制止或隐瞒不报和为违反者以各种理由说情的,要追究管理责任,并扣当月岗位责任工资20~50%或罚款。

6、对违反本规定者,人人有权制止监督、检举,对检举者给予罚款金额的三分之一作奖励。

7、罚款费用可用于奖励对安全、消防工作有贡献的人员和部门,具体操作由安全主管提出方案由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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