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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供电拉线申请书汇总 供电线路迁移申请函(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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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供电拉线申请书汇总 供电线路迁移申请函(6篇)
2024-04-10 00:10:54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迁移供电拉线申请书汇总一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台,__千伏安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

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或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2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1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素为0.80。

(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电方,供电方可拒绝接电。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现有用电方,应在二、三年内增添无功补偿设备,达到上述规定。对长期不增无功补偿设备又不申明理由的用户,供电方可停止或限制供电。供电方应督促和帮助用电方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费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四、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1.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错误操作;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

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7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应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2.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用电方工业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农业排灌季节)。

(3)供电方和用电方都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供电方装设电力定量装置,用电方不得拒绝。

3.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五、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六、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

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供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造。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校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七、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低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

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5倍(单一制电价为4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

一路电源,其它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予以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供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1~2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20至50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接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式一式2份,供、用电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等单位各留存1份。

供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用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迁移供电拉线申请书汇总二

供电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台,__千伏安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

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或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2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1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素为0.80。

(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电方,供电方可拒绝接电。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现有用电方,应在二、三年内增添无功补偿设备,达到上述规定。对长期不增无功补偿设备又不申明理由的用户,供电方可停止或限制供电。供电方应督促和帮助用电方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费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四、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1.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错误操作;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

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7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应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2.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用电方工业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农业排灌季节)。

(3)供电方和用电方都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供电方装设电力定量装置,用电方不得拒绝。

3.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五、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六、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

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供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造。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校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七、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低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

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5倍(单一制电价为4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

一路电源,其它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予以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供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1~2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20至50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接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式一式2份,供、用电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等单位各留存1份。

供电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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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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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及帐号:

用电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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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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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迁移供电拉线申请书汇总三

__供电所一年来在博罗供电局和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全所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电力供应、电费收取等各项工作扎实、有力推进,电网运行良好,安全生产局面平稳,全镇供、售电量实现了稳步回升,致力向全面实现预定的年初工作目标完成任务,现总结__供电所今年的工作及明年的工作安排如下:

1.今年工作总结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方针与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理念;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隐患都可以控制”的信念。

2)、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完成情况。今年__供电所辖区内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事件);未发生电力安全和设备事故;未发生误操作和四级及以上事件;全年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确保重要用户可靠供电;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水平;降低10kv线路跳闸率;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为小于8小时;供电可靠率达到99、9%以上,d类农村电压合格率达到99、99%以上,中压线路故障率达到15%以下,两票合格率达到100%。未发生驾驶公车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未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性质恶劣的事故;未发生本单位因电力运行事故而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件;全年未中断本单位安全生产运行记录。

(二)营销管理工作:

1)、供售电量和电费回收完成工作情况:今年我所截止10月止总用户为10017户,其中公变97台,专变140户,低压用户9755户,抄表总供电量为9656万千瓦时,同比去年上升了13、25%,售电量为9485万千瓦时,同比去年上升了16、09%,全所综合线损率为3、77%,同比下降了2、23%。在电费回收方面,今年电费回收率达100%。

2)、业扩完成情况:到10月止我所10kv新装扩容总容量为6440kva,其中专变新装增容共6户、容量3635kva,专变减容共1户、容量500kva,公变新增2台、容量325kva。新增低压用户390户,容量2480a。

(三)配网建设工作:

20__来我所针对辖区电网的现状和全镇的发展情况进行了部分线路及设备的改造。新增配变2台,更换配变13台,更换低压线路7千米。

1)、配网情况:本年度累积到10月10kv线路重合不成功次数15次,同比上升了50%,全年供电可靠性达99、99%以上,d类农村电压合格率达到99、99%以上,两票合格率达100%,消缺率达100%,并完成2台馈线自动化开关的安装调试工作。

2)、物资及工器具管理情况:本年度急救包帐卡物相符率达100%,做到出入库登记准确及时;工器具管理按照《博罗供电局关于印发安全工器具管理提升工作方案》进行优化管理。

3)、规范化、两册、标准化建设情况:继20__年规范化建设达标后,我所继续坚持将规范化、两册、标准化与日常工作相融合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

(四)党建工作:

坚持党建工作围绕局中心工作服务这一主题,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开展支部“党组织工作资料分类标准”达标活动;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律教育月活动工作,提高党员和员工队伍素质;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员的大局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为民服务,向客户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优质服务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和落实“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对全镇客户和企业进行了走访,收集和汇总各客户的意见和建意,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交流,进一步了解客户的用电情况,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帮助解决客户的用电需求,切实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对边远、特殊困难户的贫困户、“五保”户、孤寡老人、弱示群体等开展针对性的优质服务。

2.存在问题

1)、对于专变的销户用户(专变计量现由市局统一管理),现场的计量表计和电源点的拆除需及时的处理。

2)、营配一体化数据问题:gis系统和营销系统之间的归档数据有时不能更新(如线路迁移、低压负荷割工作单),需反馈到市局解决,重复工作的同时也影响了抄表和当月线损的计算。

3)、部分公变台区线损异常,已得到技术和线路整改。

4)、急救包物资补仓进度过慢,难以应对日常抢修工作。

3.明年工作思路和工作设想

按照供电局的统一工作安排计划和根据__供电所的实际情况,明年的工作安排如下:

1)、加强安全生产及设备运行管理工作,保证本辖区电网线路设备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稳定,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十个规定动作”、“三不伤害”的学习,促进各项生产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加强全镇供电线路设备的巡查,特别是对一些过载线路及变压器要及时上报,并做出方案进行整改。

3)、加快电网建设工作:做好我所电网规划工作,建立完善配网项目库,加快今年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和农网渡夏大修技改工程实施来满足用户的需求。

4)、加快台区改造,将继续重点针对电压低台区进行线路改造,不断改善全镇线损大、电压低、投诉比较多台区线路,以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5)、继续深入开展“一站妥”服务工作,采取有效的积极措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6)、员工积极参加岗位的操作和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服务理念,提高供电所优质服务能力和水平以适应下来所定的岗位工作。

7)、按要求,加强四分线损、计量、铅封、业扩报装、用电检查和营销稽查等营销管理工作,全面落实营销各项规范工作。

8)、持续做好供电所的规范化、两册、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日常工作常态化,标准化,使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和完成。

4.需要协调支持的工作

1)、部分台区电压质量较差:由于变压器超负荷运行,供电线路残旧,线径小,供电半径不合理,致使部分用电户电压差。对此,本所已上报了项目申请要求改造线路和增加台区,以提高和改善供电质量,但由于材料未按时到位,导致工作不及时按期进行。

2)、自动抄表负控终端问题较多:部分终端电表常出现有抄表系统接收不到数据、部分用户数据(信号)时有时无不稳定,发现的终端故障问题(厂家检查维护、更换故障终端等)未能及时得到解决,同时也导致了经常要在营销系统中走追补电量电费流程。

3)、营配一体化数据问题:gis系统和营销系统之间的归档数据有时不能更新(如线路迁移、低压负荷割工作单),需反馈到市局解决,这影响了抄表和当月线损的计算。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__供电所虽然取得了一些工作成绩提升,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须共同努力,开拓进取,按全局的布署和安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为辖区的居民和生产用电提供更加优质的电力服务,为当地的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迁移供电拉线申请书汇总四

20xx年半年来,在上级质监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和帮助下,有效的开展了电能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得到广大用户的一致好评,加强了对电能表检定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时刻督导检定员遵守国家《计量法》和湖北省《计量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计量标准,对每一块出入库的计量器具进行了首次检验,真实有效的做好了数据记录工作,另外对用户送检的疑似问题计量器具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了检验,并确保器具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未出现过乱收费的现象。

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1、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室内检定单相电能表3112只,三相电能表1708只,组合互感器42组,电流互感器534只,采集终端500台,检定合格率100%,杜绝了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进入电网,确保电能计量器具这杆“秤”的公正、公平性。

2、随着用电水平的提高,为实现有效的智能营销管理,我班积极配合并全程参与安装了456台专变的智能采集。实现了远程集抄前台坐收的形式进行抄表收费及远程监控远程控断。

3、完成了单相电能表xx04只,三相电能表211只,电流互感器108只,组合互感器8组的出入库管理和电能表4091只,电流互感器221只待分流计量资产的回退管理及流程处理。

4、完成辖区内的987户(单相858户、三相121户、高压8户)低压业扩安装,完成客服中心辖区内的583处低压故障处理及电能表迁移,依法行使质检部门授予的“强检”权,规范并更换或迁移了计量装臵的配臵和接线,减少了电量在计量上的“跑、冒、滴、漏”,保障了计量准确和公平贸易。

5、本班三人持有20xx年11月到期的有效计量检定员证,于6月初到省电力试验研究院对本单位的2台三相电能表检定装臵和1台电流互感器检定装臵的标准表进行了送检,有效期至20xx年6月到期。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认真履行电能计量检定员职责,做好对每块计量器具的检定和记录工作。

二、认真做好电能计量器具检定装臵的日常检查及上级部门的检定工作,确保装臵正常保用。

三、对用户送检计量器具进行检验,要认真负责,进行公开化检定,对其检验数据真实记录,不讲关系,送人情,确保公司和用户利益,按照国家计量检测标准,保证准确率100%。统一打好首检铅封和标志。

迁移供电拉线申请书汇总五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台,__千伏安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

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或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2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后,退还用电方1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素为0.80。

(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电方,供电方可拒绝接电。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现有用电方,应在二、三年内增添无功补偿设备,达到上述规定。对长期不增无功补偿设备又不申明理由的用户,供电方可停止或限制供电。供电方应督促和帮助用电方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费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四、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1.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的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错误操作;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

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7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应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2.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用电方工业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农业排灌季节)。

(3)供电方和用电方都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供电方装设电力定量装置,用电方不得拒绝。

3.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电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五、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六、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

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供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造。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校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七、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低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

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5倍(单一制电价为4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

一路电源,其它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予以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供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1~2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20至50元的罚金。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接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式一式2份,供、用电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等单位各留存1份。

供电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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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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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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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供电拉线申请书汇总六

20xx年,我局在广电集团梅州供电分公司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x大、十x届三中、x中全会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发展为主题、安全为基础、效益为中心,狠抓企业管理、电网建设、优质服务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开拓奋进,经受了保电网安全、保正常供电秩序的考验,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企业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电网建设和基建完成情况

一)、各项技经指标完成情况:

1.购、售电量保持较快增长:今年在缺电、限电的情况下,完成购电量2.6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4%;完成售电量2.3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06%。其中工业用电1.4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34%

2.供电质量明显提高:全年供电质量指标全部达到了上级部门考核要求。其中线损率10.01%,客户供电可靠率为99.58%,综合电压合格率为97.15%。

3.企业综合效益稳步增长:固定资产原值为xx万元,同比增长9.6%;电力销售收入为xx万元,同比增长31.99%;上交税收:xx万元,同比减少19.99%;人均创税xx万元,同比减少28.16%;全员劳动生产率xx万元/人·年;实现供电利润xx万元,同比增长172%。

二)、电网建设和基建方面完成的情况

1.完成了丰光、上丰、中行、泗水等四个35千伏变电站的改造工程,投入运行状况良好。

2.仁居35千伏变电站进行扩容、扩建和技改工作正在施工中。

3.完成了最后一批1000多万元的农网改造任务。

4.600多万元的城网改造成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就绪。

5.完成了新建110千伏差干变电站可行性论证及选址工作。

6.为适应我县电力发展要求,筹建了我局电力生产调度大楼,该工程通过立项、报建及工程招标等工作程序后,进入了紧张的施工,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第七层的浇筑。附属工程车库运动场所、检修车间已封顶,开始进入装修阶段。

二、主要工作

一)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0xx年,我们在安全工作上继续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三大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完成三个百日安全记录,到20xx年12月31日止安全记录天数为1460天。围绕全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我们在坚持抓好常规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着力抓好了岗前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全年组织了两期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知识学习班。组织参加县消防大队组织的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培训班。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选拔参加分公司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安全警句及漫画征集评比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系列教育活动,在寓教于乐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同时,各单位针对各类事故通报,开展防人身事故的安全大讨论和学习等活动,着力加强班组的安全活动和现场练兵。围绕生产班组在执行“两票三制”存在的问题,组织了一期相关人员的集中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局安全机构全年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上级相关文件,布置全局的安全工作,制订有关生产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切实加强了企业安全制度建设。为规范全局安全生产奖惩、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作用,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局制定了《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安全记录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监察奖罚规定》三项制度,有力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同时,继续严格执行“两票”的有关规定,“千百次操作考核无事故规定”,班组安全活动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大力开展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监察活动。安全生产的重点在基层在现场,针对20xx年我局基建安装任务重、范围广、施工班组多、操作任务多的特点,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到生产及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做到及时指出,即时改过,还及时订购一批有关安全管理书籍,保安工具等下发到各生产施工班组。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详细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同时,重点对工作票和操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运行人员的操作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了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倒闸操作无事故的发生。

4、认真抓好安全大检查工作。20xx年先后开展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迎峰度夏安全大检查,“全国安全生产月”消防防火大排查,施工企业人身安全专项整治,“两票”及防止电气误操作专项整治,半年及年终工作安全大检查等工作。通过查领导、查制度、查设备、查隐患、查整改、查安全措施为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人身、设备、电网的安全。

5.加强用电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用电和按章用电。先后协助县安全生产部门整治矿山安全用电,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专项行动。全年共查处违章窃电用户10户,追补电费19456.00元,配合表计、抄表人员处理坏表86户,追收电量46000千瓦时,追收旧欠电费39000.00元,签发安全隐患及计量整改协议100多份。

虽然我局在安全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全局内没有出现重大的人身、设备事故,但在外部用电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致使在县城环城路发生一宗人身触电死亡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对安全工作我们还必须做好过细的工作,使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快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切实抓好电力生产

20xx年又是电网建设任务繁重的一年。针对今年的缺电形势,全局各部门互相配合,认真做好电网规划,切实抓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快了电网建设步伐。既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和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又基本上完成了电力建设任务,提高了我县电网的供电能力。

1、电网建设情况。全年电网建设完成项目总投资1500多万元。改造和扩建35kv变电站5座;新建和改造35kv线路2公里;10kv线路28.4公里;为我县招商引资、安居工程和县城公路改造迁移线路4公里左右,架设高压线路3公里,铁塔10座,电杆100多条。全年改建后投运的四座35千伏变电站和配套建设的10kv线路为平远电网主网架提供了强劲的电源支撑。110kv差干变电站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并准备施工。

在今年的电网建设工作中,为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我们根据年度电网建设规划要求,制订了工作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预算,在设备采购上,尽早与设计单位协商,提前上报设备招标计划,缩短设备采购周期,满足了工程建设需要。在基建质量方面,坚持施工监理制度和农网改造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全年四座35k变电改造工程顺利通过上级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投入运行。

2、制定电网“”规划。在做好电网建设工作的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制订了平远电网“”规划方案,对我县电网网架作了详细的规划,必将进一步完善我县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电力保证。

3、抓好电力生产,确保正常的供电。全年电网建设任务多和电力供需矛盾的影响,给电力生产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为确保正常的供电秩序,全局各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对涉及电网建设的,调度部门及时转变运行方式,保证用户的正常用电。生技、输变电工区能及时做好线路、设备的巡查和检修、抢修工作,生技部门还对全网的继电保护作了全面的调整,确保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正确动作率,使全局电力生产得到有效的保证。

三)抓好经营管理

1.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南方电网公司二号令,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为契机,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今年年初完成了会计电算化核算由双轨制到单轨制的转化,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方便、快捷、准确、规范。加强了资金管理,在保障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做到合理安排和分配使用,确保职工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的发放,认真做好各项住来结算业务。配合各级审计部门、税务部门做好财务审计工作,按照上级审计部门整改意见,完善内部控制与监督制度,进一步堵塞了漏洞,防范风险于未燃。根据企业体制改革的要求,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了“前清后乱”现象。

2.做好电价调整和电费回收工作。一年来,根据上级物价部门有关电价调整文件精神,完成了上网电,销售电价的调整工作。利用电价调整为契机,推进电价改革,统一了上网电价并实现了销售电价同网同价。认真做好电费回收工作,继续完善电费收缴措施和考核办法,利用技术手段防范欠费风险。当年电费回收率达100%,旧欠电费回收100多万元。

四)坚定不移地推进企业体制改革,促进企业不断发展

今年,我局在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省市公司的整体部署,坚持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原动力,贯穿“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发动员工学习代管县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摸清企业自身情况,做好人员定编测算,清产核资等基础工作,推动企业改革不断深入。

企业改革是一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在改革中,员工有什么想法,关注那些问题,对改革持什么态度,将会对企业改革成败与否产生决性的影响。为了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局领导班子提出多学习、勤研讨、常建议,加大对企业体制改革的宣传力度。局领导除自己带头学习外,还经常组织员工反复学习省代管县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及时将员工的一些想法、建议和合理要求向上级反馈,最大限度维护员工的利益。同时,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评估和清理工作,明晰产权及债权债务关系,妥善解决局历史遗留的呆帐坏帐核销工作,为企业体制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五)加强需求侧管理,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今年,在严峻的缺电形势下,我们积极转变服务观念,一方面抓好电力紧缺时期的优质服务工作,努力做到“缺电不缺服务,限电不限真情”;一方面抓好有序用电管理,进一步加强调控和监督,最大限度的供足、用足电量。

1、抓早抓实抓好迎峰渡夏、有序用电工作。针对今年的缺电形势,为使电网在高温期间受得进、供得出,我们早在二月份就制订了迎峰渡夏计划,做到任务、时间、责任落实到位,同时,针对今年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形势,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出谋献策,把有序用电工作作为全县的重点任务来抓。局领导责任到人,分片包干,严肃纪律,重在落实,严格按照“保生活、保照明、保生产设备安全”的原则,精心编制错峰方案,做到科学、灵活调度,坚持用足负荷,依托先进技术,加强负控中心的建设和需求侧管理,以严格的制度作保障,有序用电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2、加强对优质服务和有序用电工作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在有序用电工作中违反“三公”原则,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恶劣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3、设立电力服务“绿色通道”。在当前缺电的形势下,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努力做好市政府目标工程和用电大客户及其它重要用电项目的供电服务。对核准后需要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的用电业务,均做到全过程跟踪服务,为我县县域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供用电环境。

4、召开形式多样的客户座谈会,并且利用优质服务月活动以及各种媒体宣传节电意识,推广节电新技术,积极营造全社会节约用电氛围。窗口服务人员耐心细致地针对目前我县的电力紧缺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做好解释工作。通过努力,最大限度减少了限电对我县社会经济、人民生活的影响。我们精心、努力的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的了解和支持,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司的肯定。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和谐氛围

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以机关作风建设为主线,进一步提升创建文明行业水平,以建设学习型企业为载体,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被省总工会授予先进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1、认真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召开作风建设动员大会,成立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并结合企业在作风建设测评梳理出的主要问题和建议,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坚持结合实际工作,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使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2、积极推进两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股室作风建设,定期召开党总支会,认真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二个条例”和在广东视察时的重要讲话,认真对照检查、积极整改。结合机关作风建设的步骤和要求,解决机关干部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上的不足之处。

3、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新闻舆论导向,以黑板报、宣传兰、广播电视等媒介为载体,结合职工的思想热点、工作重点、改革难点进行舆论宣传,发挥了较好的引导、疏导作用,通过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思想素质,努力营造“爱局爱岗,奋创一流”的氛围。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中央已出台的各项廉政规定,认真组织党员干部《两个条例》和“四五”普法学习资料的学习,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守则等规章制度。

三、存在问题

1、设备阵旧老化和配网薄弱问题突出,电网对结构规划不够合理、不完善,配网的规划、建设与改造工作滞后,全县电网仍存在诸多设备重大缺陷和安全隐患。

2、安全生产仍没有达到可控、在控要求,不安全情况还时有发生。少数职工的安全意识还不强,人员责任的不安全情况占有相当的比例,习惯性违章仍未做到根除。电力设施频遭外力影响和破坏,给电网运行带来了严重威胁。

3、机关作风建设有待加强,职能股室为基层服务水平亟待提高,技术、管理干部的敬业精神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仍欠缺。

4、员工的率先争先意识和危机意识尚需进一步加强和树立。

5、农电规范化管理有待提高。农电营业窗口的服务质量低、环境卫生差等诸多问题依然明显,农电观念的转变、服从于城乡一体化管理的目标实施任重而道远。

综观20xx年的工作,成绩是肯定的,但应该看到我们的工作确实还存在诸多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我们应正视存在的问题,继续探索并实践20xx年工作中形成的新思想、新方法,以行动来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20xx年更是充满挑战和机遇的一年,全局干部和职工更需顽强拼搏,奋发向上,让我们携起手来,铸就电力企业发展新的辉煌;让我们同心同德,共同创造电力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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