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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域旅游新闻稿件范文 旅游推介活动新闻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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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域旅游新闻稿件范文 旅游推介活动新闻稿(7篇)
2023-01-17 05:36:18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推动全域旅游新闻稿件范文(精)一

今天召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会,由我给大家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讲一堂廉政党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职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为此,戴河镇党委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2020年以来,镇党委以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紧抓“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贯穿于各项工作的一根“红线”,高位推动,履职担责,主动积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识在全镇得到树立,从严治党落实到工作全过程,风清气正的政治风气不断得到加强,反腐态势取得压倒性胜利,为积极推动振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政治保证。

一年来,我们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一是突出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结合镇情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之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实行“一岗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分工责任配合抓,责任到村、到科室,分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查组反馈的各项意见,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各项工作的具体抓手、解决问题的有效策略和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从严、从快、从实转好整改落实。通过整改落实,我镇党的建设明显加强,作风建设明显提升,内部管理明显规范,精神状态明显转变。三是监督执纪问责成效显著,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得到加强。我作为第一责任人,实行每季度同镇党政班子成员和所辖的28个村、5个社区“一把手”谈心谈话、提醒警示,对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此外,在镇级制度建设层面,严格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坚持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有力;同时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镇党委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班子成员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四是落实重点项目监督。在村道公路项目建设、村庄拆改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上,坚持走“三重一大”的规范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做到集体讨论、民主集中、科学决策。其实从我们的工作成效不难看出,主体责任的落实重在强化主体意识、细化责任体系、实化工作举措,大而化之也就是我今天想和大家交流的主题——“守初心·知敬畏·履职责”。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诞生开始,领导人民先后历经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取得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建国70多年来,又领导人民经历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光辉历程,中华民族迎来了实现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看到我国的崛起,西方反华势力又加大了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和“颜色革命”,包括现在他们伸向香港、妄图分裂中国的“黑手”,毋庸置疑都是绝对不会得逞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那样,“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撼动我们伟大祖国的地位,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进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一直以来我不停在思考,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我们基层乡镇干部,到底该怎样更深刻地认识理解并守护这份初心使命呢?我体会,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理解和把握。

(一)结合学习党史、国史,弄清楚我们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指出,“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很多问题才能看得深、把得准。”我们学习领悟党史、国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中有关党史、国史的重要论述,就是要了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了解我们党是怎样从建党之初就把初心使命刻在了旗帜上从来没有动摇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近代中国的历史就是中国人民不屈不挠,不断奋起抗争,终于掌握自己命运,开始建设自己国家,为实现民族复兴而奋斗的历史。近代以后,我们的民族历经磨难,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无数仁人志士奋起抗争,但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直到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中华民族才终于迎来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曙光。这就牵涉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共产党人行,别人不行?说到底,这是一个初心和使命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干部要把党的初心、党的使命铭刻于心,这样,人生奋斗才有更高的思想起点,才有不竭的精神动力。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离开了人民,我们就会一事无成。要牢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真正同人民结合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从梁家河出发,始终怀着一颗“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真正与民同苦、为民分忧。2015年2月13日春节前夕,总书记到陕西考察调研,专程回梁家河村看望父老乡亲时说:“我人生第一步所学到的都是在梁家河。不要小看梁家河,这是有大学问的地方。”

上世纪60年代,为了彻底改变“十年九旱”的历史,河南林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宁愿苦干、不愿苦熬,风餐露宿、日夜奋战,一锤一钎在太行山的悬崖峭壁上建成了全长1500公里的人工天河红旗渠。十年修渠中,削平山头1250座,凿通隧洞211个,架设渡槽152个,修建各种建筑物12408座,挖砌土石方1515.82万立方米,用热血和汗水铸就“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一代代的共产党员就是这样用行动彰显着他们的初心与使命。

(二)结合我们的个人成长经历,发自内心地感恩党和组织,增强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们在座的同志们每一点进步,既有自己的努力工作,更有组织的关心培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给全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怀揣着对党的感恩之心、对组织的感恩之心,来参加主题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切实担起应负的责任。要有一种为党分忧、为民尽责的感恩气节,始终牢记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珍惜公权力这个平台,不辜负组织的辛勤培养和殷切期望;要有一种勤勉敬业、执着追求的感恩气度,永葆爱党爱国、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赤诚情怀,把内心深处的感恩和激情转化为砥砺奋进的自觉行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山海关的甲申史鉴馆相信很多人都去过,不知道大家读没读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这篇文章。大家应该对1644年的历史事件并不陌生,李自成在山海关功败垂成,倒在胜利的喜悦中。对于其失败的原因,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等共产党人就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教育全党“决不做李自成”“决不重犯胜利时骄傲自满的错误”“不能忘记艰苦奋斗,继续战斗”,等等。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专程前往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参观视察,并强调指出,我们缅怀历史,就是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革命到底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革命情怀,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答好新时代的答卷。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人,我们一定要以史为鉴,时刻牢记初心和使命,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以更加坚定的清醒和自觉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古语言:人有所畏,其家必和;官有所畏,其政必兴;事有所畏,其业必成。明代吕坤在《呻吟语》中说:“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思是:凡是有所畏惧的人,就不敢放肆,心有约束,因此能修德养性;如果无所畏惧,“老子天下第一”,为所欲为,必定招致祸灾。

敬畏,是人们处世的一种态度。恭敬而有礼,心存畏惧。知敬畏,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简单说就是用“怕”来约束自己,做到谨言慎行,自重、自省、自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我个人认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括普通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在这里我想重点谈一下其中的三个敬畏:一是敬畏人民。权力的本质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利,党员干部在执行权力时必须牢记权力的来源,牢记人民的信任和自己肩负的责任,敬畏权力,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当成自己谋利的资本。二是敬畏党组织。每个党员干部的发展升迁哪一步也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如果一个人目无组织,自由散漫,就会犯错误。因此,党员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应当明白,只要是党员,就要比普通群众有所提高,党员的言论绝不仅仅是代表自己,相当程度上是代表组织和代表,关乎党的形象。敬畏组织,就是说话办事不要忘记自己身份。对组织的敬畏,还要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多做党的工作,在工作中实现党员价值。三是敬畏党纪国法。法律既是对个人的约束,又是对个人的保护。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公民对宪法和法律具有虔诚的信仰。一个人如果无视法律,行为就容易出轨,甚至惹上牢狱之灾。敬畏法律,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律观念,始终做到敬畏法律的严肃性。特别是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转化为自身的信念、信仰,始终做到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行事。

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党委(党组)的政治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广大党员干部也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进京赶考”永远在路上的使命担当,时刻绷紧居安思危这根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基层,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要明确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在法律底线之上架起带电的纪律“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达到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的目的。坚持运用“四种形态”,逐步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反对“家长制”官僚作风,对重大决策决定时,作为主要领导只能有一票,没有相对的否决权、拍板权。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首先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只有“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作为第一责任人,我将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制度;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把责任抗在肩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才能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才能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加强责任教育,严肃纪律规矩,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几年我镇调整了部分干部,就是本着这样的原则进行的,成效显而易见。三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扛实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戴河镇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等任务分解。去年,工作任务特别多,但我们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二是印制张贴各科室站所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图,把权力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大家要按照职责抓好落实。三是定责述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开展述责述廉活动。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我和班子成员经常一起探讨分析研判我镇的形势,总感觉到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我特别支持纪检工作,支持纪检部门“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六)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乡镇铁军。下一步,我们要持续推进队伍建设。一是在政治上,要有铁一般的党性信仰。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忠诚于党的初心使命,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在素质上,要有铁一般的过硬本领。坚持立足主责主业,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谈心、大提升”活动,边学习、边检验、边提高。大力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多向书本学习,多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找准短板和不足,全面纠偏、充实、提高。三是在作风上,要有铁一般的纪律担当。要把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作为职业担当和使命情怀,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要正确理解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对大家的最好保护。

同志们,今天我这个算不上讲课,就是向大家汇报分享一下我的学习心得体会,如果能对大家有一点启发,也就达到了目的。

谢谢大家!

有关推动全域旅游新闻稿件范文(精)二

为推动xx县农业向“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努力实现“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战略目标,今年来,xx县结合自身实际,以马铃薯、商品蔬菜、山地生态畜牧业、特色经果林、中药材及高山生态茶为主导产业,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下发《xx县开展县领导和县直单位包保服务农业板块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纳党办发〔20xx〕140号),由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部门分别包保26个乡镇(街道)农业板块经济工作,负责帮助所包保乡镇(街道)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进一步落实包保职责和包保任务,确保全县“一盘棋”工作格局的形成。同时,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农业板块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从县扶贫、林业、农牧等部门抽调专人办公,明确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强化板块经济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板块经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目标落实。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乡、村,形成逐层落实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样块示范。明确落实县、乡、村层层办领导示范样板点,促进六大板块经济发展,截止目前共创办样板点116个。其中县级样板点6个,乡级样板点96个,涉农部门样板点14个。

四是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农业项目。截止现在,全县共有18人申请创办领办农业产业项目,获批准有7人。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农业板块经济建设工作宣传力度的通知”。一是通过领导样板点立牌、路边张贴标语、开群众会、发放资料、下乡宣讲等方式,二是根据实施情况,报送信息共计报送69期.

六是认真兑现奖补政策。今年初,根据市要求,申报并得到市批复对3家公司(合作社)进行第一次奖补,奖补资金共56万元。现已申报第2次奖补公司(合作社)、大户22家。

七是涉农项目资金,加强板块经济建设。从板块经济建设以来,共整合了林业、扶贫、农牧、水保县财政等各类资金8113.005万元投入板块经济建设。

八是强化督查考核。一方面采取月调度方式对板块经济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各乡镇每月按时报送一次工作进度。另一方面采取组建进督查组对各乡镇建设情况进行督导,今年来组织督导了三次。

据悉,目前全县六大板块经济中共,马铃薯、蔬菜、生态畜牧业、经果林板块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中药材、高山生态茶板块已完成目标任务的50%以上,计划在今年12月前全面完成,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有关推动全域旅游新闻稿件范文(精)三

十九大报告和修改后的新党章在纪律建设上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一是首次将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章第四十条,增写了“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二是强调纪律建设的重点是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此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三是强调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四是运用好“四种形态”。党章第四十条增写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五是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跳出历史周期律,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必然要加强党内监督。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加强党内监督,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作出许多重要论述。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一是从党执政的历史经验来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我们党在执政实践中深刻认识到,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其中,最重要的监督是党自身的监督,也就是党内监督。

二是从苏联共产党失败的教训来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苏共执政70余年后于上世纪90年代垮台,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党内监督缺失,权力被滥用。这警示我们,要高度重视党内监督,从严管党治党。

三是从新时期我们党面临的问题来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当前,我们党内之所以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章党规党纪没有得到很好执行。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必须把党内监督严起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得到有效执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障。

当前,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党内监督工作上,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清。一些党员和干部对党内监督认识不深不透,进行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浓、不强,在监督上还存在“两张皮”的现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活动没有有效开展,削弱了党内监督的成效。另一个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活动开展不力。基层党组织的纪检组织或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在开展党内监督工作中,有的作为下级对上级进行监督,怕得罪领导,影响个人发展前途,不敢监督;上级对下级监督,怕影响人望,丢选票,不愿监督;同级领导班子怕伤了和气影响团结,不想监督。因而导致日常监督活动开展不经常,难以收到实效。

第一,抓好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监督意识。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清楚地认识到,加强党内监督,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把增强监督意识和被监督意识作为关键,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参与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第二,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职能。当前,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立体互补的新型党内监督体系已经形成,即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各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业务的学习理解,选强配齐监督执纪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要求,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体系的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三,完善日常监督措施,充分利用形式多样的党内监督手段。这些手段包括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评议、信访举报等。其中,尤其要注意发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发现纠正缺点错误的好办法,一定要用好这个防身治病的武器,增强日常监督成效。

第四,坚持多措并举,抓好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结合。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才能带动党外监督。同时,应注意发挥党外监督的作用,实现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效结合、优势互补、整体发力,使监督发挥最大功效。

有关推动全域旅游新闻稿件范文(精)四

中国发展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要求我们在宣传阐释中国特色时,首先要“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中国发展道路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基因,被赋予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国情标识。准确把握中国发展道路的由来、基础与特征,是我们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局面的思想前提,是我们传承弘扬民族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现实要求。

1.中国发展道路是社会发展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统一、客观规律与主体探索相结合的必然成果

就国家和民族如何发展而言,“道路”既紧扣社会制度、国家体制与政治架构,又关联实践路径、行为模式和发展方式,还与战略规划、发展目标和未来指向密切相关。正是在此意义上,党的xx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类社会发展是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中国发展道路的连续性,蕴藏在中国近代史以来跌宕起伏、风雨如磐的历史进程中,蕴藏在未曾中断、源远流长的五千年文明发展中。而其阶段性特征,在近代特别是“五四运动”以来的历程中得以充分显现,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奠定中国发展道路的民族共识和社会基础,创造出中国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必要条件与基本环境;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夯实中国发展道路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为我们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物质储备和经验积累;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使当代中国找到正确道路并踏上新的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获得长足发展并取得巨大成就。中国发展道路在历史连续性之中,被赋予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滋养;在阶段性发展过程之中,矗立起民族抗争与国家前行的一座座巍峨丰碑,直至走上人民生活幸福、国家繁荣富强的康庄大道。

中国发展道路既呈现为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又展示出客观规律与主体探索的有机结合,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与主体的自觉选择双向互动、互为作用的必然成果。一方面,中国发展道路具有客观性、必然性。亦如人类社会的发展呈现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那样,中国发展道路的形成与确立同样遵循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近代中国艰难探索的过程中,我们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最终走上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程,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历史的客观必然。另一方面,中国发展道路又具有主体性、选择性。因为人类社会发展毕竟不同于自然存在,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在社会历史舞台上活动的人是有意识、有追求、有目的的。人的意志不仅能够影响到社会发展进程,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中国发展道路的形成与确立,以一代代中华优秀儿女救亡图存、探寻真理的牺牲与奉献为代价,融入了中国人民求富求强、实现复兴的群体意志和民族追求,说到底,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亿万人民积极探索并矢志不渝、努力奋斗并坚忍不拔的结果。

2.中国发展道路从历史深处走来,蕴含着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与基本国情

当代中国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绝非偶然。这条道路联结着中华民族的历史与现实,联结着中国人民的梦想与追求,是从历史深处走来,有着深远背景,有着厚重基础。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必须倍加珍惜。

中国发展道路蕴涵着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历史传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根脉,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越久远,历史传统就越丰富厚重。历史传统的延续方式是传习,表现形态是行为,作用机制是形成普遍范式,与主体承载者(民族或群体)紧密联结,其意义与价值不在于它曾经在历史上存在过,关键是它能够延绵至今并活化于当代、作用于现实,正所谓“合之于今”“考之于近”。如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历史传统,至今仍然对社会生活发挥重要影响;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革故鼎新、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责任,修齐治平、内圣外王的人生追求,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讲信修睦、以诚待人的处世之道,天人合一、顺天应时的哲学理念,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交往准则等,这一系列古老中国传习不绝的历史传统,都深深嵌入到当代中国实践之中,融汇于中国发展道路之中。

中国发展道路蕴含着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积淀。文化积淀与历史传统密不可分,历史传统中集聚着丰厚的传统文化,传统文化在历史传统的传习、延续过程中得以积淀与传承。作为带有客体特征的对象化存在,文化积淀大量聚集在已有的思想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之中。中华民族历经五千多年且未曾发生文化上的中断或逆转,这使得我们的文化积淀十分厚重,可谓博大精深。就人们最为瞩目的思想文化而言,中华传统文化历经先秦诸子百家争鸣、两汉经学兴盛、魏晋南北朝玄学流行、隋唐儒释道并立、宋明理学等几个历史时期的发展,以人物、学说、流派、典籍、文存、史料等为载体得以传承至今。其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积淀着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为当代中国发展提供了丰厚滋养。

中国发展道路蕴含着国家和民族的基本国情。一个国家和民族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必须从自己的基本国情出发,必须依据基本国情来制定合乎实际而又行之有效的政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强调:“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我国历史悠久、人口众多、地大物博,当前最大的也是最根本的国情,是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为重要的基本国情,揭示出历史中国的积淀传承和影响要素,凝结着当代中国的实存境况和发展条件,赋予中国发展道路以特有的内涵,成为中国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

3.中国发展道路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在当今世界独树一帜并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

中国发展道路因其蕴含着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也就有着自己的鲜明特色:如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根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

特色形成优势,优势彰显特色,特色与优势紧密相联,互为支撑。中国发展道路的鲜明特色,在诸多方面不仅能够、而且必然会转化为中国发展道路的独特优势。比如,中国共产党领导既是中国发展道路的鲜明特色,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才能实现伟大历史转折、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再比如,我们能够制定出明确而坚定的发展目标,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直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用这一发展目标联结着中华民族“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理想愿景,贯通古今,坚定不移;我们能够提出明晰而科学的发展战略,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构成当代中国发展战略的核心,统领科教兴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一系列战略举措,使之紧扣国情、行之有效;我们能够构建起完备而配套的政策体系,针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几大领域,谋划完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等一系列政策策略,确保措施得力、得以贯彻实行。

中国发展道路以其鲜明特色与巨大优势,在当今世界独树一帜,已经产生并将进一步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这条发展道路打破传统的现代化发展逻辑,打破西方经验唯一正确的神话,充分证明了“走自己的路”、寻找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才是实现现代化的人间正道;它实现了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使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焕发出蓬勃生机,展现出科学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和无穷创造力;它为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提供新思路、拓展新路径,在发展经济、摆脱贫困方面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指出奋斗方向,为各国自主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现代化道路、为人类探索更美好的社会制度提供了“中国方案”。

中国发展道路既符合中国国情,又顺应世界潮流,既影响着中国历史进程,也改变着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亿万人民不懈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

有关推动全域旅游新闻稿件范文(精)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鹤壁市司法局按照自身职能,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加大对淇县庙口镇葛箭村的法治帮扶力度,经局党组讨论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聚焦法律扶贫,聚力创新服务,聚神乡村振兴,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平安乡村建设,保障群众享有均等公共法律服务,为乡村振兴的蓬勃发展出力添彩。

(二)基本原则

一是法治帮扶实施对象精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紧紧围绕葛箭村不同层面的群众法律政策因素和服务需求,精心制定针对不同项目和具体对象的法律服务举措,有效发挥示范、辐射、带动效应,促进工作高效有序、稳妥扎实开展。

二是法治帮扶策略精准。坚持因地、因人、因事制宜,以需求与服务精准对接为前提,推行精准识别、精准服务和精准帮扶,提供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为葛箭村平安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法治帮扶运用资源精准。将助力乡村振兴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统筹整合运用系统内外各类资源力量,主动融入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帮扶工作格局,着力打造多元参与的整体协同机制。

紧密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以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为目的,开展以供给精准化、服务个性化、项目化为主的法律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帮助已脱贫户落实政策待遇、维护合法权益、开展生活自救;帮助各类集体经济开发项目防范风险、顺利实施;帮助特殊人群去除思想包袱、融入回归社会;帮助乡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到2023年底,法律顾问配备率和法律服务需求全覆盖,司法局机关干部同葛箭村党员结对帮扶实现全覆盖,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在乡村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村民合法权益保护。组建法律服务队,对葛箭村村民开展走访调查,采集家庭收支、健康状况、入学务工、法律维权等家庭基本信息和帮扶需求,重点排摸追讨薪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伤害赔偿、赡养抚养、生产经营、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按户建立人口基本信息台帐以及法律服务需求档案。全面梳理国家、省、市、区制定发布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法律帮扶工作手册和人口权益保障清单,调查了解政策享受和相关法律实际落实情况。积极提供个性化法律维权帮助。加强法律服务力量配置,配齐配强乡村法律顾问,推行“家庭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和帮扶人员进村入户,依据他们法律服务需求,按照“一户一策”建档要求,以项目化方式,精心制定落实法律服务方案,分类建立基础工作台帐。对因发生重大事故遭受严重损害的,依法界定侵权责任,协助办理调解诉讼、申请救助基金,帮助获得补偿;对因病、因残致贫的,帮助获得医疗政策保障和临时救助,促进其病有所医、残有所养;对因遭受非法侵害致其合法权益严重受损的,通过法律手段为其维权、申请赔偿补偿;对因遭遇意外损害的,依法依规帮助办理财产保险理赔;对因债务或经营受损的,依法提供法律救济,帮助其防范经营风险、避免和挽回损失;对于子女不履赡养(抚养)义务的,帮助追索赡养费、抚养费,落实赡养(抚养)责任。对梳理列出的法律帮扶重点对象,要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加强日常关注,做好跟踪帮扶,及时落实法律帮扶工作。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力度。要加大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司法所、村内法律顾问,联合第一书记和村两委干部,建立法律扶贫微信群,推送国家政策、解答法律问题、了解生活动态。突出加强精准法律服务,为从事农业生产、外出务工、创业经营等活动者主动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服务;对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社会救助和保障政策,以及粮食补贴、农机补贴、生猪补贴、土地流转等直接利益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积极帮助协调落实;主动参与依法打击坑农、骗农、害农行为以及“三农”领域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所有村民纳入法律援助对象库,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进行法律援助,健全农民工讨薪等法律援助机制、依法依规减免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等费用,帮助其运用法律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二)特殊人群法治帮扶。组织开展特困家庭帮扶。在总结帮教帮扶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对监狱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后续照管对象等五类特殊人群中困难家庭、子女失学辍学的,建立和监狱、戒毒所信息互通、结对帮扶机制,要拓展特困帮扶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对特殊人群特困家庭经常性组织开展上门走访、送温暖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家庭生产生活困难,重点关注未成年子女入学和生活状况,主动联合教育、民政等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切实防范失学、辍学、流浪问题发生。做好特殊人群安置就业服务。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解戒人员生活安置、就业推介等回归衔接工作,协调做好特殊人群中贫困人口甄别认定和建档立卡,帮助对接落实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扶贫政策,促进其融入社会、正常生活。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给予就业创业扶持,提供必需法律服务,帮助其生活走上正轨。

(三)结对帮扶刚刚脱贫家庭,防止其返贫。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扶上马送一程,运用大走访形式,积极发动局机关人员、警察、律师、公证人员等工作人员,开展防止返贫公益志愿行动,面向村内容易返贫的残疾人、妇女儿童、孤寡老人、重病患者等,特别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群开展帮扶和送温暖活动,以部门或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以服务机构为单位,分别挂钩帮扶1-2个家庭,重点资助解决未成年子女入学困难;鼓励个人名义或多人自愿组队形式自行开展结对帮扶,搭建一定规模数量的固定帮扶对子,广泛开展防止返贫社会志愿行动。注重“造血”,而不是“输血”。在开展物质帮扶、精神关爱、心理咨询等公益性活动的同时,提供法律政策宣讲、家庭生活向导、入学子女教育等方面人性化服务,积极引导司法行政领域社会力量关注,提高帮扶实效。建立健全结对帮扶统计、报送制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效果实。

(一)统一认识,广泛发动。要以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助力葛箭村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加强宣传发动,切实将全局所有人员的思想、行动统一起来,要增强主动性和紧迫性,以积极姿态和昂扬斗志投身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中去,充分展现司法行政机关强烈的责任担当和优良的作风形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作为2021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落细分工,落实责任,落小措施,确保工作组织到位、推进扎实。要发动和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向葛箭村倾斜,深入村居百姓提供法律服务;要对照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具体化的工作方案及措施,要健全组织体系,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和推进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三)培植典型,加强宣传。要以项目化为抓手,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好举措好做法及时提炼、总结推广。要针对不同法律需求和法律服务特点,按照“一户一策、一类一案”,制作法律扶贫典型案例汇编,为推进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引。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准确宣传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工作举措以及实际成效,加强动态信息报送,及时生动报道各条线各部门的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讲好司法行政好故事,展示司法行政好形象。

(四)科学评价,加强考核。要建立法治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数据统计、评价考核、督查通报等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跟踪督促整改,严格考核问责。组织开展工作项目创新奖评比,将优秀项目列为单位综合考评和评先评优的重要方面容,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有效激发系统上下为民谋利、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有关推动全域旅游新闻稿件范文(精)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地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联结紧密,是提升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产业。近年来,我国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乡村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产业门类不全、产业链条较短、要素活力不足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和扶持。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与城镇化联动推进,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更好彰显地域特色、承载乡村价值、体现乡土气息。

市场导向、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类经营主体。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企业带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

融合发展、联农带农。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

绿色引领、创新驱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推动科技、业态和模式创新,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

(三)目标任务。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乡村产业体系健全完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熟,乡村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产业扶贫作用进一步凸显。

(四)做强现代种养业。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推进奶业振兴和渔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五)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小宗类、多样性特色种养,加强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土产业。充分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六)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建设一批专业村镇。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邮政局等负责)

(七)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八)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负责)

(九)发展乡村信息产业。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负责)

(十)强化县域统筹。在县域内统筹考虑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形成县城、中心镇(乡)、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和产品营销等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一)推进镇域产业聚集。发挥镇(乡)上连县、下连村的纽带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镇(乡)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重心下沉,向有条件的镇(乡)和物流节点集中。引导特色小镇立足产业基础,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二)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支持镇(乡)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负责)

(十三)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持续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巩固和扩大产业扶贫成果。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大型加工流通、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与贫困地区对接,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产品销售。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等负责)

(十四)培育多元融合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引导其向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发展县域范围内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多种主体参与的融合模式,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五)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推进规模种植与林牧渔融合,发展稻渔共生、林下种养等。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六)打造产业融合载体。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格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十七)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农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八)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制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拓展国际市场。(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十九)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县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二十)培育提升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农业品牌保护。鼓励地方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支持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二十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大力培育乡村产业创新主体。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攻克一批农业领域关键技术。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种业企业集团。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二十三)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创建农村创新创业和孵化实训基地,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创新创业主体培训,提高创业技能。(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二十四)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技术创新。鼓励地方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等负责)

(二十五)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鼓励地方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人民银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负责)

(二十六)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惠互利,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十七)完善用地保障政策。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推动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国家林草局等负责)

(二十八)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开展面向农技推广人员的评审。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二十九)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

(三十)强化指导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各类服务机构作用,为从事乡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完善乡村产业监测体系,研究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统计。(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等负责)

(三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推介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推广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诚信守法,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农业农村部、广电总局等负责)

有关推动全域旅游新闻稿件范文(精)七

同志们:

今天我以《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题,给大家共同交流一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问题。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内涵十分丰富。下面,我主要从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党内监督的内容和特点、充分把握党内监督、如何落实党内监督等四个方面,和大家谈一些看法和意见。

党内监督,就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相互督促的活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长期执政条件下,党要实现肩负的历史使命,带领人民坚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始终保持赤诚初心和旺盛斗志。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这里就不再多讲,下面,我重点讲一下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使同志们有个清晰的认识,希望大家能够站在政治和历史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党内监督。

(一)国外党内监督的发展变化

党内监督的思想,早在1847年6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被提出来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盟的利益必须对被暂令离盟者,被开除盟籍者和可疑者加以监视,使他们不能为害。”其中“监视”一词,就是监督的意思。1864年,马克思在为国际工人协会(简称第一国际)撰写的章程和条例中,强调了总委员会具有一个基本功能,即“加以干预时能一致行动”的党内监督功能。国际工人协会关于“加以干预”的党内监督思想和功能,与共产主义者同盟所作的“加以监视”规定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到了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列宁时期,党内监督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并得到广泛、有效贯彻执行。苏共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要“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并领导它们的活动”。1917年7月,苏共建立了中央检查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之下,监督党的中央机关是否迅速和正确地处理事务,中央书记处是否正常地进行工作等。由于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只是隶属于中央委员会的一个内设机关,不可能有效地对整个党中央特别是对党的高层领导实行检查监督。因此,列宁在1920年9月苏共九大上决定,“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并提出“由党内最有修养、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并能够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同志组成”。1921年3月,苏共十大专门作出《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决定》。监察委员会分中央、区域和省三级,分别与本级党的委员会平行行使职权,并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1922年3月,苏共十一大又进一步制定了《监察委员会条例》,强化了监察委员会的独立性和至高无上的监察职能。

除了党的监督机关外,在苏联国家机构中也设有政府的监督机关。1917年11月,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后设立的3个人民委员部中就有国家监察部。1920年2月,国家监察部改组为工农检查院,并在1923年4月召开的苏共十二大上成立了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联合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工农检查院两家合署办公,开创了一种新的监督模式,可以同时加强对党政工作及其党政干部的监督。在列宁执政期间,得益于强有力的权力监督,尽管政治险象环生,苏联“经历了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灾难、贫困、牺牲”,但苏共党内民主生机勃勃、民主监督与民主决策有力有效,并取得了夺取政权、保住政权、巩固政权的一系列胜利。

斯大林成为领导人后,苏共党的监督委员会的职能逐渐缩小,独立性也逐渐丧失。苏共十七大把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归属中央委员会领导,这在领导体制上局限了对党的执行机关本身及其领导人实行有效的监督。同时,为了集权的需要,斯大林对列宁创设的监督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变,逐步建立、发展起一整套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监督运作机制,党内监督机制中的“集中”功能被极端强化,而监督本义上的“民主”功能则被极端弱化,由此给苏共乃至其他国家工人阶级执政党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斯大林之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苏共领导人深刻感受到苏共政治运行中的严重问题,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并未把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向前推进,导致在苏共党内和苏联社会上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成了普遍现象。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虽然从形式上恢复了列宁时期的监督体制,但此时苏共的威信严重下降,已无法对国家实施有效的领导,监督体制也已无法发挥任何作用。1991年戈尔巴乔夫建议苏共自行解散,这一建议被苏共中央书记处接受,苏共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苏联共产党1898年3月成立,1917年11月开始执政,最多时拥有2000万名党员,但却于1991年12月丧失政权,同时苏联解体。这与苏联共产党由早期注重加强党内监督,到后来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弱化乃至于形同虚设的嬗变,造成干部任用失去监察、领袖专断司空见惯、个人崇拜蔚然成风、官僚特权阶层逐步形成不无关系。惨痛教训令人警醒。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的发展历史

回顾我们党的历史,可以清楚看到,党内监督是我党一贯高度重视的政治任务,并与党的建设一直相伴相随。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共15条,其中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就有2条:“工人、农民、士兵和学生的地方组织中的党员人数多时,可以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最严格的监督”,“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1927年,党的五大建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第一个党内监督专门机构。1945年,党的七大党章专列“党的监督机关”一章,明确党员的监督权利,并具体规定了各级监察委员会产生的办法、任务和职权。延安整风时期,我们党创立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团结—批评—团结”公式,已成为党内监督的有效方法之一。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民主集中制、批评和自我批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等党内监督思想和制度,为党执政后开展党内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们党夺取政权在全国执政后,更加重视党内监督作用的发挥。1949年11月,建国后的第一个月,党中央就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和制度。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将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政策的监督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工作。1956年9月,党的八大确定了监察委员会“双重领导体制”。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同年,邓小平同志作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的重要论断,并在1980年更加深刻地提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这“两个最重要”的论断,使全党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开始探索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方式方法。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党内监督工作奠定了重要组织基础。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重新恢复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规定,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产生办法、设置、职权、任务等都作出了新的规定。2003年?12月,党中央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制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成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里程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xxxxx系列重要讲话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新时期的党内监督指明了方向。党中央注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中央政治局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内部监督。同时,不断创新党内监督制度和方式,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特别是党委监督和纪委监督,推进巡视全覆盖和派驻全覆盖,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试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不断增强党内监督实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顶层设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法规,将党内监督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因为一贯重视党内监督,我们党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对此,大家一定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持之以恒的决心和行动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内监督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把握党内监督,首先要把握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共8章、47条、6600余字,内容分为三大板块: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主要明确了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分别对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了规定。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强调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其他监督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对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调衔接作出程序性规定,并就分类处置、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监督者和监督对象的权利保障等作出规定,对党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条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需要我们重点理解和把握。

一是突出尊崇党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也是开展党内监督的根本依据。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18处提到“监督”,对坚持民主集中制、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等提出原则要求。《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相关要求细化具体化,突出强调党内监督的政治性,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强化监督,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

二是突出“两个围绕”,强化担当精神。“两个围绕”,即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目前,党内监督存在的各种问题同监督责任没有落实有很大关系。《条例》坚持权责对等,以监督责任为主轴,依据党章对党的工作主体的划分,明确了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尤其是专章规定“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充分体现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等等。同时,还规定了党的工作部门监督职责。《条例》对监督发现问题和线索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对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着力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这些规定构成了党内监督的严密体系,既有实体内容,又有监督保障,有利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扛起主体责任,瞪大眼睛、伸长耳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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