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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协议书重大变更汇总 展期是否需要做变更登记(七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06:39:18 页码:8
展期协议书重大变更汇总 展期是否需要做变更登记(七篇)
2023-01-17 06:39:18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展期协议书重大变更汇总一

第二条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贷款到期不能如期归还时,可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原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展期借款利率:月息________‰。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利率,自调日起,按调整利率执行。

第七条原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条展期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在展期内,借款方应主归还借款。到期不还,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贷款处理。

第十条原合同为保证借款合同时,保证人必须提供认可证明。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借款方____份,贷款方____份,保证人____份。 借款展期申请审批书企业名称 借款金额 到期日 贷款审批书编号 合同编号 借据编号  展 期 理 理 申请展期金额 早请展期到期日    企 业(公章)           担保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信贷员审查:       &nbs p;           章年   月   日科股长审核:                   章年   月   日行长主任审批:                   章年   月   日

2023年展期协议书重大变更汇总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协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的借款延期偿还协议书。

第二条借款方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因贷款到期不能如期归还时,可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展期理由:_____________。

第四条原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展期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展期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月息_____________‰。在协议履行中,如国家调整利率,自调日起,按调整利率执行。

第七条原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八条展期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在展期内,借款方应主归还借款。到期不还,不再重新展期,按逾期贷款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展期协议书重大变更汇总三

致:_________________

客户(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客户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贷款联系人(本栏由贷款人填写)

鉴于乙方已与借款合同项下出借人协商一致,同意延长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乙方特此不可撤销地申请贵公司按照本协议的下列规定向乙方提供贷款展期:

一、原借款合同及展期约定借款人(客户)原借款合同编号贷款本金余额(币种)展期到期日住所地原抵押合同编号原贷款到期日展期期间利率特别声明:展期期间为原借款合同到期日至展期到期日的期间。本协议系原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展期期间贷款的其他条件同原借款合同。

二、担保人确认担保人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本担保人特此确认:本担保人同意按照原借款合同中担保条款或担保合同的约定,继续为展期贷款向出借人承担担保责任。原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的履行期限顺延至本协议约定的展期贷款的展期到期日。担保人应负责及时办理相关担保登记、续展保险等相关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本担保人承担。

特此确认!

担保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三、出借人确认出借人在此申明已与借款人就上述展期约定达成一致,同意接受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并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承担相关的贷款风险。签署栏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书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出借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2023年展期协议书重大变更汇总四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单位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1.1、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 _______(大写) _______ (小写)_______,利率为_______,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2、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2、质物

2.1、甲方保证:

2.1.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1.2、本存单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程序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2.1.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2.1.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2.1.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2.2、存单情况

2.2.1、存单种类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2.2、存单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存单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4、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

2.3、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4、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3、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4、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4.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前交开户证实书、预留印鉴或密码、委托乙方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的委托书等有关文件;

4.2、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4.3、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5、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5.1、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5.2、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7、质押的效力

7.1、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7.2、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7.3、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4、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5、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6、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7.7、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8、质权的实现

8.1、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8.2、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8.3、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8.4、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8.5、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8.6、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9、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10.2、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0.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11、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12、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14、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15、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16、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17、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18、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19、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20、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21、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争议解决方式

22.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2.2、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2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年展期协议书重大变更汇总五

借款人: (甲方)

抵押权人: (乙方)

抵押人: (丙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 的委托借款担保合同,乙方同意为甲方 提供借款人民币 的担保业务,丙方自愿以有权处分的财产(明细见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甲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保证,合同《民间借款抵押保证合同书范本》。上述抵押物清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为乙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时,丙方愿意承担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的连带责任,为此,三方特签订本保证合同。

一、甲、丙方严格遵守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中的全部条款的有关约定。如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代偿能力时,保证及时通知乙方。

二、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物作价人民币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三、本项反担保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即人民币 及借款利息和为乙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乙方允许甲方的借款到期后展期,丙方对展期后的借款本息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四、丙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无论乙方是否向甲方追偿,丙方必须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主动向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借款人或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对甲方和丙方均有约束力。

五、如果丙方未按乙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乙方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变卖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六、本保证合同是持续性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只要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丙方就始终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乙方给予甲方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担保金额,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均不能解除或减少。

七、只要不增加丙方的保证金额,本保证合同不会因为甲方与乙方同意对借款合同(主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删除或因甲方与其他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八、如果乙方现时或今后持有甲方的任何其他担保,包括存单、汇票、留置权和其他抵押品,本保证合同仍然有效,并不取代、影响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023年展期协议书重大变更汇总六

甲方(投资方):

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

乙方(项目方):

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至诚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针对乙方所提交的“          ” 项目材料,就项目市场前景、规模产能、经济价值、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以及综合评审。根据项目开发价值,并依据《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现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造福社会”的合作精神,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批文号:  

4、投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下同)

5、融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下同)

6、建设周期:      个月

7、规模产能:

8、项目负责人:   

9、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尽快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

1)发改委立项批文或政府开发授权书;

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概况、项目筹建情况、团队构建、市场营销、经营模式、投资估算、投资回收期等);

3)融资申请书(建设进度安排、用款计划、还款计划等);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5)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6)商业计划书等;

乙方需将以上资料复印件以书面形式邮寄给甲方公司,由甲方作为评审依据,并作档案保存。

10、根据国际投融资惯例,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派出专门人员或同时邀请相关投资商一同到乙方项目建设地核实项目真实性。乙方应尽快安排核实事宜,并以商务函形式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实地核实。

11、如经实地核实证明项目真实有效,且当地投资环境、政治环境、交通环境、税收扶持政策等各方面资源环境与项目可行性报告之分析阐述一致,甲方应立即进入融资谈判程序。甲方承诺:一经启动融资,于     天内首笔融资款      % 共计          万元进入乙方账户。

12、甲方以融资款或者委托第三方投资商以资金         万元投入,乙方以土地、厂房、项目未来收益、市场、技术、专利等有形(或无形)资产向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进行抵押,由甲乙双方或者乙方与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投资商共同进行项目开发。

13、甲方融资款或者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投资商投资款共计        万元按比例分批进入乙方公司账户,首笔资金       %共计        万元于本协议签订之后的        日内进入乙方公司账户。余下       %款项,根据乙方提交、甲方和第三方投资商审核通过的用款计划分一次或两次到位,以不影响乙方工程建设进度为前提,每批次前后间隔不超过3个月。

14、甲乙双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投资商共同成立项目合作公司,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一切重大问题。公司董事长由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

15、合作公司董事会及其组织机构的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实施细则》为依据,并参照甲乙双方或乙方和第三方投资商的共同意愿来完成。

16、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不享有合作公司股份,也不参与合作公司经营管理,不承担合作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风险。合作公司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委托开户银行或委派财务总监对投资款流向进行日常监督,乙方必须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并定期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17、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享受固定年利率回报,每年按投资款总额     %计算,每年结算一次,每年度12月30日前结清当年利息。到每年度12月底如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未收到乙方展期付息申请书,而乙方又未及时交纳,则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有权按投资款总额每天万分之二向乙方征收滞纳金。

18、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与乙方的合作期为三年,乙方自第一年起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支付利息。合作期满年后乙方需一次性付清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资金利息,并还清全部本金。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资金,可于三个月前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提交申请,经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审核认可后,可展期。如合作期满结束,乙方尚不能全额归还本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有权享有合作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根据所占股份大小有权对企业进行改组、兼并、拍卖、对外租赁、承包经营等。

19、甲方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清洁,并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在合作期内,如乙方无违约及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随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费用,并不得提前收回资金。如项目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商投资,甲方应履行监督责任,尽努力协助乙方规避投资商任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实施细则》为依据,并参照甲乙双方或乙方和第三方投资商的共同意愿来完成。

16、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不享有合作公司股份,也不参与合作公司经营管理,不承担合作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风险。合作公司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委托开户银行或委派财务总监对投资款流向进行日常监督,乙方必须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并定期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17、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享受固定年利率回报,每年按投资款总额     %计算,每年结算一次,每年度12月30日前结清当年利息。到每年度12月底如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未收到乙方展期付息申请书,而乙方又未及时交纳,则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有权按投资款总额每天万分之二向乙方征收滞纳金。

18、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与乙方的合作期为三年,乙方自第一年起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支付利息。合作期满年后乙方需一次性付清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资金利息,并还清全部本金。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资金,可于三个月前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提交申请,经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审核认可后,可展期。如合作期满结束,乙方尚不能全额归还本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有权享有合作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根据所占股份大小有权对企业进行改组、兼并、拍卖、对外租赁、承包经营等。

19、甲方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清洁,并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在合作期内,如乙方无违约及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随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费用,并不得提前收回资金。如项目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商投资,甲方应履行监督责任,尽努力协助乙方规避投资商任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费用。

20、乙方保证在合作期内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如出现非法挤占、挪用等行为,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有权对乙方进行干涉和制止,直至终止合作。

2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共同建立相互监督和配合机制,保证合作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对方进行相关信息的反馈与跟踪,及时向对方提供所需要的数据、报告等信息。

为保证合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22、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应尽快安排甲方或甲方同时邀请第三方投资商进行实地核实事宜,甲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标准为实报实销,以后各方费用各自承担。

23、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须尽快向甲方支付合作保证金        万元。

24、如果甲方以融资款对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每年享受      %的固定年利率回报;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年利息和归还本金的方式按本协议第三节《合作内容》中第17款、第18款之约定执行。如果甲方以融资款对项目直接投资,则在首笔融资款进入乙方账户时,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合作保证金退还乙方。

25、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在投资款进入乙方账户后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合作保证金,乙方在甲方应得佣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再行补给甲方。

26、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则甲方有权收取融资服务费(佣金),佣金的收取按投资款到账总额的  2    %计算。在投资款进入乙方账户、乙方可自由支配后,乙方须在一周付清甲方应得佣金。佣金的支付,实行批到批结。

27、甲方承诺:甲方融资款或第三方投资商投资款的首笔        %投资款于       天内进入乙方公司账户。余下      款项,根据乙方提交、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认可的用款计划分一次或两次到位,以不影响乙方工程建设进度为宜。如果是由第三方投资商进行投资,甲方将协助乙方做好与投资商的谈判工作,落实资金到账计划,促进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可对项目真实性进行核实,如经核实及终审无误,无不正当理由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应全力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以满足项目建设的要求。如超过 60 天首笔资金尚未到位,甲方应该及时退还乙方     保证金。

27、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作,否则前期向甲方支付的         万元保证金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甲方不再退给乙方。

28、保密条款

为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甲乙双方自愿遵守并切实履行关于项目保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1)合作过程中彼此因信息交流而提供的所有以文字、图像、音像、光碟等为载体的文件、资料、数据、情况说明等,以及双方在洽谈、合作过程中的言行,均在保密范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双方所有涉及本项目合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书内容,以及其他合作洽谈、项目公证合同内容等涉及本项目合作的任何信息。  

3)保密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始,合作期满止。保密期内如发生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规定的行为,导致有关资料披露、资源流失,造成项目合作无法进行,后果由泄密一方负责。

29、信息交流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信息交流应遵循如下原则:

1)一切通知、请求、商务函件、数据材料等,均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对方发出,未经加盖印章予以确认的文件资料、以及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意见,均不能视为正式依据。

2)快递、传真、信函等,一经发出即视为已经传达对方。电子邮件需以电话方式再予确认,方可视为已经传达对方。

30、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经签订,则具有法律效力,但乙方未向甲方支付合作保证金的情形除外。有效期自签订之日生效,至合作期满终止。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各方均不得单方面毁约,否则,由违约一方负责赔偿另一方全部经济损失。

但出现下列情形的除外:

1)发生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无法进行;

2)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作无法进行;

3)因政府、政策等关系,导致经营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如一方实行承包、租凭、联营、合营(兼并重组)、分立等;

4)一方发生重大经济、法律纠纷,以及严重亏损等情况,被执法部门强令破产、解散、吊销执照等; 受不抗力及上述其他因素严重影响的一方,在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将情况向另一方通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对方合法利益不受损失。在全力减轻或消除对方损失的前提下,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延长、缩短或终止合同履约期。

31、争议解决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未及预知的争议,应本着“求同存异,友好协商”的原则磋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32、本项目投资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办理项目公证时予以补充。补充条款应以本协议约定条款为依据,一经签订则具有与本协议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3、协议同签于     ,以下无内容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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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展期协议书重大变更汇总七

甲方(投资方):

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

乙方(项目方):

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至诚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针对乙方所提交的" " 项目材料,就项目市场前景、规模产能、经济价值、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以及综合评审。根据项目开发价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现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造福社会"的合作精神,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节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批文号:

4、投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下同)

5、融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下同)

6、建设周期: 个月

7、规模产能:

8、项目负责人:

第二节 合作程序

9、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尽快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

1)发改委立项批文或政府开发授权书;

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概况、项目筹建情况、团队构建、市场营销、经营模式、投资估算、投资回收期等);

3)融资申请书(建设进度安排、用款计划、还款计划等);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5)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6)商业计划书等;

乙方需将以上资料复印件以书面形式邮寄给甲方公司,由甲方作为评审依据,并作档案保存。

10、根据国际投融资惯例,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派出专门人员或同时邀请相关投资商一同到乙方项目建设地核实项目真实性。乙方应尽快安排核实事宜,并以商务函形式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实地核实。

11、如经实地核实证明项目真实有效,且当地投资环境、政治环境、交通环境、税收扶持政策等各方面资源环境与项目可行性报告之分析阐述一致,甲方应立即进入融资谈判程序。甲方承诺:一经启动融资,于 天内首笔融资款 % 共计 万元进入乙方账户。

第三节 合作内容

12、甲方以融资款或者委托第三方投资商以资金 万元投入,乙方以土地、厂房、项目未来收益、市场、技术、专利等有形(或无形)资产向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进行抵押,由甲乙双方或者乙方与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投资商共同进行项目开发。

13、甲方融资款或者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投资商投资款共计 万元按比例分批进入乙方公司账户,首笔资金 %共计 万元于本协议签订之后的 日内进入乙方公司账户。余下 %款项,根据乙方提交、甲方和第三方投资商审核通过的用款计划分一次或两次到位,以不影响乙方工程建设进度为前提,每批次前后间隔不超过3个月。

14、甲乙双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投资商共同成立项目合作公司,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一切重大问题。公司董事长由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

15、合作公司董事会及其组织机构的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实施细则》为依据,并参照甲乙双方或乙方和第三方投资商的共同意愿来完成。

16、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不享有合作公司股份,也不参与合作公司经营管理,不承担合作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风险。合作公司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委托开户银行或委派财务总监对投资款流向进行日常监督,乙方必须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并定期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17、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享受固定年利率回报,每年按投资款总额 %计算,每年结算一次,每年度12月30日前结清当年利息。到每年度12月底如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未收到乙方展期付息申请书,而乙方又未及时交纳,则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有权按投资款总额每天万分之二向乙方征收滞纳金。

18、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与乙方的合作期为三年,乙方自第一年起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支付利息。合作期满年后乙方需一次性付清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资金利息,并还清全部本金。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资金,可于三个月前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提交申请,经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审核认可后,可展期。如合作期满结束,乙方尚不能全额归还本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有权享有合作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根据所占股份大小有权对企业进行改组、兼并、拍卖、对外租赁、承包经营等。

19、甲方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清洁,并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在合作期内,如乙方无违约及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随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费用,并不得提前收回资金。如项目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商投资,甲方应履行监督责任,尽努力协助乙方规避投资商任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费用。

20、乙方保证在合作期内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如出现非法挤占、挪用等行为,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有权对乙方进行干涉和制止,直至终止合作。

2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共同建立相互监督和配合机制,保证合作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对方进行相关信息的反馈与跟踪,及时向对方提供所需要的数据、报告等信息。

第四节 特别约定

为保证合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22、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应尽快安排甲方或甲方同时邀请第三方投资商进行实地核实事宜,甲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标准为实报实销,以后各方费用各自承担。

23、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须尽快向甲方支付合作保证金 万元。

24、如果甲方以融资款对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每年享受 %的固定年利率回报;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年利息和归还本金的方式按本协议第三节《合作内容》中第17款、第18款之约定执行。如果甲方以融资款对项目直接投资,则在首笔融资款进入乙方账户时,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合作保证金退还乙方。

25、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在投资款进入乙方账户后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合作保证金,乙方在甲方应得佣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再行补给甲方。

26、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则甲方有权收取融资服务费(佣金),佣金的收取按投资款到账总额的 2 %计算。在投资款进入乙方账户、乙方可自由支配后,乙方须在一周付清甲方应得佣金。佣金的支付,实行批到批结。

27、甲方承诺:甲方融资款或第三方投资商投资款的首笔 %投资款于 天内进入乙方公司账户。余下 款项,根据乙方提交、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认可的用款计划分一次或两次到位,以不影响乙方工程建设进度为宜。如果是由第三方投资商进行投资,甲方将协助乙方做好与投资商的谈判工作,落实资金到账计划,促进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可对项目真实性进行核实,如经核实及终审无误,无不正当理由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应全力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以满足项目建设的要求。如超过 60 天首笔资金尚未到位,甲方应该及时退还乙方 保证金。

27、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作,否则前期向甲方支付的 万元保证金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甲方不再退给乙方。

第五节 补充条款

28、保密条款

为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甲乙双方自愿遵守并切实履行关于项目保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1)合作过程中彼此因信息交流而提供的所有以文字、图像、音像、光碟等为载体的文件、资料、数据、情况说明等,以及双方在洽谈、合作过程中的言行,均在保密范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双方所有涉及本项目合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书内容,以及其他合作洽谈、项目公证合同内容等涉及本项目合作的任何信息。

3)保密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始,合作期满止。保密期内如发生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规定的行为,导致有关资料披露、资源流失,造成项目合作无法进行,后果由泄x一方负责。

29、信息交流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信息交流应遵循如下原则:

1)一切通知、请求、商务函件、数据材料等,均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对方发出,未经加盖印章予以确认的文件资料、以及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意见,均不能视为正式依据。

2)快递、传真、信函等,一经发出即视为已经传达对方。电子邮件需以电话方式再予确认,方为已经传达对方。

30、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经签订,则具有法律效力,但乙方未向甲方支付合作保证金的情形除外。有效期自签订之日生效,至合作期满终止。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各方均不得单方面毁约,否则,由违约一方负责赔偿另一方全部经济损失。

但出现下列情形的除外:

1)发生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无法进行;

2)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作无法进行;

3)因政府、政策等关系,导致经营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如一方实行承包、租凭、联营、合营(兼并重组)、分立等;

4)一方发生重大经济、法律纠纷,以及严重亏损等情况,被执法部门强令破产、解散、吊销执照等;

受不抗力及上述其他因素严重影响的一方,在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将情况向另一方通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对方合法利益不受损失。在全力减轻或消除对方损失的前提下,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延长、缩短或终止合同履约期。

31、争议解决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未及预知的争议,应本着"求同存异,友好协商"的原则磋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六节 其他

32、本项目投资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办理项目公证时予以补充。补充条款应以本协议约定条款为依据,一经签订则具有与本协议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3、协议同签于 ,以下无内容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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