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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商户使用协议书范本 商户pos机申请(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06:41:25 页码:14
pos机商户使用协议书范本 商户pos机申请(9篇)
2023-01-17 06:41:25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pos机商户使用协议书范本一

乙 方:____________

为了扩大市场份额,现有甲方与乙方针对pos机收单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商户签约使用甲方的pos收单业务,协助甲方进行pos业务渠道的开展和商户的开发。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乙方推荐商户产生的收单收益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往来文件、商户数据及传递之信息,应维持高度之机密性,未得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之告知或交予第三者使用。

2.乙方应当依照甲方的要求推荐商户,并协助商户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商户是合法存续且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

3.在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有关管理机构调查商户身份及经营情况。

4.乙方在推广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商户。

5.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因推荐而获得的服务费收益。

6、乙方承担商户培训、维护和巡检等工作,确保商户的软硬件支付产品安全运行,认真受理商户的技术咨询、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商户的维护需求。

7、乙方承担乙方拓展商户的风险,乙方需积极完成商户调单和各类追款工作,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追款成功而带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推荐的虚假商户资料造成甲方受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出现以上风险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分润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三条 合作模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合作:____________

1、乙方向甲方推荐商户使用甲方的pos收单服务。甲方为商户提供pos的办理,并履行相关义务。

2、本协议所涉及的pos机具的保养、维护及其他事宜,均由机具提供方负责。

第四条 合作价格

1. 每台pos机的价格根据公司附件参考价格定。

2. 乙方推价商户,甲方以以下比例分润给乙方。

不交保证金合作分润如下:

_______月交易额指每一自然月乙方推荐的商户收单总额,且应扣除当月提交退款交易的金额。签约后,需保证每月最低发展5个商户,若连续三个月乙方推荐商户不足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根据银联的费率变化,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4. 甲方按每月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内,乙方收单分润收益。甲方应于下一个月 30 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分润收益,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开具发票。

5.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收取利润分配收益的账户: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第六条 约定事项

乙方现作为甲方的收单合作商,前期甲方给予乙方相应培训,辅导,合作模式与分润按本协议第四条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将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有向甲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因乙方或乙方推荐的商户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停止结算乙方收益。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如遇有争议并无法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壹_______年,即到 20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终止。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根据合作需要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4.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

精选pos机商户使用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产品的销售市场,实现合作双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市(自治区)独家代理经销商,负责 品牌手机在合同区域内的销售,甲方承诺不在当地发展其他的代理经销商。

二、代理政策

1、甲乙双方确定, 甲方以代理价格供货给乙方;

2、乙方必须保证每月销售在台。

3、为了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销售;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元做为信誉和市场维护保证金,签约时即交付甲方。

4、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自然月内销售满予 元/台的销售返利。

5、甲乙双方确定付款方式为现款现货,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订货量的全部货款后才给予发货。

三、货运物流

1、甲乙双方确定在合同签订7日内首批提货台,乙方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把首批货款直接转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1日内发货。

2、后续订货:30台以下的订货,甲方确保当天可以发货,60台以内的订单,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之日起,2日内保证发出,对于60台以上的订单,请提前2天下订单,以方便甲方备货和安排货运。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4、甲方不负责任何的物流费用,所有货物均按到付发送,对于量大(200台以上)的订单,双方可以协商物流方式。

5、乙方在收到货物的第一时间要验收货物,对于第一时间收货发现的产品损伤或者故障,乙方在提交正式的书面说明后,在乙方无人为和过错的情况下,甲方可以考虑给予更换,乙方在收货一天后如无书面和甲方说明货物验收情况,甲方视为乙方全部验收合格,过后不再接受任何运输过程中的损伤处理。

四、售后及相关问题处理

1、自乙方提货之日起,甲方负责对产品提供一个月包换,一年保修的售后服务,但乙方必须确保在包换期内产品是非人为损坏,外观无花损,否则乙方自己负责由于人为故障或者外观花损所带来的损失。

2、维修:甲方承诺非人为故障在保修期内可以给予免费维修,但维修的往返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3、甲方承诺对于产品故障,软件问题7天内解决,硬件问题15天内解决。

五、关于代理区域的宣传推广和市场支持

1、甲方统一提供给乙方代理产品的宣传pop等销售道具。

2、品牌及产品的市场推广由甲方统一安排,甲方不保证对乙方市场的独立宣传推广。

3、乙方独立在代理区域的宣传推广,甲方不单独提供费用支持。

4、甲乙双方可以就代理区域的宣传推广进行协商,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权。

(2)对乙方的经营,销售,推广有指导和协助的义务。

(3)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处罚权,情节严重的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违反合同的处罚权,情节严重可追究甲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做好产品正常上市的准备工作。

(3)对甲方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情况有保密义务。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起内发生纠纷,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涉及到法律、法规的问题,只接受在甲方所在地进行调解或者上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以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pos机商户使用协议书范本三

甲 方:_______

乙 方: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证银行卡收单商户拓展工作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就渠道拓展、收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等业务授权代理关系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甲方采取协议方式,授权乙方推广收单业务。双方约定按照本协议内容分享市场、承担损失及商业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授权乙方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基本信息

乙方除了如实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向甲方提供已获得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的身份证明及资质材料,乙方应在上述信息和资质发生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信息和资质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2 授权

2.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所述范围内,负责甲方"特约商户受理境内银行卡业务"的销售与推广。本协议之授权,为非独占、且不可转让的权利。

2.2 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合作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活动。甲方发现乙方超越约定地区从事合作业务活动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并可以视情况扣除乙方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3 甲方授权乙方开展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业务活动,销售成交价格和费率不得低于甲方给予乙方的结算成本价格和费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

2.4 甲方授权乙方对乙方发展的商户提供硬件的安装、调试服务。商户所使用设备由乙方向甲方统一租赁或采购,乙方自行带终端入网时,须向甲方支付接口接入费用。

3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合作业务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pos收单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向乙方提供pos收单业务范围内必要的技术和销售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培训具体安排由甲方另行通知)。

3.2 甲方有义务及时处理乙方提交的商户支付业务接入申请,并在收到商户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后,及时为符合甲方规定的商户直接签署并开通支付接口。

3.3 甲方有义务按月向乙方提供其发展商户的总交易额、交易总笔数和结算情况的查询服务。

3.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产品相关价格体系和合作机构工作规范等相关市场政策;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价格体系及合作机构工作规范所做的修订。修订一旦做出,甲方会提前7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5 甲方应对乙方的合作机构id和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甲方有权对所有入驻平台的商户或合作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甲方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甲方服务规定的商户进行停止支付接口、暂停结算交易款等处理,处理手段和内容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7 甲方发现乙方推介的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立即停止电子支付服务,不向乙方支付该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① 参与洗钱、诈骗、恐怖融资、套现、网上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② 无理由拒绝受理用户或客户使用甲方电子支付服务系统进行交易;

③ 将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

④ 故意诋毁或损害一方声誉。

3.8 甲方有权不定期举办合作公司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权利开拓与发展渠道及特约商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在业务销售和推广过程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4.2 如乙方发展的商户已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则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发展此商户。同时甲方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发展乙方已报备的商户。

4.3 乙方应自行承担向客户调试安装设备,向客户提供pos机打印纸张耗材,更换apn卡,更换设备等pos专业化服务。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从事开拓客户、维护客户关系等相关工作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

4.4 乙方在业务授权期内所发展入驻的商户收费和续费工作一律由甲方办理。

4.5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合作服务价格发展客户,并在甲方为乙方划定的地理区域内发展业务,乙方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应向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备相关材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即发展二级及以下级别的代理商,如因各方面需要,乙方须向甲方提前申报,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展,发展代理商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代理费或保证金,并与甲方直接签约),如未按照本款约定的内容执行,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前期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以退还,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已发展商户的合作服务费用。

4.6 分润方案

4.7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积极接受甲方培训,主动与甲方进行业务上的沟通和联系,配合甲方的相关市场活动开展相应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服务规范为商户办理入驻手续,并在入驻商户的支付接口开通前和开通后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等工作。

4.9 乙方为其发展的客户办理必要的资格审核手续,收集签约资料,为入驻商户办理业务变更、终止申请和续费等相关手续,为入驻商户开展业务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4.1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不得以一家商户的名义为多家商户提供支付接口的连接,且不得利用合作之便,使用某一商户编号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支付服务。

4.11 乙方应随时浏览甲方网站,了解、掌握并遵守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有关合作业务的规定和公告,并依据甲方公告和规定开展合作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12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所发展的入驻商户的履约情况和业务动态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入驻商户的业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

pos收单的相关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履行告知义务同时立即暂停违规商户的支付服务,并

应甲方要求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4.13 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有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

4.14 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义务如实解释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所使用文字资料或其他宣传产品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商户可以进行套现、公转私等违法违规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扣收乙方保证金,并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15 乙方保证其发展的入驻商户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及甲方渠道管理中的规定,禁止乙方接入色情、赌博、私服等违法商户。如因乙方或乙方发展入驻的商户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4.16 因商户发生风险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请、侧录、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套现、洗单、分单、篡改订单金额、恶意倒闭、虚假交易、超授权限额使用、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单的银行卡、超过规定时间请款、套用mcc码等)的,或因商户违反操作手册或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商户否认交易的,乙方除应配合甲方完成调单、纠纷调查等措施外,给甲方或持卡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4.17 乙方所发展的下级合作机构所发展的商户,甲方视同乙方所发展的商户。

4.18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pos收单产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经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因此而终止本协议全部或任意条款的执行,并保留向乙方追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4.19 乙方不得对本合同项下的终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拆卸、解剖、侧录等行为。

4.2 乙方不得截留任何pos交易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卡号、交易密码等,一经发现,甲方将通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5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其各自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行贿以谋取中标或成交。如一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对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双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行贿方负责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6.2 如乙方在授权业务活动中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授权机构资格,并扣收相应乙方授权保证金;因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合作服务费和授权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保证金不足赔偿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本协议于甲方合同终止通知发出之日终止。

6.3 对于甲方为乙方发展的商户的支付业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甲方只向商户的支付业务承担责任。

6.4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管制以及其他如线路故障、银行系统调整或故障、突然停电等意外事件等。

7 协议变更和解除

7.1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2 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并配合甲方做好商户交接工作;

7.3 乙方必须于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天内,在授权区域内自行委托承接方,其承接方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并同意;

7.4 如乙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天后,无法找到承接方,由甲方指定承接方;

7.5 甲、乙双方寻找到承接方期间内,乙方必须履行原授权代理协议内容及相应风险,直到找到承接方;

7.6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开始享受商户分润。且承接方仅享受分润金额的25%作为服务奖励。

7.7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乙方不再享受分润,并可以与甲方终止原协议。

7.8 按照协议内容,终止协议18天后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7.9 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1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

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11 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且协议解除后乙方仍需按照合作协议

承担尚未履行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a)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b)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甲方信任;

c) 因自身原因给银联和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

d) 破产、倒闭、停业;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e) 屡次违反处罚条例,且在要求期限内未予整改;

8 合作周期

8.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个人签约时,需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终止日期为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本协议到期日前的三十日内,如任何一方未提出终止要求,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8.2 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乙方应在2天内将网站上或其他载体上的甲方logo,网站链接或其他任何标志删除、取消。

9 其它

a) 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的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乙方发展渠道、发展商户的交易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允许,另一方不得将其转交其它企业使用或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另一方的赔偿责任。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叁年内。

b) 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双方可以根据合理的方式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如商标和标志等,但不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以法律禁止的方式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

c)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一致同意依照甲方网站实时公布的相关交易规则和使用说明办理。

乙方发展的商户或商户的用户在商户网站上使用甲方支付产品时所进行的支付交易和点击

同意的交易规则都视同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e)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

盖章(签字):_______ 盖章(签字):

精选pos机商户使用协议书范本四

甲 方:

乙 方:

为了扩大市场份额,现有甲方与乙方针对pos机收单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商户签约使用甲方的pos收单业务,协助甲方进行pos业务渠道的开展和商户的开发。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乙方推荐商户产生的收单收益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往来文件、商户数据及传递之信息,应维持高度之机密性,未得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之告知或交予第三者使用。

2.乙方应当依照甲方的要求推荐商户,并协助商户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商户是合法存续且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

3.在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有关管理机构调查商户身份及经营情况。

4.乙方在推广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商户。

5.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因推荐而获得的服务费收益。

6、乙方承担商户培训、维护和巡检等工作,确保商户的软硬件支付产品安全运行,认真受理商户的技术咨询、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商户的维护需求。

7、乙方承担乙方拓展商户的风险,乙方需积极完成商户调单和各类追款工作,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追款成功而带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推荐的虚假商户资料造成甲方受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出现以上风险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分润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三条 合作模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合作:

1、乙方向甲方推荐商户使用甲方的pos收单服务。甲方为商户提供pos的办理,并履行相关义务。

2、本协议所涉及的pos机具的保养、维护及其他事宜,均由机具提供方负责。

第四条 合作价格

1. 每台pos机的价格根据公司附件参考价格定。

2. 乙方推价商户,甲方以以下比例分润给乙方。

不交保证金合作分润如下:

_______月交易额指每一自然月乙方推荐的商户收单总额,且应扣除当月提交退款交易的金额。签约后,需保证每月最低发展5个商户,若连续三个月乙方推荐商户不足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根据银联的费率变化,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3. 甲方按每月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内,乙方收单分润收益。甲方应于下一个月 3 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分润收益,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具体要求开具发票。

4.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收取利润分配收益的账户:

户 名:_______

账 号: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第六条 约定事项

乙方现作为甲方的收单合作商,前期甲方给予乙方相应培训,辅导,合作模式与分润按本协议第四条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将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有向甲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因乙方或乙方推荐的商户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停止结算乙方收益。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如遇有争议并无法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壹_______年,即到 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终止。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根据合作需要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4.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精选pos机商户使用协议书范本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本pos机归属于所有,自年月日将pos机使用权转交给使用,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在此期间本pos机的交易金额归所有。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取此账户内所有资金。

2、本pos机每次刷卡间隔时间不低于15分钟,刷卡金额每笔不超过2.5万元。营业时间为早9点至晚17点30。到账时间为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正常使用情况下,本pos机可保证使用个月,(但因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因相关法律由相关部门稽查致使本pos机暂停使用的除外。)但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本协议无效。

3、在使用期间,所有交易的pos单必须齐全。从使用之日起每笔交易的pos单必须保留,如因pos单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本pos机的标准扣率为每笔25元。

5、乙方应严格按照pos机使用方法使用,不得从事各类有关于pos机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刷克隆卡和境外卡,因此而造成的资金未入账或赔偿等一系列事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犯罪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6、合作期间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使用费元,pos押金元。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精选pos机商户使用协议书范本六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支付业务拓展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一)甲方代理乙方发展银行卡受理商户,与商户签署乙方银行卡受理协议,收齐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入网资料并尽到上述证件的真实性核实义务,填妥商户信息调查表,交于乙方。自甲方按乙方入网标准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装机工作。无论商户是否审批入网,上述资料由乙方保留。

(二)商户资料审查、审批入网、pos购置和布放、收银员培训、耗材配送、交易处理、资金清算、故障处理、例行巡检等后续工作由双方协商。

(三)甲方代理乙方拓展银行卡受理商户时,未尽到与证照原件核实义务的商户出现洗钱、套现、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二、合作分润模式及成本分担

(一)收单手续费定价及分润标准

所有拟开发商户分为两个类别:t+1入账及t+0入账,分别采用不同的分润结算标准。

1、t+1入账:

所有经甲方发展签约的商户,对于接受t+1结算需求的商户,对于扣除乙方相应交易成本之外的部分,甲乙双方按照相应比例分配利润。

2、t+0入账:

所有经甲方发展签约的商户,对于具有t+0需求的商户,乙方加收 0.12%/自然日 的垫资资金成本;对于扣除乙方相应交易成本之外的部分,甲乙双方按照相应比例分配利润。分润比例

注:以上仅适用于中国银联针对银行卡收单手续费的追偿性清算约束内容;对于发卡行及持卡人的退单、调单、伪卡交易等情况造成的本金损失,仍需由甲方承担。

(二)机具成本标准

机具的使用采取销售模式,具体如下:甲方采用销售终端模式代理乙方拓展银行卡受理商户,按乙方当年公布价格向乙方购买pos终端,再以不低于市场零售价向客户销售。注:t+0机器必须向乙方采购通联定制机!机器价格1200包做件不包营业执照! 机型e550

三、合作地域

双方合作范围为全国

四、其他事项

(一)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分润按月度结算,甲方按结算费用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月度末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有关交易数据和应支付甲方费用清单,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有异议即时提出,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告知甲方。乙方应在双方核实确认甲方费用,并收到甲方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费用。如发现乙方人为压低或拖欠应付甲方费用,则按压低或拖欠部分的双倍金额支付给甲方。乙方延误达 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解除。

甲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二)为确保甲方及乙方推荐的商户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联有关规定,并全面履行与甲方的各项协议,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一次性向乙方缴纳人民币___ 元作为平台使用费用和 元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平台使用费作为通联后续产品的开发使用(包括手机app,手机刷卡器,商户终端群网站建设等),后续产品上线将与甲方共享,不再收取相应费用。

(三)。保证金方面如甲方不能一次性缴纳的,乙方适当放宽条件,可以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乙方从甲方的后续分润收益当中逐月扣除保证金,每期有权扣除分润收益额的50%,直至扣足合作保证金____万元整,然后后续分润继续足额发放。因甲方或甲方推荐的风险商户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的,乙方有权扣收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被扣收后,甲方未在乙方通知期限内补足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停止结算甲方收益。甲方进件后根据推荐商户交易量及风险情况由乙方进行定期评估,根据乙方评估情况追加保证金,未能按时追加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停止结算甲方收益;

(三)一方违反本协议内容和诚实守信原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四)双方均有为本协议内容和在双方合作期间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而泄露上述内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损失。本条款长期有效。

(五)双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应遵循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乙方有关支付业务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法或有违公序良俗的方式,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另一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向客户收取甲方规定范围之外的费用,甲方营销客户时应明确与乙方属合作关系,不得直接以乙方身份或名义拓展客户。

(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客户做出任何涉及乙方及其合作银行利益的承诺。

(七)甲方获得的客户资料,其获取途径和使用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八)双方各自承担所获收益的税务费用。

(九)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义务。

(十)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使用另一方的名称和商标用于商业宣传和广告。

(十一)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礼让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常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二)由于发生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整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不能按约定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应在合理时限内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十三)因国家金融法律、法规调整等因素,造成合作业务无法继续开展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应在合理时限内协商解决善后事宜。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十五)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2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一方出现严重违约,或对另一方出现严重损失事件时,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终止本协议时,双方应共同做好善后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损失。甲方欲终止本协议要求退还保证金时,乙方应在180天后全额返还甲方。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双方无书面异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无限制。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pos机商户使用协议书范本七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证银行卡收单商户拓展工作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就渠道拓展、收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等业务授权代理关系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甲方采取协议方式,授权乙方推广收单业务。双方约定按照本协议内容分享市场、承担损失及商业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授权乙方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基本信息

甲 方: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

公司网址:__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

公司网址: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

乙方除了如实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向甲方提供已获得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的身份证明及资质材料,乙方应在上述信息和资质发生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信息和资质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2 授权

2.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所述范围内,负责甲方"特约商户受理境内银行卡业务"的销售与推广。本协议之授权,为非独占、且不可转让的权利。

2.2 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合作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活动。甲方发现乙方超越约定地区从事合作业务活动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并可以视情况扣除乙方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3 甲方授权乙方开展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业务活动,销售成交价格和费率不得低于甲方给予乙方的结算成本价格和费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

2.4 甲方授权乙方对乙方发展的商户提供硬件的安装、调试服务。商户所使用设备由乙方向甲方统一租赁或采购,乙方自行带终端入网时,须向甲方支付接口接入费用。

3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合作业务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pos收单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向乙方提供pos收单业务范围内必要的技术和销售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培训具体安排由甲方另行通知)。

3.2 甲方有义务及时处理乙方提交的商户支付业务接入申请,并在收到商户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后,及时为符合甲方规定的商户直接签署并开通支付接口。

3.3 甲方有义务按月向乙方提供其发展商户的总交易额、交易总笔数和结算情况的查询服务。

3.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产品相关价格体系和合作机构工作规范等相关市场政策;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价格体系及合作机构工作规范所做的修订。修订一旦做出,甲方会提前7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5 甲方应对乙方的合作机构id和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甲方有权对所有入驻平台的商户或合作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甲方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甲方服务规定的商户进行停止支付接口、暂停结算交易款等处理,处理手段和内容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7 甲方发现乙方推介的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立即停止电子支付服务,不向乙方支付该商户的合作服务费:____________

① 参与洗钱、诈骗、恐怖融资、套现、网上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② 无理由拒绝受理用户或客户使用甲方电子支付服务系统进行交易;

③ 将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

④ 故意诋毁或损害一方声誉。

3.8 甲方有权不定期举办合作公司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权利开拓与发展渠道及特约商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在业务销售和推广过程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4.2 如乙方发展的商户已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则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发展此商户。同时甲方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发展乙方已报备的商户。

4.3 乙方应自行承担向客户调试安装设备,向客户提供pos机打印纸张耗材,更换apn卡,更换设备等pos专业化服务。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从事开拓客户、维护客户关系等相关工作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

4.4 乙方在业务授权期内所发展入驻的商户收费和续费工作一律由甲方办理。

4.5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合作服务价格发展客户,并在甲方为乙方划定的地理区域内发展业务,乙方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应向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备相关材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即发展二级及以下级别的代理商,如因各方面需要,乙方须向甲方提前申报,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展,发展代理商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代理费或保证金,并与甲方直接签约),如未按照本款约定的内容执行,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前期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以退还,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已发展商户的合作服务费用。

4.6 分润方案

4.7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积极接受甲方培训,主动与甲方进行业务上的沟通和联系,配合甲方的相关市场活动开展相应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服务规范为商户办理入驻手续,并在入驻商户的支付接口开通前和开通后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等工作。

4.9 乙方为其发展的客户办理必要的资格审核手续,收集签约资料,为入驻商户办理业务变更、终止申请和续费等相关手续,为入驻商户开展业务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4.10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不得以一家商户的名义为多家商户提供支付接口的连接,且不得利用合作之便,使用某一商户编号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支付服务。

4.11 乙方应随时浏览甲方网站,了解、掌握并遵守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有关合作业务的规定和公告,并依据甲方公告和规定开展合作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12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所发展的入驻商户的履约情况和业务动态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入驻商户的业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

pos收单的相关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履行告知义务同时立即暂停违规商户的支付服务,并

应甲方要求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4.13 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有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

4.14 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义务如实解释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所使用文字资料或其他宣传产品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商户可以进行套现、公转私等违法违规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扣收乙方保证金,并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15 乙方保证其发展的入驻商户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及甲方渠道管理中的规定,禁止乙方接入色情、赌博、私服等违法商户。如因乙方或乙方发展入驻的商户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4.16 因商户发生风险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请、侧录、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套现、洗单、分单、篡改订单金额、恶意倒闭、虚假交易、超授权限额使用、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单的银行卡、超过规定时间请款、套用mcc码等)的,或因商户违反操作手册或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商户否认交易的,乙方除应配合甲方完成调单、纠纷调查等措施外,给甲方或持卡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4.17 乙方所发展的下级合作机构所发展的商户,甲方视同乙方所发展的商户。

4.18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pos收单产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经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因此而终止本协议全部或任意条款的执行,并保留向乙方追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4.19 乙方不得对本合同项下的终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拆卸、解剖、侧录等行为。

4.20 乙方不得截留任何pos交易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卡号、交易密码等,一经发现,甲方将通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5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其各自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行贿以谋取中标或成交。如一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对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双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行贿方负责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6.2 如乙方在授权业务活动中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授权机构资格,并扣收相应乙方授权保证金;因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合作服务费和授权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保证金不足赔偿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本协议于甲方合同终止通知发出之日终止。

6.3 对于甲方为乙方发展的商户的支付业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甲方只向商户的支付业务承担责任。

6.4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管制以及其他如线路故障、银行系统调整或故障、突然停电等意外事件等。

7 协议变更和解除

7.1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2 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并配合甲方做好商户交接工作;

7.3 乙方必须于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0天内,在授权区域内自行委托承接方,其承接方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并同意;

7.4 如乙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0天后,无法找到承接方,由甲方指定承接方;

7.5 甲、乙双方寻找到承接方期间内,乙方必须履行原授权代理协议内容及相应风险,直到找到承接方;

7.6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开始享受商户分润。且承接方仅享受分润金额的25%作为服务奖励。

7.7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乙方不再享受分润,并可以与甲方终止原协议。

7.8 按照协议内容,终止协议180天后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7.9 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10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

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11 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且协议解除后乙方仍需按照合作协议

承担尚未履行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a)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b)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甲方信任;

c) 因自身原因给银联和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

d) 破产、倒闭、停业;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e) 屡次违反处罚条例,且在要求期限内未予整改;

8 合作周期

8.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个人签约时,需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终止日期为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本协议到期日前的三十日内,如任何一方未提出终止要求,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8.2 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乙方应在2天内将网站上或其他载体上的甲方logo,网站链接或其他任何标志删除、取消。

9 其它

a) 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的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乙方发展渠道、发展商户的交易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允许,另一方不得将其转交其它企业使用或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另一方的赔偿责任。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叁年内。

b) 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双方可以根据合理的方式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如商标和标志等,但不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以法律禁止的方式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

c)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一致同意依照甲方网站实时公布的相关交易规则和使用说明办理。

乙方发展的商户或商户的用户在商户网站上使用甲方支付产品时所进行的支付交易和点击

同意的交易规则都视同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e)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精选pos机商户使用协议书范本八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相关合作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客户签约使用甲方的pos收单业务,协助甲方进行pos收单业务的宣传介绍。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乙方推荐客户产生的收单收益向乙方提供优惠政策。

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地区和行业从事推广活动,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地区和行业限制从事推广活动,不得在推广活动中使用与甲方企业名称、商标一致或类似的企业名称、商标。甲方发现乙方有前述禁止性行为的,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推广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取消乙方的推广资格并终止本推广合作协议。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往来文件、客户数据及传递之信息,应维持高度之机密性,未得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之告知或交予第三方使用。

2.本协议书的签订不表示甲乙双方有关联企业的关系,也不表示甲乙双方有子母关系;甲乙双方均不得利用对方名称或公司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地址及电话等),行不实夸大之宣传而误导客户及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3.乙方应当依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推荐客户,并协助客户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客户是合法存续且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

4.在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有关管理机构调查客户身份及经营情况。

5.乙方在推广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客户。

6.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因推荐而获得的服务费收益。

第三条 合作模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合作:____________

1、乙方向甲方推荐客户使用甲方的pos收单服务。甲方为客户提供pos收单业务所需的接口及后台运营系统,并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履行收单及相关义务。

2、本协议所涉及的pos机具的保养、维护及其他事宜,均由出机方负责售后服务。

第四条 合作区域及代理级别

1、甲乙双方合作区域为:____________甲方将根据约定按时受理乙方推荐前述区域内客户。非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原则上不受理乙方推荐的以上区域外的客户。

2、代理合作协议项目如下:____________

第五条 保证金

为确保乙方及乙方推荐的商户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中国有关规定,并全面履行与甲方的各项协议,乙方在签署代理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_______万元,合作期间若无违约违规情形,在合同终止后30日内予以退还:____________

1,保证金专属账户: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2,因乙方或乙方推荐的商户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扣收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未在甲方通知期限内补足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停止结算乙方收益。协议终止后,乙方及乙方推荐的商户无未决违约、违规情形的,甲方在30日内退还保证金余额。

第六条 分润以及机具价格

1.封顶机的分润及结算价格。

2.费率机的分润及结算价格。

3.机具价格

4. 乙方所得分润收益将结算至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钱管家账户中,乙方自行提现至对公账户。结算时间为次月30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有向甲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如遇有争议并无法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印章)后生效。本协议期限: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根据合作需要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3.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

精选pos机商户使用协议书范本九

甲方:__________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信付通终端及附属产品的价格及服务且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光大银行阳光商旅白金卡及乐惠金卡服务,经双方共同确认,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产品、金额及付款方式

1.产品及金额

"pos终端"是指收单机构放置在特约商户处的,能够接受银联卡信息,具有通信功能,并接受柜员的指令而完成金融交易信息和有关信息交换的设备。乙方向甲方的供货价格如表一(终端报价表)。

终端通讯费:__________元。

3.服务费:_________元。

4.付款方式:__________银行汇款,汇到甲方指定账号,或到公司交款。

第二条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收到货款后,由业务员将pos终端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终端保修期自甲方收到产品并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产品保修期为一年,甲乙双方负责登记合同项下产品的终端序列号,并以此为据对产品保修时间进行确认。首年按照国家三包政策实行"三包",即包修、包退、包换(人为损坏除外)。

3.乙方接到用户的维修申请后,通知用户将维护终端集中到终端厂商就近的维修网点处理,厂商承诺在收到需维修的终端后的3-5个工作日内将维修终端修理完毕。不能在网点维修的终端,厂商需提供备用终端供用户使用。

4.厂商承诺产品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范围涵盖合同内产品的全部零部件,故障维护费用包含全部配件费、维修该设备的人工费用。

5.保修条件限于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的产品故障,因产品的保管不善、由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毁损不在保修范围内。

6.超出产品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的终端故障维护,生产厂商将按统一的维修收费标准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第三条 保密条款

1.为本合同的"专有信息"是指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权方)得到的披露权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权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权方的、对该披露权方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方案、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与产品开发计划等,与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关的客户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权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双方理解,信息披露权方拥有并将拥有"专有信息",而这些"专有信息"对该披露权方是非常重要的;本合同项下的合作关系产生了甲、乙双方的与"专有信息"有关的信任关系。

2.未经信息披露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并不使用或向任何第三人披露这些"专有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需要的或需向业务主管部门如中国银联披露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3.甲方不得对本合同项下的终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拆卸、解剖、测绘、改装、更新等行为;

4.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无效而终止。本合同终止后十年内仍然有效。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违反双方签署的《特殊商户受理银联卡协议书》,导致该协议终止执行或者业务终止,甲方承诺对本销售合同中涉及的已购终端不作任何退货要求。

2.如若甲方不能成功申办上述银行卡,乙方返还甲方1200元;甲方如若因此而不安装pos终端,乙方可全额退款收回终端设备,若终端设备坏损折价退款。

第五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 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合同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规定,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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