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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员工感受年味散文范文简短 散文年味的感悟(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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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员工感受年味散文范文简短 散文年味的感悟(四篇)
2023-01-17 06:48:36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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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员工招聘

员工招聘既是医院的现实需要,也是医院发展的战略需要。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是医院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在人员招聘过程中,我们将坚持公开、公正、全面、竞争择优、考用一致的原则进行选拔。

(一)个人资料

1、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证。

2、医院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被终止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到程序

您在众多的应聘者中脱颖而出,成为xx医院的一员,我们将协助您开始第一天的工作。

1、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填写员工报到登记表,人力资源部会组织您参加培训,届时您能对医院有一个系统的了解。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胸卡、考勤卡、员工手册等入职资料等。

(2)人力资源部将持《员工入职通知》安排您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介绍同事与您认识。

(3)您的部门负责人会给您安排好办公(工作)地点,及时带您领取办公用品、工作器械和工作制服。如您有其它需求,可直接向本部门负责人申请。

(三)试用与转正

试用期间,我们将对您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全面、系统、公正的考核,您在试用期的表现将直接影响到您是否被正式聘用。

1、试用期3个月(需签订试用期合同)。若您在试用期内,经考核特别优秀可申请填写《试用期转正申请表》申请提前转正,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相应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如在试用期内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10天,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3、试用期内,如您确属不能胜任岗位或经调查有不法情况者,医院有权予以辞退。

4、如果您合格试用,医院会与您签定一份正式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最少一年。

第二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员工权利

1、员工对医院决策与管理有知情权、参与权。

2、员工对改进医院各项工作有建议权。

3、员工有按所付劳动享有报酬的权利。

4、员工有接受医院培训、教育的权利。

5、员工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6、员工有可以保留意见、在本院内越级申诉和不被歧视的权利。

7、员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员工义务

1、员工有服从医院领导、维护医院利益的义务。

2、员工有完成本职工作和上司交办任务的义务。

3、员工有遵守职业纪律、保守医院秘密的义务。

4、员工有宣传医院文化、塑造医院形象的义务。

5、员工有勤奋学习、更新观念、创新工作的义务。

6、员工有忠诚于医院、拼搏奉献的义务。

7、当医院出现重大抢救任务或政府指令性救助任务,每个员工要无条件的服从医院发出的指令,全力以赴的完成任务。

第三章 保密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医院的创新经营机制将是角逐对手的有力武器。维护医院利益是我们自身利益得到实现的首要前提,为使我们的医院在同行业中长盛不衰,为了维护您的切身利益,我们将共同遵守医院《保密管理制度》视为我们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

1、本院的保密等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

绝密:是重要的医院秘密。指泄露会使医院权益遭受到特别的损害。在医院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医院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奖金与辛劳收入为绝密级。

机密:只重要的医院秘密。指泄露会使医院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医院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医院经营情况(如财务数据、医疗技术、内部规章制度等)、员工新酬类收入为机密级。

秘密:是一般的医院秘密。指泄露会使医院的权益遭受到损害。医院的人事档案、合同、协议以及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进行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医院的秘密;不准在公共场合谈论医院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医院秘密。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医院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院长批准。

3、当我们发现医院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院长。否则,您将会受到经济处罚,直至被辞退。对保守、保护医院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员工,医院对其进行奖励。

第四章 员工行为规范

(一)员工守则

1、员工必须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严守职业道德。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赌博、侮辱妇女;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行贿、受贿,牟取私利。

2、员工必须遵守医院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服从领导指挥。

3、员工必须认可和适应医院在长期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价值观、经营思想、管理理念、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

4、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① 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② 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积极、热情、主动服务。

③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各种设备和仪器。

④ 在工作时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串岗、不离岗;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不消极怠工;维护医疗秩序和工作秩序。

⑤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客。

5、全体员工要团结协作,维护医院整体形象。

6、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要在办公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吸烟,不要聊天、高声喧哗。

7、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

8、员工的办公桌内不要存放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丢失自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员工着装要按照医院统一着装要求,按具体着装规定执行。

10、与医院同舟共济,艰苦创业,荣辱与共,并通过医院的发展壮大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其它规定详见医院有关管理制度。

(二)合格员工基本要求

1、具有市场经济和竞争的观念。

2、具有开拓创新的观念。

3、具有不断进行知识更新的观念。

4、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5、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6、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7、忠于职守、敢于负责。

8、务实、准确、高效。

(三)员工仪容仪表规范

我们是医院形象的代表,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蕴藏着医院深远的文化涵养和优质服务理念,如下的规范要求,将会体现您协作的精神和优雅的气质:

1、着装:工作期间按医院要求要统一着装。工作服要保持整洁、挺拔;鞋袜干净、光亮;不可穿高跟鞋,只可穿护士或平底鞋;在同一处佩戴统一的服务标识。男员工须经常清洗、修剪(以不遮耳朵为宜)头发,不留胡须;女员工需将长发盘起或束起,面部略施淡妆,不准戴耳环、戒指等首饰;穿工作裙时应穿与肤色相同或相近的长筒丝袜,做到得体、整洁、精神、稳重、大方。

2、举止:全体员工要落落大方,彬彬有礼,在顾客面前不掏耳、不剔牙、不挖鼻孔、不抓头发、不吸烟、不整理衣帽、不说脏话、不嬉戏打闹;在服务工作中要做到四轻: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取拿物品轻。

3、站立:姿势端正,直腰挺胸,目视前方,双腿站直。女士脚跟并拢,双脚自然成60度,呈“v”型,双手自然下垂相握于身前腹处。男士两脚平行与肩同宽,两手侧放,呈现端庄、大方、稳重之感。

4、坐姿:轻、稳入坐,坐姿立腰、挺胸,上体自然挺直,面容平和自然,不前倾后仰,歪歪扭扭,腿脚不能伸长和抖动,要求舒展、端庄大方。

5、语言:与顾客交谈,要精神饱满、彬彬有礼、语调亲切、声调适中,要将普通话,适时运用各种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做到顾客至上,热情有礼。

6、行礼(导医):在迎接顾客时,应向前迈半步,然后保持站立姿势,双眼注视对方的脸部,双手下垂,身体向前自然弯曲15度,同时致以礼貌用语,示意后恢复原状。

7、行走:行走时头要正、肩要平、胸要挺、两手自然摆动。非紧急事情不允许快跑和急走;要与顾客礼让,让顾客先行。引领顾客时要走在顾客的右前方3米左右,转弯时主动身手示意。

8、态度:服务态度是医护人员的第二素质特征,要充分体现亲切感、热情感、朴实感、信任感,具体为14个字:主动、热情、殷勤、耐心、细致、周到、亲和。接待顾客时不得左顾右盼、心不在焉,眼睛平视顾客;征求顾客意见时要态度诚恳,有失礼之处要及时向顾客道歉,顾客如有不礼貌言行时,不得与顾客争辩,应耐心解释。

(四)社交礼仪规范

我们要培养自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我们的医院将以我们优秀的员工而骄傲,我们将把自己严谨而富有朝气的精神风貌呈现给每一位来宾和就医者。

1、与人交谈时应讲普通话,使用礼貌语言。

2、与人交谈要耐心倾听,不随意打断对方的谈话,不鲁莽提问,不打听对方或他人的隐私,不说粗话、脏话、带刺的话。

3、同事间交流,应当谦虚谨慎,措辞得当,维护医院形象,不相互指责,不探听他人是非,不议论涉及医院机密的事情。

4、接待来客要热情迎送,礼貌得体、不亢不卑。

5、名片是身份标识,接名片时要用双手接过,接过后要当面读一下,以确认对方的姓名;递送名片时,要将名片正面正对对方接,右手递。

(五)日常行为规范

我们的行为举止体现了我们的自身修养,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会使您受益终身。我们是医院的主人翁,我们一同在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医院的兴衰成败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将视医院为家,维护医院、维护我们的共同利益。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私人电话。凡因病因事等请假,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填报《请假条》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和院长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办公区内禁止吸烟,不吃零食,不看闲书;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乐观进取。

3、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关系和谐。不将个人喜好带到工作之中,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4、进入会议室及其他部门,应先敲门、听示意、后进入,进入房间随时手关门。严禁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呼喊他人。

5、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医院”;注意通话的方式方法,要保证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通,迟接电话需表示歉意。

6、办公室物品需放置有序,文件资料应摆放整齐,随时保持整洁。

7、下班时应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8、节约每一张纸、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减少浪费,节省支出。

9、如无特殊情况,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应使用客用沙发及其它客用物品。

10、不能私拿医院的公用物品,也不得接受顾客和厂家任何形式的馈赠(如红包、回扣等),否则将受到医院严重的处罚,直至开除或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出勤

如果您缺勤则意味着其他员工将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从而增加其工作量。因此,每个员工都应该把自己的缺勤次数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或提前一天通知您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和人事部门。缺勤、迟到、早退将作为您工作记录的一部分,并将会影响您在本院的职业发展。

(一)出勤规定

(1)院长以及经院长核准免予打卡者。

(2)因公出差,经核准者。

(3)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并书面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倒班人员按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按时上下班工作。排班表上报人力资源部后,原则上不得调班,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次者,需填写《调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有效。

(二)考勤制度

1、上班前和下班后,员工要记住按规定时间亲自打卡考勤,并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

2、所有员工需到医院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由于特殊情况未能打卡考勤者,需持《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于3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超过期限或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3、如未经允许利用其它方法请别人代考勤者,每次会扣除双方薪金各100元,被代方要按上一条之规定补办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处罚10元/次。迟到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以旷工论处,不到半天者按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依次类推。同时处以日/小时300%的罚款。连续旷工超过二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作除名处理,医院不负责其一切善后事宜。

5、考勤卡丢失或摧毁则按30元/卡赔偿。

(三)请休假制度

1、员工有事请假,一律事先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主管科长(主任)签署意见,经主管院长或院长批准后方为有效。经批准的事假期满后,仍不能上班,应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超假工日按旷工处理。

2、员工因病休假必须持本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并经医务科长在《请假条》上签字、业务副院长和院长批准后方为有效(因急病就近治疗的需符合急诊病症规定的范围,并持经就诊医院同意的急诊证明和药费收据,除大病外最多病休三天),休假期限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遇节假日不顺延。

3、不论各类假期,请假人员均需要将核准审批后的《请假条》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查。

4、除因急重病或意外事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5、员工请假期满未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批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急重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6、当您的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医院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假期。

7、您请假时,必须将您经办的事务交他人代为办理。如果您是科室(部门)负责人,您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内授权给本部门人员,由其代行您的职责,以方便工作的开展,并在《请假条》上注明授权人的姓名。

8、请病假1天以内工资可照发,但须递交本院医生诊断证明,医务科签署意见,自第二天起停薪;请事假将被扣除当日工资及奖金;请事假超过一周者(婚丧孕产假除外),须递交书面辞呈,并参照员工辞职规定办理。病、事假累计超过3天,扣除全月奖金及相应天数工资。

9、如医院派出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登记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薪酬福利

我们采取同行业本地领先之薪酬策略,体现“一岗多薪,同岗未必同酬和岗变薪变”之理念,为每一名员工提供广阔的施展空间和发展方向。我们承诺在您能力得到提高而职位(职称)没有提高之时会得到合理的回报。

1、付薪日期为每月的15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月初至上月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医院将在每月付薪日前以保密方式将薪金转入到员工个人的银行帐户内,员工可凭存折到银行领取。

2、员工薪金在本医院属于保密范围,薪金标准和加班薪金的密级为机密,奖金的密级为绝密,请您严格遵守《保密管理制度》。

3、对于薪酬外泄或相互打听薪金(奖金)造成负面影响者,一经核实,对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经济处罚或辞退处理。

4、对薪金产生疑义时,您有权申请薪金复核,具体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5、根据医院当期经营业绩确定奖金额度,并制定《奖金分配方案》,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6、如果您在法定假期加班,医院会向您支付加班费用;如果您在平时加班,医院会安排其它休息日调休。

7、一般来说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医院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医院周年庆祝活动、春节联欢晚会等。

第七章 奖励和处分

(一)奖励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奖励10—100元。

3、创新、改革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或经济效益者奖励10—100元。

4、以各种方式维护**医院形象,奖励10—50元。

5、举报违规、损害医院利益、泄露医院秘密,经查证属实者,奖励举报人10—100元。

6、堵住医疗漏洞,避免医疗差错发生者,奖励10—100元。

7、发现职责外故障,及时报告或及时处理,使医院减少损失者,奖励10—100元。

8、协助处理医疗纠纷得当者,奖励10—50元。

9、处理突发事件与医生配合得力者,奖励10—50元。

10、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并表现突出者,奖励10—30元。

11、患者信赖并被提名表扬者,奖励10—30元。

12、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被当地新闻部门认可),奖励50—100元。

(二)惩罚

1、员工未遵守医院保密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元—500元罚款。

(1)泄露医院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已泄露医院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员工未遵守医院保密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医院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医院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擅自调整班次的员工按旷工处理,由于擅自调班而引发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上班时间躺卧休息、串岗、干私活、聊天、接打私人电话、吃零食者,每次扣20元,累计3次者另按一次旷工处理。

5、工作时间无故离岗,擅自出入收费室、药房、化验室者,一次扣罚10元。

6、未经许可擅自在医院内推销物品者,每次扣罚50元。

7、未经许可,私自带领外人入院参观者,每次扣罚50元。

8、散步谣言、搬弄是非者(如议论或打听他人工资奖金等),每次扣30元。情节恶劣者,予以除名。

9、怠慢患者,每次扣10元。与病人发生口角,无论原因如何,每次扣50元。

10、受到患者投诉,视情节轻重给予10—5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停职或除名。

11、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每次扣罚10元。屡劝不改者,予以停职或除名。

12、工作时间内饮酒者(因工作需要,单位安排除外),每次扣罚5元。

13、不参加医院组织的义务劳动者,每次扣罚5元。

14、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不听劝告者,每次扣罚30元。情节恶劣者予以辞退。

15、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伪证、暴力威胁、恐吓,制造事端者,扣罚100元。情节恶劣者予以辞退。

16、医疗器械、车辆及其它技术性工具,未经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每次扣罚50元。(如因此造成损失,负赔偿责任)。

17、工作疏忽,给医院造成损失或伤及他人者,扣罚100元。(如造成设备、医疗器械损坏和物料损失,则负赔偿责任;伤及他人者后果自负)

18、组织罢工者予以除名。

19、医疗文件和单据书写错误者每项扣罚2元,医疗信息和数据录入错误者每项扣罚5元。因此给医院制造出麻烦者扣50元。

20、各种严重医疗事故、差错追究当事人责任后予以除名。

21、下班前重要事情未交班或本岗工作未完成者每项扣罚5元。

22、离开工作场所未锁门者每次扣5元,由此导致物品丢失者由当事人赔偿。

23、任何人均不得接受红包和任何形式的礼品及馈赠,情况特殊者必须在请示院长后,由院办公室处理。否则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

24、任何人不准私自收费、私自买药、私自向外介绍病人,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辞退处理。

25、员工即辞即走者,扣除未发之工资及奖金。由此造成损失的,要依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26、履行医院培训合同:接受医院出资脱产培训(或教育)一次连续一个月以上的员工离职,应返还医院所出的培训或教育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学费和学习期间支付的报酬等。在本院工作不满一年而离职,则应全额返还;工作1—3年而离职,则应返还全部费用的50%;工作3年以上而离职,则不必返还。因违纪被开除而离职的员工亦照此执行。若员工与医院签订培训(或教育)协议中有相关规定,则首先按协议中规定执行。

第八章 培训、考核与发展

未来唯一持久的竞争优势就是具有比您的竞争对手学得更快的能力。我们致力于将本院建设成一个现代化的学习型组织,提高包括您在内的所有员工的素质和工作技能,我们会对所有员工进行培训教育,以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需要。

(一)培训与发展

1、医院管理层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己任。在医院,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医院适时提供的大量训练和发展机会。

2、在医院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

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

员工将学会善待患者;

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

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

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技术知识;

员工的经验将是员工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

员工在医院的经历将有助于员工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同时,员工还能交到很多新朋友;

3、培训为医院完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实现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培训是员工胜任职责、提升自我、开发潜力、拓展职业的途径。

4、培训的举办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共同运作。

5、您有义务参加医院安排的各种培训活动,并达到培训要求的效果;在培训结束后,您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同时,您也有权利享受医院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6、参加医院举办的各类培训后,根据签订的培训合同,您必须继续在医院至少服务完规定的年限。如要离开,须按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直接递减的原则,对医院支付的培训费进行赔偿。

7、您在培训期间,医院不会解除或终止您的聘用合同。如合同在培训期到期,医院会与您续签一定年限的聘用合同。其生效期为前一份合同期满之日,而且要保证培训结束后您至少有3年的服务期。

8、如果您参加培训时间在半年以上或培训费用在20__元以上的各类培训活动时,须与医院签订并履行培训合同。

9、在工作中您可以根据自身的培训需求提出申请,上报您的部门负责人,他会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培训计划上报。我们将对各部门的培训计划予以积极的支持和协助。我们还会为优秀的员工出资提供脱产培训(或教育),以培育医院高、尖端医疗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培训形式

培训的形式主要包括:脱产培训、在职培训、自我启发。

1、脱产培训是就管理中国共产党性的、有必要让员工理解和掌握的东西(如工作必须的技能、知识、医院理念等),对员工进行的集中脱产培训、研修。这种培训由专任讲师授课或主持。

2、在职培训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的培养训练。即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分配调整工作、听取汇报和意见、评价考核业绩、推进工作改善、帮助解决问题等途径对员工进行的指导。

3、自我启发是指员工自己加强学习,提高修养,不断开发和提高自身能力。为此员工必须要善用所有的学习资源,以获得进步和发展,其中“挑战性的工作角色”是最重要的培训过程。

(三)培训种类

培训种类主要有以下五种:

1、医院内部课程:作为医院员工,为进一步了解医院,适应岗位职责要求,员工可申请或被指定参加医院内部举办的各种培训课程,课程类别主要有:医院理念推广、专业技能训练等。

2、医院外部课程:作为表现突出的骨干人员,为开拓思维,触发灵感,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员工可申请或被选送到外部医院等专业培训机构参加短期课程,包括各种外部教育机构、培训中心所举办的短期培训课程、交流会。具体规定参照医院其它制度。

3、双向交流:员工在医院安排下可以到其它部门进行短期工作学习,达到进一步系统了解医院运作特点的目的。

4、个人进修:医院除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员工的素质外,也鼓励员工到大专院校或专业培训机构进修学习;形式有短期脱产进修和业余进修,其中脱产进修的申请条件要求在医院服务满三年以上。

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后,员工的结业(毕业)证书及成绩单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调配、选拔以及任免的参考依据。

5、外出考察:为拓展视野、丰富学习经验,医院将组织管理人员、专业人士以及荣获嘉奖的员工到外地考察。考察单位包括境内外的优秀医院、企业或机构。

(四)考核评估

1、我们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您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以激励您提高业务技能,您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务任免、薪资调整及培训教育的依据。

2、考核成绩优秀的员工将会给予表彰、加薪或晋职,考核成绩未达标的员工,将给予降职、降级或解聘。

(五)内部调动

1、医院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医院的实际需要,将员工调至医院内任何部门工作,亦有权按业务需要指派员工前往全国各地公干。这是由于我们深信这将有利于发挥员工的潜质。当然,这必须事先获有关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完备调离手续,交接好工作。任何医院内私人协议调动都是医院不允许的,违者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2、人力资源部将经常公布医院内部职位空缺信息,员工可报名或推荐外界人才,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六)晋升机制

1、医院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医院并在一定程度上执行竞争上岗制度。

2、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薪金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着;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有关职务工作内容充分了解,并体现出职务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

(7)已参加过拟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达到拟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第九章 离职

如果有一天,您无论出于任何原因要离开本院,请按下列程序办好离职手续。

(一)完备离职手续

1、如果您辞职,应提前一个月(试用期内应提前10天)写出书面申请,医院将按照合同和有关离职规定办理。

2、您的离职申请得到批准后,持(员工离职移交表),到各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需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移交工作需3个工作日内完成。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由您的直接上级指定接交人员接受,如无合适接交人员,暂由直接上级自行接受。

(2)交还所有医院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3)报销医院帐目,归还医院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但当月奖金不予支付。

(4)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5)如与医院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3、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财务、采购等)离职,医院将安排离职审计。

4、您的《移交清单》应由直接上级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如果您是离职员工的直接上级,在离职员工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医院应收款项有亏欠不清的,应由您负责追索。

5、如果您掌握医院核心技术、商业核心秘密,未经院长批准不得离职。否则要依法诉诸法律。

6、如果您给医院造成损失,您要负责赔偿,若有违法情节,则会受到司法机关的处理。

(二)离职面谈

离职前,医院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员工上司或人力资源部与其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十章 沟通

医院犹如一部大机器,沟通有其不可或缺的存在价值。医院一贯提倡良好、融洽、简单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医院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医院提倡坦诚的沟通与合作,并相信员工在共同工作中会建立真挚的友谊。

1、我们鼓励员工通过各种渠道(如院长信箱、会议、座谈、书面等形式)参与医院管理,鼓励各级管理干部经常与包括您在内的所有员工进行沟通,以形成良好的团队及互信、和谐的工作氛围。

2、各级主管干部将会针对您的职业发展、业务技能等问题与您共同探讨并进行指导,帮助您改进和提高,以进行有效沟通,真诚合作。

3、您在进行有效信息沟通的同时,应保持信息的真实性,并依据信息传递的目的性和保密性区分不同的接收对象。

4、您在传递自身意见时,要遵循逐级传递的原则,但涉及下述情况之一者可采取越级传递:

(1)为迅速处理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由于上级部门“官气”严重,会妨碍时效;

(3)时效性特别强的信息,需要立即向决策者汇报;

(4)涉及个人隐私需要保密的材料等。

5、您在传递和处理信息过程中要定期进行反馈,形成一种信息环流,同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6、您要充分利用这些沟通渠道,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发表建议和意见,积极参与到医院的管理中来;如果您是管理人员或准备从事管理工作,您要为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承担责任与义务,倾听来自周围的声音,及时反馈,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艺术。

7、医院设有院长信箱,院长会安排专人定期开启信箱并亲自阅读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您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一定要签署您的真实姓名(需要保密时,我们会严格保密),以便于问题得到迅速的解决。

8、如果您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得到良好的效果,您会得到50—500元的奖励;如果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医院会对您进行额外的奖励。

第十一章 投诉

1、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声誉,监督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的行为,如您对自己的工作及医院有任何疑问或不满,请放心大胆地与上级主管讨论,主管应尽力在接到您投诉后48小时(特殊事件投诉的反馈不超过7天)内对绝大多数问题给予妥善处理。

2、投诉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即:

(1)上级处理事情不公;

(2)部门间因协作而发生不作为,影响工作;

(3)损害医院利益,蒙骗医院,徇私舞弊;

(4)偷盗医院财产及包庇偷盗行为。

3、但您的投诉要尊重事实,若因打击报复等目的而捏造事实进行投诉,一经查实会受到从重处分。

4、若您对处理意见不甚满意,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反馈,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更高一级领导投诉,直至向院长投诉,但最好把您的问题写下来以免引起误解。医院将竭诚处理员工的一切合理抱怨和投诉。

第十二章 分析与总结

分析与总结有助于工作经验的积累与能力的提高。如果您是一名科室的员工,请您每月做一次工作总结交于您的直接上级;如果您是一名科室负责人,请您每周做一次工作总结并拟订下周工作重点交办公室。

第十三章 人事档案

1、医院将建立、保留每位员工的人事档案,并对您工作期间的个人资料及时归档。档案中所有的资料都是严格保密的,不允许无关人员查询,只有相关负责人有权查阅。

2、每位员工都有责任确保自己的个人资料与事实相符,这对您的职业生涯非常有帮助。但由于任何个人资料填写失实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十四章 其它

(一)安全保卫与消防

我们承诺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但作为一名合格员工,应了解医院相关安全消防制度和处理事故的程序,并且对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以保障顾客及我们的生命安全,维护医院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1、每位员工都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器材和设备的使用方法,具体做到四懂和三会,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方法,会报警、会处理险情事故、会疏散逃生。

2、每位员工都有发现火灾隐患或火情及时报告的义务。

3、如发生火警,应遵循有关消防人员的安排和指挥,维护秩序,关闭所有电器用具。

4、每位员工都必须了解相应应急程序以及安全出口,一旦发生这类灾害,需要立即疏散顾客。

5、盗窃分子或其他破坏分子在医院作案时,在场的员工均应团结一致,将其加以制服,并送相关部门处理。

6、一旦发生险情(如火灾等),要保持镇静并首先通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或院领导决定是否报119或110,切不可随意拨打119或110,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医院的从重处罚。

(二)保护知识产权政策

员工必须遵守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政策及规定。

(三)其它

本手册属医院机密级文件,请妥善保管,不允许任何人私自复制、转借、丢失,否则要受到处罚。员工离职时要交回本手册。(附:员工承诺)

员工承诺

本人已详细阅读《员工手册》中的所有内容,承诺严格遵照执行,否则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同时承诺:严格保管好领取的《员工手册》,不复制、不转借、不丢失,并在离职时完好地交回人力资源部。本承诺一式两份,员工本人留存一份,医院留存一份。

员工签名:

档案编号:

日期:

员工承诺

本人已详细阅读《员工手册》中的所有内容,承诺严格遵照执行,否则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同时承诺:严格保管好领取的《员工手册》,不复制、不转借、不丢失,并在离职时完好地交回人力资源部。本承诺一式两份,员工本人留存一份,医院留存一份。

员工签名:

档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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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条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8:00

周六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10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11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c1司龄3年以下(含3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c2司龄4-6年(含6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c3司龄7-10年(含10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c4司龄11年以上(含11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试用期员工;

2)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20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员工之住址;

2、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十八条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九条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四十二条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三条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条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保持请示口吻。

第四十五条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条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七条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八条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四十九条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五十条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五十一条兼职

1、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3)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四条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六条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七条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宴请及娱乐活动。

3、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五十九条保护公司资产

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条禁忌事项

一、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二、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五、赌博、威胁、殴打、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携带枪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之行为;

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七、潜进异性宿舍;

八、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九、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十、非专业机械操作者,禁止图试或操作机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十三、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第六十一条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二条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六十三条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六十四条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1、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考核评估

第六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工作绩效达成情况考核;同时每半年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十六条每年7月份对上半年进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进行上年的总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条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六十八条奖惩种类及金额

一、奖励区分为:

1、嘉奖: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20元;

2、小功: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功: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二、惩罚区分为:

1、申戒、警告:

2、小过: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过: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4、降级:

第六十九条奖惩关系:

一、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为一次小过;

四、三次小过为一次大过;

五、三次大过即予解雇(开除);

六、奖惩事项列入年终考核及升迁之考评。

第七十条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七十一条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一、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三、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四、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五、培养和举荐人才。

第七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一、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三、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四、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第七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记小功;

一、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二、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四、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五、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六、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一、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二、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三、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七十五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五、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六、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七、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八、破坏环境卫生者;

九、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办公室吸烟者;

十一、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十二、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十三、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十五、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十六、工作时间内喧哗、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一、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

六、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第七十七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三、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四、任意浪费使用原物料或损坏公物者;

五、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八、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九、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十一、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十四、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十五、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第七十八条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一、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二、在公司或厂区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三、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四、不遵守工业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五、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六、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八、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九、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八十一条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三、四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八十二条贺仪公司员工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

一、在公司服务不足2年者,礼金为388元;

二、在公司服务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礼金为488元;

三、在公司服务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礼金为588元;

四、在公司服务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礼金为688元;

五、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礼金为788元;

六、在公司服务10年(含)以上者,礼金为888元;

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一律赠礼金200元。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条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情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完备离职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八十六条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门或员工上司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八十七条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十四章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八十八条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八十九条劳动保护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七、公司有权禁止或解雇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章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第九十条终止劳资聘用关系区分

一、员工自请辞职;

二、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三、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四、因法律裁决而解聘;

五、因年迈而终止劳资聘用关系。

第九十一条自请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均视为自请辞职论,公司将予除名。

第九十二条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一、本公司将依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准或经劳资双方之同意而终止聘用关系;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终止任用;

三、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四、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五、员工解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员工违反下列严重事情者,将按劳动法令之有关规定办解聘,而不发给遣散费或补偿金:

1、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者;

2、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者;

3、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行使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者;

4、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犯法行为者;

5、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者;

6、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内有伤风败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7、携带枪弹利器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8、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盗用印信,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意图侵占公司财务者;

9、在工作场所内策划、支持、参与或企图偷窃、侵吞、破坏等类似行为经查属实者;

10、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恶习或在厂内喝酒者;

11、因职务关系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者;

12、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公然揭露业务机密者;

14、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聚集群众、公开演说、煽动公愤、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乱者;

15、在禁烟区域随处吸烟或动火者;

16、屡教不改,仍坚持对主管下达的命令采取顽抗者;

17、品行不羁,足以危害公司或职工利益者;

18、挑拨离间导致员工离心分裂者;

19、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20、年度内功过相抵后,仍积满二大过者;

21、违反安全管理规则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者;

22、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再犯者;

23、上班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经大过后再犯者;

24、提供虚假发票凭证企图报销或已经报销者;

25、按照业务管理规定符合解雇条件者。

第九十三条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一、本条规定是按劳资双方不须任何步骤或有关方面之核准而自行终止聘用;

二、因法律规定而终止聘用关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试用工或特聘工因试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满;

3、员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关系而终止雇用者,不须作任何解释说明。

第九十四条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员工触犯刑事,经起诉尚未判决前,将暂予无薪停工,若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条因年迈而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一、员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职员55周岁),公司基于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关系;

二、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工作者,公司以劳动法解聘。

第十六章资遣

第九十六条资遣条件

一、亏损或业务紧缩致使经营严重困难,需裁减冗员时;

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须裁减人员;

三、员工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亦不宜改调其他工作时;

四、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五、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之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劳资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时。

第九十七条因前条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应在三十天前书面预告之。未经预告即终止劳动合同者,发给三十天之预告期间本人工资。

第九十八条本公司正式员工经预告被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规定

第九十九条合理化建议及申诉制度

一、意见调查

公司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可主动通过季刊、总经理信箱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二、申诉程序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采取逐级申诉的渠道反映情况;当员工有认为不方便时,可向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但当员工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诉时,可以向总经理信箱投申诉信以及直接向总经理当面申诉。

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面谈方式通报给申诉者和行政人事部门。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部门申诉。

第一百条晋升制度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坚持内部晋升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原则。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工资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诚信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所晋升的职务有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能;

(7)已参加过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达到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本《员工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一百零二条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注:1、本《员工手册》解释权归**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员工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3、本《员工手册》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4、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本《员工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5、对本《员工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本《员工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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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员工手册

聘用

每位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出示健康证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拒绝检查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录用。

所有员工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一旦有所变化(住址、联系电话等)应及时到人事部更改。

试用期

员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须有相关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合格的,方可给予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录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关系。在试用期内辞职者,须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工作时间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工作时间定为每周40小时;

总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 m – 6:00p. m(其中包括1小时的午餐,时间为12:00a. m–1:00p. m)

商店按营业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时间,并实行综合工时制。

考勤制度

员工在上班前应先在考勤机上打卡,商场员工应在换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时应先打卡后换工作服。

严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为打卡。

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

上班迟到十五分钟至三十分钟者,扣除一小时工资;三十分钟至二小时者,扣除半日工资;二小时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资外,按旷工半日论。

上班迟到者应立即报告上级负责人,并讲述迟到的原因。

遇有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响正常出勤时,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早退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至十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将被扣除一小时工资。

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前下班者,均以旷工半日论,并扣除半日工资。

旷工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离岗位的员工均以旷工论。

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将受到一次书面警告。

换班

商场员工在没有得到部门经理或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换班。如需换班要填写换班申请单。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其他

商场安全管理部门的员工应在指定的范围内坚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离开岗位。

没有上级主管的批准,员工不可擅离职守。如需在工作时间外出,商场员工须填“出门申请单”,经上级主管、幅吐)经理或商场经理签字并经人事部批准后,打卡离开公司,返回公司也须打卡。总部员工则必须口头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申请后打卡离开公司,返回公司也须打卡。

若员工忘记打卡,必须及时向主管说明,经部门经理或商场经理在“遗忘/漏打卡申请表”上签字并交给人事部,否则按旷工处理。商场员工一个月不得遗忘打卡超过二次,第三次将受到口头警告处分。

商场员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的通道,上班时须正确穿着制服并佩戴胸卡。

年度考评

公司除在试用期结束时对员工进行考核外,还将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进行评估的讨论,其结果将作为员工职位和薪金调整的依据。

合同续签

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是否希望续签合同并简述理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合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态度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晋升与调职

公司奉行机会均等的人事政策,为每位员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发展空间。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需要并结合个人愿望提升和调动员工的岗位。

辞职与解聘

员工可以因正当理由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公司会在一个星期内对其申请予以答复并按相应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辞退员工的标准,公司按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在员工离开公司以前,应将公司的财产、工具、钥匙、证件以及所有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交还所在部门负责人。否则,公司有权力不办理相关手续。

亲属的雇用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雇用员工的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等)。如公司员工与另一名员工结婚,则人事部门可以调动任何一方 的工作部门。

工资

以最大可能激励广大员工为公司利益努力工作,并使每一位为公司积极努力、有效工作的员工,都能得到一份与其付出相适应的劳动报酬,这是公司的基本薪资政策;定期参加行业性薪资调查,以确保公司薪资水平的合理性和竞争性,是我们保证公司的人力资源素质的基本手段。另外,员工的薪资是保密的,同事之间不要相互打听、询问和泄露,否则后果自负。

业绩评估后为公司的工资检讨期。公司按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营业状况、劳动市场的讯息、物价指数以及其他因素,检讨指数以及其他因素,检讨薪资福利水平并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采取银行自动转账方式于每月的二十五日发放工资。

津贴

商场轮斑的员工享受轮班津贴。

津贴为:

晚班至24. 00:6. 0元人民币/班。

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者:8元人民币/班。

纳税

公司将按国家规定统一扣除代缴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金

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各项基金或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须个人缴纳一定比例的,也将从员工的薪金中扣除代缴。总部现暂时委托 公司为总部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办理好“二金”的转移,否则,公司有权停发其工资。

加班

因公司工作需要,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经理或商店店长的书面批准,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小时的员工(不包括楼层经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将获得加班工资,或给予与加班时间等同的补休,补休必须通过上级主管、经理或商场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批准。

总部员工的加班费用另行规定。

假期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请假之前必须填写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及天数,得到部门主管、人事主管和总经理或店长核准后方可请假,并至少提前一天交到人事部。一切涉及假期的工资计算标准参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年假

工作期满一年的商场员工每年可获得五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以后服务每满一年,年假增加一天,直至十五个工作日为止。(管理人员另行规定,具体可参照劳动合同。)申请年假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应根据公司情况来安排。除非总经理或店长批准,员工不能将年假累积至下一年度,并不得以现金补偿。年假应于每年12月底前休完,最多可延期至第二年正月十五前。

公休假

员工依法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期,包括元旦、农历新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如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期当日休假,可获得国家规定的报酬。

事假

员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需要请事假。员工应事先填写事假单,经上级主管、部门经理、人事部和总经理或店长批准。事假作为无薪假。

病假

员工因疾病或者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时,必须持病历卡和正规医院的疾病休假证明书,经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病假。原则上,病假也须事先申请,但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于第二天上年10:00以前通知部门主管或经理和人事部,并在病假发生后三天内将病历证明送至人事部,否则以事假处理并作书面警告。

员工在病假期间的薪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3天无薪病假(扣除当日所得工资)

试用期后至一年:7天全薪病假

一年以上:10天全薪病假

正式员工若连续病假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按公司关于员工享受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办理(详情见劳动合同)。

婚假

符合法定年龄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连续三天带薪假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属国家规定之晚婚年龄时结婚,则可获得连续十天晚婚假期(包括节假日、休息日)。申请婚假必须在开具结婚证半年内,假期必须一次性用完,人事部将保留结婚证复印件。

产假

凡女员工怀孕后应及时至人事部登记,试用期满后,可享受90天带薪分娩假期。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发奖金及其他津贴。其他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按病假处理。

护理假

在公司服务满十二个月的男性员工,如属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全薪护理假三天(连续工作日)。(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丧假

凡试用期满后,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三天(连续工作日)全薪丧假,如果是旁系亲属过世,可享受一天全薪丧假。

门诊与医疗

公司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向国家缴纳占工资总数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在享受国家规定之门诊报销待遇之外,商场将给予每位符合条件的商场员工一定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作为补贴,具体规定由各商场自行制订。

另外,每位员工应按公司要求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拒绝检查者将被处罚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总部员工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制度将另行制订。

培训与发展

公司向员工提供满足现职和适应将来工作需要的各种个人发展的培训。培训的范围包括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内容,以及与个人、组织的要求相适应的更广泛领域的培训。培训的形式一般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国内培训和海外培训。与此同时,在不影响工作大前提下,公司积极提倡和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培a。

培训是一项花费较大但并非立竿见影的工作,在公司着眼已付出金钱及心力的同时,也希望员工能做出相应的承诺。为此,我们会要求被培训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的培训期及金额等规定,将按培训的实际内容而定。

评估与奖励

您将定期对您的工作进行回顾,同时您的负责人也会定期对您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目的是让您了解自己的工作业绩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对您的最终评估将经过二级以上主管的审批,并以此作为您加薪、调职的提升的直接依据。

每位员工应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又能积极参与公司的整体发展。由于您的努力和合理化建议而给公司带来了显著经济效益,公司会给予您应有的奖励的荣誉。

劳动保护

禁止对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保护设施、安全装置等物品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使用。

1.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公司的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

2.一旦发现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安全设施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其上级负责人。

3.未经许可不得在安全装置上添减仪器和零件。

4.从事特定工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由公司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加工机器和设备时,应严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5.未经许可不得进人他人办公室、仓库、服务总台、工程部及其他特殊场所,例如:信息处理中心、水房、电房、煤气缸储藏室等。

工伤事故

工作期间产生的任何事故应立即得到处理。在场员工应及时通知医生和安保人员到现场处理事故。严重情况下,应由当事人及事故现场目击员工到安保部门作详细的事故记录。对受伤员工应及时救治,必要时送往医院治疗。

工伤事故的处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和条例执行。

防火

预防火灾是每个员工的义务,这不仅关系到自身和同事的安全,同时也关系到超市顾客的安全。为此:

1.紧急通道口应始终保持畅道,禁止设备、材料或库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随时提防消防设备及装置的电路板短路。消防设备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压。

3.员工应通晓发生事故或火灾时的应急疏散程序,并应参加有关的培训。

工作纪律

1.严禁未经许可将公司的物品或设备带出公司,包括赠品。

2.严禁不尊重公司员工、顾客及所有与公司有关的人员的行为。

3.严禁在公司内争吵。

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购物。

5.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或书籍,吃零食或打磕睡。

6.严禁破坏工作场所或不按操作规定使用商场设备。

7.严禁接收供应商任何形式的佣金、礼物。

8.严禁因私人用途携带、消耗公司的商品、设备、工具。

9.严禁未经部门经理许可修改销售商品的价格。

10.严禁伪造或以欺骗的形式使用优惠卡。

11.严禁未经许可征集募捐或传递募捐名单。

12.严禁在工作场所聚众闹事。

13.严禁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严禁探听、传说、讨论他人工资。

15.严禁工作时间酗酒或在酒影响下工作。

16.严禁商场员工在指定场所以外停泊其交通工具。

17.严禁在商场内吸烟。

18.严禁将私用的、盗版的程序和游戏等安装到电脑上,若由于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将追究其责任。

19.严禁在分配公司赠券、礼品时询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

以下工作纪律特别为商场员工所设立:

更衣室

1.员工在合同期间配有更衣箱,衣箱的钥匙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2.不要把贵重物品存放在更衣箱内,如有物品丢失,公司概不负责。

3.更衣箱的使用应随时保持更衣箱的整洁,并在公司指定的时间进行集体大清扫。

4.请勿在工作时间无故在更衣室逗留或休息。

5.在危及公司和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安保部门的有关人员有权共同开箱检查其中的物品。开箱时应有指定的证人在场。其他情况下开箱应在被检查人及由其指定的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6.更衣箱钥匙若丢失,应立即报请人事部另行配制,同时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7.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将更衣箱钥匙退还给人事部。

食堂

1.各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去食堂就餐。

2.食堂仅供就餐之用,未经商场经理的许可不得从事其他活动。

工作卡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作卡。如发现未佩带胸卡者,将被罚款10元/次。

2.遗失工作卡的员工,应立即报请人事部另行制作,同时付款15元工本费。

3.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将工作卡退还给人事部。

工作服及工具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作服。男士不得穿短裤,女士不得穿裙子、凉鞋,以免发生危险。如发现未穿制服者,部门主管必须责令其穿上制服,误工时间按旷工处理。

2.员工不能按其个人的意愿修改工作服及工具,如有损坏应立即向上级负责人汇报。

3.工作服及工具只能用于履行本职工作。

4.遗失工作服的员工,应立即报请人事部另行制作,同时按公司规定赔偿。

5.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将工作服及工具全部退还给人事部。

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解雇

根据劳动法,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员工将被无通知、无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1.旷工连续三天(试用期内,旷工累计一天整),或年内累计满五天。

2.泄露公司机密,以至损害公司利益。

3.玩忽职守,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4.偷窃或盗用公司或同事财物。

5.贪污、受贿或其他不轨行为而使公司的声誉、形象蒙受损失。

6.无理取闹,严重干扰公司业务。

7.泄露公司机密,尤其是采购条件及供应商情况。

8.违反公司商业行为准则,或有图利他人情节,并导致公司利益损失。

9.触犯国家刑律,被公安机关拘留或逮捕。

10.辱骂顾客、上级。

11.谩骂、打架、暴力行为。

12.在工作场所内的同事间不合适的暖昧行为。

13.在商场内吸烟。

14.工作时间酗酒。

15.未经授权使用公司的器材或设备。

16.故意毁坏公司设备。

17.损坏公司贵重物品。

18.欺骗上级,伪造成果。

19.未经上级领导准许接受供应商宴请。

20.代人打卡或让人打卡。

21.伪造考勤记录。

22.未经许可更改商品价格。

23.为私人目的保留出售的商品。

24.收银员故意放行未经结账的商品。

25.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26.偷窃或参与偷窃公司的商品或财物。

27.书面警告累计至三次。

商场员工手册4

第一章 雇佣细则

(1)选聘准则

(2)试用期

(3)劳动合同

(4)身体检查

(5)人事资料

(6)工作时间

(7)培训

(8)工作表现考核

(9)升迁制度

(10)终止/暂停雇佣

(1)选聘准则

为保持高水准的顾客服务,每一位加入某商厦的员工,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以确保应聘者的外在条件(如:身高、体格、相貌)、态度、潜能、学历、工作经验和技能都符合应聘职位的工作要求。

除面试外,各部门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将有不同的笔试题,笔试亦是招聘甄选的一部分。公司的选聘原则是任人以才,在合理的人事管理原则下,杜绝一切人情事故,确保选聘制度的绝对公平。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宁缺毋滥,用人不疑。

(2)试用期

公司聘用员工,在最先会以试用性质雇佣,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并签定“试用期临时协议”。试用期满,有所属主管将观察所得,填报“新进人员考核表”呈部主管核准,从而决定是否正式聘用,并交人事课备案。

(3)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若员工表现良好,经双方同意,可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有关员工除基本薪资将获调整外,并可享受公司正式员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4)身体检查

4-1 员工在任职前,必须通过公司指定医院的体格检查才获聘用。

4-2 如有需要,员工必须因应公司的要求,接受疫苗及防疫注射。

4-3 若员工患有传染病,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有权要求员工立即停职接受治疗直至痊愈为止。治疗期间的薪资,按本手册所列之规定办理。若员工在应享受的病假或假期结束后仍未能痊愈复职,公司有权在付清员工应得薪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5)人事资料

5-1 人事课将保留详实的员工资料以备查考。

5-2 新员工于到职之日所填交的履历,必须详实,如发觉虚报作伪,将立即取消录用资格或丧失领取福利和其他津贴的资格。

5-3 在职员工所填报的各项资料,如有变更,必须及时通知人事课,以便更正。

倘因员工延误通知,导致公司未能掌握员工的最新人事资料,一切责任由员工自行负责。

(6)工作时间

6-1 公司实行平均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公司有权按业务需要安排和调动员工的工作时间。

6-2 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外勤员工超时工作部分,公司将给以一个固定的薪金作为补贴。

(7)培训

7-1 宗旨

公司深信员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资产,务求员工拥有多种工作技术,提升个人的技能及事业发展,公司将通过各种培训课程,使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并配合业务发展。

7-2 上岗培训

所有新聘员工,公司将安排入职培训。

卖场员工于到职时须签妥培训协议书,保证在完成培训后在公司服务至指定期限。

倘员工在培训后为公司服务期未满指定期限,员工将向公司补偿培训的费用。

(8)工作表现考核

员工的工作表现,将由直属主管每年考核一次。

工作表现考核报告,将成为员工档案的一部分,连同其他因素,包括顾客的反映、考勤的记录,作为计划培训、调整薪金及调升的参考。

(9)升迁制度

各职级的员工,公司将按其工作表现及职位空缺情况在适当的时候给以升迁会,所考虑的因素包括:考绩、过去的资力、经验、年资、考勤记录。

(10)终止/暂停雇佣

10-1 离职通知

公司及员工可给予适当的通知期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将会以下所述:

在试用期内的第一个月,可给予对方即日通知,即可解除聘用关系。

在试用期第二个月开始,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方可解除聘用关系。

试用期满后,经理级以下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理级以上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解除聘用关系。

公司不接受任何经电话、同事或亲友转达的离职申请。

凡属违纪辞退的,公司不须提前通知,亦不给予任何补偿而解除聘用。

10-2 离职须知

无论解雇或辞退,须于最后的工作日或之前,将经手办理的工作向直属主管或职务代理人交办清楚,再向人事课交回一切公司财物,离职人所缴交的押金将连同当月薪资一并支付。若因离职手续未交接完善导致公司损失,有关员工将承担相关责任。

已决定离职的员工,必须尽力服务至最后工作天为止,如借故怠慢,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其任职,任意缺席而无合适解释者,即作为旷职,由其旷职当日起,作为辞退。

10-3 员工如有下列情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员工在受聘期间(包括试用期或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整仍不能胜任者;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的另行安排;

员工违纪已达到员工手册所规定的辞退标准者;

公司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并处于法定整顿期间;

公司因生产经营产生严重困难;

员工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

第二章 公司规例

(1)共同语言

(2)考勤

(3)个人卫生及仪容

(4)工作制服

(5)储物箱及办公桌

(6)识别证

(7)员工就餐

(8)出勤记录

(9)员工通道

(10)保安检查

(11)公司财物

(12)收取利益

(13)公司资料的保密

(14)利益冲突

(15)兼职

(16)来往传真及信函

(17)拾遗处理

(18)顾客投诉

(19)个人通讯器材

(1)共同语言

为确保员工相互之间及顾客的沟通畅顺无阻,公司以普通话及中文为指定的会话和书写语言。

(2)考勤

2-1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在工作时间内,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

2-2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分钟者,除员工全勤津贴受到相应扣除外,还将被扣除基本薪资及各项津贴。

2-3 经常迟到、早退者,除影响全勤奖外,将按情况给予处分。

2-4 员工无故旷工一天,将受到口头警告一次;旷工两天,将受到书面警告一次;如在一年中因旷工受到两次书面警告,此书面警告将成为最后警告,如员工仍不改进,公司则给予辞退。

2-5 员工必须按照编定时间表当值,如须调班必须事先填写“请假(调班)单”,并得到直属主管的核准,否则作为旷工处理。

(3)个人卫生与仪容

个员工须经常保持态度温文有礼,精神饱满,面带笑容,并应注意如下各点:

3-1 男员工头发须常修剪,发角长度以不盖过耳部及衣领为准,不得留胡子鬓角。

3-2 女员工必须简洁发型,头发以不盖过肩部为适度,长发女员工须整洁束上头发。

3-3 所有员工均应佩带“识别证”,并应佩带在左胸当眼之处,其他未经公司认可的佩带、证章等,一律不准佩带。

3-4 女员工不可佩带过于华丽的饰物,如项链、耳环、手镯、指环等。

3-5 卖场员工必须穿着黑色皮鞋,皮鞋应保持清洁光亮。

3-6 指甲应经常修剪,女员工如欲涂上指甲油,以透明为限。

3-7 制服及衣物应定时整烫,保持整洁。

(4)工作制服

4-1 公司按个人职务需要为员工提供工作制服,员工必须在上班时间内整洁穿着。

4-2 员工领取制服时,须交纳一定的抵押金,直至员工离职时退还。

4-3 员工必须自行负责清洗制服,并保持制服的清洁和完好无损。

4-4 员工不得在公司以外,特别是非工作时间身穿制服。

4-5 离职时应将制服归还给公司,除自然损耗外,制服如有破损,视破损情况扣缴押金。

(5)储物箱及办公桌

5-1 公司办公柜属公司财产,只供员工公事用途。

5-2 公司会因个别员工需要而提供储物箱。

5-3 员工领用储物箱钥匙时须缴纳一定的押金。

5-4 储物箱一经分配,不得私自调换或加配锁。

5-5 储物箱内不得存放饮料、食品或其他违禁品。

5-6 员工须妥善上锁并保持储物箱的清洁,因保管不当致使物品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5-7 离职时,员工须腾出储物箱并将钥匙交回公司。

(6)识别证

6-1 每位员工均由人事课发给识别证,必须在当值时佩带在左胸当眼处。

6-2 员工进入公司范围及享用公司福利和设施时,须出示识别证。

6-3 部门主管及保安员有权随时要求检查。

6-4 识别证遗失,须立即向人事课报失并办理缴费补领手续。

6-5 因丢失证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6-6 离职时,须将识别证交回人事课注销。

(7)员工就餐

7-1 员工须按部门主管的安排轮流在食堂用餐。

7-2 员工食堂只供公司员工使用,所有员工不得私自带外人来食堂就餐。

7-3 为保持公司形象及卫生环境,除食堂外,员工不得在店内其他地方就餐。

(8)出勤记录

8-1 员工上下班时,应亲自打卡,以记录上下班的时间。

8-2 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

(9)员工通道

9-1 员工上下班必须使用指定通道。

9-2 除获得部门主管许可或遇特殊情况,须引客人乘答客用电梯外,员工应使用后方楼梯或升降梯。

(10)保安检查

基于保安的工作,员工在进出公司时,必须主动将携带的物品让保安人员检查,并须按公司章程办理有关手续。

(11)公司财物

员工须妥善保管公司财物,如有蓄意损耗或破坏,除纪律处分外,更须负责赔偿。

盗用或企图擅自将公司财物携离公司,无论价值多少,属严重过犯,除须负责赔偿外,更会被立即辞退。

(12) 收取利益

12-1 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营私舞弊。

12-2 员工不得向同事、顾客、供应商或与公司有生意关系的任何人士索取或接受任何与其职务有关的利益,一经查出,除立即解雇外,亦可能送交法院。

12-3 此外,员工亦不得假借公司名义,向外担保或作其他类似行为。

(13)公司资料的保密

员工对公司一切业务及文件,及个人的薪资资料应付保密责任;对公司一切方针策略,薪酬制度、业务动态、销售数额、各种报表以及公司合作伙伴的业务资料,未得到部主管以上人员的核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宣泄,公司之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复印或擅自携离办公地点。

(14)利益冲突

未得到部主管以上人员批准,任何雇员或亲属均不可经营与本公司有来往的业务,或经营向本公司提供服务、供应商品、物料或设备的业务。

(15)兼职

在受聘期间,员工不得从事外间任何全职或兼职的工作。

(16)来往传真及信函

16-1 所有外发的文件,必须经过部门主管以上职位人的签署方可对外发放。

16-2 外来文件,应根据内容和重要程度,迅速分送有关部门办理,任何员工不得把外来的文件任意分散、开拆和私有,一旦发现不缴交者,将追究责任。

(17)拾遗处理

在公司范围内所拾得的财物,不论大小贵贱,应原封不动的交保安单位处理。

(18)顾客投诉

18-1 如遇顾客投诉或有任何询问及困难时,所有员工必须专心听取投诉事项,并立即协助解决。

18-2 如投诉事项超越本身工作及权利范围时,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到场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顾客投诉。

(19)个人通讯器材

为免在顾客服务中造成妨碍,除因工作需要并得到部门主管批准,所有在卖场当值的员工均不得携带传呼机和行动电话等个人通讯工具,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章 薪酬

(1)发薪方式

(2)新酬调整

(3)基本工资

(4)全勤津贴

(5)奖金

(6)年底花红

(7)超时工作补薪

(1)发薪方式

员工的每月薪金于翌月10日发放,由银行转帐入员工帐户或以其他方式发放,如遇假期或休假,则在假期的前一日发放。

(2)新酬调整

2-1 试用期内员工可获得试用期内工资,试用期满后员工的基本工资将获得调整。

2-2 一般来说,公司会视下列因素不定时进行新酬调整:

公司业绩

同业的薪资水平

国内通货膨胀

员工的职责范围及工作表现

2-3 调整新酬将透过工作表现评估报告,评估员工在过往的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表现,并由部主管批示,总经理核准方可执行。

(3)基本工作

3-1 正式员工及试用员工的基本工资以月计算。

3-2 各职级的起薪额由总经理制定,获聘用者,按其职级的起薪额支付薪金。

(4)全勤津贴

4-1 理级以下员工,公司特发全勤津贴以奖励出勤上班者。凡员工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及请假,则可享受该月份的全勤津贴。

4-2 公司对员工的考勤非常重视,凡每月迟到、早退多于三次或三十分钟无合理解释者,将给予口头警告;一次口头警告之后而无改善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之后而无改善者,将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雇。

4-3 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均可累积(以一年计),一年后重新计算。

(5)奖金

5-1 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可以享有奖金。

5-2 卖场员工可按所属楼层每月营业额对比指标的达成率,依楼层分配比率享有奖金。

5-3 后勤人员可按全店营业额的达成率,按后勤人员分配比率享有奖金。

5-4 奖金按季结算,每季奖金在次季第一个月发薪日发放。

5-5 员工在一季度内因任何原因离职或被辞退,将不给予奖金。

5-6 员工在事假、病假、生育假、节育假期间不享有奖金。

5-7 奖金的发放细则,按公司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6)年底花红

6-1 凡员工在截止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为公司服务满三个月者,将享有相当于过去十二个月实得基本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的年底花红。为公司服务不满三个月者,将不享有年底花红。

6-2 年底花红通常在农历年前两周发放,员工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在年底花红发放日前离职皆不得享有花红。

(7)超时工作补薪

7-1 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因业务上的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加班,并按加班时间之多少给予补薪或以调休冲抵。

7-2 超时工作补薪只限理级以下人员。

7-3 在计算超时工作补薪时,当天的超时工作必须为60分钟以上,公司才给予超时工作补薪。一般假日加班将以平时工作日的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国定假日加班将以平时工作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7-4 加班一小时后,以每分钟为计算单位。

7-5 超时工作必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取得部门主管的核准,并于加班后,交上司确认,以备安排补薪事宜。

7-6 若公司须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必须会在事前接获上司的通知。

7-7 公司对所有超时工作的要求会严格审核,并只有在急需或工作紧迫的情况下才会批准。

7-8 超时工作的补薪会连同下一个月薪金一并发放。

第四章 福利

(1)假期:休假、法定假期、年假

(2)事假

(3)病假

(4)工伤及职业病假

(5)生育假、节育假

(6)婚假

(7)丧假

(8)膳食供应

(9)培训津贴

(10)医疗津贴

(11)雇主责任保险

(12)社会保险

(1) 假期

1-1 休假

各员工每星期可享有二天休息日,休假日期由各部门主管统一安排。

1-2 法定假期

员工每年可享有七天国家法定假期(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1-3 带薪年休假

员工服务满一年,可享有年度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按员工年资等级计算:

带薪假休假年度由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员工不可累积年假,若年度未仍有未领用的年度假期,公司将会撤消一切余数。

员工预想申请年度假期,须提前一个月呈交申请表并由部门主管核准后报人事单位。

(2)事假

2-1 员工遇特别事故,必须告假时,公司可酌情批于无薪假期。

2-2 员工因事请假,须于至少一天前向主管请假,填写“请假(调班)单”,经主管同意交人事单位备档。若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请假,员工应于请假当日亲自打电话向主管申请,并于复工当日补办手续。

(3)病假

3-1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经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

3-2 病假期限及其待遇将以国家规定另行规定。

3-3 病假期间将扣除全勤奖及有关奖金。

3-4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可用电话向主管告假,复工当日须补办手续,同时交医疗单位出具的病假单。请假者须于当日上班后三十分钟内亲自电话告之,否则以旷工处理,因病重不能亲自打电话,可由家人代通知。

(4)工伤及职业病假

4-1 若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执行公务而受伤,部门主管须及时通知人事,并于事发后三天向人事交工伤意外报告。

4-2 员工因工作上的原因,致伤或患病不能上班时,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鉴定结果,按国家规定做公伤或职业病处理。

4-3 所有公伤或职业病假均为全薪假。

4-4 因违法操作导致受伤将不予以公伤处理。

(5)生育假、节育假

5-1 凡公司正式员工服务满一年者,于怀孕第一胎期间及产后均能享受一定的假期,假期内薪资由公司另行规定。

5-2 女员工申请产假,须于预产期二十八个星期前向主管提出,并附缴有关怀孕及预产期的证明文件。

5-3 如遇申请流产假,员工须于复工后两天内向人事提交有关流产证明文件。

5-4 若员工进行绝育或节育手术,持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5 员工申请节育假,须于一星期前提出,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6)婚假

6-1 如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有三天全薪婚假。

6-2 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在公司服务满意一年的员工,可享有五天全薪婚假。

6-3 任何员工在受雇期间只可享有一次婚假,并于注册期后三个月内享有。

6-4 员工如欲申请婚假,须于一个月前向所属部门主管呈交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文件,并交人事确认。

(7)丧假

7-1 试用期满后,员工直系亲属以及岳父、岳母、公婆死亡,公司将给予三天全薪假期。

7-2 员工如欲申请丧假,事先须由主管批准并于复工后两天内向人事补交有关证明文件。

(8)膳食供应

8-1 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时间内的膳食安排。

8-2 员工将按公司规定时间在员工食堂就餐。

(9)培训津贴

试用期满的员工,如为取得与工作有关的专业及技术资格,修读有关课程,经公司批准后将获得有关资助。

(10)医疗津贴

10-1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公司医疗保险计划保障,并按该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或其代理保险公司索取因病或留院所支出的费用。

10-2 所有索取,须由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向保险公司申报。

(11)雇主责任保险

若有公伤事故应立即通知人事单位,公伤治疗期间不扣除薪资,因公致残或死亡的待遇将依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2)社会保险

按国家规定,公司和员工将各自承担有关社会保险的费用。

第五章 纪律处分

(1)目的

(2)轻微过犯

(3)重要过犯

(1)目的

为促进员工自律,建立员工行为标准,提高公司服务素质,维护公司商誉,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如有触犯,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2)轻微过犯

1、未经得上级主管同意,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而事后又不能做充分解释。

2、下班以后或放假期间内,无故在公司内逗留。

3、在公司内行为不检,如嬉戏、大声说话、聊天、叫喊、奔跑等。

4、不能保持储物箱或工作范围内卫生。

5、不遵守安全守则。

6、在不准饮食之地方或非就餐时间内饮食。

7、上班时咀嚼口香糖。

8、上班时吸烟。

9、随地吐痰或随地抛弃杂物。

10、脾气暴躁,无法自制,做出与员工身份不相符合的行为。

11、个人仪容不整洁。

12、谈吐粗鲁或污言秽语。

13、在更衣室以外地方更换衣服。

14、当班时不穿着整齐制服。

15、下班后仍穿着公司制服。

16、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

17、工作态度不佳。

18、未经批准使用专供顾客使用的设备或物品。

19、工作服务效率欠佳。

20、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于卖场当值时携带传呼机、行动电话或其它个人通讯器材。

21、隐瞒或不理会顾客的投诉。

22、对顾客不礼貌。

23、工作时间接待亲友私人探访。

24、不佩带识别证。

(3)重要过犯

1、拒绝服从上司合理的命令。

2、上班时间内饮用有酒精成分的饮品或饮酒后当班。

3、在工作范围内赌博。

4、上班时间内睡觉。

5、擅离职守。

6、故意减低工作效率,故意疏于职守或故意拖慢工作进度。

7、不遵从部门主管安排的上下班时间及膳食时间。

8、未经公司同意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募捐或私人买卖。

9、擅自利用工作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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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三章 福利制度

第四章 薪酬制度

第五章 考核规定

第六章 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七章 培训制度

第八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和互联网的使用

第十章 保密制度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考勤、休假、行为规范等事项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作息时间

一、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标准工作日为一周五天,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二、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三、法定假日依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 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员工在上午8:30之后到达本公司为迟到,下午18:00之前擅自离开本公司为早退。因公外出时,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开。

行政人事部每月1日至3日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各部门须在每月2日前将部门考勤确认情况上报行政人事部,同时附上请假条和加班表。员工可在每月2日前查阅本人考勤情况。

配置有考勤系统的公司的所有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都必须亲自打卡并接受监督。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为打卡。代打卡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代打卡者及委托代打卡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或工资200元,委托代打卡者计旷工一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至解聘的处分。

员工应妥善保存好考勤卡,丢失者或损坏者赔偿20元的考勤卡工本费。

每月忘打卡3次(不含)以上的,每次扣20元(不分职务);商务代表外出时须在公司内部进行登记。

员工早晨到岗忘带卡时,必须在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定。下班前需于18:00分之前到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认。

因公外出须在外出和归来时刷卡,并由经理将外出原因注明在考勤单上,不做缺勤和扣薪处理。

第三条 迟到早退的处罚

一、 按月统计,不论迟到/早退时间多少,每一次均记迟到/早退一次,累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者,开始累记惩罚;

二、 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三、 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四、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但在4小时以内的,每次另按一天事假计算。此项单独累计三次加计旷工一天,单独累计5次加计旷工二天,单独累计5次以上加计旷工三天和计过一次。

五、 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的,每次另按旷工一天计算;此项单独累计2次以上按辞退处理。

六、 迟到/早退(不限时间)每月累计惩罚超过5次的,另扣除岗位绩效工资50%。

第四条 旷工

以下行为为旷工行为:(1)、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的;(2)、未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3)、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4)、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旷工标准的;(5)委托代打卡(登记考勤)的;(6)、其它类似行为。

旷工的处罚:(1)、旷工一天者,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2)、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条 病事假制度

(1)、病假

所有病假均须及时向经理请假。如因疾病临时休假,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及时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3天以内的病假,需在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长期病假,须由本人或亲属在条件允许时及时补交。

两天(含)以上病假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无有效证明者按事假处理,情况不属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者,以旷工论处,并处以200元/天的罚款,直至对其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休婚假、丧假、 产假、事假及年假期间患病的仍按原假考勤,不做病假处理。

员工享受年假的,可以以年假优先冲抵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以员工的基础工资为基数,按照下表比例给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给付比例 工龄

医疗期 3年以内 3-5年 5-10年 10-15年 15-20年 20年以上

1个月(含)以内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个月(含)以内 80% 85% 90% 100% 100% 100%

6个月(含)以内 — 60% 80% 90% 100% 100%

9个月(含)以内 — — 60% 80% 90% 100%

12个月(含)以内 — — — 60% 80% 90%

18个月(含)以内 — — — — 60% 80%

24个月(含)以内 — — — — — 60%

(2)、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如确有特殊情况,口头申请的事假限一天以内,经上级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

事假以小时为计假单位,原则上员工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3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周报部门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各部门经理请假由其直属上级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事假期间员工不得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福利。连续事假30天(含)以上的,原则上按暂时停薪留职处理,且公司保留中断其社保福利的权利。

事假按天扣除对应全额工资(工资及补助金费用)。

(3)非销售岗位病事假其他规定

病/事假累计天数 固定工资 执行时间

5个工作日≤当月病/事假累计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0%的权利 全年病/事假累计计算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期为统计周期,在劳动合同生效期间,请假天数累计达到相关规定天数,公司可随即按相关规定执行。

1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21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5%-30%的权利

2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30%-50%的权利

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50%以上的权利

福利制度

第一条 国家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依据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 带薪年假

一、 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者(自员工进入公司之日起,含试用期),可以享受2天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可享受5天/年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受聘为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工作满一年便可享受5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在公司工作满五年的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享受7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

二、 凡要求休年假者,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休假申请单》,报上级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强行休假者,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以旷工处理。在一个服务年度内已休产假和/或婚假的员工,不再享受该年度所属的带薪年假。跨服务年度休产假、婚假者,假期所属年度视为前一个年度。

三、 一次申请的年假最低天数为半天,员工可自行选择用年假抵病、事假。

四、 年假要求员工在一年内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当年未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

五、 由公司或合作伙伴安排的出国学习、旅游、考察出访等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将情况备案),本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回。

六、 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当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除。跨年度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休产假或婚假视同为第一年度的假期。

七、 解除合同的人员,其未休年假不予兑现或补偿。

八、 在分支机构或利润中心在外地所设平台工作的员工调回北京,应持曾工作地点的人事部门提供的关于年假执行情况等的考勤相关文件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 婚假

1、 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

2、 婚假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经理的批准,如因工作安排等影响无法一次性休完婚假,可视工作安排情况在6个月内分两次连续休完。其它特殊安排需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3、 员工申请婚假者,须在休假结束后一周内将结婚证原件交行政人事部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情况不属实者,按旷工论处;情况属实,但不能按要求提交结婚证原件查验者,按事假处理。

4、 员工婚假期间可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和基本津贴以及部分福利;不享受与出勤情况和工作绩效相关的绩效奖及部分福利。

第四条 丧假

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死亡者,可给丧假3天,要求出具死亡证明复印件。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员工申请丧假须提前或在事发三日内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如确有特殊需要延假者,须由本人提前一个工作日向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准假。未经同意即自行延假者,所延假期按旷工处理。

丧假期间,除有特别注明者,一般员工薪资总额不变。延假期间薪资按事假处理。

第五条 产假

公司鼓励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员工必须在公司转正后满1年以上并提供生育证者方可申请产假。有生育计划的员工请提前2个月通知部门负责人,以利安排工作。符合以上条件的女员工可享受公司给予的产期待遇:

1.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员工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根据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产假期间每月发放员工相应级别的基础工资,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发放;3-6个月内的延休产假须经副总裁批准。任何员工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女员工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42天。

3.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计划生育失败的,持指 定医院,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产假不应与其他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报(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条 哺乳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间超过以上哺乳假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间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 事假。

第七条 其它

1. 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2. 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逐级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八条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提前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九条 所有员工有义务在公司的统一调配下在适当的时间安排休假,并在休假前就假期内工作做好交接及安排,如未能在预计时间完成工作目标,则假期应自觉顺延。

第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由公司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都可享受社会保险。因员工个人原因暂无法参加保险办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

1.公司正式员工;

2.不存在有其他单位同时为其办理上述社会统筹保险;

3.符合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薪酬制度

第一条 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方针,统一制定薪酬计划和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员工薪酬构成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几部分。公司将每月实行绩效考评,根据绩效考评的结果确定员工每月薪资总额。根据公司的业绩情况及考核结果,可酌情给予员工发放奖金。

第三条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作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视情节严重予以罚款500~1000元,直至开除处理。

第四条 薪酬与效益挂钩原则: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需要,利润中心的员工薪资、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本人的工作绩效及部门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

第五条 发放和领取: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并在某岗位工作,行政人事部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和员工薪酬标准为员工核算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在次月10日发放(因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欠外勤票达到一定额度等而缓发者除外) 。员工可在次月11日上午10时后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工资条。

考核规定

第一条 员工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晋升考核等,主要针对员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第二条 员工考核是员工聘用、岗位确定、职级升降、薪酬增减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位公司员工进行考评。

第三条 各部门、各职位具体考核标准按各职位工作内容及要求另行规定。公司对绩效评价不达标者,视为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公司将有权扣发全部绩效工资、奖金的权力,并且保留调整其固定薪资额度的权力。

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一节 新员工招聘管理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 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 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 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 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节 岗位管理

第一条 行政人事部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除特别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

第二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两周内,由部门经理完成试用期考评,交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决定是否留用及留用方式。确定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发出《转正通知单》,需经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总监签字确认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及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确定不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提前一周通知其离职。

第三条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行政人事部进行推荐。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岗位调动单》上报至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经总部确认后并下达至员工本人。调岗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交接工作完成后由员工本人携带《岗位调动单》到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条 分公司部门经理之任免或变更,须由行政人事部门制作《人事任免令》,提交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经总部确认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根据职务之变化决定薪酬变化之具体数额。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副总裁或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名,报总裁批准后任免。

第五条 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辞职。

( 1 )、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 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a、 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者;

b、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c、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

d、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e、在与客户共事中,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以此为由终止与公司合作,或有损害客户利益行为的;

f、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

g、经营其他非本公司业务、受聘其他公司谋取私利、有损企业经营效益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在外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近/相同或竞争的业务者;

h、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i、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j、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k、有贪污受贿、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贩毒以及其它违法行为者;

l、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罢工者;

m、吸食或其他代用品者;

n、携带枪支、炸药或其他危险违禁品进入公司者;

o、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p、伪造或滥用公司印鉴,在外行骗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损失者;

q、参加非法组织者;

r、因盗窃、赌博、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诉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违反政府的有关法令者;

s、违反公司纪律被记过两次者;

t、其他同等错误者。

( 2 )、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照《劳动法》和《聘用合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不支付辞退补偿金。

a.违反《聘用合同》所列的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

b.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者;

c.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d.对公司/部门组织的培训,无经理以上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或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参加培训的;

e.未履行公司规定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5天不到岗也未有任何书面说明的;

f.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 3 )、员工辞职

a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给行政人事部备案,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b 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c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d未按以上相关要求办理辞职,公司有权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六条 解聘程序。

1. 解聘试用人员

a) 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聘;

b) 主管经理直接向该等试用人员发出解聘通知书,部门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写《工作交接清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c) 离职当月工资于下月发放工资之日统一发放。

2. 解聘正式员工

a) 根据《聘用合同》或公司规定对不符合继续在岗工作条件的员工,由直接负责人填写《解聘员工申请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必要时应提供该员工以往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行政人事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规定以及双方的《聘用合同》对部门的解聘申请确认后,由行政人事部在2个工作日内向该员工发出正式的《解聘通知书》,通知书中将写明解聘理由和处理方法及依据;

b) 被解聘员工持《解聘通知书》,依照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始工作交接以及离职。

第七条 离职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进行工作交接,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离职。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门须在员工离职当日将离职手续报送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在1日内修改人力资源管理的纪录。

第八条 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离职须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提交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转报总裁审批并安排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员工的品德教育及知识技能的培训,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及工作性质开展具体的岗位培训,员工应积极参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对于公司要求必须参加的相关培训,如无正当理由,员工不得缺席;如确有困难不能参加者,须按相关请假制度之规定提前向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

第二条 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1)、岗前培训:公司新招聘员工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主要包括:

a、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b、公司的规章制度

c、公司产品简介

d、公司业务特点

e、员工将入职之岗位要求及工作规定流程等专业知识

(2)、在岗培训:公司通过在岗培训制度,为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提升员工价值提供条件,在岗培训的主要形式有:

a、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班

b、e-learning等其它培训方式

第三条 员工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录用,累计三次在岗培训不合格者可由行政人事部提请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予以降薪或降级处理。

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自进入公司之日起,行政人事部将为其建立人事档案。内容包括:《员工情况表》、应聘简历、面试记录、体检证明、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转正评核表、考勤记录、历次绩效考评结果、薪资变动记录、职位变动记录、奖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相关财务记录等记录该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品德、业绩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 员工档案所需材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整理,所有员工应给予充分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惩。

第三条 所有员工之人事档案由行政人事部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循保密的原则,对人事档案的内容不传阅、不散布、不议论、取阅时不在外滞留,不得将任何人的人事档案私自带出公司。

第四条 其它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之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人事档案,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同意,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中无关内容撤出后,方可在行政人事部借阅;借阅人不得将档案带出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 分公司人员情况报表需月度进行上报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

内外网使用

第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内部沟通和交流,公司建立内部办公应用系统(包括ige),要求员工上班时间登录内部办公应用系统.

第二条 各内部办公应用系统内发布的信息由各分公司安排人员负责维护和更新,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人事部门应在员工到职或者离职的当天及时进行信息的变更。

第三条 “员工交流”版面供员工进行产品、技术、工作经验等方面的交流和探讨;员工不得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利于公司稳定发展的言论;员工不得利用上班时间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第四条 员工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公司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 公司为员工设立的内部邮箱仅限用于公司业务,禁止利用公司邮箱传递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内容、注册外部网站或者与同事进行与工作无关内容的交流。公司有权对内部邮箱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做出相应惩罚。

第六条 公司内部网及互联网络均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统一维护和管理,公司有权对员工的上网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做出相应处罚。

保密制度

第一条 客户资料、价格策略、商业计划、软件源代码、未公开的技术文档等涉及公司利益及知识产权的,均属于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公司所有员工均有责任与义务保守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

第二条 所有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的宣传推广资料、产品信息、技术资料等,必须获得管理层相关负责人的书面批准,并由综合部登记备案后,方可由指定部门委派专人对外发布。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三条 掌握公司相关技术及商业机密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把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告知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本公司内部与自身业务无必然联系的其它员工。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四条 为保证存储商业机密的计算机、文件、光盘等不会轻易泄露,公司对涉及技术及商业机密的文件、光盘等实行专人管理、借阅登记的制度;同时储存涉及技术及商业机密的计算机均应进行cmos加密及屏幕保护加密。此两项密码除使用者本人拥有外,应向本部门经理备份,不得泄密给其它部门或个人。如有因密码泄露而导致严重后果者,其行为等同于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五条 未经公司管理层同意,员工不得随意将可能涉及公司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数据等带离公司(包括带回家中或是其它地方)。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六条 经管理层批准,可将涉及公司的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数据带离公司的员工,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相关资料不被泄露。如因失窃等因素而导致公司的商业和技术机密泄露,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按“玩忽职守”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七条 禁止任何非本公司员工在任何时间内非经允许使用本公司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在确有需要使用本公司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须由本公司正式员工向本部门经理及综合部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使用,负责申请之员工须保证使用人不能访问涉及公司机密的任何内容。如有违者,其行为将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第八条 所有员工不得随意拷贝与自身业务无关的文件(文档),复印或用其他方法取得客户资料、价格策略、商业计划、软件源代码、未公开的技术文档等技术及商业机密。如确有工作需要,须事先由本部门经理向总经理申请,获得签字同意后方可在相关部门经理的指导下进行。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九条 对于由于工作失误或保密措施不当而导致公司机密泄露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相应的经济及行政处分;对于有意泄露公司机密者,公司除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其处以经济及行政处分外,还将视其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奖励

员工优秀事迹的表彰,由所属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在批准范围内公示颁发。

公司级奖励分为以下五种:嘉奖、记功、记大功、特别嘉奖、特别晋级,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和直销分管副总裁核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并发放奖金300元:

a、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随时完成特殊工作任务者;

b、持续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工作,有具体事实者;

c、对社会有显著积极贡献者;

d、其他同等功绩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并发放奖金600元:

a、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b、为公司节约资金或废物利用降低成本,卓有成效者;

c、遇有灾害,勇于负责,予以速报或做出妥善安排,处理得当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d、检举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者行为;

e、其他同等功绩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发放奖金900元:

a、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险,减少公司损失者;

b、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c、其他同等功绩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嘉奖或特别晋级,并给予晋升工资等级或职务等奖励:

a、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被视为公司同仁的表率者;

b、一年内记大功两次者;

c、其他同等功绩者。

第二条 处罚

由所属部门根据事实提出书面过失惩罚申请,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处罚分为以下三种:申诫、警告、记过。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申诫,并扣发当月工资300元:

a、初犯错误,对公司有轻度损害者;

b、对有关规定不严格执行者;

c、其他同等错误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并扣发当月工资600元,不足部分从下月工资中扣发,直至补足为止:

a、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b、上班时擅离岗位,贻误工作,情节轻微者;

c、因个人过失引发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d、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e、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f、在工作场合大声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又不听劝阻者;

g、犯有其他同等错误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并扣发当月工资900元,不足部分从下月工资中扣发,直至补足为止:

a、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声誉,情节较轻者;

b、工作时间酗酒以致严重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c、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酗酒滋事、打扑克,影响工作、业务等团体秩序者;

d、犯有其他同等错误者。

培训师王军恒认为:《员工手册》不是我们的“紧箍咒”,不是我们的束缚,不是我们的对立面,它是我们方太人必不可少的行为指南,是践行方太“三品合一”核心价值观的有力工具,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我们都能认真学习、自觉遵循,都能够做到比过去的自己、比现在的自己、比想象中的自己都还要更好,体现出自己更高的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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