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村集体荒山流转协议书简短 村集体荒山流转协议书简短版(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07:27:48 页码:12
村集体荒山流转协议书简短 村集体荒山流转协议书简短版(7篇)
2023-01-17 07:27:48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村集体荒山流转协议书简短一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以建立村级增收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用足力气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重点,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压实责任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增强村级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效益提高、实力增强,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共同富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试点项目建设,结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初步建立试点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层组织高效运转,实现村“两委”引领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底,力争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不少于15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增长不低于10万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村党组织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自觉坚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

2.坚持集体所有。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村级集体所有成员。

3.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4.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点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因村因势施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同时,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

6.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内容

(一)试点项目思路与措施

1.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的发展形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及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按照民主决策的原则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明确合作社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民合作社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提高生产经营管理综合能力。鼓励村集体通过流转或利用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其他土地和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

2.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农业经营服务合作社、劳动服务合作社等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农业新功能。

3.探索以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4.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可以探索设立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作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利用资源优势,引进资本、引进项目,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探索和丰富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

(二)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

根据我区乡村资源资产状况和位置条件,结合港口发展与村级产业发展现状,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范围涉及电城镇海后村、山兜村、博贺镇新沟村3个行政村。

1.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海后村茂宏沙石场基地;

2.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山兜村肉猪养殖及母猪培殖基地;

3.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新沟村建设坝田村商铺一条街项目;

(三)基层党建项目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展,指导农村充分运用土地、地域、资源、人才等优势,探索兴办产业、发展旅游、“党建+合作社”、土地流转、物业经营等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的领导,在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督促指导村级其他组织每年至少向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在有利于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前提下,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规范设置。

2.加强队伍建设

常态化分析研判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坚决撤换调整“四不”书记。抓好村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实施村级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书记档案管理、推选考察、年度轮训、出国(境)管理、任期审计办法。继续实施“村官大学生”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村级基层组织管理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证。深化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干部学习培训,全员轮训“两委”干部、候任村(社区)干部,全面提升村级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党组织“第一书记”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助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加强制度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三个第一”学习制度落实,深化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制度,继续抓好“三会一课”一季度一计划、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实施,坚持和完善村级党组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财务管理严格按制度和规章办事,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张榜公布。

4.加强活动建设

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积极探索党员分类教育管理,深化“党员联系户”活动,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在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5.加强保障建设

压实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在项目推进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指导,明确试点项目的目标任务,按照制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按照省、市、区6:3:1比例,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补贴、办公经费、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确保经费保障落实到位。细化落实《茂名市党内关爱扶助金管理使用制度》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要求,关心关爱困难党员群众。

(四)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对每个纳入试点村的项目,可申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财政资金1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万,区级财政资金3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方面。其余资金通过村民入股、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自筹补足。

三、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分前期准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估考核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2-2020.4)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召开区镇两级联席会议,启动试点前期工作。区、镇两级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村进行走访调研,深入分析研究,确定具体试点村及拟建设项目类型。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0.5-2020.7)

镇党委政府结合试点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结合政策,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以达到集体经济最大化为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8-2021.5)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林水局,两镇党委、3个试点村要严格按照遵照执行贯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进度通报”制度,重点督查试点项目每月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级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试点村,对试点项目内容、经营模式及发展预期目标实行考察评估论证,便于复制推广。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包村联系制度,明确包村领导和分工职责,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各试点村须在方案通过后全面启动扶持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相关会议,做好资料收集和公示公开工作,确定经营内容和模式,确保实现精准投资经营村,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经营、创办或领办合作社、投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章程制度,规范操作管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进度及情况。

(四)评估考核阶段(2021.6-2021.12)

项目建设完成后,各试点村先自行安排自查,抓好档案收集整理,做好经验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全面总结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由区级检查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迎接省、市的全面考核,并依据考评结果,总结经验,巩固提升政策措施,完善并推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运行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镇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压实责任。推进试点项目工作领导机构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建立区、镇、村分级负责机制。

1.区级职责

(1)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整合落实配套资金,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2)区、镇一把手亲自抓,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区、镇、村各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区级扶持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区、镇、村三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健全考核、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指导扶持试点村开展项目工程建设,及时推广项目经验。

(4)区农林水局牵头,负责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规划指导、技术推广、产销对接等服务支撑,加强对项目建设中财政投入部分形成资产的确权确利工作,明确其所有权、收益权归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如需变动须经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批准,按“四议两公开”及时督促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5)区人社局负责把扶持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村党组织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致富项目。

(6)区财政局要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及时下拨资金,监督指导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

2.镇级责任

(1)镇级党委、政府作为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的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协助编制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项目规划,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开展试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镇级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明确班子责任分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村级责任

(1)各试点村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2)村“两委”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提出项目规划建设发展思路和需求;组织力量群策群力研究项目建设;引导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3)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要协助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将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纳入帮扶计划,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投入。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试点工作项目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财政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要不定期组织试点村项目推进、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问题,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项目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亏损、非正常经营性失误、弄虚作假等行为,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注重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止因财政扶持资金的结束而失去造血能力。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督查,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做好试点总结。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试点项目总结并建立报告制度,及时总结工作,每半年向上级部门汇报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重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区、镇两级党委要组织力量加大对扶持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培训力度,为试点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与宣传导向,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营造有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有关村集体荒山流转协议书简短二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镇党委通过前期排查摸底,确定镇村临时党支部为2020年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为扎实做好集中整顿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村临时党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软弱涣散党组织“一村一策”整顿工作方案:

镇村位于镇西北部,距镇政府驻地25公里,现有居民小组16个、712户1826人,村临时党支部共有党员43人,设支委委员3人,实行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

经排查摸底,村临时党支部存在组织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党组织运行不规范,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具体表现:一是支部班子不够团结,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领头雁”作用发挥不到位,在带动村两委干部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服务群众上还存在差距;同时村临时村两委其他班子成员存在工作推诿扯皮的情况。二是支部建设效果差,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作用发挥不强;党支部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善,“”、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不力;凝聚党员、团结群众能力弱。三是党支部三个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员干部对当前政治形势认识不够充分,发展信心不够坚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多项工作开展缓慢,落实效果差,没有“花开结果”的贯彻工作意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强,党员奉献意识弱,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生产效果不好,村集体经济作用发挥不明显。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顿,确保村临时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并达到如下效果:一是班子建设加强,党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发挥明显,干部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加强,办事效率和干事激情显著提升;二是党支部运行规范顺畅,“”制度全面落实、党员发展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群服务中心焕然一新,群众满意度、认可度显著提高;三是基层党组织作用明显发挥,充分认清当前政治经济形式,有效凝聚党员力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群众在生产上发挥聪明才智和奋斗精神,切实推进村生产效益和集体经济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镇党建办工作人员、村临时党支部支委委员、驻村工作队员为成员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镇党建办力量、驻村工作队力量,积极联系联村县级领导、县级部门合力参与集中整顿工作,指导村临时党支部找问题根源、理整顿思路、带党员队伍、解干群矛盾、促产业发展,切实有力、精准发力完成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

镇2020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由党建办同志负责具体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开展。

(二)建立整改台账

组织召开镇党委、村临时党支部谈心谈话会、村党员大会,指出问题,研讨分析问题根源,制定解决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及整改进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切实保障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三)整改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9月底前

1.进行一次谈话。镇党委班子和村临时党支部班子开展一次全面的谈心谈话,对其开展深度的思想教育,切实推动村临时党支部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整改工作认识,理清整顿思路,促进村临时党支部班子团结有力。

2.召开一次大会。召开一次由联村县级领导、县级部门、镇党委领导、村全体党员参与的大会。充分做好集中整顿思想动员,引导村全体党员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一场清洁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党群服务中心大扫除,更换陈旧装饰,翻新标识牌匾,整理书籍杂志。并制定卫生值日排班制度,确保党群服务中心日常整洁。

4.开展一次主题党日。开展一次“走进群众、美化乡村”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员和群众沟通、交流,推进党群关系和谐发展。

第二阶段:10月上旬

1.开展三次党课。邀请联村县级领导讲一次党课,镇党委班子成员讲一次党课,村临时党支部书记讲一次党课,促进村临时党支部的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先进思想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三场培训。组织镇党建办工作人员对村党支部的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党建业务培训,由镇业务部门针对当前工作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答疑,协调联村县级部门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切实有效的帮助村临时党支部规范运行,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全体党员服务群众生产能力。

3.严格落实“5+n”。要求全体党员严格按照重温入党誓词、党员缴纳党费、学习党章党规、学习讲话、为党员过政治生日“5+n”模式开展,以庄严的仪式感、亲切的代入感,深化党员身份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第三阶段:10月中旬

1.整顿效果自评。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村临时党支部的集中整顿效果开展测评,对党员和群众认为没有整顿到位或者整顿效果不佳的问题再次剖析研究,精准施策。

2.查漏补缺、完善细节。组织镇干部电话访问村群众,客观检验整顿效果,组织镇9办5中心对村展开客观测评,对依然存在的问题和新问题苗头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整顿效果符合民意。

3.召开总结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召开集中整顿总结大会,梳理整顿过程,汇报整顿成果,提出下步工作打算,确保整顿成果持续巩固。

有关村集体荒山流转协议书简短三

田间地头秋色浓,各色作物迎丰收。今年以来,开发区辽河镇各村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目标,全面加大农业投入和特色种植力度,积极探索“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致富新路径,农业生产喜获丰收,农民人均纯收入再上新台阶。

金秋十月,辽河镇迎来了收获的季节。一大早,辽河镇东升村白萝卜种植示范区切割萝卜的机器声轰隆隆地响个不停。种了半辈子的玉米,这两年开始大规模试种经济作物,收成到底怎么样?能否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这两年,像这样的质疑声一直没有断过。看着眼前热火的收获场景,东升村“两委”终于放下了心中的那块大石头。

“村里白萝卜种植示范区一共250亩地,今年长势不错,一亩地最少能起1万斤萝卜,加工成丁直接出售给内蒙古富铧农业有限公司。一亩地1万斤萝卜能出600斤左右的丁,最低价是3.5元一斤,今年市场不错,应该价格还能涨点。”辽河镇东升村党支部书记代洪波说。

向经济作物要效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近两年东升村“两委”一直努力的方向。过去,东升村种植业发展单一,村集体收入为零,产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几乎全靠外出打工支撑。想要改变现状,就得求突破,调整种植业结构成了首选。从2017年开始,东升村就开始着手建立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尝试种植经济作物。尤其是今年以来,村“两委”积极和开发区辖区企业内蒙古富铧农业有限公司进行对接,签订销售订单。在头茬小麦全面收割后,东升村在原有土地上种植了250亩的白萝卜。一片土地两次效益,如今,东升村不仅是农作物喜获丰收,村级集体收入也取得了新突破。

“头茬种植一亩地和地租基本持平,第二茬萝卜等于是利润净剩,亩效益大概在800—1000元之间。”代洪波说道。

村级集体经济有了规模和发展,老百姓就能跟着受益。秋收的这几天,村民刘百昌和媳妇几乎天天都到集体的大地里拔萝卜。这活劳动量适中,没有太多的技术要求,离家又近,最令刘百昌感到高兴的是,在这里劳动一天一结算,每天都能挣到现钱。

“土地流转后每家每户都有了空余劳动力,在村里打工每个家庭都能多收入2—3万块钱,感觉土地流转对老百姓来说更省事,也带来了福利。”村民刘百昌说。

现在东升村村级集体经济有了发展,如何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更多村民致富,成了东升村“两委”的新课题。“如果今年萝卜收入可观,明年我们要扩大种植规模,再看看有没有别的好项目,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增收。”东升村党支部书记代洪波说。

无独有偶,这边东升村的白萝卜喜获丰收,那边新农村的春棚里,村民们正在采摘黄瓜,准备装箱送往附近的超市。如果说东升村在今年尝到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甜头,那新农村可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先行者。在辽河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2019年,新农村党支部和通辽市众旺合作社建立合作机制,通过党支部引领带动,合作社从村民手中流转了100亩土地建了55个蔬菜春棚,如今,春棚里的黄瓜、西红柿、豆角也按时下架,各种蔬菜抢销一空。

“我们种了黄瓜、西红柿、西瓜、豆角,总体来讲春棚这块村级集体收入在50万元左右,老百姓也非常支持。”新农村党支部书记孙念军说。

发展春棚蔬菜种植只是新农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一个缩影。2019年以来,新农村按照党支部带强、合作社带富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紧紧抓住发展特色产业这个“牛鼻子”,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强、群众满意度高的产业。集体收益与老百姓的收入息息相关,村民们也从之前“单打独斗”“各扫门前雪”逐步转变成“抱团取暖”。

“我们一直都在村里的春棚里干活,村里给我们开钱,一天不少挣,这就是土地流转的好处,还是得靠村上,我们现在生活才能这么好。”新农村村民孟庆伟说。

今年以来,辽河镇精准分析研判,对36个村逐一“过筛子”,找准突破口,对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突出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将36个村划分资产经营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等发展模式,重点推进“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搭建村集体、党员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参股群众共建共享的利益联接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实现各村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发展壮大。

有关村集体荒山流转协议书简短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想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山西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护、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结合我村客观实际和发展优势,现制定出小山头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草,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为核心,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主线,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一)小山头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小山头村总占地面积1100亩(包括荒山、道路、田坎),现在我村现有粮田176亩;果树地372亩;养殖用地20亩;居民区占地160余亩;企业占地60亩;荒山荒沟300余亩。现有居民户296户,总人口872人。

2、产业发展情况:全村共有大小企业3个,主要产品有节能环保砖、不锈钢制品及印刷品。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集体收入25万元。

(二)发展优势

五马办事处小山头村位于长治市城区东南端,东靠磨盘垴、跎岗岭,西临北董村,南与东山旅游路、月季观光园相连,北面与南山头村接壤,距长治市区5公里,外环路穿村而过,交通便利。小山头村东面傍山,西临外环路,村庄东高西低,土地肥沃,四季分明,气候宜人,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适宜种植果树和旱地耕作,依托东山发展旅游产业,小山头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发展目标

2018-2020年发展规划

11、继续加大增加农民收入力度,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良种苹果、桃、杏种植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个体服务业,发展多种经济;积极鼓励农民向畜牧养殖特色农业转变,争取创办成1-2个特色养殖示范基地。

2、探索农村发展新模式,进行产业调整,在确保本村农业保持稳步发展的同时要引导村民积极投资第三产业,根据区委区政府东山旅游开发的总体思路和塔岭山桃花节的文化影响力,建设独具特色东山旅游文化区。这样既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还增加这部分村民收入。

3、村务管理建立新机制,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制度化、正常化。村民对村级管理满意率达95%。

4、争取至2020年全村实现“布局优化,村庄美化,卫生洁化”,建成环境优美、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二)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要求,将规划划分成3个实施步骤:

1、第一步骤,通过城中村改造的推进逐步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2、第二步骤,引导村民转变传统经济发展观念。

3、第三步骤,建设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一)强力推进村建设,争取早日奔小康

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导,以典型示范引领,逐步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并解决村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完善人居环境,建设优美新农村

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推广垃圾集中处理,治理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节约型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发展后续产业。打造“和谐、秀美、文明”的新小山头村。

(三)完善管理机制,推进民主治村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及村内重大事项,均实行民主决策,把村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标准,坚持民主评议村干部,把评选结果作为村干部使用的标准,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鼓励村民参政议政,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首先,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勇于奉献的思想意识,加快发展、勇于进取的职责意识,创业拼搏、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真正使党员干部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

其次,加强农民素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民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新时期农民的科技素养和市场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等,真正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中坚。

第三、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两委班子成员要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善于跑资金、跑项目,引技术、引人才。

第四、强化职责目标落实,严格任务目标考核,真正使两委班子成员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积极主动去工作,协调配合抓落实。

有关村集体荒山流转协议书简短五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城镇化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如何更好的解决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进行深化改革的过程当中需要重点探讨的内容。而村集体经济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同时也是提高农民群众经济收入水平,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基础。随着城市化不断向村集体蔓延的大背景下,农村的很多土地被政府征用作为建设用地,很多农民群众失去了生存的唯一资源,农民群众的生活负担和养老负担不断加重,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就成为我们需要重点探讨的内容。本文主要结合实际工作经验,首先分析了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现实意义,然后论述了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举措,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广大同行有一定帮助。

首先,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能够进一步增强农业的发展后劲,促进农业生产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之后,就能够有更好的经济实力,帮助和引导农民利用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进行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从繁重的农业劳动中解脱出来,真正做到科技兴农,科技富农;其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能够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能够进一步发挥好村集体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从而对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领导基础。村集体有更大的经济实力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最后,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还能够不断拓展农村地区的文化活动,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改变村民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破除破旧习俗,而在全村向下能够形成一个生活文明作风良好的新农村面貌。

1、盘活集体资源,多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坚持“一村一策”多元发展的思路,充分盘活各村“四荒”地、果园、水域、场所等资源,推行村级经济组织+扶贫互助合作社、互助资金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的“1+n”运作模式,依托资源禀赋,创新合作形式,打造产业带动、区域辐射、资金撬动、城郊综合、旅游开发等集体经济增长示范村。对村集体所有的老村部、公共设施和场地等集体资产,通过承包、租赁、联营、合作等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增加集体收入。将各级财政对村投入资金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所形成的公益性设施,纳入村集体资产范围,对这些新增资产加以利用,形成一定收入。

2、鼓励租赁经营,推进土地流转。重视推进土地流转,整合盘活土地资源,加大对撂荒地、林地的综合利用,土地优先安排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在村“两委”的主导下,在自愿和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反租倒包”,把土地租给当地经济能人、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多渠道增加农民增收,促进了农村电子商务、农村物流和文化旅游等新兴新型产业发展,有效实现土地增值、农民增收、农村产业转型升级。

3、清理“三不”合同,规范集体资产利用。对不合理、不公平、不规范合同开展集中清理,把闲置资产开发建设为村级市场、厂房、商铺并以自主经营、租赁等方式获取稳定收益,与企业联营开发规模较大的闲置资源和低效低值自然资源,实现资源再盘活、再开发、再利用。清理工作严格做到专项行动合力抓。区各部门联合各镇(街道),全面开展集中清理规范“三不”合同专项攻坚行动。明确评判标准。为准确评估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坚持“五个是否”的研判原则,即:合同签订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合同权责是否符合法规政策和市场规律、合同期限是否超出法定范围、合同履行是否及时到位、合同效益群众是否满意。实行“四级联审”。通过调查评估提出意见、法律顾问初审、镇级复审、区级总审程序,对各村的集体经济合同实行“四级联审”、逐一筛查。对村集体林场、水面、耕地和未利用地等集体资源进行认真排查,通过自主经营或者公开竞标的方式转让、出租集体资源,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增加集体收入。充分利用荒坡、荒滩、荒水及路边、水边、田边、村边等集体空闲地,发展种养殖业,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利用率,增加集体收入。

4、投资项目向村级集体经济倾斜。加大政策扶持,统筹整合资产、资源、资金,引导支农、扶贫、产业等各类项目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适度倾斜。政府投资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等项目,要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重点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倾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对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安排道路、供水、供电基础设施项目,并在支农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

5、注重示范引领,共享成功经验。大力培育村级集体经濟示范村,注重从本地企业、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基地中物色能人,鼓励支持能人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特色产业,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强村、能人示范带动作用,鼓励能人“言传身教”,示范村通过经验交流会对薄弱村进行经验交流和指导帮扶,为弱村挖潜力、搞建设,共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经验,实现以强带弱,以点带面,抱团发展,整体推进。

6、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入股、贴息、担保、奖补等形式,重点支持农村资源开发。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支持,主要对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进行补助。国家直接投入的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除拨款时明确产权的以外,原则上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在集体组织和成员之间量化的可按股权比例量化。鼓励各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稳定农村财会队伍,开展财会人员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监督力度,严肃查处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等违纪违法行为。

有关村集体荒山流转协议书简短六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以下转包、出租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_____________。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________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双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________元;

3.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村集体荒山流转协议书简短七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重要体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18号)和《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粤农农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以建立村级增收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用足力气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重点,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压实责任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增强村级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效益提高、实力增强,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共同富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试点项目建设,结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初步建立试点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层组织高效运转,实现村“两委”引领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底,力争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不少于15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增长不低于10万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村党组织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自觉坚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

2.坚持集体所有。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村级集体所有成员。

3.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4.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点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因村因势施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同时,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

6.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内容

(一)试点项目思路与措施

1.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的发展形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及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按照民主决策的原则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明确合作社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民合作社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提高生产经营管理综合能力。鼓励村集体通过流转或利用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其他土地和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

2.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农业经营服务合作社、劳动服务合作社等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农业新功能。

3.探索以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4.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可以探索设立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作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利用资源优势,引进资本、引进项目,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探索和丰富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

(二)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

根据我区乡村资源资产状况和位置条件,结合港口发展与村级产业发展现状,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范围涉及电城镇海后村、山兜村、博贺镇新沟村3个行政村。

1.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海后村茂宏沙石场基地;

2.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山兜村肉猪养殖及母猪培殖基地;

3.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新沟村建设坝田村商铺一条街项目;

(三)基层党建项目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展,指导农村充分运用土地、地域、资源、人才等优势,探索兴办产业、发展旅游、“党建+合作社”、土地流转、物业经营等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的领导,在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督促指导村级其他组织每年至少向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在有利于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前提下,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规范设置。

2.加强队伍建设

常态化分析研判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坚决撤换调整“四不”书记。抓好村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实施村级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书记档案管理、推选考察、年度轮训、出国(境)管理、任期审计办法。继续实施“村官大学生”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村级基层组织管理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证。深化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干部学习培训,全员轮训“两委”干部、候任村(社区)干部,全面提升村级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党组织“第一书记”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助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加强制度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三个第一”学习制度落实,深化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制度,继续抓好“三会一课”一季度一计划、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实施,坚持和完善村级党组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财务管理严格按制度和规章办事,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张榜公布。

4.加强活动建设

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积极探索党员分类教育管理,深化“党员联系户”活动,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在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5.加强保障建设

压实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在项目推进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指导,明确试点项目的目标任务,按照制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按照省、市、区6:3:1比例,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补贴、办公经费、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确保经费保障落实到位。细化落实《茂名市党内关爱扶助金管理使用制度》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要求,关心关爱困难党员群众。

(四)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对每个纳入试点村的项目,可申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财政资金1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万,区级财政资金3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方面。其余资金通过村民入股、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自筹补足。

三、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分前期准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估考核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2-2020.4)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召开区镇两级联席会议,启动试点前期工作。区、镇两级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村进行走访调研,深入分析研究,确定具体试点村及拟建设项目类型。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0.5-2020.7)

镇党委政府结合试点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结合政策,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以达到集体经济最大化为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8-2021.5)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林水局,两镇党委、3个试点村要严格按照遵照执行贯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进度通报”制度,重点督查试点项目每月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级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试点村,对试点项目内容、经营模式及发展预期目标实行考察评估论证,便于复制推广。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包村联系制度,明确包村领导和分工职责,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各试点村须在方案通过后全面启动扶持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相关会议,做好资料收集和公示公开工作,确定经营内容和模式,确保实现精准投资经营村,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经营、创办或领办合作社、投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章程制度,规范操作管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进度及情况。

(四)评估考核阶段(2021.6-2021.12)

项目建设完成后,各试点村先自行安排自查,抓好档案收集整理,做好经验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全面总结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由区级检查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迎接省、市的全面考核,并依据考评结果,总结经验,巩固提升政策措施,完善并推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运行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镇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压实责任。推进试点项目工作领导机构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建立区、镇、村分级负责机制。

1.区级职责

(1)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整合落实配套资金,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2)区、镇一把手亲自抓,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区、镇、村各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区级扶持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区、镇、村三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健全考核、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指导扶持试点村开展项目工程建设,及时推广项目经验。

(4)区农林水局牵头,负责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规划指导、技术推广、产销对接等服务支撑,加强对项目建设中财政投入部分形成资产的确权确利工作,明确其所有权、收益权归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如需变动须经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批准,按“四议两公开”及时督促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5)区人社局负责把扶持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村党组织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致富项目。

(6)区财政局要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及时下拨资金,监督指导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

2.镇级责任

(1)镇级党委、政府作为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的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协助编制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项目规划,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开展试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镇级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明确班子责任分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村级责任

(1)各试点村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2)村“两委”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提出项目规划建设发展思路和需求;组织力量群策群力研究项目建设;引导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3)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要协助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将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纳入帮扶计划,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投入。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试点工作项目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财政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要不定期组织试点村项目推进、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问题,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项目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亏损、非正常经营性失误、弄虚作假等行为,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注重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止因财政扶持资金的结束而失去造血能力。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督查,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做好试点总结。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试点项目总结并建立报告制度,及时总结工作,每半年向上级部门汇报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重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区、镇两级党委要组织力量加大对扶持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培训力度,为试点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与宣传导向,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营造有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