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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范文(大全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1 14:21:02 页码:14
最新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范文(大全12篇)
2023-11-21 14:21:02    小编:ZTFB

报告是向特定对象介绍某个问题、情况、调查结果等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提供详细的信息和数据统计,我觉得我们需要写一份报告了吧。在编写报告时要进行充分的资料收集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请注意,范文仅供参考,请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适应。

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篇一

20__年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从整体上保持了平稳运行的态势,但是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问题,潜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还很多,隐患整改的任务量还很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认真总结20__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20__年将继续以提出的十八字方针,“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警句。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长期作战的思想,出实招、使真劲,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解决领导意识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摆到“第一”的位置。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责任意识才能到位,才能管到位、抓到位,才能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大局的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我公司现状,确定出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制定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大重大隐患的监控和整改力度,做好专项整治、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继续强化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章操作和无证上岗,保证施工安全。

三、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安全生产法》已于20__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认真贯彻实行《安全生产法》,不断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是健康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关键。20__年将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强化区级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建设,解决业务素质差异问题;另一方面重点解决监管不够严、力度不够大、激励约束弱化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管。

四、促进全区生产企业安全水平的提高。

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而企业自身又有要求安全环境和追求利益的两面性,实际表现出来的往往是重效益轻安全的居多。因此,20__年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生产企业将大力推行“六项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推行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制度,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由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适时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检查。以制度的形式,实行规范化管理,积极做好预防性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将企业主体由被动扭转到主动局面上来,有利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以便于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五、深入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20__年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好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办培训班、发宣传册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提高职工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开展好旨在提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的特行培训;在全区安监责任网络内广泛推开义务安全员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安全文化的理念,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将安全生产与保稳定、促发展紧密结合,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总之,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分清责任,从维护全区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保持长期奋斗、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严格履行工作部署,积极行动,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区安全稳定大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为全区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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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篇二

    最近学校安全是我们这些学校工作者的头等大事,学校特意组织了一次“学校安全教育”的学习,听了的讲座后,收益很大。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使我明白了:在日常行为教育工作中,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对安全方面的知识有了较大的提升,增强了对安全的防范意识,确实感到了做好安全工作责任的重大。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次学习提高了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了我对作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全面了解了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懂得了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原则、方法和途径。我是班主任,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更是责无旁贷,对于孩子平时在学校的安全教育我觉得要从以下一些方面入手注意以下几方面:

(1)急躁情绪。(2)紧张情绪。(3)松懈情绪。(4)愤怒情绪。(5)自卑情绪。(6)恐惧情绪。

学校的体育课及各项课外体育活动由于课程性质的特殊性,很容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如擦伤、碰伤、骨折等,有的甚至造成残疾或死亡。

学生在学校有很多课余时间,学生分布区域广泛,在操场、教室、走廊、楼梯等地活动,情况复杂,不易受老师控制,学校应加强这一时间的管理巡视.

学校的集体活动是比较多的,如上操、升旗、集会、演出、放学、防火防震演习、安全撤离等等,学生集体上下楼梯,集体进出同一场所,非常容易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学生伤亡事例已屡见不鲜。因此,必须将通道和进出口按班级分开,每个学生都要十分清楚自己应该走哪侧楼梯,哪个门口,并在日常养成习惯。

这些安全教育涉及的方面很广,头绪繁多,很容易发生遗漏、重复等问题,因此要在开学初即制定好。

计划。

并按照安全教育。

计划。

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把安全教育当作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真正做到“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快快乐乐成长”。

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篇三

以今年中秋节三日客流情况为例,地铁xxxx号线客流总量为xxxx万人次,日均xxxx万人次,客流量排名前三的车站依次为xxxxx;地铁xxxxx号线客流总量为xxxxx万人次,日均xxxxx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的日均xxxxx万人次相比涨幅达xxxxx,客流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xxxxx开通后运营里程延长,二是xxxxxxx。

(三)安检安保人员及设备情况。

目前xxxxx号线共设xxxx个安检点,配备安检员xxxxx人,保安员xxxx人。配备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xxxx台,其中大型安检机xxxxx台(分别位于各线路中心站及重点站),中型安检机xxxx台,按每站xxx台配备;台式液体检测仪xxxx台,便携式液体检测仪xxxx台,便携式爆炸物品检测仪xxxx台;防爆球xxxx个;防爆毯xxxx个。我们秉承“逢人必检、逢包必检、逢液必查、逢疑必问、杜绝漏检”的工作原则开展安检工作,自安检设备上线至今,已过包检查xxxxx万件,查获查获匕首、手铐、弹簧刀、催泪瓦斯、仿真枪等禁带物品xxxxx件,查获管制刀具、锤子、锯子、压缩罐、子弹壳等限带物品xxxxx件,较好的保障了地铁的日常运营。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地铁安保安检工作。

自公司收到xxxxxx的批示后,我们立即采取了有关措施进行整改落实。公司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经验,反思教训,并赴站点现场进行暗访、检查,责令相关单位严格整改,并启动了问责机制。市轨道公司召集相关部门、子公司对安保安检工作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了管理责任主体,完善了安保安检工作机制。下阶段,市轨道集团将针对地铁安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通过以下整改措施,确保地铁运营的稳定与安全。

(一)明确职能职责,理清工作流程。

1.保卫部负责对安检工作进行行业指导。采取巡查、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外委保安公司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数据汇总和分析;每月召开1次外委保安公司月讲评会议,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信誉考核报告,为今后招投标提供依据。

2.运营公司负责属地管理。安监部负责对安检安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重点关注安检人员现场作业、业务质量及安检公司的管理工作和各车站的属地管理落实情况,包括检查记录和处置结果;车务部负责车站内安检安保人员考勤、履职履责的现场管理工作。

3.明确“站长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强化中心站长和各值班站长的作用,建立与车站内各岗位人员之间、与公安之间、各安检安保公司之间的联勤联动机制,提高突发紧急事件的联合处置能力。

(二)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联动效率。

1.分别从组织架构、管理规则、管理责任、管理措施及奖惩措施等五个方面,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外委保安公司信誉体系考核细则、安检安保工作流程、资质及设备管理、招聘管理、培训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

2.建立信息反馈上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和报告流程:市轨道集团保卫部及时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有关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车站及时传递重大运营信息、治安信息和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各安检安保单位及时上报现场工作情况。

3.建立联合演练联合培训机制。保卫部负责牵头组织与公安、消防开展联合演练、联合培训;运营公司安监部拟定外委保安公司全年专业技能及岗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全面加强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针对xxxx号线全线已排查出的29个车站护栏安全隐患,对不经过安检可直接递包进入付费区的车站进行的全面整改。结合车站布局,在安检处通过设置“u”型围挡隔离区域、“三角型”围挡隔离区域,通过隔离挡板、安检人员监控,增加保安员看守,加大巡视力度,加强视频监控等手段,避免安检盲区,减弱递包现象的发生。

2.加大车站巡查力度,防止递包事件发生。车站工作人员(包括保安)运营期间对车站范围进行不间断巡视,发现有递包现象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保安人员、站务人员每隔1个小时对出入口范围进行巡视并签名确认,且各岗位人员错开巡视时间。增设保安巡视专用表格,值班站长在巡视出入口时一并检查保安人员巡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对当事保安批评教育并落实考核措施。

3.加强对外委保安公司的督查管理,派遣业务代表入驻外委安保公司,并开展实施督查检查工作。通过实施的包保制下站管理工作机制,公司加大了对各外委保安公司的现场管理力度,安检工作日趋规范化。

4.为xxxx号线各安检点共配备口哨xxxx个。由各安检点小组长佩戴,如遇对抗性、冲突性突发事件,安检人员立即吹响口哨。各保安人员、全站安检点安检人员、公安人员、保洁人员、驻站人员听到哨声后,立即前往支援,值班站长根据运营公司应急处理程序组织人员处理。

(四)提升反恐能力,确保特护期安全稳定。

1.开展反恐宣传。制作4万份反恐宣传手册放置于每个安检点,组织约100名员工在xxxx号线各车站向乘客分发反恐宣传资料,采取4块电子屏滚动播放反恐安全宣传标语。同时,在公司内部开展反恐防暴形势专题讲座,就反恐怖主义法及当前反恐形势进行了讲授,增强公司员工识恐反恐能力,提高了地铁一线工作人员的职业敏感性、安全知识和技能。

2.拟定特护期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对特护期间的安保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专项工作部署安排。由运营公司负责,一是按照值班表及划分的区域车站配合驻站民警、保卫部对车站安检安保工作进行支援;二是做到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守护力量充足,确保车站秩序;三是加强客流监控,如出现异常情况按规定程序采取客流控制,疏导措施,并做好人员支援安排,以确保乘客出行安全。组建一支约400人的巡查护卫队(包括红马甲站务人员、便衣安保人员、制服安保人员),下线进行现场监管,实行驻站制和责任包保制。对关键时间、关键地点、关键项目进行现场执勤情况汇报,对客流进行引导,对特殊人群(残障人士、敏感人员)重点关注。客流高峰期市民安全出行,保障了地铁安全运营。

(二)增加安检、安保人员力量。适当提升安检安保工资标准,并在标书中明确对安检人员的素质要求,从源头上把好安检员的素质关。同时,增配地铁各站委外保安公司人员力量,按高5平4配备。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您批评指正!

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篇四

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推进,施工安全已经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培养正确的安全行为习惯,我参与了一次施工安全检查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在进行施工安全检查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通过与相关部门的交流和调查,我们详细了解了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设施以及工人的安全培训情况。同时,我们还分析了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高空作业、电气设备、施工材料等方面。了解现场的安全状况是进行安全检查的基础,为我们的后续工作提供了清晰的目标。

第二段: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计划。

在了解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后,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安全检查计划。我们按照施工现场的区域划分和工种划分,逐一检查各个区域和工种的安全情况。同时,我们还制定了相应的检查标准和要求,确保安全检查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计划是为了保证检查工作的有针对性和高效性,有效地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在进行施工安全检查的过程中,我们注重落实安全检查的责任。我们明确了每个检查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确保每个人都充分理解自己的任务和职责。我们分工协作,在不同的区域和时间段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全面覆盖和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同时,我们还与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保持着紧密的沟通,及时解决安全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四段:重视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在进行安全检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及时与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我们在整改工作中注重跟踪和落实,定期回访施工现场,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隐患的彻底消除。重视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是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

第五段: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安全管理。

通过这次施工安全检查活动,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也学到了一些宝贵的经验。首先,要加强对工人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其次,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管理,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最后,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管理,我们才能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

总之,施工安全检查是保障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我相信,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建设一个安全、有序、高效的施工现场。

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篇五

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施工安全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为了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工人的生命安全,各地都普遍开展了施工安全检查。作为一名参与建筑工程的工作者,我也亲身体验了施工安全检查,并从中获得了宝贵的心得体会。

施工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现场环境的安全、作业人员的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材料的安全等方面。从现场环境安全方面看,要确保工地围栏完好、设施设备齐全、道路畅通等。作业人员的安全则包括人员资质的合格、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等。机械设备的安全主要是检查设备的质量是否达标、有无故障以及操作人员是否有资质,而材料的安全则是检查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质量是否过关等。

施工安全检查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保障施工安全的一种手段。只有通过严格的检查手段,我们才能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订和整改。施工安全检查不仅能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还能避免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因此,每一次施工安全检查都是对工程公司和参建人员的一种保障和负责任的表现。

在实际的施工安全检查中,我深感守望相助的重要性。只有大家形成共同的安全意识,才能做到互相提醒、互相呵护,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此外,作为参与者,我还要不忘自我学习,提升自身的安全知识水平,以便更加有效地识别和解决安全隐患。最后,我也注意到了工作记录的重要性,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方便后续跟踪和整改。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通过施工安全检查,我深刻地认识到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并从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未来,我会将这些心得体会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并积极参与施工安全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只有不断强化施工安全检查,我们才能打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城市贡献力量。

通过这篇关于“施工安全检查心得体会”的连贯五段式文章,我们了解到施工安全检查的重要性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只有通过严格的检查和措施,才能保障工程的安全进行,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并避免事故对经济和社会带来的不可估量的损失。每个施工工作者都应该深刻认识到施工安全的重要性,不断积累经验和知识,为打造更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篇六

为全面落实华能繁峙风电工程项目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文明施工基础,全面提高本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保证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5、检查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各施工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规定的情况;。

6、检查各施工单位"四项责任"的.贯彻落实情况;。

9、检查各施工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3、在自查阶段,对内业(资料)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各种规章制度,安全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施工方案报审和施工前交底记录,大型机械保修运行检查记录,各种安全台帐等。

1、xxxx年03月01日至03月15日为计划准备阶段;。

1.2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督促施工单位传达学习文件,编制工作计划。

4、xxxx年05月26日至05月31日为验收总结阶段。对历时三个月的工作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为下半年的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篇七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本规定所称施工现场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施工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订立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订立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分包单位应当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三)组织制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

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动用明火的审批手续。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对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

(二)明确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第八条  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安全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  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将下列资料存档备查:

(一)施工现场平面图,并标明各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及品种、数量清单;

(三)施工人员数量和住宿情况清单;

(四)施工进度计划;

(五)防火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各项制度;

(六)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设施的配置清单;

(七)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第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并迅速组织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为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三章  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当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设置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     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宜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米之外。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保证临警时消防车能够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  建筑物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当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  在建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禁止用作施工和其他人员的住宿场所。

在建工程内设置办公场所和临时宿舍的,应当与施工作业区之间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备工地照明等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物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二)     办公场所、临时宿舍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禁止搭建木板房;

(四)临时建筑物不宜超过2层,临时宿舍的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应当设置两个安全出入口;临时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质材料封堵。每个房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得超过25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疏散距离减半)。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电源线应当分开设置,并配备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应当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临时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照明、取暖和电加热设备。

第十七条  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当清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品,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

高层建筑的主体结构内动用明火进行焊割作业前,应当将供水系统安装至明火作业层,并确保正常取水。

第十八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   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的 ;

(二)     在动用明火审批的范围内而未履行审批手续的;

(三)     现场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的;

(六)   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

(七)     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危及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安全的;

(八)     散落的火星危及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的;

(九)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现场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的;

(十)     按有关规定禁止动用明火的。

第十九条  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二十条  使用有机溶剂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气体产生的施工现场,应当通风良好。自然通风条件不好的施工现场,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临时搭建的办公、住宿场所每100平方米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临时油漆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每30平方米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

第二十二条  施工工地应当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厨房,落实专人管理明火、燃气、燃油。

第二十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禁止随处吸烟,烟蒂应当丢入有水的烟缸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当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施工现场建筑物内及建筑物屋顶上敖炼沥青。

第二十五条  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当选择施工作业区以外的安全合适地点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

在建工程内禁止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施工所需存放量不超过100公斤的少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以放置在在建工程地面以上的部位,但应当采取分隔措施,与其它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物品应当每天清理,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当集中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自查或者公安消防机构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八条  对于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有关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安消防机构。整改情况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整改的,有关单位应当落实临时安全措施,制定整改计划或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报请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按期整改。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篇八

第五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指: 

公路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公路建设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公路建设活动的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定和监督执行公路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四)建立公路建设行业评标专家库,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五)发布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息; 

(六)指导和监督省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 

(七)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公路建设市场违法行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三)建立本地区公路建设招标评标专家库,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五)指导和监督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 

(六)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违法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配合省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公路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和动态管理;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四)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违法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市场准入管理 

第十二条收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实行备案制度。 

第四章市场主体行为管理 

(一)是否采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二)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要求;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深度要求; 

(四)工程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安全和稳定性要求。 

第十九条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图设计的全套文件; 

(二)专家或者委托的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三)项目法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项目施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三)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计; 

(四)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 基本完成; 

(五)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六)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三)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四)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五)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六)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第二十八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一)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职责,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设计变更虚报工程量或者提高单价。 

重大工程变更设计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 

监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指定分包、指定采购或者分割工程。 

第五章动态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乱占土地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变更设计中弄虚作假的;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6年7月11日公布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落实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保障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设备以及车辆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划分为维修保养、专项工程和大修工程。具体规定依照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市公路局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履行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行政管理职责;

(二)审查养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并负责监督高速公路

经营业主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养护施工组织方案施工;

(三)与高速公路经营业主签订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负责监督实施;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报市交委备案。

(四)及时向社会公布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信息。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依照本规定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依法履行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依照本规定审查交通组织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及时查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受市交委委托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查处养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违法行为。

第五条 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与市公路局签订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履行规定的安全生产义务;

(二)按有关规定选择具备安全施工作业条件的养护施工作业单位;

(三)与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签订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并负责监督落实;

(四)依照本规定组织编制和报送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

(六)负责养护施工安全标志、设施的设置,通过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具体落实;

(七)监督落实养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作业。

第六条 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负责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和教育。

设置养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方案、交通组织方案以及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三)按业主要求设置养护工程施工安全设施;

(四)确保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设备的安全;

(五)保证养护工程施工不得影响车辆安全通行;

(六)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七条 申报养护施工作业方案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大修工程、需半幅或全幅断道施工的维修保养和养护专项工程以及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超过10日的养护施工工程,应由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分别向市公路局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申报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市公路局应会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审查施工组织方案,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应会同市公路局审查交通组织方案,并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二)凡在同一施工区域占用行车道24小时以上10日以下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应征得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同意。

(三)高速公路抢险作业应按有关规定和抢险施工组织预案执行。抢险施工组织预案(包括交通组织方案)由经营业主负责编制,报市公路局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备案。

第八条 高速公路路面大修、10日以上的养护工程施工或者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应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应按规定时限组织施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第九条 高速公路养护与抢险作业的作业控制区和安全设施的布置,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驾驶养护工程施工作业车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出施工区域不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二)在施工区域外随意停放;

(三)将物料、泥土带出施工作业区域污染路面;

(四)穿越中央分隔带;

(五)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养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

(三)乘坐施工单位车辆进出施工现场;

(四)不得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以外;

(五)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

(六)不得随意横穿高速公路;

(七)不得违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路面养护施工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由养护施工作业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应给予积极协助。

(二)断道施工三公里以上的,在车辆运行高峰期,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应及时到施工现场指挥交通,会同经营业主和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当发生严重交通阻塞时,应利用可变信息板等信息渠道及时发布限流、分流信息。发生严重交通堵塞时,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应实施交通管制,并通知高速公路经营业主,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四)在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抢险)作业时,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第十三条 桥梁、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桥梁、涵洞、隧道养护现场要专门设置养护施工作业时的交通标志。桥面养护应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由养护施工作业单位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二)桥梁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首先了解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并注意保护公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由经营业主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三)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时,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四)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由经营业主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五)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六)进行隧道养护施工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2.经营业主应负责检测隧道结构状况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如有危险,应先处理后作业;

3.经营业主应负责检查施工道信号灯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规范;

4.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应对养护施工作业机械、台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在机械上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以反映作业现场的轮廓。

(七)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

(八)对隧道衬砌局部坍塌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养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九)隧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或取暖。

(十)电力设施等维护有特别要求的,应按有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十四条 在夜间或隧道内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的,养护施工路段内的照明应满足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雾天不得进行养护施工作业。确需雾天进行抢修时,经营业主应报告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封闭交通后方可作业;所有安全设施上须设置黄色施工警告灯号。

第十六条 抢险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高速公路因自然灾害、异常气候等造成险情时,经营业主应及时组织修复。

(二)抢险作业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在工作区两端设置安全设施。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

(三)设置抢险作业控制区后应尽快消除交通障碍和不安全因素,恢复公路畅通。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应加强对养护施工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不按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与规程施工、违反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生产合同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清退出场以及列入不良履约企业名单等措施。

第十八条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应监督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施工;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纠正和查处养护施工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

发现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可能产生工程事故隐患的,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应立即责令高速公路经营业主和施工单位纠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除作业人员,责令停止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九条 不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和违反安全生产义务,造成事故的,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高速公路施工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渝交委法〔2001〕306号)同时废止。

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篇九

   近几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领域事故频频发生,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安全事故主要集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和触电。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是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型作业有关,还与近年来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有关。以下谈谈发生事故原因几种情况。

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大多是民工,这些民工普遍来经过基本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安全事故。

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

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关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为抢工程进度,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而亡。

塔机吊钩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索落下,砸伤地面工作人员。安全网质量差,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造成地面人员伤亡。

临边不搭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搭设低于施工作业层面高度,作业面没有实行全封闭。有的电梯井口无护栏,电梯井内不隔层设置防护。预留洞口,采光井,通风口不设防护盖,造成坠落事故发生。

针对以上分析,为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班组安全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施工企业在目前已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2、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3、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体验;4、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5、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工程中标后,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要有施工技术员编写的书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工人交代,特别是高空、有毒作业,必须有相应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急救处理方法。每日有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对当天工作操作工序提出的安全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加强条条、条块、块块之间的协调配合。

企业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对违章指挥、操作,冒险作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规范项目的施工安全行为。安全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对人员的伤害,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人,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在施工作业面上设固定的安全管理员,对危险性大的脚手架,起重机搭设和拆除,机械设备吊装,用电设备工作,基础土方开挖等进行监督和控制。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并经常性的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篇十

根据分公司通知要求,结合我项目部今年在施工中的实际情况,现将“春检”计划安排如下:

一、我项目部现在建工程情况:李庄物流基地、蓝焰煤层气出库、潘庄风井场地大型设备、三水沟加压泵房混凝土机械,临电线路。

二、检修内容:

1.各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保护接地电阻测试、临时用电线路、配电设施,并有相关自检及整改记录。

2.完善各类设备台账,设备包机牌、操作规程、运行维修日志、规章制度、运行规程、事故预案。

3.按照分公司要求,填写各类报表,并于x年2月22日前上报项目部。

三、自查整改时间:x年3月20日—x年4月5日。

四、检修人员:项目部电工班组及各施工队专业电工。

五、组织结构:

组长:张林社(电话:)副组长:郭新年(电话:)。

成员:徐先飞、朱良宁、电工组全员、各施工现场负责人。

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篇十一

1. 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个班组人员都要贯彻执行。

2. 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 开工前都必须明确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 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行系统周密的计划,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假设,大型机械、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不止,达到安全防火、卫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 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人员、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楼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场所。

6. 高空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从事高空作业者,要进行培训和体检,经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井字架安全防护装置、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加固。

7.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要安全有效,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8. 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施工员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9. 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由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于适当地点,要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纸扎等)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10.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季节劳动时间,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等,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各职能机构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保证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护得到落实和完善。

11. 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与职工个人的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确保生产的安全,所有奖罚金归个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处理。

12. 若发生重达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不得隐瞒或拖延不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处理。

13. 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工、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14. 每周安全员要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指导,经常在广大工人头脑里敲响警钟,促进安全意识的提高。

15. 各班组要结合“安全生产班组活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及时检查与总结本班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工程部的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适合于本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办法:

1、财务人员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财务账目应按每个单位工程项目设立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及固定财产登记簿。

3、财务账目要认真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向公司及项目部提交(月、季、年)财务报表。

4、各种款项的收支、出纳应依据会计凭证支付、会计应依据项目经理签批的(合法)原始凭证办理、记账。

5、原始税票、票据必须注写清: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货车号)、时间、对方联系电话;品名、规格尺寸、数量、单价、大写金额、用途;项目经理、材料员、收料员(三人以上)签字为(合法)凭证。(用途及签名应写在发票背面且经办及签字人应填写签字时的时间)。

6、严禁任何人携带印件齐全的空白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特殊情况、若确需携带印件齐全的空白支票、支票应限额且不超过壹万元,并经公司经理同意、两人同往办理。

7、在银行帐户支取现金、须俩人同往、一人不得支取现金,否则所发生不良后果自负。传送现金在壹万元以上须俩人同往。

8、支付材料、人工款项,应针对合同签订人,他人不得代签代领,否则后果自负。

9、会计有权定期不定期的对出纳库存进行盘查,出纳有权对会计账目进行监督;会计出纳每月月底清库存、对账目,如有问题及时书面上报公司。

10、支付人工、材料款时对方应开发票,金额在 300 元以下可开收款收据、但需优惠、另文字说明,一切票据严禁白条。

11、会计应按照《材料分类表》及其公司《管理方案》中(工程项目部财务月报表)的格式、将每张票据当天及时按类别输入计算机、每月月底、月会前向公司及项目经理出据一份成本核算汇总表。单项工程完工后报汇总表。

12、财务每月月底收回所有人员流动资金后再重新办理借支手续,若当事人所短部分、以挪用公-款加罚所短金额 150% 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备用金只对项目经理指定的材料员预借、并由项目经理签批后借支、每次借金额不超过 5000 元、笔笔清、不能累借,超 5000 元在 10000 以内须经公司经理签批。

13、每张票据、借据须经项目经理及其三人签字方为有效(合法)票据;所有票据、借据须经公司经理在一月期限内签批完。票据、借据等签字时间超过一月者、根据签字人签字时间、追究其压票人的责任。

14、每笔款项支付时、经办人应和原订合同内容对照,复核是否与合同内容一致,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审查复核其内容及数据复算。

15、人工费、材料款无结算审批挂账的、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不能给予借款。人工费及材料款应按月或分项及时结算挂账。

16、不同品名的材料应分类汇总、结算、装订。

17、公司印章应由项目经理或会计专人保存、不得乱借;须盖章时保管人亲自盖章。

18、银行支票管理(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电汇单、进帐单)每次购买回后、会计、出纳应按编号登记,在帐本及凭证上每次支付每笔时注写清所用支票号码;作废支票也应按号码登记。

19、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当月工资表、会计应在下月五号前根据项目经理所汇总(大写总工日)的考勤表、编制签批完毕,每月 12 号按时发放上月工资。项目部除了给材料员、灶管员借备用金外、给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借款,特殊情况需要借款、须经公司经理签批。

20、项目部工地灶房、由项目部自行管理,单列账本、票据、工资,(相关票据须经本项目部三人审签)独立核算;每月月底向公司汇报盈余情况,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督。

21、项目经理在月底月会前、安排专人结算当月:人工费、材料费、钢化租赁费、成本核算等,另安排专人审核、签字,签字人均应注写其签字时日期;且合同签订人签字认可后交财务汇总列表挂账。

22、财务每月月底、(按照公司所制定的'统一格式)向公司及项目经理各交一份《人工费、材料费计划付款单》。单项工程完工后报汇总表。

23、各项目经理应针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记一本总账:(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合同主要条款、甲供材料量、建设单位拨款总额及笔数、人工费及材料费各施工组每次的结算金额、付款金额、欠款金额、保修金额、水电费等)。

24、相关人员应在审核、审检、审批时严格要求、认真把关,仔细一一复算、对比、对照、查寻、查访、电话访,认真负责、切实把关。

25、项目部购置的办公用品,先入库、后领取,财务报销办公用品票据时须先入库单后报销。

26、由×年×月×日起、所有材料发票、材料结算单、钢化租赁费、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票据均由材料科长全部复审签字;其它所有票据由公司经理复审签字,人工费结算单由预算员审定后公司经理复审签字。复审签字时限不得超过 30 天。

27、每一批计划付款票据签字时应与计划付款单一同送上,以便核查核对。计划付款票据应与计划付款单金额相同,付款不能随意更改变动。

安全控制工作主要是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施工人员做好作业环境的防护工作,其具体工作有:

1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 、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考核、经济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安全生产指标、各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专( 兼) 职安全员设置。

3 、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 、审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核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种类和编审手续,安全措施合理科学性。

5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 、定期检查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涉及面、针对性及履行签字手续情况;检查分包班组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整改情况:检查承包商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三级教育和变换工程教育的内容、时间等;检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复验时间) ;对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整改。

7 、组织上岗工人观看安全动画宣传片。

8 、项目部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的时间不得低于80% ,安全员必须在现场,做好质量和安全预控措施,如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要追究责任人、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

9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11 、做好专项整治— 春季复工检查用表的填报、审批上报工作。

12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13 、在2 月20 日开始市安监局将进行安全大检查,在2 月27 日有省安监局进行大检查。

14 、各项目部认证对待,切实做好春季节后的复工、和迎接安全大检查工作。

施工安全检查书面报告篇十二

我于20xx年8月10日至8月12日参加了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通过了这次培训学习,本人深有体会。

虽然这次的安全继续教育培训只有短短的几天,不过在这几天的学习培训中,我受益匪浅,感受颇多。

安全,对于个人来说,安全就如健康平安一样,是人生最大的财富。其实,,人的生命也很脆弱,“人这一辈子,眼睛一睁一闭一天就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了……”。确实,人的一生非常短暂,生命也非常脆弱,所以珍爱生命,关注安全是我们时时刻刻要铭记于心的一项重要事情。

只要人活在世上,就经常会处在危险之中,这种危险可能是自然灾害也可能是人为危险。危险的事情都是突然发生的,为什么有的人能安全的获救,而有的人去失去生命,这就在于各界安全教育的好坏有关。另外,对于突发事件,很多时候会出现非常紧张、害怕的`心理,而且很多人都有一种从众的心理。所以往往造成一种无序的状态,很多的惨剧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是由于我们人为安全教育不到位,疏忽导致了这个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领域事故频频发生,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安全事故主要集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和触电。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是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型作业有关,还与近年来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有关。以下谈谈发生事故原因几种情况。

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大多是民工,这些民工普遍未经过基本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安全事故。

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

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关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为抢工程进度,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而亡。

塔机吊钩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索落下,砸伤地面工作人员。安全网质量差,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造成地面人员伤亡。

临边不搭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搭设低于施工作业层面高度,作业面没有实行全封闭。有的电梯井口无护栏,电梯井内不隔层设置防护。预留洞口,采光井,通风口不设防护盖,造成坠落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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